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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外贸结汇的风险

避免外贸结汇的风险
避免外贸结汇的风险

避免外贸结汇的风险

众所周知,当前国际贸易发展迅速,数量、品种、金额等都在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求,多数外贸结汇都是经由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的转移和传递,来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买卖的最终完成。目前,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汇款、信用证、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那么,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成交最有利呢?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内容、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在这里仅就各种结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进行分析,供客户根据自身的要求量体裁衣。

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汇款结算方式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INADV 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柯桥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订金。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办法,所付“订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订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验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一般而言,“分批发货、分批收汇”,可以降低结汇风险程度。在实务中,是一个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结汇模式。

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托收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程序较为简便,这个“简便”是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体做法,是由出口商开立跟单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D/P即期”和“D/A远期”两种。“D/P即期”就是出口国的托收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寄给进口国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进口商前来付款赎单。因此,“D/P即期”手续较简单,风险相对也较校“D/A远期”的具体做法是,托收行将单据寄到对方银行,进口商前来银行取单。但是,这次进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签署一个“托收承兑书”,保证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取走。

因而,“D/A远期”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时,如果进口商取单后不来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对此,出口商毫无办法。因为托收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据进口商的信誉来完成付款行为的。

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跟单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货权”的单据来控制货物。托收银行以交付代表“货物”的单据来代表“交货”。而银行的“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先决条件。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买方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对此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所谓“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也就在这里。特别是当采用“空运交货”方式时,“托收结算方式”更应谨慎从事。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做“D/P即期”比选择做“D/A远期”较为安全。因为“D/P即期”,一般银行一定要等买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货物的“单据”,卖方是不会落得“财货两空”的境地。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或者运回。

相对来说,“D/A远期”风险就比较大,因为,进口商有可能不来承兑,或者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了货之后,到期日不来付款,或者少付款,银行和卖方是无可奈何的。

由此可见,在外贸结汇中,如果使用“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时,同时选择“续做出口信用保险”,不失为一个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以银行信用做担保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有的进口国存在着“外汇管制”,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要报请当局批准。但是,如果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贸易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了。

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

(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

(6)信用证的手续过繁、费用过高;

(7)开证行可能在信用证中列出一些“软条款”,使信用证失去了其“保证付款”的功能等等。虽然信用证结算有以上不足之处,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结汇方式。

今天,各国经贸交往日趋密切,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会”这些“游戏规则”,而且,还要在贸易风浪中,对“游戏规则”运用“游刃有余”。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浅析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某某 【摘要】国际贸易极其复杂,加之国际欺诈活动时有发生,若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怎样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是能否顺利签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重要环节。为此,有必要对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常见陷阱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际贸易合同陷阱诈骗防范 随着自身的实力和国际事业的扩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都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部从事出口业务,逐渐减少对贸易公司的依赖。然而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很难识破国外买家或者货运代理的欺诈手段,从而上当受骗。 一、国际贸易常见诈骗与陷阱 (一)对于国内企业与国外买家做生意时可能踩中的陷阱有很多: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 现在由于生产力过剩,很多企业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有些买家让企业赊货品,货品卖得出再给钱,卖不出就积压着,把风险转嫁到企业身上。 陷阱二:买家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 有些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过调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还款能力。但由于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卖家。 陷阱三:企业需小心有部分买家会在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的条款,比如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 陷阱四:买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把货物提走。 (二)合同“陷阱”有: 1、贸易术语陷阱 贸易术语一般虽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它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惟

