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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屯垦戍边史

新疆兵团屯垦戍边的历史

一、新疆屯垦简史

新疆屯垦戍边事业源远流长,远从西汉屯田戍边开始,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代2000余年,相袭至今。早在汉代张骞“凿空”(《史记.大宛列传》)西域后,汉武帝元封6年(公元前105年),汉朝细君公主远嫁乌孙王猎骄靡时,在乌孙国的胘靁(今伊犁河谷)即开始了屯田,史称赤谷屯田,这是西汉在西域最早的屯田点。

1.公元前101年至公元25年新疆屯垦

公元前101年,汉驻军屯田于轮台、渠犁(今轮台和库尔勒)两地,并置使者校尉管理屯田事务。公元前68年—公元前62年,西汉相继派兵车师交河,设置戊己校尉专司屯田。公元前60年,汉任命郑吉为西域都护,立都护府乌垒城(今轮台县境),总领天山南北两道,从此西域正式划入祖国版图。当时,屯田遍及西域各地。轮台、渠犁、焉耆、龟兹(库车)、车师前(吐鲁番西)、楼兰(今罗布泊周围)、伊循(今若羌县东米兰)、姑墨(阿克苏)、赤谷(乌孙国都,今伊塞克湖东南)等地都是重要屯田区。西汉时期屯田近70年中逐渐形成都护、戍已校尉、曲侯和屯长四级管理体制,直属中央大司农管理,新疆屯田士卒达2万余人。公元9年,王莽篡国建立新朝后,实行民族歧视政策,西域大乱,屯垦事业中断。公元25年,刘秀建立东汉,再通西域,沿袭西汉成例,继续设置西域都护及戍已校尉管理西域,屯田区扩大到伊吾庐(今哈密)、金满城(今吉木萨尔县)、柳中城(今鄯善县鲁克沁一带)、高昌壁、疏勒(今喀什疏勒县)等地。

2.魏晋南北朝

在此后魏晋南北朝的将近400年内,中原政治势力,此消彼长,对西域的管理虽相对削弱,但派遣官吏,推行中央政令从未中断。隋代,隋炀帝即位后积极经营西域,于公元610年在西域设伊吾郡,在伊吾大兴屯田。唐朝在西域的屯田始于630年,到791年吐蕃攻占西域时停止,历经161年,以军屯为主,有军就有屯,在11个屯田区

中,有7个是西域战略要地,主要分布于伊州(今哈密地区)、西州(吐鲁番地区)、乌垒(今轮台县策大雅乡)、于阗(今和田附近)、庭州(吉木萨尔县一带)、轮台(唐轮台、乌鲁木齐南部乌拉泊古城)等地。东起巴里坤,西至楚河畔,南到昆仑山,北至准噶尔,屯田遍及天山南北。唐代设置支度营田使专管西域屯田,西域屯田出现繁荣局面。

3.元、明、清时期

唐朝衰弱之后,以至五代、两宋时期西域屯田相继衰微结束。元代西域屯田长达20年,军屯与民屯并举,后因撤出军队,屯田遭到破坏,以至明代逐渐废驰。主要分布于哈密力(哈密西北)、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县北护堡子),腾竭儿(今阜康)、亦里黑(今伊宁)、曲先(库车)、可失哈尔(今喀什)、斡端(和田)等地。有屯军2万余人,屯民3.7万余户,屯田6.6万余公顷。

清康熙55年(公元1716年),清政府派苏德尔募兵到哈密、巴里坤和木垒等地屯田。1725年,清军在阿尔泰举办屯田。屯田范围遍及南北疆。清代屯田共经历195年,屯田主要分布在东疆地区巴里坤、哈密和吐鲁番3地;北疆地区木垒、奇台、吉木萨、阜康、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晶河(今精河)、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和阿尔泰等13地;南疆地区喀喇沙尔(今焉耆)、新平(今尉犁)、卡克里克(今若羌)、库车、阿克苏、乌什、巴尔楚克(今巴楚)、喀什噶尔、叶尔羌以及和田等10地。

