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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基金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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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及对策研究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及对策研究 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通过非公开地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地、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地投资对象地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最近几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迅猛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法律监管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及法律监管中出现地问题入手,通过借鉴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改革地积极经验意图找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地方向及对策.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法律对策 最近几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地迅猛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地一大亮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成为继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之后地第三大融资市场主体.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和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也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地阶段,并且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地、新兴地pe市场.与此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与其相配套地机制及法律监管体系等还不够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借鉴各国经验并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善相关法律监管制度,对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地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大地意义.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地国家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系地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地发展也在平稳前进.我国地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自产生以来其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来,我国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是发展迅猛. 从2003年至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一直保持着40%地复合增长率.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中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对129家中国及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参与投资地私募投资机构数达到75家,投资总额达到129.73亿美元.有关调查显示,仅2007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共投资107个工程,整体规模高达124.86亿美元,约占全球私募股权投资总额地1.5%.2018年3月23日汤森路透集团发布地”亚太区私募股权基金报告”中显示2009年中国企业是亚太地区最大地私募基金受益者,总共得到了161家公司地投资并成功吸收了36亿美元地投资额,占区域总额地32%.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82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募集金额高达276.21亿美元. 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地发展时间不长但是发展速度却是如此之快,不仅仅是资本市场地巨大需求引起地,这也和我国相关法律体系相对较为系统密不可分.2006年以来,《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地修订,为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相对合理地法律环境,也为股权投资发展提供了良好地法律基础.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九条措施<即”金九条”),同年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地若干意见》<即”金九条细则”)首次提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2009年国务院转发

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区别

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区别 地方财政总收入(全口径,如北京市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注: 包含有基金收入的财政总收入叫做全口径财政收入,否则仅叫财政总收入。 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 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包括: (1)税收收入。 国内增值税的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40%+未纳入分享范围企业全部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4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证券印花税的3%+其余印花税的全部)、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 (2)非税收入。 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 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 主要包括:

工业交通部门、商贸部门、文教部门、农业部门、其他部门的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基金预算调拨收入等。 行政区本级财政收入指的是行政区本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经过分享、返还之后可供行政区本级政府支配的财政收入。 如,北京市财政收入中还包含了下面区县的财政收入,北京市政府本级财政收入仅占其中的一部分。 摘一段关于深圳市财政收入的报告,可以看出几个概念的差别。 2008年来源于深圳市的全口径财政收入2830亿元,是在消化了2008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大幅减收因素后实现的(2008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大幅减收350亿元),剔除此因素,增幅达 19.5%。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800.36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增长 21.6%,其中市本级完成527亿元,比上年增长23%。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对深圳市外向型经济造成较大冲击的背景下,这一突破来之不易,也尤显可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 为了避免与预算体系中其他预算收入混淆,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改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1年以前的“一般预算收入”相同。

《《基金黑幕》全文

《《基金黑幕》全文 《基金黑幕》全文 〖财经杂志 2000.10.16〗 ——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 特约撰稿人:平湖记者:李箐 概况:此报告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作者在1999年12月完成的《基金研究分析》,以20家证券投资基金在沪市的买卖行为为研究对象,样本研究期间主要为8月9日到11月9日,扩展期为8月9日到12月3日。二是作者在第一次研究基础上的扩展性研究,为《基金风格及其评价》。第二次与第一次采用同样的研究方法,通过继续跟踪22家(样本期间增加汉兴和景福两只新基金)在沪市上大宗交易(成交量在1万股以上,含1万股)的股票汇总记录,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上的操作行为。由于该报告的研究期间从1999年8月9日扩展到2000年4月28日,样本涵盖期为9个月,被认为可以基本反映基金的操作风格。所以,笔者的评论分析依据主要以第二个报告为主。 【1】“基金稳定市场”——一个未被证明的假设 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还只有两年多的时间。该报告研究区间集中于1999年8月至2000年4月底。此间,我国有1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22家规模较大的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报告的研究对象,这10家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为博时公司、华安公司、嘉实公司、南方公司、华夏公司、长盛公司、鹏华公司、国泰公司、大成公司和富国公司;10家公司管理的基金分别为裕阳、裕隆、裕元(博时),安顺、安信(华安),泰和(嘉实),开元、天元(南方),兴和、兴华(华夏),同益、同盛(长盛),普惠、普丰(鹏华),金泰、金鑫(国泰),景宏、景福、景阳、景博

