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档案管理办法(1).

档案管理办法(1).

档案管理办法(1).
档案管理办法(1).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档案法》和中央、国务院、北京市有关档案工作的决定和指示精神,以及集团关于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逐步完善档案的科学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公司范围内科研、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等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公司要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公司各部门、任何人在生产、经营、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为公司所有,应按本办法进行归档。

第二章档案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五条公司系统实行公司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公司档案室负责,并负责对部(室)、基层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机关部(室)、项目经理部不设立档案行政机构,要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由管文件的人员兼任),负责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第七条档案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接收、管理、保存、统计本单位的档案。

(二)提供档案为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科研等服务。

(三)指导有关部门和科技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四)组织有关部(室)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五)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六)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档案人员要由思想好、事业心强,具有档案专业知识和懂得有关科学技术,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从事档案工作。

第九条档案人员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档案的接收、管理、保存、组织鉴定销毁、统计等业务工作。

(三)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档案人员做好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四)按有关规定,做好已归档案的移交工作,办理好移交手续。

(五)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第三章科技档案的归档

第十条根据《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公司科技档案的归档制度,做到每一工程项目、科研、生产经营活动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各项目经理部和有关部(室)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生产、经营等计划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一)对形成周期不长的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后3个月内归档,大型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按子项结束后3个月内归档。

(二)科研档案移交档案室的时间为每年6月底之前。

(三)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的时间为设备安装调试完,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之内。

(四)经营档案在工程决算后3个月内归档。

第十三条归档范围(见附件1《科技档案归档范围》)

第十四条归档要求

(一)根据国家规定和科技生产活动以及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科技档案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和相关科技业务部门承担,并由科技人员负责。

(二)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的工程技术档案,均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编目、组卷,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协助工作,工程档案一定要经过技术质量部资料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向档案室移交。

(三)为发挥科技档案的查考凭证作用,维护历史原貌,交公司档案室的卷内科技材料均应是原件,如是复印件,应在《卷内目录》“备注”一栏标明附页号,在附加页上说明原件的保存地点。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科技档案,档案室有权拒绝接收,待修整符合规定后再进行交接。

第十五条归档手续

(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写归档情况简要说明。一般包括:本项目的名称,任务来源,主要任务实施过程,工程项目结构形式,工程面积,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时间,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系统准确情况等。此说明同科技档案一并交档案室保存。

(二)填写归档文件材料移交清单

由归档单位按卷填制“卷内目录”一式两份,“卷内备考表”一份,整套档案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薄”一式两份。归档时,交接双方按清单核查清楚,双方在“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薄”上签字,各留一份。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归档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

(一)归档范围

1、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报表、等历史记录资料。

2、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大体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上级和外单位来的文件资料;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下级单位报来的文件资料。(具体的归档内容参见附件2《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

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归档完成时间为每年的上半年。

(三)归档案卷质量要求

1、档案的材料收集要齐全完整。

2、文书档案的整理要科学合理,编目要符合规范要求,卷内文件材料应在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编顺序号,同时写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3、文书档案装订要整齐、牢固,书写的字迹要清楚、工整。

4、档案移交手续要完备。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档案室对接收来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编档号,登记台帐、填全封面及卷盒项目、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十八条编制档案总目录、案卷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编研资料。

第十九条档案必须有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档案库房内应当保持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0%,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八防措施。

第二十条对调离公司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如实移交自己保管的文件材料,归还借阅的档案,待档案室签字、盖章手续办理完毕后,组织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六章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第二十一条档案室应提供档案为公司的科研、生产、经营等各

项工作服务,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第二十二条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借阅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的借阅审批手续。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许涂改、扯页、拆卷,要按期归还,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根据附件3《科技、专业档案保管期限表》和附件4《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保存价值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公司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直接鉴定档案内容,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鉴定周期由企业根据需要确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集团的要求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建办发〔2014〕124号)和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建办发〔2014〕14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科技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档案

由有关业务部门按年度问题立卷归档,于次年6月底前向科技档案部门归档。

1、上级及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建筑科技方面的方针、政策、条例、办法等指导性文件;

2、施工生产、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性决议、决定、指示、计划、规划、请示与批复、会议纪要、会议总结、报告等文件;

3、正式批准的技术规定、规范、技术条例、措施、技术经济定额等以及询问解释文件;

4、技术经济专业统计报表;

5、上级领导、外国专家、知名人士关于本单位科技、经济方面的重要建议、谈话记录;