一的因素。例如,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以货到约定的目的港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货不到不付款”;又如交易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卖方限某年某月将货运抵约定目的港,否则,有权拒收货物”。显然,按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尽管使用了CIF贸易术语,但都不是装运合同,而属到达合同的类别。在这里,支付时间和到货时间决定了合同的类别。由此可见,决定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避免在买卖合同中出现与贸易术语含义相抵触的规定为了避免在履约中引起争议,买卖双方一旦约定了某种贸易术语,则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就不能约定与该术语相矛盾的内容。 2、品质条款陷阱 案例:据悉,3月份以来,我市共进口煤炭3万余吨,其中大部分煤炭品质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涵盖固定碳、发热量、挥发分、灰分等主要指标。一些进口煤炭合同中,对品质指标的表述不规范,仅有数字指标,并未列出产品的状态说明,导致检验检疫部门无法判定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另外,几乎所有进口合同中都无索赔条款和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的降价条款,导致品质不合格时难以索赔或结算,使我方企业白白蒙受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建议,企业签订煤炭进口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用语的规范性,技术指标要表述准确,检验、索赔、仲裁等重要条款确保齐全。 对一种商品同时采用几种表示品质要审慎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时,一般不宜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表示方法,特别是同时采用凭规格和凭样品成交时,会给履约造成困难。因为卖方的商品,既要符合约定的样品,也要与规格一致,要做到两全齐美,有时确不容易。有时在进出口合同履行中,外方要求我们在明确写明了规格之后,又要求提供样品,如果我们答应寄出样品后,这将导致合同的变更,即凭规格交货变为了凭样品交货,在今后的履行中将处于被动的局面。所以,即使我方在订立规格后愿意寄出样品时,应明确说明仍以规格为准。 对某些商品可以约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为了避免因交货品质与合同规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毕业论文)

当前金融改革风险与防范策略 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 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巳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现代金融改革包括放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纷纷上市、放宽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政策等等,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是多样化的。 1. 金融风险巳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撐,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 2. 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_李洁

市场论坛MARKET FORUM 问题研究 2010年第3期(总第72期)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李 洁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3) 【摘 要】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单据之一,正确规范地使用海运提单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利益,但是在业务中由于实际情况的需要,往往产生一些提单的非正常使用,这些都造成了提单使用中的各种风险。文章就将对这些风险做出分析,并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海运提单 风险 防范措施【中图分类】F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777(2010)03-0096-02 【收稿日期】2010-01-08【作者简介】李 洁(1983-),女,江苏淮安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助教,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海运提单(Bill O f Lading ,B /L )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托双方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同时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的U 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虽然对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的要求有所放松,但其仅仅是降低了“相符”的标准,并未放弃“相符”的原则,因此,在UCP600下,提单使用仍然存在着各种风险。文章将对提单的风险做适当分析,并提出有关的防范措施。 一、无提单放货的风险与防范 (一)无提单放货的风险 提单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正常情况下,收货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办理提货。然而在实际业务中,在与韩国、日本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货物先于海运提单到达的情况时有发生,严格凭提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不仅不利于生产流通,还可能遭遇货物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收货人往往会提供一份银行保函,要求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再补交提单。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取得货物的不一定是真正的买方,有被冒领的可能性,也有承运人偷货的可能。因此,一旦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就有可能造成误交,从而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的货物所有权。 (二)防范措施 就承运人而言,应严格手续防止货物被冒领,要认真审核银行和收货人所盖公章是否真实,防止手续不全以及伪造印章的情况出现。同时,对保函的接受要慎重,以便在保函项下 发生损失时易于协商解决。 就出口商而言,应确认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出具的保函上必须保证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合都可及时向议付行议付。防止收货人以银行保函获得货物,又在收到单据后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为出口商带来麻烦。同时,应尽量由出口商自己安排运输,选择可靠的承运人,并及时掌握船舶航线。一旦发现其承运人改变航线秘密盗卖,可立即报警国际海事局,查该船去向,扣留该船只,并限其交出货物。 二、倒签和预借提单的风险与防范 (一)倒签和预借提单的风险 实际业务中正常使用的提单一般都是已装船提单,即在货物全部完成装运后,由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签发日期应该是货物实际完成装运的日期。若提单上所显示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即构成“倒签提单”。之所以会出现提单倒签的现象,往往是由于托运人无法按信用证规定的时间装船,如果按实际日期签署提单,便会造成单证不符,影响结汇。为了达到单证相符的目的,托运人往往要求承运人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时间填写。若承运人在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便构成“预借提单”,即在货物装船前被托运人“欲先借走”的提单。之所以出现提单预借,往往是由于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无法完成装船,托运人为了取得与信用证规定一致的单据,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提单,以利于结汇。 对于倒签提单,收货人可能基于以下两点拒绝收货:一是在订立合同时货物行情看涨,在货物运抵后行情却看跌,无利可图,甚至有亏本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急于想甩掉包袱。 — 96—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综合案例分析(11外贸班)

