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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详解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详解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详解

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1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如下图所示。

2.1.1 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 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 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⑤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

生产品等投资的;

⑥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⑦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⑧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⑨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⑩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2.1.1.3 提交材料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2-1)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2-2),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要求客户主要提供如下材料:

1.客户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见附件1-2-3)、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1)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信贷业务材料

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有关材料。

3.担保材料

按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4.低风险(这里指低信用风险,下同)信贷业务的材料可以按有关规定适当简化。

低风险业务是指交存100%保证金(含凭证式国债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无需建设银行其他配套信贷支持的一、二类外国政府转贷款(具体定义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八章《境外筹资转贷款》8.1.2.1)及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

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包括:

(1)用建设银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额(含本息)质押的信贷业务;

(2)符合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

(3)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境内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全额担保(含备付信用证)的信贷业务;

(4)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信用证项下贴现和应收款买入(含福费廷)业务;

(5)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出口议付;

(6)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转开保函(银行委托保证)。

建设银行已经作过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以及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往来的客户,如客户基本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变更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2.1.1.4初步审查

受理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按《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基本资料审查

(1)《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①信贷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相符。

②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2)财务报表

①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②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税务登记证

有税务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4)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①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等。

②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5)贷款卡(证)

①在有效期内。

②年审合格。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信贷业务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各信贷业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

根据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在《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见附件1-2-4)上的受理栏内填写受理时间并签字,进入调查阶段。整个受理过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1.2 调查评价

进入调查评价阶段,如果客户需要建设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首先进行初步调查工作,若初步调查不合格,应及时将材料退回客户;若初步调查合格,则先出具贷款意向书,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五章《固定资产贷款》5.2);如果客户不需要出具贷款意向书,则直接进行调查评价工作。

2.1.2.1 调查评价并撰写报告

调查评价包括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评价及担保评价三部分,由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共同完成。

2.1.2.1.1 客户信用评级

对公司类客户,根据客户信用评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填写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章《客户信用评级》)。如已经作过客户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使用前次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近期《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附件3-5-2)作为本次对客户的评价。

对仅申请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可以不作客户信用评级。

2.1.2.1.2 业务评价

按照不同的信贷业务品种的要求和方法对信贷业务的风险点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对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品种,需要对贷款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项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六章《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第三篇第二章《项目评估》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类型信贷业务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用途及还款来源

用途是否与申请的信贷业务、项目一致,还款来源是否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2.确定信贷业务的期限、利率、费率和金额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业务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因素,并按照总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3.本笔信贷业务给我行带来的附带效益

从存款、结算、中间业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定性定量相结合加以分析。

4.风险分析

分析该笔业务的风险点,信贷业务发放后的主要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1.2.1.3 担保评价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方法、要求、内容对担保人和担保物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撰写担保评价报告。

调查评价阶段应填写《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确保落实责任到人。

直接评价人员按上述要求在各类评价报告中签署表明同意的倾向性意见后,交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进行审核。

2.1.2.2 审定评价报告

1.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各类评价报告。如评价审查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写明意见。评价审查人员对评价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2.评价审定人员审定评价报告(对于客户信用评级报告,评价审定人员是信贷审批部门的有关人员)。如评价审定人员发现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质量存在问题,有重大错误,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重新评价。对于判断不一致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方填写意见。评价审定人员对评价报告的整体质量包括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1.2.3 信用等级审定

原则上建设银行应先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再对其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在办理额度授信或单笔业务之前,信贷人员应将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材料报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进行信用等级审定。

如客户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必审定信用等级:

1.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

2.额度授信内使用额度的;

3.仅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

4.建设银行目前无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且无法取得建设银行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

2.1.2.4 申报审批

认定客户信用等级后,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1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1.申报审批授信额度。经办行应首先申报审批额度授信,再申报审批单笔具体信贷业务。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情况如下:

(1)客户在我行无授信额度;

(2)原授信额度到期;

(3)原授信额度需要调整;

(4)授信额度虽在有效期内,但客户发生我行规定需重新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其他情况。

额度授信申报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1.3。

2.授信项下单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已确定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3.对符合我行规定可不予进行额度授信的客户,可直接申报审批单笔信贷业务,不必先审批授信额度。

2.1.3 审批

各级行按照《法人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规定的信贷授权权限受理审批信贷业务,包括报批材料合规性审查和审批。

2.1.

3.1 合规性审查

合规性审查分新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贷款条件项目四种情况。

1.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新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1)未经过有权审批行审批的项目;

(2)超过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的额度授信期限、需重新审批的授信额度;

(3)非授信额度内单笔信贷业务自审批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一年内出具贷款承诺书后未签合同的除外);

(4)建设银行认为应该按照新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的其他情况。

对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包括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和格式规范性审查。

(1)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报批材料中应包括:

①申报行的正式行发文,如同级信贷经营部门申报审批,则应出具信贷业务报批申请函。

②信贷业务申报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不含贸易融资项下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表外业务(不含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四种申报书的格式(前三种分别见附件1-2-5、1-2-6、1-2-7,贸易融资业务申报书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七章《进出口贸易融资》附件2-7-1)。表内业务中除房地产开发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的申报书格式比照固定资产贷款申报书,其余比照流动资金贷款格式。