(大成)和汉盛、汉兴(富国)。基金规模主要为30亿元、20亿元、15亿元和10亿元四种。 报告的作者指出,“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究竟为谁服务的问题,可能目前还不十分明确”。 这涉及到基金的定位问题。新基金的各种说明书都说得明明白白,“基金是一种代客投资理财的工具”;媒体上普遍出现的论点是,“基金要为稳定市场服务,是中国市场理性机构投资者的生力军”。 最初的逻辑是相当简单的,即认为随着市场扩容,资金的供给方出现了问题,而老百姓或一些保险公司虽然手上有钱,却因不会投资或没有时间而不敢或不能入市,因此应当把钱交给专家管理操作,这样供需就会平衡了,也就稳定了市场。 这种看法在一开始当然是符合实际的。两次研究都证实,证券投资基金刚入市时基本上有稳定市场的功效。 但是,当证券投资基金随着上市“老化”之后,其作用又如何, 报告将1999年8月9日到2000年4月28日的172个交易日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99年8月9日到1999年9月9日的盘整期,1999年9月10日到1999年12月27日的下跌期,以及1999年12月28日到2000年4月28日的上升期。 “在盘整期,除了新入市的基金天元以外,15只基金中基金泰和和普丰没有交易,其余12只参与交易的基金4只净买入,8只净卖出,基金总体表现为净卖出,净卖出金额31018万元;在下跌期,除了新入市的4只基金外,16只参与交易的基金4只净买入,12只净卖出,基金总体表现为净买入,净买入金额为11262万元;在上升期,除了新入市的2只基金外,20只参与交易的基金5只净买入,15只净卖出,基金总体表现为净卖出,净卖出金额为421680万元。而从整个样本期来看,除了新入市的基金汉兴和基金景福外,20只基金中,7只为净买入,13只净卖出,基金总体表现为净卖出,净卖出金额为441436万元。”

我国的财政收入构成

我国的财政收入构成 我国的财政分成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块。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是不同的或者是按比例分的。因此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中央财政是由地方财政构成的。地方发债,要以地方税收为信用保证的。中央一般不为地方解决债务问题。(何为非一般,下文有论述)国家财政收入大致可以概括为:税、利、债、费四大方面。税是指国税,利是指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债是央行发行的国债和外汇占款;费是各项行政收费及罚没款。其中税占大头,其构成也较为复杂些,目前我国的19个税种中,16个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1.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3.营业税: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4.企业所得税:对在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征收。 6.资源税: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 7.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8.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9.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 10.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 11.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2.车船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13.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征收。 14.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

诚信大讨论:社会诚信缺失的危害

【诚信大讨论】 社会诚信缺失的危害 当前,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诚信缺失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蚕食着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损害着人际关系的和谐。鉴于此,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掀起诚信革命。首先在诚信教育中树立榜样,率先垂范;其次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体系的主要内容;再次完善和强化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力争在全社会共同打造一个诚信中国。 诚信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同时也是近年来新闻媒体见报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由于种种因素的相互影响和挑战,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它同环境问题、腐败问题成为中国社会的三大污染源。诚实的核心是信誉、信用。良好的信誉是一种无形资产,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古人云:诚五行之本,百行之源。当前,诚信失范不仅在经济领域十分严重,而且已经蔓延到政治、文化等领域,也绝不是局部地区、局部行业、局部企业的问题,而是一个全国性、全民性问题。尤其在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加入WTO的历史背景下,加强诚信教育和建设,振奋民族精神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诚信缺失的危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就业岗位与就业形式多样化日趋明显,这些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然而商品经济的负面影响,使一些人一切以“利”为目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为谋取一己私利而放弃诚实的做人根本,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各个领域大量充斥着背信弃义的现实案例,经济领域的假冒伪劣;文化市场中的盗版侵权、伪科学、伪技术乘机泛滥;人际交往中的相互不信任;更可怕的是在社会政治领域中,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以权代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使得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不诚信现象在社会中的普遍存在,造成人际关系的危机、冷漠,以至于我们都感到“活得累”。曾几何时,诚信变得如此的陌生,这些都强烈的预示着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丧失。具体表现为: 1、经济领域中的不诚信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是商业信用危机。在经济领域中,尤为使人痛恨的是制假贩假,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1990年以前的合同履约率是80%~90%,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但履约率只有50%多一点。如今在一些地方,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逐步升级,从最初的造假,发展到前些年的走私,再发展到近几年的骗税,出现