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1.我国内A.S.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达成一笔交易。在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有关装运条款的规定为:“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Doha by steamer not over l5 years Of age,not later than 31st May,1994。”(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轮船从中国港口装运至多哈,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5月31日前。) A.S.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要求于5月15日装运完毕。5月16日即备齐所要求的各种单据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行审单后提出:信用证规定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轮船装载,必须落实本条款,应找轮船公司出具证明。A.S.进出口公司即与外轮代理公司联系要求出具船龄证明,但外轮代理公司不同意出具,理由是A.S.进出口公司在托运单(Shipping order)上并未要求如此条款,而且该轮系第一程船,在香港转运,实际第二程船能配载什么样的船,多少船龄的船,目前无法了解。A.S.进出口公司将上述情况与议付行研究,议付行人员认为信用证要求必须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船装运,明显与证不符。最后由A.S.进出口公司出具补偿保证书,由议付行于5月17日向开证行寄单,在面函上提出其不符点内容及“凭担保议付”的字样。单据寄到开证行,开证行于5月23日即提出:“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第x X x x号单据已收到。议付行面函所提出的不符点不能接受,单据暂代保管,请告单据如何处理。” A.S.进出口公司邀请有关专家对本案情加以分析,经研究认为:在议付当时出具不符点的补偿保证书,“凭担保议付”的作法是错误的,信用证虽然规定由不超过15年船龄的船装运,但未规定有关落实该条款的单据。对这样非单据化的条款,受益人可以不予理睬,所以说原单据仍然是单证相符。受益人与议付行不但没有依据UCP600的相关条款据理力争,反而自己主动制造单证不符的说法,向开证行“表提”寄单,请求开证行通融接受,做法是错误的。 A.S.进出口公司正准备根据上述分析向开证行申述单证相符的意见时,5月25日又接到开证行来电称:“5月22日我行接到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的你方单据,根据议付行面函提出单据的不符点情况,我行即与申请人商洽,结果申请人无法接受单据,故我行于5月23日即电告你方不能接受单据,并且我行在随后审核单据时发现,在你方提交的单据中,商业发票中的商品名称与信用证中的商品名称不符。信用证规定:‘Canned Bamboo Shoots’,而你发票为‘Canned Bamboo Shoots Shredded。’请速告对单据处理意见,现暂代保管单据。” A.S.进出口公司即查核原单据留底,发现发票的品名确实比信用证多了“Shredded',,信用证规定的品名为“竹笋罐头”,实际货物的品名为“竹笋丝罐头”。A.S.进出口公司有关人员当时认为信用证品名属于统称,发票和其它单据如按实际货名名称出具并未超出信用证规定范围。如果按信用证规定品名出具单据,而商检局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又只能按实货名称,不会同意按信用证规定的名称出证,又会造成单与单之间的不一致。所以当时决定按实货名称制单。 A.S.进出口公司最后经研究决定,于5月26日立即通过议付行向开证行补寄正确的发票,同时向开证行申述关于“由不超过15年船龄船只装载“的所谓不符点的异议。 6月2日开证行又来电提出:“你方5月26日补寄来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之更正发票,虽然已收到,但你方于本信用证规定的5月25日前交单的有效期之后寄单,该证已过期失效,我行无法处理信用证超过有效期后寄来的单据,单据仍在我行暂时代为保管,速告如何处理。” A.S.进出口公司再三研究也毫无结果,因为信用证已过期失效,补寄去发票也解决不了问题,最后只好同进口商商洽,以降价10%而结案。 请回答: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托收方式中D/P项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朴丽 【摘要】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收汇的安全。托收程序简便,手续快捷,受到外贸人士的青睐。但由于基于商业信用,出口商承担很大风险,若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很容易使货款石沉大海。 【关键词】托收 D/P 风险防范措施 The Research about Risk and Prevention of Exporters under the Collection of D/P Piao Li 【Abstract】Which payment term to choose makes a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safety of getting the payment for goods. Collection’s proceeding is sample and shortcut. So many merchants would like to. But it is a kind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which is on the base of commercial credit and contains bigger risk for the exporters. Thus effectual prevention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take back the payment. 【Key words】Collection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Risk ; Prevention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率占80%-90%左右,而剩下的则是使用汇付、托收等方式。这与发达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他们使用汇付、托收等方式的比率高达80%,而使用信用证方式则不到20%。令我们不解的是,我国使用比较安全的信用证却使我国出口收汇中的应收未收账款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坏账率占出口总额的0.25%-0.5%,而我国出口贸易中的坏账率占出口额的5%。这是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出现这种反差是为什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讲解学习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例如,卖方是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万美元的小公司,如果在交易前,我们掌握了这一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不敢轻易签订几百多万美元的进口合同的,即使签了合同,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前,必须做好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不仅如此,资信调查工作应该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对客户做动态的跟踪调查,以防不测。(二)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的素质,防止上当受骗我国外贸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繁杂,很多外销人员上岗前根本不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所涉及的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远比国内贸易复杂,所以从事涉外业务的外销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外经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到磋商时合同条款的措辞,有关合同成立的条件,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线、船龄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等等。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还会涉及到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

