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① 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

②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等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

③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及时收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④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⑤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2、行政查房制度

① 每周确定半天为院长查房时间。

② 由院办公室负责着急和组织。参加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器械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

③ 查房时主要听取科室工作汇报,检查各项行政、业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促科室抓好医疗、护理质量和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也为科室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④ 院长查房应实现通知拟查房科室,有的放矢地解决实际问题。深入临床第一线,重点了解督促各科室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查房要认真,避免流于形式。

3、业务副院长查房制度

① 每周固定一个查房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房时,应在本周内改换时间,查房前一天通知被查科室,必须做好查房准备工作。

② 业务副院长查房参加人员有: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专家组、被查病区主任和有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③ 业务副院长查房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医护质量,必须以医疗服务质量为中心,有计划地明确查房目标、确定查房程序、明确查房重点。除对危重、抢救病人外,还应将大手术后、长期卧床病人作为重点,查看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程度,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断和治疗相符程度、科学用药情况、病程记录、病情变化记录是否详细以及三级查房质量等。

④ 业务副院长查房时,病区科主任、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及经治医师和护士长必须参加。查具体病人时,在具体病人时,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既全面又简明扼要,重点介绍病人治疗情况后,再检查询问病人,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讨论后,由被查并区主任做出小结,提出治疗或抢救方案。

⑤ 查看护理的落实,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的执行,查看护理记录,查看病人现状和听取病人反映相结合,根据情况给予指导。

⑥ 要了解各项诊断检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查对其报告与临床诊断的相符程度,查看报告单书写与病案记录是否相符,及时指导,促进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沟通与协作。

⑦ 查房结束后再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向业务副院长提出本科室有关业务性问题,业务副院长及有关领导给予答复和说明。

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①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四次,特殊情况由医院决定;经治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② 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对新入院病人,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应在24小时、48小时内分别查看病人,并提出处理意见;危重病人上级医师应随时查看病人。

③ 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等,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相应的指导。

④ 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疗效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记录缺陷;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报告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经治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

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5、临床病例(病理)讨论制度

① 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召开也可以多科联合召开,召开时由主治科室组织。

② 每次召开医院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前,主治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以做好发言准备。

③ 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④ 讨论会应有记录,将讨论意见记入病历。

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科室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定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要记入病历,并由业务院长签字后方可实行。

7、会诊制度

①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② 科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护人员参加。

③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应邀医师会诊后要在两天内完成会诊意见。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④ 急诊会诊: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10分钟内派医师前往。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5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

⑤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业务院长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义务科派人参加。

⑥ 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也可由申请方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医疗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⑦ 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⑧ 外出会诊、院外要求本院会诊,由院办通知有关科室,指派高碾子或专科医师按时前往,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院办或总值班可直接指派,然后通知科室。

⑨ 需远程会诊病人,由经治医师申请,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经治科室应积极准备会诊资料,并及时与会诊单位联系沟通并做好设备的准备工作。

8、麻醉管理制度

① 手术者应全面、详细、准确填写麻醉申请单,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0时以前送到麻醉科(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两天送出)。特殊病例应填送麻醉会诊单,由麻醉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参加会诊。

② 麻醉科接到申请单后,主任或主治医师根据手术种类、病人状况和麻醉医师的技术水平,妥善安排麻醉。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人的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人,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用摇医嘱,做好麻醉会诊记录。向家属交代麻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以外情况,并履行签字手续。

③ 麻醉者术前诊视病人后,如对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较大的择期手术应在术前三天提出术前讨论,充分估计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④ 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⑤ 麻醉者在麻醉期间严格观察并记录病人的呼吸、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必要时监测心电图、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及其他特殊项目,防止并处理麻醉和手术对病人的生理扰乱,管理好术中输液、输血,调节酸碱平衡,遇有特殊问题可提示手术者注意,并商讨手术暂停或从简等问题。

⑥ 麻醉者记录手术主要步骤及病人术中反映,详细记录麻醉用药和其他处理。

⑦ 麻醉期间如遇严重并发症及以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乃至医院报告,积极组织会诊抢救。

⑧ 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等病人神志恢复,生命体征平稳后才能送回病房。危重和全麻的病人,麻醉者应亲自护送病房,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48小时一随访病人,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追踪观察,直至病情稳定。严重并发症及时向上级汇报。

