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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 保障公平正义

全面依法治国 保障公平正义
全面依法治国 保障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谈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广纳言勇创新

立法迈向精细化精准化

本报记者徐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如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如何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这些都给立法工作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作为两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对立法活动感受很深。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立法精细化、精准化,积极回应民生诉求等方面下足了功夫,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者要学会倾听各方呼声。”这是周光权教授在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时的感受。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事关重大利益调整,涉及面非常广。尤其是有一项内容从一开始就引发全社会关注,并伴随不小的争议——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且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不得营利的规定。民办教育界有声音认为,如此规定不利于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支持者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义务,如此规定才能倒逼国家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改革。最终,立法机关在正式通过的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中,首次明确可以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时,明确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周光权教授说:“立法还应更加注重创新。”在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根据我国实际增设了“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确实与通常意义上的法人不同,其民事主体地位也亟待明确,对其单独设立一种法人类别,有利于其更好地参与民事生活,也有利于保护其成员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有力度有温度

执法严格又不失人情味

本报记者付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在执法中如何兼顾处罚与发展的关系,如何兼顾法律的严肃性和经营者的利益?民建湖北省宜昌市委员会张琼代表说起一个故事。

张琼在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担任过副县长,分管食药监工作。这是一个山区贫困县,全县3900多家监管对象中,90%为小餐饮和小商店。

去年3月5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湾潭镇网格员信息,该镇个体工商户万某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存有安全隐患。县食药监局立即会同镇食药监所在现场检查时,锁定经营场所冰柜中存放待售的6袋“惠发蚌”牌(300g)的经典鱼味丸、21瓶“大臣蚌”牌(500g)的红油豆瓣酱等为疑似问题商品。后经抽检,上述商品均不合格。

张琼说:“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注重培养食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县食药监局对万某给予了没收问题食品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之后,县食药监局安排人员上门,对万某和其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工作人员在回访中了解到,万某年事已高,靠开小卖部补贴家用。他经营的小卖部,是一个典型的乡镇小食品店:经营面积小,硬件设施差,但经营范围广、品种多,涉及鲜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这种杂货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随后,县食药监局将其纳入了2016年度县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对象。在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手把手的帮扶下,万某对商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建立了商品分类摆放、完善资金台账、严格进货查验等规章制度,后被评选为“县食品安全示范店”。

断家事有讲究

司法改革彰显公正为民

本报记者李茂颖杨文明

亏得一场模拟法庭,已立案的两起家庭纠纷撤诉,独居老屋的寡母搬进了儿子新装修的“三房两厅”,闹了十多年的兄弟俩拆了隔断亲情的两米高墙。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代表先讲起了自己担任“家事观察员”的故事。

去年冬天,东川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室”团队选择了一件因儿女冒领老人低保金而引发的赡养纠纷,组织社区干部、居民共100余人参与“模拟家事法庭”。法庭将“亲情修复”作为案件的主要目的,原、被告席上“妈妈”“儿子”“女儿”的称谓拉近了受创伤的感情。模拟法庭结束,带来文章开头的一幕幕。

“拉家常”“品茶香”“忆往事”,“三部曲”走完,冰封已久的感情缓缓打开,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关上法庭的家事审判合议庭上,一对要离婚的小两口重归于好;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内,专门加了附件,一纸简明扼要又不涉及离婚事由等个人隐私的“离婚证明”,为当事人今后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避免了隐私曝光的“尴尬”。

云南近年来在家事审判上力推专业化、多元化,将部分中基层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从普通民事案件中剥离,集中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审判改革,却在悄然解决这一难题。“目前的家事审判改革正把过去‘快刀斩乱麻’式的‘分财产、分孩子’的机械理念,转变为强化法官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张学群说。

张学群代表说,云南因地域、少数民族区域等特点,家事审判有着更复杂的一面,需要解决路径更加多元化。

受尊重赢信任

律师自豪感越来越强了

本报记者柯仲甲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为改善法治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泽林开门见山。

过去的立案难、审判不公开以及执行难等问题,现在都逐步得到了改善。“立案登记制执行以后,改善了立案难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这些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强有力的举措。”李泽林说。

