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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

第六条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民警为主办民警,较大警情必须有科、所、队以上领导带队。

第八条处警民警应当携带《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当场处罚决定书》、《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等现场可能使用的法律文书,并做好处警记录。

第九条处警民警应当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并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对讲机、强光手电等单警装备。

处警专用车内必须配备现场勘查箱、照相机、录音笔、数码记录仪等现场取证装备和处置具体警情所需的专用装备,如盾牌、防弹背心、头盔、警戒带及救生衣、灭火器等物品。

第十条处警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处警结束后,对于受指挥中心指令出警的,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民警应及时在接处警平台反馈单中详细填写调查核实和处置情况。

第十二条处警民警到达警情现场后,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并应做到:

(一)及时处理警情并报告现场情况;

(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人身、财产安全;

(三)及时登记在场有关人员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三条对刑事案件应按照就近调警、属地管辖和业务主管原则进行处置,并做到:(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

(二)抓捕、看管和控制犯罪嫌疑人;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访问,核实情况;

(六)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

(七)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八)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对治安案件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搜集、保全证据;

(六)扣押违法所得、违禁物品;

(七)依据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

(八)组织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九)填写接处警记录,做好相关处警工作的移交,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做好警情的前期处置工作,不得相互推诿和草率处理。除案情简单,可当场调解、当场处罚外,还应当做到:(一)采取措施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三)救助伤员,需急救的,通知120急救中心;

(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进行初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搜集、保全证据;

(六)及时与案件主办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做好警情的交接工作,向案件主办单位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二)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三)迅速通知有关公安机关进行堵截。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第二章刑事案件现场处置

第十六条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犯罪行为,依法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先期调查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现场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十八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

第十九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依法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对命案、爆炸、放火、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重伤害、入室盗窃、盗窃汽车等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案情复杂、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以刑侦部门为主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处警民警应配合做好先期取证工作。

对命案现场,应迅速采取设置警戒带等方法保护现场,可以采取录音、照相、摄像等不变动现场的方法进行先期取证。除抢救伤员、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民警不得触动现场痕迹、物品和尸体,在抢救伤员和处置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戴手套和鞋套,尽可能避免破坏现场。

第二十二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多警种同时到达警情现场的,应以有管辖权的警种为主取证,其他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犯罪嫌疑人、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三章行政案件现场处置

第二十四条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除应迅速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控制、查缉违法嫌疑人外,需按规定立即开展取证工作。先期调查取证,主要包括现场及痕迹物证保护、现场调查访问、录音照相(摄像)、物证收集等工作。现场取证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合法有效。

第二十五条拍摄案发现场,固定相关证据。特别是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案件,须立即进行拍摄。现场照相和录像包括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和细目四种。

第二十六条现场保全证据,包括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扣押作案工具、违禁物品等。注意提取证据时,应使用手套和物证袋,避免破坏指纹等。

第二十七条现场调查访问时,应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现场调解的案件范围,包括: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前提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对案情、事实没有异议,

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等赔付没有争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民警询问后,可以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的规定当场调解,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第二十九条对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的警情或处警民警不能当场完成的警情,要向所队领导报告,所队领导要迅速调集其他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第三十条做好与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处警工作的交接,包括人员(违法人员、受害者、相关证人)、物品(作案工具、凶器、赃物)、案(事)件相片资料等。

值班人员或办案民警接收后,应做好保管或移交工作,并依据《接处警平台使用规范(试行)》规定在统一接处警平台的“科所队接处警”中登记。

第四章其他警情的处置

第三十一条对于严重暴力案件的先期处置,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迅速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三)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四)迅速通知邻近所、队进入警戒状态,全面进行查缉、堵截。

第三十二条对治安灾害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三)对爆炸、剧毒、放射或者传染疫情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迅速请求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者。

第三十三条对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了解现场情况,迅速报告上级;

(二)控制现场局势,制止过激行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围观人员;

(四)依法劝解教育现场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五)注意适时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对精神病人肇事或者酒后肇事者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情况,制止肇事行为;

(二)对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并做好取证工作;