⑨ 术后及时清理麻醉药品器械,并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及时补充。

⑩ 麻醉科值班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参与抢救各种危重病人。

⑾ 除急诊抢救外,任何人不允许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全麻和高风险麻醉。

⑿ 全麻、危重病人的麻醉应有两人担任。硬膜外阻滞、神经阻滞、骶管麻醉应由一人担任。每次用药前要有两人校对之后方可使用。

9、医疗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①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②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③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④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⑤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① 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②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摇、用量。

③ 洗手护士在手术开始前须与巡回护士认真核对器械、敷料、针、线等一切物品数目,并详细登记在器械核对单上。手术结束前再次核对并登记。手术结束后,洗手护士仍须认真清点器械等,数目无误后清洗上油交器械护士。

3)、药房:

①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药物名称、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②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性别,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检验科:

① 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②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③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内容与标本是否相符。

④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⑤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5)、放射科:

①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部位、目的。

② 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③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部位、目的。

10、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①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并电话或书面向主管院长报告。必要时院领导参加指挥。所有参加抢救人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积极抢救病人。

② 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③ 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情况紧急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④ 做好抢救记录,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⑤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主管院长,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院领导和贴在病历上(经家属或单位签字)。

11、危重病人、特殊情况谈话签字制度

① 凡病人病情危重或出现特殊情况,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均应由经治疗医师或科主任找病人及其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谈话,并由病人及其家属或单位负责人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认可。

② 谈话医师必须态度严肃认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耐心、详细地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阐明病人当时的病情、治疗及愈后,或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将下一步治疗与处理作详细说明,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

③ 遇重大特殊情况,科主任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必要时请院领导参加与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谈话。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执行。

12、手术室交接班制度

① 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接班。

② 清点器械包、贮槽等物品基数,登记签名。

③ 对于未完成之手术,器械护士原则上不接班,特殊原因需要交换洗手护士时,须两人共同清点台上所有物品进行登记,等接班人员查清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④ 巡回护士交班静脉输液、输血及各种手术中管道,交班人员应保证各种管道畅通,清点所用常规器械及临时添加之线、针、敷物及物品的数目。数字不清,交班人员不得离去。

⑤ 交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脱离工作岗位。

⑥ 下班前整理一切用品,并归还原处。整理值班室、休息室。

⑦ 对于不能完成的事情,要进行文字或当面交接班。

⑧ 书写交班报告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院 2015年12月22日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2)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4) 新技术和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9) 新技术和新项目中止和重开制度 (11)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规定 (12) 落后技术、项目淘汰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目的 加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范围 临床、医技科室及医务人员。 3.定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4.内容 4.1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 4.1.1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4.1.2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4.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4.2.1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4.2.2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4.2.3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2.4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4.3新技术和新项目申报流程 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xx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医务部。 4.4新技术和新项目论证 医务部对各科室报送的《xx医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评估、论证。 4.5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 4.5.1一般诊疗技术审批 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在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部审核,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开展;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医院审批后,由医务部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审核备案。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物价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4.5.2限制类技术审批 4.5.2.1提交材料 4.5.2.1.1本文第(二)项规定的必备条件有关材料。 4.5.2.1.2开展临床应用的限制类技术名称和所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评估材料。4.5.2.1.3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论证材料。 4.5.2.1.4技术负责人(限于在本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资质证明材料。 4.5.2.1.5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全院医疗设备(含教学、科研设备,下同)的论证、验收、使用、报废及档案管理。 2.范围:全院。 3.定义:无。 4.权责 4.1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负责医疗设备的论证、验收、维修、预防性维护、报废及档案管理工作。 4.2财务部:负责医疗设备资产账目及设备残值处理。 4.3各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 5.制度内容 5.1论证 5.1.1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年10月申请上报次年度医疗器械申购计划,填写《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申购表》和《医疗设备申购汇总表》。医学工程与信息部汇总整理后,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预算计划,由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作为次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5.1.2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并通过医院职代会立项通过后同意购买。 5.1.3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申购表》,交医学工程与信息部部长及

