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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及计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及计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及计算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1998年1月7日水建[1998]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费用构成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

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 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 3、计划利润 4、税金三、设备费(1)设备原价(2)运杂费(3)运输保险费(4)采购及保管费。四、临时工程费,其费用构成同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五、其它费用,由建筑管理费、生产工艺及管理单位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它费用组成。1、建设管理费(1)建设单位开办费(2)建设单位经常费(3)工程监理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5)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6)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2)生产职工培训费(3)管理用具购置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器具及生产家俱购置费(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3、科研勘测设计费(1)科学研究试验费(2)勘测设计费4、其它费用(1)技术装备补贴费(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3)定额编制管理费(4)工程质量监督费(5)施工期运行费(6)供电贴费(7)工程保险费(8)其它税费六、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七、建设期还贷利息八、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1)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2)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3)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4)防护工程费(5)库底清理费(6)其它费用(7)预备费(8)有关税费(9)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第三章直接工程费

一、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一)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和构成基本工资的工资性津贴,如地区津贴、施工

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2)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附加费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附加费,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人工预算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1)标准工资=(132-166元/月)×12月÷244天

(2)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244天

(3)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元/月×12月÷244天

(5)施工津贴=(3.5-5.3元/天)×365天×95%÷244天;(5)夜班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 ÷2×20%;(6)节日加班津贴=标准工资(元/工日) ×3×7天÷244天×35%;(7)职工福利基金=[(1)+(2)…+(6)] ×14%;(8)工会经费=[(1)+(2)…+(6)] ×2%;(9)[(1)+(2)…+(6)] ×30%;(10)待业保险基金=[(1)+(2)…+(6)] ×1%;(11)劳动保护费=标准工资×12%;

(1)-(11)项之和即为人工预算单价。

七类至十一类工资区的标准工资乘以表1中的地区系数。

在十一类工资区基础上增加地区生活补贴系数或费用,需按国家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种补贴不得计入工程单价,应进入工程成本的,可列入相应部分的最后一项。

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其标准工资及施工津贴宜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易程度等合理选用。

表1与六类工资区对应的各类工资区地区系数表

┌────────────────┬─────────────────┐

│工资区类别│地区系数│

├────────────────┼─────────────────┤

│七类工资区│1.0261 │

├────────────────┼─────────────────┤

│八类工资区│1.0522 │

├────────────────┼─────────────────┤

│九类工资区│1.0783 │

├────────────────┼─────────────────┤

│十类工资区│1.1043 │

├────────────────┼─────────────────┤

│十一类工资区│1.1304 │

└────────────────┴─────────────────┘

表1 与六类工资区对应的各类工资区地区系数表

工资区类别地区系数

七类工资区 1.0261

八类工资区 1.0522

九类工资区 1.0783

十类工资区 1.1043

十一类工资区 1.1304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1)材料费内容

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

(2)材料预算价格

①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五项。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率为4。0%。

②其它材料预算价格可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地方政府颁发的工业基础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③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超过60元/立方米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

3.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机械磨损、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1)机械使用范围,包括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经常性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保管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2)机械使用费,按台班计算。现年执行1991年由水利部能源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将其第一类费用的小计乘以1。35-1。60调整系数。

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选取。

(二)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它。1.冬雨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西南、中南、华东 0.5-1.0%

华北 1.0-2.5%

西北东北 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中,按规定不计冬委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委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华北地区的内蒙古等较严寒地区可取大值,其它地区取中值和小值;西北东北区中的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它地区可取中值或小值.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按直接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0.5%,安装工程为0.7%.

一班制作业的工程,不计算此项费用.

地下工程照明费已列入定额内;照明线路工程费用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施工辅助企业系统、加工石、车间的照明,列入相应的产品成本中,均不包括在本项费用之内。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拨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其中高海拨地区的高程增加费,按规

定直接进入定额;其它特殊增加费(如酷热、风沙),应按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标准计算;地方没有规定的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4.其它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其中: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用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以及支付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在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以及其它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上述其它费用,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1.0%,安装工程为1.5%.

(三)现场经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和现场管理费.

1.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以及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如:供风、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及通讯支线,土石料场,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小型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及其它小型临时设施,施工过程中对污水排放、爆破粉尘及噪音的处理,开挖面植被恢复等环境保护措施。

2. 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办公用和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作人员就医路费,职工上下班交通及工地交通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以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洞内、水下、水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7)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3、场经费标准

现场经费费率标准见表2。

表2现场经费费率表

┌──┬───────────┬────┬──────────────────┐

│序号│工程类别│计算│现场经费费率%│

│││基础├──────┬─────┬─────┤

││││合计│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

├──┼───────────┼────┼──────┼─────┼─────┤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

││和大型引水工程│││││

├──┼───────────┼────┼──────┼─────┼─────┤

│1│土石方工程│直接费│7.0~10.0 │2.0~4.0│5.0~6.0│

├──┼───────────┼────┼──────┼─────┼─────┤

│2│混凝土工程│直接费│8.0~11.0 │4.0~6.0│4.0~5.0│

├──┼───────────┼────┼──────┼─────┼─────┤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

│1│土方工程│直接费│5.0~6.0 │2.0~3.0│3.0 │

├──┼───────────┼────┼──────┼─────┼─────┤

│2│石方工程│直接费│7.0~8.0 │2.0~3.0│5.0 │

├──┼───────────┼────┼──────┼─────┼─────┤

│3│混凝土及其它│直接费│7.0~8.0 │3.0~4.0│4.0 │

├──┼───────────┼────┼──────┼─────┼─────┤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费│8.0~9.0 │3.0~4.0│5.0 │