“党和国家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律师的职业自豪感越来越强了!”李泽林说,前段时间,他办了一起案子,哈尔滨市某企业应外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的邀请前去合作一商业地产项目,双方在经济上产生了纠纷,“在没有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就扣押了账目。想从财务账目上找出哈尔滨这个企业派驻当地项目负责人所谓的‘犯罪证据’。”李泽林说,这个企业的负责人在当地被刑拘了30多天,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就直诉到法院,法院就对负责人实施了逮捕。李泽林接手这个案件后,及时向省高院进行了申诉。省高院和

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当地法院不宜审理此案,指定了异地管辖审理。经过侦办,检察机关认为不存在犯罪的情况,因此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除了维护司法公正,律师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李泽林表示,通过为当事人解读法律、为当事人提出解决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由于当事人对法律认识不深等原因造成的一些误解,从而达到妥善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讲法治动真情

矛盾纠纷早发现巧化解

本报记者曹怡晴魏本貌

“社区就是一个筐,什么事都往里装;人民调解就是一道关,什么事都要管。”“余梅工作室”的创始人余梅喜欢用这两句话来总结社区调解工作。

余梅是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她所在的梨树园社区是一个大型老社区。刚到社区工作,余梅发现,邻里之间时常因为小事起争执,甚至闹上法庭。

“遇到纠纷先想到打官司,说明大家法治意识有所提高。不过,居民们遇上的基本上都不是太大的事情,如果能有个调解的平台,双方坐下来谈一谈,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还能更快地解决纠纷。”余梅下决心要为社区建立起这样一个调解工作室。

工作室的创建并不顺利,缺资金、少资源,最初居民还不乐意配合。余梅一一走访,与居民谈心,联系驻区单位谋划平台共建,可真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终于,在2015年1月,“余梅工作室”成立,全方位解决群众多元化利益诉求。

“有一回,两位老邻居闹得不可开交,其中的一位甚至还写好了诉状。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楼上的水漏到了楼下的屋子。”余梅了解情况后,分别上门倾听双方诉求,最后把两位老人请到了工作室,耐心地给他们分析矛盾的症结,并承诺为他们解决管道老化问题。被余梅的热情所感动,两位邻居不仅同意和平解决,还表示要加入“余梅工作室”,参与到社区矛盾化解工作中。

余梅介绍,去年珠山区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心,这是一个诉讼与非诉讼的对接平台。去年8月,“余梅工作室”搬进了这个中心。

《人民日报》( 2017年03月04日 11 版)

(责编:王璐(实习生)、闫嘉琪)

关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解读

关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解读 营商环境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市委决定将2020年作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成立高规格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努力将遂宁打造成为全省投资服务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法治环境最优的标杆城市。当前,人才、技术、资金的流动,已呈现出向法治环境良好区域集中的趋势,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实践证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理念贯彻到执法司法各环节,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市委政法委作为优化法治环境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察督办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为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优质法治服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平等保护,着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严禁政法部门、政法干警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司法,严禁随意占用企业资金、场地、交通工具,严禁以服务为名对企业"吃拿卡要"。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专案侦办、挂牌督办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妥善处理具有导向性、标杆性的重大案件,依法保护企业物权、债券、股权、自主经营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 (二)强化公正司法,着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减少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加大涉企业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严惩拒执违法犯罪,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高于90%。加强涉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对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历史问题,不盲目翻旧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对定罪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坚持有冤必申、有错必纠,依法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对造成损害的,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三)强化主动服务,着力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畅通企业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当场立案率达90%,3日内立案率达100%。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依法适用减免缓诉讼费政策,将诉讼费占案件总金额的平均占比降低至0.8%—5%。加快涉企案件的办理,将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降至50天内,执行案件平均耗时降至110天内,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从法定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治安、户籍、道路交通、出入境等方面服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立涵盖律师、仲裁、公证、鉴定、一站式诉讼服务等多方位、立体化法治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鼓励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确保80%以上的商事纠纷引入专业化解平台高效集约处理,降低商事主体维权成本。

社会保障:公平社会的基础(一)