问题分析与解决案例

问题分析与解决案例 解决「问题」需要正确的方法 习惯上,当我们碰到「问题」时,最常用直接思考对策的方式去解决它,而很少去「分析问题」及「探讨原因」,因此常因「问题」的定义不够清楚、客观,而做了错误的判断及决策,以致延伸出更复杂的「问题」来。 成功者与失败者的差异,在于成功者能针对「问题」、解决「问题」,而失败者常被「问题」淹没。 ■「问题」有如冰山一角 小华是某国中资优班二年级的学生,下学期的成绩突然明显退步,班导师和家长都在奇怪小华的功课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往往我们只看到「问题」的现象(浮出水面的一角),而忽略了「问题」发生的近因及远因,其实那才是「问题」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例如:小华的成绩一下子比以前退步许多(呈现出的现象),可能的原因(近因)是因为参加了太多的活动、上网时间太长...;其根本的原因(远因)可能是长期的睡眠不足、比较不习惯新代课老师的教学方式...等。

■何时有「问题」 1.理想与实际差距太大 什么时候会有「问题」呢?所谓「问题」,指的是「当现状与标准或期望发生了差距,有差距就是遇到了问题」。也就是现在的表现,跟你当初想要的不一样,就是有「问题」。 例如:农产品的售价比预期的价格高,就是有「问题」。原本,高丽菜的行情是一公斤十元,现在竟然有人要用一公斤二十元的的价格向农民购买,这时候,农民不应该认为有人愿意出高价而高兴不已,反而应该想想,高丽菜现在可以卖到一公斤二十元的行情,为什么自己不知道?是不是被中间商剥削了﹖

2.未能达到进度 例如:一件工作的作业流程最少需要三天完成,加上一天的弹性时间,总共是四天的标准范围。有一次,同样的工作却花了六天,这种进度严重落后的现象, 就是一种问题。 3.事情到了无法控制的状况 例如:一对即将结婚的新人,因为对结婚的各种礼仪、习俗有不同看法,且各自坚持己见, 僵持不下,结果使得「问题」持续扩大到无法控制的状况,最后爱人变仇人,婚也结不成了。

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之法律环境及问题分析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3159489.html, 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之法律环境及问题分析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法律环境 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监管依托于私募股权基金所设立的整体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并未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相关的部门规章也未能全面描述其相关基本问题。因此,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行过程中不同环节将被纳入到不同的法律规范当中。当前,构成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大环境的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由《证券法》、《公司法》、《信托法》和《合伙企业法》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证券法》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础。该法第10条划出了非公开发行的范围。因此,该条实际上承认了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为之后的法律规范的修补预留了空间。

第二,《公司法》为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其第78条第3款中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募集”给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依据。此外,《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基金采取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形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包括股东法定人数、住所、名称及权利义务等。此外,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一般是结合《公司法》等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来确定。因此,《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与运营环节有局部监管。 第三,《合伙企业法》明确承认了有限合伙制这一组织形式,但该法在监管与其他法律的存在冲突。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一般不能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依此规定,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除此之外,《合伙企业法》甚少对合伙企业的法定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 (二)部门规章 规制私募股权基金的部门规章主要指“一行三会”、发改委和全国各地试点颁布的地方规章制度。 首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将公司制以及有限合伙制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什么是一般预算收入(general budget revenue)? 概念 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外、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内容:(1)主要是地方所属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收入。(2)各项税收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3)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内容主要有各项税收附加,城市公用事业收入,文化、体育、卫生及农、林、牧、水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及物资变价收入等。 地方财政总收入 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赢在思考问题分析与解决