公元1840年以前,清代前期在新疆共有屯丁12.67万人,屯田20万公顷。1840—1850年,布彦泰、隆迎阿任伊犁将军,新疆屯垦掀起第二次高潮,先后垦荒地83万公顷。1864年后新疆爆发战乱,浩罕国阿古柏和沙俄乘机侵占新疆大部分地区,屯垦事业遭到毁灭性破坏。公元1878年,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1884年建立新疆省后,左宗棠、刘锦棠大力倡导民屯,新疆屯垦事业出现第三次高潮。1905年,全疆新垦荒地64万公顷,至1911年辛亥革命时耕地增至70.3万余公顷。屯垦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新疆经济的复苏和文化的发展,巩固了祖国统一。

4.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1912年—1928年,杨增新统治新疆,发展民屯,使新疆耕地由70.3万公顷很快增加到80.1万公顷,基本解决了全疆军民衣食问题。1928—1933年,金树仁统治新疆,屯垦遭到极大破坏。1933—1944年,盛世才统治新疆,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大力支持下,执行两个3年计划,建立屯垦委员会,第一次创办机械化农场,兴建水利工程,使耕地有了较大的增长,粮食增加到58.65万吨。1944年9月至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期屯垦事业再次衰落,北疆屯垦全遭破坏,南疆屯垦陷入瘫痪。

二、兵团的产生及发展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由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1954年10月7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第二军和第六军的大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的全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的大部组编而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前身是湘赣苏区工农红军第六军团,参加了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改编为八路军一二零师三五九旅。1944年10月组成八路军南下支队,南下北返,中原突围,于1946年秋返回延安,与独立四旅组成第二纵队(后独立六旅归二纵队建制),次年3月西渡黄河。1949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6月,归一野一兵团建制,出色地完成了自卫反击、解放大西北、进军新疆和西藏阿里的光荣任务。

1946年11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纵队,后改称第六军,由新四旅和教导旅组成。新四旅前身是1927年黄(安)麻(城)起义组建的光山独立团发展的红三十一军九十一师,后与一方面军的三十九团合编为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七七一团,参加过"百团大战"。教导旅的前身是中央苏区红军的一部,参加了创建和保卫中央苏区诸战役和长征,还有一部分是陕北红军和红二十五军,后编入八路军一一五师,参加了平型关战役和开辟根据地的斗争。后一二九师七七一团等3个团赴延安组成新四旅,晋察冀、冀鲁豫的劲旅到边区,组成教导旅。

第六军先后参加了保卫延安等重大战役,解放西安,攻克兰州。1949年11月由二兵团转隶一兵团建制,由王震司令员、徐立清政治委员率领进军新疆。

新疆和平解放后,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和毛泽东主席的命令,国民党新疆警备总司令部起义部队于1949年12月7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新疆三区革命民族军于1949年12月20日正式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一兵团从二、六军中抽调大批优秀政工干部到二十二兵团和五军的军、师、团中,建立起各级党委会和政治工作机构及制度,加强了二十二兵团和五军党的工作和部队建设。

1944年10月,毛泽东、朱德由王震陪同检阅三五九旅部队

1937年红一师师团干部在陕甘宁边区合影前排右二为罗元发(后六军军长),前

排左三为袁学凯

1949年9月25、26日,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部和省政府分别通电和平起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4年10月7日,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大部、六军一部、五军

大部、二十二兵团全体集体转业,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尔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进驻新疆各地区,新疆的屯垦事业揭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

