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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非煤矿山员工安全培训

苏仙区非煤矿山员工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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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培训的目的 (2)

第二章安全基本知识 (2)

第三章法律法规常识 (3)

第四章井下安全作业规定 (6)

第五章生产事故类别、案例及救护 (22)

第六章事故现场自救及救护 (38)

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0)

苏仙区非煤矿山员工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培训的目的

(一)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二)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企业:做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第二章安全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什么“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什么是“三级培训“?

厂(矿)级培训、车间培训、班组培训

5、《安全生产法》何时修订实施的?

2014年8月31日修订,2014年12月1日施行。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

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三章法律法规常识

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就安全培训方面):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就安全培训方面):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

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6、《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

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8、《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

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

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9、《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0、《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

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2、《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

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

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章井下安全作业规定

第一节入井须知

1、“一好“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齐安全生产用具。

2、“二严“

①严禁患病者(按职业病分类规定允许下井者除外)、饮酒者以及未经

安全培训的人员下井。

②严禁进入爆破警戒区和通风不良的巷道及老采空区。

3、“三要“

①要搞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准在井下生火、睡觉、打闹、大便、

乱丢杂物;不准用矿帽垫坐。

②要保护好安全生产设施,严禁故意损坏。

③要互相帮助,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抢救,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4、“四不“

①不准往竖井、斜井、天井扔东西;不准在斜井上平台、下平台、上

车场、下车场及漏斗口、溜矿井和天井下面休息或逗留。

②不准乱动与本工种无关的机电设备或触及机器的转动部分。

③不准搭乘矿车、机车。

④不准私自带领外来人员下井,凡外来参观者下井,要取得矿调度室

或者主要领导的同意,由专人带领。

5、“六注意“

①注意来往车辆,当发现有车辆行驶时,须站在安全处避让。

②注意观察巷道和采矿场的顶板、两帮围岩情况,发现松石及时处理,

如果当时无法处理或有冒顶片帮征兆的,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报告当班值班长。

③注意远离电气设备、设施,不要触及带电部位。

④注意爆破警戒,不要进入爆破区,听到爆破警戒信号,必须躲到安

全处。

⑤注意检查天井行人梯台及梯子是否牢固,上下天井时要先发出联系

信号,并得到上、下人员的相互确认。

⑥斜井应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6、开好班前会

按时参加班前会,下井前要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节出入井管理制度

1、凡入井人员都必须主动接受井口值班人员的检查,否则不准入井。

2、井口建立入井人员翻牌管理制度或人员携带人员定位卡制度,并

设专人负责出入井人员的领牌或发卡和人数清点工作,本矿员工必须执行入井前翻牌(显示工作牌正面)、升井后扑牌(显示工作牌反面)的翻牌管理制度。

3、入井人员佩齐劳动保护用品和矿灯。

4、入井人员酒后严禁入井。

5、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到井口值班室登记,填写姓名、工作单位、

下井时间。出井时填写出井时间。

6、井口值班人员要对入井和出井人数进行清点,要做到清楚、准确,

并做好记录。并检查出井与入井数是否相符,如发现有未按时升井的人员,要及时向矿值班领到汇报,并及时查明情况。

7、清点登记工作要认真、准确,为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查找人员时

提供依据。

8、当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时,矿值班领到要主动向井口值班室查询

出入井人员情况,并及时核对未升井人员名单。

9、井口值班室要有出入井人员登记表,每班都要填写井口值班室交

接班记录。

10、井口值班人员交班时,每天要及时向当班值班领导报告出入井情

况。

11、井下人员超过下班时间1小时未出井时,井口值班人员必须将情

况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过通讯、监控、走访查清未出井人数和原因。

12、井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第三节采掘作业场所安全常识

(一)采掘作业场所松石处理注意事项:

1、无合适的松石处理工具不得强行冒险作业。如:撬棍弯曲、长度

不够,工作平台不牢固等情况。

2、松石处理遇到困难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松石脱落前设置防护

栏杆,或者用安全绳系在松石工的腰部,安全绳另一端固定在松石工的后方,以防松石脱落时松石工用力过猛而跌倒。

3、照明不良、无人监护,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4、未判明松石脱落方向、无安全可靠的作业位置、无畅通的退路,

均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5、其他人员未撤至安全地带,不得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6、站稳弓步、留有退路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

