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

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修订)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5月26日

目录

前言 (1)

一、适用范围 (1)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1)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2)

附表 (3)

一、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

(一)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

(二)曲靖市沾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

(三)保山市隆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

(四)昭通市昭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3)

(五)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

(六)普洱市思茅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

(七)临沧市临翔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

(八)楚雄州楚雄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

(九)红河州个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

(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

(十一)文山州文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

(十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5)

(十三)大理州大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

(十四)德宏州芒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

(十五)怒江州泸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

(十六)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6)

二、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一)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1、麒麟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2、马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4、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

5、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

6、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

7、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

8、沾益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

9、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0)

(二)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1)

1、红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1)

2、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2)

3、澄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

4、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4)

5、华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5)

6、易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6)

7、峨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7)

8、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8)

9、元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9)

(三)保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

1、隆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

2、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

3、腾冲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0)

4、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1)

5、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1)

(四)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

1、昭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

2、鲁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2)

3、巧家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3)

5、大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

6、永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

7、绥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4)

8、镇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5)

9、彝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5)

10、威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6)

11、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6)

(五)丽江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

1、古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

2、玉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

3、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7)

4、华坪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8)

5、宁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8)

(六)普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

1、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

2、宁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

3、墨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

4、景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9)

5、景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

6、镇沅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

7、江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

8、孟连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0)

9、澜沧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1)

10、西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1)

(七)临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

1、临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

3、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2)

4、永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

5、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

6、双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3)

7、耿马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4)

8、沧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4)

(八)楚雄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5)

1、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5)

2、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6)

3、牟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7)

4、南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7)

5、姚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

6、大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

7、永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8)

8、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9)

9、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39)

10、禄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0)

(九)红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

1、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

2、个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

3、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1)

4、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

5、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

6、石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2)

7、弥勒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

8、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

10、红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3)

11、金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

12、绿春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

13、河口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4)

(十)文山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

1、文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

2、砚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

3、西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5)

4、麻栗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

5、马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

6、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6)

7、广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7)

8、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7)

(十一)西双版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

1、景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

2、勐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

3、勐腊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8)

(十二)大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

1、大理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

2、漾濞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

3、祥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

4、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9)

5、弥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

6、南涧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

7、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

8、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0)

10、洱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

11、剑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

12、鹤庆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1)

(十三)德宏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

1、芒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

2、瑞丽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

3、梁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2)

4、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3)

5、陇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3)

(十四)怒江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

1、泸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

2、福贡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

3、贡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4)

4、兰坪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5)

(十五)迪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

1、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

2、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

3、维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6)

前言

一、适用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测算,均按本标准执行。昆明市征地补偿修订标准另行报批。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不包括青苗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等费用。

(二)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征收园地的,参照同一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征收草地的,按不低于同一区域补偿标准0.5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本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本标准执行。

(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使用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涉及补偿的,参照同一区域相应集体土地测算补偿费用。

(四)未利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制定。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测算。

(五)区片综合地价不设修正体系,按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测算。对于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各地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对年产值和补偿倍数进行修正,但修正后的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不得低于本次修订公布的标准。经修正,补偿倍数确需超过30倍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线型工程或跨多个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区域的项目,应在相对一致的区域内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根据公布的补偿标准和有关法规规定的

标准确定补偿费用。相邻区域补偿标准差异较大的,可以依据土地质量、

人均耕地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将该项目区域划分为若干均质区段,在各区段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逐段平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相应规定执行。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臵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臵各项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臵的自觉性,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本标准公布实施后,各地新报用地必须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补偿标准。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臵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方式降低补偿安臵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臵费用。

(五)征地补偿安臵工作统一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风险评估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征地补偿安臵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