(三)对酒后肇事的应当及时联系其亲属或者所属单位,通知将其领回看管;

(四)对精神病人一时无法查找到患者亲属的,联系当地民政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酒后肇事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将其约束至酒醒,酒醒后,依法处置。

第三十五条民警接到下列求助,应当立即受理,并视情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的;

(二)儿童、老人、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民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或者影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紧急事项。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礼仪,提升文明素养,塑造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是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礼节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遵守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是维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形象礼仪 第四条仪表 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洁美观,大方得体,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 (一)办公着装。办公室工作着装要整齐、稳重、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鞋拖、短裤、超短裙、背心、文化衫2 或过于露、透的服装。 (二)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着装。男性穿深色西装,内着浅色衬衣,扎领带,女性穿职业装。

(三)接待、访问着装。气氛严肃的场合,按本条第(二)款着装;气氛较活跃时,可穿休闲装,也可穿色彩、图案活泼一些的服装。 第五条仪容 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端庄稳重、精神饱满。 (一)男士头发不宜过长,女士发型、发色应适宜,头发及时清洗。 (二)男士应保持面部整洁,不留胡须;女士宜化淡妆,饰品配戴适宜,不得当众化妆或补妆,不得指甲过长或染有色指甲。 (三)工作时间不得饮酒,必须的公务活动,酒后要自觉维护自身尊严和公务形象。 第六条姿态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场所,应保持举止端庄,态度友善,姿态良好。 (一)与人沟通交流,应表情自然,态度和蔼,友善地3 注视对方,保持微笑服务。 (二)肢体语言应适度,避免指手画脚或指指点点等不当手势。 (三)保持良好的形体姿态,站姿挺直舒展,坐姿文雅端庄,行姿轻松稳健。 第三章办公礼仪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 范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 第六条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 为指导和规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现就主要公务礼仪,制定如下规。 第一条办公室接待礼仪 接待客人应起身相迎,热情周到,面带微笑,举止得体,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 第二条介绍礼仪 介绍的基本原则: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 引见职位低的。 介绍的基本方式:为他人作介绍,被人介绍和自我介绍。为他人作介绍, 应简洁清楚,可简要介绍双方的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介绍时,应有礼貌地以手势示意。 被他人介绍时,应注视对方,介绍完后,可握手或点头示意,并说“您好!”、“幸会!”等礼貌用语。 作自我介绍时,应主动打招呼说“您好!”,然后说自己的、身份。也可一边伸手跟对方握手,一边作自我介绍。 在整个介绍过程中,介绍者与被介绍者的态度应热情得体、举止大方、 面带微笑。会议介绍时,被介绍者应起身示意。 第三条握手礼仪 握手时机。双方互致问候时,若双方均为男士彼此应趋前握手,女士则随双方各自意愿。一方为男士、一方为女士时,男士应先等女士伸出手;若男士已伸出手来,女士应有所反应。

握手姿式。一般地握手,两个人手掌相握呈垂相状态,表示平等而自然的关系。如要表示谦虚或恭敬,可掌心向上同他人握手;为表示更加谦恭可双手去捧接。 不可掌心向下握住对方的手。握手一般应用右手。 握手的顺序。在上下级之间,应上级先伸出手后,下级才能接握。在长幼之间,应长辈先伸出手后,晚辈才能接握。在男女之间,应女方先伸出手后,男方才能接握。 握手的力度。一般情况,相互间轻握即可。为表示友好,可热烈握手。 第四条名片礼仪 递送名片时机。若有人介绍,应等介绍完对方和自己后,再递上名片;若没人介绍,应在向对方打招呼、简洁的自我介绍后,再递名片;如果是登门拜访,应先口头自我介绍,再递名片;向他人递送名片时,一般应说“请多指教”,同时身体微微前倾示意。 一般应双手呈上名片,名片的文字应正面朝向对方。 如果自己的中有生僻的字,应将自己的名字读一遍。接受他人的名片时, 应双手接过,并道。接过名片,应仔细看一遍,方可收藏。 第五条称谓礼议 称谓礼仪要求:得体、有礼有序。 称谓应符合身份,公务场合一般以“同志”相称,也可以对方的职业、身份相称或以性别相称“某先生”、“某女士”,也可称其为“某老师”。 称谓应注意的事项:对年长者称呼要恭敬,不可直呼其名。对同辈人,可称呼其,也可以去姓称名。对年轻人,可在其姓前加“小”相称,或直呼其。称呼时要注意谦和、慈爱。