赢在思考——问题分析与解决 【课程背景】 “你不能用旧的思维方式却想要得到新的结果”——爱因斯坦 我们每天都在解决问题。不同的是,成功的人士首先是能成功的预防问题,然后才是成功地解决不能防止的问题。成功地防止问题,比成功地解决问题更为重要;快速有效地成功解决出现的问题,比无效率地解决问题甚至是制造问题更有意义。 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才能在面对一个项目或者一个难题时,实现快速沟通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团队的力量呢?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在思维层面进行交流的模型或者模式,其实他也是一种语言,一种让不同的思维之间进行交流的语言。《赢在思考——问题分析与解决》正是传授这样一种思维模式。 本课程融汇了逻辑思维方法、系统思考方法、管理工具,以简洁快速高效处理问题而著称,本课程突出真实案例教学与实战经验分享,融入大量企业管理、团队管理和社会生活案例,并采用团队动力学和行动学习方式,高效率处理管理者现实问题。 【课程收益】四套思维能力工具: 1、情景分析:弄清事实,把握关键,找到最有效的问题解决办法; 2、原因分析:推断原因,排除原因,花最小的代价找到最可能的原因; 3、决策制定:提高决策准确率和效率,使个人和集体决策更加透明和合理; 4、计划分析:掌控风险与进程,提高执行力,让工作在进展中持续改进。 【课程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 【课程时长】2天6小时/天 【授课特色】 1、针对性:根据参训企业及学员特点,针对性的选择国内外真实案例。

2、真实性:现场使用行动学习法,系统解决企业真实问题。 3、系统性:内在逻辑性让你顿然开悟,课后运用倍感轻松。 【课程大纲】 模块一、情景分析 核心:牛眼法——帮您从大角度、多层次的分析中发现关键的问题。 Step1. 你关注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Step2. 关注焦点可以区分、细化吗? Step3. 在情境判断中排列解决问题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Step4. 您怎样选择适当的思维技巧并确定最佳的解决办法? 5.案例示范讲解/个人案例练习/小组案例练习 模块二、原因分析 核心:比较法——帮您运用科学的比较法,用最短的时间和最低的成本找出最可能的原因与机会。 Step1. 您所关注的问题与观察到的事实是什么? Step2. 比较的事实是什么? Step3. 如何辨别独特的差异与变化? Step4. 如何确定最佳的比较方法? Step5. 如何辨识及检测可能的原因? Step6. 如何观察比较事实的每一个可靠原因? Step7. 选择最可能原因 8.案例示范讲解/个人案例练习/小组案例练习

私募基金监管框架全解析

私募基金监管框架全解析 截至11月底,私募基金管理总规模10.90万亿元,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3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4633只。私募爆发式增长的同时,监管机关陆续发布众多法律法规,对私募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私募产品的资金募集、信息披露、外包业务、合同指引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一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年6月1日——全国人大 修订法案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并且引入了基金行业协会的概念并赋予其相关监管和对行业进行自律的职权。 要点: 1、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 2、详细规定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基金托管制度、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协会登记制度、基金募集的宣传推介禁令、基金合同范本制度与资金募集的事后协会备案制度等内容。 一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7年8 月30日——国务院 意味着私募基金业顶层设计即将落地,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即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

要点: 1、明确私募基金覆盖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适用本条例。 2、分别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提供、行业自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确立了监管规则。 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 主要从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要点: 1、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2、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

