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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学位办[200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参加由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组织或承办的各种考试的学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在参加由国家行政部门或其它高等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出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试违纪

第四条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

1.考试中擅自改换座位或座位号,不按要求就座;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不按要求放置;

3.考试中擅自互借文具、计算器、作图工具、计算用图表等物品;

4.开考信号发出前提前答卷,或考试终结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5.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吸烟,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7.在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专业等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8.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未关闭;

9.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等;

10.有其它考试违纪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严重违纪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该门课程不能参加补考,只能重修,并通报批评:

1.考试中,未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考试证、身份证或军官证等),且拒不配合监考人员检查询问;

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未收齐试题或答卷时,擅自离开考场;

3.未按规定的考试交卷时间要求强行离开;

4.考试中故意撕毁试卷或答卷;

5.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

6.有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不服处理,干扰考场,肆意纠缠、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巡考人员;

7.干扰考试评卷工作,纠缠、威胁、诬陷评卷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

8.二次重犯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

第三章考试作弊

第六条有下列作弊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该门课程不能参加补考,只能重修,并通报批评,如是本科层次的学

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1.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窥视、抄袭答卷;

2.互对答案、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

3.传递试卷及答案信息,互打作弊暗号、手势;

4.提前交卷后,有意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向他人透露试题答案;

5.在考试中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或未经允许使用掌上电脑、电子辞典等电子设备;

6.故意在《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签名册》上或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但尚未答题;

7.闭卷考试开考后,将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笔记本、字典、纸张、书包等)未按规定要求存放在指定场所而放置在考试所用课桌或座位上、抽屉里;

8.闭卷考试中,以各种形式夹带、隐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9.阅卷教师发现试卷答案雷同,并经审核确认属实的行为;

10.考试过程中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11.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12.有其它考试作弊行为。

第七条有下列严重作弊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

2.集体作弊的组织者;

3.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并已经接收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利用手机与他人交谈考试有关的内容;

4.已构成考试作弊,且肆意纠缠、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监、巡考人员;

5.一年内二次重犯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

6.类似上述性质的其他作弊行为。

第四章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第八条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学生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职责》及时处理。认真如实地填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场记录表》和《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表》,并详细写明违纪作弊事实,向违纪作弊学生告知记录内容,并由违纪作弊学生签字确认,违纪作弊学生拒绝确认签字的,由监考教师或其他在场考生签字见证。学习中心负责人必须对监考教师填写的《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表》签批处理意见并盖章,交由巡考教师带回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第九条考生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于考试违纪作弊者,各办学学院及网络教育学院对收到的《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并签批。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者,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申述处理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最后处理决定由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文,并按以下4种送达方式之一送达到学生本人:①直接送达;②邮寄送达;③留置送达;④公告送达。

第十二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必须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可发给学习证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第十四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结构设计原理》第二次作业答案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结构设计原理》第二次作业答案 你的得分: 90.0 完成日期:2014年09月09日 16点03分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4年09月11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5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 D ) A. a B. b C. c D. d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D ) A.加载速度越快,则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越低 B.棱柱体试件的高宽比越大,测得的抗压强度越高 C.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比棱柱体试件能更好地反映混凝土的实际受压 情况 D.混凝土试件与压力机垫板间的摩擦力使得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提高 3. ( B ) A. a B. b C. c D. d 4.在保持不变的长期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中,()。 ( C )

A.徐变使混凝土压应力减小 B.混凝土及钢筋的压应力均不变 C.徐变使混凝土压应力减小,钢筋压应力增大 D.徐变使混凝土压应力增大,钢筋压应力减小 5.适筋梁在逐渐加载过程中,当受拉钢筋刚刚屈服后,则()。 ( D ) A.该梁达到最大承载力而立即破坏 B.该梁达到最大承载力,一直维持到受压区边缘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 变而破坏 C.该梁达到最大承载力,随后承载力缓慢下降,直至破坏 D.该梁承载力略有增加,待受压区边缘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变而破坏 6. ( B ) A. a B. b C. c D. d 7.提高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能力最有效的方法是()。 ( C ) A.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 B.增加保护层厚度 C.增加截面高度 D.增加截面宽度 8.在T形截面梁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中,假定在受压区翼缘计算宽度b′ f 内,()。 ( A ) A.压应力均匀分布 B.压应力按抛物线型分布

四川大学选课注意事项(通用版)

