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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项目名称: 绍兴天马汽车休闲广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振兴投资有限公

2010 年 3 月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4)

3、环境质量状况 (5)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

5、环境影响分析 (7)

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的治理效果 (10)

7、选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及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

8、结论与建议 (17)

1.1项目由来

浙江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是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创建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是一家以对实业投资为主的专业投资公司,投资领域涉及热电、房地产、宾馆等行业。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汽车工业也蓬勃发展,汽车日渐贴近百姓的生活,汽车运动也逐渐受到推崇。中国汽车运动从无到有,至今已拥有4条符合国际汽联标准的汽车赛道,分别位于北京、上海、成都、珠海,包括F1、A1、亚洲方程式等国际知名赛事每年都在中国设有分站。

汽车运动随着汽车工业化而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备受青睐的全球性体育运动。一条高标准赛道的落成,对所在地的经济、体育、旅游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绍兴作为一个旅游城市,缺乏一定的硬件配套设施,缺乏知名的国内国际文体盛事,虽然柯桥每年举办纺博会、房交会,在一定程度上可填补这一遗憾,但与“国际纺织中心、现代商贸之城”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因此,适时适当地打造更多具有全国性、全球性的文体赛事,对柯桥城市而言显得日益迫切重要。

为此,浙江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绍兴县柯岩街道金星村、州山村投资10亿元建设绍兴天马汽车休闲广场,建设内容为国际标准二级赛道一条、卡丁车赛道一条、6470座大型看台以及驾驶体验场(二级赛道在无大型比赛时有偿提供驾驶体验)、汽车会馆(汽车俱乐部)和汽车展览展示中心(名车文化展示馆)等,项目建成后计划举办的大型赛事活动有CTCC 中国房车锦标赛、AGF 亚洲吉利方程式公开赛和WTCC 世界房车锦标赛,作为一项体育运动提升绍兴旅游知名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该项目实施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赛车场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建设项目概况

1.2.1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天马汽车休闲广场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浙江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

1.2.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于绍兴县柯岩街道金星村、州山村104国道南复线以北、柯岩大道以西地块实施。

1.2.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1。

表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概况

1.2.4工作制度

本项目工作人员为50人(不计赛事组织和工作人员),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工作制度为单班制。项目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职工食宿就近自行解决。

1.2.5运营计划

本项目建成后汽车会馆(汽车俱乐部)、汽车展览展示中心(名车文化展示馆)全年对外开放营运,驾驶体验场(二级赛道)和卡丁车赛道除有赛事活动外对外开放。相对而言,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体现在大型赛事举办期间,因此,本次评价对大型赛事举办期间的影响进行重点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本项目建成后计划举办的大型赛事见表1-2。

表1-2 赛事活动运营计划

2.1地理位置

绍兴县地处杭州湾南岸,会稽山北麓。东与上虞市(县级)接界,东南和西南分别与嵊州市(县级)、诸暨市(县级)毗邻,西和西北部与杭州萧山区接壤,北部濒海,腹部横亘越城区。位于北纬29。42′02″至30。19′15″,东经120。16′55″至120。46′39″,东西宽46.6公里,南北长68.5公里,周边长356.59公里。绍兴县县域面积1152.3平方公里,辖20个镇,778个行政村、72个居委会,入口72.4万,县人民政府驻地柯桥。项目拟建地柯岩街道地处县城南区古鉴湖流域,东接越城区东浦村,南连福全镇,西邻湖塘街道,北接柯岩街道和钱清镇。杭甬铁路、104国道贯穿东西,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捷。

本项目拟于绍兴县柯岩街道金星村、州山村104国道南复线以北、柯岩大道以西地块实施。拟建地东侧为柯岩大道及空地;南侧为104国道南复线及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西侧为金星村(规划于2010年6月底前全部拆迁)及州山村;北侧为湖南路及绍兴鉴湖高尔夫球会(含别墅)。本项目周边距离最近的保护目标为项目南侧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距离本项目边界约40m)。具体地理位置和周围情况见附图1和附图5。

2.2社会环境概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县柯南新区柯岩街道,属柯南新区、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和鉴湖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根据绍兴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其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引用已有数据,对声环境进行现场实测。