(二)兵团屯垦事业序曲

解放前,新疆经济十分落后,百业凋零,物资奇缺。1949年全疆工农业总产值仅7.2亿元(以1980年不变价计),其中工业产值仅占0.5%。广大农村异常贫困,平均每3户农民仅有1头耕畜,9户农民1辆木轮车,2户农民1把砍土曼。1949年全疆粮食总产8.48亿千克,人均占有195.7千克,各族农民除去地租、口粮和种子外,已所剩无几,就地解决近20万军队粮响绝无可能,当时,新疆军区每月派飞机去北京运一趟银元,购粮以供军用。鉴于此,毛泽东高瞻远瞩,认真分析新疆形势,借鉴历代屯田戍边经验,为了西陲边疆长治久安,决心在新疆大兴屯垦戍边事业。

1949年12月25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195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决心在全军立即开展大生产运动,从根本上解决部队粮饷问题。要求当年“开荒种地4万公顷”。遵照命令,全军指战员投入开荒生产,当年开荒播种5.58万公顷,收获粮食3292.2万千克,棉花37.85万千克,油料186万千克,瓜菜2254.5万千克,饲养了各类牲畜18万头(只),全军粮食自给7个月,食油、蔬菜全部自给,不仅改善了部队生活,而且极大地减轻了新疆各族人民负担,使部队在新疆站稳了脚跟。

1.新疆军区发布大生产命令

1950年1月21日新疆军区发布命令:(一)全体军人一律参加劳动生产,即使因机关业务关系,不能全部参加劳动生产,亦得自己动手参加本单位种菜,不得有任何军人站在劳动生产建设战线之外。(二)全新疆部队19.3万人,除担任祖国边防警卫和城市卫戍勤务者、辎重汽车兵团、挽马、骆驼、运输等部队,军工部工厂职工外,必须发动11万人到开垦种地的农业生产战线上去。(三)除由苏联购买双挽犁1.5万个,坎土曼5万把、铁钯5000个外,其余农具,均由各部自行准备。(四)棉种由苏联购买10万千克,粮食种子则由食粮中开支,准予实报实销。(五)王震同志在财经委员会上根据上述生产建设

计划的命令的报告,予以批准,随同命令同时公布,我们在春耕夏耘秋收时期分赴各地检查,各部业已学习过毛主席去年12月5日文告,希望各部订出自己的生产计划,互相帮助,开展生产竞赛运动。

二军战士们意气风发地奔赴生产工地

二军六师谢高忠(前拄棍者)等干部踏勘焉耆包头湖荒地

50年代初,王震(左2)、陶峙岳(右3)、陶晋初(右2)、李铨(右1)共同研

究石河子垦区规划划

50年代十七团战士勘测开发国营农场的土地

王震(右2)、赛福鼎率领指战员在誓师大会上宣誓决心为支援抗美

援朝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2.节衣缩食奠定新疆现代工业基础

1951年部队播种面积增加,收获粮食比上年增长35.4%;1952年播种面积扩大到10.8l万公顷,比1950年增加近1倍。与此同时,王震代司令员号召全军将士节省部分军费投入新疆工业建设,并动员全军指战员节衣缩食每年(2套)军衣节约 l套,2件衬衣节约1件,一年发1套棉衣改2年发1套,鞋、袜自备,帽子去掉帽檐,衬衣去掉翻领,军衣口袋由4个减为2个,并从粮食、菜金、马饲料、杂支、办公费用等挤出一部分资金支援工业建设。

从1950--1951年底,参加集资指战员达90%以上,资金数额占两年工业建设总投资的80%。1951年先后兴建的项目有:六道湾露天煤矿、乌拉泊水电站、新疆水泥厂、七一棉纺厂、八一钢铁厂、十月汽车修配厂(现十月拖拉机厂)、新疆机械厂、八一面粉厂、木工厂等10多个工矿企业。同期,生产部队为解决农副产品加工和建筑工程的需要,各师、团先后建成了小型发电、碾米、磨面、榨油、轧花、修造、皮革、被服、锯木、砖瓦、陶瓷、印刷等各类作坊76个,初步奠定了新疆工业发展的基础。