财政总收入概念和构成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地方财政收入=基金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我在本贴7楼,帖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所涉及的27个子项目) 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 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 基金预算收入(我在本贴5楼,帖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所涉及的9个子项目) 地方财政收入 财政总收入 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 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 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 =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基金预算收入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 地方财政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2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50%部分和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 而基金收入的解释是:亦称为专款收入或预算外收入,指具有专门用途或对应的支出科目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工业交通部门、商贸部门、文教部门、农业部门、其他部门的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基金预算调拨收入等。 还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下面27项,这个全国口径一样 下面的税中有些税全部归地方,有些税和国家按比例分. 税收性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越高越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可以理解为地方可以支配的税收收入. 四川地税局要征收农业5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 重庆则由地方财政局直接征收 不管哪个部门征收都最后汇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现在可以忽略不记但是,耕地占用税,契税有几十亿的收入 重庆地税部门要代收5大社保费用,而四川地税部门不收这些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私募基金公司防范内幕交易制度-(模板)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防范内幕交易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内幕交易对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应根据要求做好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工作。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工作的开展,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将防止内幕交易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 第三条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工作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定、登记、提醒、备案、交易情况自查和行为规范等。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利润分配、投融资、并购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内幕信息的存续期间为自该内幕信息形成之日起至该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之日。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可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人员。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确定: (一)涉及定期报告和业绩公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由信息披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涉及其他业务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由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出;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分别由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监管规定及工作职责提出后,由信息披露主管部门汇总,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八条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主动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确定、登记备案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对外报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先做好公司内部人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对外报送信息后,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报送情况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信息的填报、汇总程序。 第十条各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对其提出的名单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监管要求将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情况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向证券监管机构履行报备程序。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原始资料和汇总资料的管理工作,有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 第四章防止内幕交易及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帮助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负责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的各部门、单位应当对相关人员做好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规定的提醒,并在内幕信息存续期间做好有关规定的第二次提醒。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函,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必要范围内。 第十六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涉嫌违反内幕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司纪律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私募基金常见问题

私募基金常见问题 Q1、阳光私募基金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如何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阳光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都是由第三方(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监管,不存在挪用的可能。 Q2、私募基金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同时,以下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Q3、私募基金产品管理型份额的认购起点是多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应为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Q4、产品的净值公布频率及时间 产品净值公布的频率为每周一次,一般每周三上午更新上周五的净值。 Q5、管理型产品的存续期和封闭期分别为多久,封闭期满后是怎么开放的? 主动管理型产品的存续期一般为5年,管理型产品封闭期一般为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封闭期满后每季度开放一次。 Q6、如何申购基金?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帐户。申购基金份额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 Q7.基金申购流程

Q8.基金里相关费用 认购费:投资者在基金发行募集期内购买基金单位时所交纳的手续费,计算公式: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申购费: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基金处于申购开放状态期内,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时所支付的手续费。根据规定,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赎回费: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间,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时所支付的手续费。赎回费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种补偿机制,通常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根据规定,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赎回费用=赎回总额x赎回费率。

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区别和一些其它财政概念

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区别 和一些其它财政概念 财政总收入是最大的一个概念,财政总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国税组织的收入、地税组织的收入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念。一般预算收入是指地方实际可用财力,扣除了上缴中央部分的税收,比如上缴中央财政75%的增值税、上缴中央财政60%的所得税等属于财政总收入的盘子,没有计入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包括国税、地税扣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的地方留存部分再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 地方财政总收入(全口径,如北京市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划中央收入 注:包含有基金收入的财政总收入叫做全口径财政收入,否则仅叫财政总收入。 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1)税收收入。国内增值税的2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40%+未纳入分享范围企业全部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4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证券印花税的3%+其余印花税的全部)、城镇土

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2)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一般预算收入是最容易造假的数据,其含金量并不高. 因为在一般预算收入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非税收入,而非税收入是地方政府最容易注水的数据. 有的地方政府把市属公交公司的车票收入,市属自来水公司的水费收入,甚至市属电视台的广告收入都纳入了非税收入,这样的数据岂不是很无聊? 含金量最高的是国税收入,国税中70%以上是要上划给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的,上缴的都是真金白银,地方政府根本不可能造假. 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区别基金预算收入: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主要包括:工业交通部门、商贸部门、文教部门、农业部门、其他部门的基金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基金预算调拨收入等。 行政区本级财政收入指的是行政区本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经过分享、返还之后可供行政区本级政府支配的财政收入。如,北京市财政收入中还包含了下面区县的财政收入,北京市政府本级财政收入仅占其中的一部分。 摘一段关于深圳市财政收入的报告,可以看出几个概念的差别。