├──┼───────────┼────┼──────┼─────┼─────┤

│四│疏浚工程│直接费│6.0~7.0 │2.0~3.0│4.0 │

├──┼───────────┼────┼──────┼─────┼─────┤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50 │20 │30 │

├──┼───────────┼────┼──────┼─────┼─────┤

│六│其它工程│直接费│7.0~8.0 │2.0~3.0│5.0 │

└──┴───────────┴────┴──────┴─────┴─────┘

4、工程类别范围划分

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开挖、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

(2)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及预制各种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锚筋、锚喷、伸缩缝、止水、防水层、温控措施等。

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工程等。

(2)石方工程:包括石方开挖、石方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

表2 现场经费费率表

序号工程类别计算基础现场经费费率%

合计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 土石工程直接费 7.0-10.0 2.0-4.0 5.0-6.0

2 混凝土工程直接费 8.0-11.0 4.0-6.0 4.0-5.0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1 土方工程直接费 5.0-6.0 2.0-3.0 3.0

2 石方工程直接费 7.0-8.0 2.0-3.0 5.0

3 混凝土及其它直接费 7.0-8.0 3.0-4.0 4.0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费 8.0-9.0 3.0-4.0 5.0

四疏浚工程直接费 6.0-7.0 2.0-3.0 4.0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 50 20 30

六其它工程直接费 7.0-8.0 2.0-3.0 5.0

(3)混凝土及其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各种混凝土、钢筋制安工程等。

钻孔灌浆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防渗墙工程等。

疏浚工程:指用挖泥船、水力冲挖机等机械疏浚江河、湖泊的工程。

其它工程:指除上述工程以外的工程。

5.现场经费费率的选取:在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中,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局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施工场地条件等合理选取。

第四章间接费

一、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它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等。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烧(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8.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9.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临时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

表3 间接费费率表

表3间接费费率表

┌──┬────────────┬───────┬─────────┐

│序号│工程类型│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

├──┼────────────┼───────┼─────────┤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

││和大型引水工程│││

├──┼────────────┼───────┼─────────┤

│ 1│土石方工程│直接工程费│8.0~10.0 │

├──┼────────────┼───────┼─────────┤

│ 2│混凝土工程│直接工程费│5.0~6.0 │

├──┼────────────┼───────┼─────────┤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

├──┼────────────┼───────┼─────────┤

│ 1│土方工程│直接工程费│4.0 │

├──┼────────────┼───────┼─────────┤

│ 2│石方工程│直接工程费│7.0 │

├──┼────────────┼───────┼─────────┤

│ 3│混凝土及其它│直接工程费│5.0 │

├──┼────────────┼───────┼─────────┤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工程费│8.0 │

├──┼────────────┼───────┼─────────┤

│四│疏浚工程│直接工程费│8.0 │

├──┼────────────┼───────┼─────────┤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80 │

├──┼────────────┼───────┼─────────┤

│六│其它工程│直接工程费│8.0 │

└──┴────────────┴───────┴─────────┘

序号工程类型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

一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

1 土石工程直接工程费 8.0-10.0

2 混凝土工程直接工程费 5.0-6.0

二河道治理及大型灌溉工程直接工程费

1 土方工程直接工程费 4.0

2 石方工程直接工程费 7.0

3 混凝土及其它直接工程费 5.0

三钻孔灌浆工程直接工程费 8.0

四疏浚工程直接工程费 8.0

五机电、金结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 80

六其它工程直接工程费 8.0

注:工程类别范围划分同现场经费的工程类别范围划分。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三)其它费用,是指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二、直接费标准

间接费费率标准见表3

三、间接费费率的选取

在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和大型引水工程中,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合理选取。

第五章计算利润、税金

一、计算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利润率不分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均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二、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上述税费、应分别根据国务院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征用范围和税率计算。

为计算简便,在编制概(估)算投资时,可按下列公式和费率计算: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费率

式中费率标准为: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 3.41%

建设项目在县城镇的: 3.35%

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的:3.22%

第六章设备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一、设备原价

1.国产设备,以出厂价为原价,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2.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及港口费等各项费用之和为原价。到岸价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计算,税金和手续费等按规定计算。

3.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一般不可能与厂家签定价格合同,设计单位可按向厂家索取的报价资料和当年的价格水平,经认真分析论证后,确定设备价格。

二、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杂费。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其它设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4

表4运杂费率表

┌─────────┬───────────┬───────────┬─────┐

│设备分类│铁路│公路│公路直达│

│├─────┬─────┼─────┬─────┤基本费率│

││基本运距│每增运│基本运距│每增运││

││1000km│500km│50km │10km ││

├─────────┼─────┼─────┼─────┼─────┼─────┤

│水轮发电机组│2.21 │ 0.40 │1.06 │0.10 │1.01 │

├─────────┼─────┼─────┼─────┼─────┼─────┤

│主阀、桥机│2.99 │ 0.70 │1.85 │0.18 │1.33 │

├─────────┼─────┼─────┼─────┼─────┼─────┤

│主变压器││││││

│≥120000KVA│3.50 │ 0.56 │2.80 │0.25 │1.20 │

│<120000KVA │2.97 │ 0.56 │0.92 │0.10 │1.20 │

└─────────┴─────┴─────┴─────┴─────┴─────┘

设备分类铁路公路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基本运距1000 km 每增运500 km 基本运距50km 每增运10km

水轮发电机组 2.21 0.40 1.06 0.10 1.01

主阀、桥机 2.99 0.70 1.85 0.18 1.33

主变压器≥120000KVA<120000KVA 3.502.97 0.560.56 2.800.92 0.250.10 1.201.20 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叠加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2、其它设备运杂费率

