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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效不同之原因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成效

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①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因此,他的文集问世后,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对其改革称许有加,认为在他执政的“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②并把他誉为“救时宰相”。③天启朝,廷臣开始为居正鸣冤。于是熹宗下诏“复(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祯朝,居正父子官复原职,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④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尽管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为了救弊图兴而进行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却产生了迥异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策略不同。改革是社会危机的产物,但即使是同一类型改革,也会因改革者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应。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年(1160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⑤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担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⑥,其中第

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又是“? 韧酢?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⑦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第二,改革步骤不同。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

⑧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⑨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⑩,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不同。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皇权至高无上。因此,要革旧图新,首先就要取得皇权支持,故韩非说:“事在四方,在要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但是,皇帝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不仅决定了改革者所拥有的权限大小,也决定了改革最终所能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变法

也有不如张居正改革之处。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调入京师后,宋神宗谦虚地说:“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聊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跻此道!” 虽然孙固、唐介等力言安石不可任相,但神宗不为所动,次年就以其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此时神宗对变法充满了幻想,因此在变法初期对安石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逐步展开。但是,随着反对派声势的高涨,神宗对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对变法也动摇起来。当他看了韩琦指责青苗法的上疏后,对安石等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令不可不审!” 虽然安石作了辩驳,神宗仍半信半疑,安石不得不“称疾家居”。神宗欲罢青苗法,直到安石以辞职相胁时,这才“为巽辞谢之”。又如神宗在亲策贤良方正时,太原判官吕陶奏请罢理财之说,神宗让安石读卷,见安石神色沮丧时,他又让反对变法的冯京续读,并称其言有理,这对安石等变法派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打击。此类事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实,宋神宗对安石的牵制远不止此,在用人政策上他也留了一手。变法之初,安石就提醒神宗不要为异论所惑,神宗表面允诺,却又把司马光、冯京、文彦博等反对派留在朝中,以牵制和监视变法。这些人后来虽因政见不合而离开朝廷,但也为反对派阻挠变法提供了条件。对神宗这种态度,安石也有所觉察,叹道“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也?” 并暗责神宗“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 这些情况都表明,当反对派大举进攻新法时,神宗的动摇性就暴露出来,使反对派抓住他这一弱点,从而给变法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明神宗即位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童,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正是这一因素使张居正在改革中取得了皇权的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居正任首辅后,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而居正又利用自己作为帝师的特殊身份,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这样,幼小的神宗自然而然地把张居正奉若神明,对改革更唯居正是从。因此,神宗这时只不过是皇权的符号,居正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有效地利用了皇权这把尚方宝剑来清除障碍,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明神宗成年后,更把居正视为顶梁柱,万历5年(1577年)9月,居正父在江陵病逝,按封建伦理,他必须回原籍守制三年,然而此时改革正处关键时刻,反对派在暗中活动,居正一旦离去,改革和他本人的前程都将凶吉难卜,因此无论对朝廷还是对他本人来说,居正都不能离开。这一点神宗十分清楚,故有人提议居正“夺情”时,神宗立即同意,并下诏说:“父制当守,君父尤重”, 明确表示要居正夺情,使舆论大哗,甚至有人上疏称:“国有非此不可以为国,家有非此不可以为家,人而非此则禽兽矣,中华而非此则夷狄矣”, 并说这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正好这年有慧星从东南方升起,反对派便把它附会为上天对夺情的不满,甚至有人“悬谤书通

衢”。对这些攻击性言论,神宗不为所动,并下诏:再论此事者诛无赦。同年12月,朝野又议论纷起,说居正将有异举。为了辟谣,神宗再次出来为居正说话,重申:“纲常人纪,君臣为大”,斥责反对派“藐朕冲年,忌惮元辅忠正,不便己私,乃借纲常之说,肆为排挤之计,欲使朕孤立于上,得以任意自恣,殊为悖逆不道,倾危社稷,大伤朕心。” 反对派果然被镇住,使居正得以集中精力把改革推向深入。尽管有人认为神宗对居正的尊敬是长期受李太后、居正严格管束所产生的敬畏心理的表现,并不是其内心思想的真实反映, 但不可否认的是,神宗在改革过程中是给予了居正以极大的支持的,而不是像宋神宗那样处处制肘王安石。至于居正死后,神宗几乎尽废其法,并抄居正家产和削官夺爵,却不是神宗反对改革本身所致,而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所引发的悲剧。

第四,与同僚关系不同。要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不能不依赖官僚机构和各级官吏。改革者如何处理与同僚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张居正显然又比王安石略胜一筹。

王安石在变法时,对反对派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和排挤,就扫清变法障碍而言,此举无可指责。然而,对那些只是指陈新法过失、对新法并无恶意的大臣,以及居于变法与反变法之间的大臣,安石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他们,而是一律予以压制,把他们推向了反对派一方,壮大了对立势力,给改革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后果。此外,变法派内部也存在集团利益之争,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安石与吕惠卿之间的斗争。当安石应诏二次任相时,吕惠卿“忌安石复用,遂欲逆闭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无所不用其智”,廷臣“遂更朋附之”。安石复相后,立即上疏反斥惠卿,终于把他赶出朝廷。但惠卿并不甘心,又在地方上疏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力行力年岁之间。虽矢志倒行逆施者,殆不如此,” 竭力想扳倒安石。可见,安石不仅不善于处理与中间派的关系,即使同是变法派内部,一旦涉及切身利益时,他们也会作殊死搏斗,暴露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短视,这就难怪变法会以失败而告终了。

张居正在处理与同僚关系方面的情况,要分期来看。在夺情以前,居正在这个问题上很有理智,对于那些“以言乱政”者坚决予以清除,而对持不同政见者,则把他们安排到非要害部门,或令其退休。同时,他又注意录用人才,“无问是谁亲故乡党,无计从来所作眚过,但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 事实上,居正也是按这一原则来举荐官员的,如素逆于居正的马自强因精明能干而受推荐,自强“不自意得之,颇德居正”。高拱的心腹杨博也被任为吏部尚书。这样,一些怀才不遇的官员把居正看成了升迁的希望,一部分高拱旧属也转而支持居正,居正也因此大大加强了自己的威信和权力,故时人称“相权之重,本朝罕俪”。正是凭借这一有利形势,居正得以把改革全面推行开来。在夺情以后,居正受到极

大刺激,加上已大权在握,对形势判断不清,凡反对改革,或上疏言事但有利于改革的士大夫,他一概贬斥不用。从此以后,居正开始以个人感情任用官员,给改革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由于居正掌握了内外大权,仍能按既定的方针施政,所以改革能推行无阻,但居正身死之后新法被废的隐患也由此种下。

第五,改革者信念和毅力不同。历来凡是改革者都会遭到攻击和诽谤,因为改革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他们势必不遗余力地阻挠、破坏改革。这时,改革者信念和毅力就会经受严峻考验,其信念和毅力也将决定他们采用什么态度来反击反对派的进攻,从而继续推行改革,取得更大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也不如张居正。

