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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

职工持股计划(ESOP)试点工作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报告对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现状、涉及职工持股的有关政策法规约束与申报审批流程、职工持股信托化的发展趋势、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推进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职工持股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职工持股是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时诞生的。这一制度是由企业职工和经营者自发选择,由本企业职工以购买或以其它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开始,并逐渐走向规范的。

1. 关于职工持股的来源和比例

(1)职工持股的股份来源

从股权取得的方式看,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增资扩股方。如深圳、南京规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内部职工持股原则上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建立,个别企业也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建立。

二是增资扩股与资产存量置换、产权转让方式相结合。如浙江、江苏规定:内部职工股既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建立,也可通过产权受让方式建立。

三是发起设立的方式。如安徽规定除采取增资扩股和购买公司部分股权的形式建立外,还可采取职工个人与其它股东共同出资作为发起人建立。在实践中,通过增资扩股引入职工持股的方式比较容易被原企业投资者(主要是国有股东)所接受。

(2)职工持股的比例

各地对职工持股的具体比例没有作出明确限定。从实际情况来看,对职工持股的限定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按企业总股本分档限定职工持股比例。企业总股本越小,允许职工持股的比例越大。

二是规定职工持股的最高比例。如黑龙江规定在股权设计中,从总股份中设定一定比例为职工持股股份,一般不应超过本企业股本总额的30%。

三是规定职工持股的最低比例。如甘肃规定公司职工持股比例最少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非国家垄断和没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根据需要和可能,职工持股可以达到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的比例。

2.关于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

我国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现金出资。很多省市明确规定,职工购股资金应以“职工个人出资(筹集)为主”。类似规定的主要有黑龙江、甘肃、青海、北京市和南京市。如黑龙江规定职工个人持股资金的来源,按照个人自愿出资为主,多渠道集资为辅的原则筹集。北京规定职工持股会的资金来源应以会员的现金出资为主。南京规定企业依法改制时,职工个人持股资金的来源的原则为,以个人出资为主,其它渠道为辅。

--银行贷款。如深圳规定由公司非职工股东担保,向银行或资产经营公司贷款。

--将企业公益金借给职工。如深圳规定可将公司公益金划为专项资金借给职工购

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决定。

--净资产增值奖励。如江苏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后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关指标的,经企业产权方和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将净资产增值部分的10%折成股份用于奖励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其它有重大贡献的企业人员。

--专利、专有技术折股。厦门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专有技术、专利等可作价入股。深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将科技成果作价折股分配给有贡献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

--工资、奖金结余量化。江苏规定,对于经审计确认合法的历年的工资、奖金结余,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以按职工工龄、贡献、职务等量化给职工。厦门规定企业可以把积存的公益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属于职工公共积累的资金按规定配给职工。

--年薪折股。安徽一些试点企业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折股。

3.经营者股权比例限定

对企业经营者和一般职工之间股权的比例,各地规定大体有5种:

(1)设置上限。如深圳规定董事长、经理持股额原则上为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10倍。北京市规定职工持股会每一名会员的出资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持股会注册金额的5%。南京规定公司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与一般职工持股额应保持合理比例,原则上为职工平均持股额的10倍左右;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可视情况提高持股比例,具体比例在公司章程和持股会章程中载明。

(2)分档设定最高比例。黑龙江、陕西规定,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额3000万元以下、3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3个档次,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持股额度最高不能超过职工持股总额的3%、2%、1%。

(3)鼓励经营者持大股。浙江、安徽规定,董事长、经理持股额原则上为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以上。允许经营者持大股。鼓励业务和技术骨干多持股。江苏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持股数额应当是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以上(而原来规定董事长、经理出资认股额一般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出资认股额的2倍,亦不得高于5倍)。

(4)原则性规定。厦门规定,企业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持股且持股比例应当高于一般职工,但没有具体下限。

(5)例外规定。甘肃规定,董事长、经理出资认股额一般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出资认股额的3~5倍;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持股限额;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不受有关比例规定的限制。

4. 关于职工持股的管理

(1)职工持股的方式

我国多数省份规定,职工持股要通过建立职工持股会及类似的机构来进行。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陕西、宁夏等地都有《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也有部分省市规定直接持有、间接持有可以并行。如甘肃规定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公司内部职工人数较少的,可采取以发起人方式由自然人直接持股;公司内部职工人数较多的,职工通过持股会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江苏规定职工股份既可由职工本人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持有。

(2)职工持股的组织机构

全国各地多数省份都规定建立职工持股会持有职工股。目前,关于职工持股会的组

织和性质,实践中有如下模式:

--社团法人。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如外经贸、北京、天津、宁夏、青海等。

--工会法人。以工会名义持股。如上海、甘肃、陕西、黑龙江、江苏、南京、广东、济南等。

--依托工会。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如深圳、云南等。

--股票托管。职工持股通过委托共同受托人进行,共同受托人可以是企业内部职工,也可以是企业外部的自然人或法人。

(3)职工股权管理

我国各地在职工股权管理上一般都规定:除职工退休或离开企业之外,一般不能退股,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各省市有关职工持股的暂行办法或试行条例中,大多对职工股做出禁止转让的规定。如深圳、广东规定职工持股原则上,不转让、不交易、不继承。这项规定的主要考虑是:可有效避免过频转让而导致的职工股的管理混乱;可有效防止职工因只注重股权转让获利而忽视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允许股权随意转让,极易导致职工股权的过于集中,而使多数职工丧失股东身份,职工持股制亦将不复存在。

5.相关政策优惠

各地在有关规定中,对职工持股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

--对转让资产的优惠。如江苏规定(1)以产权受让方式实施职工持股的,职工购股一次性付清款项的可给予不高于10%的优惠;(2)国有企业以全额置换方式将产权出售给企业多数职工(60%以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可以给予不高于低价10%的优惠。浙江、安徽规定以产权受让方式实施职工持股时,一次性付清认股款项的,可给予10%的优惠。

