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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

券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发改企业债券[2017]199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5.16

【实施日期】2017.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7〕199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苏发改财金发〔2016〕1337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安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3亿元公司债券,其中5.5亿元用于涟水县高标准农田整治肖渡谷嘴安置小区项目(该项目新建2880套安置房,全部纳入江苏省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2.5亿元用于金宝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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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4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突出重点难点,突出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减法和加法的关系、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地。 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扎实有效去产能。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持续推动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及市场化退出机制,确保职工平稳转岗就业。因城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江苏凯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江苏凯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凯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08879180B 工商注册号:321181000035645组织机构代码:608879180 法定代表人:史林坤成立日期:1997-01-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3000.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城河路69号(和平花园1号楼1幢) 营业期限:1997-01-14 至 2024-01-14 营业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通讯电子器材、服装、针纺织品及原辅材料、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摩托车及配件、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除外)、百货、劳保用品、电脑及配件、健身器材的销售,家电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 知 发改投资[2006]132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建设厅(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现将修改后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时借鉴和使用,并将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随时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993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的通知》(计投资[1993]530号)所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和《中外合资经营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文件停止使用。 附件:一、《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略)

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三日 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投资结构,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在项目初步方案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拟建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为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经济方面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也称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也称经济分析)。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项目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 第六条建设项目经济评内容的选择,应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目

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录

国资委直属央企名录

国资委三大资产管理公司 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5日,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和53家骨干中央企业之一,员工总数6万多人,注册资本金18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1758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564亿元人民币。2008年,公司经营收入421亿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2亿美元。 2003年,公司开始了“二次创业”,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和十年设想,提出了五年成为“国内一流”、十年成为“国际一流”投资控股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过艰苦努力,公司资产总额从2002年的73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08年的1758亿元人民币,增长了140%;经营收入从9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421亿元人民币,增长了334%;实现利润从8.5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0亿元人民币,增长了485%。年利润总额过亿元的投资企业由3家增加到16家。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总经理负责制,党组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会生。公司总部设有11个职能部门和1个投资部,拥有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95家,其中包括4家控股上市公司:国投电力(股票代码,下同,600886)、国投新集(601918)、国投中鲁(600962)、中纺投资(600061)。形成了在中国资本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投”品牌。 集团成员为国投电力有限公司、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国投交通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国投(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国投张家口风电有限公司、国投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国投郑州煤化工有限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煤炭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国投宝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楚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国投邢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国投远东航运有限公司、国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国投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国投海南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玻璃钢有限公司等60家大型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 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各司、局、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有关招标内容的核准工作,特制定《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经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告投资司、法规司。 附件:《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5月3日印发了《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规定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我委于2001年6月18日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

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原国家计委9号令),进一步明确了招标内容核准的范围、程序以及部门职能分工。几年来,各司局对此比较重视,执行的效果总体是好的。 随着《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实施,招标内容的核准需要作相应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是原国家计委9号令中只原则性地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属于需要核准招标内容的范围,目前需要进一步区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对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改为核准制或备案制,这样,对招标内容的核准就需要根据管理方式的改变相应调整;二是需要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需要核准招标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范围;三是原国家计委9号令中没有对我委内部司局核准招标内容时的职责分工、方式和程序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很有必要予以细化。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投资监管和调控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委审批(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内容核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责分工原则 按照职责分工,谁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谁负责对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核准。 (一)投资司负责全委招标内容核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投资司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二)其他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9月15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十五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2009-07-31 16:49 - 阅读:2700 - 评论: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

Okmek民营企业家大会通讯录

| | Never Make Somebody Your Everything, cause when they're gone, you've got nothing。 无论如何,不能让某个人成为你的全部。若是有天他们离开了,你将一无所有。 民营企业家大会通讯录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张民女美国罗特国际投资集团北京代表处部长 蒋江萍女深圳市宇之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菁深圳市宇之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玉波黑龙江省大庆市福博源有机生物肥有限责任公司 娜仁图雅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娜仁图雅民族服务手工艺品制作中 心董事长 庞春霖男清溢公司副总 蔡俞跃光男内蒙古包头市名人鞋城总经理 王淑君副经理 俞佳业务员 韩叔秀女青岛德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娣珍女浙江省慈溪市慈吉教育集团总裁/董事长 周和清男北京萨斯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丽北京萨斯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刁桂生男徐州新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孟扬女乾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学锦男广州市华南皮革总经理 张远红河南金源陶粒有限公司主任

