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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找工作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毕业生找工作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作者:洛阳人才网添加时间:2009年6月17日查看: 308

劳动者就业时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签订合同,在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朋友们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己履行的义务,让合同成为保障自己权利的武器,而不是卖身契。

一、了解合同

很多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吃亏,并不是对具体的情况不了解,而是对合同缺乏一个准确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合同,合同对我们有什么作用。

《合同法》对合同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我将对此定义进行解析。

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对合同中的条款有设定、商讨、更改的权利,一方不能欺压、胁迫另一方在违反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求职心切,胆子也比较小,加上就业压力大,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对自己有害无益。大家一定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有提出问题的权利,也有对双方利益博弈的权利。

其次,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的提出来并协商修改。

再次,合同一签订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束缚作用,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未能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则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

那么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合同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在欺诈、胁迫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而不是有欺诈、胁迫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

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合同无效规定的条件非常严格,一般情况下条件是很难成立的,更别说了解法律的用人单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对合同的事后补救有太多幻想,关键是签订合同时谨慎对待。

二、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最成功的合同是使自己的权利最大化,合同成为保障自身利益的权利说明书。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做一番细致、认真的审查,不要陷入用人单位所设定的圈套,一般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形式

虽说合同的形式很随意,但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朋友们可千万不要轻视这些东西,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

签订每一份合同时大家都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的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大意的朋友就要倒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一字一句的阅读合同,不要怕花时间,最重要的是要完全掌握整个合同。

2.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朋友们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3.试用期

目前用人单位任聘时都会设定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

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大家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到底。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关于试用期的长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延长试用期的期限,而试用期的长短是有法定依据的,与劳动者的合同期限相适应。《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1年,1年后考虑转正。如果试用期和劳动期限不一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试用期的期限。目前用人单位都惯例的规定了试用期为3个月,不管合同期限的长短,如果合同期限是2年以下,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来,并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的长短。

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的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如果毕业生在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增加。

4.明确工资类型

工资是劳动者最关心的要素之一,对于工资,劳动者有一些细节需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朋友们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5.关于四险一金

“四险”严格来说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四险”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用人

单位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6.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朋友们可别让用人单位故意给漏了,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7.注意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比如车票、飞机票、保险单等都属于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劳动者出具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因此,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

如果改变不了签订格式合同的命运,朋友们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当然,格式合同出现表达不明确或矛盾时,诉讼或仲裁上通常采纳不利于制定合同一方的解释,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很小,通常用人单位在订立格式合同时会咨询资深的律师和专家,或者直接由资深的律师和专家代理,大家不要对格式合同对自己有利存有什么侥幸。

8.注意培训及其费用

上岗前用人单位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大家不要上当把钱交出去了。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劳动者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用人单位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

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9.谨防“押金”、“风险金”

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擅自向劳动者索要各种费用,如“押金”、“保险金”、“培训费”等,朋友们可要提高警惕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大家千万别掏钱。

10.保护好自己的证件

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看劳动者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大家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看证件可以,但不要让他们把证件的原件拿走,用人单位只有权利拿走劳动者证件的复印件,而没有权利向劳动者索要原件留底。

11.注意用人单位的签字

签字时最好能在一定的场合并双方一起签字,比如在单位的办公室,有些不法分子仿造一些公认比较好的单位的签名,以骗取劳动力,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场合。有些用人单位使用公章,大家一定要确定此公章是否是用人单位对外使用代表自己身份的公章。

12.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大家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劳动者工作纪律的,在规章制度中可能对劳动者的一些个人权利进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单位会拿出《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叫劳动者签收,签收之后就意味着大家了解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文件里的任何规定。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签收前认真读其内容,以免犯错误被用人单位解雇,尤其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但劳动者又能胜任工作,会借口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不符合条件以解雇劳动者。大家认真阅读后如果发现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相矛盾的地方,应提出来更改使两者统一。

13.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有现象,即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协议对三方有约束力。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

立正式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致,尤其是要把就业协议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表达,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则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按就业协议修改合同。