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二次党代会精神及1952年10月23日,根据党中央《关于整顿新疆财经工作的指示》。生产部队进行调整和收缩,将开垦的3.67万公顷耕地无偿赠给各族群众,并把节衣缩食兴办的一批骨干工业(包括人员、设备)全部无偿移交地方。计有:七一棉纺厂、苇湖梁火力发电厂、八一钢铁厂、十月汽车修配厂、六道湾露天煤矿、八一面粉厂、乌拉泊水电站、肠衣厂、陶瓷厂、被服厂、毛巾厂、水磨沟发电厂、肥皂厂、水泥厂等19个工业企业和618辆汽车以及市镇军人合作社(含商品2000万元),随厂干部、战士达10797人。

1954年开发六道湾露天煤矿,运输部队各族战士干劲冲天,两人抬6

抬把煤,创运煤最高纪录

1952年10月,新疆第一个汽车修配厂十月汽车修配厂竣工典礼现场

王震(中)、赛福鼎(左1)、陈实(右 1)及苏联专家为十月汽车修配厂

开工剪彩

1951年,进疆部队着手建设新疆第一个8000锭的纺织厂——七一棉

纺厂于 1952年7月1日投入生产

进疆部队建设的新疆七一棉纺织厂外景

3.新疆部队整编成立生产部队

1952年2月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发布部队整编命令。1953年5月新疆军区根据中央军委和西北军区命令,将驻新疆部队分别整编为

国防军和生产军。二、六、五军大部和二十二兵团全部编入生产部队,分别整编为10个农业师、1个建筑工程师、1个建筑工程处、1个运输处,共约1055万人,担负屯垦戍边任务。

编入生产部队的有:第二军第五师编为第一师,驻阿克苏;第六师编为第二师,驻焉耆;第五军第十四师编为第三师,驻伊犁;第十五师编为第四师,驻巩留;第六军第十六师编为第五师,驻哈密;第十七师编为第六师,驻五家渠;第二十二兵团第二十五师编为第七师,驻沙湾县炮台;第二十六师编为第八师,驻石河子;第二十七师编为第九师,驻焉耆;骑兵第七师编为第十师,驻绥来县小李庄;骑兵第八师编为工一师,驻石河子。

50年代十七团战士勘测开发国营农场的土地

部队就地取材,用芦苇扎成把,围成草棚居住

50年代初王震将军踏勘石河子时住过的房子

二军教导团在疏勒县搭帐篷扎营

草棚栖身自娱自乐

农四师六十四团建团初期的大礼堂

4.新疆军区八一农学院成立

1952年,新疆军区在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农学院,毛泽东亲自给学院取名“八一农学院”。当年8月1日开学,涂治任院长。从内地省(市)大专院校和新疆农业技术人员中选调了63人到校任教。学生全部从部队官兵中选送,设置农业、农经、森林、畜牧、水利5个系8个专修科,当年招收学生804名。1954年兵团成立后,学院交兵团管理,兵团副政委张仲瀚兼任院政委。1956年,兵团政治部干部部在《高等教育事业的计划》中提出了扩大八一农学院,增设本科专业。

1954—1957年兵团累计投资613万元扩建八一农学院,并将原来的3年制专科改为4年制本科。1957年11月,八一农学院交自治区,受国家农垦部和自治区双重领导。

驻疆部队于50年代初建成八一农学院。图为当时学院校门

(三)兵团的产生与发展

1954年10月7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新疆军区生产部队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下辖10个农业建设师,2个生产管理处,1个建筑工程师,1个建筑工程处及一些直属单位,总人口17.5万人,官兵10.55万人。

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新疆屯垦事业由原军垦农场开始逐渐转变为正规化国营农场,正式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企业化生产代替原军队自给性生产。截至1956年12月底,兵团指战员全部办理复员转业手续,并从1957年7月起实行工资制,取消供给制,实现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转变。

1954年起,兵团先后从山东、河南、河北、甘肃、江苏、上海、天津等地招收大批知识青年、支边青壮年以及接收大批转业复员军人参加边疆建设,至1960年末,总人口已达72.41万人,为1954年兵团成立时的4.l倍。