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等。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上当受骗,但是至少可以在上当受骗后,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及时追查,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来说,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随时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以防上当受骗。(三)外贸企业必须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上面已提到,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的面广、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货款收付情况进行监控。对出口合同,应做到货物发运后,及时制单结汇,随时跟踪货款情况,一旦发现应收未收的情况,应尽早查明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早发运,早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对进口合同,应做到及时掌握船货的动态,特别是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更应密切注意,做到货款付出后,能安全顺利收货。目前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存在着外销、制单、结汇脱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将进出口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统一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这种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脱节现象也可通过必要的改革措施,由外销人员一手完成,加上监督

金融毕业论文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1)网络金融前提下的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 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 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 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 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 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 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 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 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 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 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 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 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 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 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 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 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 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

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

浅谈电放提单的应用与风险防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浅谈电放提单的应用与风险防范 张宝顺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提单作为对外贸易结算的重要单据之一,已在实际 业务中使用多年,现已成为国际结算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据。为规范提单的使用, 与之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就又有三个:即(1)海牙规则(Hague Rules) (2)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3)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其作用也在 许多教材和论文得到广泛论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普及和集装箱运输技术的进步,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已不能与之适应,国际贸易界亟需一种快捷的方式取代传统冗 长的结算方式。“电放”提单以其方便与快捷的优点在贸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 一、“电放”提单的概念 “电放”(telex released,released B/L by telegraph,surrendered on)是电放提单、电子放单或电子放货的简称,目前在航运界对此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有以下解释:1。“电放”是指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用而先行提货,而要求卖方至电船公司,凭这个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2.“电放”是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二、“电放”产生的背景 我们知道,在传统的结算方式和运输方式下,在货物装船、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传递单据,收货人必须付清所有应支付费用,方能取得正本提单然后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提取货物。 “电放”提单的流通,是起源于近洋航线的。因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托收方式下,单据要经过通知行(托收行)和开证行(代收行)不少于14天的工作日,加上单据在途时间,很难在短期内到达收货人手中。在远洋航线中时间由于比较充足,这个矛盾不算突出。,但在近洋航线运输中,船舶航行时间,从上海港到香港2-5天,日本2-3天,釜山2天,新加坡7天左右。而托运人将货物装船结束到取得提单再送银行议付,一般情况需3-5天,再加上银行工作日和邮程,即使效率再高,近洋地区的收货人也很难在一个星期内收到全套单据,如果在某一个环节发生延迟或差错,时间就会更长。这样就出现了货到卸货港后,收货人不能及时提货的情况,如果遇到行情变化,收货人可能损失惨重。由于近洋运输时间基本上都短于单据流通时间,因此收货人要求不通过银行直寄正本提单而就是为了能及时提货,避免造成延期提货。从平等互利的角度看,收货人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买方资信情况良好,在做好安全收汇的准备工作后,直寄正本提单是可行的。而“电放”提单的速度比直寄正本提单还快,收货人的保障更高,在买方市场情况下,“电放”提单就应运而生了。 三、“电放”的使用 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见附件)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如果船公司还没有正式出正本提单,那么就让托运人(这里是你们的工厂)向船公司申请做“电放”,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向船公司出具“电放保函”。 如果正本提单已经出来,也可以办理“电放”,所不同的是需要将全套正本提单如数退还给船公司,其它手续与前面说的一样。 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 (一)不签发任何提单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出口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出口业务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王钦朋 摘要: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战争、危机、和平与发展之后,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一个以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和国际经贸活动日益深化为重要特征的新的时期。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加入WTO的新环境下,市场竞争已经突破了国界,将整个世界融为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在这种大的形势下,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国际贸易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由此衍生的出口业务风险问题就相应而出,本文将从出口谈判订立合同、结算方式和货物运输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国出口业务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国际交流;出口风险;防范措施 Export business risk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QinPeng Wang (13 IT 1,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ShengDa College of Economic & Trade Management)Abstract:After experiencing more than a century of war, crisis, peace and development,Human society has entered a new era,A growing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ctivities as an important feature of the deepening of the new era.Under globalization, driven by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in the new environment,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has broken through the national boundaries, will melt the entire world for a unified market.Under this situation, to explor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However, the export business risks derived therefrom out accordingly, this article will export contract negotiation, settlement and cargo three aspects to elaborate the issue of China's export business is facing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International exchange; export risks; precautions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领导人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政策,极大地将世界国门打开。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贸易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息息相关。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发展过快的乐观数据的背后同时也隐藏了一些岌岌可危的问题,如何应对这背后的风险,是我们在进行出口业务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谈判订立合同阶段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商务谈判中,进出口双方就某些利益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有时,一个细微的变化可能造成企业财产的大起大落。但是,在正常的商务交流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通常会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务谈判中的人员风险