最后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在签订合同时,劳动者有任何疑问,都要大胆的询问,尤其是对表达不清楚或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细问并在合同中以明确的语词表达出来,很多合同纠纷来自于合同中用语的模糊,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出具合同原型,用词上喜欢用有利于单位利益的模糊词语,所以劳动者在看合同时一定要亮出自己的火眼金星,用心为自己多争取权利。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签订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5、购销物品的名称、规格、等级、数量、价格、质量、质保范围和质保期、以及包装、运输、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等;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2、严密、逻辑性: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前后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平等,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1、一般经济合同由相关部门财务审核并登记,报财务结算中心复核、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范本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节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现在我们的一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作法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础,对我方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一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麻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谈判中,我方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势就会有利于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阐述。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珲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公司营销中的风险防 ——合同法讲解 法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它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法律问题,而我们的营销工作更离不开法律的帮助。作为企业的营销人员,我们不但要懂法、知法,更为重要的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为此,特向大家介绍一些营销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三部法律合为一部(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共分三编: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部分129条,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总类: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劳动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民法中的合同也很多,如债权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如上级机关与企业签订的保稳定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不属合同法调整的围,合同是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例:有一名片,写的是×××厂长、法人,将个人与团体划等号。它应是法定代表人。即法律规定

的不经授权就可以代表单位的人,法人代表既包含法定代表人,又包含委托代理人。 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在法律上地位平等,无高低优劣之别。行政法上的合同就不相同,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 (2)、合同是两方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遗嘱、设立财产捐助等。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以发生一定的法律上效果为目的。 (4)、合同是非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不适用合同法。 (5)、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一方依势压人、依权压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的情形。 (6)、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自由度较大。对于合同法中强行性规,当事人不能约定排斥其适用。 二、如何签订合同、合同的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1、审查订立合同当事人的资格。(1)民事权利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或其它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基于法律规定。(2)民事行为能力。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如结婚能力、收养能力。如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

技术合同签订须知

技术合同签订须知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内容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合同的类型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

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就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办理技术合同的审批程序 凡以学校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且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统一由科技处代表学校进行管理。科技处主管处长作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取得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科技处根据合同标的额度,经审查同意后在合同上加盖西安交通大学合同专用章及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 (一) 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合同,由所在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或科研副院长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学院审查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 5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合同除办理(一)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交由科技处相应职责人员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三) 3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办理(一)、(二)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经科技处主管处长或主管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四、技术合同审查的重点 学院、学校审核合同时,重点审查:承担能力、技术指标、工作进度、完成时间、款项支付、成果归属、违约赔偿、争端处理及对方条件等。学校项目组应当仔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这是当事人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充分考虑的,并且这也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要是工程合同签订的不好的话,势必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影响。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就是在签订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

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严格审查签约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公司往往更重视合同内容,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因此,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要严格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 其次,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 第三,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能够顺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内容的审查是重点 首先,要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等。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考试大/收集/一个合同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合同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主要条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将对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风险隐患。 最后,最大限度地为公司争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对我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衡量,当然是争取更多权利而尽可能地减少义务,并且,对我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要规定相对较轻的违约责任;对对方条款的审查,则恰恰相反,不过,凡事都要有个限度,合同条款还是要建立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否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导致被撤销的。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很多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考试大/收集/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等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置疑。实践中,主要是看签约代表是否为单位负责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权书。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部门或办事处是没有对外签约权的,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也需由法人授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签章。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公民个人,则要求其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均应当清晰、完整。