交警接处警工作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交警接处警工作规范 篇一: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源自:新京报 明年1月1日起,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使用固定的执法用语。如有必要,交警上路执勤可配备枪支等武器。昨日,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对于治理超载有很明确的规定:检测结果为严重超载,驾驶人表示可立即消除“超载”,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待超载状态消除后放行;驾驶人如拒绝或者不能立即消除“超载”,可扣留车辆。 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实,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规范1执法必须用规定“法语” 今后,交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如检查违法机动车驾驶

人,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并采取强制措施等,都必须使用指定的执法用语。比如,交通违法驾驶人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时,交警必须说,“拒绝签字,法律文书同样生效并视为送达”。 规范2不得随意开车追违法车 新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根据需要,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 只有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除此之外,交警不得开车追违法车,可当场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上路执勤时,交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保证自身安全。比如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交警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危险化学品车如发生泄漏事故,交警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规范3疏导交通时不受理投诉 据了解,路面交警执勤时,经常遇到问路、病人急需赶到某医院救助。今后,交警遇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所列举受理的群众求助,如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现就主要公务礼仪,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接待礼仪 接待客人应起身相迎,热情周到,面带微笑,举止得体,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 第二条介绍礼仪 介绍的基本原则: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引见职位低的。 介绍的基本方式:为他人作介绍,被人介绍和自我介绍。为他人作介绍,应简洁清楚,可简要介绍双方的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介绍时,应有礼貌地以手势示意。 被他人介绍时,应注视对方,介绍完后,可握手或点头示意,并说“您好!”、“幸会!”等礼貌用语。 作自我介绍时,应主动打招呼说“您好!”,然后说自己的姓名、身份。也可一边伸手跟对方握手,一边作自我介绍。 在整个介绍过程中,介绍者与被介绍者的态度应热情得体、举止大方、面带微笑。会议介绍时,被介绍者应起身示意。 第三条握手礼仪 握手时机。双方互致问候时,若双方均为男士彼此应趋前握手,女士则随双方各自意愿。一方为男士、一方为女士时,男士应先等女士伸出手;若男士已伸出手来,女士应有所反应。

握手姿式。一般地握手,两个人手掌相握呈垂相状态,表示平等而自然的关系。如要表示谦虚或恭敬,可掌心向上同他人握手;为表示更加谦恭可双手去捧接。 不可掌心向下握住对方的手。握手一般应用右手。 握手的顺序。在上下级之间,应上级先伸出手后,下级才能接握。在长幼之间,应长辈先伸出手后,晚辈才能接握。在男女之间,应女方先伸出手后,男方才能接握。 握手的力度。一般情况,相互间轻握即可。为表示友好,可热烈握手。 第四条名片礼仪 递送名片时机。若有人介绍,应等介绍完对方和自己后,再递上名片;若没人介绍,应在向对方打招呼、简洁的自我介绍后,再递名片;如果是登门拜访,应先口头自我介绍,再递名片;向他人递送名片时,一般应说“请多指教”,同时身体微微前倾示意。 一般应双手呈上名片,名片的文字应正面朝向对方。 如果自己的姓名中有生僻的字,应将自己的名字读一遍。接受他人的名片时,应双手接过,并道谢。接过名片,应仔细看一遍,方可收藏。 第五条称谓礼议 称谓礼仪要求:得体、有礼有序。 称谓应符合身份,公务场合一般以“同志”相称,也可以对方的职业、身份相称或以性别相称“某先生”、“某女士”,也可称其为“某老师”。 称谓应注意的事项:对年长者称呼要恭敬,不可直呼其名。对同辈人,可称呼其姓名,也可以去姓称名。对年轻人,可在其姓前加“小”相称,或直呼其姓名。称呼时要注意谦和、慈爱。

