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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最新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 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 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工巡检,扣监理费200元,不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或旁站时不能发挥监理职责制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一些具体要求,校基建办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1.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

现,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加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1

工程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曲江xx大厦项目将按照“钢性管理、阳光操作、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核奖罚。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项目监理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曲江xx大厦项目部进行考核。 一、对项目经理部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1、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应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每月、 每季度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 2、发包单位将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的承包单 位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处罚,目的在于调动各承包单位积极性,奖优罚劣,在曲江xx大厦项目施工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氛围。 3、对承包单位的综合评比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施工 现场管理,组织协调,工程技术资料,发包方或监理方满意等六个方面。 4、每月召开考评专题会议,将考核的情况在会议上宣布,并形 成书面文字下发各有关单位。 5、考核及评分表(见附表)。 6、奖罚办法 对月评比为第一名的承包单位,在现场主出入口标牌上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同时奖励项目经理500元。对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5000元,对在3日内整改措施及时落实的单位经申请和核查,

可回奖1000元。对连续二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7500元。对连续三次月评比为最后一名的承包单位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并建议撤换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取消承包单位对曲江xx大厦项目下一阶段的投标资格。 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由曲江xx大厦项目部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对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 1、考核表(见附表) 2、对项目监理部每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的 0.5%,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要求监理单位撤换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必要时由监理公司经理进驻现场主持工作。 3、按监理合同相应条款对项目监理部进行相应的奖罚。 4、其它 (1)进度考核:根据曲江xx大厦项目部批准的月度计划,对照实际完成情况(合格工程)进行打分(因发包方因素造成的进度之后除外),每个未完成的项目扣1分,重点工作未完成扣5分。打分情况在取得项目监理部的确认后直接作为支付监理费的依据。 (2)质量考核:凡因质量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单位项目主管经过分析,若因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力,则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按损失的价值乘以规定比例扣除监理费用。 5、钢性管理 依据曲江xx大厦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项目监理部对各承包单位的管理采取统一标准,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各承包单位每月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奖罚管理办 法

奖罚管理办法 壹、目的为使公司于职员工之行为有所基本规范,激励优良事迹,惩戒不当行为,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所有好易通科技(中国)XX 公司于职员工。 三.奖励种类 3.1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3.1.1 嘉奖 3.1.2 记功 3.1.3 记大功 3.2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作记功壹次论;记功三次作记大功壹次论。 四.奖励项目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嘉奖” : 4.1.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4.1.2 领导有方,使业务进展相当有绩效者; 4.1.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先进事迹者; 4.1.4 参和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4.1.5 其他类似行为者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壹者,给予记“功” : 4.2.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者; 4.2.2 执行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且表现优异者; 4.2.3 检举重大违规违纪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4.2.4 参和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且处事得宜者; 4.2.4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2.5 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4.2.6 对产品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4.2.7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4.2.8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2.9 检举揭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 权、n — 益者; 4.2.10 员工于同壹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壹次论; 4.2.11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4.3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壹者,得予记“大功”: 4.3.1 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 因而减少损害者; 4.3.2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3.3 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壹次论;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

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加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72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 法正式样本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

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监理工作的奖励 l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达标投产标准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法人将按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附加协议条款”之规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wendangku.net/doc/e714440845.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

集团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分公司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分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一、对监理单位的规定 1、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监理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正确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监理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不得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的经营者或在其中入(兼)职,不得与这些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不得承包或推荐施工和建材销售业。 (3)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监理业务 二、现场监理单位人员安排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按照国家规定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监理人员,且常驻工地时间为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月不少于22天。特殊情况可以向甲方工程部领导请假。 现场监理工程师分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每缺少一人,每人次每天罚款1000元。 三、建设监理应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理业务 1、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 (1)、协助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理合同的实施

(3)、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4)、审查设计是否满足业主所提供的功能使用要求(5)、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6)、审查图纸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和设计规范要求 (7)、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2、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土建部分: (1)、受业主的委托组织招标,准备与发送招标文件(标的编制除外)。 (2)、参与或组织对投标人的资格(质)审查。 (3)、参与评审投标书,提出决标咨询意见。 (4)、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5)、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洽商承包合同。 (6)、组织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7)、督促、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8)、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9)、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

