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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行为、工程资料检查表

质量行为、工程资料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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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行为检查表

第1项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责情况

一、检查内容: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相应要求,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责。

二、检查方法:查看工程备案合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从开工至检查当日的监理例会会议记录、已形成的分布工程验收记录。

三、评价判定原则:项目负责人与工程备案合同不符的;项目负责人没有相应注册建造

师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监理例会的次数未达到总次数80%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执业印章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0.2 条;《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GB50300-2013)6.0.2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日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第2项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一、检查内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且按规定到岗

履责。

二、检查方法:查看投标文件人员配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持证上岗人员资格证书和人员变更文件。

三、评价判定原则:项目管理人员无岗位证书,或与施工文件中配备人员名单和签署名不一致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筑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3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一、检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

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评价判定原则: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或内容无针对性,或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2.3 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A。

GB50319-2013 第5.2.3 条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O. 1 的要求填写。

第4项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交底。

二、检查方法:查看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记录。

三、评价判定原则:无交底记录或内容无针对性,或记录中无交底人和受交底人签字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5项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的配置情况

一、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配置规范、标准、图集。

二、检查方法:查看项目部配备的操作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

三、评价判定原则:施工现场无验收规范、图集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A。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6项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内容:是否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二、检查方法:查看施工现场。

三、评价判定原则:违反相关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强制性条文。《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7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一、检查内容:处理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

二、检查方法:查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

三、评价判定原则:未按处理方案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者和重新验收的,判定为“不符合”。

四、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工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模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程资料检查表

(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第 1 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一、检查内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二、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2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7.2.1、

7.2.2 条,《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0.1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晶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 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氧化物的水泥。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起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荆))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氧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0.1 水泥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

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 的有关规定。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3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抽检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第2 项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一、检查内容: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2 种规格的主要受力钢筋,且每种规格不少于2 个材料进场批次;

抽查各种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分别不少于1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5.2.1、

5.2.2 条,《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第3.0.6 条,《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第7.0.1、7.0.3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接进场的批次和产晶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申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

HRB335E 、HRB400E 、HRB500E 、HRBF335E、HRBF400E 或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 30;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晶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3. O. 6 施焊的各种钢筋、铜版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丝、氧气、溶解Z蝶、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7.0.1 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7.0.3 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及套筒表面生产批号标识;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第 3 项砖、砌块、填充墙砌块、后置埋件

一、检查内容:砖、砌块、填充墙砌块、后置埋件。

二、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2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3.0.1、5.2.1、6.2.1、

9.2.1 条。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3.0.1 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 万块,烧结多孔

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 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 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 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应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氓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 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第 4 项预拌混凝土、砂浆

一、检查内容:预拌混凝土、砂浆。

二、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2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7.4.1条,《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5.2.1、6.2.1、9.2.1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7.4.1 本条针对不同的混凝土生产量,规定了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试件的取样与留置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应指出的是,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除应考虑用于确定施工期间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外,还应根据本规范第10 章及附录D 的规定,考虑用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 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 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 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6.2.1 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 万块小砌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 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应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氓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9.2.1 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烧结空心砖每10 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 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 条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第5 项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紧固件连接材料

一、检查内容: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紧固件连接材料。

二、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1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检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识、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4.2.1、4.2.2、4.3.1、4.3.2、

4.4.1、4.4.2、4.4.3、4.

5.1、4.5.2、4.

6.1、4.

7.1、4.

8.1、6.2.1 条。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

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

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

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B的规定。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5.1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4.5.2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4.6.1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7.1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8.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6.2.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B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

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检验方法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第 6 项预制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锚具、夹具

一、检查内容:预制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锚具、夹具。

二、检查样本选取:分别不少于2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6.2.1、

6.2.2、6.2.3、6.2.4、9.1.1、9.3.1、9.4.1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接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 5224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晶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6.2.2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涂包质量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每60t 为一批,每批抽取一组试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

验报告。注:当有工程经验,并经观察认为质量有保证时,可不作油脂用量和护套厚度的进场复验。

6.2.3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等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注: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作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6.2.4 孔道灌浆用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7. 2. 1 条的规定。孔道灌浆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2.2 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注:对孔道灌浆用水泥和外加剂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不作材料性能的进场复验。