如何规范接出警程序讲稿()

如何规范接出警程序 概念 接警即报警受理,它是指公安消防总(支、大)队的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公安消防中队的通讯室,接受外界灾害事故报警,并迅速准确处理的过程。它是灭火救援战斗行动的开始。 出动即灭火、抢险救援出动,它是指消防人员从接警到出动指令至奔赴现场的过程,是灭火作战行动的首个环节,包括蹬车出动和奔赴现场两个环节。 第一部分报警的方式和“三台合一”接处警模式 (一)报警的方式 报警的方式,一般可分为有线报警、无线报警、瞭望报警及其他形式报警。 1、有线报警 (1)有线市话报警 是指公众使用公共市话系统拨打119等灾害事故报警特别服务号码,通过报警专用线路,把灾害事故信息传递到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的一种报警方式。 (2)有线专线报警 有线专线报警是指通过设臵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之间的报警专用线路传递灾害事故信息的一种报警方式。 (3)有线自动报警

是指通过设臵在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之间的报警专线传递灾害事故信息的一种报警方式。火灾时,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报警装臵和有关联动设备;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可以自动显示火警单位、地址等信息,并根据预案进行调度;此方式能极大的缩短接处警时间,有利于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2、无线报警 (1)无线市话报警 是指公众使用移动电话拨打119,将灾害事故信息传递到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的一种报警方式。 (2)无线专网报警 是指公安机关或重点单位通过建立的无线专用网来传递灾害事故信息的一种报警方式。 (3)无线自动报警 是指设臵有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时,将火灾信息通过无线报警数据通道发送到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的一种报警方式。 (4)手机短信报警 3、瞭望报警 (1)图像监控报警 是指在城市若干个制高点设臵监视设备,并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建立话音通信,图像传输信道和控制信道,利用有线或微波接力等方法传递火灾信息的一种报警方式。 (2)人工瞭望报警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是指其在日常工作中仪表、言谈、举止、交往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仪表礼仪 美国心理学家艾伯特梅拉宾研究表明人与人的第一印象中外观占55%,声音占38%,语言占7%。机关工作人员仪表要合乎身份,做到端庄、得体、整洁、大方。 (一)服饰礼仪 对于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的着装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庄重、保守、典雅。着装主要有制服、西装、套装和便装等等,在各种公务着装中,男士西装和女士套裙选择最多,也最为普遍。 1、男士西装的基本要求 西装的选择:西装有单件上装和套装之分。非正式场合,可穿单件上装配以各种西裤或牛仔裤,正式场合,则必须穿颜色素雅的西服套装,以深色、单色为宜。西服上衣是两粒扣的可只系上面一粒,叫做“系上不系下”,三粒扣的可系上面两粒,也可以只系中间一粒。坐下时,解开钮扣会使上衣保持平整。裤长以站立时能盖住皮鞋鞋面为宜。 衬衣的选择:衬衣以白色为首选,其他单色衬衣或带竖细条纹的也可以。象格子的,宽条纹的,花的衬衣,不适合在严肃的公务场合穿着。衬衣的领子和袖口一定要挺括。领子要合适,不能太大,佩戴领带一定要扣好衬衫扣,领脖间不能有空隙。西服配衬衫时,有个“一指原则”,就是说着装自然站立时,衬衫的袖口和领口应露出长于西服袖口和领口的一指宽度的距离,大概1厘米到1.5厘米左右,一方面保护外套不被磨损、玷污,另一方面有层次感。衬衫之内一般不穿背心或内衣,如果穿了,千万不要露出内衣的领子。 领带的选择:男士在正式场合穿西服套装必须打领带,反过来说,如果不穿西服套装,比如穿夹克衫、穿短袖衬衫就完全没有必要打领带。领带的颜色一般不要与西服的颜色一样,但可以是同一色系的,或深或浅,最好是单色的。领带的图案可以选择单色图案,也可以选择条纹或加点图案,一般在正式场合,不选择有花饰图案的领带。领带的质地以丝绸为最佳。领带的长度以皮带扣中间为限,身材高大的人,可再适当的延长一些。