1955-1957年,兵团着手正规化国营农场建设,大规模地进行土地勘测规划工作,并对垦区内零星农牧民土地进行调整,从而使农场土地连片成大面积。3年共规划新农场44个,此后又用2年时间,

把已建成的36个农场进行现场审定,从而使农场正规化建设向前推进一步。

1958-1960年,全国“大跃进”的形势如火如荼,兵团迅速掀起垦荒造田大兴水利建设高潮,重点开发南疆塔里木河流域和北疆玛纳斯河流域,共垦新开荒地56.67万公顷,新建农牧团场107个。

同时,兵团工业生产也蓬勃发展,1958年新增各类企业100个,1959年新建企业132个,其中现代化企业37个。1960年工业总投资达7548万元,除续建工程外,又新建企业39个,至年底,全兵团已拥有各类工业企业343个,工业总产值达60149万元,比1957年增长2.5倍。此期兵团工农业生产发展规模是新疆农垦发展史上发展最快的3年。

1961-1962年,中央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兵团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纠正高指标,把农业放在第一位,精简机关,下放干部,撤销9所学校,对36家产品质次价高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坚决执行中央“农业第一,粮食第一”方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经过调整,从1963年起,兵团各项事业很快进入一个全面大发展时期,农牧团场基本实现机械化、水利化、园林化。1966年底兵团职工总数增到80.86万人,总人口增至148.54万人,农牧团场发展到158个,独立核算工矿企业发展到112个,耕地面积达80.86万公顷,播种面积达55.68万公顷,粮食总产72.03万吨,棉花总产2.49万吨。工农业总产值占自治区的1/3,达97669万元,粮食、棉花、甜菜也分别占自治区的21.8%、31%和99%。

“文化大革命”期间,兵团事业遭到严重破坏,生产不断下降。“文革”第二年,兵团出现历史上第一次经营亏损,数额达3849万元。此后几年亏损额越来越大,至1975年10年累计经营亏损7.94亿元,兵团经济濒临崩溃边缘。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

1975年5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农垦总局。尔后,11个地州、相继成立农垦局,管理全疆国营农场。兵团解体,1976年,自治区部分地、州,将其20多个国营农场下放到县,有的将农场拆

散下放到公社。原所属的2个汽车团、10个汽车营以及5000余辆汽车、21个拖拉机修配厂、机械厂,132个独立核算的工矿企业和原兵团、各师物资供应、商业、粮食、勘测设计、科技、建筑工程部门和所有大中专院校、垦区医院、通讯线路等全部对口移交地方。

1975—1977年,农垦总局所管理的农牧团场,除原兵团移交地方的农牧团场外,又增加20多个地方国营农场。由于多种原因,农牧场总数虽有增加,但生产水平下降,3年共亏损6.67亿多元,是新疆农垦史上亏损最严重的3年。据此,

1978年2月,国务院决定新疆农垦总局改由国务院主管部和自治区双重领导,国家建设投资和农场所需主要物资由国务院主管部直接供应,新疆农垦事业渐有起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使新疆农垦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粮食总产达到92.3万吨,比1977年增长48%;棉花总产5.25万吨,比1977年增长3倍;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4亿元,比1977年增长138、9%,每年平均递增24.3%。

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

兵团恢复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公、检、法等均由自治区领导,生产年度计划、长期规划、生产、财务、物资供应、劳动工资作为农垦部直属单位,受农垦部领导,同时列入自治区国民经济计划,成为区经济计划一部分。干部由兵团统一管理,并按中央干部管理权限审批;财政拨款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并按照中央的规定,以自治区农垦总局和各地、州农垦局为基础,组成兵团和各师机关。兵团实行兵团、师、团(场)三级管理,兵团和师设司令部、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下辖10个农业师、1个建筑工程师、3个农场管理局,以及工交局、商业局、物资局等18个师级单位。

