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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生致婴儿脑瘫

接生致婴儿脑瘫
接生致婴儿脑瘫

接生致婴儿脑瘫,妇幼保健院赔偿110万元

一.案情:

2012年8月23日9时,原告之母因已至预产期到被告妇产科就诊待产。入院待产当天下午被告对孕妇进行了B超、血尿肝功、心电、妇科等项检查和胎儿监测,确认一切正常。此后三天对孕妇未再有观测检查。入院第五天(27号)15时30分,主治医师告知决定手术剖宫产,手术时间确定为28日上午10时,要原告父母签字同意。母亲当即按医嘱停止进食,并做好了清体等手术准备。但被告医院准备手术同时对产妇两次使用了催产药物,致宫缩腹痛。28日凌晨5时许,母亲胎膜破裂出水并伴有血、血块,急找到当班护士,护士称此属正常。上午8点上班后,护士对父母数次告急求助又说要等医生来后处理。10时以后医生终于露面,即告知决定取消剖宫手术,让其自产。

自破膜出血医院再未予任何检查监测。孕妇两顿未进食水,腹痛膜破加害怕整夜无法休息,体力消耗殆尽。家人坚持要求按原方案手术剖产,医生不予理会,并怨怪产妇“没有牙口”。后医生要产妇签字再次使用了催产药。中午12时许,产科告知出现了“胎儿头高,下不来”的紧急情况。13时20分,医生又决定要剖腹手术,孕妇被从二楼产房推进四楼手术室。13时26分施行麻醉,手术开始时医生发现手术室无手术器械包,医生通知院方后,一直等至14时20分,

手术器械车才由后勤人员推上四楼。但此时发现产妇宫开,胎儿头部早已进入产道并露出。手术医生见状又让把产妇推至二楼产房自产。14时30分,原告出生后,面身青紫,不能啼哭,呼吸急促。Apgar 评分1分钟7分、5分钟7分。产科随后仅作“清理呼吸道”处理,未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也未邀集儿科医生会诊处理,耽搁1小时后婴儿明显危重,15时30分,转诊至儿科救治。

儿科病案记载:“先后不哭,呻吟20分钟”入院,检查为:精神反应差,面色青紫,呻吟,吐沫,呼吸急促,双肺呼吸音粗糙四肢张力低下,四肢末端青紫,拥抱、握持不匀。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颅脑损伤。遂当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9月18日出院后,因原告出生脑损伤,现反复抽搐痉挛,俯卧位无肘支撑,抬头不能,头易后仰,头不能与身体成直线,肘无弯曲,手无主被动抓物,无目光注视等症状,于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5月11日,四次转诊安徽省立医院儿科住院救治。

安徽省立医院检查为:“双侧颞顶部即基底节区多发性脑软化灶伴胶质增生、脑萎缩、中央前后回及内囊后肢受累、脑白质髓鞘化进程落后;脊柱无侧弯,四肢肌张力高,双膝反射对称引出,双巴氏征(一)”。最后诊断为:症状性(婴儿痉挛)癫痫、脑损伤后遗症、脑性瘫痪,“需长期治疗”。

在此之前,按嘱于2012年9月28日辗转上海检查诊治,上海交大附属儿童医院头颅MR: 脑发育不良;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儿科、神经内科主任会诊,确诊为:“双侧脑实质多发软化灶;脑瘫。并“预

后不乐观”。

3013年6月5日,又专程去北京求诊,北大医院儿科再次确诊为:婴儿痉挛症(癫痫);脑瘫;智力落后小头畸形。

原告出生后,先后三次进行了遗传基因、遗传代谢、染色体检查,结论一切正常,排除了遗传因素造成婴儿脑瘫可能。

2013年5月,原告父亲数次与被告医院妇产科、医疗科和分管副院长协商解决损害责任赔偿问题,被告虽承认其医疗行为不当造成原告损害,但拒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协商未果。原告只得付诸法律索赔。

案件立案审理后,原告申请法院委托湖南湘雅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鉴定结论为:院方存在过错与原告缺氧性脑病、脑瘫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60%-80%。

二、律师代理意见:

(一)、关于被告伪造篡改病历证据问题。

在法庭调查中,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原告病历,但这份病历有伪造、有篡改、有隐匿,不是真实病历。

被告医院现有两种病历:

一是被告医院病历原件。被告方在法庭组织交换意见时,证实病历原件因不规范,为应付上级医疗部门病历检查,已经进行了病历修改“完善”,并且声明病历原件不作为本案诉讼证据。现被告提交此