其它设备运杂费率标准见表5

表5运杂费率表

┌────┬────────────────────────┬─────┐

│类别│适用地区│费率(%)│

├────┼────────────────────────┼─────┤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 5~7 │

│Ⅰ│湖南、河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辽宁、││

││吉林、黑龙江等省、直辖市││

├────┼────────────────────────┼─────┤

│Ⅱ│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福建、海南、宁夏、│7~9 │

││内蒙、青海等省、自治区││

└────┴────────────────────────┴─────┘

类别适用地区费率(%)

Ⅰ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直辖市 5—7

Ⅱ 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福建、海南、宁夏、内蒙、青海等省、自治区 7—9 工程地点距铁路线近者费率取小值,远者取大值。新疆、西藏地区的费率在表5中未包括,可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上述运杂费率,适用于计算国产设备运杂费。国产设备运杂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即为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三、运输保险费

国产设备的运输保险费可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进口设备的运输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

四、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采购及保管费,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

第七章其它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监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和联合试动转费共六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指新组建的建设单位,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等,以及其它用于开办工作的费用。

开办费费用标准见表6

表6开办费费用标准表(1997年)

┌──────┬────┬────┬────┬─────┬─────┐

│建设单位人数│20人以下│21~40人│41~70人│71~140人│141人以上│

├──────┼────┼────┼────┼─────┼─────┤

│开办费(万元)│80~100 │100~150│150~210│210~300 │300~500 │

└──────┴────┴────┴────┴─────┴─────┘

建设单位人数 20人以下 21-40人 41-70人 71-140人 141人以上

开办费(万元) 80-100 100-150 150-210 210-300 300-500

注:河道工程按总工程计算,不能分段。

若编制年份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开办费=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2.建设单位经常费

表7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定员表

┌─────────────────────────┬────────┐

│工程类别及规模│定员人数│

├───────┬─────────────────┼────────┤

│特大型工程│如小浪底,南水北调│200以上│

├───────┼────┬────────────┼────────┤

│综合利用的│大Ⅰ型│总库容>10亿立方米│100~200 │

│├────┼────────────┼────────┤

│水利枢纽工程│大Ⅱ型│总库容1~10亿立方米│50~100 │

├───────┼────┴────────────┼────────┤

││线路总长>300km │120~200 │

│├─────────────────┼────────┤

│大型引水工程│线路总长100~300km │80~120 │

│├─────────────────┼────────┤

││线路,总长≤100km│40~80 │

├───────┼─────────────────┼────────┤

│大型灌溉或│灌溉或排涝面积>150万亩│80~120 │

│├─────────────────┼────────┤

│排涝工程│灌溉或排涝面积50~150万亩│40~80 │

├───────┼─────────────────┼────────┤

│大江大河整治│河道或堤防长度>300km │60~80 │

│├─────────────────┼────────┤

│及堤防加固│河道或堤防长度100~300km │40~60 │

│├─────────────────┼────────┤

│工程│河道或堤防长度≤100km│20~40 │

├───────┼────┬────────────┼────────┤

│水库扩建及│大型│总库容>1亿立方米│30~50 │

│├────┼────────────┼────────┤

│加固工程│中型│总库容0.1~1亿立方米│20~30 │

├───────┼────┴────────────┼────────┤

││200~300万kw │140 │

│├─────────────────┼────────┤

│装│150~200万kw │120 │

│├─────────────────┼────────┤

│机│100~150万kw │100 │

│├─────────────────┼────────┤

│容│50~100万kw │80 │

│├─────────────────┼────────┤

│量│25~50万kw │60 │

│├─────────────────┼────────┤

││25万kw │20~40

指建设单位自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审计费、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车辆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招标业务费、施工所需的气象报汛费用、工程验收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它属管理性质的开支费用。

计算公式:

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经常费用计算期(年)

(1)建设单位定员

建设单位定员人数,取表7定员指标的50%-90%。

表7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定员表

工程类别及规模定员人数

特大型工程如小浪底、南水北调 200以上

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大Ⅰ型总库容>10亿m3 100-200

大Ⅱ型总库容>1-10亿m3 50-100

大型引水工程线路总长>300km 120-200

线路总长100-300km 80-120

线路总长≤100 km 40-80

大型灌溉或排涝工程灌溉或排涝面积>150万亩 80-120

灌溉或排涝面积50-150万亩 40-80

大江大江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或堤防长度>300km 60-80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300 km 40-60

河道或堤防长度≤100 km 20-40

水库扩建及加固工程大型总库容>1亿m3 30-50

中型总库容0。1-1亿m3 20-30

装机容量 200-300万kw 140

150-200万kw 120

100-150万kw 100

50-100万kw 80

25-50万kw 60

25万kw 20-40

注:1.防洪枢纽工程定员同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该表的定员人数。

(2)费用指标

按表8所列的费用项目,根据该工程所在地区和编制年的工资标准,工资性津贴标准以及费用标准,调整编制该工程的人年费用的指标,作为计算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的依据。

其它其它费用,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工程可取上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表8 六类(北京)地区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用指标表(1997年)

序号项目计算公式金额(元/人年)(下限/上限)