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统计分析可知,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个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周围水域水质不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分析水质超标原因主要与附近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有关。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对拟建地及周边保护目标本底声环境进行了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拟建地除南场界外,其余各场界监测点、鉴湖高尔夫球会和各村庄昼、夜间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本项目南场界受104国道南复线交通噪声影响昼、夜间噪声均超过相应标准。

目前本工程拟建地块为荒地,无原有污染源。项目污染因素分析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地块内主要为赛道和各类配套设施,由于赛道在平时的利用率较低,观众和工作人员的数量较少,故本次评价按举办大型赛事(三种赛事,每年各举办1站,每站2~3天)和平时两种情况综合分析。具体污染源强汇总见表4-1。

表4-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沥青废气、施工噪声、植被破坏、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施工期产生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5.2.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污水入网意见,本项目所处地块城市污水管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水可接入污水管网排放,不排入周边河道水体。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为CODcr300mg/L,氨氮30mg/L,达到进管浓度标准限值要求,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污、废水一并进入集水井内收集,排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所有污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5.2.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排放后经大气扩散稀释对环境空气

质量影响较小;比赛期间赛车在赛道上的运行时间较短,排放的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边空气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

5.2.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运营过程中噪声影响主要来自大型赛车比赛举办

期间的赛车行驶噪声和看台观众噪声。

经预测:

在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各保护目标和场界预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尤其是面向本项目的各保护目标的第一排建筑超标比较严重。

为减轻本项目比赛期间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在赛道碰撞缓冲设施外侧设置高10m的声屏障,其中南侧和西北侧声屏障为20m。经预测,安装声屏障后,各保护目标和场界预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相对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明显降低,但部分保护目标昼间等效声级叠加本底噪声后仍超标,其中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三个预测点本底噪声叠加本项目噪声贡献值后分别增加了0.8dB、0.8dB和1dB,增加值小于3dB,可认为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噪声超标主要受104国道南复线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实施后,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声环境基本维持现状。但为确保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室内声环境质量,要求对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建筑全部安装隔声窗(隔声量达到20dB以上)。

州山村、秋湖村、彤山村和河塔村面向本项目第一排建筑昼间噪声超标,超标范围为2.9~6.7dB,第二排、第三排建筑均达标,要求建设单位对以上村庄面向本项目第一排建筑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隔声量达到20dB以上)。

鉴湖高尔夫球会别墅第一排、第二排、第三排建筑昼间噪声均出现超标,超标范围为4.5~9.9dB,要求建设单位对鉴湖高尔夫球会别墅区面向本项目第一至第四排建筑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隔声量达到20dB以上)。

经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昼间噪声超标主要受104国道南复线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噪声对其影响不大,声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在对各保护目标室外噪声超标范围内的建筑安装

隔声窗后,其室内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5.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成份很复杂,各地差异和季节性变化都很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收集清理、外运处理,随地分散堆放将影响清洁卫生。

(2)生活垃圾堆积长久,将发酵腐败,特别是高气温,高湿度季节会分解释出有毒有害气体和散发出恶臭,并滋生蚊蝇,传播细菌、疾病,危害身体健康,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3)生活垃圾堆放过程会产生渗滤液,若处置不当会造成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若受雨水冲刷进入雨水管道,还有可能影响附近地表水水质。(4)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化分类,专人清扫及时清运。只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及运输管理,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得到清运,防止出现堆积现象,同时运输途中防止撒落,则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6.1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表6-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6.2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排放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具体总量控制情况见表6-2。

表6-2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注:()内为废水进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量。

建议项目污水排入污水管网的总量控制值为污水量94.2t/d(4197t/a),CODcr1.29t/a,氨氮0.13t/a。

建议项目污水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值为水量94.2t/d(4197t/a),CODcr0.43t/a,氨氮0.07t/a。

6.3环保投资概算

表6-3 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目总投资为10亿元,环保投资为199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9%。