四川大学学生手册 在这学期期末,我们大一新生就将面临选课等问题,同时,或许你对学校的考试、保研、奖学金、创新学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还有疑惑,而在有些学院,传说中的学生手册始终没有现身,所以,我在这里转载并整理了望江楼贴吧里一位学长自己写的学生手册(教务手册),里面非常详细的介绍了包括但不限于本段开头提到的内容,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惑。希望同学们可以相互传阅。 以下内容全部转载于百度-望江楼贴吧,发帖者ID为“德先生的信徒”,转载请保留此说明。谢谢合作! 真心感谢这位学长! 1.基本常识 在川大,辅导员属于学生工作系统,而不属于教务系统,因而有任何关于选课、成绩之类的问题,是不应该找辅导员去解决的。尽管有部分热心的辅导员也会去常识解答这些教务问题,但是他们的解答很可能不准确。 真正管这些问题的是教务系统,也就是川大教务处和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川大教务处级别过高,非紧急或是重大教务问题,比如紧急缓考,学籍异动,管不到广大本科生。直接管理本科生的是各个学院的教务办公室,负责人为教务干事。因而有任何选课、成绩方面的问题,都应该去找其解决。而且各个学院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自己的土政策,这些政策只有本学院的教务干事清楚。 2.选课 2.1 选课权限 【解释】选课权限随着年级的不同而不同。大一上学期的课程全为教务处预置,学生无权选课。大一下学期,学生无权改动教务系统预置课表,但是可以在不改变预置课表的情况下选

课。意思就是说,预置课表上的课,无论是必修还是选修,均无法退课或是换课,在预置课表上没有课的时间段,学生可以任选课程。从大二上学期的课程开始,学生获得完全选课权限,也就是可以增、删、换任何课程,无论是必修与任选。 【案例】下面将针对大一下学期的课程举例(也就是本科生第一次选课时所选的课)。 此为一张大一下学期的简化版预置课表: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第一大节微积分(必修) 第二大节大学化学(任选)大学英语(必修) 第三大节大学物理(必修) 其中红字为预置课表中的课。尽管大学化学作为任选课,但是大一下学期你仍然推不掉此课程。而在周一第二大节,周二第一大节等预置课表没有安排课程的时间段,你可以选任何课程。 2.2预置课表 【解释】预置课表为教务系统在选课伊始给学生预先自动安排的课程。出了在大一有约束力外,大二、大三、大四均无任何约束力,可以任意更改而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后果。预置课表上的课程在很多情况下也不具有建议性,因此可以忽视之。 2.3课容量 【解释】课容量就是这门课程可接受的最大选择人数。 2.4课余量 【解释】课余量=课容量-选择人数。在预选阶段,课余量可以为(+∞,-∞)。在正选阶段以后(包括正选阶段),课余量一般为非负数。可能会有负数情况,那是因为有部分同学有特殊权限,可以在课余量为0或是负的情况下选课。 2.5选课进程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与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人次 携带随身听,mp3,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穿怪异服装,穿短透露的服装,男生剃光头、留长发、染发(非黑色)、蓄胡须,女生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斜挎长包,在宿舍楼以外的地方穿拖鞋,旷课一节,不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不诚信,考试违纪,跑步去餐厅,打饭夹塞,合伙购饭,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隔墙、隔门接物,上课(含自习课)期间无证到医务室就医,不叠被子,在教室、宿舍墙面乱贴乱画,不按时归还图书。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人次 在水房、阳台等处随地便溺,随地乱扔废弃物,损坏公物,旷课2-3节,在用电器挂东西,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说话污言秽语。3.有系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1-2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人次 男女生非正常接触①男女生互相陪护到医务室看病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④男女生互相请客,互

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⑤互相以兄妹或其他昵称称呼⑥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⑦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等。 严重损坏公物,往宿舍内带火种,私拉电线,焚烧物品,隔窗泼水、投物,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违规吃带零食(详见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考试作弊,旷课半天到两天,侮辱、谩骂老师或他人,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设置,携带传看不健康书刊,损坏树木,践踏草坪,擅自离校外出(含跳墙外出),在水房内裸体洗澡,第1-2项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常规管理中的屡教不改的违纪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这是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2-4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行为量化分4分/人次 擅自离校外出,并在校外过夜,抽烟、喝酒、打麻将,逃避考试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无关的刀具棍棒等,打人打架,在公共场所起哄,搞恶作剧,旷课3-6天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的处分并全校通报,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人次 打人打架情节严重,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男女间越轨行为,旷课7-10天,学期累计逃避考试两次,第三四项屡教不改者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教学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根据《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对学生出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本办法所指的学生为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三条处分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处分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要在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进行,要做到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恰当。 第五条学生因考试违纪、作弊,给予其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学校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考试,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警告处分: (一)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纸条等非考试用具进入考场者;