1 标准工资 2751/2874

工人(132-166)×12月×30% 475/598

干部 271元×12月×70% 2276

2 施工津贴(3.5-5.3)元×365天×90% 1150/1741

3 夜班津贴 2.5元×244天×20% 122

4 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 30元/月×12月 360

5 粮贴北京地区无

6 地区津贴北京地区无

7 职工福利基金 1-6项之和×14% 614/714

8 工会经费 1-6项之和×2% 88/102

9 劳动保险基金 1-6项之和×25% 1315/1529

10 待业保险基金 1-6项之和×1% 44/51

11 劳动保护经费标准工资×12% 330/345

小计 6555/7071

其它费用 1-11项之和×170%-200% 11144/12021

合计 17699/19092

(3)经常费用计算期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总进度,建设单位人员从工程筹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加三至六个月止,为经常费用计算期。其中:大型水利枢纽,大型引水工程,灌溉或排涝大于150厄亩工程等的筹建期1-2年,其它工程0.5-1年。

3.工程监理费

监理单位定员人数,取表7定员指标的30%-50%。其费用指标,六类(北京)地区,1997年价格水平为:53000-57000元/人年。对于不同的地区,可按表1工资区地区系数进行调整,若编制年份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费用指标=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监理费用计算期:从临时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计算公式:

工程监理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监理费用计算期

对于大I型水利枢纽工程和大型引水工程,也可按建安工程量的0.6%-1.3%计算工程监理费。

3. 项目建设管理费

指在该工程筹建及建设过程中用于筹措资金、咨询、招投标协调工作、视察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会议、差旅以及保卫、消防等费用。

费用指标:按建设单位开办费、经常费及工程监理费之和的15%计取。

5.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指设计确定的建设及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永久征地及临时占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迁建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树木等补偿费,以及建筑物迁建和居民迁移费等。根据设计提出的实物量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收政策暂行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算此项费用。

6.联合试运转费

指水利水电工程的发电机组、水泵等安装完毕,在竣工验收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

费用主要内容:联合试动转期间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材料及机械使用费,工具用具购置费,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等。

费用指标见表9

表9 联合试动转费用指标表(1997年)

水电站工程单机容量(万千瓦)≤1 ≤2 ≤3 ≤4 ≤5 ≤6 ≤10 ≤20 ≤30 ≤40 >40

费用(万元/台) 1.5 2.0 2.5 3.0 3.5 4.0 5.0 7.0 10.0 15.0 20.0

泵站工程电力泵站每千瓦10-15元

机械泵站每千瓦20-25元

若编制年超过1997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联合试运转费=1997年费用标准×(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二、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单位的费用。

内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六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指生产、管理单位在工程完工之前,有一部分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前进场进行生产筹备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费用内容:包括提前进场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消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以及其它属于筹建任务应开支的费用。

计算公式:

提前进场费=费用指标(元/人年)×定员人数×提前进场人员比例(%)×筹建期(年)(1)费用指标的计算方法,同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用指标表。其它费用按1-11项之和乘以110%-150%计算。

(2)定员人数:根据国家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或《水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计算。

(3)提前进场人员比例:10%-12%,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上限。

(4)筹建期

① 水利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全部完工止。②水电站工程:从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到工程开始发挥效益(第一台机组发电)之日止。

2.生产职工培训费

指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生产及管理单位为保证生产、管理工作能顺序进行,需对工人、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姓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差旅交通费、实习费等,以及其它属于职工培训应开支的费用。培训人数按部颁定员标准人数的50%-70%计算。

全期培训费,六类(北京)地区1997年价格为20000元/人。若工程所在地区和编制年限变化时,费用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

培训费=20000元/人×(1+物价指数)N×定员人数×(50%-70%)×地区系数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3.管理用具购置费

指为保证新建项目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公办和生活用具等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医务室、托儿所、招待所、理发室、浴室等的家具用具。

费用指标:按1997年价格,每人1000元计算。

计算公式:

管理用具购置费=1000元/人×定员人数×(1+物价指数)N

式中: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4、备品备件购置费

指工程在投产以后的运行初期,由于易损件损耗和可能发生事故,而必须准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配备的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4%-0.6%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注:(1)设备费应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运杂费等全部设备费。

(2)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入一台的设备费。

5.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指按设计规定,为保证初期生产正常运行所必须购置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仪表、生产家具等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已包括的专用工具。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08-0.2%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他工程取中、上限。

6.管理单位运行启动费

指工程竣工移交生产部门时,为保证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持简单再生产而预留的生产启动资金。凡没有发电、供水、灌溉效益的工程可计此项费用。

计算公式:

运行启动费=10000元/人年×管理定员人数×2年

三、科研勘测设计费

包括科学研究试验费、规划统筹费和勘测设计费。

1.科学研究试验费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科学研究试验费按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其中:

河道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0.2%

枢纽及引水工程 0.5%

2.规划统筹费,按勘测设计费的10%计算.

3.勘测设计费

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级(含招标设计)发生的勘测费、设计费和为勘测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费用。勘测设计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按各设计阶段编制规程执行。勘测、设计及科研试验费用,暂按能源部、水利部(1991)能源水规第57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收费定额》执行。考虑物价上涨和勘测设计收费范围等因素,应将其调整为编制年的价格水平,如编制年份为1997年,应在[1991]573号文计算的勘测设计费基础上乘以(1+物价指数)7进行调整。1997年以后按乘以(1+物价指数)7+N进行调整。凡扩建、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采用费率计算勘测设计费的,不按此办法进行调整。

注:N=编制年份-1997

物价指数同计算价差预备费的年物价指数。

主体工程范围以外的对外交通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等专项工程,其勘测设计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工程项目投资内。

四、其它费用

1、技术装备补贴费由于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工期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为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原技术装备费标准,而需补贴给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的技术装备费用。技术装备补贴费,按建安工程量的2.5%-6.0%计列.规模大、工期长、施工难度高的工程取大值,其它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2、施工企业基地建设补贴费指为稳定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保证必要的生活条件,从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补贴水利水电专业施工队伍基地建设的专项补贴经费。基地建设补贴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0%-2.5%计列,使用时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

