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

(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学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并在院内网首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科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

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四、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药学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附件:药品召回处置流程图

附件

药品召回处置流程图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试题附答案

精心整理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岗位: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0日发布实施,其包含的内容是:?A A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主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B .总则、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被动召回、责令召回、法律责任、附则;? C D ?2A B .SFDA C D 3A 回的;? B C D 4A 回的;? B C D 5A 回的;? B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C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D .使用该药品,在超剂量使用时,发现有严重健康危害的;? 6、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但已经采取了主动召回,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A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应处罚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在上市后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主动召回,在法律责任中,适用的是:?B A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B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C .责令召回药品,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 .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8、《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药品召回的主体是:?A A .药品生产企业?B .药品经营企业? C .药品使用单位?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不予处罚;? ? ? 报告,报告,报告,14、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一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A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5、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二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B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6、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召回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省级SFDA 备案,三级召回的时间要求是:?C A .1日内? B .3日内? C .7日内? D .10日内? 17、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规定要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医院药品召回处置流程:(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械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室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 . 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三、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药品召回工作程序(含流程图)

药品召回工作程序 目的:规范药品召回的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药品的召回。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储运部、销售部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内容: 1、药品召回的级别 1.1、一级召回 1.1.1、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 1.1.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1.2、二级召回 1.2.1、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 1.2.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1.3、三级召回 1.3.1、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 1.3.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2、召回负责人 2.1、总经理或质量部门负责人为三级召回负责人。 2.2、总经理为一级召回、二级召回的负责人。 3、药品召回的时限 3.1、一级召回时限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2、二级召回时限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3、三级召回时限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4、召回药品的存放:召回的药品放置在公司仓库退货区或异地封存。 5、药品召回的参加人员 5.1、一级召回: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负责人、销售部管理员、销售员、质量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物资管理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管理员、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核算员。 5.2、二级召回:总经理、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销售管理员、销售员、质量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物资管理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 5.3、三级召回: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销售管理员、销售员、

质量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物资管理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员。 6、在下列情况下实施药品召回 6.1、药品留样观察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情况; 6.2、用户(接种者、医生、经销商)来信、来人投诉药品质量情况,经调查属实; 6.3、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抽检通报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6.4、用户反映有未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6.5、国家已通报淘汰的药品; 6.6、其它认为需要召回的药品; 6.7、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者设计印制存在缺陷,影响用药安全的; 6.8、执行国家有关的药品召回规定。 7、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召集质量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储运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讨论后作出药品召回的级别及《药品召回指令》。 8、召回程序 8.1、公司总经理要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临时召回工作小组,负责召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8.2、八小时内市场销售管理员要准备好如下资料:药品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药品批销售记录;药品停止使用说明或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收回原因、可能造成的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等等)。 8.3、若药品已经使用,质量部门应制订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 8.4、公司总经理下达《药品召回指令》,立即发送有关部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各有关部门。 8.5、根据《药品召回指令》,销售部应制订书面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数量、地址、电话、联系人、召回方式、召回时限、原因等,并填写《药品召回记录》。 8.6、《药品召回指令》发布后,销售部应迅速填写《药品召回通知》,并在24小时内通知有关经销商、疾控中心、医院以及可能与药品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在运输途中的负责单位),按药品召回计划,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召回药品,不得延误。 8.6.1、落实销售客户名单,并报临时召回工作小组。 8.6.2、应要求客户统计并报告召回某药品的在库数据,然后要求客户进一步向

企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实用版)

连锁药店和民营医院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学部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药品批发企业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细图

药品批发企业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细图 为加强药品经营合法性,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药品在进销存过程中质量安全,结合新版GSP及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岗位设定情况,现拟定以下药品经营各环节操作流程。 第一章采购篇 药品采购前期工作首营企业 采购员首次向某药品经营企业或 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向该企业收集 相关有效的资质文件,如果该药品为 公司首次经营的品种,应该一同收集 该品种的相关资料,根据资料文件判 断初步判断该企业的合法性、供货能 力及信誉度。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填写完、审核无 误之后打印出来签字完毕后交质管部 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采 购时应该和对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及 药品购销合同。 注1: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 许可证(生产企业为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认证证书(生产企业为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 印件、质量体系调查表、质量保证协议书、购销合同、印章样 式、销售单样式、发票样式。 注2:首营品种相关资料包括: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申 请批件、药品质量标准、产品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 说明书及标签、物价批文、药品生产批文、药品商标注册证、 药品使用说明书。 多次经营 企业 明确采购的药品是不是首营品种,是的 话应该收齐相关品种资料并填写首营品种 审批表,经质管部批准同意后方可采购,若 不是首营品种,在采购药品的同时,应提醒 对方我们需要哪些相关的品种资料,并强调 没有这些资料药品到货后我们一律拒收。