部分证据,原告方不予认可。

二是被告医院封存病历。原被告共同封存病历两套各为32页,但在法庭组织解封时,“余x”病历却为37页,其中少了1页,另多出6页,“余x子”病历多出2页,为34页,病历袋上或有撕粘解封过痕迹,感觉异常,并发现共同封存材料与保健院自己的原件页数与内容也有不同。双方共同封存的病历材料因人为原因失去真实性。原告虽向法庭申请文档鉴定但无果。

因被告医院封存病历时只向原告提交了15页“余芳”病历,17页没交原告方,现多出6张,封存病历中另23张中不知哪6张为假,原告对医院封存病历也无法认可。医方对上述封存病历问题也不能合理解释。

病历资料系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情况全过程的记录和总结,是认定案件事实、明确责任的最重要依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是其本质要求,医院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真实、全面地记录对患者诊治的整个过程。但被告提交的病历,都经过了“完善,”有部分医生未在医嘱处签名,有部分病历事后补录,该病历不是被告诊疗过程的真实记录。医疗鉴定结论不得不受此影响。对此,被告应当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相应责任。

(二)、关于被告医疗过错问题。

原告母亲余芳一直在被告医院孕检保健,先后22次例行孕检均属正常。入院待产时被告再行各项检查检测确认一切正常。之所以出现目

前的“脑损伤后遗症”、“脑性瘫痪”,完全系被告在接产过程中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合理诊疗义务所致。

被告医院管理不善,制度虚设,规范无序;相关医护人员麻木散漫、敷衍塞责;诊疗违反常规、规范。存在以下诸多明显过错:

1、观察护理问题。

产前120多小时无检测护理,对胎儿宫内情况无观测,明知是高龄产妇,未尽注意义务。

出现胎膜早破,产科未作进一步观测处理。

生产过程中医方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测,胎心监测违反规范要求。

规范规定,临产宫口开时要开始描记产程图,表明产程进展情况,指导产程处理”。被告未按规范绘制产程图。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测不力,对胎儿窘迫未作预案分析,处理不当。

医院认为经产妇不用产程图问题违反医疗规范明确规定。

2、手术方案擅自变更问题。

被告医院手术医疗方案主观臆断,无任何检查诊断基础且随意多次来回变更取消。对阴道分娩利弊和风险未予告并擅自取消剖宫产,侵害了家人知情同意权。被告擅自取消手术,造成“胎儿头大,下不来”危险情况。在此后胎儿已经进入产道,宫口大开胎儿头部露出,胎儿可能发生窒息窘迫的关键时刻,被告医院在连续硬膜外麻醉后又决定放弃手术,并错误地要求转入楼下产房生产,长时间折腾致原告缺血缺氧性脑损、脑瘫,因果关系明显、明确。

被告辩称他们取消手术是产妇要求的,完全违背事实。事实上产妇及

家人一直在场,一再要求剖宫产,医院不予置理。产妇当时只得按医院要求签字。

被告又称医疗方案变更“有依据”是强词夺理,剖宫产决定和取消时,产妇状况并无什么变化。两次决定剖宫产又两次擅自取消手术,证实医方情况不明,诊疗任意,责任不可推卸。

3、催产素问题。

被告医院与8月27日告知,决定28日上午实施剖宫产手术,当日即要求禁食并进行了清体等手术准备,但同时对孕妇两次使用了剖宫产禁忌的催宫素,28日上午再次滴射了催宫素,先后两天使用催宫素、缩宫素四盒滴射多次。剖宫准备时没有需要应用催产素的症状,医院违规滥用禁忌催产药物。存在医疗过失。

。被告辩称27日医嘱开出的催宫素没有执行人,不承认使用催宫素,但当页医嘱单满满25行,仅仅六行填有执行人,是不是那19行都是未予执行的废嘱?何况该医嘱均由核对人签名证实。被告收费单也证实确使用催宫素2盒,一次不可能能使用了这么大量?更重要的是,决定剖宫产同时还为什么开出这么大量的违禁药品医嘱?