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及其防范

对策与战略 摘要: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以美元为本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导致了浮动汇率制对固定汇率制的取代。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同时在社会政治、经济,甚至是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频繁且大幅度波动。汇率的不稳定给外贸企业带来了汇兑风险、经营风险等,所以外贸企业应相应地采取控制汇率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汇率;外汇风险;防范 Abstract:U.S.dollar-based Bretton Woods system was established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Its collapse cause the 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 to replace the 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Exchange rate is determined by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At the same time,frequent and wide fluctuations of exchange rate i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ocio-political,economic, natural environment factors.Instability in the exchange rate bring exchange rate risk,operational risk,etc.Therefore,foreign trade enterprises should take measures to control exchange rate risks accordingly. Keywords:exchange rate;foreign exchange risk;prev ention 国际贸易业务中,商品和劳务的价格通常用外汇或国际货币来计价,大约70%的国家采用美元,所以外贸企业在业务中不可避免地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美元表示的债权和债务,在近年来由于加息潮、降息潮及人民币升值压力等因素,引起频繁且剧烈的汇率变动,使外贸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持有或运用外汇时,面临着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此,如何通过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来保障外贸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果,已成为外贸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外汇风险分析 我国自2005年7月21日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浮动的幅度逐渐加大,人民币汇率形成新机制意味着汇率频繁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将是外贸企业必须面临的现实。 外汇风险是由汇率变动引起的,而汇率的决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经济活动中有许多因素对汇率的变动发挥作用,这些因素主要有经济增长率,国际收支,货币供给,财政收支,通货膨胀率,外汇储备等等。特别是现实中我国的经济结构、进出口结构、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再者人民币还不能完全自由兑换,这些因素均加大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从国内外经济形式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将会持续扩大,升值趋势依然明显。一方面,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将继续增加。尽管国内经济高速增长,但受到社会保障、教育以及体制方面的约束,国内需求提升乏力,加大出口是消化国内产能的主要方式,贸易顺差的扩大必然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对我国持续施加升值压力。欧美等国为保护本国利益或转嫁国内危机,通过各种途径要求我国放宽汇率波幅,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人民币的汇率很难维持小幅微升的走势。因此,未来的汇率风险程度还将有所上升,成为企业外贸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风险。 