6、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的有关文件材料;

7、施工组织设计及执行情况;

8、贷款、投资包干协议、执行情况报告,承发包合同、协议书;

9、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处理意见;

10、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

11、重要技术问题来往电文。

(二)经营档案

由经营部门会同市场营销部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中标工程:由经营部门组卷归档,市场营销部门协助材料收集;未中标工程: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组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

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

3、合资经营与外引内联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外商提交的资料;

4、出国考察收集的有关资料,重要的来往电函;

5、中标工程文件材料;

6、未中标但具有参考价值的开发项目,其投标报价的全部文件材料。

(三)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质量、技术、科研部门协助下,由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组卷,在交甲方的同时,交公司档案室保存一份原件。

1、土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开工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

(4)技术交底文件

(5)地基钎探记录及平面布点图

(6)验槽及地基处理记录

(7)试桩记录

(8)桩基施工记录

(9)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设计交底)

(10)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11)砖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2)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3)砂子试验报告

(14)碎(卵)石试验报告

(15)钢筋(原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6)电焊条出厂证明

(17)防水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8)隔热保温材料合格证

(19)防腐材料合格证

(20)预制(混凝土、钢)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21)素土、灰土干容重试验报告

(2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23)砂浆试块标养28天强度试验报告

(24)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25)混凝土试块标养28天强度试验报告

(26)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27)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28)防水工程试水试验

(29)结构吊装施工记录

(30)现场施加予应力记录

(31)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32)沉降观测记录

(33)预检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及其它预检记录(34)隐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防水工程检验记录

(3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36)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37)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38)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39)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40)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41)施工新技术

(42)施工日志

(43)建筑、结构竣工图

2、暖卫和燃气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技术交底

(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预检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设备安装记录

(7)室外管线测量记录

(8)新的水暖卫、燃气设备

(9)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10)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表

(11)施工日志

(12)竣工图

3、电气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技术交底

(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预检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电气设备安装记录

(7)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8)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9)建筑自控、消防系统检验记录

(10)建筑电视共用天线、闭路电视、电视监视、防盗报警等系统试验记录

(11)变压器吊芯检查记录

(12)开关柜等耐压试验

(13)满负荷测试记录

(14)室外直埋电缆测量记录

(15)新型的电气设备

(16)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17)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表

(18)施工日志

(19)竣工图

4、通风与空调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技术交底

(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安装记录

(6)分部工程验收检查书

(7)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表

(8)施工日志

(9)竣工图

(四)科研技术档案

由科研、技术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在成果签定后,按科研项目或专题立卷归档(试研、试制周期长的项目,可分阶段立卷归档)。

1、规划、计划性材料:

(1)科研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包括上级下达的科研规划

和项目);

(2)本单位科研工作计划等。

2、依据性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批准书;

(2)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合同书;

(3)项目研究计划、方案和专题组织措施(包括讨论会原始记录)。

3、阶段性材料:

(1)实验记录、观察记录、试验报告;

(2)实验配方,分析材料,计算、测试记录;

(3)实验事故调查与分析材料;

(4)经费预、决算材料;

(5)阶段试验报告或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项目研究会议记录。

4、成果性材料:

(1)学术论文、专著、成果报告、专题总结、工作总结;

(2)定型图纸、技术图纸;

(3)技术说明书、技术规范及配套技术文件;

(4)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

(5)技术签定书、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

(6)专利申请文件、专利权授予证书;

(7)电子计算机的软件资料;

(8)实物、样品、标本、照片、幻灯片、录音、录像等。

5、应用性材料:

(1)科研成果转让,推广协议书;

(2)科研成果在推广过程中形成的评论、建议和用户意见等材料。

(五)设计档案

由设计部门项目负责人在设计项目完成后,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批准文件;

2、协议书、委托书、合同书;

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材料(包括水文、地质、地震、气象、水源、交通及地下管线敷设情况等);

4、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及方案比较;

5、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审查会议记录及材料;

6、技术设计的全套图纸(底图)以及文字材料(包括区域地形图、总平面图、土方计划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说明书及计算书、工程总预算);

7、设计、施工中形成的设计质量评定、工程考察、开工报告、设计稿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修改、补充通知单,现场检验等;

8、工程竣工、调试中形成的工程总结,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调试记录,工程事故调查与分析报告等。

(六)设备档案

由设备管理部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安装,维修结束后,按产品型号为单位立卷归档。

