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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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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问题

作者:董莹

来源:《祖国》2017年第24期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是我国不可缺少的重要机关单位,是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与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国家快速发展的重要部分。随着突出的违纪及腐败问题,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对各个行业实现健康、持续的良性发展意义极端重大,在基层单位中意义尤甚。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越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也通过多种渠道寻求创新发展,以求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并取得了一定突破。

关键词:纪检监察创新

当前纪检监察在各个行业中的执行力度相较以往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不断精进和完善以达到预防惩治腐败、规正思想行为的目的。纪检监察和监督的目的首先是预防和控制违纪、腐败现象的发生,但同时也会查出违纪或者腐败的案例,此时就要本着刚正不阿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严格执法、严肃追究。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

(一)“软”约束与“硬”约束并存

软约束是指理论上的有权监督,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机构,该项监督空有虚名而无有实权;硬约束是指具备监督权利,能够将监督工作落在实处,切实起到相应责任,比他给你获得实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司法上的约束与党对政府人员与公务员等的越是属于硬约束,其必须尊崇党的领导,若不遵从,则党有权撤销该党员干部的职务。群众对政府领导的监督,公司职员对公司临到的监督等则是软约束,虽具备监督举报的权利,却不具备真正的权利。

(二)直接监督与间接监督并存

直接监督是指纪检监察人员具有法定的监督权利与职责,且能够直接行使监督权利,将监督权利落在实处,即为直接监督。间接监督则是群众、企业职员、新闻舆论对上级领导的监督,却无法行使监督权利,即为间接监督。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只有直接监督与间接监督并行,才能更好的保障纪委工作的积进展。

二、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缺乏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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