社会保障:公平社会的基础(一) 内容提要:是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的分水岭;是否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是强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弱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水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靠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公平社会的基础。追求适度公平是以推动社会和谐为己任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底线公平是政府与社会之间责任分工的依据。以此为基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形成柔性调节机制,既增进社会福利,又推动经济发展。以适度公平为原则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但不是经济增长的负担,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观点看,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种福利,一种经济制度,它还是一种责任体系,一种道义承诺,一种社会架构。 关键词:社会保障理念/公平社会/底线公平 一是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分水岭 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制度,它还是并且主要是一项社会制度,社会的基础建设。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补偿、经济支援。它更是一种社会补偿、社会关怀、社会支援。对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的失利者、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而言,社会保障表示了社会对他们的承诺和保护:不论他们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风险,社会承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起码的尊严。 但是,在我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时候,人们注意到了充分认识和高度肯定市场经济的巨大优越性,这当然是必要的,却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独立价值和作用强调不够,因而对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认识模糊。就人的需要而言,好的市场经济应该能够普遍地满足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但这却是单靠市场经济制度本身难以做到的。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它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市场竞争的规律是优胜劣汰。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身禀赋包括受教育水平、体能和工作能力不同,社会资源和发展机遇各异,在分配领域中必然损益有别,从而造成社会的贫富差距,并引发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一部分国有企业被兼并破产,还有相当部分企业因严重亏损而面临困境,由此出现了规模空前的下岗和失业现象,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以及部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发生困难,一部分人甚至跌落到贫困线以下,而大量财富却向少部分人手里集中。社会保障是政府通过法律和制度手段,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和保护,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安排。它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进而为实现每个人的发展权提供基础条件。通过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失业者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保障人的发展权利,拓展人们的发展空间。因此,社会保障是实现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方式。 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是人们通过达致社会合作而形成的一种公共品。在这里,人和人之间是非竞争的关系。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弱者,都有可能遭遇危险,又都需要维护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社会保障就是人们达成的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契约和道德承诺,个人与社会之间有了这个相互承诺,人与人之间才能摆脱那种“豺狼式”的状态;人与社会之间才能摆脱那种只向社会索取,不向社会贡献的关系。只有这种社会承诺建立起来了,市场规则、法律规定才可能被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规则、法律规定都以人与社会之间的公平契约为前提。所以,市场经济和法制虽然都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但都离不开公平契约这个基础。 就社会发展而言,好的市场经济应该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这也不能单靠市场机制本身,而要靠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结合才能做到。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特点是优质资源向能够获得最大效益的方向流动。这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的优质资源——青壮劳动力、财力和物力迅速向城市、向工业、向发达地区集聚,“三农”问题积累日甚,地区差别继续扩大,社会发展难以平衡。社会保障具有国民

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众日报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

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决定》指出,维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我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法律实施,

4)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申论复习与考试过程中,阅读量都非常的大,如果不会提高效率,一切白搭。首先要学会快速阅读,一般人每分钟才看200字左右,我们要学会一眼尽量多看几个字,甚至是以行来计算,把我们的速读提高,然后再提高阅读量,这是申论的基础。学会快速阅读,不仅在复习过程中效率倍增,在考试过程中更能够节省大量的时间,学会快速阅读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而且,在我们一眼多看几个字的时候,还能够高度的集中我们的思维,大大的利于归纳总结,学会后,更有利于《行测》的复习、考试。本人当年有幸学习了快速阅读,至今阅读速度已经超过5000字/分钟,学习效率自然不用说了。我读大学的成绩是很差,考公务员的时候我妈说我只是碰运气,结果最后成绩出来了居然考了岗位第二,对自己的成绩非常满意,速读是我成功最大的功劳。找了半天,终于给大家找到了下载的地址,怕有的童鞋麻烦,这里直接给做了个超链接,先按住键盘最左下角的“ctrl”按键不要放开,然后鼠标点击此行文字就可以下载了。认真练习,马上就能够看到效果了!此段是纯粹个人经验分享,可能在多个地方看见,大家读过的就不用再读了,只是希望能和更多的童鞋分享。 申论复习的要点: 公务员考试申论你把握以下六点。 第一:了解热点。(关注社会焦点 第二:不要忽视公文写作。(把握调查报告 第三:走出误区。(摆脱套路模式