3、定额编制管理费指为定额的编制、管理、发行等所需的经费。定额编制管理费,按建安工程量的0.15%计算。

4、工程质量监督费指为保证工程质量而进行的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等费用。按建安工程量的0.15%-0.25%计算。大I型工程取下限,其它工程取中、上限。

5、施工期运行费指综合利用的大I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在工程建设期间为进行水情、水文、泥沙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6、供电贴费指工程施工用电,按规定应缴纳给供电部门的费用。按国家计委计投资(1993)116号《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规定执行。

7、工程保险费指工程建设期间,为使工程能在遭受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得到经济补偿,而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如需对工程进行保险,保险费用可按我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商定的费率进行计算。即按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的4.5?-5.0?计算。

8、其它税费

第八章临时工程费交通工具购置费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

一、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程具等全部仓库建筑工程: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所需办公室、宿舍、招待所和其它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

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项目内的风、水、电通讯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等生产用房。

(一)施工仓库

建筑面积和建筑标准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的相应水平确定。(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1.施工单位及设计代表用房

(1)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治理和大型灌溉工程除外),按下列公式计算。

I=(A×U×P)÷(N×L)K1×K2×K3

式中:I——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

A——建安工作量,按工程概(估)算建功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乘以(1+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指标)计算;

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2-16平方米/人标准计算(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取大值)其它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P——单位造价指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该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元/平方米)计算;

N——施工年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

L——全员劳动生产率,一般为20000-40000元/人年;

K1——施工高峰人数高速系数,取1.10;

K2——室外工程系数,取1.10-1.15,地形条件较差的可取大值;

K3——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采用表10的调整系数.

表10 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

工期调整系数

2年以内 0.25

2-3年 0.40

3-5年 0.55

5-8年 0.70

8-11年 0.80

(2)河道治理工程、灌溉工程、疏浚工程,接第一至第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合理工期≤3年:2.0%

> 3年:1.5%

2.建设单位用房

按定员人数,平均每人30-50平方米计算,大I型取上限,其它工程取中、下限。

二、场外供电工程,按35KV及以上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单独列项计算。

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

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房屋建筑、35KV及以上等级的场外供电线路、对外通信、缆机平台及施工排水(指大型河道治理)七项工程以外的大型临时工程。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混凝土制冷系统、施工供水工程(泵房及干管)、防汛、防冰、大型机械安拆及临时支护、隧洞钢支撑等。其它大型临时工程投资,按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包括其它大型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各类工程的百分率规定如下:

1.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大型引水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3.0%-4.0%.

2.河道治理工程不单独计列此项费用.

四、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工程竣工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管理所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和船只的购置费用。

计算方法:按表11所列设备数量和国产设备出厂价格加车船附加费、运杂费计算。

五、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概(估)算第一至第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百分率计算。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为10%‘

初步设计概算为5.0%-6.0%.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表11 设备购置数量指标表

工程类别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

轿车载重汽车工具车面包车消防车救护车大客车汽船机动船

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大I型 2 3 1 3 1 1 1 2 2

大Ⅱ型 2 2 1 2 1 1 1 1 2

大型引水工程线路总长 >300km 2 12 10 10 3 3 3

100-300km 1 8 6 6 2 2 2

≤100 km 3 2 2 1 1 1

大型灌区或排涝工程灌排面积 >150万亩 1 8 6 6 2 2 2

50-150万亩 1 4 3 3 1 1 1

注: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根据需要适当配置。

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年限,不分设计阶段,以分年度的静投资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规定的物价指数6%计算。

计算公式为E=Σ317页

式中:E——价差预备费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F——在建设期间第n年的分年投资

P——年物价指数

六、建设期还贷利息

根据合理建设工期,工期概(估)算一至五部分分年投资、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之和,按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复利计算。

计算公式:318页

S=

式中:S——建设期还贷利息

N——合理建设工期

n——施工年度

m——还息年度

Fn、Fm——在建设期内的第n、m年的分年投资

bn、bm—各施工年份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建设期贷款利率

Sm——第m年的付息额度。

第九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一、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指库区(包括淹没、浸没、塌岸以及其它影响区,下同)内农村移民迁移和乡村企业、事业单位迁建等所需的补偿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征用土地费和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费、小型水利电力设施补偿费、乡村企业单位补偿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搬运费、其它补偿费。

二、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指库区内建制镇、县城、城市和区、乡政府驻地及非建制镇的居民、工商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迁建补偿费。

费用内容:包括新址征地移民和场地平整费、公用设施恢复费、市政设施恢复费、居民迁移补偿费、工商企业迁建补偿费、行政事业单位迁建补偿费等。计算时将城镇及迁建补偿费分别列项。

三、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指库内区的工矿、铁路、公路、航运、电信、广播电视,输变电、水利设施、库周交通及文物古迹保护的恢复改建补偿费等。

四、防护工程费

指对库区内不作淹没补偿和迁建的受淹对象进行防护处理所需的工程费用。

五、库底清理费

指库区内不属于补偿范围和清理和卫生防疫措施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

包括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测、监理费等。

七、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

八、有关税费指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与水库淹没处理有关的税费。上述一至八项费用,由设计单位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提出淹没处理设计专题报告,编入设计概(估)算。

九、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指由于兴建水库(含工程建筑物)对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而增加的一次性费用。

编号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合计

1 I 枢纽工程(或引水工程、灌溉工程)

2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3 ┆

4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5 ┆

6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7 ┆

8 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9 ┆

10 第五部分,其它费用

11 ┆

12 一至五部分合计(2+4+6+8+10)