(二)考试结束时间已到,故意拖延不交卷,经催促仍继续拖延时间者; (三)交卷以后,故意在考场逗留影响考场纪律者; (四)有属于考场轻微违纪的其他行为者。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学校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考试,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考试时,互相传递纸条、试卷或利用通讯工具传递有关考试信息者; (二)交卷以后,故意在考场逗留,给其他学生说题、提示或者扔纸条者; (三)趁收卷时进行作弊或者协助作弊者; (四)因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再次考试违纪、作弊者; (五)有属于考场作弊的其他行为者。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学校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考试,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预先约定,合伙作弊者; (二)不听从监考教师批评、处理,故意纠缠、谩骂监考教师者; (三)参加考试不交卷又谎称已交卷者; (四)因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受到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再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试题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试题1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某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公布本所迁址办公事宜应使用的正式公文文种是()。 A启事 B启示 C公告 D通告 2.以下可以联合行文的机关单位是()。 A四川省政府和中共成都市委 B 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和财政厅C四川省民政厅和成都市民政局 D某省教育厅和某集团总公司 3.以下行文应用“通告”行文的是()。 A ××公司告知下属单位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议 B XX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 C XX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 D X XX公司任免本公司财务部总监4.××印务公司将所在市文化局的一份发文印发所属下级公司执行时应用()。 A转发性通知 B印发性通知 C 批转性通知 D 告知性通知 5.以下可以用作法规又可用作规章的文种是 ( )。 A办法 B通报 C命令 D条例 6.在行政公文中以下项目中的数字可以使用小写汉字的是()。 A发文字号 B百分比 C 成文日期 D 经费金额 7.中共××市委向下级党委的正式发文可以使用的文种是()。 A通报工作要点答复 B报告函条例 C 公告通报批复 D通知会议纪要批复 8.按规定不能以机关单位名义向领导个人行文的正式公文文种是()。 A 请求 B 报告 C 建议 D 方案 9.某总公司撤消下级分公司不适当的决定应该使用的正式公文文种是()。 A 通报 B决定 C会议纪要 D请示 10.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A 会议纪要可以不盖章 B 一般文件成文日期就是写其印发日期 C 公文中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D一份公文的主题词由类别词-类属词-文种构成 二、多选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有2—5个正确选项,多选、漏选、错选均不得分) 1.确定一份公文文种的依据是()。 A发文机关的权限 B 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工作关系) C 发文的具体目的和要求 D国家有关部门现有统一规定 E 本单位领导的要求2.××机关以下行文操作正确的是()。 A一般文件的成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B内部机构不能对外行正式文件

四川大学学生手册范本

大学学生手册 在这学期期末,我们大一新生就将面临选课等问题,同时,或许你对学校的考试、保研、奖学金、创新学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还有疑惑,而在有些学院,传说中的学生手册始终没有现身,所以,我在这里并整理了望江楼贴吧里一位学长自己写的学生手册(教务手册),里面非常详细的介绍了包括但不限于本段开头提到的容,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惑。希望同学们可以相互传阅。