4、手术包问题:

28日12时许,出现了“胎儿头高,下不来”的紧急情况。13时20分,医生无奈又决定要剖腹手术,孕妇被从二楼产房推进四楼手术室。13时26分施行了麻醉术,手术开始时医生发现手术室竟无手术器械包。医生通知院方后,一直等至14时20分,手术器械车才由后勤人员推上四楼。但此时发现产妇宫开,胎儿头部早已进入产道并露出。

手术医生见状又让把产妇推至二楼产房自产。延误手术救治近一个小时。因胎儿头高下不来难产决定紧急手术,又由于没有手术包不能手术,长时间等待致胎儿头部进入产道并露出,必然致婴儿缺血缺氧严重损伤。

医方一方面认为医院管理不当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又认为手术包问题不是致害因素,原告方无法认可。孕妇是在难产紧急情况下被推上手术台的,行麻醉术后因无手术包等了近一个小时不能手术,致婴儿头部进入产道并露出,婴儿头部长时间卡在产道口,看得见产不出,婴儿受损害是必然的,手术包不是致害因素吗?

5、婴儿抢救问题。

被告对婴儿出生后搭救措施不力。儿科病历记载:“先后不哭,呻吟20分钟”,面色青紫,四肢末端青紫,吐沫,呼吸急促,双肺呼吸音粗糙四肢张力低下。面对如此紧急情况,医院仅作“清理呼吸道”处理,病情变化未采取有效抢救措施,未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也未邀集儿科医生组织会诊处理,延误了诊断和治疗时间。耽搁1小时后婴儿明显危重,15时30分,转诊至儿科救治。儿科诊断为: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颅脑损伤。当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医院认为,没有婴儿窘迫,违背儿科病历记录事实。

6、病历存有伪造、涂改、删加补录情况。

本案病历有8页伪造(其中余芳病历六页,余芳子两页);

2页涂改(一是手术麻醉时间将13:20分改为14点,另一是划去28日医嘱单,补写27日医嘱);1页篡改(催产素补写12行):

另1页被隐弃(证实孕妇生产时羅患高血压病风险低检查单)。严重违反医学规范。

7、本案主治和接产人员非执业医师。

本案主治、质控医师为中医师不是产科临床医生。虽是中医师但无产科临床执业资质。我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四项规定: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傣藏医专业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另本案接生和助产手术及清理婴儿人员不是医生,不具执业医师资质。《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正因为本案主治和接产人员非执业医师,不具资格,没有经验,致本案产检观察失误,方案出尔反尔,产中慌乱失措,产后救治不力,直接导致了原告脑瘫的损害后果。

综上,被告的医疗行为违反诊疗常规,且其违规医疗行为与原告受损害后果有直接的并系唯一的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关于被告医疗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本案现实情况和司法鉴定书意见,原告诉求被告因医疗损害先期赔偿原告以下经济损失:(略)

三、案件审理结果:

经法庭调解被告医院同意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支付原告损害赔偿金110万元。

脑瘫患儿康复训练个案研究

小儿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指脑部在发育成熟前,由于各种原因使脑组织受到损伤所留下来的后遗症。脑瘫除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外,还经常伴有智力低下、癫痫以及视觉、听觉、言语、摄食等障碍。运动障碍是影响脑瘫儿童生活自理的最主要问题。本研究着重对脑瘫儿童躯体形态功能的康复训练进行探讨,将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与特殊教育密切结合,以增强其自立于社会的能力。 ◆个案资料 小兰在母亲31岁时出生,是早产儿,出生时体重仅1.6kg。在围生期早产是先天致残的主要原因。残疾类型为小儿脑瘫。2岁开始说话,因残疾程度严重,学前曾在社区基层康复站接受康复训练,5岁始能扶杆走路。小兰7岁时进入小学,入学时体重17.2kg,能够独立进食,但进食时饭粒洒地,不会做家务劳动。坐姿向前冲,不能站立和行走,上下楼梯需要人抱。能集中注意力超过15分钟。形象思维明显滞后,短时记忆能力略低于正常水平。性格娇气、怕吃苦。有一定的心理和社交障碍。 ◆康复训练方法 根据专业医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判断,认为小兰有康复的潜力,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脑瘫病人康复训练。希望通过训练,使小兰尽可能地达到身体、心理、精神、社会的最佳状态,学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独立生活,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能适应家庭、生活、工作的需要,甚至能走上社会。 ★制定训练计划 训练措施:活动治疗、物理治疗、按摩、心理疏导等。训练时间:每周安排5节康复课,在每日的学习生活中,还随机安排半小时,保证康复训练时间。康复场所:学校为主,家庭为辅。辅助措施:医生建议小兰脚部作矫形支架。 ★实施内容和方法 训练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活动能力训练、运动康复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康复教师在对小兰进行技术训练过程中,要注意时刻用语言鼓励,激发小兰接受训练的主动性和自信心,保持训练的持久性,能主动自觉地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教师针对小兰疲软性运动障碍以及下肢的康复期望值限制,提出不同的康复训练目标。 (1)基本活动能力训练 主要采用活动和物理疗法(兼用按摩辅助)进行训练。利用感觉统合室的康复器具:踩脚印、直立双杠、平衡器等以及专用站立、握力器等对小兰进行粗大动作功能康复训练。同时注意练习生活自理能力,创设小兰力所能及的作业内容对其进行精细动作功能的康复训练。 小兰病损症状为肌张力降低型,表现为整体躯干、四肢疲软型,特别是下肢疲软无力,对此制定训练计划的疗程,1个月为1个阶段。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姓名 省市 县(市、区)乡镇(街道)