9. 1. 1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9.3.1 预制构件应按标准图或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验指标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验内容: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杆件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对设计成熟、生产数量较少的大型构件,当采取加强材料和制作质量检验的措施时,可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当采取上述措施并有可靠的实践经验时,可不作结构性能检验。检验数量: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 件且不超过3 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当连续检验10 批且每批的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对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构件,可改为不超过2000 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

件进行检验。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C 规定的方法采用短期静力加载检验。

9.4.1 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构件合格证。

第7 项防水材料

一、检查内容:防水材料。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同材料分别不少于1 个材料进场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产品的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或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不齐全;未按规范

要求进场复验或复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3.0.7、4.3.15、4.4.7 条。《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3.0.7 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材料的外观、品种、规格、包装、尺寸和数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2、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 和附录B 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4、材料的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全部指标达到标准规定时,即为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应在受检产品中重新取样进行该项指标复验,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材料为合格。

4.3.15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4.7 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二)施工试验报告

第8 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

一、检查内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焊接接桩探伤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要求检验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的;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4.1.5、4.1.6、5.1.5、

5.1.6、5.2.3、5.3.2、5.4.2 条,《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9.4.2、9.4.3、9.4.4、9.4.5、9.4.6 条。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3以上工程每至少应有1点,3000 m3以上工程每300 m3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最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5.2.3 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10%的探伤检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

5.3.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头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5.4.2 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 对电焊接桩 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4.2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9.4.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试验对工程桩单桩坚向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数量应根据桩基设计等级、施工前取得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因素.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 确定:1 工程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时;2 施工前工程未按本规范第5.3.1 条规定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4 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9.4.4 有下列情况之-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 1 除本规泡第9.4.3 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2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9.4.5 桩身质量除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桩还可采取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 确定。

9.4.6 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

第9 项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一、检查内容: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二、检查样本选取: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进行抽查,主体结构快封顶时评定可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四、评价判定原则:混凝土试件留置不符合规范规定;统计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7.4.1 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旷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nt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nt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第10 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一、检查内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二、检查样本选取: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进行抽查,统计评定可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四、评价判定原则:砂浆试件留置不符合规范规定;统计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0.12 条。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 10 倍;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 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 组或2 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 10 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 组;(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 28d 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3)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 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 组。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在温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现场拌制的砂浆,同盘砂浆只应作1 组试块儿试块标养28d 后作强度试验。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第11 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

一、检查内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工艺试验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第4.1.3 条,《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第7.0.2 条。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4. 1. 3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于焊接生产。《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7.0.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 根;2 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 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 0. 5 和表3.0. 7 的规定;3 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本规程附录A 表A. 1. 3 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4 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 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 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 根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第12 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一、检查内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2 种规格主要受力钢筋的连(焊)接,每种规格不少于2 个复试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或复试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

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5.4.2 条,《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第5.1.7、5.1.8 条,《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第7.0.7、7.0.8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10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5. 1. 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预埋件钢筋T 形接头的拉伸试验,应从每一检验批接头中随机切取三个接头进行试验并应接下列规定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1) 3 个试件均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2) 2 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0 倍。注:试件断于热影晌区,呈延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钢筋母材等同;试件断子热影晌区,呈脆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焊缝等同。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进行复验:1) 2 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晌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 0 倍。2) 1 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2 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晌区,呈脆性断裂。3 3 个试件均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

0 倍,应进行复验。当3 个试件中有1 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 0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不合格。4 复验时,应切取6 个试件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若有4个或4 个以上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2 个或2 个以下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 0 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复验合格。5 可焊接余热处理钢筋RRB400W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其抗拉强度应符合同级别热轧带肋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540MPa的规定。6 预埋件钢筋T 形接头拉伸试验结果I 3 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表5. 1. 7 的规定值时,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若有一个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表5. 1. 7 的规定值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切取6 个试件进行试验。复验结果,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表5. 1. 7 的规定值时,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复验合格。

第13 项钢结构连接(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一、检查内容:钢结构连接(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同一连接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连接(焊接)不少于1 个复试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钢结构连接(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5.2.3、5.2.4、6.3.1 条。《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5.2.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 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 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 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表5.2.4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详见规范。

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第14 项回填土检验报告

一、检查内容:回填土检验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1 个检验批次。

三、检查方法:检查回填土检验报告、设计图纸。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回填土检验或检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6.3.3、6.3.4 条。

第15 项沉降观测记录

一、检查内容:沉降观测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沉降观测记录、设计图纸。

四、评价判定原则: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频次、沉降变形的变形量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工程测量规范(50026-2007)》第10.1.10、10.5.8 条。