王安石任相前,曾大力提倡要求重视人才,可当他开始变法时,却没按这一方针来推行吏治改革,而是把目光放在经济改革方面,这其中固然有宋神宗急于求成的原因在内,但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不敢得罪大官僚等既得利益者,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正因为下面官吏的阳奉阴违,才使王安石变法失去了初衷。因此,不敢力行吏治改革,可以说是安石毅力欠缺的一种表现。安石任相后,御史中丞吕诲上疏说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希望神宗不要受其欺骗。神宗不受,吕诲求去,安石亦求去。当神宗说:“若出诲,恐安石不自安”时,安石立即向神宗表示:“臣以身许国,陛下处之有义,臣何敢以形迹自嫌,苟为去就”。从安石的话表面看来,他似乎真的是“以身许国”,毫不计较个人得失,但言外之意却是只有吕诲被斥后,他才出来变法!宋神宗当然听出了话外之意,只好贬出吕诲,安石这才满足心愿。在以后的变法中,安石也多以谢病来消极抵抗神宗的动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复相后意气消沉,屡次谢病求去,还在信中对人说“自念行不足以悦众”,“智不足以知人” 。这时他对变法的畏难情绪是显而易见的。当他儿子王雨方死后,安石更是悲伤难抑,力请辞职。神宗见他去意已决,也对他失去信心,让他去了江宁。从此,王安石就以写诗来消愁解闷。由此可见,王安石对变法并没有坚定的信念,他本人的毅力也不足以使他担当北宋中叶救弊图兴的变法重任。相反,张居正在这方面却胜过王安石。早在隆庆年间,徐阶致仕,将国事托付居正,他表示:“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 改开始后,居正明知整顿吏治会招致既得利益者反对,但他毫无畏惧,表示自己“且受深恩,义当死报,虽怨诽有所弗恤也。” 当他遭到自己门生刘台弹劾时,仍坚持初衷,声称“吾但欲安国家、定社稷耳,怨仇何足恤乎”,“使吾为刽子手,吾亦不离法场而证菩提”。表现了改革者的无畏精神。居正直到临死时还把改革大权抓在手中,在病榻上还想着如何把改革推向深入。因此,张居正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与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勇于任事的精神是密不可分的。

综上所述,就“政治家”这一称谓而言,王安石有不如张居正之处;就变法本身而言,王安石变法在策略和步骤上不如张居正改革那样灵活;就改革者的地位和权

限而言,王安石更不能和张居正相比;就改革班子而言,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也不如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那样齐心协力。因此,王安石变法的成就自然不能与张居正改革相提并论。

①对王安石变法作用持否定态度的有当代学者顾全芳、王曾瑜、季平等,他们都有论文或专著讨论王安石变法。⑤⑧ 《宋史纪事本末》卷37,《王安石变法》②沈鲤《张太岳集序》③高以俭《太师张文忠公集跋》,载《张文忠公全集》附录一④ 《明史》卷213,《张居正传》⑥⑦⑨ 《张太岳集》卷16、卷37、卷38、卷41、卷41、卷25、卷34、卷25、卷28 ⑩ 《明经世文编》卷100、卷84 《韩非子·杨榷》《长编纪事本末》卷68,《青苗法上》《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二一》《长编》卷262 吕本忠《紫薇杂说》萧少秋《张居正改革》,求实出版社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9 《王临川全集》卷73

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

谭建华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是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由于西塞罗把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引入罗马法,因而极大地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正如英国著名法史学家梅因所言:“我找不出任何理由,为什么罗马法律会优于印度法律,假使不是‘自然法’理论给了它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1]可以说,如果没有西塞罗在罗马大力推介自然法思想,罗马法就不可能达到后来如此辉煌的地步。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主要集中地表述在其所著的《论共和国》、《论法律》及《论义务》等著作中。鉴于目前国内学界系统地论述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的文章并不多见,故本文不揣浅陋,试图就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作一较为详尽的阐述,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自然法:实在法制定的原则 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法则,它先于人类现实法律而存在,其作用远远超过人类所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说,人类的实在法是从自然法中产生出来的,受自然法的指导和制约,相对于人类社会的法律,自然法是最高法,实在法只是自然法的摹本,只有符合自然或自然法的实在法才是真正的法律。他说,“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2]可见,西塞罗是把自然法置于实在法之上的。依他之见,人类只有依据自然法制定出来的法律,才是恒久的,才是正义与公平的,才对所有人有约束力。在他看来,自然法既然源于自然,是最高的正当理性,那么它就是存在的永恒、普遍的正义,是上帝为人类设定的普遍秩序。它既是任何实在法制定的基础,也是国家、民族和任何个人绝对遵从的准则。在西塞罗看来,根据自然理性所产生的法律本身就是代表神的意志,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由于在西塞罗眼里,自然、理性、神、上帝与自然法同义[3],因此遵从自然法即是遵从理性、自然、上帝与神,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由此我们看到,在西塞罗那里,自然法主要是一种立法者所要遵循的规范和指南。西塞罗认为,自然法的基本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与正义等,所有这些都是自然法则,它们如同自然规律不能变更,也不能违背。可见,西塞罗视自然法为具有高于一切人类社会立法的权威,并且具有普遍的和永恒的性质。人类立法只能遵循自然法,而不能违背它。他说:“法律并非人的思想的产物,也不是各民族的任何立法,而是一些永恒的东西,以其在指令和禁令中的智慧统治整个宇宙。法律是神的首要的和最终的心灵,其理性以强迫或制约而指导万物。”[4]为强调自然法的至高无上性,他还论证说:“因为宇宙服从神,海洋和大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服从至高无上的自然法的法令。”[5]由此我们看到,西塞罗始终视自然法为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人类的实在法不过是这种最高理性的具体体现,一切正确的人类成文法应受自然法的指导。按照西塞罗的逻辑,只有坚持以自然法为标准的立法原则,才有可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6],才是符合公平与正义的。在这里,西塞罗已经意识到实在法的不足和遗憾,并认为只有依据体现着“永恒正义”的自然法的原则才能修正这些不足和遗憾,并引导着实在法朝着“理性”与“正义”的方向发展。他一直坚信,自然法才是人类制定法的最高原则和根据。为此,他强调说:“如果法不是源于自然———都将被废除。”[7]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产生过三次大规模的变法改革运动,这就是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宋代的王安石变法和明代的张居正改革。它们分别出现在封建社会的早期、中期和后期,各自反映出封建社会在其产生、发展乃至衰亡过程中所出现的剧烈矛盾和变动。而发生于晚明时期的张居正改革,就是在封建社会走下坡路时,由统治阶级内部的有识之士发起的一场挽救危机的运动。 改革背景:“势不容于不变” 建立于公元1368年的大明王朝,在延续了一百多年之后,至明代中叶,已经犹如一座年久失修的大厦,干疮百孔,破败剥落,呈现出末世之相。土地集中,财政困难,吏治腐败,外患频仍,这一连串的问题纠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冲力,动摇着明朝江山的基石。 明代的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地主阶级贪得无厌,肆无忌惮地侵吞大片的土地。最高统治者皇帝不仅直接占据土地,不断扩大皇庄,而且还把大量的上地作为赏赐之物,分送皇亲国戚,河南开封的周王府曾经一次就得到赏田五十余万亩。 豪强势力则在各地巧取豪夺,霸占土地,致使土地高度集中。这种状况,不仅直接加剧了阶级矛盾,而且还严重影响到国家税收。那些皇亲国戚、勋臣官绅,依仗特权不纳赋税,豪门富户、不法地主则勾结官府,瞒田逃税,使得“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家财政收入每况愈下。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大幅度增加。官僚机构的不断膨胀,加重了政府财政的负担。有增无减的皇室开支,成了填不满的无底洞。 军费支出也十分庞大,北方的蒙古,沿海的倭寇,时常骚扰内地,每有战事,军费开支便直线上升。嘉靖二十九年,蒙古土默部发兵南侵,一路杀掠,直逼京师,史称“庚戍之变”。这一年明朝的军费开支高达六百万两,超过岁入白银的两倍。出多入少,国库空虚,当时的国家财政,已经到了不捉襟也具时的地步。国家的状况如此糟糕,处在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的生活,更是日益穷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沦为佃户,或外出流亡,所谓“到处灾伤,四方盗起”。整个社会如同布满了干