使用说明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是《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任务。为使这项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使脑瘫儿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康复状况,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广东省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在中残联编制的《脑瘫康复训练档案》基础上,根据新的训练任务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工作需要,对《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统一了指导用语、细化了康复评估与训练方法、规范了评分依据、细化了评估内容,以提高训练评估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更有利于基层使用。档案涉及功能评估、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情况记录、训练效果评估等康复训练的各个环节,对规范康复训练有重要意义。现就该档案的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18岁以下,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的脑瘫儿童作为训练对象,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训练人员填写“训练登记”。 (二)训练评估 训练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应依据“训练评估”进行。按照评估标准,由康复训练人员对训练对象的能力逐项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定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提供客观依据;通过中期的评估(在康复训练的中期进行),及时检查训练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通过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

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档案分A、B两份,A表评估内容共11个项目,供医疗康复机构使用,B表评估内容共7个项目,共非医疗康复训练机构使用(详见“评估量表”)。 (三)训练计划 康复训练人员依据初次评估结果,结合机构、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条件,共同确定长期与近期康复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内容、训练安排等。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要求每一个月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包括阶段评估、末期评估与总结。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阶段评估,转介其他机构或其他原因结束训练时进行默契评估,计算由初次评估至阶段评估提高的分数,小结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训练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与总结栏内,应填写末期分数和初次至末期提高的分数,判断训练效果,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意见。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评估与总结”。 (六)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用于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估,包括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评估项目”与“训练评估”中的项目及要求一致。“评估依据”是依据训练对象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范围和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评估计分。“效果判定”通过对康复对象初次与末期评估分值之差,判

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的个案白晓doc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实践报告 标题: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的个案研究 类型: 指 导 教 师:罗治安、廖元贵 系 别:康复医学系 班 级:康复1031班、康复1033班 学 号:1026043106 、1026043312 姓 名:吴丹 白晓 2013年5月 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 毕业专题 √

目录 一、研究对象 (3) 二、研究目的 (4) 三、研究方法 (4) 四、研究过程 (4) (一)训练前情况 (4) (1)外在表现 (4) (2)构音动作技能的检查 (5) (二)训练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5) (1)训练计划的制订 (5) (2)训练的实施 (6) 五、结果 (7) 六、讨论 (8) 参考文献 (8)

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的个案研究 作者:吴丹(康复1031班)、白晓(康复1033班) 指导老师:罗治安、廖元贵 摘要文目的:以一例脑瘫儿童为个案,对其进行以语言、认知和动作技能为主的综合康复训练,探索综合康复训练的效果。方法:采用观察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主要在语言、认知和动作技能三个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改善。结果:表明综合康复训练对脑瘫儿童有效。 关键词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运动训练语言训练 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CP)是指由出生前至出生后一个月内各种原因所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综合征{1}。患者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部分儿童会诱发智力障碍、癫痫、行为异常或感知觉异常等症状{2}。这些障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儿童的发育成长,使儿童无法独立生活。脑瘫儿童的康复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特殊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学龄前是儿童语言和认知发展的关键期,如果错过良机,损失将无法弥补。但是目前,脑瘫儿童的早期康复倾向于重视肢体康复训练,相对轻视语言和认知训练{3}。 脑瘫形成的病因主要有: (一)出生前:1 怀孕早期的母体感染 2 母亲乱用药物 3 受孕前或妊娠早期碘缺乏 4 多胎妊娠 5 宫内生长迟缓 6 早产 7 基因缺陷(二)出生时:1 难产、严重窒息(大脑缺氧) 2 产伤,颅骨创伤造成闹组织受压 (三)出生后:1 核黄疸 2 婴儿期颅内感染,如脑膜炎 3 脑瘤 4 脑出血脑外伤 5 由于气道阻塞或心跳骤停造成的缺氧 1、研究对象 李某某,男孩,2011年3月出生,足月顺产,出生时有短暂缺氧窒息现象。2011年春季常规检查时发现其脑间隙增宽,故家长带其到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所详查。结果显示脑干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正常,但脑CT的结果显示脑细胞容量不足。DDsT的检查结果也表明其智力发展可疑,四肢运动发展水平低于实际年龄6个月。其随后走访多家医院在不同医院就诊,有的医生认为是发育