浅析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浅析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而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对合同订立的严肃性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笔者拟想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浅谈一下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在拟签订合同前有很多需要准备的资料,需要了解很多方面的内容,但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一) 、签订合同前,首先应对对方的情况有所了解,在了解对方情况时主要搞清以下情况: 1、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主体资格是合同生效的首要条件。 我们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这就要合同双方必须有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就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界定了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类。 自然人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人,必须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过法人登记的单位。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组织,这个组织是必须经工商行政机关审查登记且发有营业执照的组织。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才能有资格签订合同,否则,签订此合同可能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故签订合同前应对相对人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 2、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要有代理权,有代理资格,且必须在其代理权限内。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确定代理人的代理资格。 3、应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包括几年来的经营状况、生产规模、生产销售情况、产品前景、设备新旧程度、债权债务、历年来履约情况、资金周转、社会信誉程度以及签订合同的目的等进行周密而必要的了解。签订合同只是实现双方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全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为确保经济利益的实现,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签约人必须慎重行事,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能力和资信状况 (二)、对我公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1、要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本企业的生产能力、日生产量等。 2、本企业的库存情况、数量多少、质量高低、规模大小等。 3、详尽了解本企业的对外签约情况包括已签约的产品外销量、原材购进情况及使用情况,资金周转情况等。 (三) 、价格走势的分析及预测: 签订合同特别是签订经济合同前对价格的走势情况应该有较祥尽的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合同期较长的,价格不太稳定的更应该作祥尽分析、预测。

(完整版)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须知

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须知 第一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对对方主体的审查 1、对法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依法成立; (2)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是否通过上年度年检、经营期限是否已届满、是否存在被吊销、注销的情形; (6)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7)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是否对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在以其所从属的非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时提供所属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3)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合法存在; (2)是否明确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

织注册地; (3)是否具备法人条件,该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 (4)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4、对自然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同时要求其法定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电话做为合同的附件; (3)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5、对保证人的资格应审查 (1)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是否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 (3)是否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4)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 (5)必须注意,以下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 a、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 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 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① 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 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 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 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 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 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 澄清,再组织开标。

签订合同的8大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签订合同的8大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纲要: 7、补充协议别嫌烦 、签字盖章祝圆满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售楼广告多睁眼 3 、五证审查须从严 4、样板房中少联翩 、认购书前要盘算 6 、合同条款多把关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 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 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 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 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 房地产开发、销售 内容。如没有相应 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 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 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 “便宜”: 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 实际上,一旦购 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 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 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 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将“五证”或 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 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 “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 二期等。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 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 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O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 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 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 后期款项不能足 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一)

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一) 1、首先应特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6、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7、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8、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订立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订立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一般分为订立前以及订立后,订立前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修改一些项目以及要求,如果是在订立后需要修改项目,那么也可以进行协商更改,但是这只能算是一种附加的协议。 合同的达成往往需要经历交易双方的多轮谈判,特别是内容重大和结构复杂的合同,双方在协商过程中会不断调整各自的利益和退让底线,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避免使不合自己利益初衷的意思表示产生法律约束力。 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只是想探询对方合作的意愿,则应斟酌词句,避免使其成为要约,因为要约不得任意变更和撤销,对方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中的内容便成为要约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若不履行即构成违约。因此,若没有一经对方接受便受法律约束的意图,则应将发盘作成要约邀请。 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是想严格按照发出条件成立合同并履行的话,则应在发盘函件中明确提示此要约不得更改,一经更改要约失效的字样,因为法律规定,承诺方对要约进行非实质性更改,要约仍然有效,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承诺方的承诺为准,此时,若没有要约上的特别声明,要约人就很有可能要受到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的合同的约束了。 除此之外,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超期到达,而要约人不愿就此超期到达的承诺接受法律约束的话,要约人应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因超期而无效,否则根据法律规定,要约人仍要就超期到达的承诺接受束缚。 关于所做的承诺,也应慎重,因为承诺一经做出,合同即告成立,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承诺人对要约的条件不满意,则不要轻易做出认同的表示,也不要履行与要约相关的任何内容,因为法律规定承诺不但可以书面表意做出,也可以履行要约内容的方式做出,而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相反,如果承诺人对要约条件非常满意,则应尽快做出承诺以使合同成立,避免因超过承诺期限而错失良机。