西塞罗教育思想的影响有哪些.doc

西塞罗教育思想的影响有哪些 西塞罗教育思想的影响 西塞罗是古代罗马时期政治建设中最杰出的一位代表人物。西塞罗天资聪慧,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来与众不同。他最早闻名于政治界,但是他不只是一名政治家,同时还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他在思辨方面的能力不仅使他在律师方面有所成,更使他在哲学方面站在了一个制高点上。 站的比别人高,看的也自然比别人远。他看待问题所处的高度,使得西塞罗思想在众人眼中独具魅力。这也是他有别于其他哲学家的地方。西塞罗被称为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之一。早年从政的经历,以及后来被放逐的遭遇作为他人生中或长或深的一笔,都使西塞罗思想得到了沉淀和升华。 西塞罗在哲学方面的成就曾经影响过一代人。但是,在古罗马后期,文化和经济都由兴盛走向衰亡的时候,西塞罗思想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直到14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西塞罗思想又渐渐复苏,重新走进学者们的视线里。可以说,西塞罗的影响在文艺复兴时代最大范围化地被扩散,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受西塞罗影响的孟德斯鸠和休谟等人后来创作出来为后人所仰慕的著作。在西塞罗的著作《论法律》中,他提到了自然法的思想,即在各种法律之上还存在着适用于所以民族的永恒的法则自然法。他认为,自然法高于一切法律,其效力也高于一切法律。 西塞罗的教育思想 西塞罗的家庭在当时算是名门望族,因此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为他以后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根基。在当时,受过良好教育的西塞罗,很大一部分得益于罗马的传统教育。因为这个,他对本民族的传统教育有着深厚的情感。另一方面,西塞罗也对外来文化有着切身的感受,所以他不否定也不排斥希腊的文化教育,

相反的,他更是高度评价其文化教育,特别是当时盛行的雄辩教育,对当时的教育家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这两个方面,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西塞罗既接受了外来文化教育,也保留了罗马的文化教育,巧妙地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的独特的教育思想。一方面,他从罗马的实际出发,培养了一批教育家,另一方面,他又吸收了希腊文化对于人的作用人的价值等的思想,强调人的作用,将人放在中心地位。并且他还强调让整个社会接受文化教育,妇女和儿童也不例外,使罗马的精神文化高度发展。 西塞罗教育思想既吸收了罗马教育,又融合了希腊教育,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令后世得到启发。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在西塞罗很小的时候,便展现出极高的法律天赋。出生于名门望族的他,在其很小的时候便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精神文化境界是比较高的。他从小便认为,我们生活的世界所有事物都必须有自己的法则,若是没有法则,便无法生存。而对于人类来说,也是这样。上升到人类世界的层面,这个便是法律了。西塞罗认为,人类社会必须具有法律,有了法律,人们的行为才能得以规范,不可以为所欲为,更能让人们的生命财产等得到有效的保护。另外,法律更是一个国家治国额根本,如果没有法律,国家岂不是会大乱?更别提什么富国安民了。因此,他积极推进法律的制定和使用。 而他创造的法律,达到了当时法律的顶峰。他认为,自然法是人类世界普遍存在的法则,是本来就有的。而人们所制定的法律实际上是从前者的法则中规范出来的。并且他还认为,所谓的正义,应该以自然法为根据来衡量。

张居正改革完美版

第9课张居正改革 知识目标 1、知识要点:了解张居正改革的背景;掌握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影响;了解张居正改革结局的有关知识。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结合时代背景体会“救时宰相”的含义;理解张居正改革的历史地位及其重要意义。 本课重点: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本课难点:张居正改革的影响及评价 感受历史: 内阁制与内阁首辅 明清两代的内阁是封建皇朝中央政府的最高办事机构,明朝永乐年间,为了方便协助处理政事,明成祖正式设立内阁。明中叶以后,由于政治腐败,皇帝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由内阁代替皇帝草拟诏命、敕诰,六部尚书凡事须请示内阁大学士,而且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内阁大学士有多人,地位类似前代的宰相。其中一人为首领,称“首辅”。首辅更是位极人臣,一切朝政归其调度,俨然成为实际的宰相。嘉靖时把持朝纲20年的严嵩和万历时主持改革的张居正,都是明后期影响很大的内阁首辅。 重点难点 2、前后联系 (1)联系必修Ⅰ,明确内阁在明中央政权中的地位,理解张居正改革能够推行强有力改革的有利因素。

(2)联系必修Ⅲ,理解明清时期理学思想占正统地位对张居正改革毁誉的影响。 线索勾勒 1、基本线索 整顿吏治 明中期:内外交困→“救时宰相”实施边防新政身后毁誉 清丈田亩,推行一条鞭法 2、延伸探究:王安石变法与张居正改革成败不同的原因。 五能力训练 1、下列关于张居正改革背景的叙述,最准确的是() A 内外交困的统治危机 B 蒙古贵族的劫掠 C 明政府统治腐败,财政困难 D 社会矛盾尖锐 2、为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新法畅行无阻,张居正采取了下列哪一措施() A 严肃纲纪 B 设立驿站制度 C 创设颁行考成法 D 控制内阁 3、呼和浩特城建成于明时期,这座城市的修建() A适应了明王朝对蒙古作战的需要 B 加强了蒙古地区与内地的贸易往来 C 密切了满蒙关系 D 表明蒙古放弃了游牧生活方式 4、下列属于“内修守备”措施的是①加固长城②操练兵马③改善汉蒙关系④起用名 将⑤加强互市往来() A ①②③④ B ③⑤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⑤ 5、明朝实施的一条鞭法与当时的资本主义萌芽之间的关系是() A 没有关系 B 阻碍作用 C 促进作用 D 有关系 6、下列有关土地赋税制度,因大地主的反对而失败的是()①方田均税法②均田制③ 两税法④一条鞭法 A ②④ B ①② C ①③④ D ①④ 7、明代张居正税制改革最大的影响是() A 按财产的多少征税 B 把赋税分摊到田亩上