脑瘫儿童个案

小儿脑瘫个案分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院小儿外科尤晓莉 小儿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指脑部在发育成熟前,由于各种原因使脑组织受到损伤所留下来的后遗症。脑瘫除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外,还经常伴有智力低下、癫痫以及视觉、听觉、言语、摄食等障碍。运动障碍是影响脑瘫儿童生活自理的最主要问题。本研究着重对脑瘫儿童躯体形态功能的康复训练进行探讨,将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与特殊教育密切结合,以增强其自立于社会的能力。 ◆个案资料 小兰在母亲31岁时出生,是早产儿,出生时体重仅1.6kg。在围生期早产是先天致残的主要原因。残疾类型为小儿脑瘫。2岁开始说话,因残疾程度严重,学前曾在社区基层康复站接受康复训练,5岁始能扶杆走路。小兰7岁时进入小学,入学时体重17.2kg,能够独立进食,但进食时饭粒洒地,不会做家务劳动。坐姿向前冲,不能站立和行走,上下楼梯需要人抱。能集中注意力超过15分钟。形象思维明显滞后,短时记忆能力略低于正常水平。性格娇气、怕吃苦。有一定的心理和社交障碍。 ◆康复训练方法 根据专业医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判断,认为小兰有康复的潜力,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脑瘫病人康复训练。希望通过训练,使小兰尽可能地达到身体、心理、精神、社会的最佳状态,学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独立生活,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能适应家庭、生活、工作的需要,甚至能走上社会。 ★制定训练计划 训练措施:活动治疗、物理治疗、按摩、心理疏导等。训练时间:每周安排5节康复课,在每日的学习生活中,还随机安排半小时,保证康复训练时间。康复场所:学校为主,家庭为辅。辅助措施:医生建议小兰脚部作矫形支架。 ★实施容和方法 训练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活动能力训练、运动康复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康复教师在对小兰进行技术训练过程中,要注意时刻用语言鼓励,激发小兰接受训练的主动性和自信心,保持训练的持久性,能主动自觉地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教师针对小兰疲软性运动障碍以及下肢的康复期望值限制,提出不同的康复训练目标。 (1)基本活动能力训练 主要采用活动和物理疗法(兼用按摩辅助)进行训练。利用感觉统合室的康复器具:踩脚印、直立双杠、平衡器等以及专用站立、握力器等对小兰进行粗大动作功能康复训练。同时注意练习生活自理能力,创设小兰力所能及的作业容对其进行精细动作功能的康复训练。