上。这时,可以在网上登记阶段登记课程。 【案例2】某同学乙,按教学计划,本学期应该必修课程B,但是其对预置的老师不满意,意图更换。于是其乙在前几阶段将本来预置的B1课退掉,想选择B2课程。但是B2课程的课余量为非正数,其无法选上,而他有不想选B1课程。这时,他可以选择在网上登记阶段登记B2课程,理由选择“必修漏课”,一般情况下,必定能选上。 【案例3】某同学丙,想重修课程C,但是在本应安排课程C的时间,其又选择了另外一门课D。在预选、正选、补退选阶段均不能在同一时间选择两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这时,丙同学可以在前几阶段正常选上D课程,然后在网上登记阶段将C课程登记,理由选为“重修免听”,一般情况下,必定能选上。这样就实现了在同一时间选择两门课。 2.5.2零星特例处理 【解释】通过案例说明。 【案例1】某同学丁,选择了限选课E,但是其直到第九周,才去上了第一次课。这时候,老师告诉他,由于E课程为限选课,丁同学不能参加考试,所以丁同学想将这门课退掉。但是早已过了各个阶段的选课时间。这时候,丁同学可以写一退课申请,到学院,加盖学院圆形公章,然后将申请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在收到申请后会人工将这门课退掉。 【案例2】某同学戊,由于粗心大意,在第十周才发现他还有一门必修课要选。这时候,他可以采用与案例1中的同学相同的操作,不同的是要将退可申请改为选课申请。 【注意】零星特例处理成功与否,与本学院教务干事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定要注意沟通,否则很有可能会失败。 2.6限选课 【解释】限选课就是学校仅为某些同学开设的课程。在选课期间可以正常选上,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开课教师不欢迎其他同学去上课,亦不会允许这些同学参加考试。所以,此类课程慎选!如果非要选上,可以在行课之后与老师沟通,如果老师愿意让你接着上课并参加考试,则可以继续上课,如果老师不愿意让你参加考试,在补退选阶段退课。 2.7课程属性错误 【解释】教务系统预置的必修课,会被标记为“必修”,除此之外,全部会被教务系统自动标注为“任选”。即使是预置的必修课你只是换了老师而已。这时不要惊慌,严格按照教务系统的教学计划,将课程选上,修完。等到大四上学期,教务处会集中清理、改正课程属性,这时候个人可以将所有要改正属性的课程申请改正。改正后属性即为教学计划要求属性,即必修课是必修课,任选课是任选课。 【注意】一切课程属性,以教学计划为准,而不是以选课系统中呈现的属性为准。 3.考试与成绩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文传学院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申诉权;对处分有异议者,可按照本办法第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分为下列五个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进行处分时,应当视学生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就第五条中一种给予处分。 第七条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时,应当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八条留校察看期限为18个月。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坚持不改或者另有违纪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特殊情况必须给予留校察看者,可酌情减期。 第九条学生违纪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有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并负担医疗费用。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在其毕业就业以后学校才发现的,将其违纪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不再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违纪情节及后果较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纪的; (五)主动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情况属实的。

高三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高三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严肃考纪考风,以考分促学分,遵循学生不学习就是违纪的原则,结合本年级实际,现对高三学生就考试纪律做如下要求。 1,高三学生在每次考试时,必须全天穿全套校服,每场考试须带校牌或学生证,若有不穿全套校服或不带校牌(学生证)者,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2,除特殊情况外,高三学生在每次开考前20分钟到校,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者,按迟到论处,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若监考教师开始发卷时,则不准学生进入考场考试; 3,各班值日生开考前10分钟必须将教室,环境卫生打扫干净,若考试工作人员发现卫生问题。则责令相关班级的值日生暂不参加考试,清扫卫生,直到检查合格,并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2分; 4,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将书包、资料等带入座位者;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 5,凡是被监考教师或巡考认定为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5分;并回家反省至少一周; 6,考试期间不答卷睡觉者,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 7,考试过程中顶撞、辱骂、威胁监考人员者; 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5分,并回家反省至少一周; 8,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一经发现,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 9,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未结束时,擅自离开考场者。一人次扣除该班班级考核分1分; 10,在校期间,凡第一次有过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者,第二次又有考试违纪处分者,上报政教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凡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则于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大学助学贷款挂钩。 本办法自10月6日起开始实施 高三年级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网教院[2012]15号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的教学体系,加强学生的过程学习监控,根据网络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结合四川大学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组成 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35%,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学习成绩的65%。 1、形成性考核成绩 形成性考核成绩是对学生平时课程学习过程的考核和评价。根据我校网络教育的实际情况,形成性考核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课程网上作业成绩: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25﹪; ②网上学习行为积分:占该课程学习成绩的10﹪。 ③课程学习小组讨论和参与课程网上月导学:教师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加分(最高分为5分)。 2、期末考试成绩 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是按照该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65﹪计算。 二、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评定方式 (一)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 1、课程网上作业成绩:为了帮助学生平时的课程学习,达到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四川大学课程教学教师将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学期内将该课程作业分次布置在网上。每个学生按照时间要求直接在网上完成,网上提交,由系统自动评阅判分。 2、网上学习行为积分: ①点击学习资源时间连续在线5分钟积0.1分,10分钟积0.2分,以此类推。累计不超过6分。 ②点击学习资源次数点击1次资源积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③课程论坛参与每个有效帖积0.5分,精华贴积1分,无效贴不加分,累计不超