接处警基本规则

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维护交通秩序: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接受公民报警;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 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 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 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置; 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

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 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处警; 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 I、接受报警 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 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警处置。 接到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时,应当告知报警人向

机关单位文明礼仪设计规范标准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礼仪,提升文明素养,塑造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是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礼节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遵守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是维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的基本要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形象礼仪 第四条仪表

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洁美观、大方得体,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 (一)办公着装。办公室工作着装要整齐、稳重、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鞋拖、短裤、超短裙、背心、文化衫或过于露、透的服装。 (二)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着装。男性穿深色西装,内着浅色衬衣,扎领带,女性穿职业装。 (三)接待、访问着装。气氛严肃的场合,按本条第(二)款着装;气氛较活跃时,可穿休闲装,也可穿色彩、图案活泼一些的服装。 第五条仪容 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端庄稳重、精神饱满。 (一)男士头发不宜过长,女士发型、发色应适宜,头发及时清洗。 (二)男士应保持面部整洁,不留胡须;女士宜化淡妆,饰品配戴适宜,不得当众化妆或补妆,不得指甲过长或染有色指甲。 (三)工作时间不得饮酒,必须的公务活动,酒后要自觉维护自身尊严和公务形象。 第六条姿态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场所,应保持举止端庄,态度友善,姿态良好。 (一)与人沟通交流,应表情自然,态度和蔼,友善地注视对方,保持微笑服务。 (二)肢体语言应适度,避免指手画脚或指指点点等不当手势。 (三)保持良好的形体姿态,站姿挺直舒展,坐姿文雅端庄,行姿轻松稳健。 第三章办公礼仪 第七条政务公开 机关工作人员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一)上班时必须佩带或摆放岗位卡,表明身份职责,完善去向告知制,方便群众办事;外出履行公务必须首先亮证、说明情况,不得盛气凌人、态度粗暴、蛮横执法。 (二)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需提前请示、报告并征得上级同意。

110接处警操作规范“七字歌”

110接处警操作规范“七字歌” 商河县公安局于进海 接处警事看似小,严格规范勿放松。 现场处理快又好,人民满意形象升。 昼夜值守不离岗,警容风纪须严整。 接听电话态度好,详细情况要问清。 带班领导做表率,紧密协作有分工。 受理警情和求助,无论大小必亲躬。 处警装备随身带,护身惩戒多功能。 正式民警须两名,安全开车带“三证”。 临行打印接警单,到场时间有限定。

出示证件问经过,“七何”要素仔细登。管辖权限有异议,先期处置再移送。 现场情况多危变,眼观六路耳听声。 重大情况早汇报,保持通话讯息灵。 群体事件控局势,武器警械要慎用。 合理引导少表态,教育劝说事态平。 刑事现场划警戒,救人勘验控疑凶。“两抢”火速追嫌犯,放火爆炸疏群众;绑架勒索保人质,谈判周旋口齿伶; 盗窃财物留痕迹,顺查赃物觅行踪; 依法使用武器具,震慑犯罪树威风。

治安案件做笔录,现场证人留姓名;情绪稳定再询问,不同叙述得兼听;证据确凿辨是非,一手材料要查明;一问二拍三录像,四记五查是流程。当场调解治安案,应有协议书形成。意外事故和灾害,群策群力排险情。精神病人有危害,果断制服见真功;酗酒闹事用警械,约束清醒再批评;流浪乞丐送到家,聋哑手语来沟通;涉外联系出入境,兄弟分家不分工。矛盾纠纷宜调解,耐心工作找共鸣。