0-6岁脑瘫儿童的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0-6岁儿童的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儿童语言康复过程中要涉及诸如注意力的语前康复,以及感知觉和认知能力的训练,还有包括精细动作在内的操作性练习。系统学习过语言与言语治疗的教师可以将训练方法熟练的运用到儿童语言康复中,但作为儿童的第一康复师—家长却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不懂方法不会训练的情况出现,这也在无形中影响了儿童的语言康复进程。下面我将重点阐述一下河北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的儿童在家庭中的语言康复应该如何做。 一.行为意识的练习 行为意识是为了锻炼儿童的注意力及配合能力。注意力是前语言阶段必不可少的训练项目,注意力的提升对儿童获取信息有着很大的帮助。注意力语言障碍儿童共通的弱项,除了在个训室40分钟的练习,家长在平时也应该注意这一项目的练习。从儿童睁眼起床时注意力的练习其实就已经开始了,这时家长应该做到的是利用自己的声音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可以对他说:“宝贝,起床啦”。若孩子没有反应,家长应轻轻将其头转向自己并说:“啊,你看到我啦”,或者家长主动移动到孩子面前,使孩子能够看到自己,重复后加以强化。家庭康复中注意力的练习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详细可参与本周的家长课堂。 二.模仿能力的练习 模仿能力锻炼了儿童的视觉听觉的理解能力,并且随着模仿长度的增加记忆力也随之增长。在家庭练习过程中,模仿也是无处不在的。起床后我们需要整理床铺,家长可以利用这一点让孩子模仿自己的动作来叠被子。如果孩子的能力不足,家长可以将被子对折好然后辅助孩子抓住被子的一角将其对折,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锻炼孩子的模仿能力同时还锻炼的孩子的粗大动作及生活自理的能力。 三.感知认知的练习 感知认知能够锻炼儿童的语言理解能力以及视觉辨别的能力,这也是初次接触语言康复的家长比较关心的一项。感知觉以及认知的练习同样也充斥的我们的生活,认识生活用品,感受物品的性状等等,而家长可以利用生活中的每一个时间段给孩子练习这一项目。譬如吃水果时进行水果的认识,让孩子拿到所要求的水果并作为奖励。能力较高的孩子还可以要求他们进行水果配对的练习。若没有水果这一练习也可以进行下去,吃饭时使用到的餐具,同样能做到这一点。家长也可以自己想一想除了物品识别配对,感知觉的练习以及抽象词的练习在生活中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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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儿童随班就读个案研究 ——以A某为例 【摘要】:脑瘫是一种非进行性的脑损伤,是指出生前到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发生的现象。导致脑瘫的原因有很多种,脑瘫之后的表现主要有中枢性运动障碍或者是姿势异常,还有可能出现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甚至癫痫等状况。对脑瘫儿童进行智力检查,会发现这类儿童,智力通常都偏低,出现中度智障的状况。脑瘫儿童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肢体活动,而且语言也有障碍,无法与其他正常的小朋友一起学习以及生活。根据目前现有的数据显示,脑瘫儿童一般很难和正常的小朋友一起上学,本文对一例中度脑瘫儿童随班学习的情况进行了探究,跟踪调查了其一个学期的就读情况,对其跟班就读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为这类儿童的随班就读问题提供了一些参考。 【关键词】:脑瘫儿童随班就读个案研究残疾人社会工作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脑瘫儿童随班就读环境 (3) (一)随班就读的环境 (3) (二)随班就读政策分析 (3) (三)社会工作理论支撑分析 (4) 1、生态系统理论 (4) 2、需求理论 (5) 二、个案基本情况 (5) (一)脑瘫儿童个人情况 (5) (二)家庭情况 (5) (三)教育情况 (6) 三、个案随班就读的介入研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个案进入班级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1、第一天:班会介绍消除差异........................................错误!未定义书签。 2、课业学习..........................................................................错误!未定义书签。 3、班级融入与接纳.............................................................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影响随班就读脑瘫儿童融入的因素探讨 (6) 四、总结 (7)

脑瘫儿童康教训练的个案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515959596.html, 脑瘫儿童康教训练的个案研究 作者:沙莉莉 来源:《文理导航》2017年第27期 【摘要】康教结合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康教结合”的方法,使康复与教学同步进行,以达到相互补充、各施所长的目的。本文结合具体的康教训练个案,就如何对脑瘫儿童进行有效地康教结合训练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康教结合;脑瘫儿童;个案研究 培智教育的一线老师在教育教学中运用康复训练手段来矫正学生缺陷,挖掘学生潜能,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康教结合”。康教结合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康教结合”的方法,使康复与教学同步进行,可使以往医教分离所分别进行的工作有效进行整合,以达到相互补充、各施所长的目的。笔者通过对一名脑瘫儿童,进行了一系列教育与训练,尝试探索和总结脑瘫儿童康教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个案基本情况 小锋(化名),男,7岁,目前就读于特教学校培智部二年级。因母亲孕时用药不当造成小锋脑性瘫痪,在语言和运动方面存在较大缺陷。他从小咀嚼、吞咽困难,发音有障碍,与人交流多用手势代替,流涎现象严重;活动能力差,全身软,肢体发僵;伴有轻度智力障碍,基本能听懂老师和家长的指令,生活能力弱,对家长的依赖性很强。入学前曾在相关康复机构进行早期训练,有一定进步,语言方面能发“爸爸、妈妈”等两字叠词,但口齿极不清楚,与人交流仍以手势为主;行走需要依靠扶着条凳前进,行动极缓慢,不能完成握笔等简单动作。 二、康教结合训练内容 (一)语言训练方面 1.气息训练 呼吸是发音的必备条件。在生活语文课上,我从全班学生的角度出发,创设各种有趣的生活情境,在对大多数孩子进行语文知识的传授和表达能力的培養时,对小锋进行有针对性的气息训练,如在吹泡泡比赛、为祖国妈妈过生日、快乐游艺宫等课程活动中,让他通过反复吹泡泡、吹蜡烛、吹气球等活动,潜移默化地训练他的气息,他在课堂这个大集体中也乐于参与活动。课余时间我也对他进行个别训练,吹纸片、吹乒乓球等,每天至少训练2至3次,每次3至5分钟,训练得好我会用代币作为奖励。