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

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各部门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员工奖惩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一、嘉奖: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二、记小功:年度内记小功三次作为大功一次。 三、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累计二次者得予加薪或一次性核发奖金。 四、奖金: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标准不低于2000元。 五、加薪:根据《薪酬管理制度》提升岗位工资,至少提升一级。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二、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三、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他人,有具体事迹表现突出者。 四、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工作质量,成绩显着,一年内未曾出现投诉、返工等情况。

五、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已采纳使用者。 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工作,奉公廉洁,被推荐为优秀员工或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 七、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学习者,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嘉奖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定,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二、节省物料、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着者。 三、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四、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五、有其他事迹足为其他员工榜样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二、维护工厂安全、奋勇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从业人员模范表率者,或经奖惩委员会表决认定为记小功的。 第七条奖金是指: 一、年终盈余奖金。

甲方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目录 一、管理目得: (2) 二、管理内容: (2) 1、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2) 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3) 3、监理人员质量控制 (4) 4、监理人员进度控制 (6) 5、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6) 三、其她有关说明 (8)

甲方对监理单位得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得: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得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得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得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得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得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考核,掌握监理单位管理现状与对工程得控制程度,找出偏差与产生原因,为在建工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提供依据。 二、管理内容: 1、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得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监理员、资料员以及道路、桥梁、管道、试验、测量专业工程师等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1、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得正常进行,监理人员得更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1、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得按有关规定承担监理责任。 1、4、监理单位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周报、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例会时,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得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1、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得吃请或者回扣。因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得,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1、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得技术与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得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2、1、监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得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2、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得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得相关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办法(试行版)

工程管理奖罚办法(试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工程优质高效,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规范、以及本公司在建工程有关合同的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参建单位包括:本公司工程开发部、合约审算部;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由本公司依本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奖罚。 第三条奖罚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奖金”,是指本公司对参建单位以优于合同和规范要求完成工作,或为本公司赢得荣誉,或为本公司节省投资等行为给予的奖励;“罚金”,是指本公司对参建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损害本公司名誉,或造就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投资浪费,或延误工期等行为所给予的处罚,“罚金”即是“违约金”。 第五条奖罚金的兑现方式: 5.1 对于本公司有关部门员工的奖罚金,计入其下月工资发放或扣抵; 5.2 对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奖罚金,计入监理酬金或工程款的结算中,在下期酬金和进度款中支付或扣抵。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于当月将收到的奖金的60%(或高于60%)发放给相关员工;

5.3 对于供货单位的奖罚金,计入货款的结算中,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或扣抵。 第二章政府检查的奖罚 第六条在政府质检、安监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的大检查中,如对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给予: 6.1优良、示范称号或通报表扬的,奖励:施工单位:20000元/次;监理单位:8000元/次;工程开发部:5000元/次;合约审算部3000元/次。 6.2勒令停工的,处罚:施工单位:50000元/次;监理单位:8000元/次;工程开发部:5000元/次;合约审算部3000元/次。 6.3监理停牌的: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次;工程开发部:4000元/次;合约审算部2000元/次。证明与施工单位责任有关,则罚施工单位:20000元/次。 6.4通报批评的:处罚:施工单位:20000元/次;监理单位:2000元/次;工程开发部:2000元/次;合约审算部:1000元/次。 6.5整改通知的:在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站、安监站等)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一般为5天)整改不到位,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复查的,依据整改事项的影响及违规程度,按照每发生一项处罚:施工单位:800--10000元;监理单位:800--2000元;工程开发部:500--1000元;合约审算部:200--500元。 第七条在政府质检、安监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的日常巡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维护公司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赏优罚劣,鼓励先进,强化员 工的敬业精神,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原则与方法 1.奖惩的时机包括但不限于: (1)商誉、安全、财产(含物料、设备设施等)、产品、交期、人身、 人格、士气、进行了维护或救助的,须进行奖励;造成伤害的, 须接受惩处。 (2)对既有的方法或规则进行了良好的改善/创新或建议,经实施有 效的,须进行奖励。 (3)对人事管理工作施加或造成影响或障碍的(例如利用人脉关系 的干涉、非职权范围内的干预),须接受惩处。 (4)对既有的规则进行破坏或扭曲、非经同意的变更等,须接受惩 处。 (5)违背基本的职业工作中的欺诈行为,须接受惩处。 2.奖惩的程度须考虑: (1)动机与结果:关注当事人行为的动机、造成的结果或可能造成的 结果。在执行惩处时,如出于良好动机而造成不可控结果时(决 策不当或判断错误),同样必须接受处罚。 (2)考虑奖惩对象的行为本身是否已有规定或属职责内的工作,属本 职工作的,不应奖励或重奖,但当对本职工作在原有基本上作出 优异改善、或工作量相对大幅度增加时做出了成绩,应进行奖 励。 (3)重复性错误或问题,在原惩处程度的基础上须从严惩处。 (4)涉及安全的问题须加重其奖惩程度。 (5)惩处责任连带方式:责任人及上溯一级直属主管,以及与之相关 职能部门的人员。 3.政策执行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辱骂、恐吓威胁、担保、刑罚、体罚和非 法劳动等方式。 第三条奖惩制度的订定 1.各职能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当涉及跨部门的奖罚时,须经过总经办 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非行政部制度或总经理规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不可指定其奖罚程度,其奖罚一并遵照公司奖罚原则、由行政部引述。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钢结构专业资质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