隔离亲朋防争斗,析事说理情谊浓。当场处结签协议,促成双赢笑语盈。劝解无效讲后果,告知双方去诉讼。勘验笔录要签字,登记扣押手续清。二次反馈写详细,指挥中心勤沟通。处结发放联系卡,恶意骚扰要严惩。身在基层履职守,违法犯罪敢斗争。警情万变有对策,对症下药自从容。为民服务无止境,社会安宁国家兴。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 第六条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民警为主办民警,较大警情必须有科、所、队以上领导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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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档】机关工作人员接待礼仪规范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机关工作人员接待礼仪规范 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 方式固定下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机关工作人员接待礼仪规范,供大家 参考借鉴。 1.接待礼仪规范 如是上级视察或外单位人员参观,工作人员应当起立迎接,面带微笑。并 行注目礼;如上级需要了解情况,要如实回答,语言简洁,声音清晰,讲普通话;领导告辞时,应起身相送。 如果是来访者,应站起来握手相迎;并表示问候和敬意。如果来访者所办事情简单,需要站着交谈,则双方都应该站着,知道谈完为止,切不可来访者站着,自己坐着;如果来访者需要较长时间,应该请来访者坐下谈话,并上茶。 倒茶应该倒杯子的7—8成,不可倒满。在正式场合,应当避免使用一次性杯子,如使用一次性杯子,应当使用杯托,方便客人喝茶。 要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易表态,对一时 不能回答的,要约定时间再联系。 正在接待时,有电话或者新的来访者,应尽量让其他人接听电话或者接待,避免中断正在进行的接待。 如果要结束接待,可以婉言提出借口,如“对不起,我要参加一个会,今 天先谈到这里好吗?”等,也可以用起身等身体语言告诉对方结束谈话。 2.行走礼仪规范 在行走过程中,多人一同单行行走时,通常以前排为上,领导、长辈、贵 宾在前,自己应当自觉随后。唯有需要引导带路时,方可走在前排。 两人并排行走时,一般以内侧为上,即靠道路内侧、靠墙内侧的位置较为 尊贵。 三人行走或三人以上行走时,则往往中间为上。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第十一条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接警规范

接处警规范 一、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 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二、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 (一)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 (二)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或者管辖范围不明的,应当先行受理,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但情况紧急的,应当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后,再进行移交并记录在案; (四)跨辖区执行任务时,除紧急情况外,应当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三、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时,应当做到: (一)询问基本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根据公安派出所所长意见交有关民警处理; (二)对紧急案(事)件,应当立即依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公安派出所所长报告。(《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四、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时,应当做

(一)耐心答复或者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接待群众寻人或者查找住址的,详细问明情况,积极帮助查找; (三)对于群众的求助,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帮助解决;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向群众说明理由。群众求助及民警处理的情况都应当记录在案; (四)对群众送交拣拾物品的,详细做好记录,尽快查找失主。对于归还物品的情况或者无主物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向送交拣拾物品的群众反馈。(《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 五、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按规定着制式警服,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责任区工作、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等工作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对讲机等警用装备。 (二)值班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 (三)备勤时,应当将警械、枪支放置在安全且随时可以取用的地方。 执勤车辆内应当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盾牌、警戒带及救生圈、灭火器等物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十一条) 六、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在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应当做

110接处警基本规则

(1)、110接处警民警基本职责 ●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维护交通秩序: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接受公民报警;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 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 ●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 ◆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 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 ◆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

置; ◆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 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 ◆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 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 处警; ◆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 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 I、接受报警 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 ●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 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 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 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