1、设备购置可行性研究资料,订购协议或合同等;

2、设备图纸、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配件目录等;

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装箱清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数据测定记录、性能鉴定材料;

5、设备各种统计报表及实力统计;

6、设备履历书(卡);

7、自制设备需有设计图纸、试验、鉴定验收全套技术文件资料;

8、设备购置计划、调拨单和交接记录;

9、设备改造计划和一系列的图纸、文案材料和鉴定验收材料;

10、机械调和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批复,机械动力工作总结;

11、机械设备报废的有关报告,审批文件;

12、引进国外设备的有关商检及索赔材料。

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沈阳广久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类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由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资料不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潜在隐患,防止文件档案的缺失,使集团经营管理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范围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过去、现在和将来公司、各部门、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并且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 1、经营、行政管理类: 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安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合格证、质量认证合格证、印章、章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 ②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 ③经营管理中需要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下发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人力资源招聘/辞退/工伤/职业病等资料 ④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送收退货单/往来传真/样品/变更修改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等交易资料 ⑤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开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工程资料 ⑥财务对银行/税务往来业务中发生的财务管理文件 ⑦经营管理当中所形成的其他需要纳入经营、行政管理的其他文件档案资料等。 2、党群管理类: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 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 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②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③宣传工作:

《档案管理办法》word版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在党群、行政、工程监理、商务、财务审计、干部人事、科学研究、试验仪器、基本建设等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公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人都有维护公司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规划和管理制度,配合档案工作,保证档案工作的积极开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由公司一名领导分管,各分公司、部室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公司档案的部门,各分公司、部室应配合档案室工作,按规定定期移交档案,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或无故拖延归档。 第六条公司档案室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公司档案工作; 二、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技术、文书、商务等档案资料; 四、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五、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六、利用档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教育活动; 第七条各分公司、部室档案工作的职责是: 一、学习和执行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做好分公司、部室档案的形成、积累、立卷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档案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忠于职守,严守机密,钻研业务,踏实细致,热心服务,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九条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各部门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结束时,按归档要求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归档。 第十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1999年6月7日颁布) 1.总 则 1.1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 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1.4 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 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2.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2.1 收集范围。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按国家关于文件归档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2 收集积累要求 2.2.1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2.2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2.2.3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归档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二节归档时间及程序 第三章档案整理 第四章保管利用 第一节保管 第二节利用 第五章销毁 第六章其他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保障企业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载体形式分为纸质和特殊载体形式。特殊载体形式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照片、实物等。 第四条公司档案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分为生产经营类、技术类、产品类、行政管理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党群类、特殊载体类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秘书处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文印档案管理科,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档案(员工档案除外),并对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督导。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员工档案。 (三)财务处负责对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2年,2年后移交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管理;下属单位(包括视同单位管理的部门,下同)负责保管本单位设备仪器类档案及其他常用档案。 第六条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须配备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其他部门、单位须配备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处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

(一)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销毁统计等工作。 (二)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及移交工作。 (三)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接受所在部门、单位和秘书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业务培训与工作督导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公司和本部门、单位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督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为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收集整理后移交有关人员集中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二章归档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十条下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须进行归档: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引进或参与的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三)需要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四)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项目资产的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的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的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投资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的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的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1、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2、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的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3、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的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的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的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的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重要文件、资料的遗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制定。(三)办法所称档案指我公司成立以来在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物资采购、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培训教育及工会、党政团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图片、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公司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各类经营管理程序中,列入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对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对某类档案规定执行细则的,遵照细则办理。 (五)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档案分类 (一)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1、公司及公司各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2、外来的(包括上级、下级和同级)对本单位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件;

3、以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4、参与的合作项目中合作单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按照文件形式可分为文字记载、图纸图表、数据计算、统计表格档案等;按照载体形态可分为纸质、电子、声像、实物档案等;按照记述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为六类,分别是:企业管理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办公档案、人力资源档案、财务会计档案和项目管理档案。 1、企业管理档案: (1)公司章程及企业批准设立文件等;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代码证等; (3)公司董事(股东)会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4)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5)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资料; (6)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年度总结等; (7)公司安全管理资料; (8)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奖杯等; (9)公司简介、大事记、宣传册、内部刊物、照片、录音、录像等; (10)图书、杂志、报纸、情报资料等。 2、党群工作档案: (1)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团委、工会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 (2)公司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的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 活动档案管理细则一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全市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本市的公务活动; (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在本市的重要公务活动; (三)著名外国友人、国内知名人士(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各领域杰出人士、宗教界知名人士等)、华侨领袖、有名望的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本市的访问、考察、参观等活动; (四)本市副市级以上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五)本市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体育、外事活动或