《工程测量规范(50026-2007)》

10. 1. 10 每期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观测数据。当数据处理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必须即刻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1 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允许值。2 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3 建(构)筑物的裂缝或地表的裂缝快速扩大。

10.5.8 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建(构)筑物的下列部位:1)建(构)筑物的主要墙角及沿外墙lO~15m 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 沉降缝、伸缩缝、新旧建(构)筑物或高低建(构)筑物接壤处的两侧。3) 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建(构)筑物不同结构分界处的两侧。4) 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且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 个点。5) 基础底板的四角和中部o的当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时,布设在裂缝两侧。

2 沉降观测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以高于室内地坪(士0面)0. 2~0. 5m 为宜。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宿动标志。

3 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每增加1~2 层现测1 次;建筑物封顶后,应每3 个月观测一次,观测一年。如果最后两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于O.OZmm/ 日,可以认为整体趋于稳定,如果各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O.02mm/ 日,即可终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3 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工业厂房或多层民用建筑的沉降观测总次数,不应少于5 次。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三)施工记录

第16 项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及砂浆、钢筋及连接接头、砖、砌块、防水材料、钢结构用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等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一、检查内容: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及砂浆、钢筋及连接接头、砖、砌块、防水材料、钢结构用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等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3 类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记录和送检记录。

三、检查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记录和送检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规定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2 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 O. 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3.0.3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3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17 项桩基试桩、成桩记录

一、检查内容:桩基试桩、成桩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桩基试桩记录抽查不少于1 根;不同类型桩基成桩记录抽查分别不少于

1 根。

三、检查方法:检查试桩记录和成桩记录、设计图纸。

四、评价判定原则:未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成桩记录不规范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9.3.1、9.3.2 条。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9.3.1 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1 打入(静压)深度、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及桩身(架)垂直度检查;2 接桩质量、接桩间歇时间及桩顶完整状况;

3 每米进尺锤击数、最后100m 进尺锤击数、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及桩尖标高等。9.3.2 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1 灌注混凝土前,应按照本规范第6 章有关施工质量要求,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验;2 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质量检测、检查记录;3 干作业条件下成孔后应对大直径桩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

第18 项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

一、检查内容: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分别不少于1 份。

三、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2、记录不规范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7.1.5、

7.4.4、7.4.5、7.4.6、7.4.7 条。《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第6.0.1、6.0.2、6.0.5、6.0.6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

7. 1. 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 104 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7.4.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6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4.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温养护;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温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 混凝土强度达到1. 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 时,不得浇水;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 t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6.0.1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体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及温度应变的测试,在混凝土浇筑后,每昼夜可不应少于4次;入模温度的测

量,每台班不少于2次。

6.0.2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体内监测点的布置,应真实地反映出混凝土浇筑体内最高温升、里表温差、降温速率及环境温度,可按下列方式布置:1监测点的布置范围应以所选混凝土浇筑体平面图对称轴线的半条轴线为测试区,在测试区内监测点按平面分层布置;2在测试区内,监测点的位置与数量可根据温凝土浇筑体内温度场分布情况及温控的要求确定;3在每条测试轴线上,监测点位宜不少于处,应根据结构的几何尺寸布置;4沿混凝土浇筑体厚度方向,必须布置外面、底面和中凡温度测点,其余测点宜按测间距不大于 600mm 布置;5保温养护效果及环境温度监测点数量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6混凝土浇筑体的外表温度,宜为混凝土外表以内 50mm 处的温度;7混凝土浇筑体底面的温度,宜为混凝土浇筑体底面上50mm 处的温度。

6.0.5测试过程中宜及时描绘出各点的温度变化曲线和断面的温度分布曲线;

6.0.6发现温控数值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应采取本应的措施。

第19 项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记录

一、检查内容: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记录分别不少于1 份。

三、检查方法:检查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的;记录不规范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6.4.2、

6.4.3、6.4.4、6.5.1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6.4.2 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大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的规定;2 张拉工艺应能保证同一束中各根预应力筋的应力均匀一致;3 后张法施工中,当预应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张拉时,应保证各阶段不出现对结构不利的应力状态;同时宜考虑、后批张拉预应力筋所产生的结构构件的弹性压缩对先批张拉预应力筋的影响,确定张拉力;4 先张法预应力筋放张时,宜缓慢放松锚固装置,使各根预应力筋同时缓慢放松;5 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实际伸长值与设计计算理论伸长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士6%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张拉记录。