基金黑幕

浅析中国“基金黑幕” 《财经》杂志发表了题为《基金黑幕一一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的文章,由此引起了中国基金业、证券界以及整个财经业界,乃至政府监管部门的巨大反响。 从《基金黑幕》六个部分的内容来看,该文主要描述了被政府监管机构委以稳定市场重任、下决心超常规大力发展的新基金其行为的内幕,揭示了这些基金的市场行为与散户追涨杀跌并无不同、与庄家也没有多少差别,表明这些基金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同时更主要的是揭示了基金类与庄家相似的肆无忌惮的违法操作手段:对倒、对敲、关联交易、内部交易、高位接货等等…… 因此,该文引起基金业界的普遍憎恨也就理所当然;同时,政府监管机构也由此因为舆论的倒逼而走上了一条“大力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道路。 时间过去几年里,尽管基金黑幕已经引起国人的视觉疲劳而不再有人提起,但是按照目前现状看来,实际上当时所谓的“基金黑幕”,其实质问题至今仍未真正触及更谈不上解决。这些实质问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按照《公司法》首先对公司股东负责、还是按照基金特有的性质最终对基金持有人负责?作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证券公司,它和基金本身运作的利益冲突如何监管、规范和避免?它们之间的内幕交易如何防范、揭示和惩处? 我国基金的先天性制度缺陷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证券监管部门认识到新兴市场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特征。开始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经过随后几年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基金业迅速膨胀,截至目前,基金净资产总规模已超过4400亿元,持有股票市值已经占到股票流通市值的22%以上。据统计,至2005年上半年,股票型基金增长到147只,净值总额达到2272.35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从9只增加到23只,净值规模从633.27亿元增加到1802.98亿元。但是,中国的基金业也存在着相当大的潜在危机。这些危机的产生有一部分是后天的因素,但是还有更多的是由于先天的因素造成的。中国基金业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是:2005年上半年,我国基金业六成亏损,在有可比数据的104只开放式基金中,仅有42只基金的累计净值实现了增长。统计数据显示,104只基金上半年累计净值的平均跌幅超过了1.5%。144只公布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的基金,基金平均单位净值下跌2.52%。按照4400亿元基金净资产总值推算,上半年中国基金业总的亏损在66~110亿元之间。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一年来沪深股市持续下滑,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收入增长依然强劲。最新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42家基金管理公司累计提取管理费达到20.3亿元,具有可比性的31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收入同

《麦肯锡思维—问题分析与解决》

麦肯锡思维——问题分析与决策 课程背景: 快速变化的时代,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 因此,如何快速高效地进行问题分析、决策制定、计划实施是每个职业经理人必备的职业技能。身为企业员工,如果你不能替企业解决问题,你将成为问题而被解决! 本课程是一门通用管理思维、分析和决策能力的提升和改善课程。通过鲜活生动、丰富多样的问题分析、思考和决策案例,帮助学员更有效地掌握管理分析、思考和科学决策的实务技巧,给予企业和学员以宝贵的思路启迪,有效的开拓管理视野。 课程收益: ●运用工具细分和具体化问题 ●运用“比较法”分析、验证问题的可能原因 ●制定合理标准促成合理决策 ●运用预防/促进性措施和应急/利用性措施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企业中基层管理人员、后备干部 课程方式:以练为主,以讲为辅,引导式教学,从实际问题为出发点 课程目标: ●培养问题的意识 ●改变解决问题的拍脑袋思维习惯 ●掌握问题解决流程 ●掌握问题分析的方法、工具、模型 ●对解决方案进行高效汇报 课程大纲 导入:21世纪是拼思考力的时代 讨论:21世纪需要哪些能力? 讨论:为什么在学校优秀未必在社会也优秀?