7、围岩破碎可能出现大面积冒落的地带,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才

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否则不得冒险作业。

8、松石周围有未处理的瞎炮、残炮眼时,必须先按照瞎炮、残炮处

理规程处理好瞎炮、残炮后,才能进行松石处理作业。否则不得冒险作业。

9、设备、设施、工具未撤至安全地带或无防护时,不能进行松石处

理作业。

10、在高于2米处作业时,必须佩带保险带、系好安全绳。

(二)采掘作业场所安全施工

1、严格按照采掘所操作规程施工。

2、天井施工严禁单人作业。

3、进入通风不良的采掘作业场所,必须先通风、排出有毒有害气体

后方可作业。

4、天井施工期间,井筒内的梯子旁必须设有安全绳。

5、天井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四节井下作业通用安全规定

1、注意来往车辆,当发现有车辆行驶时,须站在安全处避让;在运

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提升斜井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2、不得搭乘非载人车辆,除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等应急需要。

3、要爱护安全防护、通风防尘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安全警示标志。

4、不得乱动与本岗位、工种无关的风、水闸门,电器开关和设备。

5、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必须用吊挂方式传

递零件、工具、材料,不得抛掷物件。

6、起吊设备应有专人操作,起吊前必须检查起吊设备的安全装置;

采场进行牵引、吊装作业时,与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不得超吨位起吊;吊运过程中接近人员时,应发出断续笛声,吊臂下不应有人;起吊或者搬运物件时,必须捆紧扎牢。

7、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

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紧靠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带电器件设置护栏。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禁止在输电线路上悬挂衣物或其他物件。

9、进入采掘作业场所的巷道和采掘作业场所、人行天井的照明电压

不得超过36伏。

10、矿井停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井下不应爆破,内燃设备应

停止作业。

11、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不可靠和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作业场所空气质量污浊;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2、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

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1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4、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技术负责人(或矿技术负责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

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5、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份封泥,在原有的

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16、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

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药包位置,处理方法

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7、上、下天井和采场时,要先发出信号互相确认,确认梯子牢固后

才面向梯子爬行;不能背向梯子下行、也不能两人在一副梯子上

爬行或下行。

1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井下严禁明火。

第五节井下运输安全作业

一、作业前准备

1、检查矿车车箱固定销、链环是否销好及矿车车体完好情况。

2、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要检查处理巷帮松石、爆破地点的残眼瞎炮、

支护;检查处理运输线路上的通风防尘设施、放矿漏斗至完好状态。

二、装矿、卸矿安全作业

1、装矿时要破碎大块,剔除废石。

2、按指定地点进行放矿作业;禁止把废石倒入溜矿井,禁止把矿石

倒入废石井。

3、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

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4、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铲运机、装运机或人工出碴之前,应检

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应有人。要站在巷道一侧掌握好电缆、以防损坏。

5、装矿时,要先拴好矿斗两边的固定销,刹住矿车,倒矿时,要先

刹住车,站在安全位置、站稳后才能倒矿,倒完矿后固定好矿斗插销。

6、平巷运输时,装矿高度不超过矿斗边沿20厘米,斜井运输时,装

矿高度不超过矿斗边沿。

三、结束作业

1、关闭漏斗门,清理作业现场的矿渣和水沟。

2、清理矿斗,将空车运送到交接班地点,并停稳、塞住矿车。

3、交接班时清点矿车数量和矿车性能状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车辆行驶速度

1、斜坡卷扬运输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升降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时,3.5m/s;斜坡道长度大于300m时,5m/s;在甩车

道上运行,1.5m/s;

(2)用箕斗运输物料和矿石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300m 时,5m/s;斜坡道长度大于300m时,7m/s;.