张居正改革和晚明政治

张居正改革和晚明政治 实际上在利玛窦行经大运河北上之前,大明帝国已经尝试着穷最后之力作一番振作。这运动是由张居正一手经营,他这时是首席大学士,同时也是朱翊钧(即万历皇帝)的导师。当万历在公元1572年以9岁登极之日,张居正因皇太后之信托,成为皇帝的保护人。他和宫内的首席宦官有了默契,于是行使职权时具有相当的威望,有如宰相,只是没有宰相之名目。他将自己的亲信布臵在内外机要之处,也将自己权势推广至朝臣之监察弹劾部门和文书教育部门,同时亲身管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张居正不辞劳瘁,经常以个人之书牍和各地巡抚总督谈论国事中之各种问题,所以各种方针与政策事前已有了默契,当各臣僚建议于御前。而张居正以大学士的资格代皇帝批答时,不过将经过协定的谋略具体化。张居正既有人事权,便常引用各人的升迁为饵来笼络部属,张居正以这种方法独揽国事达10年之久,迄至1582年他刚57岁却出人意外的溘然长逝。 张居正具有智谋,精力充沛,也会使用手段,而且经恒持久。他遇到最大的困难乃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手造成的大帝国自创立之始即不容改革。它不像一个国家,而像由一种文化塑成的形体。在某些地区,卫所制度无法废止而找到接替的办法,而国家的财政资源则过于分离散漫。

张之运动不能算是整体的改革或局部的改革,它不过重整纪律而严格地奉行节俭。在他策划之下,所有不紧急的支出全部从缓。预算之紧缩及于各部门,所有账目均严格地核查。各地方政府必须强迫达成节余,毫无宽贷。所有官员都要将任内税收数额如预定的征足,非如此则不能升迁,即已退休的官员也可能召回追究责任。此时刚值倭寇荡平和俺答和议成功之际,这一套部署使明帝国在10年内,国库里存积银1250万两。兹后在公元1592年及1597年明军两次被遣往朝鲜阻挡丰臣秀吉的入侵,作战时两方都犯有战术及战略上的错误,经年胜负未决,只是明军能支持到15 98年秀吉之去世,因此虽无决定性的胜利却已达到战果。造成这结局的一个主要因素,即是支用张居正揽政时代之库存,使军费有了着落。 可是张居正从未企图改组政府或重新创制文官组织。除了加紧边防之外,他唯一可能导引到主要改革的步骤乃是1580年的全国士地测量。不过在测量结果尚待审核之际张本人先已去世,以后无人主持,其数字未得继任者的切实注意。 张居正的筹措虽有限度却已使百官踧踖不安,一到这运动的主持者身故,反对派及被他逐放的人物也乘机卷土重来。而另一批人则认为张逾越了他的权限,他们联合起来进行一场平反,而此时拥张人物及其所提拔的官员则被排斥,他所主持的各事也为之停顿。

浅析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本科生论文 中文标题:浅析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外文标题: The analysis of Cicero’s thoughts of law 届别:2009级 系别:法律系 专业与方向:法学 姓名:危洪涛 学号:20098125 指导教师:姜小蕾 完成时间: 2011年 6 月

浅析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摘要】西塞罗是古代罗马著名的法学家。他对罗马法发展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把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引入罗马法, 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西塞罗在自然法方面的基本观点为, 自然法是实在法的制定原则;是正义的天平;是万民法的理论源泉;是实在法批判的依据。这些观点不仅在历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对今天法治的建设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字】西塞罗、自然法、理性、政体理论 整个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思想是博大精深的,法律制度之精密完备让今天的我们不禁叹为观止。而在古罗马的法学家中有一个一直被大家广为称颂的人物,它的自然法思想一直都是法学界研究的热点,他对罗马法发展的最大贡献在于把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引入罗马法, 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他就是古罗马著名的法学思想家西塞罗。 西塞罗出生于奴隶主骑士家庭,他除了对法学领域的贡献外,对文学、修辞学和辩证法也造诣颇深,他一生涉足多个领域,但毕生的著作大多集中在政治法律领域,典型的代表作有《论共和国》、《论法律》等。西塞罗最为后人所称赞应该是他伟大的法律思想,尤其是他在自然法领域的一些思想,不仅对当时的罗马帝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后世也是意义深远的。西塞罗的法律思想可谓博大精深,他的自然法思想往往是通过他对当时古罗马政治生活状况的剖析解读来展现的,也就是说,西塞罗并不仅仅空谈法律,而是通过对现有政治制度的剖析,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一些社会政治问题才产生了他独到的自然法思想。因此,当我们在研究他的法律思想的时就必须把他的政体理论、自然法理论和实在法理论一并探讨。 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对国家的定义、国家的起源、国家的目的、整体类型以及理想政体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在他看来,“国家乃人民之事业,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

略论西塞罗的法治观

略论西塞罗的法治观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生林道海 提要:西塞罗的法治观可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 第一、自然法之下的法的统治——法律至上; 第二、法的统治的政治机制——中庸、平衡的混合政体。 关键词:西塞罗、自然法、混合政体 西塞罗有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1西塞罗的法治观创造性也融合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与斯多葛学派的有关思想,并立足于罗马人民的长期的宪政实践,较好地回答了世界帝国时代“法的统治”的问题。 一、自然法之下的法的统治 西塞罗主要是出于“为国家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城邦,以及祛除民族的恶习”的实践目的而继承和发展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观念,并使之系统化、通俗化和罗马化。斯多葛学派将理性普遍化,使之与自然等同,正义与自然法都成了理性的体现。这些,在西塞罗那里都有鲜明的体现,并有了重大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西塞罗本人并没有明确肯定他对自然法的论述的真理性,他只能断定它们似乎常常且大部分是正确的。因为它们部分地依赖于对神圣天意以及以人类为中心的目的论的理解,而后者曾被他在其他著作中拒斥过。2根据西塞罗的《论共和国、论法律》及其他有关论著,可将其自然法及自然法之下的法的统治的思想概述如下。 (一)法有自然法与人定法之分。 西塞罗第一次明确地、系统地阐述了自然法哲学说的这一前提性观点:“法(jus)的始终应异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3 (二)自然法的本质是正确的理性,是“最高的法”。 西塞罗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自然法的本质就是正确的理性,并将自然法置于“最高的法”的地位。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在罗马共和国后期,随着世界性国家的逐步建立,原有的市民法无法适应多民族的法律生活,需要一种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同时也是由于其主动适应了时代的需要,创造性地融合了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和斯多葛学派的有关观念。 西塞罗所说的理性,是神与人共享的“财产”,因为人的理性渊源于神的理性。而他所说的“神”、“上帝”和“自然”都是同义词,故理性法也就是自然法。他明确指出,“我们需要解释法的本质问题,而这需要到人的本性中增寻找,”“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当这种理性确立于人的心智并得到实现,便是法律。”4“真正的法律乃是正确的规则,它与自然相吻合,适用于所有的人,是稳定的,恒久的,以命令的方式召唤履行责任,以禁止的方式阻止犯罪,……要求修改或取消这样的法律是亵渎,限制它的某个方面发生作用是不允许的,完全取消它是不可能的;我们无论以元老院的决议或是以人民的决议都不可能摆脱这样的法律”,“一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律将适用于所有的民族,适用于各个时代。”“神:它是这一法律的创造者、裁判者、倡导者。谁不服从它,谁便是自我逃避,蔑视人的本性”5。 理性的力量在于这规定什么是正确的,善的,什么是错误的、恶的。西塞罗称这种规定善恶的理性为“正确的理性”、“最高的理性”。正是这种理性,构成了自然法以及与之相符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情况十分严重。突出的表现是皇族、王公、勋戚、宦官利用政治特权,以投献、请乞、夺买等手段,大量占夺土地。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万顷。在朝廷,大学士徐阶一家就占田24万亩。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剧,租种官田的农民生活极苦。有“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和“为田追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民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的歌谣,农民产去税存和田居富室、粮坐下户的情况多所发生,处境悲惨。而徭役的名目也日益繁多,大规模的徭役征发十分严重。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叶宗留、邓茂七;刘通、李原以及刘六、刘七等农民起义。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当权人物认为,必须改革政治,寻求一条自救的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是徐阶的门生,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取代了高拱,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 在政治上,张居正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贯彻“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的为政方针。他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裁撤冗官冗员,提拔和重用有才能的官员,为提高行政效率,张居正于万历元年六月奏行“考成法”。处理章奏,事有责成,令有程限,立文符以考稽,不得延宕推诿,中央政令遂能较快地在全国实行。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 在军事上,张居正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使北方暂免于战争破坏,农业生产有所发展。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又以俺达汗为中介,代表明朝与西藏黄教首领达赖三世(索南坚错)建立了通好和封贡关系。 张居正最突出的改革成就是在经济方面,首先他积极支持治黄治淮。万历六年,任命著名水利学家,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 丈量土地和赋役改革是张居正颁行的重要经济政策。他看到当时国匮民穷的根本原因是豪强兼并土地和贪吏盘剥农民。为“强公室、杜私门”,不顾豪强地主和勋戚的反对,于次年十一月下令各省清丈土地。任命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此事,并颁行清丈条例。这次清丈田亩,除补足原额外,有些省且多余额,全