二、汇率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进出口贸易是典型的涉外经济活动,企业在外贸业务中不可避免地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和债务,故外贸企业受汇率变动的冲击非常显著和直接,汇率变动对外贸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汇率变化引发汇兑损失 在进出口贸易中,从合同订立到信用证的开立,到审证、改证,再到卖方装船发货,直到受益人向银行议付货款,期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如果汇率变动,直接产生汇兑损失。当外汇汇率上涨,进口商支付既定的外汇需更多本币,进口商受损。当外汇汇率下跌,出口商收入既定的外汇结汇后获得更少的本币,出口商受损。另外,由于资本项目下外汇管理仍实行较严格的核准制度,并根据项目进度而定,不允许提前结汇,对外商投资企业未结汇资金也会产生外汇资本金的汇兑损失。 2.汇率变化导致业务量变动引发经营风险 对出口企业来说,如果本国汇率上升,坚挺的本币使本币不变的外销价骤升。倘若国际市场上此商品价格需求弹性较大,出口商的外销量就会锐减,进而导致企业收益减少。反之,如果对进口企业而言,本币的疲软使外币不变的内销价骤升,增加其进口成本,如果国内市场此类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大,进口商内销量减少,相应会导致企业盈利的减少。 3.汇率变化导致企业账面出现损失 每个经济主体都会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来反映其经营状况,同时每个企业的账面资产不仅有本币而且有外汇。这样,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就要将不同功能货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统一折算为所在国货币来表示,使其具有统一性与可比性。这样,由于这两类货币间汇率的变动,资产负债表中某些项目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动。具体表现在,企业拥有的外币负债由于外币汇率上升,而使 国际贸易中的外汇风险及其防范 □汪琳 (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70) 242 特区经济Special Zone Economy2009年12月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示范文本)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 示范文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2286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合同示范文本) 在签定外贸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部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在合同中明显设置戍隐含许多“风险条款”,因而,如何充分利用“风险条款”,有效地规避风险,就成为买卖双方在签定合同时须慎之又慎的关键所在。 下面先举两个例子: 实例一: 1994年,某省粮明化工厂利用加拿大政府贷款通过蓝天公司分批从该国王牌公司引进280万美元的化工设备,在商订合同时,精明化工厂为协调配套设备资金及建设情况,在合同装运条款中加列了“卖方在装运前内通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同意,方可进行装过”的条款。卖方对此无异议,并如期签定了合同,日后,卖方按合同变求开始备货,在首批货物中,30%为外购货,70%为自己生产的产

品。完成备货后,王牌公司向蓝天公司发出装运通知,但是,精明化工厂以配套资金没有到位,附属设施没法开工为由,拒绝卖方发货。 后经多次协商,精明化工厂同意在王牌公司同意支忖每年2万美元仓储费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货物。鉴于当时当地化工市场的情况,为避免损失,精明化工厂不再同意接受后几批的货物。最后,该合同以精明化工厂另外找到新的买家,才得以继续执行。 案例二: 1990年,某地一进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合同规定:品质为适销品质,以98%的纯度为标准,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资金融通。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买力,对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订规定低,黄曲霉菌累超标为由,拒收拾物。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由于当时市场价格下跌。后经多次商谈,我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从上述两个案例中不难看出。有的合理巧妙地利用了“风险条