第二章收货篇 药品收货 药品到货后,收货员按照采购员给的采购计划表与供货单位来的 随货同行单一同查对药品的品种、数量、产地、规格等是否一致,运 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实际到货药品填写药品收货记录并及时通 知验收员验收药品。有需要办理退货的应及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注:需要办理退货情况有:发现药品有 质量问题,对方药品规格、产地与采购计划 不合,效期不好,品种发错等。 药品采购 采购员按照客户需求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 划,将采购计划打出交质管部审核签字后报给供货 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若是先款后货, 应及时提醒财务打款。打款结束后应该提醒供货方 配备相关的品种资料,并要求对方按时发货,同时 将采购计划打印出来交收货员。对方发货后应及时 追踪药品到货情况,和财务对接好票据。有需要办 理退货的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 注:退货手续分两种情况,一是收货人员及验收人员发现 药品质量问题或数量不对,对方发错等情况,直接联系供货企 业办理退货。二是收货入库完成后按照购销合同签订的达近效 期药品或无销售药品的退货,应联系供货企业,得到同意后填 写购进药品退货申请单,报质管部审批,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同 意方可退货。退货后应及时询问收货单位是否收到货物。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药品召回,是指药房按照规定的程序停止销售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安全隐患药品主要包括:研发缺陷或生产不当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且该药品尚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为假药或劣药。但确认前药品生产企业已实施药品召回的,应适用本制度。 4.职责:质管部、采购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房接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通知后,应当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召回计划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召回记录。 5.2药房因客户投诉等市场流通药品质量信息或药品养护质量信息收集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药房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5.4药房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销售明细单、投诉记录、养护记录等。 5.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某药品过程中,要求经营药房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的,药房将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5.6经市药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效果进行审查、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药房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发生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7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5.7.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及其他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1.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步骤的处理。 1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并取回药品,必要时退回药品费用。 2药剂科派人去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并封存该药品。 3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4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 5通过计算机程序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 6药库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制度 为防范医疗纠纷,分析出现用药错误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足,减少用药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长、质管科长、药 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药师等人员组成。 二、各科室设用药错误监测管理员一名,负责管理本部门用药错误 的登记报告和改进工作。 三、用药错误的处理程序 1医院鼓励药品管理和使用流程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及家属报告用药错误。 2在药品发放、使用环节发生的一般性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但未造成伤害或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已取走错误药品时),当事人或管理员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每月底汇总报医务科。 3在药品使用环节发生的严重用药错误(病人已使用错误药品且造成伤害),当事人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并同时报告管理小组。 4病人使用错误药品导致器官重大损害或死亡的严重后果,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报告处理。 四、用药错误的处理原则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医院防范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或调配发放)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4.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召回药品: 4.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4.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4.3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4.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5调配发放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4.6药房药品调配、发药错误。 5.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5.1接到上级管理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

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由药剂科负责通知临床相关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5.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报告主管院长,通知药房和临床科室,停止使用该产品,及时退回药库。 5.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4 发生药品不良事件时,临床药师应及时到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封存该药品。怀疑为药品质量导致的不良事件,应快速调查同批号产品的使用情况,一旦怀疑有群发不良事件的迹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相同产品,迅速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5因药物不良反应导致的不良事件,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5.6因药房调配、发药错误或调配发放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一经发现,立即通知用药患者并取回药品,对可能造成的伤害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 5.7 病区或药房退回的药品,由药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退药处理。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药品召回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规范药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采购员、销售员、质量管理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四、责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药品召回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五、内容: 1、药品召回的概念及范围:本规定所称的“药品召回”是指就本公司已经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包括其它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非药品种),协助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的过程。凡公司所经营的药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本规定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上游供货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协助召回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的;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它政府监管部门依照法规规定,公布并明确规定立即停止停售使用或责令召回的; B、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质监部门质量公告、处罚通知、在库检查发现或客户退货、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经核实判定为不合格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C、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给公司造成经营风险的产品。 2、判定与召回程序的启动 A、采购部门在接到供货商召回通知时(含口头、电话通知),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质管部并申请启动召回程序。对供货商仅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的,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函》,要求供货商必须出具加盖其企业公章的书面《召回通