(3)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0.5m/s2。

2、平巷道运输

(1)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m时,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专用人车

应有金属顶棚,从顶棚到车厢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确保通

过钢轨接地。

(2)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每班发车前,应有专人检查车辆结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

确认合格方可运送人员;

?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发车电铃;如有两个以

上的开往地点,应设列车去向灯光指示牌;架线式电机车的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应切断电源;

?调车场应设区间闭锁装置;人员上下车时,其他车辆不应进入

乘车线;

?列车行驶速度应不超过3m/s;

?不应同时运送爆炸性、易燃性和腐蚀性物品或附挂处理事故以

外的材料车。

(3)乘车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服从司机指挥;

?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应露出车外;

?列车行驶时和停稳前,不应上下车或将头部和身体探出车外;

?不应超员乘车,列车行驶时应挂好安全门链;

?不应扒车、跳车和坐在车辆连接处或机车头部平台上;

?不应搭乘除人车、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4)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不能自动摘挂钩的车辆,其两端的碰头或缓冲器的伸出长度,应不小于l00mm。

(5)停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地稳住。

(6)人力推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

?在照明不良的区段,不应人力推车;

?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

?同方向行驶的车辆,轨道坡度不大于5‰的,车辆间距不小于

l0m,坡度大于5‰的,不小于30m;坡度大于10‰的,不应采用人力推车;

?在能够自动滑行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

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

?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弯道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

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

五、长材料等大型设备、爆破材料装运

1、长材料要均衡分布、牢固捆绑在材料车架内;多人同时操作时,

要协调一致以防人员碰伤。

2、长材料运输要慢速行驶,通过提升井时,要告知绞车司机和信号

工,并严禁人货混装。

运输长材料等大型设备、爆破材料的车辆前应设有“危险“标志。

3、大型设备装运要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装运。

六、井下运输信号

1、检查提升信号铃、信号灯、电话是否正常,按钮是否灵活,提升

容器是否完好。

3、工作严肃认真,不擅自离岗,更不允许让别人代发信号。

4、斜井提升时,对矿车要严格检查,联接器、链环、插销要牢固,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车不能使用。

5、机车司机顶车到达邻近车场时应与摘挂钩工联系,严防跑车和车

辆坠井事故发生。

第六节天井升降设备安全作业(P10)

1、必须按照提升设备的能力提升矿石量。

2、提升前检查提升设备稳固情况、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棚子、滑车、

绳扣牢固情况;吊桶提梁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 。

3、提升信号要灵敏可靠。

4、下放设备时,多余的部分钢丝绳要整理固定好,严禁人员靠近钢

丝绳。

5、升降设备时,严禁手脚触碰绳扣,防止被钢丝绳夹伤。

6、因搬运设备临时拆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及时恢复原状。

第七节高空凿岩掘进安全操作

3、提升井、人行井口、中段之间的连接井口应设置围栏、人行道、

照明、阻车器,井口围栏要有安全门。人行天井必须设梯台、梯子,并满足规程要求。

4、竖井、天井、溜井作业,上部和下部必须有可靠的联络信号、防

坠落设施。

5、高空作业用的吊盘、吊罐、升降台、工作台、安全棚必须坚固安

全;连接部位要有坚固锁紧装置,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6、高空作业用的升降台、行走台以及高出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置可

靠围栏。

7、高空作业用的提升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限位、限速、制动装置,

相关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电气保护装置。

8、高空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吊罐、井筒安装维修)必须保持身强

力壮,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方可作业。

第八节天井凿岩安全操作

1、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检查梯子并确认牢固可靠。

3、挂好照明灯具、清除天井围岩松石、敷设固定风水管。

4、冲洗、清除作业现场围岩松石、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架设作业平台、安全平台,并确认牢固可靠。

7、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8、一人在天井下面将钻机、钢钎和工具捆扎在提物绳一端,另一人

在工作平台上将钻机、钢钎和工具提至工作平台上(注意提物时,天井下面不得有人,钻机和工具要平稳放置,以防坠落)。

9、在作业水平下面几米处悬挂牢防坠落安全网。

10、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1、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

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

⑴启动钻机,在0.3MPa气压下空转3~5分钟无异常即投入使用,

使气压保持在0.5 0.3MPa 左右;

⑵不得戴手套扶钢钎,人要站在一侧,不得站在钻机和钢钎下方。

钻工要侧身弓步操作钻机,严禁骑在钻机气腿上,并时刻注视判断、钻机凿岩结构,防止卡钻、偏钻、断钎;

⑶气腿顶尖要顶在操作平台上,要随钻进适时伸缩;打眼时要时

刻注意钻进方向,保持钢钎与钻孔中心在同一直线上,防止钢钎弯曲、折断;