6.4.3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程设计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士5%。检查数量:对先张法施工,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1% ,且不少于3 根;对后张法施工,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3% ,且不少于5 束。检验方法:对先张法施工,检查预应力筋应力检测记录;对后张法施工,检查见证张拉记录。

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 ,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6.5.1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灌浆,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灌浆记录。

第20 项预制构件、钢结构吊装记录

一、检查内容:预制构件、钢结构吊装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不少于2 份的吊装记录。

三、检查方法:检查预制构件、钢结构吊装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预制构件、钢结构吊装的;2、记录不规范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第9.4.2、

9.4.3、9.4.8 条,《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J。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9.4.2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处钢筋或埋件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时,接头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107 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9.4.3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当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在混凝土强度不小于10N/mm2 或具有足够的支承时方可吊装上一层结构构件。己安装完毕的装配式结构,应在1昆凝土强度到达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9.4.8 装配式结构中的接头和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2 对不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或

M15;3 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取微膨胀措施和快硬措施,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J详见规范

第21 项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钢网架挠度检验记录

一、检查内容: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钢网架挠度检验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钢网架挠度检验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钢网架挠度检验的;2、检验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J。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J详见规范

第22 项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

一、检查内容: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

二、检查样本选取: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各不少于1 份。

三、检查方法:检查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填充墙砌体植筋、未进行锚固力检测的;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不规范、锚固力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五、依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9.2.3 条。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9.2.3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 okN 0 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Zmin 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 。检验批验收叮按本规范表B. 0.1 通过正常检验→次、三次描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 0.1 填写。抽检

第23 项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一、检查内容: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二、检查样本选取: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检查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1、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结构实体检验;2、结构实体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10.1.1、10.1.2、

10.1.3、10.1.4、10.1.5 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 版,GB50204—2002)》10. 1. 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 1. 2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10. 1. 3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10. 1. 4 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107 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10.1.5 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 的规定。

(四)质量验收记录

第24 项地基验槽记录

一、检查内容:地基验槽记录。

二、检查部位的选取:一次性整体验槽时为该工程《地基验槽记录》,分段或分楼座验槽时为距检查当日最近产生的《地基验槽记录》。

三、检查方法:查看《地基验槽记录》的内容及其他相关记录、检验报告等。

四、评价判定原则:

(一)是否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二)是否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三)对于有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是否核对其位置、深度、性状;是否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四)对于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灌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五)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结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六)对于桩基础,工程桩是否进行了承载力检验、承载力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桩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桩身质量时候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合格、检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对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是否有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地基处理方案、是否有该部位的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验槽记录》中有1 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4.1.5、4.1.6、5.1.5、

A.2.5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1.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 2.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时。

A.2.6 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

第25 项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

一、检查内容: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

二、检查部位的选取:桩基础一次性整体施工时为该工程《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分段或分楼座施工时为距检查当日最近产生的《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

三、检查方法:查看《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的内容及其他相关记录。

四、评价判定原则:对于预制桩、钢桩,桩位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得;对于灌注桩,桩位偏差、桩顶标高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3、5.1.4 条。《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行为检查表填表说明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填表说明 2014年6月17日

目录 (一)建设单位 (1) 第1项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 (1) 第2项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1) 第3项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 (1) 第4项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2) 第5项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2) 第6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3) (二)勘察、设计单位 (3) 第7项勘察单位资质情况 (3) 第8项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3) 第9项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4) 第10项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4) 第11项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5) (三)施工单位 (5) 第12项单位资质情况 (5) 第13项项目负责人资格和履责情况 (5) 第14项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6) 第15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7) 第16项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7) 第17项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的配臵情况 (7) 第18项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8) 第19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8) (四)监理单位 (9) 第20项单位资质情况 (9)