西塞罗名言

西塞罗名言 ●仇恨终将泯灭,友谊万古长青。 ●友谊永远是美德的辅佐。 ●人世间没有比互相竭尽全心、互相尽力照料更加快乐的了。 ●理智可以说是生命的光和灯。 ●我宁愿和柏拉图一起犯错误,也不愿和这些人(毕达哥拉斯信徒)一起正确地思想。 ●人的正确思想总是紊乱的思想和生病的肌体一样是不可能健 全的。 ●智者受理智的指导,常人受经验的指导;而野兽受直觉的指导。 ●政府的行政机构就像一家信托所,须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是受委托人的利益去工作。 ●修养之于心地,其重要犹如食物之于身体。 ●智慧是对一切事物产生这些事物的原因的领悟。 ●严肃的人的幸福,并不在于风流、游乐与欢笑这种种轻佻的伴侣,而在于坚忍与刚毅。 ●全部依靠自己,自身拥有一切的人,不可能不幸福。

●人生的跑道是固定的。大自然只给人一条路线,而这条路线也只能够跑一次。 ●春是自然界一年中的新生季节,而人生的新生季节,就是一生只有一度的青春。 ●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 ●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把友谊归结为利益的人,我认为是把友谊中最宝贵的东西勾销了。 ●友谊不是别的,而是一种以善意和爱心去连接世上一切神俗事物的和谐。 ●真正的友谊既能容忍朋友提出的劝告,又有使自己接受劝告。 ●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丽,更会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友谊永远是美德的辅佐,不是罪恶的助手。 ●书籍是少年的食物,它使老年人快乐,也是繁荣的装饰和危难的避难所,慰人心灵。在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

关于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的改革 一、张居正改革的背景 1.明朝中后期内外交困、危机四伏(必要性)内:(1)最高统治者的昏庸腐朽(2)吏治腐败、官员贪污、财政亏空(3)变本加厉的搜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人民起义此起彼伏(土地兼并、官府搜刮)(4)边患猖獗、外来侵略乘虚而入少数民族劫掠:北方蒙古贵族的劫掠外来侵略:倭寇侵略东南沿海、葡萄牙侵占澳门 2.万历年间,锐意改革的张居正升任内阁首辅(可能性)(张居正的才识与决心----个人因素) 3.明神宗的支持----政权因素 二、张居正改革 1.目的:挽救危机,维护封建统治 2.内容: 影响: (1)政治上:------整顿吏治-----“尊主权”-----整肃朝纲(首先)以法理政 ------振扬风纪、使民信服推行考成法-------提高办事效率 (政治上的改革)影响: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 整个变法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卓有成效,为各项改革措施铺平了道路 (2)国防上:-----实施边防新政------“内修守备”-------军事力量增强、防御体系完善、震慑效果显现 :A起用戚继光等著名边将,积极操练兵马 B大力增修、加固长城 -------“外示羁縻”------节省大量军费、增进蒙汉交融:改善汉蒙关系,加强互市友好来往长城为防御草原游牧民族而修筑,“用险制胜”,成为各民族战争的舞台,但并不能真正遏制游牧民族的南下。同时,长城在客观上也起到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枢纽作用,成为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的一个见证。随着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与巩固,长城作为防御工程的作用日趋减弱直至消失,其实际的政治军事功能完全转变为一种文化和心理上的象征。 (国防上的改革)影响:①使边塞得到开发 ②蒙汉之间相互熏染融合 ③明显成效,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3)经济上: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①背景:A、土地兼并严重; B、清丈田地卓有成效; C、白银成为普遍流通的货币。②一条鞭法内容及影响 A、按田亩多少征收,使政府从掌握大量田亩的地主手中增加税收,又使无地、少地贫民减轻负担; B、简化手续由宫府直接征办 , 限制豪强地主盘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C、计亩征银交钱代役 , 利于稳定农业生产, 大量农产品纳入市场,刺激了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 促进了城镇手工业雇佣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经济措施的影响):国家税收增加;农民的负担减轻,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所放松;稳定农业的发展,刺激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的发展(刺激了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利于抑制土地兼并。 3.结果:一度使明王朝恢复了生机,(张居正执政十年是明中后期最有生气、最为光辉的时期);最终失败,改革成果毁于一旦,身后毁誉。 4.失败原因:触动了豪强权贵和腐败官吏的权益,招致他们的的反攻倒算;明神宗的蜕变(昏庸腐化)(对权相劝教约束早怀不满的明神宗下诏废弃新法) 三、评价张居正改革张居正改革的确能减轻当时的社会积弊,缓和社会矛盾,维持封建统治的短期稳定。但

学习张居正献身改革的精神,不停顿地推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

学习张居正献身改革的精神,不停顿地推进社会主义改革开放 摘要:张居正是明朝晚期杰出的改革家和政治家。公元1572年他晋升为万历皇帝的内阁首辅后,就抓紧有利时机,推行《万历新政》,即实行对明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改革;他大力地选贤用能、整理财政、改革赋役制度,加强国防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不仅拯救了明王朝政权,也使万历时期成为明王朝276年中最为富庶的时代。 张居正的改革虽然最终归于失败,但其改革的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和吸取。尤其他勇于献身改革的精神,更值得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学习。 关键词:献身改革;有利时机;《万历新政》;选贤用能;注重民生;改革促进派 张居正是明朝万历皇帝第一个内阁首辅。后人对他毁誉参半。然而在笔者看来,他是明朝晚期的中兴贤相,是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中,继商鞅、王安石之后的第三位杰出的改革家、政治家。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省)人。他生于嘉靖五年(公元1525年)。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22岁的张居正考中进士,选庶吉士。这时,他就有问鼎人臣之极(内阁首辅的职位)的抱负,以改革当时的政治经济,实现他富国强兵的理想。 一、张居正改革前,明朝面临的社会危机 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张居正授翰林院编修,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7年)皇帝朱厚熜病死(谥世宗),太子朱载垕继帝位改年号为隆庆(谥穆宗)。经过20年官场的历练之后,42岁的张居正入了内阁,成为末位阁臣。20年来,他饱看明朝吏治腐败、社会危机严重的状况,就在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向皇帝呈上《陈六事疏》,其内容从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的重大举措。隆庆帝只批示“知道了”,没有采纳实行,但他没有气馁,耐心地等待时机的到来。 从张居正进入内阁之后,明朝面临的政治危机、财政危机、社会危机且日益严重,其主要表现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腐败。王朝的首脑——皇帝追求享乐,常不上朝。内阁纷争,官吏中冗员激增,贪污成风,贿赂横行。长安有民谣云:“不见清官见青天”。 (二)土地兼并严重,社会矛盾尖锐。从嘉靖末期至隆庆末年,明代皇庄、官庄以及大户豪强的土地兼并仍继续发展,(见史料《张文忠公全集》书牍文)