者公益性活动; (六)本市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处置活动; (七)本市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其它活动。 第四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遵循统一协调、加强督导、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纳入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重大活动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全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市本级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第七条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承办单位)负责重大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组织承办单位在制订重大活动方案或计划时,应当同时制订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订并落实相应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与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就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与。其构成就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 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 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与其她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就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就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与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与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与文书 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 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深圳分公司各监理部的管理,确保监理数据管理有序,提高监理质量,对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按本办法收集、整理。 项目监理部成立后,为了便于日常管理、检索,监理人员应将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方法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或按如下规定执行。 1、合同类 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分包相关资料;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2、监理工作日志类 监理日志簿;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监理工程师上岗证等;总监授权书;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关于更换监理工程师的通知;监理公司其它文件。 3、监理通知及月(季、年)报类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月(季、年)报。 4、进度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含周、月计划);工程监理延期申请表;工程最终延期申请表;工程暂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 5、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验收资料) A 检验批报验资料; B 分项工程报验资料; C 分部工程报验资料; D 单位元工程有关资料。 (2)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A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建筑物测理定位放线(复核)记录。 B 基槽(坑)开挖验槽记录。 C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技术复核单。 D 职工工资工程报验申请及其它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 旁站监理记录表。 (3)质量控制(材料报验); A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质量证明文件。 (4)质量控制(见证取样及试验检验报告); A 见证取样单。 B 施工单位试验资质、试验设备计量检定证明、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2021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 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 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 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 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遵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 (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

著名上市公司档案管理办法(1) (1)

1 目的 档案工作是公司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 条件,是维护公司经济效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西安大唐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提高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科研、生产、基建、文书、财务、工程、销售、声像等档案的管理。 3定义 3.1公司档案:是指以科研为主体和在各项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科研、生产、基建、文书、财务、工程、销售、声像等类档案,它是以文字、图纸、实物、照片、录音像(带)、电子媒介等形式构成的文件和资料。 3.2 绝密、机密级档案:涉及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公关活动、战略方向、技术秘密,一旦泄露将有可能对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档案。 3.3 秘密级档案:除3.2外归入公司档案室的文件,均属秘密档案,即对查阅、使用该档案有一般限制的档案。 4档案管理流程 公司档案管理流程按图1(附件1)。 5档案管理原则 5.1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凡是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作为档案材料,由档案 室集中统一管理。 5.2档案工作应列入公司规划、计划,归档制度列入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主管领导及 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5.3对与档案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档案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安全保密,达到有关场 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6 档案管理体系 6.1 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公司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档案室→各相关部门。 6.2 公司分管领导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特点,对档案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为档案 部门解决人员、库房、设备、经费等问题。 6.3 综合管理部是档案室的主管部门,综合管理部经理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档案室工作正常开展。 6.4 档案室是公司全部档案资料的存储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公司全部档案资料。 6.5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设有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组 成全公司档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档案网的作用。 6.6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根据来源及用途,可分为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和科技档案等,具体内容见表1。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公司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具体归档范围按《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文件和应归档的文件,在次年六月底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随机设备、仪器、技术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时及时归档,待档案室登记后,再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安装调试。 3、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4、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5、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库房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鉴定小组和领导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档案资料工作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本部门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共七部分: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四、立卷程序 五、归档案卷的整理程序 六、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利用 七、资料档案管理的档案员(内勤人员)职责 《运营部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一、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簿册、图表、书信、会议材料、表单存根、照片、底片、录音带等均属归档范围;涉及到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档案,归档范围依照《内部保密管理制度》第二条保密范围实施。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的整理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己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系统、准确,必须是原件。 5、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编号。