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销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如:退换货的办理方式、违约责任说明、送货时间等。属于可以再加工的产品,对这些产品的退换货问题也要加以约定。现在市场上的通行惯例是加工产品概不退货。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现在市场上的商家对于瓷砖的退补货问题,都会有一些约定,多长时间内可以退货,什么样的产品可以退货,也要落实清楚。对于富余的产品或者不够的产品,要尽快到商家处办理,以免出现退不了和没有相同色号的问题。 7.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等级,防止商家以次充好。 8.适当地交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无误后再付全款。同时最好约定产品不符合要求可无条件退货,退回定金。 审查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 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要合法,如一般的公司交易不能进行黄金交易。还有就是要注意对方对标的所有权。 三、数量 只有公司同意,买多少对我们法律顾问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四、质量 质量是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采购合同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我审核合同时,关注最多的地方也就是质量问题。因为公司采购部门一般是独立的(即先由申请部门向上一级申请采购,待批下来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因此采购部门给过来的合同对标的质量只是一笔带过,而且连验收标准也是模糊不清。 对于采购合同来说,一般都应该由申请采购部门提出质量要求以及详细的验收标准。 五、价款 价款并不是法律顾问应该关心的问题,但是合同上我们应该记得价款得大写。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这部分只要注意到合约里面有规定就可以了,一般采购部门会提供。 七、合同解除、中止、终止 这里面主要是注意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以及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或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如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送货就得赔偿总货款的1%,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

合同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经济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造价员负责合同的工期、造价、质量等各项技术条款,及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设计、工程、营销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3、合约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约执行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销售部法律培训材料) 作为合同不同的当事方有不同的考虑,签署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必须保持平衡,这种约定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才具备可执行性。今天,我们就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重要事项逐一分析: 一、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事前充分了解摸底,做好资信调查的原则。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是陌生人的社会,我们时刻都会面对形形色色的、从未谋面的交易对象,有的甚至是国外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因此,在签订合同前,有必要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做好合同风险的事前防范,避免合同欺诈的发生。资信调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请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介绍其自身的基本情况(例如公司网站、公司画册,简介),并要求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文件; 2、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工商登记(企业性质、设立、变更、年检)情况、申报纳税与纳税情况、企业的流动资金规模和银行借款与还款情况等,并与其介绍的情况进行对比,从而判断该企业的诚信程度; 3、调查对方企业的股东或者投资人构成情况,看是否是夫妻、父子、兄弟等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开办; 4、调查对方企业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5、调查对方企业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 6、到工商、国土、房管、交警、车辆管理、公证等产权登记部门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及其抵押情况; 7、到对方单位实地调查其财产及其经营情况; 8、了解对方的对外投资情况,及其所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 9、调查了解对方企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仲裁和诉讼事项以及相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10、其他有关事项,在企业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进行调查。

签定合同所需资料及办理过户按揭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 一、买卖双方所需资料 买方:身份证、结婚证、私章(如按揭另需户口本、收入证明、评估报告; 其中收入证明每家银行要求格式不同,需提前向金融专员索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私章、结婚证、房屋三证、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共有权人证明—如夫妻: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章;如离 婚:要离婚证、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法院裁决书及法院生效证 明做析产;如系婚前财产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如丧偶并明确丧偶具体 时间,必须明确买房与死亡日期的先后,如死亡在买房前,则户口簿中 有注明丧偶即可,如户口本上未注明,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 证明;如产权人死亡或其配偶死亡在买房后,一定要先做继承,再出 售房屋)、离婚或丧偶后至今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 特殊情况: 1、买方是未成年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则需有监护人做监 护公证,如买方和父母(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本的不用监 护公证。 2、如买方为单位的需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 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呈报表、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产权登记申请表、公司委托书上盖章。 3、如卖方是未成年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卖方需先咨询 公证处是否可以做承诺公证,如公证处同意做,则监护人做 监护公证以及承诺公证,如卖方和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本的 只需承诺公证。(承诺公证现杭州市只有下城区公证处能办, 但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 4、如卖方为单位的需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如有上级主管单位需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出售的

批复,如没有上级主管单位需董事会决议加盖公章,决议上需所有董事签字盖章,董事长盖法人章,权属转移表、公司委托书上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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