--对职工股分红给予税收优惠。如深圳规定经营困难企业实行职工持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职工股的分红可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对职工股分红转为再投资的优惠。如安徽规定鼓励职工将红利留在企业增加投资,扩大股本。对红利用作再投资入股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甘肃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赠个人的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经营困难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职工股的分红可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政策法规约束与申报审批流程

1994年,针对企业实行职工持股的迫切要求,我国外经贸系统和部分省市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的实际,各自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到目前为止,已有外经贸系统、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安徽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等30多个省市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性管理办法。

关于与职工持股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制定职工持股的实施和管理办法的依据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北京市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甘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青海、安徽、浙江、江苏等是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如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财政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企业国有资本与财

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等。

三是依据国家证券管理方面的规定。如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体改委颁发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和《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证券委颁发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

我国企业建立职工持股制度一般都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此,各地制定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以北京市为例,企业申请企业职工持股会的审批流程主要有以下内容:1.审批项目受理

企业申办职工持股制度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主办单位关于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请示。内容包括:职工持股会名称、职工持股会注册资金、职工持股会理事长推荐人选。

--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方案。内容包括:公司改制或股权重组前的基本情况,公司改制或股权重组后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设想,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安置及非经营性资产等的处置方案,公司改制或股权重组前3年的经济效益概况,公司改制或股权重组后3年经济效益预测,组建职工持股会的可行性分析,职工出资入股办法,职工持股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的管理规定,组建职工持股会的实施步骤。

--职工持股会章程(草案)。内容包括:名称、宗旨、注册金额、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转让出资的规定、组织机构、理事长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其它事宜。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及《职工持股会实施方案》的决议)。

--公司职代会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及《职工持股会实施方案》的决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成立的公司提交公司法人执照复印件)。

--理事会负责人推荐表。

--会员名册(样式)及会员出资证明(样式)。

--企业上级部门对职工持股会改制方案中的财务、统计数字及未来经济效益预测的真实性、客观性的确认件。

--企业财务报表。

2.审核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职工持股会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外,职工持股会会员都必须是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

--已经或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产权清晰,经营范围和产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职工支持企业改革,愿意通过职工持股会向企业投资,同时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

--企业股权结构合理,改制行为规范,并妥善解决了离退休职工和企业债权债务等问题;

--企业资产质量较好,有主营产品和市场份额,经营稳健,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净资产回报率一般应在5%以上。

三、职工持股信托化的发展趋势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实施职工持股计划需要信托机制。目前,我国多以职工持股会或工会代表职工间接持股。但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代表职工作为持股主体参与职工持股计划都存在法律障碍。利用信托机制,可以解决持股主体缺位问题。信托投资公司是依法专门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能够克服通过职工持股会、工会等媒介实施职工持股方案的法律障碍。对于职工,通过与信托投资公司之间建立合法的信托关系,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职工持股予以明确规范,只是在地方或部委的政府规章中对职工持股会有一些规定。在职工持股的具体操作中,都遇到一些无法回避的法律障碍。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为了解决人数的制约,企业采取多种规避方法,如个人委托代为出资、职工持股会或工会代为出资、新成立公司完成出资等。但是这些出资主体本身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个人出资代表最大的障碍是出资风险的法律障碍;以职工持股会或工会的名义进行出资与社团法人是非赢利机构的性质不符;以新成立公司的方式完成出资,不仅同样有人数的制约,还会受公司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的制约。

除此之外,在实行职工持股过程中出现的持股资金不足、预留股份、股份继承等诸多问题都不好解决。

《信托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信托制度的合法性问题。信托持股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信托财产本身及其所生的任何利益不能由受托人而只能由受益人享受。这就是信托法上著名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原则,也是信托最根本的特色所在。职工持股,主要是获取收益,所以信托持股,有助于职工(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障。

信托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我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中的基本问题,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解决职工持股的主体问题。通过信托设计,以自然人或非法人社会团体名义将职工持有的股份信托给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管理、处分和收益分配。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共同受托人),法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是信托投资基金。

--解决职工持股融资问题。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投资基金或其它受托人,可以受托管理的职工股份作为担保融资,逐步用职工持股收益(信托利益)偿还债务欠款,从而解决职工持股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能力不足的问题,推动职工持股改制的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有效解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问题。通过“表决权信托”,受托机构或受托人可以依法行使与信托财产相联系的表决权,有利于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解决职工个体参与投票表决和管理无法落实的问题。同时因为受托机构或受托人一般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能有效发挥作用。

--落实股利分配问题。通过信托合同的履行,能够实现职工持股的股利分配。在“管理信托”的前提下,受托机构有可能通过理财方案的设计,使职工的信托收益增值。

--解决“税收问题”。职工持股无论在国内、国外都是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在本质上还存在着企业和职工双重纳税的问题。通

过信托设计,可以有效解决职工持股中的税收问题,实现有效的节税。

--合理解决股份继承及预留股份问题。通过信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受益人的设计,有效地解决预留股份和股份继承问题。

--真正发挥激励约束作用。通过“表决权信托”,受托机构或受托人可以依法行使与信托财产相联系的表决权,有利于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解决职工个体参与投票表决和管理无法落实的问题。并且因为受托机构或受托人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更有效地发挥这种权利的价值。

一般来看,实施职工持股信托方案主要有以下步骤(见图1):

步骤之一:公司将职工的购股资金,可以是银行担保借款、税前利润奖励分配、企业公益金以及现金出资作为信托资金,甚至可以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某个信托机构。如果是职工的现金出资,则需按照《资金信托办法》中关于集合资金信托的规定,即“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对于集合资金应尽量避免,因为当地银行会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审批比较谨慎,并且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对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帐户开立方式(是单独还是整个开立帐户)、风险和利益的分担还有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等并没有法律意义的解答,因此,利用现金出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形式最好运用在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企业,尤其在民营企业中。如果人数超过200人,可以考虑职工持股会作为信托主体,但目前中华总工会对此还没有具体的意见。