过2分。 3、课程学习小组讨论成绩: 学生自学小组的学习是远程教育的一种重要学习形式。学生参加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和安排的自学小组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并由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负责学生的签到及考核工作(见附件一,存留备查)。 4、课程网上月导学和实时答疑成绩:课程教学老师根据学生参加网上导学和答疑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网上成绩,并按照加分(最高分为5分)计入该门课程学习总成绩。 (二)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由阅卷教师或阅卷小组根据期末考试试卷阅卷要求及评分细则给分。 三、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评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及时完成课程网上作业。 2、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网上学习和课程论坛讨论。 3、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按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并组织和安排学生自学学习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学习交流活动,同时作好相应的学生签到及成绩考核评定工作(见附件一)。 附件一:《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习小组学习讨论签到表》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课程学习成绩评定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印发

学校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学校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违纪,情节较轻微的,称之为一般违纪,教育者可当面予以批评教育,班主任可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或反省;情节较严重的,称之为严重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和能否主动讲清事实等,班主任可责令其停课在校反省戓停课回家反省,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处分: 1. 警告或严重警告; 2. 记过或记大过; 3. 留校察看; 4 .不发毕业证; 第三条、关于学生一般违纪的界定:

1.迟到、早退的;不接受教育,不尊重学校老师的。 2.不认真听课、不认真完成作业、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长期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的。 3.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致使教师无法实施教学和辅导,影响极坏的。 4.带手机、游戏机、mp3、mp4等进校园的。 5.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乱喊乱叫、大声喧哗的。 6.乱扔果皮、瓜子、纸屑等杂物的;折损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的。 7.故意损坏公物的;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的。 8.乱窜班的,到其他班级内打闹的。 9.逃避做卫生、大扫除等劳动的。 10.举止不文明、说脏话、叫外号、起哄的。 11.在校内骑车的;以及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的。 12.发型、着装、穿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 13.上洗手间乱踢厕所门,如厕后不及时冲洗的。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_机关违规处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 法_机关违规处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本科课程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 号)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课程考试和考查,学生参加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未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的; (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至试卷分发时尚未将复习资料、书包、手机以及其他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四)自带稿纸或者其他纸张(与考试课程无关)的; (五)未经允许借用他人或借给他人使用考试规定所需的参考资料、计算器等物品的; (六)在考场内或附近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七)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属于(一)款者,取消考试资格; 属第(二)至(七)款者,考试工作人员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无视警告而继续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予以警告处分。 第四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一)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或者默许他人旁窥自己的考试材料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行为双方; (三)擅自将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

最新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方案

廊坊市第十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特制定切合我校实际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关于一般违纪的界定: 1、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算旷课一节)的。 2、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的。 3、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的。 4、带手机、音乐播放器等进校园的。 5、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跳窗户,乱喊乱叫、大声喧哗的。 6、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杂物、随地吐口香糖的。 7、折损花木等故意损坏公物损失较小的。 8、逃避卫生扫除劳动的。 9、举止不文明、说脏话的。 10、校内骑车、乱涂乱画的。 11、在校园周围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品的。 12、服装、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 二、关于严重违纪的界定: 1、一般违纪行为累计三次以上的(政教处记录为准)。 2、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老师的,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 3、无故旷课3节以上及帮助别人翻墙出走的。 4、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 5、偷窃他人财物的;抽烟、喝酒的。 6、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进校园的。 7、传看黄色书刊、影碟的。 8、出入网吧、游戏厅的;住校生夜不归宿的。 9、与校外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的。 三、关于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1、惩罚种类: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以下处分: (1)批评教育(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在校期间有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的毕业证缓发半年,有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缓发一年或不予毕业。 2、处分办法: (1)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对其警告并与家长沟通,使其在班内检讨。 (2)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3)严重警告:严重违纪两次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 (4)记过处分:严重违纪三次以上者,有严重警告处分者,给予记过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 (5)留校察看:多次严重违纪,并且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由家长到校陪读。有下列行为之一

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应城一中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 处理办法 一、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到年级处办理有关手续。 2、除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以舞弊论处。 4、考试入场后,学生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不得将桌子调换方向,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6、试卷发放完毕后,学生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的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答题不得写在草稿纸上,否则答卷无效。 8、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以违纪论处。 9、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