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9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 用范本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通用 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985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1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违章违纪处罚标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制定。 3、本制度适用本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各职能部门,民工队及施工的全部车辆。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建设的制度、规定、遵循输电线路的施工客观规律,严格按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4、本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惩教结合的原则。

监理工作奖惩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奖惩管理办法 一、监理品质测评奖惩办法 1.1 、为了使监理工作目标能够与建设单位的现行品质管理方案相适应,监理公司以建设单位现行的第三方检测评估为切入点,从实测实量、质量风险评估、安全文明与专项检查(评估)、交付评估等每个环节抓起。委托人对中标单位采取工程测评考核奖罚措施,具体奖罚执行如下: 在融创集团范围内的质量检查评比中排名前三名,北京公司确保前两名。测评成绩及排名均以集团或北京公司当月的《工程管理考核通报》发文为准。 1.2 、月度土建评测成绩考核办法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评测成绩对项目的奖惩制度:在融创集团或北京公司组织的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评测过程中,一次结构和二次结构期间评测综合成绩不得低于96 分,装修阶段评测综合成绩不得低于95 分。作为现场管理对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奖罚如下:每低于1 分直接在当期进度付款中扣除2000 元。其中,罚款的金额,在当期进度款中直接扣减(财务提供收据);评测综合成绩每高于1 分奖励2000 元,最高奖惩额度1 万,其中奖励的金额在当期进度款中支付(需提供发票)。具体评测方法见《融创2016 评估体系》 附表0A: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评测综合成绩奖惩额度(一次结构及二次结构期间) 附表0B:产品质量实测实量评测综合成绩奖惩额度附表(装修期间)

如连续两次测评结果不及格将对监理单位进行40000 元的罚款。并暂停支付工程监理费,直至测评结果合格后支付。期间监理单位不能因此影响现场管理工作。 1.3 、外门窗评测、外立面过程评测、幕墙评测、项目交付评测考核办法

、监理违约处罚细则 第一条质监站或委托人复查监理单位签认合格的工程过程中,发现监理签认合格的工程有超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验收标准的,每发生一次处罚监理单位违约金3000 元。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八篇)规定,被质监站或委托人检查发现,每发生一次,处罚监理单位违约金3000 元。 第三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经太原市安监站或委托人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检查,发现有不合格提出要求停工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罚监理单位违约金500 元。 第四条分部工程验收(含中间结构验收),其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5)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含工程归档资料),未达到一次验收 合格,处罚监理单位违约金1000 元。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其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5)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视严重情况处罚监理单位该单位工程监理合同总价5%以上的违约金。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竣工图,竣工图真实反映工程情况。经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资料如委托方发现偏差,每处监理单位应支付违约金500 元。 第七条在上级职能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或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每月例行安全文明检查中,若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011)合格 标准,监理单位应支付违约金2000 元,同时对现场抽查中达不到合格的点(处)或委托人抽查实测实量监理数据出现较大偏差者,每一点(处)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500 元,若达到合格标准,但按照(JGJ59- 2011)对现场抽查中达不到合格的点(处),每一点(处)承包人支付500 元违约金。(每月统计评价)第八条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检查中,发现材料报验、工序报验违背监理程序的,每次由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 元。 第九条监理单位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调动在场监理人员。(处罚见第五十 三条) 第十条月度产值审核中监理审核额超出委托人最终审核额8%(含)以上时,每次处罚 1000 元。 第十一条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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