分管院长审批,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将建议购置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纳入计划外采购清单,优先办理。 5.1.4采购计划立项后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按医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 5.2验收 5.2.1购进的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代表、医学工程与信息部技术人员及供货方共同参加验收,对设备的配置、技术参数、功能指标逐项检验,必须满足合同所有条款。填写《专业医疗设备装机验收单》并由各方共同签字。 5.2.2对于医疗设备有特别技术质量验收要求的,应由政府授权的机构(如商检、计量、压力容器、卫生质控等)进行。 5.2.3供货方须提供操作和维护培训,培训完成后受训人员签字认可。 5.2.4供货方须提供《设备操作流程》、售后服务联系方式与医学工程和信息部。 5.2.5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实施控制,包括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标识、隔离、处置及记录。 5.2.6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留存,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5.2.7对于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使用:医疗设备使用按《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__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__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医疗技术的准入和开展,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检验科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五、设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我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 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我院医疗技术的筛选、准入和监督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及组织工作,暂设为医务科。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医疗技术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医院直接管理。 (三)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负责组织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筛查院内各项医疗技术,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医疗技术类别,实行分级管理。 七、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一)对于已经开展的各项医疗技术,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科室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对其进行筛查和认定。对属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应的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批准后方可在院内继续实施。 (二)对于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前需严格执行准入制度,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对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应的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批准后方可在院内实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2018年1号令)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医发〔2018〕11 号),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二条、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四条、各科室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为非限制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及禁止类技术三类。 第六条、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执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 (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第七条、限制类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加强监管,实施备案管理。 (一)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技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医务科负责全院常规医疗保健技术的管理。 (二)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 (三)各科不得使用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四)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五)进行的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六)各科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科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开展,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与我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 (二)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及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 (三)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三、建立健全医疗技术档案 (一)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建立诊疗规范及质量考核标准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畴。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霸州市第三医院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四、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五、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

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监督各种医疗技术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医院依法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需向卫生厅或卫生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我院目前未实行。 八、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本院对相应类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项目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的许可授权、考评复评及再评估的动态管理。 (一)资格授权依照以下流程:首先医务人员向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初步考评,考评结果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必要时还应同时提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 (二)两级组织根据医疗技术的类别及要求,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能力进行复评,对不符合资质能力要求的人员,取消或降低其相应项目操作资格。 (三)对取消或降低操作资格的人员,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将责成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其进行为期1

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开展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是医院形成技术专长和发展学科特色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提高临床诊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医疗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 1.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2.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3.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 1.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 2. 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仪器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 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GMP证书、《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程序 l.申报申报双新的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永嘉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审核医教科对《永嘉县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报分管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

沿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管理制度 随着医医疗事业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的管理要求,我院特制定此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三、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和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3、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每季度组织一次; 4、凡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5、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6、设备科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 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