步骤之二:公司或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或信托财产。信托合同应是双方主要的法律文件,应包括信托目的、信托期限、管理方式、受托人权限、信托利益的计算、税费承担、受托人报酬、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将职工持股计划安排和管理办法纳入信托合同之中。

步骤之三:信托公司利用上述信托资金受让或认购公司股份,做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成为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对于股东登记时,是否要披露信托关系,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步骤之四:信托公司履行信托合同,按照信托合同由信托公司或公司或职工持股会或其它职工股权管理机构,负责分配股权、管理股权。职工股权可以在内部按照既定规定进行转让、继承、回购等行为,至此完成职工持股计划。

图1.职工持股信托方案的步骤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职工持股尚未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而且发展也很不平衡。就国有股份制企业的职工持股状况而言,大致有以下几个问题:

l.非制度化与缺少法律依据。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职工持股计划和法规,各地和各企业出于自身的需要,制定了只适应自己的一些规章制度。但目前各地在实践中地具体做法及政策法规不尽一致,各类企业在政策运用过程中的操作也很不规范,相关的制度建设基本上还处于行政性规定阶段,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依据。

2.缺乏持股资金来源。由于我国长期沿用高福利、低工资的收入分配政策,加之许多企业经营效益不好,资金利润率低,企业职工缺乏足够的购股资金和购股动力。从国内已有的试点看,职工持股出资以现金为主要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按有关金融法的规定,银行贷款不能用于投资股票。因此,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能否为公司提供职工购股贷款存在很大疑问。

3.股权流动问题。我国多数省市的职工持股暂行办法或试行条例中,都规定了职工股禁止转让。这种禁止流动的规定,使职工丧失推出渠道。一旦企业经营失败,职工不仅面临失业,还要损失其资产。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加大了职工持股的资产贬值风险。

4.激励机制问题。经营者与职工持股的比例关系到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激励问题。经营者持股比例过小,起不到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但如果股权过于集中,也会产生新的收入分配不公,造成内部矛盾,最终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如何合理的确定股权的比例,也是我国职工持股制度中的一个现实问题。

五、推进职工持股制度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了推进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发展,借鉴国内外职工持股制度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配合产权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股权有序退出

在一些资产规模不大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中,职工有能力持有企业较大份额的股权。这类企业,以职工出资为主,可依据行业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职工改变身份给予适当补偿或让利的方式,将有偿购买和无偿配送相结合,在职工承受能力的范围内,全部或大部分国有资产存量由职工置换拥有。对于仍保留的部分国有权益,可考虑设置为优先股,享有优先分红、优先清偿的权利,以保证国有股在非控股情况下的权益。

国有大型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大,职工缺乏足够的积累购买较大部分的股份。应当允许职工在个人出资的基础上,取得一定贷款,以增量投入的方式,逐步获得企业股权。同时,对条件成熟的子公司或部门,实行存量置换,分步实现职工持股。

2.规范上市公司的职工持股制度

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都发行过一定比例的内部职工股,它与职工持股制度所要求的职工股份有很大不同。目前,依据我国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上市公司发行职工股和限制公司回购股份。这对上市公司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形成很大制约。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寻求上市公司推行职工持股的途径:

一是通过职工持股会受让本公司国有股权,同时国家在转让国有股权时给予一定优惠的方式实现职工持股。二是上市公司每年可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或者是通过国有股权分红让利的方式,结合职工个人出资,以职工个人的名义在市场上为职工购买股票,并相应成立职工持股会或其它托管机构,按职工持股章程管理职工股份。三是可采取定向增资扩股的形式,定向由职工认购公司股份,同时实行职工股份的托管;或在公司增资扩股时,留出一定比例作为职工持股的股份来源。四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实行扩大的股票期权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和一般职工都有机会通过个人努力和稳定工作获得公司认股权。3.规范企业职工持股的退出管理

在职工股权的管理上应明确规定,除职工离开本企业或退休,一般不能退股,不能转让,不能继承。对于中途退股离开企业的职工股份,兑付也有一定的时间界限。目前一些职工持股企业在股权管理中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不允许职工股权的转让,增大了职工入股的投资风险,使许多职工不愿投资本企业;二是内部职工持股的外部化、社会化,混同于企业普通股份,使职工持股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对此,应严格规范职工持股制度中的职工股份转让行为。在制定企业职工持股章程时,应对职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的股份处置作出明确规定,由企业按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回购,也可以在企业内部转让并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员工购买。

职工持股企业设置预留股的主要目的,是针对企业人员流动和满足新增员工的购股要求,其比例大致占职工总股本的15~20%,其资金来源一般是企业的公益金或借款。

4. 多渠道解决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

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3个渠道解决:一是职工现金出资,二是企业按职工的工龄、岗位、贡献等因素将历年积累形成的工资结余和公益金结余配给职工;三是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以职工股份为抵押向职工提供借款,以及由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概括地说就是个人拿一部分,企业配一部分,银行贷一部分。

我国目前在企业实行职工持股改制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部分企业负债率高,经营效益差,仅靠职工的工资收入无力实现持股计划。对此,应通过金融手段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低息贷款的方式,对职工购买本企业股份给予支持。

5.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

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可借鉴国内外职工持股信托化管理的实践经验,在企业外部成立独立的“职工股权证托管中心”,由该中心负责职工股份的管理、分红、转让等有关事宜,维护职工股份的合法权益。

