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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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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危化品管理办法

**中心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

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中心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如下几类:第一类剧毒性及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第二类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 第三类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 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 第四类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第五类闪点在45℃及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第三章采购和验收 第六条各检验科室需用危险化学品,须提交采购申请,技术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批准后,报总务科统一购买。总务科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理购买手续。

危化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1721 危化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化品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

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

危化品管理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范围和分类 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①爆炸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③易燃液体 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⑤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三、生产和使用 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

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

危化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通字﹝2017﹞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文件)和《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和科技开发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复旦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单位(院系、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院

系(所、中心)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以此为依据对学校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院系(所、中心)要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的请购者和使用人对所请购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学校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全过程管理,各职能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责任人依照分工履行有关职责,建立采购、领用、使用、保管、处置的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三章申购管理 第八条所有危险化学品由学校统一采购,归口管理。学校职能部门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凭国家批准的有关资质统一采购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通过“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人提出申购需求,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保卫处(剧毒品的申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易制毒、剧毒品的申购)审核通过后,完成申购程序。 第十条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的购买,必须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提供申请报告。报告中须写明申请理由、购买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的品名、数量、活度,注明购买实验室为已经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可以进行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实验的实验室;具有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辐射安全与防

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991-99 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

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中心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如下几类:

危化品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危化品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危化品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

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检验科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解读分享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 1.主要特点 (1)全程严格管理,紧扣薄弱环节。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严格管理的同时,针对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重点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三大环节以及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的监管,尽最大努力降低危险化学品对城市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 (2)突出重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主要措施是提高市场准入的技术门、强化车辆进出市境的监督管理、明确运输环节各方的责任等。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流动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危及城市公共安全。因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是《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重点。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政府监管责任。一方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实行的制度、措施和行为规范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以督促企业承担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义务。另一方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

责任,按照加强属地化管理和形成监管合力的要求,既明确了区县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责,又详细规定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局、市海事局等19个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 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创设具有上海市特色的管理制度。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细化并量化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部分内容。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等,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制度;作业场所安全告知“四牌一图”的设置规定等;为防止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居民等零星购买携带危险化学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公共危险,《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零售危险化学品,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实行集中配送等。 2.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首先,进一步强化规划控制,合理布局限制危险源;其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规定审批制度;第三,要求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实行实时监控;第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五,要求设置安全标牌,告知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第六,明确防爆设备设施定期检验、检测的要求,并对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的安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第七,规定特殊场所昼夜安全防护要求:第八,对安全制度和人员配备的要求;第九,对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的要求:第十,包装物、容器和废弃物处置管理等。 (2)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管理,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

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版

危化品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

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

危化品管理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化品管理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危化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 第 2 页共 6 页

[管理制度]危化品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危化品管理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于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于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且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壹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于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壹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2021版)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47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2021版)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保障学校安全,特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 1.学校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2.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2.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

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2.3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2.4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2.5药品库房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2.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 2.7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2.8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药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3.1制订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

危化品管理制度

龙岗区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医院的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编辑修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以保障医院各项工作在有序中进行。 二、适用范围 大量使用、 保管危险化学品的科室或库房,院内各临床科室参照此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参考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加入2013年国务院第645号令内容。 2.2015年十部门公告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四、组织构架 (一)管理构架图

(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总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设备科科长、院感办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手术室主任、供应室主任 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员: 消防监控中心组长、保卫科干事 科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员: 设备科专(兼)职管理员、院感办专(兼)职管理员、保卫科专(兼)职管理员、检验科专(兼)职管理员、病理科专(兼)职管理员、药剂科专(兼)职管理员、供应室专(兼)职管理员、手术室专(兼)职管理员、总务科危化品专(兼)职管理员、物业公司专(兼)职管理员、核医学科危化品专(兼)职管理员。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职责 1.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处理流程及安全事件处理预案; (2)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 (3)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 (4)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定期召开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会议,反馈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督导整改工作。 2.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工作职责 (1)保卫科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对全院危险化学品实行统一监管,保障医院的安全; (2)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及工作流程,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监管; (3)每季对相关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按规定上报; (4)组织、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使用科室按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及安全培训。 3.科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科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处理流程及安全事件处理预案; (2)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流程和监管人职责;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沪安监危化〔2014〕25号 发文日期:2014年3月28日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市安全监管局制订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3月28日 一、发证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含2002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城镇燃气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属于许可范围。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经营方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分为: (一)零售(加油站); (二)零售(除加油站); (三)批发(不带储存设施); (四)批发(带有储存设施); (五)仓储经营。 仓储经营是指利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场地,专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危险化学品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仓储经营企业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应同时申请仓储经营和批发经营。 三、许可机关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指导、监督区县安全监管局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并实施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样本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 度样本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人身安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XXX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入库、储存、运输与使用管理,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 4、[职责] 4.1、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使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如:运输、相关资料的提供)范围。 4.3、仓库: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4.4、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正文] 5.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1 、必须向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5.1.2、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1.3、禁止采购国家、上海市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1.4、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并归档备案。 5.1.5、向供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5.2.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数量与来单数是否相符); b、包装(物料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仓管员入库时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是否残破、锈蚀、渗漏、包装不严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危险标志(检查物料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志);经核对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楚时不得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线输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活动,并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备案手续。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公安、城市交通、港口、海事、质量技监、环保、工商、卫生、邮政、铁路、民航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工作。 第六条 (信息通报) 安全生产、公安、城市交通、港口、海事、质量技监、环保、工商、卫生、邮政、铁路、民航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 (信息发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相关媒体,及时登载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定期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适时发布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和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公布社会监督和举报电话。

上海市危险品管理办法

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56号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2月13日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线输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活动,并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公安、城市交通、港口、海事、质量技监、环保、工商、卫生、邮政、铁路、民航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工作。 第六条(信息通报) 安全生产、公安、城市交通、港口、海事、质量技监、环保、工商、卫生、邮政、铁路、民航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信息发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相关媒体,及时登载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的管理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的管理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供应商的管理办法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各供应商。 3术语 供应商:指为本公司供应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工厂、公司、店铺及承包人。 4职责 4.1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负责对所购产品进行符合安全要求的验证,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4.2安环科及生技科参与对供应商安全资格认证和评价; 4.3采购员负责保存供应商安全评价记录并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 4.4生技科、安环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评审,确保其符合健康的要求。 4.5使用部门应检查、评价供应商安全表现,并将其表现反馈至供应科。 5、管理办法 5.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5.1.1供应科负责收集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供应商安全健康资格调查表 内容包括: 第 2 页共 5 页

a)供应商的资质证书; b)供应商以往的业绩; c)了解供应商安全计划、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等); d)产品的性能和产品供应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 e)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证书; f)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1.2供应商(供方)评价 5.1.2.1供应科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1.2.2供应科负责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批准。 5.2选择供应商 5.2.1供应科进行物资采购以及发生招、投标业务时,应优先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 5.2.2当出现生产及检维修等紧急情况时,凡需要在合格供方名册以外进行采购时,应经部门经理审核,最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5.3签订合同 供应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在合同条款中所包括的安全内容: a)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b)明确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 c)明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的处理措施; d)对产品出现的问题应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等。 第 3 页共 5 页

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44号)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44号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8月29日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 2016年9月5日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6年9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其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目录执行。 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农药、燃气等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活动。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交通、海事、质量技监、环保、工商、邮政、铁路、民航、检验检疫等依法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行业、系统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属地监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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