知》,《召回通知》必须明确所召回的具体品种、批次、召回原因、召回期限及其他必要的实施计划和具体事宜; B、符合本规定第2条第4.1.1、4.1.2、4.1.3款规定的情况,由采购部或质管部向供货商发出《药品召回确认联系函》说明情况并要求回复确认。无论是否得到生产企业的书面《召回通知》,必要时本公司可自行启动召回程序,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药品召回程序的启动由质管部确定并向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生化部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召回计划。 3、药品召回的分级与召回时限: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通知传达与召回时限: ●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3日内退货; ●二级召回:应在2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7日内退货; ●三级召回:应在3日内通知所有相关下游客户,要求其在14日内退货。 5、各部门分工与职责: ●质管部: ☆收集、分析、发布本公司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信息,确定并向各相关部门传达《药品召回通知》; ☆跟踪、指导、监控药品召回实施过程,整理所召回药品的购进、库存、销售、退货、销毁等记录,汇总、上报召回实施情况。 ●采购部: ☆收集、反馈有关药品召回信息,申请启动召回程序; ☆联系供货商协商制定召回实施计划,统计、催收药品召回实施费用及协调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跟踪药品召回实施进度,及时办理召回药品的采购退出或提出销毁申请。 ●销售部: ☆根据《药品召回通知》制定召回实施措施,及时通知下游客户办理销售退货;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召回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 (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学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并在院内网首页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科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学科联系,药学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

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四、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药学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附件:药品召回处置流程图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基本概念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为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使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与处理程序 1、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 2、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召回分级,科学设计相应的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发现假、劣药品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召回,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发现调剂错误时,立即追回调剂错误的药品。依《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对调剂错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医院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或收到药品召回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销售和使用所涉问题药品。各病区、各药房的药品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下架封存、登记报告工作。 (4)、各调剂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通过查找处方、病历等方式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用药,办理退药手续,并登记召回药品相关信息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 (5)、已召回的药品集中封存,每月将召回药品信息和处方集中上报医务处。 (6)、药库负责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7)、确定为不良反应的按不良反应报告程序及时上报。 (8)、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联系医务处开展假、劣药品或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患者的体检、健康咨询及救治等应对工作。 (9)、必要时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依据《医疗纠纷、差错管理制度》联系督查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 (10)、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做好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沟通工作。 (11)、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仔细分析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等药品召回事件的发生原因,加强环节管理,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保障用药安全。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药品召回, 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 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 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 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 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 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 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 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 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 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包括:

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在下列情况下施行药品召回: 1、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回药品的指示:有国家法定部门报道药品发生过严 重的不良反应,可能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甚至危及病人生命的药品,继续 使用对病人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宣布停止使用而要求召 回的药品。 2、响应药品供应商召回药品的指示:凡存在药品质量缺陷,并在药品质量公报上公 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厂商要求召回的药品。 3、近效期、原包装破损、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因运输、保管或其他原因,药品包装破 损、裂片、胶囊破裂或其它被证明药品可能已经变质或失效而需要召回的药品。 4、药品分发错误。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供应商召回药品的程序如下: 药库接通知后通知药剂科各部门迅速封存待召回药品(1小时内),停止发放,同时电 话通知门诊病人和已出院病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退还待召回药品,药品在规定时间 内退回药库后药库将退回药品按规定就地封存后退回供应商。 三、破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由各部门主动退回药库或由药库通知各部门退回,由药库退回 供应商。 四、所有退回药库药品均需填写药品申退单,由药库和部门责任人签字认可销账。 五、分发错误的药品应即刻召回。 六、已过期失效或已过时不用的药品召回: 按《药品报损程序》执行。护士或药师在病房备药的定期检查中,一旦发现过期失效药 品,不可用于病人。应立即查找原因,做好报损记录,填写《药品报损申请单》(见药 品报损销毁程序),及时上报。药品退回药房,由药房送交药库后集中定期销毁。 附件1:药品召回流程 附件2:药品申退单 附件1:药品召回流程 附件2: 药品申退单 日期:科室:申请人:

药品召回制度及流程

药品召回制度及流程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药品召回制度与处置流程 1.药品召回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问题、事件,或由于发生、发现、高度怀疑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导致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药剂科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院领导及医务科等相关部门,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⑴调剂、发放错误。 ⑵有证据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⑶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制剂、分装差错。 ⑷在验收、保管、养护、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⑸药品使用者投诉并得到证实的不合格药品。 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等药品。 ⑺临床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按有关规定应召回的。 ⑻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3.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三级: ⑴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⑵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⑶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4.医院应根据召回分级与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药品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药库接到召回通知后,立即通知药剂科各部门,迅速封存待召回药品,停止发放。一级召回在24 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召回医院内所有应召回的药品,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三

级召回在72小时内召回医院内所有应召回的药品,有患者要求退回药品且符合规定时,收回药品。 5.当需召回的情形发生时,由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商、召回范围、召回级别、药品替换、主要执行人员等。 6.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布置实施召回方案,监督各部门的执行,决定或请示决定紧急事项的处理,保持与医疗部门、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供应商的联系,调查导致召回的原因。 7.药剂科药房负责接收患者退回的药品,统一、专人妥善保管,填写《药品召回登记表》,报质量管理员。登记项目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召回原因、召回时间和数量等。 8.药库负责接收各药房退回的药品,办理手续并记录,统一、专人妥善保管。 9.从患者处召回的药品按退、换药处理。 10.质量管理员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汇报质量管理小组。 11.质量管理小组将结果通知医院有关部门。 12.医院对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的药品质量问题,按规定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药品召回处置流程

药品采购操作流程

购进操作流程 第一:确定采购的商品,由供货方在采购部领填《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交采购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交质管员审核资料。(所需资料清单见下方备注) 第二:质管部凭已签字的《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所填写的信息收集相关企业和品种资料: ①资料符合规定的建档 ②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质管员提供所需资料清单,补齐后建档 第三:送货时,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章的同批次检验报告单(三个月后正式实施) 备注: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原件;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法人委托书及其附件 ①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③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七)质量保证协议,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②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④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⑤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⑥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⑦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八)购销合同 (九)质量体系调查表 商品: 药品、保健食品: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再注册批件》,需要进行备案的《再注册批件》的内容有变更的,需要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消字号用品:安全信用评价表、检验报告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GMP证书、检验报告 化妆品:①特殊用途化妆品提供《注册批件》、生产企业资料、检验报告 ②一般化妆品提供生产企业资料、检验报告 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批件、一类和二类的备案件

(完整版)召回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召回管理药品造成的不良事件的处置: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包括假药、劣药或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责令 召回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3、调剂、发放错误的药品。 4、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被污染的药品。 5、适用过程中发生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召回管理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医 务处处长和药学部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详见附件1)。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和指挥我院可能出现的药品召回以及其引起的药品不良事件应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药品召回工作组和诊疗救治工作组 各工作组职责: 1、药品召回工作组:由药学部主任任组长,药学部为药品召回具体落实部门,负责开展药品召回工作,收集和详细登记召回药品信息,保管好召回药品,配合药监部门做好召回、销毁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主管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报

2、诊疗工作组:由医务处处长任组长,医务处为院内总体协调部门,并且负责部署开展患者体检和健康咨询、救治应对工作。督查办在必要时负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三)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药学部主任 兼任办公室主任,药学部和医务处设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总体原则 务必做到尊重患者意愿,流程快捷方便,服务周到热情,解释耐心细致,信息详细准确,处理积极稳妥,确保和谐稳定。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体系 1、药学部负责医院药品召回具体管理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评估体系。 2、药学部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 ,负责收集、记录药品的质量问题与药品不良反应等药品安全隐患相关动态信息。发现问题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启动药品召回工作。 3、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1)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2)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3)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5)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6)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7)其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5)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3、医院药品召回处理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械科立即电话通知药房、库房及各病区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封存。 (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临床药学组联系并在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表》,临床药学组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4)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药房)。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5)药械科负责组织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根据不同情况上报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必要时向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请示,按规定程序处理药品。 (6)药械科及相关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4、药品召回的管理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培训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培训 部门: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 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应(),二级召回在(),三级召回在(),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A.1日内 B.2日内 C.3日内 D.5日内 E.7日内 2,《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一级召回应(),二级召回在(),三级召回在(),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72小时 B.48小时内 C.36小时内 D.24小时内 E.12小时内 3,《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应当一级召回应每(),二级召回应每(),三级召回应每(),每几日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 A.7日 B.5日 C.3日 D.2日 E.每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依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 A.应当予以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调查 B.应当按建立和完善药品召回制度,收集药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 C.应当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D.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系统 E.应当收集、记录药品的质量问题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药品管理部门报告2,依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召回包括() A.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B.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C.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