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 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今天呢,查字典语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交通部长超速行驶 (公平拒绝特权)】 法国政府两位部长曾被发现在一条乡间公路上超速行驶。 这两位部长分别是交通部长德罗比恩和负责管理交通执法的内政部长萨尔科奇,他们所乘的轿车分别以98公里和103公里的时速在一条最高限速每小时70公里的路上飞速行驶。 据悉,他们都是赶去参加法国第一部自动路边雷达测速装置的启用仪式。这一装置能够将超速行驶的司机记录在案。 交通部长办公室发言人称,德罗比恩没有否认这一事实。他还补充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部长也不例外,赶去参加活动不是借口。” 【分粥】 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败落,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他们常常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有不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机制问题,一定是没有完全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严格地奖勤罚懒。如何制订这样一个制度,是每个领导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蔡武作者简介:蔡武,男,1976年12月出生于江西省丰城市,原在江西省丰城市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工作于奉新县人民法院,在法院期间先后从事过执行、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系中华哲学会会员,法律硕士(JM)在读,先后写过多篇理论性学术论文。 [论文提要] 我国当前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而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建立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目标,更应当是司法工作的价值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落实到司法机制上就是要保证司法和谐。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已具备了很好的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在制度上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和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建立起了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并且有了健全的律师制度;人们在思想上已普遍对法律形成了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律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中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司法和谐的构建及其进程。由此,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和司法实际出发,探究一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以下正文] 一、公平正义的表述

公平正义是一个恒古至今讨论不息的主题,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持有的一种法律理想和法律评价。正义在中文中指语言文字上的恰当与正确,或对某种理论或学说的纠偏和匡正。比如我国唐朝有《五经正义》、《史记正义》。公平与正义合成一个词,叫做公正。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合法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如道德、法律、政策等)及正当的程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正义则是公正的理念,包括社会、政治和法律上的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何谓公平正义,在近现代理论史上有着很不相同的理解。马克思认为诸如“公正”、“平等权利”等一类观念,都是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处在不同经济地位上的人,对特定利益格局是否公正会有不同的判断。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此表达的尢为清楚。马克思强调要从经济关系出发来看待包括“公正”在内的观念。而罗尔斯从设想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即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类似于“自然状态”)出发,推出公平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是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为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差别原则是建立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是从属于自由原则的。只有在贯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贯彻差别原则,决不能以牺牲前者来满足后者。 我国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坚持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法律职业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分蛋糕故事的启示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甲乙两人分一块蛋糕。由于担心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这时,有人给他们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挑。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对整个社会来讲,要妥善解决关系不同群体、涉及千家万户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要靠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来保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其次,公平正义又是具体的。公平正义在不同领域,内涵也不尽相同。比如在经济领域讲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在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体现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公平原则简单拿过来。因此,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置于具体的领域,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套用。 再次,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具体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那种绝对完美的公正是从来没有的,只会存在于观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从横向来说,尽管我们的思想理论、政策法规明确了公平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是千差万别的。我们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不同、社会条件不同、个人禀赋和家庭状况不同,所以并不是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竞争的最后结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实际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从纵向来说,公平的实现也不是瞬息之间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制约的,是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教学反思(公平正义的价值、公平正义的守护)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教学反思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反思 本节课主要探究公平正义的价值。关于公平的价值结合一系列事例探究,逐渐认清公平的含义、公平的内涵和公平的意义;关于正义的力員,先从写岀与正义有关的词语开始,接着探究事例,逐渐认识正义的含义和正义的意义。通过学习懂得公平正义是一个美好社会应有的价值;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共同的理想。 八年级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在人的一生当中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学生心理发展具有变化大、周期短的特点,并且充满依赖与独立、幼稚与成熟等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对一些非正义的行为认识不清,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和掌握这一根本特点,鼓励学生自主地进行探究、体验,引导学生分辨是非、积德扬善、伸张正义。

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反思 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引导学生知道了如何坚守公平和如何守护正义。坚守公平需要个人维护公平,也需要制度保障公平;守护正义需要个人守护正义,也需要司法维护正义。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指导学生懂得,在社会生活中要学会运用合理的方式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正确区分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能够做到见义“智”为。 本框题的教学过程分为:漫画导入、目标导航、自学梳理、合作解疑展示和点拨、合作探究、归纳小结、课堂检测七个步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传统常规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紧密结合;结构紧凑、有条不紊。学生始终积极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本堂课教学的不足在于,《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百度视频因白板故障未能播放;未能留出学生记诵时间;阅读感悟的内容未列入课堂教学内容等。 上好一堂课的前提是备好课。一方面依照常规教学要求备课,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同头课集体备课,凝聚集体智慧,还要紧密联系网络资源勤于查询和学习,争做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排头兵。