13 预备费(14+15)

14 基本预备费

15 价差预备费

16 建设期还贷利息

17 静态总投资(12+14)

18 总投资(15+16+17)

19 Ⅱ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20 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

21 城镇及集镇迁建补偿费

22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23 防护工程费

24 库底清理费

25 其它费用

26 预备费(27+28)

27 基本预备费

28 价差预备费

29 有关税费

30 环境影响等补偿费

31 静态总投资(20+…25+27+29+30)

32 总投资(28+31)

33 Ⅲ 工程总投资合计

34 静态总投资(17+31)

35 总投资(18+32)

《水利工程测量》期末复习

《水利工程测量》期末复习 水利工程测量模拟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测量工作要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2.微倾式水准仪的各轴线之间应满足下列几何条件:(1)圆水准器轴应平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望远镜十字丝中丝应垂直于____________________;(3)视准轴应平行于___________________。 3.经纬仪测角的基本操作分为四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导线布设的形式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衡量距离测量的精度是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地形图上相邻等高线的平距大,则地形的坡度__________;平距小,则坡度______。 7.在地形图上量算图形面积,根据要求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施工测量中测设点的平面位置,根据地形条件和施工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选择题(按题意将正确答案的编号填写在括号内,完全选对才得分,否则不得分,每小题4分,共20分)1.相对高程是由()起算的地面点高度。 A.大地水准面B.任意水准面C.水平面D.竖直面 2.由A、B点的高程HA=100米、HB=200米,求高差hAB =( )米。 A.+100 B.-100 C.+200 D.+300 3.在水准仪测量中,注意前、后视距离相等可消除()对高差的影响。 A.整平误差 B.地球曲率和大气折光 C.圆水准器轴不平行于竖直轴 D.水准管轴不平行于视准轴 4.直线A、B的象限角RAB=南西1°30′,则其坐标方位角 AB=() A.1°30′B.178°30′C.181°30′D.358°30′ 5.用视距法测量水平距离和高差时,需要用仪器观测的数据是()。 A.尺间隔B.竖盘读数C.仪器高D.瞄准高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检验经纬仪视准轴垂直于横轴的方法是什么? 2.测设水平角的一般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 规定水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 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 4 (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电大专科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测量》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水利工程测量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水平角观测时,各测回间变换度盘位置能够减少( )的影响。 A.照准误差 B.度盘刻划不均匀 C.照准部偏心差 D.目标偏心差 2.高斯投影是保持( )不变的投影。 A.角度 B.面积 C.长度 D.形状 3.在进行经纬仪安置时,对中误差属于( )。 A.系统误差 B.偶然误差 C绝对误差 D.相对误差 4.设M点的高程为200. OOm,MN的水平距离为50. OOm,M—N的坡度为十3%,则N 点的高程为( )。 A.200.Om B.201. 5m C.202. 5m D.206.Om 5.M点的高斯平面直角坐标XM=3 276 000m,YM=19 643 800m,该点所在六度投影带的带号为( )。 A.3 B.18 C.19 D.32 6.地面两点间的高差与高程基准面的选择( )。 A.无关 B.有关 C.关系不大 D.关系很大 7.使用某台DJ6型光学经纬仪观测P点的竖直角,盘左读数为88。47'36”,盘右读数为271。12'36”,则该台经纬仪的竖盘指标差为( )。 A.+06" B.-06" C.+12" D.-12" 8.DS3型微倾式水准仪的微倾螺旋之作用是( )。 A.使物像清晰 B.使望远镜视准轴水平 e.使圆水器居中 D.使竖轴铅垂 9.在水平角观测中,设方向值读数中误差M读一±6.O”,则任意两方向夹角的中误差M*为( )。 A.+8.O” B.+12.O” C.土12.O” D.±8.5” 10.罗盘仪可用于测定直线的( )。 A.真方位角 B.坐标方位角 C.磁方位角 D.象限角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何谓水平角? 2.何谓偶然误差? 3.何谓比例尺和比例尺精度? 4.测设的基本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三、计算题(共50分) 1.如图1所示,在O点安置经纬仪对A、B两方向采用测回法进行水平角观测,一测回的观测数据均注于图中,请将观测数据填入表1中,并完成各项计算。(10分)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水利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通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进一步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村水电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通过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有效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标准,建立机制 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水利部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水利施工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的制定工作,完成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修订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并将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水利部备案。通过建立和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二)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

水利工程施工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再苦再累,只要坚持往前走,属于你的风景终会出现========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水利工程测量期末知识点复习

1.工程测量就是一门测定地面点位得科学,它就是通过测定点之间得距离、角度、高程三个基本量来实现得。 2.水利工程测量得主要任务就是:大比例尺地形图得测绘,施工放样(测设),建筑物得变形观测;即:测绘、测设、监测。 3.水准面就是由假象静止得海水面向陆地与岛屿延伸形成得一个闭合曲面。 4.水准面得特点就是:水准面上得点处处与该点得铅垂线垂直。 5.由于受潮汐得影响,海水面有涨有落,水准面就有无数个,并且互不相交。 6.在测量工作中,把通过平均海水面并向陆地延伸而形成得闭合曲面,称之为大地水准面。 7.大地水准面所包围得形体称之为大地体。 8.大地水准面就是测量工作得基准面,铅垂线就是测量工作得基准线,参考椭球面就是测量计算得基准面。 9.测量上把与大地体最接近得地球椭球称为总地球椭球。 10.把某个地区大地水准面最为密合得椭球体称为参考椭球体,其椭球面称为参考椭球面。 11.地球得曲率半径为6371Km。 12.测量中得坐标系统有:地理坐标、高斯平面直角坐标、独立平面直角坐标、空间直角坐标。 13.地理坐标就是用经纬度表示地面点得位置。