职责,加强对征地补偿安臵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安臵落实到位。

本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附表

一、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一)曲靖市麒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二)曲靖市沾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三)保山市隆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四)昭通市昭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五)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六)普洱市思茅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七)临沧市临翔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八)楚雄州楚雄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九)红河州个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一)文山州文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三)大理州大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四)德宏州芒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五)怒江州泸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十六)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二、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一)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麒麟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2、马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4、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罗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会泽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沾益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二)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红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注:征收草地的,可按旱地标准不低于0.5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注:征收草地的,可按旱地标准不低于0.5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注:征收草地的,可按旱地标准不低于0.5的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事项,应当予以公示。 第七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八条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各设区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生活水平。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应当增加安置补助费,确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征地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条征地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经被征地农户同意,也可以与被征地农户约定分期支付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征地单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继续使用土地。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平顶山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充分贯彻《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豫国土资办发〔2006〕1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标准的通知》(平政办〔1994〕30号)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借鉴相关评价理论,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历时一年多,经反复论证修改,本着客观、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一、补偿标准适用范围 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补偿标准调整依据和原则 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是在大量调查平顶山域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13116个样点)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豫政〔1989〕113号),以《平顶山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05)》等预算定额为依据。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这些都为补偿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 三、标准调整说明 (一)建筑类建筑类包括房屋、构筑物、温室、桥类等17项计46个小类共104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长沙市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实施细则(更新至2016年7月11号) 有效期: 2019.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4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发[2013] 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3] 23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征收本区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月亮岛街道、大泽湖街道、白沙洲街道、黄金园街道、金山桥街道、廖家坪街道、丁字湾街道、书堂山街道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 征收白箬铺镇、乌山镇、铜官镇、桥驿镇、茶亭镇、东城镇、乔口镇、靖港镇、格塘镇、新康乡范围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为主要安置方式。 第二章职能职责 第四条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地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发布;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概算由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六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纳入和费用的发放以及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发放等工作。

陕西省征地经典案例:法院判决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陕西省征地经典案例:法院判决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背景详述】 高某等4人是陕西省某市某区某村的村民,在村内合法承包有土地。2014年当地区政府称取得了合法的征地手续,在高某等人所在区域内进行征收,并实际占用了土地。高某等人觉得征地要有国家文件批准才行,而且这次征地补偿标准特别低,严重降低了高某等人的生活水平,所以就多次要求区政府出示证明其征地合法性的文件。但区政府从未出示。高某等人迫于无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咨询和对比,联系了专业代理拆迁征收行政诉讼的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来代理此案。在京坤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高某先通过信息公开获取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然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经过一审,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诉求,判决某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委托律师】 京坤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了本案之后,迅速组建了律师团队来处理此案,并指派了史西宁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同时,组织京坤律师团队召开了一次案件研讨会,在会上讨论了本案的具体办案思路,即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获取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找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的违法点并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 【律师风采】 在史律师的指导下,高某等人先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高某等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准文件,陕西省国土资源部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给高某提供了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征收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村集体土地的批复》,该批复文件批准实施了某市国土资源局所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附有该安置方案。高某等人在收到该征地批复文件之后,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太低,遂在史西宁律师的协助下,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某区

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

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

目录 前言 (1) 一、适用范围 (1)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1)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 (2) 附表:昆明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表 (4) (一)呈贡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 (二)五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 (三)盘龙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 (四)盘龙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 (五)官渡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5) (六)官渡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 (七)西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 (八)东川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7) (九)晋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8) (十)富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8) (十一)宜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9) (十二)宜良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0) (十三)石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0) (十四)嵩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2) (十五)禄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 (十六)寻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表 (13) (十七)安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4) (十八)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阳宗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

前言 一、适用范围 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依法制订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该征地补偿标准不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不适用于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使用国有农用地参照同一区域相同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征收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征地补偿的,参照同一区域相邻地类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费用。 (四)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测算。 (五)对于征地区片,直接按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对于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各地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对年产值和补偿倍数进行修正,但修正后的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不得低于本次修订公布的标准。若修正后的补偿倍数确需超过30倍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重点工程、线型工程或跨区域的项目征地,线型工程或跨多个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019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需要将用地向外无限的扩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比较关心的就是土地赔偿的标准,能够补助多少钱。下面大家就跟网站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2017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

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试行)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09年5月21日

目录 前言 (1) 1. 适用对象 (1)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1) 3. 依据 (2) 4.总则 (2) 4.1 概念及内涵 (2) 4.1.1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 4.1.2 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域分类 (3) 4.1.3 补偿倍数 (3) 4.1.4 征地补偿标准 (3) 4.1.5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 4.2 补偿标准确定的原则 (4) 4.3 征地补偿标准实施范围划分 (4) 5. 征地补偿的构成 (5) 5.1 征地补偿费 (5) 5.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 5.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 6.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7) 6.1 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的补偿 (7) 6.2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补偿 (7) 7. 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7) 7.1 跨区域线型征地 (7) 7.2 区域内局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8)