西塞罗法律思想内容与评述

西塞罗法律思想内容与评述 斯多葛学派 斯多葛哲学学派是塞浦路斯岛人芝诺(约公元前336~约前264年)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的学派,由于他通常在雅典的画廊讲学,故称之为画廊学派或斯多葛派.斯葛多派认为世界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世界理性",就是神性 斯多葛主义认为,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这种普遍法则,作为自然的必然性渗透和弥漫于宇宙万物之中,它是宇宙秩序的创造者、主宰者。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这种普遍法则的支配,它也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芝诺指出:“自然法是神圣的,拥有命令人正确行动和禁止人错误行动的力量。”因此,自然法不仅是支配自然的普遍法则,同时也是支配社会的普遍法则,因此,自然法便从自然领域导入了社会政治领域。主要从政治的角度表述和阐发自然法思想的斯多葛派哲学家是罗马的西塞罗。 西塞罗自然法 自然法思想起源于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这个学派的核心理论是自然法理论。它崇尚理性 认为理性是人与上帝共有的、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性 人只有按照理性来生活 才是最大的善。斯多葛哲学是对古罗马共和国有重大影响的哲学流派之一 它“对罗马的受教育阶层和法律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并从而影响了罗马法学理论的形态”。 塞罗出身富裕世家 长大后以律师为业 后又长期担任各级行政官职 这种背景和经历使他受到斯多葛哲学的熏陶并接受其思想是情理之中的事。不仅如此 斯多葛哲学所倡导的克已、节俭、奉公、积极参加公共活动的生活方式不仅附合罗马人的性格和优秀传统 更和西塞罗的理想的抱负相匹配。这样各种条件的珠联壁合使西塞罗成为罗马人中集斯多葛学派思想之大成的代表人物。 作为律师和政治家 西塞罗对法有着较为独到的见解。首先 他认为“法”和“法律”的含义是不同的 并对它们进行了严格的区分。他将“最高的”、“适用了所有时代 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 或者更确切地说 产生于任何国家形成之前”的法律称为“法” 将那些“有时按照民众的观念说话 从而像民众称呼的那样称那些成文的、对他们希望的东西进行限定或允许或禁止的条规”界定为“法律”。由此不难看出 西塞罗实际上已将通常意义上的法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自然法” 一类是“成文法”或“实体法”。“法”即“自然法” “法律”即“成文法”。 其次 就法的本源来说 他认为法既不是产生于人类的思想 也不是各民族固有的习惯 更不是国家和执政者制定的法律 作为最高的理性 它产生于“自然” 也就是说法源于“自然” 因此 他的法被称为“自然法”。接着 西塞罗又提出理性的概念 认为理性是人类与神共有的、不同于其它生物的天性。“这种理性 当在人类理智中稳定而充分发展了的时候 就是法律”。简言之 理性就是法律。那么 理性又来自何方呢 西塞罗说 “这种我们称之为人的有预见能力、感觉敏锐、感情复杂、善于观察、能记忆、富有理性和智力的动物是由至高的神明创造的”。既然人是神明创造的 那么 作为人的天性的理性也是

西塞罗的政治思想

希腊学说罗马化:西塞罗的政治思想 一、关于西塞罗生平的介绍 马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BC106——BC43)是罗马共 和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雄辩家。BC63 年当选为执政 官,他在由少数权贵家庭控制政坛的罗马很不容易,没有显赫背景,只是靠自己的努力取得最高官职的人。西塞罗在政治上开始 时期倾向平民派,随后逐渐倾向于元老院贵族派。面对共和国末 期愈演愈烈的政治斗争,他往往采取谨慎应对的态度。如果环境 允许,他乐于投身政治活动;一旦形势险恶,他就埋首于学术研究,一生如此。 西塞罗是从古希腊时期到欧洲进入中世纪这一历史时期唯 一具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人物。首先,他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主 义的思想传统,对当时的各派希腊哲学学说做了详尽的解释,被 认为是希腊文化的传承人;其次,他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 发扬光大,就其目的而言是为当时的罗马共和国制服务,但客观 上为即将出现的罗马帝国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再次他 作为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执政官,级别和视角有足够高度,这种经 历使他具有一般学者所不能有的政治观察力和务实的精神。 二、关于著作《国家篇·法律篇》的介绍 《国家篇》,本书写于BC54 年,分为六卷。对话的时间放在 了BC129 年的聚会里,共进行了三天,一天记录两卷,参与者基 本都是当时罗马政坛上一些功勋卓著的政治家,而西塞罗在书 中,只是作为卷一、三、五的序言作者出现的。这样做一是避开了对罗马现实的影射之嫌,二是这些人都是共和国历史上卓越的人物,都反对当时的格拉古改革。 今天看来,这部著作只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流传了下来,前三 卷,部分章节脱字,但内容大致完整,第四五卷,支离破碎,而第六卷《西庇阿的梦幻》也是通过其他学者的转述。 《法律篇》,这是《国家篇》的续篇;他的法律实际上就是他的 理想共和国的法律。大概开始写作于BC52 年,但是没有任何证 据表明西塞罗完成了这部著作。本书也是用对话体作为写作形 式。在书中的很多方面都模仿了柏拉图:虚构写作日期,并将之 置于他的其他著作的日期之后;抛开西庇阿的面具而已自己为书 中的角色等等。 《国家篇法律篇》第一卷的论述时概括性和哲学性的,但在法 律篇的第二第三卷大致提供了一个理想国家的是实际宪政,并对 许多规定作了详细的评述。这一宪政尽管大致是基于罗马的实 在法和习惯,却包含了相当数量的原创性材料。 三、为国家服务是最高的美德——关于西塞罗的国家观,共 和思想 (一)大概内容介绍 第一卷:由西塞罗的前言开始:为政治家的生活辩护→初步 对话:话题转入国家问题→要求西庇阿谈论他关于最佳政体的观