福利制度与社会公平关系.docx

论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关系 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群体和个人为使社会成员能够维持基本物质生活,实现生存权提供援助和保证而设置的若干内容和项目的总和,是社会团体和个人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程和行为规则。它一般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补贴(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六个方面。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以来,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社会保障制度从制订之初就天然的带有公平正义的品质和特征。 19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其最初的设计目标是保障老年人、失业者、工伤者等社会成员的生活,以调节收入差距,调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可见,其制度安排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的,公平正义是其根本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并很快扩展到全球,尽管各国的保障制度内容、途径、方法有异,但维护公平正义始终是其制度选择的初衷和首要原则。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公平,保证比较均衡地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是其第一要务。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

其补偿功能,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非歧视性原则”使社会任何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每一社会保障项目对于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机会是均等的,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正义; 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结果公平正义。 从社会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是关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制度,是促进社会成员和谐生活的根本保证。社会保障制度从制订之初就天然的带有公平正义的品质和特征。社会保障制度以公平社会财富为手段,以正义社会生活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使命,将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作为自身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就是社会不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由于城乡二元分割的事实,农民并没有能够同城市居民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而且在竞争的过程中,又受到诸多来自各方面的歧视和压力,造成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越来越大,要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目前,农村由于社会保障的缺乏,不仅影响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重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致贫返贫的概率,而且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政府开始逐步建立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从长远看,必须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让农民拥有国民待遇,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在事实上,天然就带有公平正义的影子,它的实施和完善对社会公平正义有着巨大的促进

初中思品公平正义的教学研究与案例分析

初中思品“公平正义”的教学研究与案例分析 一、厘清关于“公平正义”概念的认识 初中思品课程涉及到的“公平正义”内容,基本概念应该怎样把握?有哪些相关的认识?怎样认识公平与正义的意义? (一)公平 1.公平的语义学解释 公平即是公正。《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公正”与私相对,即不偏不倚、正直,没有私心。见于《荀子·赋篇》:“公正无私,反见纵横。”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高义》:“其为人也,公直无私。”汉刘安《淮南子·修务训》:“若夫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班固《白虎通》:“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 公正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摈弃了一己之私的高风亮节。 2.公平主要有两重含义 一是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应关系。 二是指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公平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性,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 3.公平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公平观念和标准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 1789 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8 卷第 310 页) 总之,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要遵循的标准。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 人教版教材对于社会公平的定义是:社会公平就是社会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 (二)正义

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共同追求和向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主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同时,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也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人民法院干警肩负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我们身为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呢?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做到秉公执法、执法如山。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法院干警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执法不公,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要做到秉公执法,一方面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另一方面,要克服私欲,处以公正。无私才能无畏,我们干警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法治理念,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要坚决排除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案,给了钱乱办案,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办案,执法如山,以公正执法彰显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严把证

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的审查证据。法院在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中都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细末枝节,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二是要严把法律关。办严格把好法律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法院干警在办案程中,一定要做到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片面执法观,既要办案结果的正确性,也要讲办案过程的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公正与效率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人民法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应努力追求效率与公正的最佳结合。不能以执法公正为借口,任意拖延办案时限,久立不审、久审不判、久判不执、久执未果等等,严重超审限。我们可以说“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慢作为就是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以提高效率为借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审判,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公正与效率务须并重不可偏废,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在机统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知识点梳理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 知识点梳理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知识点梳理 (一)公平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①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②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 ③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3.重要性: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4.如何坚守公平? ①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②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 ③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怎么办?),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

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5.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公平的途径: ①在家庭里尊老爱幼,保持地位平等;②同学之间平等地交往,互相帮助; ③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公平; ④在竞争与合作中遵守相同的行为规则; ⑤正确看待自己的利益,尊重他人权利。 6.制度如何保障公平: 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正义 1.内涵:凡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弱者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 2.正确认识正义: ①正义是社会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3.正义有哪些要求