14.天文坐标就是表示地面点在大地水准面上得位置,它就是以铅垂线为基准线,大地水准面为基准面。 15.大地坐标就是表示地面点在参考椭球面上得位置,它就是以法线为基准线,参考椭球面为基准面。 我国常用得大地坐标系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目前使用得,且大地原点在陕西省永乐镇)。 在高斯平面直角坐标中,中央子午线得投影为坐标x轴(规定以北为正),赤道得投影为坐标y(规定以东为正)。 在高斯平面直角坐标中,x坐标均为正值,而y坐标则有正有负,为避免y坐标出现负值,将坐标纵轴详细平移500Km,并在横坐标值前冠以带号,这种坐标称为国家统一坐标。19.高斯平面直角坐标就是将大地坐标通过高斯投影转换为平面直角坐标。 20.独立平面直角坐标适用于测区没有国家控制点得地区,且其x轴方向一般为该地区得真子午线或磁子午线方向。 21.某地面点沿铅垂线方向到大地水准面得距离称为绝对高程或海拔,简称为高程,记做“H”。 22.某地面点沿铅垂线方向到任意水准面得距离称为该点得相对高程或假定高程,用“H′”表示。 23.地面上两点得高程之差称为高差,用“h”表示。 24.重要公式: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及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及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

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及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一、编制说明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范规程清单(2018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选(最新) G1499.1《热轧光园钢筋》 G1499.2《热轧带肋钢GB1499.1- 2008 GB1499.2-G2938《低热微膨胀水泥》 GB2938-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应变计》 GB/T 3408.1-2008 第 2部分: 振弦式应变计》 GB/T 3408.2-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钢筋计》 GB/T 3409.1-2008 第 1 部分: 差动电阻式测缝计》 GB/T 3410.1-2008 第 2部分: 振弦式测缝计》 GB/T 3410.2-2008 3411.1-2009 G3412.1《大坝监测仪器 检测仪第 1 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 GB/T3412.1-2009 G3413《大坝监测仪器 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 GB/T 3413-2008 G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 5223-2014 G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 5224-2014 G3408.1《大坝监测仪器 应变计 G3408.2《大坝监测仪器 应G3410.1《大坝监测仪器 测缝计 G3411.1《大坝监测仪器 孔隙水压力计 第 1 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 GB/T G10597《卷扬式启闭机》 GB/T 10597-2011 G11828.1《水位测量仪器 : 浮子式水位计》 GB/T11828.1-2002 G11828.3《水位测量仪器 G11828.4《水位测量仪器 第 3 部分:地下水位计》 GB/T 11828.3-2012 第 4 部分:超声波水位计》 GB/T 11828.4-2011 第5 部分:电 子水尺》 GB/T 11828.5-2011 遥测水位计》 GB/T 11828.6-2008 G11826《转子式流速仪》 GB/T 11826-2002 G11826.2《流速流量仪器 第 2部分:声学流速仪》 GB/T 11826.2-2012 G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8-2000 待确认 G1417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B/T 14173-G14627《液压式启闭机》 GB/T 14627-2011 G15659《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GB/T G157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G15773《水土保持综合规划通则》 GB/T 15772-2008 验收规范》 GB/T 15773-2008 效益计算方法》 GB/T 15774-2008

2F3200l0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2F3200l0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2F320011 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类型及建设阶段划分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 128号)和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称为前期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立项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目前管理现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其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地方项目)。 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分为大中型和小型项目。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 128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如下。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提出的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规计 [1996] 608号)编制。 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承担。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对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科学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 5020-93)编制。

水总(2016)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四章

第四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水利工程工程部分费用组成内容如下: 一、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 (1)基本直接费。 (2)其他直接费。 2.间接费 (1)规费。 (2)企业管理费。 3.利润 4.材料补差 5.税金

(1)营业税。 (2)城乡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设备费 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1)设备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保险费。 (4)采购及保管费。 三、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和其他组成。 1.建设管理费 2.工程建设监理费 3.联合试运转费 4.生产准备费 (1)生产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2)生产职工培训费。 (3)管理用具购置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5.科研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2)工程勘测设计费。 6.其他

(1)工程保险费。 (2)其他税费。 四、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五、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及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基本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其他。 (一)基本直接费 1.人工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组成。

水利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年月号文发布 年月 年月起实施 水利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总则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为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成立水利部标准化委员 部标准化委员会由部总工程师担任主任委员设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由有 负责组织与管理有关的标准化 水利部标准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部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办理水利行业标准报送国家技术监督局与建设部 认真总结生产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成果博采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通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方法标准 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意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结束应整理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的送审稿征求意见稿 修改补充撰写成标准送审稿条文说明及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根据情况确定对标 由水利部为第一主管部门的水电 由水利部作为第一主管 部门的技术标准能源部应派员参加 单位的代表 汇总处理表 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

采用函审方式审查标准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在函审结束时应填写函审单 标准的报批稿送审稿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报批稿应按国家技术监督局现行的 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报批稿如不一致应对改 标准的报批程序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送部标准化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核 含 议纪要意见汇总处理表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一式三份经 送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 水利部为第一主管部门的 制性或推荐性建议交部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编水利行业代号 两部有关司局会签 标准实施后 技术归口单位应提出复审报告 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

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 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总结材料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单 位和个人对违反标准的 凡不按强制性标准 设计和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推荐性标准鼓励 了解和收集标准的执行情 各种标准均属科技成果 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和重要设备 经上级主管部门 审查同意 水利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要求如下 根据标准出版的有关规定统一要求统一格式 标准化经费 标准化经费应专款 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