赵光龙男甘肃祁连山矿业开发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凡忠男东莞市凡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莞维美广告设计印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廉钢生男<经济师>杂志社主编 吕士忠<经济师>杂志社 张述男四川川东高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银凤女河南省银利达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光业男山东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待定 李海男广西岑溪市中天花高岩矿法人 柳二文男山西二马马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保计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进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事员 杨卫东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叶民男宜兴市星晨水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君才男深圳市维丰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积峰男南宋金华积道山文武学校董事长 王静波女大连京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林根男苏州市相城区红星塑料制品厂总经理 王铁明苏州市相城区红星塑料制品厂副总 夏良男河南省正阳县种猪场经理 于少杰男青岛迦得中医药研究所所长 陈忠卫男上海华贻电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方沛桐男广东省东莞市厚街濠畔大厦丰润皮革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振东男青岛国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永宏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朝襄男河南金贸易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雷河南金贸易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凌景华男天津市天骄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介飚男内蒙古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经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38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产品外部标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是指注册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商品产地、车型名称及型号、发动机排量、变速箱型式、驱动型式及反映车辆特征的其他标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第四条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的标注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标识的标注 第五条国产汽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当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品商标。 第六条国产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在车身尾部显著位置(在保险杠之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应标注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如果标注商品图形商标,则应标注于车身尾部外表面的左右中间位置(车身尾部带备用轮胎架或车身后部左右开门的车辆除外)。 汽车生产企业的合资各方如将各自中文汉字名称的简称进行组合或将各自注册的汉字商标进行组合标注的,可不再标注生产企业名称。 第七条采用外购底盘的专用车应保留原底盘的商品商标、生产企业名称等,同时还应标注专用车生产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信息。

第八条汽车零部件产品应标注生产企业商品商标或企业名称,具体标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第三章标识的要求 第九条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必须采用中文汉字标注。车长超过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车长不超过 4.2m的车型,其中文汉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生产企业名称和商品文字商标必须采用同一材料标注。 第十条车型名称可以采用中文汉字,也可以采用字母,其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5mm。 第十一条汽车产品外部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与车辆产品标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标注的内容一致。 第十二条乘用车、商用车车身的前部和尾部标识中,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车型名称等应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喷涂方式和不干胶粘贴方式。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1款定义的车辆,包括乘用车(2.1.1款定义)和商用车(2.1.2款定义),其中2.1.1.11,2.1.2.3.5,2.1.2.3.6款定义的车辆为专用汽车;所称挂车指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2.2款定义的车辆。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是指汽车生产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名称。 具体标注时,既可以采用企业全称,也可以采用企业简称,当采用企业简称时应在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时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概算调整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9〕1550号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现就概算调整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现行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二、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二)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三)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 (四)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四、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 五、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 六、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其它费用的基数。对过失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建议相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七、对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向国务院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4]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国家节能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按照节能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根据我委印发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快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征集及前六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更新工作,相关技术将纳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版)向全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根据《办法》规定停止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我委将向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IPEEC)“十大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工作

组推荐,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推广。现请你们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推荐重点节能技术 (一)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降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降碳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报送。请你们作为组织申报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1),技术提供单位应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附件2)。组织申报单位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2套)和电子版(需刻制光盘,1套)报送至我委(环资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根据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我国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可节省成本50%,节能60%,节材7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将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而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强调,发展再制造产业不仅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再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4957万辆(不含低速汽车),机床保有量达700多万台,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其中大量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还在大量增加。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去年1月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制化轨道。 11部门表示,我国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再制造符合当今节能环保的时代主题,又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肯定会受到政策的积极推动。该主题具有大模样和鲜活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值得关注。再制造主题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公司主要包括汽车、工程机械、机床等,它们在前期都已经有较大的跌幅,估值上相对便宜,本身就具有反弹的需求和动力。受到政策和主题性因素的刺激,股价有望出现明显的表现。 由于再制造产业在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温总理亲自批示"再制造产业非常重要",这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国策。2009年以来,发改委和工信部都加大了政策推进力度,在汽车零部件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上推进试点工作,预计未来将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推进再制造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美国2002年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我国2009年GDP预计达到33.5万亿元人民币,2010年有望达到37万亿元,2015年则有望达到48万亿元。如果我国2010年和2015年的再制造产业水平达到0.2%和0.4%,则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分别达到740亿元和1920亿元。

广州房地产界综合实力30强排名

广州房地产界综合实力30强排名 1、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广州番禺祈福新村房地产有限公司 3、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 4、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6、广州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广州番禺洛溪新城地产有限公司 8、广州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9、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广州合生怡晖房地产有限公司 11、广州番禺粤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12、广州合生科技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13、广州番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4、广州市光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广州市合景盈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广州宏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7、广州百润置业有限公司 18、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19、广州海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广州番禺金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22、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23、广州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广州市梅山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5、广州杰伟实业有限公司 26、广州颐和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联合开发总公司 28、广州华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29、广州番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30、广州信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房地产公司知名度排名,07年10月 排名房产公司名指数 1 中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191 2 上海证大集团986 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983 4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7 5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6 6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46 7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781 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772 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745 10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709 11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82 12 上海中星集团681 13 大连万达集团596 14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505 15 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505 16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53 17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403 18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31 19 上海恒大房产股份有限公司265 20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7 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18 22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195 23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193