6.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持股比例

经营者持股的比例和数量必须同企业的盈利和绩效相挂钩。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中小企业内经营者持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应为20~30%;在大型国有企业内,经营者持股的比例应为10%左右。对个别严重亏损企业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允许经营者持大股,比例可增加至50%左右。

中国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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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2010版) 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

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分册目录 第一篇:工程管理 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 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期控制管理办法……………… 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策划管理办法…………… 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材料管理办法…………………… 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采购中心执行方案……………… 第二篇: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经济技术责任状实施办法…… 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以局名义开展授权管理办法………… 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预结算与索赔管理办法 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供方管理办法………………… 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分承包招标工作流程………………… 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联营项目管理办法…………………… 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10、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 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各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是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第二章质量方针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方针是:规则无上,做守法公司;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地球无双,建绿色家园;生命无价,圆健康人生。其中“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为质量方针。

中国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中国现代企业制度框架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两种资本关系的界定与对人力资本的激励 (一)两种资本关系的界定 出资人资本----货币资本 人力资本 ----技术创新者 ----职业经理人 (二)人力资本为什么登上了历史舞台,是知识时代的特征。 竞争力是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的两大标准 ----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者 ----市场标准与职业经理人 (三)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 1对人力资本的经济利益激励 ----岗位工资、年终奖、期权、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人力资本拥有企业产权----期权激励----其后果是人力资虽不是出资人,但却拥有了企业产权。 ----人力资本持股与职工持股 2对人力资本的权利与地位的激励 ----首席执行官----CEO

CEO除了拥有总经理的全部权力外,还拥有董事长的部分权力。在CEO产生的条件下董事会不再对重大经营决策拍板,而主要功能是选择、考评和制定以CEO为中心的管理层的薪酬制度。 ----战略决策委员会 是支持或者否定CEO经营决策的最主要咨询机构,其人员主要是社会上在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以及各种产业方面的知名人士构成。 ----独立董事 往往是经济与法律方面的权威人士,是从社会价值方面来约束企业的行为。 ----人力资本在经营中说了算 人力资本在保证货币资本增值保值的条件下, 可以独立的经营企业,并不只有日常经营权。出资的权力仅仅表现在产权的利益回报上,而不在其他方面。 3对人力资本的企业文化激励 ----企业文化是指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行为以及员工行为的价值理念,和社会道德属于同一范畴。 在观念上承认人力资本的地位作用 等级差别理念 能力差异与收益差异 ----强调能力差异、分工差异、收入方式差异以及收入水平差异为特征的企业文化就是为了为人力资本的地位的提高及充分发挥作用服务的。

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建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征求意见稿) 二○一四年三月 前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化接轨的速度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竞争走向国际化操作,企业的竞争越演越烈,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一批批曾经风光无限的建筑大企业也存在倒闭或被别的企业并购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在市场上生存下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些就需要我们不断地重新认识自我、分析形势、掌握业态变革、把握时机做好市场定位、做好战略规划,不断地强化经营管理水平。 当前我们公司正负重行走在上坡的路上,“上坡”的路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应当奋力攀爬,只能一鼓作气。纵观当前业内强大的企业,已走向智力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层面,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企业已处于最尴尬的地位,企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危机。首先,我们这些年来赖以生存的品牌经营受到来自内外的诸多挑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竞争加剧。其次,现在项目承揽门槛越来越高,市场

垫资额度较大,让利幅度不断加大,而我们的资本运作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仍是软肋;最为关键的是企业的成长需要管理者同步成长,而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在我们建立学习型企业的建设中进步缓慢,自身素质提高不明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会出现种种危机。我们认为企业生命力体现在外部,但却决定于内部,实际是内部的管理外化为竞争力。所以,近期通过对当今知名的建筑企业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所有成功企业的共同特点,规范和制度是企业不可缺少的软件设施,也是企业运转的基石。通过调研,我们更加确立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来办事,遵循规范化的流程,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减少和降低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失误。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的执行体系和标准化的工作制度,没有把日常管理中的每个细节通过制度的方式落实到实处,就会形成表面化的管理,从而影响组织效率,进而削弱企业竞争力。随着南通三建发展战略建议和运营方案的先后出台,现颁发企业管理制度,与发展战略、运营方案相衔接, 同时继续完善管理流程、实施细则,从上到下行成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这样,企业发展和管理的“轮廓”越来越清晰。 企业的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真正有效的管理不是纯粹地约束人的行为,而是使人获得激励,发挥人的创造性,在工作中发挥主动性。怎么样把形形色色的人的行为统一起来,使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的共同目标相一致?这就需要我们企业文化的支撑。我们南通三建集团是一个具有较长历史的优秀企业,是新中国海门建筑企业的缔造

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启示

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 启示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中国内部审计近30 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启示,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一、引言 自从1983年我国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来,内部审计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30年来,内部审计工作从无到有,内部审计队伍日益壮大,内部审计规范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30年来,在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内部审计作用和成果日益彰显,内部审计影响力不断增强,内部审计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在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改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本文目的在于对我国内部审计30年来的发展,做一个综合回顾和评价。尽管不同学者已围绕着不同时期我国内部审计发展或理论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述。但相比已有研究,本文的贡献在于:从内部审计建立到现在这一更长的时间跨度,回顾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对我国内部审计30年发展作出了一个粗略的阶段划分,以更好地认识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特征。基于内部审计发展的阶段,本文梳理过去30年内部审计发展所获得的启示,并对我国未来内部审计发展做出初步的展望。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目的不是提供文献评述,而是在这一框架中说明内部审计实务与理论