张居正性格与改革

张居正性格与改革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寡情而重义;豪气、骄气和流气;其中主要包括:明朝张居正改革,是封建社会后期最大的一次改革运动以、 提要:张居正是个性不凡的政治家,他从寒微中奋起,当了十年首辅,成就了封建社会后期最大的改革运动。在风云际会中他思想深邃,刚 毅深沉,多谋善断,却又专断独行,偏信阿谀奉承,引得附势者趋之 若骛。权势欲促使他步入人生高峰,也引发身后祸发萧墙,人的性格 是个复杂的系统,刚与柔、粗与细,崇高与卑微、高傲与谦逊等等相 互对立的因素,往往同生共长,相互缠绕,盘桓,回旋一生,个人的 性格往往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张居正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自己的 理想、意志融进政治生活,催生了晚明的社会变革,等。具体材料详见: 他饱读经书,倜傥豪放,冷峻严酷,威震当朝,又兼有泼皮样的身手。伟大与渺小,无情而重义,拒贿而好谄,坚强与卑微集于一身,多侧 面性格混然一体,这就是历史中的张居正,一个使人说不尽的张居正。 明朝张居正改革,是封建社会后期最大的一次改革运动。他本人从秀才、举人、进士,官至内阁大学士,从平民中崛起,在明朝万历王朝 初年当了十年首辅,协助十岁的小皇帝,推行改革,把衰败、混乱的 明王朝,治理得国富民安,人们赞扬他是“起衰振隳”的“救时宰相”。“救时”,是极大的称誉,这不但表明他在王朝颓败之际是一 位临危制变的大政治家,更以威振一世的非常举措彪炳史册。他的赫 赫功绩,堪与商鞅、王安石并立为我国封建社会初期、中期与后期最 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 张居正的为人处世留下很多是是非非,不论是赞许的、反对的、持平的,无一例外都对他的倨傲、专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又与他的远 见和魄力难分难解,这说明他是个性不凡的政治家。

高考历史第9课张居正改革专题1

高考历史第9课张居正改革专题1 2020.03 1,下列关于《权利法案》和《人权宣言》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B.都体现了反对封建专制的要求 C.都维护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D.都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 2,美国历史上的西进运动,就其实质而言是 A.向西部扩张领土的过程B.驱赶和屠杀印第安人的运动 C.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展D.美国对外侵略的不断扩大 3,马克思说:“在美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林肯必将与华盛顿齐名。”马克思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林肯政府 A.巩固了北部地区工业资产阶级的统治 B.满足了农民要求平均分配土地的愿望 C.取消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和民族压迫 D.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黑人奴隶制 4,在战国的变法运动中,提出了“圣人苟可以强国,不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理”的思想家是 A.墨子 B.孟子 C.商鞅 D.荀子 5,热月政变后,巴黎街头已听不见“公民”与“女公民”的称呼,彼此称“先生”、“夫人”或“小姐”,人们不再吃“平等面包”,“革命广场”改称“协和广

场”。这些变化说明当时的法国 A.社会秩序趋于常态B.经济生活恢复正常 C.王党势力重新抬头D.男女社会地位平等 6,恩格斯在论述克里米亚战争影响时指出:“现在沙皇政府遭到了惨败……沙皇政府在全世界面前给俄国人丢了丑,同时也在俄国面前给自己丢了丑。前所未有的觉醒时期开始了。”“觉醒”是指人们认识到俄国:A.军备落后 B.制度腐朽 C.经济凋弊 D.吏治腐败 7,与英法资产阶级革命相比,美国独立战争最大的特点是 A.过程的曲折性B.资产阶级的两面性 C.广泛的群众性D.革命性质的双重性 8,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军打败普奥联军的战役是 A.纳西比战役B.瓦尔密大捷C.滑铁卢战役D.萨拉托加大捷 9,19世纪早期,影响德意志工业革命进程的主要因素是 A.劳动力B.政局C.资源D.资本 10,战国时期的泰国据有今天的 A.陕西省大部和甘肃省一部分B.山西省的大部和河北省一部分 C.甘肃省大部和四川省一部分D.陕西省大部和山西省大部11,1781年10月北美英军在约克镇投降,约克镇在 A.新泽西B.纽约C.弗吉尼亚 D.佐治亚

浅析张居正改革

浅析张居正改革 我们通常总认为,没有张居正就没有明末的那次改革。事实上,这只是人们的一种误解;从某种意义上,张居正只是这次改革的代表人物;没有张居正,也会有其它人代表这次改革的;当然了,就算张居正继续活着,相关的改革内容,也无法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一条编(鞭)法,早在嘉靖时期已在部分地区出现。”“嘉靖十二年,宁国府、徽州府推行此法;嘉靖十六年,苏州府、松江府推行此法;嘉靖二十年,湖州府推行此法;嘉靖三十五年,江西推行此法;嘉靖四十二年,余姚、平湖推行此法。以后,逐步由南而北的蔓延开来。”(摘自樊树志《万历传》)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来,张居正的改革,无非是顺应了这种发展趋势,以政府的意志,把相关的行为全面推广了。事实上,相关行为,既然一直存在于社会中,而且范围越来越广,本身证明,没有张居正代表这种趋势,也会有李居正、赵居正代表这种趋势的。如果张居正连这种趋势也不愿意代表,他就不是张居正了。 张居正生于公元1525年。一条鞭法最初在哪一年开始实行的,是1530年(嘉靖9年))。换而言之,张居正5岁时,明帝国就已开始推行一条鞭法了。 樊树志先生在《万历传》中是这样写的,嘉靖九年(1530年),户部尚书梁材提出革除赋役制度弊病的方案,其原则、、、、。第二年,御史傅汉臣把这种“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的方法,称之为“一条编法”。 而且这种赋役制度,在嘉靖、隆庆年间,就开始陆续在帝国许多地方开始推行;并且范围越来越广。 到了万历9年,也就是1581年时(一条鞭法出现50多年后),明神宗万历皇帝决定将此法向全国推行,使一条编法成为全国统一的赋役制度。因为当时张居正活着,实际上是由张居主持相关改革的。 其实,我们只要看到这种背景,就应该知道,相关的改革,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自然而然出现的新事物。有没有张居正,都会在社会上逐步发展起来;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自然会全面推行的。 我无意就此否定张居正的历史地位,我只是说,如果我们总认为,历史是某

理性、正义、法治――西塞罗法律思想的解读

理性、正义、法治――西塞罗法律思想的解读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时期自然法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对罗马法发展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继承了自斯多葛学派传承而来的理性自然法观念,并加以升华和贯彻,同时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又为其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此基础上西赛罗形成了其颇具特色的理论体系,秉持自然理性、笃信自然正义、致力政治实践,构成了西赛罗一生思想脉络的主线。他完成了自然法的体系,是近代自然法学派的先驱。 理性――西塞罗自然法思想的灵魂 西塞罗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以人为前提,来解释人类理性法与正义的关系。人和上帝的第一份共同财富就是理性。正当的理性就是法,所以我们认为人和上帝共同具有法。 西塞罗宣称,理性作为一种遍及自然的普遍力量,乃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神圣的理性寓于所有人的身心之中,不分国别或种族。因此,人类制定统一的法律完全有可能。他说:“由于人具有一种共同的智识,而这种智识使人们知晓许多事情并且阐明于心,所以人们将正直的行为认作是善,将不正直的行为认作是恶,只有疯子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这些判断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不是自然先定的问题”。 西塞罗反复强调,神赋予所有人以理性,自然法又是最高理性之所在,人类法律不过是自然法的复本,理性不断完善的人类能够拥有像自然法那样真正的法律,因此,人类也必将处于统一的国家社会和法律之中。西塞罗在关于神人关系的一段阐述中也明显地透露了同样的观点。他说:“当理性发展成熟和完善,便被恰当地称为智慧。就这样,因为没有什么比理性更优越,而理性既存在于人,也存在于神,因此人和神的第一个共有物便是理性。既然理性存在于人和神中间,那么人和神中间存在的应是一种正确的共同理性。因为法律即理性,因此应该认为,我们人在法律方面与神共有。还有,凡是具有法律的共同性的人们,他们也自然具有法的共同性;凡是具有法律和法的共同性的人们,他们理应属于同一个公民社会。如果人们听从于同一个政权和权力,那么他们更会听从于这一上天秩序,听从于神的智慧和这位全能的神,从而整个世界应该被视为神明和人类的一个共同的社会”。他甚至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犹如人与人之间,在所有情况下,皆有如此相似或如此平等……所有人之间之相似不亚于个人与其自身之相