7.3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林地 (8) 8. 征地补偿标准修正体系及应用说明 (8) 8.1补偿标准修正体系 (8) 8.2补偿倍数修正系数应用说明 (13) 9.监督和审核 (13) 10.标准的更新备案 (13) 11. 附则 (14) 附表 (14) 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5) 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昆明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0) 曲靖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4) 玉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6) 保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8) 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0) 丽江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3) 楚雄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4) 红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37) 文山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0) 普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2) 西双版纳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4) 大理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5) 德宏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48) 怒江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50)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项目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征地成为必然,作为被征地者的村民、居民最关心的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不服征地补偿该找谁解决?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知识根据收集整理,为您详细介绍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仅供您参考。 一、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发生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呢? 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征地过程中,我们要依法办事,要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兼顾起来,一方面要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对征地补偿不能漫天要价,要严格按照补偿标准进行。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0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咸阳、宝鸡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陇海客运专线(徐州-郑州-兰州)和“四纵四横”快速客运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与铁道部合作建设的重要项目,建成后将与既有陇海铁路实现客货分线运输。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完善区域客货运输结构,有效缓解既有线能力不足,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和陕西省“一线两带”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东起西安枢纽在建的西安北站,向西经西安市未央区,咸阳市秦都区及兴平市、武功县,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扶风县、眉县、岐山县、陈仓区、渭滨区,引入新建的宝鸡南站,正线(咸阳西-宝鸡南)全长138.044公里,建设工期三年半。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西安、咸阳、宝鸡三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密切配合,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二、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 工程建设征地数量、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征迁补偿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拨付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征迁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350元/亩,安置补助费18650元/亩。城市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内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铁路回收土地综合补偿:60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始征地资料。 (三)青苗补偿费:1100元/亩。 (四)砍移树木补偿费: 1.砍移成片果树补偿费为6000-18000元/亩。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862132.html,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 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 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 (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

(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 (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 (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 (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国家征地补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6-1号实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二)其他税费 1备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备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

征地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 法》(第二次修正)、2012 年 2 月3 日甘泉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道镇麻子街南寨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甲方在乙方辖区内征用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征用土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及用途 本次征用土地的地点位于甘泉县道镇村组。 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勘测定界图,征用土地面积:亩。 二、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助)费 1、依据2012年2月3日甘泉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道镇麻子街南寨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地面附着(属)物,由甲方与乙方会同被征地单位到现场丈量、清点、认可后,依据工业园区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合计金额(地面附着物明细表附后)。 三、付款方式 本次征用土地甲方应付乙方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协议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土地权属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领款后生效,征地手续自呈报批 准之日起,其被征用土地范国内的土地所有权(以征地图为准),即 地下埋藏物、隐藏物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及其 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土地。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十五日内移除该土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若不自行移除,则由甲方强制移除,乙方不得阻拦。 2、本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征用土地及征用土地范围内附着物的补偿费。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按照现行的30倍上限估算,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以占比最大的水稻田的产值计算:全国水稻平均亩产470公斤,以目前稻谷价格2元/公斤可获940元产值;冬季种植经济作物的产出,按占比最大的油菜籽计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7年报告称平均每亩产值508元。两项相加,平均每亩产值在1500元左右。按最高补偿30倍计算,最高可获得4.5万元/亩左右。 而土地增值收益远高于这一数字。国家统计局披露,2011年全国开发商购置土地共花费8049亿元,购置了4.0973亿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平均单价1964元,折合每亩的平均价格是131万元。这些土地的前身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因为整体的地段优势会更贵一些,所以由集体土地改性而成的部分单价应该较低。虽然没有分类统计,但即使按均价的一半计算,也有65万元/亩。 按此粗略估算,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只有最终卖价的6.9%,也就是1/14左右。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芜湖市建设用地征地管理办法

芜湖市建设用地征地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2002/08/15【颁布单位】【失效日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和拆迁适用本办法。国家水利 第三条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 第五条 第六条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 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 (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 (三)办理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 (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 (五)交付被征用土地。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