脑瘫儿童动作法康复训练个案分析.doc

运用动作法对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个案 上海市杨浦区扬帆学校冯雅丽 一、前言 动作法是日本九州大学成濑悟策教授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为改善脑瘫儿童运动能力而开发的一种运动治疗方法,在实践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该方法是在心理治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治疗方法,其康复原理为让脑瘫儿童通过正确的努力,把运动意图与身体的运动协调起来,患儿的心理活动伴随着整个运动训练过程。动作法的训练步骤主要包括情感交流、躯干旋转、下肢和足的训练、坐位训练、跪位训练、站立训练和行走训练等。动作法操作起来简便、易行,且疗效显著,容易向学校、家庭和社区推广。目前,它不仅在日本各地养护学校及相关机构被广泛应用,而且在亚洲、欧美及世界各地也被广泛应用。 二、研究对象 小明,男,出生于1997年7月。其母妊娠时患妊娠高血压,孕36周行剖腹产。分娩时,患儿曾窒息、缺氧,后置暖箱急救,经医生诊断患有房间隔缺损。患儿运动发育较正常儿童明显迟滞,上海市新华医院诊断其为脑瘫。2006年9月患儿入本校就读,入校后由笔者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的专业人员指导下,从ADL功能、异常运动与姿势、肌力和肌张力、关节活动度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肢体功能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患儿属中度痉挛型脑瘫。具体表现有:注意力不集中、右侧髋关节外旋、踝关节跖屈内翻、左下肢肌张力为I+、立位平衡感较差、行走时阔步态。 三、训练步骤与方法 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笔者于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采用以动作法为主的训练方法对其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一对一个别化康复训练,每周五节课,每节课35分钟。此间,根据小明在每个康复训练阶段的具体情况,笔者定期修订动作法训练的操作步骤和要求,使患儿的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循序渐进地得到改善。具体训练步骤和方法如下文所述。(一)建立情感交流 动作法的第一步是与患儿建立情感交流。脑瘫儿童的患肢运动障碍主要体现在,其运动意图与身体运动不协调,使得患儿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运动身体。因此,在康复训练初期,训练者与患儿进行良好的沟通,建立起情感交流和默契是非常重要的,这能够帮助患儿较好地向训练者诉说自己的运动意图,便于训练者帮助其完成相应的身体运动。 每节训练课上,笔者都先与小明进行短时间的面对面交流,将他的注意力吸引到课堂中来。然后采用抬臂训练建立起交流的默契。具体方法为,让小明平躺于垫子上,轻轻地压住

脑瘫儿童个案

脑瘫儿童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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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脑瘫个案分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院小儿外科尤晓莉 小儿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是指脑部在发育成熟前,由于各种原因使脑组织受到损伤所留下来的后遗症。脑瘫除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外,还经常伴有智力低下、癫痫以及视觉、听觉、言语、摄食等障碍。运动障碍是影响脑瘫儿童生活自理的最主要问题。本研究着重对脑瘫儿童躯体形态功能的康复训练进行探讨,将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与特殊教育密切结合,以增强其自立于社会的能力。 ◆个案资料 小兰在母亲31岁时出生,是早产儿,出生时体重仅1.6kg。在围生期早产是先天致残的主要原因。残疾类型为小儿脑瘫。2岁开始说话,因残疾程度严重,学前曾在社区基层康复站接受康复训练,5岁始能扶杆走路。小兰7岁时进入小学,入学时体重17.2kg,能够独立进食,但进食时饭粒洒地,不会做家务劳动。坐姿向前冲,不能站立和行走,上下楼梯需要人抱。能集中注意力超过15分钟。形象思维明显滞后,短时记忆能力略低于正常水平。性格娇气、怕吃苦。有一定的心理和社交障碍。 ◆康复训练方法 根据专业医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判断,认为小兰有康复的潜力,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脑瘫病人康复训练。希望通过训练,使小兰尽可能地达到身体、心理、精神、社会的最佳状态,学会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独立生活,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能适应家庭、生活、工作的需要,甚至能走上社会。 ★制定训练计划 训练措施:活动治疗、物理治疗、按摩、心理疏导等。训练时间:每周安排5节康复课,在每日的学习生活中,还随机安排半小时,保证康复训练时间。康复场所:学校为主,家庭为辅。辅助措施:医生建议小兰脚部作矫形支架。 ★实施内容和方法 训练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活动能力训练、运动康复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康复教师在对小兰进行技术训练过程中,要注意时刻用语言鼓励,激发小兰接受训练的主动性和自信心,保持训练的持久性,能主动自觉地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教师针对小兰疲软性运动障碍以及下肢的康复期望值限制,提出不同的康复训练目标。 (1)基本活动能力训练 主要采用活动和物理疗法(兼用按摩辅助)进行训练。利用感觉统合室的康复器具:踩脚印、直立双杠、平衡器等以及专用站立、握力器等对小兰进行粗大动作功能康复训练。同时注意练习生活自理能力,创设小兰力所能及的作业内容对其进行精细动作功能的康复训