分享:哪些成也匆匆,败也从匆匆的企业,往往缺乏严密的判断思考:不会解决问题,就会成为问题 第一讲:定义问题——有差距才有问题 一、问题的本质是差距 1. 问题是什么 2. 为什么很多人把现象当成了问题? 3. 问题定义的标准 练习:判断哪些问题描述是不恰当的 二、问题的两种类型 1. 发生型问题 2. 设定型问题 讨论:你经常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三、发现问题 头脑风暴:大家一起找问题 四、选择问题——哪个问题先解决? 1. 重要和紧急矩阵 2. 二八原则 练习:运用重要紧急矩阵选择重要问题 五、定义问题的框架 1. 指出现状和期望 2. 清晰化差距 3. 清晰描述问题 案例讨论:描述某公司的问题 第二讲:原因分析——分解才能求解 一、不能把现状当问题 案例分享:A公司的方案为什么会失效 二、理想型员工和假设型员工 1)理想型员工以过程为导向 2)理想型员工追求快速解决

完善私募基金监管的建议及对策

四、完善私募基金监管的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准入阶段的审核制度 可以通过对比中美关于私募基金准入阶段的审核制度来寻找完善我国私募基金审核的建议与对策。 首先将美国的私募基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美国在证券的发行以及基金的私募方面相关法律规定的由来主要是注册时能够获得豁免权,同样这一规定在基金私募方面同样是适用的,基金私募同样能欧得到豁免。美国的相关法律并未明确的限制私募基金发起人的相关权利,也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私募基金发起人既可以是没有任何身份的自然人,也可以使各类企业的法人和合作伙伴等,主要包含的对象有一般的合伙机构、商业协会、信托机构甚至是申请破产的人员均能进行基金私募。而唯一一点限制的条件就是私募基金的发起者或者发起机构的主要组成人员不能有不良的犯罪记录或者存在过不诚信的行为,这种情况将会被强行停止基金的私募。 想要让我国的基金私募活动真正制度化和规范化,美国对于基金私募发起人员的相关限制和私募活动的相关规定我们均可以进行借鉴,需要做到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合理的审查,不必拘泥于仅以核准制进行市场安全评估和发行效果限定,将私募基金快速简便的特点展现出来。当前阶段我国私募基金应该将小额豁免引入进来,先进行资金募集然后再进行登记报备,等这一制度发展较为成熟以后便可以选择合理的时机全面推行私募基金的全面豁免制度,这是我国私募基金管理发展的一个必由之路。关于审查的主体应该实行以政府为主要导向,各级市场进行层层管理和审查,由政府来统一的制定管理制度从而保障市场的安全和有序发展。各级市场的管理人员和机构应该着力保证自己这一层级的证券市场的安全性,着力打造出安全有序的市场发展情况,同时应制定该层级的管理规定来保证市场竞争力的良性发展,制定标准的准入制度同时上报证监会进行登记备案。 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连同各级银行自2017年以来已经来时制定了一系列的证券管理办法,先后有诸如《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2018年3月27日发布)、《严正声明》(2018年5月24日发布)等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规定进行发布,大大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门槛,不仅事前审批趋严,并且改变了以往只是事前监督的

财政收入概述财政收入原则与分类财政收入的基本

第十二章财政收入概述 一、财政收入原则与分类 (一)财政收入的基本含义(掌握)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二)财政收入的基本原则(掌握) 1.发展经济,扩大财政收入来源的原则 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根本性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生财”的含义是支持和推动市场内在机制的生成与发育,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使市场机制的运行和传导更有效率。 2.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原则 3.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的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取决于政府间事权的合理划分。 【例题·单选题】(2007年、2008年)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根本性因素是()。 A.税率标准 B.纳税人数量 C.经济发展水平 D.居民收入水平 【答案】C (三)财政收入的分类 考试内容:掌握税收分类的内容;了解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的内容。 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按照这种分类方法,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 1.税收收入 税收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并按照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是各国财政收入中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1)税收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流转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的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此外我国还有资源税类(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和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消费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在直接税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在间接税下,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属于直接税;流转税属于间接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我国消费税、关税等属于中央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地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例题1·多选题】我国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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