第21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履责情况 (9) 第22项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10) 第23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情况 (10) 第24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情况 (10) 第25项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11) 第26项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11) 第27项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 (12) 第28项组织和审查工程变更情况 (12) 第29项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12) 第30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13) 第31项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13) 第32项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4)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4) 第33项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14) 第34项检测报告内容及结论 (15)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附件3 2016年节后复工安全质量检查表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表一)工程所在省(市、县):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 结构类型形象进度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单位单位名称单位资质项目负责 人姓名 法人代表授权及 质量终身制承诺 书签订情况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 机构 质量检测机构 备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施工现场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表二) 序 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价 建设单位1 组织、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节后复工隐患 自查自纠情况 按规定组织、督促 未按规定组织、督促 □符合 □不符合2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检查监督注册登记表 □符合 □不符合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 □符合 □不符合4 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检查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符合 □不符合5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检查监理合同 □符合 □不符合6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按规定组织 未按规定组织 □符合 □不符合7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重新报审情况 按要求重新报审 未重新报审 □符合 □不符合8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任务书下达,方案、措施及检查公示, 已出现问题处理,主体、分户及竣工 验收对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 控制等 □符合 □不符合 施工单位9 节后复工隐患自查自纠和申请复工核查情况 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符合 □不符合10 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情况 按规定到岗履责 未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1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1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3 工艺工序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墙、块) 制度及施工技术可视化交底执行情况 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并依此 进行可视化交底 未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或未 依此进行可视化交底 □符合 □不符合14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处理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未按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15 对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检 查验收情况 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符合 □不符合

静态质量行为检查表

编号: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检查情况记录 1 可行性研究批复 2 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批复 3 环境影响评报告书批复 4 安全预评估报告批复 5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批复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报告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 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工程开工报告批复 11 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 12 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批复 13 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任命文件) 14 建设单位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5 工程总平面图;项目建设主要时间控制点 16 经统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和质量控制点设置一览表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日期建设单位确认签字:日期:

编号: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勘察单位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检查情况记录 1 资质证书 2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3 公司对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命文件 4 有关质量控制与管理文件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日期勘查单位确认签字:日期:

表E05-3 设计单位静态质量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检查情况记录 1 企业资质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3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 4 设计交底记录 5 现场服务机构 6 有关质量控制与管理文件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日期:设计单位确认签字:日期:

监理单位静态质量行为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检查情况记录 1 单位资质证书 2 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 总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 4 监理单位对总监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5 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 6 监理规划 7 监理实施细则 8 旁站监理方案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人:日期监理单位确认签字: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要点检查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要点检查表

附录一: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二)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三)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附录二: 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拆除、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 2、预应力结构张拉;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附录三: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于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建筑公司工程资料检查表

检查大项检查分项检查内容负责人日期应得 分数实得分数 1. 项目 前期 工作 管理(13分) 1.1 勘察、测绘、 设计文件 1.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1.1.2建筑用地红线 1 1.1.3点、线交接 1 1.2 工程招标及承 包合同文件 1.2.1施工招投标文件 1 1.2.2施工合同 2 1.3 工程 开工 准备 1.3.1开工申请 1 1.3.2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1 1.3.3项目策划(组织、生产、经营、技术等等) 1 1.3.4施工许可证 1 1.3.5工程质量安全报监 1 1.3.6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1 1.3.7建筑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法律、法规) 1 2. 项目建设管理(9分) 2.1 项目 管理 体系 2.1.1项目管理制度 2 2.1.2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3项目职能分配 1 2.1.4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6消防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7质量管理体系 1 2.1.8安全管理体系 1 3.施工过 程管理 3.1项目管理3.1.1工程慨况(文字内容及鸟瞰图上墙) 1 3.1.2项目管理过程检查 1 1 / 45

2 / 45 检查大项检查分项检查内容负责人日期应得 分数实得分数 3 施工过程管理 3.1 项目 管理 (17分) 3.1.3项目相关人员岗位证书 1 3.1.4工作流程 1 3.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2 3.1.6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 3.1.7监理例会(记录、传达) 1 3.1.8项目例会(签到、发言、提出问题、解决、跟进、 传递) 2 3.1.9项目部专题质量例会 2 3.1.10项目部专题安全例会 2 3.1.11施工日志 2 3.1 施工 技术 管理 (36分) 3.1.1施工组织设计 2 3.1.2临水、电施工方案 2 3.1.3高支模施工方案 2 3.1.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 3.1.5基抗支护方案 2 3.1.6脚手架施工方案 2 3.1.7设备安、拆方案 2 3.1.8泵送混凝土施工方案 2 3.1.9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2 3.1.10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