⑷坚持先开水、后开风顺序,严禁打干钻。水压不足时要立即停

钻。

⑸严禁用折弯风管的方法来停止供风。

12、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

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九节采场凿岩安全操作

1、检查采场空气质量,否则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

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检查人行天井梯子并确认牢固可靠。

3、挂好照明灯具、清除天井围岩松石、敷设固定风水管。

4、冲洗、清除作业现场围岩松石、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7、运送作业工具至作业地点平稳放置。

8、接风水管至作业地点。

9 、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0、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

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同前。

11、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

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十节平巷凿岩安全操作

1、检查采场空气质量,否则先开启局部通风机吹散作业现场有毒有

害气体。

2、佩戴好劳保用品。

3、挂好照明灯具、冲洗、清除巷道围岩松石。

4、清理作业现场。

5、检查、处理残眼、盲炮(前已介绍处理方法)

6、备齐凿岩工具和材料。

7、运送作业工具至作业地点平稳放置。

8、接风水管至作业地点。

9、检查确认钻机完好,安装钢钎钻头。

10、检查确认钻机润滑油合适,风、水满足要求,气腿子架设稳固,

方可开钻。开钻注意事项同前。

11、结束作业,停钻要先停风,再停水。收拾钻机、风水管,工具放

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第十一节巷道爆破安全操作

6、装药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确认顶板、照明良好;检查、清

除炮孔内杂物、积水;必须使用木质炮棍,严禁把铁棍当装药炮棍使用。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设计矿石年产量300万吨以上(含300万吨)或者设计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含10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设计矿石年产量1000万吨以上(含1000万吨)或者设计总边坡高度大于200米(含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三)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年产100万吨以上(含100万吨)的陆上新油田、20亿立方米以上(含20亿立方

米)的陆上新气田开发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成品油管道除外)建设项目; (四)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含1亿立方米)或者总坝高大于100米(含100米)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五)海洋石油新建油气田一期建设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下列建设项目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 (二)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委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核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最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露天矿山)题型

非煤矿山复训考试基本题型 理论题部分: [判断题] 1、在排土场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允许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1.0分) ?对 ?错 [判断题] 2、排土场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1.0分) ?对 ?错 [判断题] 3、在尾矿库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1.0分) ?对 ?错 [判断题] 4、四等以上尾矿坝必须设置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5、应急预案里的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1.0分) ?对 ?错 [判断题] 6、尾矿库溃坝后,如果库内还有积水,应尽快打开泄水口排除。(1.0分) ?对 ?错 [判断题] 7、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1.0分) ?对 ?错 [判断题] 9、岩石的强度分为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0、对坡体中的裂隙、缝、空洞,可用片石填补空洞,水泥砂浆勾缝等措施防止裂隙、缝、空洞的进一步发展。(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1、岩石的脆性越大就越不容易被爆破所破碎。(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2、成矿作用是指地壳中的有用组分和其余成分分离,在局部富集形成矿床的地质作用。(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3、岩石的基本力学性质有:弹性、塑性、脆性、硬度、韧性、强度、容重、比重、碎胀性和阻抗等。(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4、岩石的基本物理力学性质影响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工程部署和爆破工作。 (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5、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待滑坡发生后或边坡重新稳定后,再进行处理。(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6、露天运输汽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7、如果能成功的预测边坡将要破坏的形式、破坏规模、破坏的速度,采取措施后,可减少损失。(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8、为防止载重汽车在矿山公路弯道行驶中发生刮碰事故,一般道路曲线部分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在内侧加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9、爆破后的爆堆高度越高,挖掘机作业安全性越差,生产中尽量降低爆堆高度是合理的。(1.0分) ?对 ?错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 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 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 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 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 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 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 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 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 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30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 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 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 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

非煤矿山培训计划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非煤矿山培训计划 篇一:xx年度非煤矿山三级教育培训计划 ××非煤矿山企业20XX年度安全生产 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纠正人在生产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有效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公司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一、基本思路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围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员工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

性。只有提高了思想上的安全意识,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个人才能自觉履行好应尽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人人遵章守纪,自我提升安全保护意识。在工作中不出现“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伤害他人)。诣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相关管理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学习;积极参 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将有关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贯彻学习并落实到位。借学习和参会机会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遵章守纪带好头,埋头实干做好样。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尊重员工。广思积益,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不留余力地出谋划策。想员工之苦、解员工之忧。为员工营造一个祥和的工作环境,让员工感到有归属感。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形成应有的企业文化。二、工作开展 1、将安全生产教育贯穿于在整个生产的全过程中。加 强全体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长期持续性。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和记住的方式方法。