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的个案研究_万蓓

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训练的个案研究 万 蓓*  昝 飞 (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上海,200062) 摘要 文章以一例脑瘫儿童为个案,对其进行以语言、认知和动作技能为主的综合康 复训练,探索综合康复训练的效果。采用观察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训练后,案主在语言、认知和动作技能三个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改善。结果表明综合康复训练对脑瘫儿童有效;动作技能训练是脑瘫儿童康复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口腔功能训练能有效促进语言的发展;语言训练要和认知训练相结合,后者能提高脑瘫儿童的语言 理解力,进而加速其语言发展。 关键词 脑瘫儿童 综合康复训练 认知训练分类号 G764 1 引言 脑性瘫痪(Cer ebral Palsy ,CP )是指由出生前至 出生后一个月内各种原因所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综合征 [1] 。患者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 势异常,部分儿童会诱发智力障碍、癫痫、行为异常或感知觉异常等症状[2] 。这些障碍在不同程度上 影响了儿童的发育成长,使儿童无法独立生活。脑瘫儿童的康复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特殊教育界关注的焦点。目前,脑瘫儿童的早期康复倾向于重视 肢体康复训练,相对轻视语言和认知训练[3] 。学龄前是儿童语言和认知发展的关键期,如果错过良机,损失将无法弥补。很多脑瘫儿童的智力受损比较轻微,具有良好的语言理解和思维能力,如果能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和挖掘,完全可以让儿童获得较为丰富的知识,甚至获得一技之长,有能力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这对儿童来说更具有价值。 2 研究对象 小南,男孩,1998年7月出生,足月顺产。1999年春季常规检查时发现其头围的增长速度比正常小孩慢,故家长带其到上海市儿童保健所详查。结果显示脑干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正常,但脑CT 的结果显示脑细胞容量不足。DDST 的检查结果也表明其智力发展可疑,动作技能发展水平低于实际年龄2个月。其随后在不同医院就诊,有的医生认 为是脑发育不良,有的医生则诊断为脑瘫,属于痉挛性四肢瘫,存在语言发展迟缓、轻度智力发育迟缓等,曾长期服用脑活素等药物改善其脑发育,也 接受过针灸和推拿治疗[4] 。 2001年9月,小南进入某幼儿园的特殊班级,2002年4月在上海市某福利院接受综合治疗,主要内容为针灸治疗,被认为较有疗效。2005年秋季,研究者对其进行了三个月的综合训练,主要内容为肢体康复训练、语言训练和认知训练。 3 研究目的 本研究拟通过对一名脑瘫儿童进行综合训练,探索综合训练,特别是认知训练对脑瘫儿童发展的促进作用。 4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观察法、访谈法和训练法。观察法即对每次的训练进行观察,做好详细的观察记录,内容包括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和训练效果。访谈法对象是小南的爷爷奶奶,小南每次训练均由爷爷奶奶陪同,访谈时间为训练前后和休息时间,内容包括小南的爷爷奶奶在家中对其实施的协助训练及其效果。训练法采用个案研究法,对小南进行综合训练,以其训练前的各方面情况作为参照,来分析比较训练效果。 *万蓓,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E -mail :Windyhome @126.c om 。 《中国特殊教育》2007年第1期(总第79期) Chines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Monthly ) No .1,2007(Serial No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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