各种护理质量检查表

. 在各种护理质量检查表一 责任护士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年月日科室检查人 项目标准及要求分值检查方法检查情况扣分护士 . 1.仪容仪表 , 行为举止符合职业规范要求( 2 分) 职业 2.遵守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规范,认真执 行为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工作质量标准、护理常规机 5 分现场查看 技术操作规程等( 3 分) 掌握 1.一般资料: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主管医师 分等。( 1 分) 管患 2.医疗诊断。( 1分) 者 3.主要病情:既往史、现病史、饮食和营养状况、现场查看 诊疗休息与活动情况、心理状况等。( 3 分)随机抽考 护 4.治疗措施:用药的目的、手术名称和日期。( 3 分)15 分 理信 5.主要检查的阳性结果。(2 分) 息 6.主要护理问题及护理措施。( 2分) 7.掌握病情变化的观察要点。( 3分) 掌握基1、熟练掌握《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和《临床常用 本和专基础与护理技术操作规范》(2 分) 科技能2、掌握专科护理常规、护理技能。(2 分) 3、掌握急救技能。( 3 分)现场查看 4、具备全面、正确评估患者的能力。( 2 分)15 分随机抽考 5、掌握沟通交流技巧。( 2 分) 6、掌握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2 分) 7、具备开展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的能力( 2 分) 正确执1、医嘱执行及时、准确。(4 分) 行医嘱2、口服药看服到口。(4 分) 3、医嘱执行单签字完整,归档保存。(2 分) 护理质1、基础护理( 10 分) 量与安A、患者着病员服、佩戴腕带,信息齐全。(3 分) 全B、患者“ 六洁”( 头发、口腔、手、足、皮肤、会阴) ,三 短(头发、胡须、指趾甲短);床单元整洁:“三保持” (引流管通畅、卧位舒适、皮肤完整);四及时(及时巡 视、及时观察病情、及时报告医生、及时抢救处置)(7分) 2、分级护理( 5 分) A、按照分级护理标准要求,制定护理措施,落实到位(2 分) B、按照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T.P.BP.R 及病 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沟通。(3 分) 3、安全管理( 6 分) A、核心制度落实到位。(2 分) 现场查看10 分随机抽考 30 分现场查看 随机抽考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作者:————————————————————————————————日期:

附件2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一)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所在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日期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 结构类型形象进度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单位单位名称单位资质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 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质量检测机构 备注 检查人(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任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情况检查表工程名称:检查日期: 序号检查项目主要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授权书签署情况五方责任主体开工前应签署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2 竣工标牌设置情况竣工时应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置竣工标牌 3 工程五方责任主体 信息归档情况 工程竣工资料中应收集项目负责人 信息资料并归档 4 施工项目经理履行 质量责任情况 开工前应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人员在岗组织施工 组织带班检查 及时正确签署质保资料 5 建设项目负责人履 行质量责任情况 开工前应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人员在岗组织建设 组织相关会议 组织相关检查验收 及时正确签署质保资料 6 勘察项目负责人履 行质量责任情况 开工前应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按规范要求出具勘察文件 参加相关检查验收 及时正确签署质保资料 7 设计项目负责人履 行质量责任情况 开工前应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按规范要求出具设计文件 参加相关检查验收 及时正确签署质保资料 8 总监理工程师履行 质量责任情况 开工前应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人员在岗组织监理工作 组织监理例会 组织相关检查验收 及时正确签署质保资料 9 整改要求:

质量行为检查表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编号:1.3 序号检查环节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情形(常见问题) 检查 结果 问题描述 (备注) 定性处罚依据处理 项目名称(标段、工点):受检单位: 1 施工单位 资质 1.查资质。 2.查合同。 《质量条例》 第25条 无资质。 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 揽工程。 《质量条例》 第60条 予以取缔,处工程合同价 款2%-4%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予以没收。 资质不满足要求。 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 级承揽工程。 《处罚办法》 第12条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 款2%-4%的罚款,可以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 级。 现场管理单位与合同承包 单位不一致。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质量条例》 第61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处工程合同价款 2%-4%的罚款。 2 转包1.查合同,查明总承 包单位与实施单位 是否一致。 2.查分包合同,将分 包合同与总包合同 对照,确认是否以分 包名义将项目肢解。 3.查现场管理机构 及人员隶属关系。 4.查主要建筑材料 及构配件的购买手 续。 5.查各种费用支付 手续。 《质量条例》 第25条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 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 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 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 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 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 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 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 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 理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 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 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 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 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的;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或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 包。 《质量条例》 第62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处工程合同价款 0.5%-1%的罚款。 第1页,共3页