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的论文开题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的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题目: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信用卡作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简便、安全、快捷的一种信用消费工具,不仅引发了金融消费方式的革命与创新,更为推动推动金融经济向更为广阔的领域发展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在我国信用卡产业参与金融全球化态势下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和深入研究信用卡的发展历史的同时,更需要分析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所产生的背景、信用卡业务经营中的安全风险和强化信用卡安全监管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使我国信用卡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就必须着眼于实际、综合分析,并阐明观点、提出建议。 在上述背景的前提下《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应依据国内外的相关资料,在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产生于金融领域中的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金融创新产业,通过分析不同阶段的信用卡发展状况及其水平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通过比较中外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过程,深度剖析信用卡的安全风险,并提出保障信用卡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信用卡安全机制提出了发展思路。 二、选题依据 1. 与选题相关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虽然信用卡业务在国内起步较晚,但在国外信用卡产业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对于信用卡业务的研究也有比较深入的见解。xx年, 1 / 8

美国戴维h布泽尔在其《银行信用卡》中队银行信用卡业务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美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经营与管理进行了权威的分析与介绍,并提出了一些其所在的弊端。xx年美国戴维s 埃文斯、理查德斯默兰在《银行卡时代消费支付的数字化革命》中总结信用卡支付产业的发展教训,分析了制度与技术聚合而起的新经济对支付产业的深层影响,解释了信用卡产业的影响魔力。相比较国外的研究,陈建在《现代信用卡管理》〔xx〕、尹龙《信用卡业务管理与监管制度发展》、毕曼《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与回顾》〔xx〕等对于我国信用卡也务的风险与防范做深入的研究,但从国外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我国市场现状来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迫在眉睫的必然选择。 随着金融经济在金融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态势,以知识为载体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不断加剧,信用卡产业全球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信用卡市场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就必须成立独立核算、专门管理的信用卡业务中心,并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加强发展信用卡监管原则,健全信用卡法律体系。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实用的风险防范与评价体系就是一个非常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2.与选题相关的参考文献 [1] 虞月君. 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xx年版 [2] 陈建. 现代信用卡管理[m]. 北京:中央财政经济出版社, xx 年版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中FCR的使用和风险防范1论文

国际贸易实务中FCR的使用和风险防范 (1)论文 [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惯例中,最常使用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是海运提单 B/L(Bill of Lading),对船东或船代来说,海运提单也是最重要的国际货款的结算单据之一。近几年,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货运单据FCR,并且用FCR代替信用证提单结算的情形越来越多。但是FCR和海运提单有很大的区别,而且使用FCR 存在着诸多风险,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是我们在实际外贸业务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FCR 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 pt (FIATA Document)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代理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代理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代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 eipt)FTBL(FORW ARDERS THROGH BILLS OF 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代理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 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代理商代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

最新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风险及防范分析

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风险及防范分析 摘要:我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信用证是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业务是基于银行信用,为出口商提供融资及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为进口商提供融资及安全收到货物。但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对进出口双方尤其是出口商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分析信用证项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研究出口商应对风险的方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措施 一、信用证的发展现状 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是我国常用的三大结算方式,对出口商而言,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虽然麻烦,但相比汇款和托收,信用证方式对出口商更安全、更能快速的收回货款。当前,我国是世界第一贸易大国,2014年全国进出口总额26433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3%。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的逐步增长,信用证的使用量在未来几年将会迅速增加。但目前,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局势的影响,国外一些银行的资信状况有待调查,另一方面我国虽然引进《UCP600》,银行在业务操作时遵循《UCP600》,但国内银行业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的办理信用证业务的人员并非专业人士,并不熟悉商业协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导致我国成为信用

证诈骗的重灾区,对我国出口商影响较大,也有损我国企业和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二、信用证的含义 2007年7月,国际商会重新修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次修订版本为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简称 《UCP600》)此惯例中信用证的定义为: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项安排,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项安排不可撤销,并由此构成开证行对相符提示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该定义强调信用证一经开出,除非各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是应进口商要求开立给出口商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三、信用证的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出口商发货后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银行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可安全收回货款。相对于汇款和托收而言,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不再取决于进口商信用如何,而是取决于开证行的资信如何;二是不占用出口商的资金,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出口商发货后即可制单结算,出口商只需要把单据交给出口地的银行,出口地银行审单合格就会垫付款项给出口商,出口商可以提前收回资金。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前需要资金周转,可与进口商协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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