10、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或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1、学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答题卷。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3、考试中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上洗手间。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凡有以上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下列处罚意见执行。 (1)凡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者,该门课程计零分,并在成绩表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3)、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上报学工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年级处函告其家长。 (4)、凡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及所在班级均不得参加评先,纳入班级考核,实行考风一票否决制。 (5)、凡违纪舞弊学生下学期开学延迟报名,由家长先行到校说明情况,经年级允许后方可报名,对于屡次违纪的学生(含期中考试),年级将执行学生处罚条例(劝其退学)。(6)、使用手机舞弊属严重违纪,年级将从重处理。 应城一中 2017年1月14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华师学(2017)71号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二条(违纪行为)本办法中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应当遵守的学术道德等行为。 第三条(处分原则)学生若发生违纪行为,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二章违纪处分的种类与适用 第四条(处分种类)违纪处分包括以下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从重情节)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或者严重破坏学校声誉的; (二)违纪后恶意串通,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调查取证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四)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纪的; (五)策划或者组织群体违纪的; (六)参加涉外活动违纪的; (七)在学期间屡次违纪而应受处分的。

第六条(数项违纪行为)处分决定作出前,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开除学籍情形)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八条(旷课情形)学生出现无故旷课现象,学生所在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如学生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超过10学时,应根据累计旷课数量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旷课累计11至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旷课累计21至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旷课累计31至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旷课累计41学时及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在非节假日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而擅自离校者,按每天旷课4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学生所在单位组织的活动者按旷课处理。 第九条(考试纪律)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者(指各类国家考试、上海市考试、校级考试等),视具体违纪行为或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学生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生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经监考教师口头提醒并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或重犯者: 1.未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座者; 2.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携带物品未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者; 3.未交卷随意离开座位起立或走动者; 4.未经监考老师允许拿用他人考试用具或计算器者; 5.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6.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二)把试卷、答卷或草稿纸移向邻座或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初犯者;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我校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严肃考纪考风,保障参加考试的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第二条对参加所有考试的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三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生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种。考试违纪处分的种类分为:(一)严重警告;(二)记过;(三)留校察看;(四)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四条考生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第五条考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有关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以缺考论。

第六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合理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纪律,由监考教师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将书包、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或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入座位者; 2.未按指定座位就坐者; 3.自带空白答题纸或草稿纸者; 4.未经允许使用计算器者; 5.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6.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者; 7.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8.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者; 10.自行互借文具者; 11.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2. 其他构成违纪行为者。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违反考试规定,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决定存入学校档案。 1.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者; 2.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而未予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者;

四川大学大物狭义相对论习题解答

狭义相对论(一) 一.选择题 1.K 系与K '系是坐标轴相互平行的两个惯性系,K '系相对于K 系沿OX 轴正方 向匀速运动。一根刚性尺静止在K '系中,与O 'X '轴成30?角。今在K 系中观察得 该尺与OX 轴成45?角,则 K '系相对于K 系的速度是 [ ] (A )c 32 (B ) c 32 (C )3 c (D )c 31 2.宇宙飞船相对于地面以速度v 作匀速直线飞行,某一时刻飞船头部的宇航员向飞船尾部发出一个光讯号,经过t (飞船上的钟)时间后,被尾部的接收器收 到,则由此可知飞船的固有长度为 (c 表示真空中光速) (A)t c ? (B) t ?υ (C) 2)/(1c t c v -??(D) 2)/(1c t c v -??? [ ] 3.在狭义相对论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1) 一切运动物体相对于观察者的速度都不能大于真空中的光速. (2) 质量、长度、时间的测量结果都是随物体与观察者的相对运动状态而改 变的. (3) 在一惯性系中发生于同一时刻,不同地点的两个事件在其他一切惯性系 中也是同时发生的. (4)惯性系中的观察者观察一个与他作匀速相对运动的时钟时,会看到这时 钟比与他相对静止的相同的时钟走得慢些. (A) (1),(3),(4). (B) (1),(2),(4). (C) (1),(2),(3). (D) (2),(3),(4). [ ] 4.在某地发生两件事,静止位于该地的甲测得时间间隔为4 s ,若相对于甲作匀