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微信接处警和线索举报处置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微信接处警和线索举报处置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省公安机关微信接处警和线索举报处置工作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2110短信报警接处警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公安厅指挥中心负责对全省公安机关微信接处警和线索举报处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市州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负责对“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微信接处警和“互联网+公安”平台线索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第三条微信报警和线索举报适用于以下不宜采用电话语音报警或举报的特殊情形: (一)听力、语言残障人士的报警或举报; (二)外国人因语言不通或外地人因语音不同无法用电话语音报警的; (三)对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使用电话语音报警可能导致报警人处于危险境地的; (四)无法使用电话语音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 (五)其他无法或不便使用电话语音报警的情形。 对通过微信报警或线索举报等形式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紧急求助、投诉和咨询的,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应及时受理。 第四条微信接处警和线索举报的处置程序: (一)接警。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接到微信报警后,应及时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回复报警人,告知警情受理情况;接到线索举报后,应及时向“互联网+公安”平台回复线索受理情况。微信报警警情和举报线索要素不全的,要向报警人、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了解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涉及人员等内容;报警人、举报人电话语音障碍消除的,应当电话语音核实情况。如条件允许,报警人、举报人可提供反映现场情况的视频、语音、图片等多媒体信息。 (二)派警。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接到初步判定为有效的微信报警警情和举报线索后,应立即指令相关单位出警;初步判定为无效报警和举报的,应及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反馈。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优选稿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现就主要公务礼仪,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接待礼仪 接待客人应起身相迎,热情周到,面带微笑,举止得体,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 第二条介绍礼仪 介绍的基本原则:向年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的引见职位低的。介绍的基本方式:为他人作介绍,被人介绍和自我介绍。为他人作介绍,应简洁清楚,可简要介绍双方的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介绍时,应有礼貌地以手势示意。 被他人介绍时,应注视对方,介绍完后,可握手或点头示意,并说“您好!”、“幸会!”等礼貌用语。 作自我介绍时,应主动打招呼说“您好!”,然后说自己的姓名、身份。也可一边伸手跟对方握手,一边作自我介绍。 在整个介绍过程中,介绍者与被介绍者的态度应热情得体、举止大方、面带微笑。会议介绍时,被介绍者应起身示意。 第三条握手礼仪 握手时机。双方互致问候时,若双方均为男士彼此应趋前握手,女士则随双方各自意愿。一方为男士、一方为女士时,男士应先等女士伸出手;若男士已伸出手来,女士应有所反应。 握手姿式。一般地握手,两个人手掌相握呈垂相状态,表示平等而自然的关系。如要表示谦虚或恭敬,可掌心向上同他人握手;为表示更加谦恭可双手去捧接。 不可掌心向下握住对方的手。握手一般应用右手。

握手的顺序。在上下级之间,应上级先伸出手后,下级才能接握。在长幼之间,应长辈先伸出手后,晚辈才能接握。在男女之间,应女方先伸出手后,男方才能接握。 握手的力度。一般情况,相互间轻握即可。为表示友好,可热烈握手。 第四条名片礼仪 递送名片时机。若有人介绍,应等介绍完对方和自己后,再递上名片;若没人介绍,应在向对方打招呼、简洁的自我介绍后,再递名片;如果是登门拜访,应先口头自我介绍,再递名片;向他人递送名片时,一般应说“请多指教”,同时身体微微前倾示意。 一般应双手呈上名片,名片的文字应正面朝向对方。 如果自己的姓名中有生僻的字,应将自己的名字读一遍。接受他人的名片时,应双手接过,并道谢。接过名片,应仔细看一遍,方可收藏。 第五条称谓礼议 称谓礼仪要求:得体、有礼有序。 称谓应符合身份,公务场合一般以“同志”相称,也可以对方的职业、身份相称或以性别相称“某先生”、“某女士”,也可称其为“某老师”。 称谓应注意的事项:对年长者称呼要恭敬,不可直呼其名。对同辈人,可称呼其姓名,也可以去姓称名。对年轻人,可在其姓前加“小”相称,或直呼其姓名。称呼时要注意谦和、慈爱。 第六条交谈礼仪 交谈礼仪要求:尊重对方、谦虚礼让、善解人意、因势利导。 交谈时,双方目光交流应持同一水平,可适当运用手势以加强语气、强调内容,切忌用手指点对方。 聆听别人谈话,应专心倾听,不要随意打断别人说话。 应避免使用触犯他人的语言和自以为是的言论。 交谈时应注意的事项:吐字清晰,快慢有度,声音适中。公务场合讲普通话。 第七条电话礼仪

110接处警规范

贯彻执行《两区公安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两区公安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省、地、县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两区” 分局机关110 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交通、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110 接处警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接警快、出警快、处臵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110 接警、指挥调度和处警程序、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优质高效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第三条分局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单位、各警种的110 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局110 报警服务台及派出所、分局、刑侦、治安、交警、消防等担负110 接处警任