水利工程测量期末复习附题目解答学习资料.doc

水利工程测量期末复习指导及题目解答 综合练习 一、选择题 1.直线AB的象限角南东3?30',则其坐标方位角αAB(A )。 A.176?30'B.3?30'C.183?30'D.356?3' 2.测量工作的基准线是( B )。 A.法线 B.铅垂线 C.方向线 D.水平线 3.测量工作的基准面是(B )。 A.水准面 B.水平面 C.大地水准面 D.铅垂面 4.以经度和纬度为参数表示地面点的位置,称为( A )。 A.地理坐标 B.高斯坐标 C.平面直角坐标 D.极坐标 5.高斯投影是保持( C )不变的投影。 A.长度 B.面积 C.角度 D.坡度 6.已知A、B两点的坐标增量为:△X AB=+100.00m,△Y AB=-100.00m;则AB边的坐标方位角是(C )。 A.45° B.225° C.315° D.270° 7.水平角观测中,下列(D )不是系统误差。 A.视准轴误差B.横轴误差C.竖轴误差D.照准误差 8.用经纬仪测竖直角时,每次读数前必须转动(B )使水准管气泡居中。 A.望远镜微动螺旋B.指标水准管微动螺旋 C.脚螺旋D.水平微动螺旋 9.在测量水平角时,经纬仪的水平度盘( B )。 A.随照准部转动 B.不随照准部转动 C.有时转动有时不转动D.有时转动 10.在测量竖直角时,经纬仪的竖直度盘( B )。 A.不随望远镜转动 B.随望远镜转动 C.随照准部转动D.有时转动有时不转动 11.用视距法测量两点间的距离,当视线倾斜时需读取望远镜的( A )。 A.上丝、中丝、下丝读数 B.上丝、中丝读数 C.上丝、下丝读数 D.下丝、中丝读数 12.钢尺的尺长改正值属于( C )。 A.偶然误差 B.中误差 C.系统误差 D.绝对误差 13.在闭合导线角度闭合差调整时,对角度闭合差按观测角个数进行( A )。 A.平均分配 B.根据大小按比例分配 C.随机分配 D.不分配 14. 导线的纵、横坐标增量闭合差按( C )分配。 A.边长条数平均 B.观测角个数平均 C.与边长成正比 D. .与边长成反比 15. 直线的正、反坐标方位角相差( C )。 A.0°. B.90° C.180° D.270° 16.已知A点高程为18.332m,现欲测设一条坡度为2.35%的线路AB,由设计图求得AB间的水平距离为115.74m。则B点需测设的高程为(A )。 A. 21.052m B.15.610m C.15.982m D.20.682m 17.地形图所能表示地面上的实际精度,主要与(A )的大小有关。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步骤。也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其内容包括调查研究、河流(或地区)水利规划、项目确定、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国规定,对拟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纳入国家各级基本建设计划后才能开工。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两大阶段:工程开工前为前期工作阶段,包括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开工后到竣工验收为施工阶段,包括工程招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 前期工作中根据工程规模大小不同,建筑物构成不同,作用不同和管理部门不同,建设程序的繁简亦不同,设计阶段的划分亦有所区别,各个阶段的审批程序也不同。水利工程设计须遵循分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原则进行。设计阶段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重要的大型水利工程,增加技术设计,为三个阶段。对技术复杂的工程,还要编制技术专题报告。对技术经济条件简单,方案明确的中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为一个阶段。对小型水利工程,则可进一步简化。至于配套工程,如灌溉渠首、渠系重要的大型交叉建筑物应与主体工程一样,其他建筑物可予简化。 对前期工作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一般由主管业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其中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和协作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主管业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中小型水利工程可由设计单位的上级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经审查批准,可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基建计划,或作为计划的预备项目。 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江河流域规划根据国家制定水利建设的方针政策,地区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利建设的需求,提出某一河流治理开发的全面综合规划(见流域规划)。 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江河流域规划研究的基础上,选定建设项目,广泛收集有关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基本弄清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条件,提出项目建议书。按照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对拟建工程勘测调查,收集水文气象、地理、地质等自然资料和社会经济资料,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技术经济分析研究,确定工程的任务和规模,拟定多种可行方案,经过论证比较和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选择最佳方案,编制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初步设计对可行性研究推荐的方案进一步分析利弊,落实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 (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印发 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准备、初步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概预算

第一章水利工程概预算总论 凡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改贷、自筹资金、国内外信贷,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属于基本建设。凡利用企业折旧基金、国家更改措施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内外技术改造信用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事业的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团定资产更新),以及建设相应配套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等工作和有关工作,属于更新改造。 工程概预算就是对基本建设实行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的工具。 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基本建设可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等项目。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为扩大生产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的生产能力而新建的工程项目;改建是指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技术改造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的目的。恢复项目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地震、战争、洪水)使原有固定资产报废而又按原规模恢复起来的项目。 按照建设项目的用途,基本建设可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建设。前者指用于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设,后者一般是指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建设项目。 按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基本可分为以下几类: (1)建筑安装工程。(2)设备工具的购置。(3)其他基建工作。 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且在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建设工程全体。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实际将项目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施工,建成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完成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3)分部工程。它是按工程部位、设备种类和型号,使用材料的不同所作的分类,是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划分的。 (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能生产出来,并且可以用适当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工料消耗的最基本的结构因素。 也可按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和费用划分为五大部分。 枢纽建筑物分为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费用

水利项目工程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计划规定2016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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