的发展脉络。 二、近30年中国内部审计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 内部审计的发展是伴随着组织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目标的演进而不断发展的。为此,我们将内部审计30年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分阶段考察环境因素变化与内部审计发展。 (一)内部审计建立起步阶段(1983~199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号角。为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加强财政经济监督的需要,1982年修订的宪法确立了在我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在面对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庞大的国有资产,审计机关不可能对所有国家审计范围内的部门和单位都实施审计。因此,1983年9月国家审计署成立前夕,国务院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中指出,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是搞好国家审计监督工作的基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或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增强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自此,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成为党和政府的重心工作,也成为这一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一阶段内部审计发展与创新主要体现在:加快内部审计机

中国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内控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2010版)

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 工程管理、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分册目录 第一篇:工程管理 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 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工期控制管理办法……………… 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策划管理办法…………… 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材料管理办法…………………… 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采购中心执行方案……………… 第二篇:商务合约、法务管理 1、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经济技术责任状实施办法…… 2、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以局名义开展授权管理办法………… 3、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4、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5、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预结算与索赔管理办法 6、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供方管理办法………………… 7、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分承包招标工作流程………………… 8、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联营项目管理办法…………………… 9、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10、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建五局宁波分公司 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各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是分公司工程质量与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第二章质量方针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方针是:规则无上,做守法公司;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地球无双,建绿色家园;生命无价,圆健康人生。其中“追求无限,创精品工程”为质量方针。 第六条分公司积极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 第七条分公司积极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质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特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它是当前最为发达的一种企业体制。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如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归属的明晰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责任权利的有限性和治理结构的法人性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求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明晰企业的产权划分和归属主体,在此基础上引导出多元化的投资来源。同时,根据投资的多少,确立对称的责任和权利,打破国家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传统体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前提下,企业依照自己的法人财产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规范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国家也不再是企业的惟一投资主体。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所有权属分散的股东,企业通过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运营全部资产。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分散的股东之间,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是明确的。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后,在其内部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部门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产权关系的有效实施。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原则,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此原则基础上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存的组织机构框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大部分。按其职能,分别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它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以及其他出资者选派代表组成。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最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也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又一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经理人员是企业的管理阶层,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照公司的章程和董事会的决议行使职权。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实行聘任制,不实行上级任命制。由股东大会、董事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大全(最新版)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版) 序言 建设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向来是发生伤亡事故的重灾户,每年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很惊人。 其原因主要是险性作业多,人员构成复杂,管理上的疏漏等。经过多年来的探索研究和实践证明,各级各类的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的基本保证。 企业有了科学的、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安全秩序,才能完成共同的总目标。通过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把千百万职工有条不紊地组织起来,围绕安全目标进行安全生产。 从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中不难看到,几乎所有的事故原因中均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因此,建立健全建设施工企业各类管理制度显得十分重要。 正文内容 1、企业干部要求 1.1、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进取。 1.2、清正廉洁,办事秉公负责。 1.3、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

1.4、热爱企业,抢挑工作重担。 1.5、勤奋学习,提高管理能力。 1.6、淡泊名利,注重职业道德。 1.7、艰苦朴素,不忘劳动本色。 1.8、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 1.9、谦虚谨慎,作风严谨踏实。 1.10、紧抓机遇,深化企业改革。 2、企业精神及工作思路 2.1、企业精神 用科技来武装企业;用管理来塑造企业;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用纪律来统一企业;用创新来发展企业。 2.2、工作思路 2.2.1、八字方针——————————制度、指标、考核、监督 2.2.2、管理体制——————————外园内方 2.2.3、发展模式——————————集团化 经营机制——————————市场化 企业管理——————————集约化 2.2.4、企业不谋发展就意味着倒闭。 2.2.5、抓了市场,不抓现场,就会失去市场;

浅谈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内部审计的建立及发展 1983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前夕,国务院转发了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问题。文件指出: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是搞好国家审计监督的基础。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我国的部门和单位开始边组建、边开展内部审计活动。1983年9月,中国石化总公司率先成立审计部,开展了内部审计监督活动。1985年8月,国务院发布《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内部审计暂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5年12月5日,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一个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文件,对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1989年12月5日审计署重新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废止1985年的规定,此次规定是对1985年规定的查缺补漏;1995年7月14日,审计长郭振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取代1989年的规定,这次规定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变,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大多都是按照此进行的;2003年3月4日,审计长李金华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4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自2003年5月1日实行新规定,此次规定是在总结1995年规定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而制定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是我国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蓝图。 二、四次规定的比较。笔者对四次规定中的四个主要的方面作了简要的比较。 (一)定义。1985年:“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经济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行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1989年:“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1995 年:”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2003年:”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日标。“ (二)内部审计的领域。1985年:“国家行政机关、国营企业事业组织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9年:“政府部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2003年:“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三)与审计机关的关系。1985年:“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同级国家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1989年:“审计署负责指导全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指导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1995年:“审计署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的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部门派出机构负责领导所属单位和指导、监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领导所属