张居正改革的成败

张居正改革的成败 发表时间:2012-04-20T09:25:08.623Z 来源:《少智报(文综)》2012年第2期供稿作者:王志忠 [导读] 张居正改革,是在统治机构近乎解体,财政濒于破产的局面下,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挽救王朝统治危机的运动。 内蒙古自治区卓资中学王志忠 “救时”,是很高的称誉,这不仅表明他在王朝颓败之际是一位临危制变的大政治家,更以威振一世的非常举措彪炳史册。他的赫赫功绩,堪与商鞅、王安石并立为我国封建社会初期、中期与后期最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 一、成功之道 张居正改革,是在统治机构近乎解体,财政濒于破产的局面下,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挽救王朝统治危机的运动。十年改革从政治推向经济,从四个方面强国富民,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法治为理政的中心,示大信于天下,使改革得到有力的组织保证。 封建社会的改革,都是从上层发动的改良运动,这首先要求集权上层,做到事权归一,如果不加强朝廷对各级机构的控制力,改革就是一纸空文。万历以前法纪废弛,政多纷更的情况不改变,任何美妙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诸实施。张居正清醒地看到这点,提出“尊主权”为 “方今急务”。它的要旨是以伸张法纪为重点,整顿政府机构和统治秩序。值得称道的是,他把不法权贵看成“权蝎”,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祸国殃民的大患,因此以打击不法权贵作为“励精之始”,提出“锄强戳凶,剔奸厘弊”的主张。把改革的锋芒指向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法现象,以触动最腐朽、最黑暗的社会势力,这比一般把镇压百姓视作首务的地主官僚,是明显的胆略过人,才高一筹。 (二)以理财为监察的中心,整顿官府,使新政得到财政收益。 张居正认为,外之豪强兼并与内部官府舞弊,这两股势力的勾结,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弊源。要有效地约束不法权贵,打击违法活动,必须从吏治着手整顿官府机构。但是官官相互,历来如此,当事情触及大大小小官员的既得利益,那就是捅了马蜂窝,遭到众多的抵制,甚至陷入孤立,所以在封建社会中整顿官府是件冒风险的事。张居正为政不久却取得成功。主要办法有三条。 其一,从加强监察着手,提高行政运转的效率。其二,以理财作为考核的准则,这是考成法的最终目的。其三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坚力量。 (三)以均赋役为中心,厚商利农,发展社会经济。 明朝的赋税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税,按人头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户口是王朝财政和劳动力的主要来源。随着兼并势力的发展,民间的土地和人口逐渐集中到勋臣、贵戚和大地主的名下。他们倚仗特权,贿赂官府,隐占户口,瞒田偷税,逃避差役,到万历前夕法定的征粮地比明初已减少一半,人口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进私人腰包,使国家的税源衰竭。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亟需从赋役制度上加以整顿,这才能开辟理财安民的新途径。万历五年开始调查,次年即通令清丈全国田地,详审细核,三年查出漏税土地八十余万顷,从严打击了违法的权贵地主,迫使他们守法,不敢轻易欺隐,小农免受赔累,国赋按时收纳,扭转了财政亏损。在赋税不均的现象初步纠正后,立即着手解决逃役问题。万历九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即是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 (四)以近民便俗为宗旨,提倡面向实际,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思想资源。 张居正自从政以来,就倡言治国理政不外乎谋求富强大事,这在当时并不容易为一些官僚士大夫所接受。为了批驳迂腐的文人用祖制反对革新,张居正总结商、周、秦、汉王朝兴亡盛衰的教训,提出因时顺势的变法思想,强调:“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从近民便俗出发考察先朝的法规,凡是不能顺应时势,违背民众要求的,可不用遵守;只要顺时安民的,即便是凡夫俗子的见议,也不该不听从。他自憾位居高官,对民间猥俗犹如隔岸观花,不如底层下属了解民间疾苦。要求当官、做学问的走出衙门和书斋,面向实际,把治学理政与解决国计民生结合起来,这对陈腐的思想界是一大触动。 二、以刚毅而决胜的品格 这十年成效得来并非易事,一事一议都历经艰难。这不仅是因为改革要触动豪强权贵的利益遭到顽强的抵制,还因为封建体制发展到明后期,已经衰老而僵化,能允许改革的余地已经非常狭小。地主阶级走向下坡路的人情世态,因循守旧,姑息偷安,容不下哪怕很小的变动,稍许更新,也不易为现实所接受,连反对张居正的著名文人王世贞也不得不承认:“文吏不习见祖宗制,创闻以为骇而不便者,相率而为怨谤。”对此张居正有敏锐的感受,他说:“明兴二百余年矣!人乐于因循,事趋于苦窳,又近年以来,习尚尤靡,至是非毁誉,纷纷无所归究。”当此因循难振之时只有顽强破除积习,才能打开局面。由于对反改革的势力无情反击,所以能消除阻力,把新政引向前进。 三、祸发萧墙 由张居正个人主导的这场改革的成功,也预示身后隐伏的危机,这就是人在政在,人亡政息。万历十年六月张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反对派开始发难,张居正满门查抄,家属饿死十多人,凡被认为与张结党的官员,统统被削职。至于他一腔心血建树的新政,更是付诸流水。废除新政,首先从放松驰驿的限制开始,恢复权贵乘驿的特权,继而取消考成法,一切皆与新政反其道而行之,“由是,上下恬熙,法纪渐至不振。”张居正改革连同他本人全遭覆灭,恰如明人笔记《野获编》所述:“身后一败涂地”。 为什么苦心经营十年,卓有成效的改革却一朝颠覆,毫无招架之力,从客观上说有两个原因: (一)皇帝态度的变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新政初期,神宗是个不甚解事的少年,张居正是他的老师,处处听从张的指点,对改革自无二议。随着年龄的增长,神宗已成长为统治阶级的最高代表,至上的皇权刺激他无限膨胀享受一切的欲望,对张居正规劝戒游宴,节赏赐,却珍玩和勤读书的说教已有所不满,这一裂隙早就被反对派窥视在心。帝权和相权本是一组相依相克的矛盾,权高振主,遭到皇帝的忌恨,往往成为宰相的悲剧,张居正也不例外。张居正暴病身亡后,反对派的发难首先得到皇帝的支持,落井下石的,乘机报复的,群起而攻之,祸延所有支持改革的官员,不到一年改革派被清洗殆尽。 (二)改革思想的局限是致祸之由。 16世纪的地主阶级经过漫长的岁月,已经迈过它的黄金时代,走向下坡路,一代不如一的历程,使得统治阶级的眼光愈来愈趋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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