7.1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绍兴县柯岩街道金星村、州山村,根据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项目土地审批情况的说明,本项目拟建地土地已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但尚未明确土地用途,因此,只有在建设单位取得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后,项目在该地块实施才符合绍兴县土地利用规划;根据规划红线图、柯南新区规划(规划范围柯岩街道和湖塘街道)和鉴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柯南新区内,本项目拟建地划入鉴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带内)总体规划,本项目拟建地已规划为体育用地(C4),用于新建F3赛车场(即本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

通过对拟建地块区域地表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目前,该区域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为项目在拟选址实施提供了前提条件。水环境质量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但本项目建成后所有污水纳管排放,对项目周边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因此,只有在落实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项目选址才是合理的。

7.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项目平面布置方案,本项目由二级赛道、卡丁车赛道、维修站、主看台、汽车会馆(汽车俱乐部)和汽车展览展示中心(名车文

化展示馆)等组成,对整个项目进行合理布局,主赛道沿地形布置,并符合二级赛道标准要求,卡丁车赛道位于地块西南角,维修站和展览展示中心位于地块南侧、二级赛道直道旁,汽车会馆位于地块东南角,主看台位于二级赛道围合而成的地块内,以减轻赛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赛道碰撞缓冲设施外侧设置10m高声屏障,为减轻噪声对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和鉴湖高尔夫球会别墅的影响,南侧和西北侧屏障加高至20m;赛道内侧、外部和场地外围布置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本项目设备主要布置在各建筑内部,在各条道路均设置了出入口,并将停车场等设施靠近出入口布置。

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环保要求。

7.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赛车比赛场地建设,经查,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属“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五、其他服务业;

16.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在《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属“一、鼓励发展(九)科教文卫10.体育竞赛表演、器材场地租赁、体育运动指导等产业化运营服务及体育设施建设”;在《绍兴县“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属“一、鼓励发展;(十)科教文卫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众文化、科普、体育设施建设及产业化运营”。本项目为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的产业。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7.3.2规划符合性分析

(1)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拟建地位于“中心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3-20600D01)”,属优化准入区,主要功能为城镇与工业发展。

该功能小区产业及环保准入条件为:

①大力发展以轻纺市场有主导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商贸业、旅游业、金融保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第三产业。产业布局具体安排参照最新的县域总体规划实施。

②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和《绍兴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禁止发展的项目。③已有的属于限制类的生产能力,在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减少排污量的前提下,逐步进入工业功能区,并落实改造提升的措施。

④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域替代消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县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

本项目为赛车体育设施建设,属该功能区鼓励发展的文化体育第三产业,可带动当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项目实施符合该功能区产业准入条件;项目采取各项措施将建设过程和营运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小,项目实施符合该功能区环保准入条件。综上,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2)土地利用及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于绍兴县柯岩街道金星村和州山村实施,根据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项目土地审批情况的说明,本项目拟建地土地已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但尚未明确土地用途,因此,只有在建设单位取得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后,项目在该地块实施才符合绍兴县土地利用规划;目前柯岩街道和湖塘街道均已纳入绍兴县柯南新区内,统一划归绍兴县鉴湖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管辖,根据最新的柯南新区规划(规划范围柯岩街道和湖塘街道)和鉴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柯南新区内,本项目拟建地划入鉴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带内)总体规划,本项目拟建地已规划为体育用地(C4),用于新建F3赛车场(即本项目),因此,项目在该地块实施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

(3)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只产生生活污水,不属于《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中禁止新建、扩建的严重污染水体的项目,且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不排入鉴湖水域,符合“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因此,项目实施符合《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

7.3.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体育场馆建设及运营,本身污染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所选用的各设备为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符合节能降耗的要求。采取选用节水洁具,绿色能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赛

道碰撞缓冲设施外侧安装隔声屏障,以减轻噪声影响。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7.3.4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污染物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后排放量较小;项目营运后,汽车尾气执行相关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噪声对各保护目标处影响不大。

7.3.5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排放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水量、CODcr、氨氮,具体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分析见表7-2。项目实施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7.3.6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将对周边地块产生影响,其影响是暂时的,但随着项目建成,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项目建成后项目周边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维持现有水平不降级。

8.3.7建设项目是否得到了项目所在地民众的支持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团体单位的调查可知,绍兴县社会福利中心和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均赞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因此,项目的建设得到了项目所在地民众的支持。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

8.1环评综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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