国内大型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财务核算手册 财务管理中心 2013年1月

目录 第一部份总则┄┄┄┄┄┄┄┄┄┄┄┄┄┄┄┄┄┄┄┄┄┄┄┄┄┄┄┄┄┄┄┄ 3 第二部份建筑项目主要业务类型及会计处理┄┄┄┄┄┄┄┄┄┄┄┄┄┄┄┄┄┄6 1.资产类科目的核算┄┄┄┄┄┄┄┄┄┄┄┄┄┄┄┄┄┄┄┄┄┄┄┄┄┄┄6 1.1货币资金┄┄┄┄┄┄┄┄┄┄┄┄┄┄┄┄┄┄┄┄┄┄┄┄┄┄┄┄┄6 1.2应收账款┄┄┄┄┄┄┄┄┄┄┄┄┄┄┄┄┄┄┄┄┄┄┄┄┄┄┄┄┄7 1.3预付账款┄┄┄┄┄┄┄┄┄┄┄┄┄┄┄┄┄┄┄┄┄┄┄┄┄┄┄┄┄7 1.4其他应收款┄┄┄┄┄┄┄┄┄┄┄┄┄┄┄┄┄┄┄┄┄┄┄┄┄┄┄┄7 1.5坏账准备┄┄┄┄┄┄┄┄┄┄┄┄┄┄┄┄┄┄┄┄┄┄┄┄┄┄┄┄┄9 1.6原材料的核算┄┄┄┄┄┄┄┄┄┄┄┄┄┄┄┄┄┄┄┄┄┄┄┄┄┄┄9 1.7低值易耗品的核算┄┄┄┄┄┄┄┄┄┄┄┄┄┄┄┄┄┄┄┄┄┄┄┄┄11 1.8周转材料的核算┄┄┄┄┄┄┄┄┄┄┄┄┄┄┄┄┄┄┄┄┄┄┄┄┄┄12 1.9临时设施及摊销的核算┄┄┄┄┄┄┄┄┄┄┄┄┄┄┄┄┄┄┄┄┄┄┄13 1.10固定资产的核算┄┄┄┄┄┄┄┄┄┄┄┄┄┄┄┄┄┄┄┄┄┄┄┄┄13 2.负债类科目的核算┄┄┄┄┄┄┄┄┄┄┄┄┄┄┄┄┄┄┄┄┄┄┄┄┄┄┄┄14 2.1应付账款┄┄┄┄┄┄┄┄┄┄┄┄┄┄┄┄┄┄┄┄┄┄┄┄┄┄┄┄┄14 2.2应付职工薪酬┄┄┄┄┄┄┄┄┄┄┄┄┄┄┄┄┄┄┄┄┄┄┄┄┄┄┄┄16 2.3其他应付款┄┄┄┄┄┄┄┄┄┄┄┄┄┄┄┄┄┄┄┄┄┄┄┄┄┄┄┄┄17 3.所有者权益的核算┄┄┄┄┄┄┄┄┄┄┄┄┄┄┄┄┄┄┄┄┄┄┄┄┄┄┄┄┄18 3.1本年利润┄┄┄┄┄┄┄┄┄┄┄┄┄┄┄┄┄┄┄┄┄┄┄┄┄┄┄┄┄┄18 3.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 4.成本类科目的核算┄┄┄┄┄┄┄┄┄┄┄┄┄┄┄┄┄┄┄┄┄┄┄┄┄┄┄┄┄18 4.1工程施工┄┄┄┄┄┄┄┄┄┄┄┄┄┄┄┄┄┄┄┄┄┄┄┄┄┄┄┄┄┄18 4.2制造费用┄┄┄┄┄┄┄┄┄┄┄┄┄┄┄┄┄┄┄┄┄┄┄┄┄┄┄┄┄┄20 5.收入类科目的核算┄┄┄┄┄┄┄┄┄┄┄┄┄┄┄┄┄┄┄┄┄┄┄┄┄┄┄┄┄20 6.营业成本及营业外支出的核算┄┄┄┄┄┄┄┄┄┄┄┄┄┄┄┄┄┄┄┄┄┄┄┄21 7.财务费用的核算┄┄┄┄┄┄┄┄┄┄┄┄┄┄┄┄┄┄┄┄┄┄┄┄┄┄┄22 8.现金流量表项目┄┄┄┄┄┄┄┄┄┄┄┄┄┄┄┄┄┄┄┄┄┄┄┄┄┄┄┄┄┄23 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3 8.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4 8.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5 8.4不影响现金流量数┄┄┄┄┄┄┄┄┄┄┄┄┄┄┄┄┄┄┄┄┄┄┄┄┄┄25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制度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制度? 2012-05-08 9:42 民族复兴、国家强大,这个话题太大,我只想从一个方面入手,说些看法。 只有这个国家人人愿为她出一份力时,心甘情愿地出力时,这个国家不强大也不行。从国内外的历史都能得出这个结论,因为无论是君主、帝王、总统、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个人能力再强,也代替不了广大百姓力量。社会制度的每一次变革(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进步,都是百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当权者的权力进一步被限制,这不是以个人的意志能转移的。国家由于出力的人越来越多,而自然变得越来越强大。如果我们国家沿着这个规律,进一步扩大百姓在社会上的作用、地位,那我们一定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强国。商鞅变法,实质上从奴隶社会变成了封建社会,奴隶变成了农民,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这个国家的利益与他们紧密相连,秦国不再是少数几个奴隶主在为她卖命了,所以秦国能统一中国,是必然的。因为其它几个国家还是奴隶式的国家。 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只有有效的法律、制度才能实现。美国就是因为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比较先进的法律、制度,才会慢慢地变得强大起来。它的制度的核心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利用人的自私,通过竞争,发挥每个人的能力。有了竞争,产品的质量、技术含量才能不断地提高。社会是纷繁复杂的,不可能通过法律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到每一个细节,只能通过正当的竞争,才能发挥人的能力。国家只需保证竞争的正当运行即可。然而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常常会因为资本、金钱地过渡集中,百姓手中没钱,而使生产相对过剩,经济危机的暴发而损失许多财富。资本市场的出现相对地缓解了这一矛盾,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 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先进,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前苏联等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倒台。这是因为他们错误地理解了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应该搞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就是资产国有。违背了进化论、人自私的一面:结果,人们虽然表面上没有被剥削了,但是由于没法做到科学地计划,因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人们十分的劳动,二分因懒惰而浪费,二分在税收中,四分因管理不当而浪费,只收获了二分。比资本主义制度(十分劳动之中:二分管理等税收,三分被剥削,五分自己所得)还不如。(这个比例没有科学统计,只做个比方,便于大家理解)。浪费了大量物质资源,因为很难做到细致、科学的计划,生产效率极低。而且缺少竞争、缺少技术含量,大量物质被浪费。如果能做到细致、科学地计划生产,不再出现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的浪费,那么这时共产主义社会就到来了。 如果有一个制度,能够利用人的自私性的一面,运用竞争,使产品的质量、技术含量不断地提高,而在贫富之间,不断地运用国家调控,缩小差距(当然不是简单地将富人的钱无偿地分给穷人,而是给穷人机会、条件让他们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致富),无论富人、穷人都能为国家尽力地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这个国家一定能够长久地强大起来。“给穷人机会、条件”,说说简单,创造起来是不容易的,我们的专家、学者应该在这方面多动脑筋。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其实,我们的国家已经在朝这方面走了,只是,缺少明确的理论、