1983年又组建成立了12个师级单位,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夕,兵团共辖30个师级单位,其中农业师10个,农场管理局3个,建筑工程师1个,其他企事业单位16个。1981年兵团恢复时拥有221万人,其中职工92.5万人;耕地面积90.7万公顷,播种面积73.61万公顷。粮食总产92.3万吨,棉花总产5.25万吨,油料总产5万吨,

甜菜总产24.76万吨。牲畜年终保留头数271.54万头。工农业总产值18.4亿元。

1983年以后,兵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速进行农垦经济体制改革,农业创办了第一个家庭农场——农七师耿千里家庭农场,推行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财务包干,自负盈亏管理办法健立了收入和效益挂钩的新分配制度。1986年,兴办各种家庭农场4.46万个,划给职工家庭宅基地3.1万公顷,户均0.13公顷,发展庭院经济。工业调整结构,实行厂长(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搬掉干部“铁椅子”,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0年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为兵团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新疆兵团屯垦戍边的三大作用

新疆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担负的历史使命就是屯垦戍边。50 多年来,兵团在履行屯垦戍边使命的实践历程中,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都对兵团的任务和作用做出过明确的要求,先后赋予兵团屯垦戍边,执行战斗队、生产队和工作队的“三个队”的任务;要求兵团在新的历史时期做新疆生产建设的模范,安定团结的模范,民族团结的模范,稳定新疆和巩固祖国边防的“四个模范”。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兵团更好的发挥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的“三大作用”,在新时期不断开创兵团屯垦戍边事业的新局面。

(一)充分发挥兵团在新疆屯垦戍边的中流砥柱作用

维护新疆稳定,巩固祖国边防,是兵团屯垦戍边职责中重要的一环。新疆作为我国西北地区的门户,是我国最靠近国际政治、宗教势力交汇中心和国际“热点”多发地区的省区。近代以来,西方敌对势力想方设法在新疆上做文章。然而长达几千公里的边境线和远离内地、交通不便,不仅使得单纯依靠军队守卫边疆成本浩大,也难以应急和周全。新疆这种特殊的区情,使得新疆需要一支亦兵亦民,熟悉本地情况,平时以生产为主,有事时能召之既来、来之能战的特殊组织,以分担一部分国防军的任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组织,是一个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发挥中流砥柱作用,主要体现“三股势力”(即

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同境内外的民族分裂分子相互勾结,相互呼应,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并由此引发局部地区社会动荡时,兵团能够通过“以民制乱”和本身具有的组织优势,起到稳定社会、稳定大局和稳定人心的作用。

1.兵团承担着重要的稳定职能

兵团特殊的组织形式,适应了巩固西北边防的需要。50多年来,兵团不论在承担支援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的任务上,还是在边境地区建立边境农场、与国防军几十年如一日地驻守在边防线上,都有效地巩固了祖国的西北边防,减轻了国家的国防负担,起到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面对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西方敌对势力危害新疆稳定的活动,不论是在20 世纪五六十年代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还是在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反渗透中,兵团总是站在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进行分裂活动无法逾越的一道屏障,有效地维护了新疆的稳定,为国家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兵团农牧团场地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前沿,时刻警惕和积极应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能够抵御各种反动思想传播,增强各族人民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信心;兵团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边防的重要力量。新疆与8 个国家接壤,有5 400 公里国境线,边防巩固是新疆稳定的重要保障。兵团作为一支准军事组织,特别是兵团边境团场的民兵常年在边防线上从事生产活动,是人民军队的特殊“耳目”。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特点,可以把发生的突发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经济和政治损失。兵团始终坚持“兵”的特点,寓兵于民,劳武结合,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的戍边任务。

1962 年“伊塔事件”发生后,遵照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兵团承担着维持治安、劝阻边民外逃,对边民外逃遗留下来的农牧业生产和基层工作实行“三代”(代耕、代牧、代管),并在沿边境地区有计划、迅速地建立了边境农场带。几十年来,兵团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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