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检查表.doc

检查 序 检查内容 项目 号 施工合同及 1 文件 勘察设计 2 合 文件 同 文 管理备案 件 3 文件 施工组织设 4 计(方案)报审资料 工程项目监 5 理机构人员 资料 工程开工 / 复 6 工资料 进 度 进度计划监 控 7 制 控资料 工程延期审 8 批资料 9 施工日志 综10安全资料 合 11 会议纪要 资 12 来往文件 料 13 影像资料 14 工程类文件 检查结果 检 符 不符 资料所缺说明 检查要求 基本 查 合 合数 数 合格 数 1、施工招标书(含施工招标答疑) 、施工投 标书、工程中票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包工 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3、挂靠公司资质、委托、协议书等 1、图纸审查意见书、对图纸审查答复资料 2、设计文件交底记录 3、图纸会审纪要 1、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等备案文件 2、工程安全备案及相关资料 3、开工申请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方案报审表及施工方案 3、专家方案报审及评审资料 1、项目经理任命、管理人员资料 2、各种专业、特种人员证件 1、分项、分部开工申请 2、开工附件 3、工程开工 / 复工审批表 4、工程暂停令 1、工程总进度计划申报表及工程总进度计 划 2、总进度计划的监控计划、月度(或季度 等)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审批 资料 1、工程临时延期申报表、工程临时延期审 批表 2、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施工记录齐全、实际的记录情况 安全日志、安全检查记录、 “三级教育”等 项目部会议、监理会议、现场会议等 来文、发文文件及收发记录 各类会议图片、施工记录图片及影像资料 各类通知、批复、回复文件、施工总结

勘察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勘察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附件1: 勘察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及层数: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内容 检查情况及违规 事实 检查依据 1 是否有超越本单 位资质等级承揽 工程行为 查验勘察合同或勘察 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国务院第279号 令)第十八条 2 有无用其他勘察 单位名义承揽工 程 对照资质标准查验勘 察文件及勘察合同 设计条例第八、二十条 质量条例第十八条 3 有无允许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的名义承揽 工程 查验勘察合同和勘察 报告及询问 4 有无转包或非法 分包所承揽的工 程 查验勘察合同和勘察 报告及询问 5 是否执行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 对照勘察专业强制性 标准(条文)查验勘 察报告内容 质量条例第十九条 设计条例第二十五条 6 签字手续是否齐 全 查验勘察报告签字手 续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293 号令)第九、十、十一 条 7 出具报告的人员 是否有资格 查验勘察报告签字人 员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8 现场使用的勘察 报告是否审批版 本 查验勘察报告质量条例第二十条

9 勘察报告提供的 地质情况是否准 确 查验勘察报告,对照 施工情况 10 勘察范围是否与 实际建设范围相 符 查验勘察报告,对照 施工情况 11 桩承载力参数是 否与检测结果相 符 查验勘察报告,对照 施工情况 附件2: 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及层数: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方法及 内容 检查情况检查及违规事 实 检查依据 1 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 等级承揽工程对照设计资质标 准查验设计合同 和设计文件 设计条例第 八、九、十、 十一条 质量条例第 十八条 2 是否超越个人注册执 业资格范围承揽工程查验设计文件注册师执业章 3 有无用其他设计单位 的名义承揽工程 查验设计合同和 设计文件及询问 设计条例第 八、九条 质量条例第 十八条 4 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 义承揽工程 查验设计合同 和设计文件及 询问 5 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所承揽的工程 查验设计合同和 设计文件及询问 6 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对照强制性标准 (条文)查验设计 文件内容 设计条例第 九、十、十一、 二十五、二十 七条

质量行为检查表

附件5: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

12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处理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处理及时,但整改不到位 未及时处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监理单位13 单位资质情况 单位资质符合相应要求 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应要求 □符合 □不符合14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到位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人员到位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相应要求, 但人员没到位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15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 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认真进行审查 不认真进行审查 未进行审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16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 质量验收情况 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 不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 不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17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 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齐全,质 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时,资料 齐全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不全,质量问 题整改结果的复查资料不全 不按规定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质量问 题整改结果不复查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18 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任务 超出资质范围承接任务 □符合 □不符合19 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 合性程度 检测报告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审批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符合 □不符合 施工20 是否超越认定的审查范围 严格在认定的审查范围从事审查工作 超越认定的审查范围从事审查工作 □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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