关于中国国家审计制度

关于中国国家审计制度 一、问题缘起中国国家审计历史源远流长,其萌芽可追溯至西周时期,《周礼》一书中所阐述的宰夫就地考核与监察之职能,可视之为中国官厅审计的萌芽形态。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部分,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经济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为依法治国贯彻落实奠定基础。探究我国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过程、变迁必然性和规律,对于完善国家审计制度,强化国家审计监督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中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必然性财产观念的形成与私人占有财产现象的产生及其发展是促使原始“习惯”向制度规范乃至法律规范演进之根本性原因。早在奴隶制社会,统治者意识到保护奴隶主财产权益对维护政权的重要性,于是试图凭借对经济的集权统治来达到保障和巩固政治集权统治的目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财计法规,正所谓“治天下者必治计,治财计则天下必得治”。正确处理国家与地主、农民的关系需要依靠立法来实现,而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需要会计、审计作为手段,于是国家审计作为保护统治阶级财产权益的主要手段得到了高度重视,国家审计主要通过正式的制度规范对会计行为进行再认定,实现对国有产权的保护。国家审计制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存在供求双方,也存在一个制度市场,同时也有均衡与非均衡的变动。国家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制度安排的成本与收益处于不断变化中,当新制度安排的潜在收入增加、成本减少以及符合法律上的变化时,都可能衍生出制度创新的压力,其中技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中南集团企业管理制度大全一

中南集团企业管理制度大全(一) 前言 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短短15年时间公司从一个28人起家的小公司迅速发展成为固定资产超2.5亿元,职工人数达8000余名,年施工能力迭100万平方米,经营业务遍布北京、青岛、济南、上海、南京、深圳、海南、烟台、大连等地的大型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海门市明星企业”,1999年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又成功通过ISO900l: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公司为获得更大发展,在2001年组建江苏中南实业集团。2001年,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合并重组,成立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2002年8月1日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同时被国家外经贸部批准为境外工程承包和派遣劳务输出的许可单位。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自我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联合协作,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初步形成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然而,企业在顺利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筑市场竞争的残酷性,更要强化危机意识:第一,入世后国外管理先进、资金雄厚、装备精起的企业将大批涌进中国市场,给我们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第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技术、装备、资质上的优势及国家保护政策占领了绝大部分总包市场;第三,河南、湖北、安徽、四川等省的建筑队伍,凭借低廉的劳务价格,从包清工逐步占领分包市场,给我们造成了强大的威胁;第四,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管理尚未完善和规范,各种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第五,我们还存在着乡镇企业特有的家族式管理、文化素质较低、小农经济思想严重等问题;第六,企业产权结构还不舍理,产权制度改革还有待新的突破。 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冷静应对,在十六大精神指导下,不断改革和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科学管理,把企业做大做强。我们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扩大内需、经济全球化和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深化产权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制度,狠抓技术创新和现场管理,积极开展资本经营,在务实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拓国际和西部两大市场,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品牌企业集团。为实现上述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严格按照股份制的要求办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制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建立经营层持大股、主要经营者持特大股的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 二、优化组织机构。建立层次清楚、职责明确、无空白无重叠、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科学的组织机构,明确界定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权力与义务,实现集团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有效控制,形成“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组织体系。 三、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先进性、适用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的原则,全面实现公司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培训制度、人才良性竞争制度、沟通体系,提高员工素质,逐步完善员工薪资福利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以人员素质的提高提升公司竞争力。五、坚持技术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健全,经营管理由“橄榄型”向“哑铃型”转变是企业保持生命力的必然趋势,即以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带动生产管理。要牢固树立技术创新理念,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打遣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资本运营。规模扩张是企业保持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现在我们已经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已具备了相应的条件.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进入资本市场,走资本经营之路,使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土建已具备条件,房地产也可着手准备,其他企业采取滚动发展的模式扩大规模。 七、健全市场经营体系。勇于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开辟国内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跻身国际市场。按照集团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各地市场和子公司之间的社会资源共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优势。 八、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员工共同价值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员工的责任感、荣誉感、组织观念、团队精神,营造良好的文化氟围。对我们而言,还要打破乡镇企业固有的思维模式,提倡团结协作、求实创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备课讲稿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1) 何宗海 历史总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还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美]道格拉斯·C·诺斯 绪论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是人类个体的生命诞生所不可逾越的一条自然法则。在临床医学中,阵痛是指孕妇在分娩时出现的子宫收缩,伴随而产生的一种疼痛的生理现象,这意味着新生命就此而降临。随着新生命的诞生,孕育了生命体的胎盘便脱落了,既离开了母体,又为新的生命体所扬弃;人类似乎没有直接吞食胎盘的本能。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漫长的嬗变过程,也不可逾越地遵循着类似的法则——从秦朝(公元前221年)再次统一华夏算起,到辛亥革命中华民国(1912年)建立,长达2133年的岁月中,经历了20余次大的改朝换代。国运最长的汉朝,继秦之后,世袭24代,主政400余年,完成了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历史定位;最短的秦朝只有15年,秦二世的龙床还没捂热,就断送了他们的祖先非子当年从给周孝王当马倌开始,经过20几代人苦心经营了600多年的秦家王朝[1]。这2000多年中,以政治制度形态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形态经历了统一政治、士人政治和民主政治3次根本性嬗变:秦朝(指统一后的大秦王朝),秦始皇26年至秦二世皇帝3年,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国运15年;隋朝,隋文帝元年至恭帝2年,公元581年至618年,国运37年;中华民国,公元1912至1949年,国运38年。 在中国历史长河里,这三个朝代分别像一颗颗瞬间即逝的流星,国运之短暂,有的甚至连一代人都还没有长成,史官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回味反思,就永久地被历史尘封了。它们的国运加起来总共只有90年。 当我们这些后来人站在新千年的新起点上回顾往昔,展望未来时才发现,它们却是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过程中,千年一遇的历史发展阵痛期留下的三个胎盘,三个分别孕育了新的社会制度形态——郡县制、科举制和民主共和制的胎盘。是它们以自身的毁灭孕育了新的国体,新的社会秩序,新的经济秩序,新的道德价值观念,新的意识形态,新的法律形态,进而孕育了相应历史时期较为成熟完善的社会制度形态。也正是这周期性的三次阵痛,分别成就了2000多年来中国社会制度形态的三次根本性裂变。 所谓制度,是指人类社会或以国家,或以团体,或以家庭家族的形式,由集体制订或约定俗成的法律、规定、公约、信条和规矩等。制度具有指导、约束、激励、规范的功能和作用。美国当代经济学家诺斯把社会制度分为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的执行机制这样三种类型。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有意无意形成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非正式规则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它是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构成中的关键环节。这三部分构成了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2]。 社会制度是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与文化制度等,共同构成了社会制度体系。社会制度具有行为导向、社会整合和传递与创造文化的功能。