第七条逐级报批农用地转用手续、耕地占补平衡手续的相关税费,由市人民政府垫付,在 第八条征用土地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 第九条 (一)征用耕地的,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 (二)征用鱼塘、藕塘、苇塘、灌丛、药材地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 (三)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为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其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 (四)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 (五)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 (六)征用其他土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 第十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 (一)征用耕地,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 均年产值的13倍。但是,耕地被征完的,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二)征用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为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 (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第十一条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征 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三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22100元/亩。四类区片补偿标准:旱地:13400元/亩。 2017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自即日起执行,并同时废止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 位网友: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沙湾镇(上站村、下站村、大寨村、沙湾村、雅园村、堡子村、新寨村、鹿川村、沙坝村、寺上村、寺下村、

砖铺村、上堠村);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补偿标准:水浇地:50153元/亩;旱地:4012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新城子藏族乡、何家堡乡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沙湾镇(沟门前村、沙塄坎村、赵家坡村、杨何家村、峡前村、尹家村、老庄村、董家村);哈达铺镇(新寨村、上街村、下街村、金布川村、王家村、托藏村、牛家村、玉岗村、召藏村、各居村、上罗村、下罗村);南河乡(南河村、大族村);临江乡(白杨坝村、临江村、蔡江头村);甘江头乡(甘江头村、谢家坝村、临江河村、四和村);官亭镇(滑石关村、邓桥村、官亭村、大村村);两河口乡(两河口村、寨子村、街上村、化马村、清水子村);理川镇(上街村、下街村、杨家村、拉沙村、尚营村、蔡家村、绿园村);南阳镇(上付村、下付村、瓦石坪村、南阳村、杨集村);阿坞乡(阿坞村、麻界村、西迭村、耙石村、各竜村、别竜村、西固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32500元/亩;旱地:26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哈达铺镇(撮布村、力藏村、金木村、结藏村、叶纳村、郝藏村、树下村、树上村、瓦房村、聂仁村、吉家湾村、上竜布村、下竜布村、打卦村、下哈竜村、上哈竜村、各苏村);南河乡(花儿坡村、脚力铺村、寺卜寨村、路固村、高桥村、朱各沟村、任藏村、茹树村、上章湾村、八路川村);临江乡(罗黄家村、周家峪村、毛羽山村、郭家湾村、张家庄村);甘江头乡(赵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 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 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 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 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19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征地补 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昆明市政府下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宜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一类区片范围:匡远街道办事处(包括:宝洪社区居委会、发达社区居委会、黑羊社区居委会、黄堡社区居委会、金星社区居委会、匡远社区居委会、李毛营社区居委会、木兴社区居委会、蓬莱社区居委会、起春社区居委会、土桥社区居委会、温泉社区居委会、永丰社区居委会、永新社区居委会、新华社区居委会、清远社区居委会、里仁社区居委会、匡山社区居委会),狗街镇(包括:化鱼社区居委会、龙华社区居委会、龙山社区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109584

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匡远街道办事处(包括:福谊社区居委会、花园社区居委会、金梅社区居委会、五星社区居委会、右所社区居委会、南羊街社区居委会、中乐社区居委会、葡萄社区居委会、新庄社区居委会、山后社区居委会、七星社区居委会、瑞星社区居委会)北古城镇(包括:北墩子村民委员会、北羊街社区居委会、大薛营社区居委会、贾王社区居委会、陆良营社区居委会、吕广营村民委员会、古城社区居委会、安家桥社区居委会、陈家渡社区居委会、南北社区居委会),狗街镇(包括:高古马村民委员会、狗街社区居委会、化所村民委员会、里营社区居委会、莲华社区居委会、龙保村民委员会、马军社区居委会、西村社区居委会、小马街社区居委会、章保村民委员会、中营社区居委会、玉龙社区居委会),区片补偿标准:80256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北古城镇(包括:安南村民委员会、车田社区居委会、凤莱社区居委会、合兴村民委员会、龙兑村民委员会、米户村民委员会、木龙社区居委会、先觉社区居委会、南冲村民委员会、清水塘村民委员会、龙兴村民委员会),狗街镇(包括:双龙村民委员会、孙家营村民委员会、小哨社区居委会、新江村民委员会、槽沟村民委员会、河沟村民委员会),区片补偿标准:58176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马街镇(包括:华家营村民委员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