煤矿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员工培训记录 一、教学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法,矿纪矿规,煤矿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2、了解煤矿班组“三违”行为及其危害;掌握容易出现“三违”的人物、时间和地点。 二、课时安排培训时间: 8月5日 培训地点:炭山煤矿职工会议室培训人: 曹国金、胡召祥、王德华备注: 三、授课内容 一、煤矿安全管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三违”及其危害 2、安全责任制 ①安全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②安全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一个中心环节,它与奖惩制度结合。 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各岗位职工工作实绩的考核标准,是实施奖惩的具体依据。 4、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知应会常识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主讲人:陶清怀(安全副矿长) 第二课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1、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①.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②.安全生产监督权; ③.安全生产知情权; ④.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⑤.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⑦.拒绝违章指挥权; ⑧.紧急避险权; ⑨.批评、检举、控告权; ⑩.投诉上告权; ?.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2、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②.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③.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⑤.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⑥.纠错改正的义务。 ⑦.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2、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就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时的安全、健康。 2).劳动保护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呼吸护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二、常见违章行为及警示案例 一、“三违” ①“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的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的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②任何人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之为“三违”人员。 ③“三违”处罚。 三、煤矿“三违”有哪些危害 1、支护质量不好,造成漏顶、掉顶、冒顶; 2、违章放炮造成事故; 3 、煤壁片帮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危害;4、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5、支架架设质量不好倾倒伤人事故;6、小运输提升管理有章不循造成的事故;7、不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随意停送电;8、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不严格。9、随意停开局部扇风机,造成掘进迎头瓦斯积聚;10、不爱护通防设施随意开启风门,造成风流紊乱、短路。11、风筒中距迎送距离超过规定,造成迎送风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定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安监[2007]38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8.13 【实施日期】2007.08.1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 定 (粤安监〔2007〕382号 2007年8月13日) 为规范广东省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监管原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原则。 (一)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下列建设项 1.地下矿山、尾矿库、灰渣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建设项目; 2.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矿泉水、地热温泉、卤水、小型粘土除外); 3.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二)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分别由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矿泉水、地热温泉、卤水、小型粘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三、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省安科所)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直接向省安科所提交申请审查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省安科所在接到建设单位的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出具审查报告,连同专家审查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

煤矿六大系统简介

提升系统简介:山西中强福山煤业有限公司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894.6。斜长472m。倾角24°34′,三心拱断面,净宽 3.6m,净高2.65m,净断面积9.54m2 。担负矿井运输原煤提升任务,兼做进风井。辅助提升采用 JK-3.5×2.65型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煤炭提升采用STJ1000钢绳芯胶带机。副斜井井口标高+902.3m。斜长408m,倾角29°56,半圆拱断面,净宽4m,净高3.6m。担负全矿井进风及运送人员的任务。现开采煤层为9#+10#号煤层。设计能力为90万t/a。本矿井主井采用斜井开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t/a,工作制度为330d/a,提升时间16h/d,安装带式输送机,担负原煤的提升。 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采区及工作面布置等条件,主斜井原煤提升采用钢绳芯深槽角强力胶带输送机。井底煤仓的原煤通过大型给煤机、经主斜井胶带输送机输送至主斜井井口房,再转载至地面生产系统。 运输系统简介:山西中强福山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现南回风大巷、中央→南北总皮带大巷→南翼第一联行皮带→南翼主运皮带→东巷主运输皮带。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水仓→南翼第三联巷皮带→南北总轨道大巷一部皮带→南北总轨道大巷二部皮带→东巷主运输皮带。主运输皮带(DSJ100/63/2×160)经溜煤口,落到主斜井皮带,通过主斜井皮带输送到地面溜煤口,然后经两部转载皮带运往地面运输皮带到煤场。 1、施工期间主斜井皮带:型号:STJ-800/250S,带宽800mm,