公平正义理论资料.docx

公平正义理论框架 一、案例 二、罗尔斯《正义理论》 三、中国社会公平正义观构建的问题及对策 一、案例 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作为以“劫富济贫”为立法初衷和主要功能开征的一个税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于1981年开征,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一直持续至今。调高起征点,能促使社会税赋朝向社会最不利者有利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但是,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林毅夫却提出“个税改革勿带仇富心理,把富人的钱征了以后来补贴给穷人,从理论上来讲,可以平衡财富,但是谁还愿意去赚钱呢?”我国税赋的主要群体是工薪阶层,而即使是贫苦大众,由于起征点低,也不得不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这真的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吗? 无独有偶,2015年8月12日发生天津爆炸事件,许多明星和富人纷纷慷慨解囊,马云因没捐款,被网友逼捐。个人所得的财富如何使用理应取决于个人,但当个人所得的财富被社会道德绑架之后,还是公平的体现吗?赞不赞同马云被网友逼捐,理由? 二、罗尔斯《正义理论》 正义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前,对正义问题剖析最深刻、影响最深远的属罗尔斯《正义理论》。 1. 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罗尔斯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的哲学界,伦理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2. 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部编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8.1《公平正义的价值》优秀教案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设计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平和正义的意义。 教学难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据说,在古罗马军队中,士兵每天定量得到一块面包充当全天的口粮。一开始,切割面包与分配面包的任务是由长官一人担任,于是长官往往切割下最大的一块留给自己,然后按关系亲疏决定切割下面包的大小进行分配。由于分配不公平造成军队内部矛盾甚至内讧的事

不少。为了防止因争夺食物产生的争斗,罗马人很快找到了一个极好的规章:当两个士兵拿到了一块面包后,规则要求一个士兵来分割,而另一个士兵首先出来选择属于他的一半。在这种规则下,分割面包的士兵出于自利,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平均分配。戈登认为,这种法律是从每个人的自利角度来制定的,以使其行为公平合理。自律法考虑到了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一个集团的利益,不是那些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的人的利益。这也构成了西方以制度保证公平分配的传统。 我们该如何认识公平呢?(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认识公平 活动一:“分黄金”的故事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通过情景模拟,再现教材中所描述的故事情节。 剧本示例:古时候,有一位父亲临终前,把三个儿子叫到跟前,说:“老大啊,你精明能干,我不用太担心。老二啊,你虽能力一般,却很有孝心。老三啊,你身残体弱,心地善良,叫我如何安心。”说完,老大回话:“父亲,作为兄长的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老二应声附和。老三也宽慰父亲不必为自己担心。父亲接着说:“既然如此,现在你们每人拿一锭黄金,这剩下的一锭就给老三,你们还有何异议?没有就都回吧!”三人异口同声应道:“必当谨记父亲教导。”退出。 3.(1)假如你是这位父亲,你会怎样分配这四锭黄金?(2)结合“分黄金”的故事,谈谈你对公平的看法。 提示:(1)平分。(或大儿子精明,二儿子有孝心,一人一锭,三儿子生计困难自然理应多分,这也符合中华传统。)(2)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就是每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公平要帮助和扶持弱势群体。 活动二:探究“公平”内涵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依据你对公平的理解,请对上图中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评价。 提示:违反了交通规则接受处罚是公平的,找朋友摆平就违背了公平原则,也是违法行为。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让孩子们都能上学是国家保障公平的措施。 教师讲述: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活动三:探究公平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 1.阅读教材第108页“探究与分享”栏目。 2.让学生逐一阅读图片,然后分别发表自己的见解。并思考每一幅图片反映出的社会意义价值。 提示: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目标导学二:正义的力量 活动四:热点再现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一、实现公平正义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必须建设法治社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议题,把法治提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地位。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新开拓,必将对全面深化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会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坚持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三个方面对实现公平正义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公平正义来推进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道出了公平正义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也道出了历史发展的逻辑内涵。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正义理念》中描述的,近代受到支持和拥护的每一个关于社会正义的规范理论,都要求在某些事物上实现平等,其中特别体现在平等的自由、平等的收入或平等对待每个人的权利或效用。公平正义是近代历史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任何发展改革都难以绕过它,在社会领域,它特别体现在收入差距和社会公正,必须谨慎对待,认真处理,因为,“不平等和社会反抗之间的联系却是十分紧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回顾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过去几个世纪的历史发展表明,社会差距和社会不平等在加剧,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思潮应运而生,社会主义在许多国家得到实践。我们看到,几个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遵循一个基本原则,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应该主要由那些创造财富的人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阶层收入的增加与生产力增长之间的差距拉大是不可避免的。在技术进步加速并在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前提下,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劳动力的实际工资必然会减少。这种减少反过来又反映出长期的失业问题、全球化、制造业工作机会向低工资的服务业工作转移等。私有制本身会造成不平等和收入差距扩大,卢梭在其《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说到,“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那些经济已经十分成熟、市场化程度非常高、政府