江苏银行投资价值报告

目录 一、江苏银行基本概况 (1) (一)发起设立 (1) (二)股东及股本情况 (1) (1)股本情况 (1) (2)前十大股东情况 (1) 二、江苏银行经营状况 (2) (一)资产状况 (2) (二)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状况 (3) (三)存贷比状况 (5) 三、江苏银行风险状况 (5) (一)信贷资产风险状况 (5) (二)资本充足率状况 (7) 四、江苏银行估值 (7) (一)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市盈率对江苏银行估值 (8) (二)利用整体法计算市盈率对江苏银行估值 (8)

江苏银行投资价值报告 一、江苏银行基本概况 (一)发起设立 江苏银行最初由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盐城、镇江、连云港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据“新设合并统一法人,综合处置不良资产,募集新股充实资本,构建现代银行体制”的总体思路组建而成,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开业。总部设在江苏省省会城市南京,注册资本91亿元。 据江苏银行8月13日公告称,其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事宜已获江苏省工商局核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亿元变更为103.90亿元,增加了12.9亿元。 目前,江苏银行共有营业机构490多家,其中,省内下辖12家分行,在南京地区拥有21个营业网点,在省外先后开设了北京、上海、深圳、杭州4家分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了镇江丹阳保得村镇银行。全行现有员工1.2万余人。(二)股东及股本情况 (1)股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91亿元,其中法人股共971户,共计8662,690,034.00元,占比95.19%,个人股共23545户共计437,309,966.00元,占比4.81%。 (2)前十大股东情况

全国民营企业家大会通讯录(新)

民营企业家大会通讯录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张民女美国罗特国际投资集团北京代表处部长 蒋江萍女深圳市宇之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菁深圳市宇之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玉波黑龙江省大庆市福博源有机生物肥有限责任公司 娜仁图雅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娜仁图雅民族服务手工艺品制作中 心董事长 庞春霖男清溢公司副总 蔡俞跃光男内蒙古包头市名人鞋城总经理 王淑君副经理 俞佳业务员 韩叔秀女青岛德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娣珍女浙江省慈溪市慈吉教育集团总裁/董事长 周和清男北京萨斯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丽北京萨斯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 刁桂生男徐州新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孟扬女乾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学锦男广州市华南皮革总经理 张远红河南金源陶粒有限公司主任 赵光龙男甘肃祁连山矿业开发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凡忠男东莞市凡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莞维美广告设计印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廉钢生男<经济师>杂志社主编 吕士忠<经济师>杂志社 张述男四川川东高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银凤女河南省银利达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光业男山东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待定 李海男广西岑溪市中天花高岩矿法人 柳二文男山西二马马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保计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闫进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办事员 杨卫东男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邯郸市路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叶民男宜兴市星晨水汽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君才男深圳市维丰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积峰男南宋金华积道山文武学校董事长 王静波女大连京林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林根男苏州市相城区红星塑料制品厂总经理 王铁明苏州市相城区红星塑料制品厂副总 夏良男河南省正阳县种猪场经理 于少杰男青岛迦得中医药研究所所长 陈忠卫男上海华贻电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方沛桐男广东省东莞市厚街濠畔大厦丰润皮革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振东男青岛国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永宏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朝襄男河南金贸易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雷河南金贸易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凌景华男天津市天骄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介飚男内蒙古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经理 柯孟男西安市红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海霞西安市红旗实业有限公司助理 方云仙女北京北蝶天竺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红巧女浙江康裕药业经理 苏文田男厦门市五星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王守良男葫芦岛东越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胜海葫芦岛东越金属有限公司经理 王志刚葫芦岛东越金属有限公司经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令第56号文通知

第56号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

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违反公开、公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4】1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个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请按此办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 二、《目录》中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国务院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 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 一、企业投资项目 (1)核电站项目; (2)新建机场项目; (3)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4)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5)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的国际及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和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需中央政府协调的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6)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7)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站项目; (8)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 (9)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液化项目; (10)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 (11)年产30亿立方米及以上的新气田开发项目; (12)进口天然液化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 (13)国家原油存储设施项目; (14)总投资50亿元级以上的跨省(区、市)输油(气)管道干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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