带速2m/s。超出井口长度20米,超出井口部分坡度12.1度。总长度560米。 2、第一部转载皮带:带宽650mm,带速,1.3—1.6m/s 。长度176米,坡度约为2度. 本皮带尾装有给煤机,使本部皮带运输煤量均匀。 3、第二部转载皮带:带宽650mm,带速,1.3—1.6m/s 。长度65米,坡度约为3度。 通风系统简介: 主扇选用两台防爆对旋轴流风机FBCDZNO27/2×355,主扇风量为:82-165m3/s,n=740r/min, 配套电机功率Nf=2×35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设计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独立通风,选用FBD —№5.6/15×2型局部通风机供风。 风流方向为:新鲜风流→副斜井(主斜井)→东轨道巷(东运输巷、东行人巷)→南北皮带大巷(南北轨道大巷)→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采工作面→工作面回风顺槽→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回风立 井→地面。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为专用回风井。 排水系统简介:该矿井涌水量为:30—50m3/天,分两级排水。一级排水:工作面涌水经各迎头潜水泵、多级泵(D46-50*6,75KW)用4寸管(DN100)直排到井底中央泵房。 二级排水:中央水泵房安装3台多级泵(D46-50*6,75KW),经4寸管排到地面静压水池。 采掘系统简介:设计采用单水平多煤层联合开拓,全井田共划分

金属非金属矿山(非煤矿山)行业系列培训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非煤矿山)行业系列培训资料 1、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考核教材系列 JC1045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最新修订版)16开48 JC1046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复训,最新修订版)16开32 JC1025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教材16开46 JC1026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复训) 16开32 JC1027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16开48 JC1028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复训) 16开32 JC1068 采石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2010年新编版) 16开38 JC1069 砖瓦粘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2010年新版) 16开30 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CY03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地下矿适用) 16开17 CY05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露天矿适用) 16开15 CY04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地下矿适用)(再培训,新编版) 16开16 CY06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材(露天矿适用)(再培训,新编版) 16开16 DB1051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16开16 3、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教材(2010年新编版) JC1074 绞车操作作业32开 6 JC1075 尾矿作业32开18 JC1076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32开18 JC1077 凿岩作业32开16 JC1078 信号工?拥罐(把钩)工32开16 JC1079 爆破作业32开16 JC1080 主扇风机操作作业32开16 JC1081 矿井通风作业32开16 JC1082 装载机司机32开16 JC1083 矿山主提升机操作作业32开16 4、配套培训考核题库与练习册 TK12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题库与练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2开12 TK13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题库与练习——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32开12 5、配套机考题库软件 GP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计算机系统软件(单机版)1CD_ROM 580 1

煤矿安全培训内容(成)知识交流

安全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安全意识,业务能力,所制定安全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2 煤矿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4.4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编号:SY-AQ-049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 和内容 Object and content of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 容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

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 1.基本要求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

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 各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经信委此前印发的《安徽省非煤矿山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办〔2009〕32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我省非煤矿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环境保护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皖政办〔2009〕90号)、《安徽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规 定,结合本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 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是指非煤矿山依法进行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及尾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 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履行项目核准或 备案、设计审查批准和竣工验收手续。凡不按照规定履行手续的,视为非法建设和生产。 第六条 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管理规范化、开采正规化、质量标准化、采运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推行科学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新建工程要充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选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应当安全可靠、先进高效、节能低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符合规定,节约用地和公辅设施配套。 3.技术改造要以主要生产系统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采矿方法、工艺改造为主,应当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严禁单纯增加采矿生产能力。 4.建设工程要达到安全出口畅通,避灾线路清晰,防护装置齐全,提升运输可靠,顶板边帮稳固、露天边坡稳定,开采工艺、设备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1.指定人员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避灾线路标识牌完好、清晰并易懂,能引导职工在最短时间撤出至安全地点;应急救援预案内容齐全并具有可操作性。 4.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 5.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的具体规定: (1)指派专门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3)井下配备的自救器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4)每3个月对配备的自救器、避灾线路标志牌进行1次检查,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时更换,标识牌损坏的要及时更新。 (5)每月对对矿井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确保备用电源能