中国审计的发展简史

中国审计的发展简史 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由来已久,渊远流长。 国家审计的萌芽:早在距今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中国出现了带有审计职能的官职——宰夫,这是国家审计的萌芽; 秦汉实行“上计”制度,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有所加强; 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 “审计”一词正式出现:公元992年,宋代设立审计院,是中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 元、明、清三代均未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大部分审计职能并入御史监察机构; 审计院,颁布了《审计法》: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也先后设立了审计院,颁布了《审计法》。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也实行了审计监督制度。 1932年,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中央审计委员会; 中央苏区第一部完整的审计法律文献: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颁布了《审计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计机关的职权、审计程序、审计规则等。这是中央苏区第一部完整的审计法律文献。 1949年10月至1983年8月的34年间,我国一直未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对国家财政收支的监督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完成。 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自1983年审计机关成立特别是《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法规,拓展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探索审计方法,审计工作初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同时规定了工程项目各类安全用品、工具、设施、临时用电工程及机械设备等的验收要求和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总结和推广要求。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所属的各级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 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第六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的实施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可参考《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如下: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

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不现代]

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现代] 现代企业制度不现代———东方赢谈企业超速成长(之六)本报记者冯蕾假设某企业计划在一年内,在一个大国市场或多个战略中心国家同步开设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产销一体的下属公司,并希望它们迅速进入较好的运转状况和市场态势,这听起来几乎是痴人说梦。因为任何企业在做出这样的计划时都会至少面临两个难题:一是需要大量投资,相当于企业现在资本规模的数倍; 二是当一个地区性企业扩大为全国或跨国性企业,将面临着各个新设公司与总部相距甚远、经营管理复杂而容易失控等问题,这么大的摊子,集权也好,分权也罢,要驾驭好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可见,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实现这个计划是难以想象的。但是,有成功企业的经历表明,这种计划并非异想天开,其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但条件是创立一种全新的企业产权制度,东方赢称之为“后现代企业制度”。 台湾宏基集团进入90年代的前5年间,经历了由亏转盈的巨大转变,1995年其各公司营业额增长率分别达到55%-95%,总营业额约1500亿台币,而此前由于种种“大企业病”的原因,宏基集团刚刚经历了连续几年的困难期,1991年还亏损6.07亿台币。 这种巨大的转变是从其董事长施振荣决定改革根本制度开始的。他受到美国《哈佛商业评论》上一篇文章的启发,这篇文章在评论世界个人电脑业发展趋势的同时,提出了一种新企业组织的观点,即主宰市场的将是不制造电脑的电脑公司和不制造半导体的半导体公司,这个看似荒谬的预言,却启发施振荣设计出一套适应宏基发展的后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其总的原则正如他打出的口号:全球品牌,结合地缘。其具体做法是:一改现代企业惯常设置地区事业部的组织模式,在全球各大市场广泛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卫星公司”,实现当地采购、当地生产销售。宏基在这些公司的股权中只占有一小部分,作为中心公司,它只依靠品牌知名度、联合采购和推广能力、参股或控股关系实现对卫星公司的控制。实施其全球发展战略,而卫星企业在世界各地推广、打响的品牌和不断拓展的市场份额,都属于中心企业而非卫星企业自身。通过这种全新企业制度的实施,既减少了宏基集团资金投入的压力,使其用办一家公司的钱可办两家甚至三家公司,又可分出很多风险,同时调动了当地合作者的高度积极性,有助于建立合资企业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企业的管理负担与管理盲区。 这种后现代企业制度虽然被麦当劳、可口可乐、宏基等公司发现并使他们成长为企业巨人,但并不是任何企业都适用。东方赢认为,企业制度可分为三种类型:古典企业制度(如私人独资、合伙人制等)、现代企业制度(如股份制等)和后现代企业制度,采取哪种企业制度与时间无关,而应以企业的成长阶段为依据,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采取及转换相应的企业制度,是企业加速成长的有效策略。 东方赢简介:经济学家,企业超速成长理论创始人。曾出版《企业超速成长》、《投资银行》等书,先后担任两家集团企业总裁及多家企业顾问,成功运作多个投资、融资、企业并购及经营等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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