公平正义的价值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公平正义的含义和意义 能力目标:提高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需要公平的理解能力,对公平与不公平现象的独立判断能力,以及与别人公平合作的能力;提高正确对待正义、非正义行为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正确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意识,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平感、正义感,对待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教学重点:公平和正义的意义。 教学难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情景设置法、探究活动法。 教具:多媒体课件 课型:新授课 教课时:1课时 板书设计: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认识公平 1、公平的含义 2、公平的内涵 3、公平的作用公平正义的价值 二、了解正义

1、正义的含义 2、正义的力量和正义的作用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2017年已经过半,全国多个省市已经上调了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发现,截至7月15日,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11个省市及深圳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在今年9月调整到位。数据显示,地方政府上调最低工资的步伐有所放慢,涨幅已经出现回落。 思考:全国多个省市为什么要上调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 二、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认识公平 活动一:小故事 (阅读教材第101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1)假如你是这位父亲,你会怎样分配这四锭黄金?(2)结合“分黄金”的故事,谈谈你对公平的看法。 提示:(1)平分。(或大儿子精明,二儿子有孝心,一人一锭,三儿子生计困难自然理应多分,这也符合中华传统。)(2)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就是每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公

求刑权制度上的公正保障.doc

求刑权制度上的公正保障- 所谓求刑,就是在法官作出被告人有罪的认定之后,检察官代表公诉机关综合案情提出对罪犯的具体量刑意见,至少应当确定一个较法定幅度更确定的量刑范围,合议庭应当对检察官的求刑意见在评议时充分考虑。 司法实践中经常听到有当事人抱怨,相似的案情,类似的情节,在量刑上的差距却较大,特别是在缓刑的适用上有失公正。确实,有些量刑只要横向、纵向一比较就会发现有失公平,但似乎又未达到量刑畸重畸轻的地步。这样,抗诉很难得到支持,面对法官振振之词-“我有自由裁量权”,也只能徒叹奈何。问题的症结何在?笔者以为,关键在于缺乏一套具体可操作的监督机制。在此笔者建议不妨赋予检察官求刑权,从制度上保障检察官对量刑的参与和制约。 为了保障求刑权的充分实现,笔者以为求刑这一法律行为应当导出以下三项法律结果:一、应当在判决书中列明检察官的量刑意见,以向社会公示;二、如果检察官的量刑意见遭否决,应当在判决书中充分阐述理由;三、虽然我国不实行判例法,笔者以为无比较即遑论公平、公正,某一判决如果与同一法院作出的类似先例差距较大,而又没有法律或司法解释变更的理由,检察官可以此作为抗诉的依据,并得到支持。 设立求刑权的目的在于:一、以检察机关参与量刑为手段,形成和保障社会各界对量刑的参与机制,保证了对生命和自由生

杀予夺这一神圣行为的公开性、透明度,而远离暗箱操作;二、通过立法建立起一套恒定有效的纠正量刑偏差机制,还当事人以公平,树社会以正义。这里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建立行使求刑权的工作机制?基于求刑的目的,检察官的求刑意见本身当然不应该是随意的,而必须有一套严格的操作程序。笔者注意到去年《检察日报》和《浙江检察》上曾经报道过引起广泛探讨的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实行“判前预测”的做法。判前预测是这样一个做法: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办案人员要对所办案件的性质、情节、适用的法律条文、被告人的量刑幅度进行预测,并把预测结论写入审结报告。当时,该做法主要目的是作为衡量审查起诉办案人员办案质量的标准,因此引起了争议,褒贬不一。但笔者以为将该做法作为检察官行使求刑权的工作机制来认识,应当有其现实意义。 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谈到,即庭审本身带有许多不可知、不确定因素,对审查起诉办案人员原先认定的一些事实,及一些量刑情节,会因为被告方、辩护人新的证据的提出而被否定,那么判前预测就会丧失其准确性(这本身就是反对判前预测的理由之一,认为它有僭越审判权之嫌),但是否因此妨碍求刑的不可操作性?笔者以为不必顾虑这一点,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入,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铺开,在判前预测的基础上,主诉检察官完全可以针对庭审出现的新情况,作适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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