6、档案目录应确切反映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7、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8、归档时间 8.1各归档小组于任务完成验收后三天内向内勤移交相关资料和信息档案。 8.2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已存档的资料,应先办理档案借阅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8.3内勤人员需每月26日之前按《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整理本月存档的资料。 9、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 三、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 为确保部门内部资料档案的完整性、严密性、信息更替及时性,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登记: 来往行文、会议材料、内部文件以及外出办事、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带回的文件均应逐件登记保存。 2、及时收集: 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应办完一件收集一件或定期清理。各小组完成任务后按工作任务跟踪单上的内容,必须向内勤人员交纳全部的文件资料。 3、随办随归:“办”是指办理完毕,“归”是指文件经若干整理环节后归入档案盒内。 4、妥善处理: 对办理完毕后已整理的和未办理完毕不需整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做到有目可查,运转有序,保管安全。 四、立卷程序 1、立卷的原则 1.1、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我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内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及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暂行办法》和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事务所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条业务档案归档范围: 1、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业务底稿,如业务约定书、客户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有关资料;审计计划与总结,未审和审定会计报表,各种差异调节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取得的客户声明书,陈述等。 2、执行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如各种明细表、汇总表、抽查表、测试表、分析表、审定表、询证函等。 3、备查参考底稿,如客户的营业执照、合营协议、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验资报

告、企业内控制度、会计制度等。 第五条业务档案归档时间: 审计业务结束后,应将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工作底稿按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和据为已有。按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归档时间定为自报告签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归档手续。 第六条业务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标识一致。 2、按照文号为单位进行规档。归档前认真检查应收集的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管理建议书、委托单位声明书、未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理表及试算平衡表、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与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复制件、审计计划与结论、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应予补充并对不需归档的材料进行剃除。 3、归档前应对上述资料中的盖章、签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做逐一检查,并予以完善。 4、工作底稿中的传真材料应重新复印后再归档。 5、各项目负责经理对业务档案归档前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文书档案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档案系集团在实际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备查考的各类(种)文字、报表、图纸、帐簿、照片、录音、录像等不同载体的原始历史纪录。 鉴定档案管理中所指的鉴定,是对工作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进行评定。 立卷亦称“组卷”。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形成规律和内在联系分门别类组成基本保管单位。 归档总裁办公室、职能部门将工作活动中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的过程。 4.职责 总裁办公室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修正公司的档案规章制度。 4.1.2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安全、保密等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 4.1.3配合各职能部门制订部门立卷类目,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 4.1.4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延长档案的寿命。

4.1.5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下属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 负责做好本部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归档移交工作。 5.工作要求 档案的接受 集团实行档案预立卷制。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立卷员,会同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实施文 件材料的归档。立卷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本部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 的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及归档移交工作。 5.1.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 5.1.2热敏纸传真件和字迹易(或已严重)褪化的文件材料(用圆珠笔、铅笔书写)应 附上复印件。 5.1.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有机联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 要简明、确切;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5.1.4案卷卷皮及卷内目录表采用档案专用的统一规范样式。 5.1.5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向总裁办公室移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档案。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 交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总裁办公室,一份本部门留存。 档案查阅、利用 5.2.1查阅利用档案必须在总裁办公室办理借阅登记,填制《查阅涉密档案和借用档案 审批表》;查阅涉密档案必须经部门领导和集团领导签字批准,并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 确认。 5.2.1查阅利用档案必须在公司内查阅,并于当日归还。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所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本所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所的各种档案是本所开展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历史记录,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所档案管理采用档案室、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三级管理体制。档案室隶属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对全所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所各部门均为档案立卷部门,其中所办公室、机关党委、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计划基建财务处为基本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由专、兼职档案员组成。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第六条档案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由行政副所长分管。第七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所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书稿档案含出版物等。第八条专职档案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化,受过档案专业培训,并获得助理馆员及其相应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所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并接受档案管理培训。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应遵

守本所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本所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期限表和分类方案开展档案立卷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安全。第十条各部门及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书处理部门、业务部门和课题组立卷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必须收集齐全和立卷,并移交本所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更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第十一条档案立卷工作应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和职工岗位职责,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下列标准组卷,保证案卷质量。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按照本所档案分类要求,对立卷归档材料进行分类。三组卷合理,排列有序,保持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确保管理期限准确。备考表应有立卷人、签字人签字。四案卷标题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和揭示出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和成份,并具备责任者、内容、文件名称三要素。案卷封面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五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按文件形成的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卷内目录填写正确,编写页号无误。六案卷装订牢固,整齐美观,案卷中无金属物,装订线不压盖字迹。七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交档案室统一编制目录。第十三条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将档案编录入库。一各部门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档案归档、编目和入库工作。二保证归档手续完备。档案移交前各立卷部门应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并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经检查无误后,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并认真填写移交清册。第四章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