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6)每年对避灾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查,确保避灾系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7)井下紧急避险硐室要备有自救器,没有自救设备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8)按规定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作业规程,并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9)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设备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指定人员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绘制压风自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采掘设计推进和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压风管道的走向等。 3.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保持设备清洁完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5.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进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露天矿山)题型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露天矿山)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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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复训考试基本题型 理论题部分: [判断题] 1、在排土场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允许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1.0分) ?对 ?错 [判断题] 2、排土场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1.0分) ?对 ?错 [判断题] 3、在尾矿库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1.0分) ?对 ?错 [判断题] 4、四等以上尾矿坝必须设置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5、应急预案里的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1.0分) ?对 ?错 [判断题] 6、尾矿库溃坝后,如果库内还有积水,应尽快打开泄水口排除。(1.0分) ?对 ?错 [判断题] 7、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1.0分) ?对 ?错 [判断题] 9、岩石的强度分为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0、对坡体中的裂隙、缝、空洞,可用片石填补空洞,水泥砂浆勾缝等措施防止裂隙、缝、空洞的进一步发展。(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1、岩石的脆性越大就越不容易被爆破所破碎。(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2、成矿作用是指地壳中的有用组分和其余成分分离,在局部富集形成矿床的地质作用。(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3、岩石的基本力学性质有:弹性、塑性、脆性、硬度、韧性、强度、容重、比重、碎胀性和阻抗等。(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4、岩石的基本物理力学性质影响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工程部署和爆破工作。 (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5、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待滑坡发生后或边坡重新稳定后,再进行处理。(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6、露天运输汽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7、如果能成功的预测边坡将要破坏的形式、破坏规模、破坏的速度,采取措施后,可减少损失。(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8、为防止载重汽车在矿山公路弯道行驶中发生刮碰事故,一般道路曲线部分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在内侧加宽。(1.0分) ?对 ?错 [判断题] 19、爆破后的爆堆高度越高,挖掘机作业安全性越差,生产中尽量降低爆堆高度是合理的。(1.0分) ?对 ?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煤矿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

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 1.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审批表; 2. 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提交《采矿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 公章;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提交立项和可研批准文件; 3. 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 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 1. 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审批表; 2. 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3. 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4.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小型矿山新、改、扩建可不提供; 5. 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 6. 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材料; 7.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8.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设计审查程序:

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经国土资源部门同意颁发《采矿许可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需办理立项和可研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资料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1.设计单位介绍该设计项目和其对主要灾害采取的安全措施;2.有关 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等对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组形成审查意见。 审查合格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作审批表、意见书,该项目通过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 审查不合格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修改设计。设计单位对设计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并经原审查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可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小型矿山新、改、扩建可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审批意见施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将评价报告书报相应的安监部门备案;对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验。 建设单位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 AQ 201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 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监测监控系统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3.2 主机 host 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3.3 分站 substation 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4 传感器 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5 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 3.6 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3.7 监测监控设备 m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矿山井下用于监测监控的传感器、分站及线缆等的总称。 3.8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portable deleterious gas alarm detector 具备气体浓度显示及超限报警功效的便携式仪器。 4建设原则 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依据GB16423-2006的要求和矿山实际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4.2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鼓励将监测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建设。 4.3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实现以下管理功能: --实时显示各个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并可以图表等形式显示历史监测数据; --设置预警参数,并能实现声光预警; --视频监控应支持按摄像机编号、时间、事件等信息对监控图像进行备份、

非煤矿山安全员培训试题

一、填空(30分) 1、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作业场所。 3、职工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应()报告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即“三同时”原则。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7、需要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处悬挂(),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8、井下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警戒范围,并设置明显的()。 二、选择(30分) 1、安全标志分为禁止、警告、命令、提示、补充五类,几何图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号,黄色背景的是()。 A 禁止标志 B 命令标志 C 警告标 2、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A 50% B 60% C 70% A 0.0024% B 0.0026% C 0.0026% 3、为了防止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必须使永久支架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A 2m B 3m C 4m 4、井下爆破作业,炮响完后,经通风后不少于(),方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A 5分钟 B 10分钟 C 15分钟 5、乘罐人员应距离井口()以外侯罐。 A 3m B 4m C 5m志 6、探水孔超前距离一般为20m,在薄矿层中最低不得小于()。 A 6m B 8m C 10m 7、爆破大块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A 0.3m B 0.4m C 0.5m 8、采用放炮的方法处理拒爆时,必须在距原拒爆眼至少()处另打一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A 0.1m B 0.2m C 0.3m 9、一人一次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材不准超过()。 A 5kg B 10kg C 15kg 10、井下一氧化碳的安全浓度是()。 三、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其具体内容是什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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