务的警种、部门及其接处警人员。处警人员包括处警民警和协助处警民警勤务工作的协勤人员。 第二章接警与指挥调度 第五条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 小时值班,统一受理群众 报警、求助、举报、投诉。根据局领导授权和工作预案,具有直接指 挥、先期处臵、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督导、信息归口等职权。 第六条110 接处警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 、一级 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原 则,做到快速反应、规范处臵、热情服务。 第七条分局110 报警服务台设立指挥长(值班长)、接警(调 度)岗位,实行指挥长(值班长)负责制。 (一)指挥长(值班长)指导、检查接警人员处臵一般警情、紧 急警情、常态指挥调度和处理一般信息;协助局领导或指挥中心领导 处臵重大紧急警情,并根据有关工作预案进行先期指挥调度工作;处 理各类重要信息,提出拟办意见。 (二)接警人员负责接听、受理报警,根据警情向有关处警单位 或人员下达处警指令,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聘用人员只能从事接警、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性的工作。 第八条分局110 报警服务台按照案(事)件性质、规模、可控 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等因素区分一般警情、紧急警情和重大 紧急警情,制定一般警情调度处臵程序性规定和紧急警情、重大紧急 警情调度处臵的工作预案。

中国石化机关员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5477878265

中国石化机关员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改进作风形象,创建央企一流机关,建设具有中国石化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文明礼仪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务活动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化总部机关及各单位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本准则 第四条总体要求:文明、敬业、高效、廉洁。 第五条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石化党组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 第六条忠诚中国石化,努力践行中国石化核心价值理念。第七条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为中国石化服务的本领。 第八条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精细

严谨、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遵守中国石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第三章形象礼仪 第十条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特殊职业和场合应按要求着装。 工作日在办公区域应着职业装,不穿戴有明显广告标志的服饰。男士不穿无领衫、背心等休闲类服装;女士不穿无袖装、超短裙和低胸、透明及露肩、腰、背的服装及休闲类服装。不穿旅游鞋、拖鞋等休闲类鞋。 第十一条保持仪容整洁。 (一)发型适宜。男士头发前不盖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女士一般发不过肩,留长发者必要时应束发或盘发。不漂染艳丽发色。 (二)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勤修剪指甲,男士勤剃胡须。 (三)女士不着浓妆,不当众化妆或补妆,佩戴饰物适度。第十二条在工作和其他公务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形体仪态。 (一)站姿挺拔、舒展。 (二)坐姿文雅、端庄。在重要公务场合要腰背挺直,不叉腿、跷腿,不抖动。入坐和离座时动作应轻缓,不弄响座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要求规范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文明礼仪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和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新形象,制定如下规范。 一、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1、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 2、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女士、同志。 3、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1)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 (2)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 (3)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 (4)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 (5)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4、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5、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来访见面,要主动向对方问好,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XX”。 6、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

二、日常仪表仪态规范 1、仪表规范 (1)整洁、美观、得体是着装的基本礼仪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着装要符合常规的审美标准,要以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合乎身份为原则,表现出稳重、大方、干练、富有内涵的工作人员形象。出席正式、隆重、严肃场合应着正装。 (2)工作时间严禁穿奇装异服。着装不得过于炫耀,要保持服饰整洁、无过多褶皱,不穿无袖装,不穿拖鞋。女同志不穿低胸、露背、露脐服装,不穿超短裙、吊带装、透明装、紧身装;男同志不穿无领T恤、背心、短裤。 (3)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在办公和公务场所,要保持良好的形体,做到举止文明、姿态端庄,服装要保持干净整洁,不披衣、挽袖、卷裤腿,不佩戴过于张扬的饰物。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化妆要素、淡、雅,不涂彩色指甲油;男同志不留长发,要适时理发,经常梳理,不留奇异发型,男士注意刮净胡须。 (4)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5)上班时党员须佩带党徽。 2、仪态规范 (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手插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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