速直线运动的乙测得时间间隔为5 s,则乙相对于甲的运动速度是(c表示真空中光速) (A) (4/5) c. (B) (3/5) c. (C)(2/5) c. (D) (1/5) c.[] 5.一宇航员要到离地球为5光年的星球去旅行.如果宇航员希望把这路程缩短为3光年,则他所乘的火箭相对于地球的速度应是:(c表示真空中光速) (A) v = (1/2) c. (B) v = (3/5) c. (C) v = (4/5) c. (D) v = (9/10) c.[]二.填空题 1.狭义相对论的两条基本原理中,相对性原理说的是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光速不变原理说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已知惯性系S'相对于惯性系S系以0.5 c的匀速度沿x轴的负方向运动,若从S'系的坐标原点O'沿x轴正方向发出一光波,则S系中测得此光波在真空中的波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一速度为u的宇宙飞船沿x轴正方向飞行,飞船头尾各有一个脉冲光源在工作,处于船尾的观察者测得船头光源发出的光脉冲的传播速度大小为____________;处于船头的观察者测得船尾光源发出的光脉冲的传播速度大小为____________. 4.π+介子是不稳定的粒子,在它自己的参照系中测得平均寿命是2.6×10-8s,如果它相对于实验室以0.8 c (c为真空中光速)的速率运动,那么实验室坐标系中测得的π+介子的寿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s.

最新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模拟试题1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模拟试题1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模拟试题1 课程名称:应用写作(笔试开卷)课程代码: [请将试题的解答全部做在答题纸上(答题纸另发);本试题必须随答题纸一并交回]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保险公司将所在市工商局发来的一份文件印发所属下级公司执行时应用( C )。 A 告知性通知 B印发性通知 C 批转性通知 D转发性通知 2.以下关于公文格式的认识和操作正确的是( B )。 A联合行文应使用重要机关的发文字号 B法定公文都必须标明主送机关 C签署和签发都是法定的生效程序 D公文用纸使用的是国际标准A4型 3.以下行文应该使用“通告”的是( B )。 A XX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 B XX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 C XX公司任免本公司财务部总监 D XX公司告知有关单位参加XX会议 4.以下可以用作法规又可用作规章的文种是 ( C )。 A决定 B条例 C办法 D通告 5.行政公文中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是( C )。 A惯用语 B百分比 C序号 D 成文日期 6.以下关于会议纪要的认识不正确的是( B )。 A重要的会议纪要盖章后成为正式文件 B由会议主持人签发生效C一文一事或一文多事 D作用具有限定性 7.中共××县委正式发文可以使用的公文文种是( C )。 A请示函条例 B通告请示通报 C 通报总结函 D会议纪要通知批复 8.某公司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可以使用的法定正式文种是( D )。

A通知 B通告 C公告 D启事 9.以下按规定不能以机关单位名义向领导个人行文的正式文种是 ( B )。 A报告 B答复 C 建议 D 方案 10.下列事项中可以用函来处理的有( D )。 A ×公司向上级总公司上报年度总结 B×县纪委拟向市委汇报某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C×市教育局向所属学校公布初中毕业生统考时间及要求 D×县人事局拟撰文请求该县财政局拨给××考试办公费 二、多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有2—5个正确选项,多选、漏选、 错选均不得分) 1.以下符合我国公文书写规范的是( ABD )。 A灵活使用国际标准纸型A4型或16开型 B行政公文成文日期的数字使用小写汉字书写 C使用国际计量单位 D公文文面包括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 E引用公文可以只引发文字号 2.下列事项中可用“请示”行文的有(AE )。 A 某县农业局向该县政府行文请求解决抗旱保栽的资金和物质 B 某县民政局行文向上级县政府汇报对扶贫救灾物质分配处置情况 D 某市劳动局行文答复市人大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状况的质询 C 某省财政厅向省政府汇报对省级机关预算外收入资金进行检查的情况 E 某省公安厅行文请求上级机关拨款购置巡警用车 3.在简报中编者按的主要作用包括( BCDE )。 A强调发文机关的权限 B 提示强调编发材料内容的重点 C 交代编发材料的原因和目的 D评价编发材料的指导意义 E 介绍编发材料的背景 4.下列公务文书标题正确的包括( BCD )。 A 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上市猪肉卫生质量管理的决议

四川大学国家奖学金

四川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2007年8月,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面向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该三项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司函[2007]20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二条学校成立四川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最终审核。 第三条四川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由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纪委监察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为资助中心和管理科工作人员及部分院系师生代表。 第四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原则上须校院两级成立评审委员会,实行集体评审。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本办法要求,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评审委员会,制定学院相应的评选管理细则,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或资助。 第三章评选原则、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 (一)国家奖学金在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评选,长学年制本科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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