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护理部、后勤处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分管院领导负责制,护理部总体负责全院日常维修和医疗手术设备紧急维修的外联,及陪同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 2、各医疗科室应将设备维修联系工程师的联系电话汇总,报备护理部,由护理部负责制表,报备综合办及院领导,以便应急时需要。 3、维修实行三级负责制。 一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保养,由科室、手术室负责。 二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由科室报护理部,护理部协调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报备院领导。 三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中发现维修不好及更换零件,应在事故出现2小时内报院领导,由护理部协助院领导联系公司或厂家来工程师解决疑难问题。 4、实行逐层上报,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将要维修的设备初步筛查,根据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要有分管院领导协商、商榷、上报院长审批核准。 5、所申请维修的设备,要及时制定责任人,限时完成,原则上在保修期内的设备24小时必须完成,在保修期外的设备72小时必须完成。 6、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外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维修价格登记等。 7、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后勤人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后勤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的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拟开展新技术的初审及新技术开展的日常监督工作;医务部具体负责新技术的申报登记及新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动态管理。 二、新技术准入管理: (一)医疗新技术准入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新技术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新技术应符合相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的主要人员为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6、新技术承担科室及主要人员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 7、有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8、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准入审批流程: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需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同意后,填写《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1、拟开展新技术属一类技术的,科室填写“申请表”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医务部备案。 2、拟开展新技术属二类技术的,由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医务部。医务部组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医务部协助相关科室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3、拟开展新技术属三类技术,按照卫生部《第三类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及审核流程》进行申报。 (四)所需提交材料:开展二类、三类医疗技术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管理水平 天津市第二中心医院于泽光 天津市第二中心医院是一所高级综合性医院,拥有532张病床。自改革开放以来,引进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规模上从小到大,数量上从小到多,质量上从落后到先进,档次上 从低到高,其总价值从80年的190万到94年的2666万,代表当代水平的医用直线加速器、CT、后装机、1000mAX光机、彩色多普勒、大型生化分析仪等等应有尽有。管好用好发挥这些大型设备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设备科的根本职责。为此,我们从81年引进第一台进口设备时起,就对医疗设备实行“全过程“管理,逐年完善形成了一整套以医疗设备技术档案为中心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个医疗设备器材管理办法,四项制度,十项标准。 一.医疗设备器材管理办法(简明) 二.制度化 1.医院财务物资管理制度 2.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3.医院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4.医院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三.标准化 1.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 2.医疗设备佳话,论证,评价标准。 3.医疗设备效益管理标准。 4.医疗设备计量管理工作标准。 5.医疗设备验收,调试,安装,管理全程服务标准。 6.医疗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7.医疗设备维修工作标准 8.医疗设备科工作评价标准 9.岗位工作职责标准 10.质量控制标准 下面仅就标准化中第一项医疗设备全过程标准介绍如下: 一.管理工作一主线:以设备技术档案为中心的全工程管理 二.装备二原则:需要与可能,实用与经济。 三.计划三落实:使用维修人员,房屋,资金 四.论证四要素:理由与布局,使用与维修 资金与外汇,房屋与效益 五.评价五内容:先进与可靠,配套与经济,节能与环保 服务与维修,适用与院情。 六.验收六注意:提前熟悉性能,照相登记记录 商检与索赔,配套措施 时间要求,全程服务 七.使用七要求:使用学习班,操作规程,保养制度 分管共同,使用记录,清点制度 外借转移 八.考核八标准:完好率,使用率,单机利用率,单机利润率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汇编 目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2) 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21) 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24)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 (27)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 肿医发〔2012〕13号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卫医政发〔2009〕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务处负责院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工作。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作为审核评价机构,负责对院内医疗技术进行审核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医务处根据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及临床应用情况,中止或暂停其在院内的应用。 第四条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前(2009年5月1日前)我院已开展并延用的所有医疗技术,由应用科室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出台的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上报医务处,针对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协助并组织科室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对于新增医疗技术,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的分类管理,结合科室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的审核准入,具体规定参照我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第五条科室需建立医疗技术目录,针对正在应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梳理,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对于拟淘汰和废止的医疗技术,须及时上报医务处。对于可能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条件(如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变异时,需依照我院《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中止实施该项技术。 第六条对于手术分级管理及针对实施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的授权管理,参照《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第七条其他规定均参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 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3. 北京市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开展的,国内外比较成熟的诊疗技术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包括:侵入性、非侵入性操作,检查、手术、治疗方式、药物等。 二、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 (一)我院对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准入管理。具体分为:第一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或者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具体目录见国家卫计委《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 版)》(附件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 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 3.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主要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4.有与开展该项新技术、新项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5.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6.有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7.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流程 (一)申报要求: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二)申报申请: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报表》,报医务部审核,填写内容包括: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情况; 2.开展依据; 3.新技术、新项目的简介,包括原理、机制、应用等; 4.临床应用适应症和禁忌症; 5.详细操作过程; 6.可行性分析,包括社会、经济效益、成本与效益比分析:患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

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七.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制度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 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XXX人民医院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一条医务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的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对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敦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条医疗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 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科主任、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定期进行质量监控,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并予以有效的解决。 第三条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待新技术对于患者的适应性、效益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费用情况,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做好应用记录和总结分析工作,完善疗效的评价分析,应当(1)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2)定期总结病历,每年对新技术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追踪登记表》,《追踪登记表》中详述开展例数、疗效、经济及社会效益、质量评价等;(3)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新技术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第五条经医院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医务科根据评估结论决定该技术院内停止使用。 第二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的暂停、评估与停用、复用 第六条疗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或技术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采用措施保证医疗安全并及时向科主任、项目负责人报告。科主任、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原因,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暂停临床应用: (1)发生涉及违反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或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2 )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 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2020年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2017年修订) 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新技术、新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一、二类,且与临床诊疗过程有关的、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计委批准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计委审批后才能开展的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1.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我院中级职称以上在职工作人员。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3)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合作申报。 2. 申报、遴选和审批程序: (1)各学科自行组织申报;申请者可在医院OA办公系统《***医院开展新诊疗技术、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照申报

书填写要求填写。 (2)各科室主任组织本学科有关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对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申请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医疗质量管理科。 (3)医疗质量管理科对各学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对涉及到医疗安全的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一步遴选。 (4)经伦理委员会及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疗质量管理科对申请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通过,予以书面答复,并登记备案。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及跟踪考核 1.新技术、新项目在获得医院批准后方准予实施。 2.获得准入的新技术、新项目要在所申请的周期内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新技术、新项目自准入通过日起一年为一个结题周期,在实施过程中半年进行阶段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阶段工作总结》(附件3);在新技术、新项目结题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结题工作总结》(附件4),并交医疗质量管理科备案。 4.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周期内如果发生了技术性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科汇报,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讨论后参照《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附件5)相关规定中止此项新技术、新项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