③客户信用评级报告。

④业务评价报告(除按规定应撰写项目评估报告外,其他业务可不专门提交业务评价报告,业务评价有关内容反映在信贷业务申报书中)。

⑤担保评价报告(以信用方式办理的业务除外)。

⑥客户提供的文件(可以是影印件)。包括客户信贷业务申请书、保函文本、供销合同、公司章程、国家有权部门批复或核准文件、申请人及保证人经过审计/核准的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告)、担保人出具的担保意向书,抵/质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等。

⑦审批决策需要的其他文件。

(2)信息充分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中所提供信息是否充分、有效。

①申报行(部门)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应一事一报,且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报批的信贷业务种类、金额、期限,申报行(部门)的意见,经营主责任人姓名、职务等信息。

②信贷业务申报书。按建设银行总行规定的信贷业务申报格式要求,对应相应信贷业务种类逐项填列,对于不能提供的信息应说明原因。

③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内容翔实,且在有效期内。

④其他报批材料提供的信息充分、内容翔实、期间有效。

(3)内容一致性审查,即审查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申报书、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相关数据或指标是否满足勾稽关系。

(4)格式规范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文件是否按要求签章,申报行(部门)行发文(申报函)、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如需)、项目评估报告是否为原件等。

(5)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

2.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续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续议,在解决了前次审批提出的问题后再次申请审批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续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续议的项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审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续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审批。

续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报是否已落实前次审批中提出的问题,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3.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复议项目是指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申报行(部门)提请再次审议的项目。

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内申请复议的项目,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复议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前次审批结论下发后6个月至1年内申请复议的项目,报批材料除包括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信贷业务申报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前次审批结论下发1年后申请复议的项目,比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审批。

复议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分析此次申报是否已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4.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为已经有权审批行审批,结论是附加条件同意,申报行申请修改或放弃部分审批提出的附件条件项目。

变更贷款条件的报批材料包括申报行(部门)申请变更的正式行发文(申报函)及相关附件。文件中应列明前次审批提出的全部附加条件,已落实的条件,申请变更的条件,着重说明申请变更的理由等;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未能落实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及建议采取的更改条件的支持文件。如属于变更担保条件,则须提供新的担保评价报告及相关担保材料。

变更贷款条件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意见中应简要说明前次审批情况,重点说明此次申请变更的内容、理由,审查正文与附件内容是否一致,列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尽可能提供决策支持信息。

5. 合规性审查的时间进度要求

(1)信贷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报批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经合规性审查合规的信贷项目填写合规性审查意见单;审查不合规的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修改和补充,至符合要求为止。合规性审查人员应将不合规的审查意见通知申报行(部门)有关人员,并退还其材料。合规性审查合格的信贷项目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

2.1.

3.2 审批

1.审批方式。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会签、单签审批,原则上各类贷款应通过审批人会议审批。各类信贷业务具体的审批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规章,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申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贷款审批人必须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2.审批结论。分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不同意和续议三种。

(1)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含附加有条件同意)。

(2)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续议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3)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请的信贷业务未被否决,但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票数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的意见为续议的。

3.审批结论的反馈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结论为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申报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1.4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结论为续议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提请续议。原则上同一笔信贷业务只允许续议一次。

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申报行可按本章2.1.3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申请复议。如无特殊情况,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2.1.4 发放

信贷业务的发放包括五个步骤,一是落实贷前条件,二是签订合同,三是落实用款条件,四是支用,五是信贷登记。

2.1.4.1 落实贷前条件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信贷业务,在签订合同前信贷人员应与客户积极协商,落实审批文件确定的贷前条件。

贷前条件落实以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见附件1-2-8),提交信贷主管签字(经办行/部门可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确定“信贷主管”所属的级别。本手册提到的“信贷主管”均可按此理解)。

2.1.4.2 签订合同

1.落实贷前条件后,及时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信贷人员应将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已填写完整但尚未经双方或多方签字的合同文

本交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进行审核。合规性审查岗审查无误后,填写《授信业务合同合规性审查表》(见附件1-2-9)并复印留底,将原件交信贷人员归档留存。之后,信贷人员才能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手续。

2.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

3.4的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的有关规定。

2.1.4.3 落实用款条件

根据审批决策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与客户协商落实用款条件。用款条件包括:

1.客户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信贷业务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设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3.客户没有发生双方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对于自营国内外汇贷款,经办行已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于月初5日内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对于境外筹资转贷款,信贷人员应提醒客户持合同(正本)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汇贷款登记证。

5.其他约定条件已经满足。

用款条件落实后,信贷人员填写《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提交信贷主管签字。

2.1.4.4 支用

合同生效后,信贷人员办理有关手续,特别要注意与会计、计财部门的工作衔接。对贷款业务,主要按以下要求办理,其他信贷业务品种根据各信贷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1.核定指标

信贷人员持借款合同、经信贷主管签字的《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报告书》至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办理《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信贷经营部门合规性审查岗在填写《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时,应注意:

(1)借款合同号、贷款币种、核定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等要素填写准确无误;

(2)签发人员、填写人员等要素填写清楚;

(3)加盖经办行公章。

2.办理提款、转存手续

合同签订、担保落实登记、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取得后,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到会计柜台办理贷款提款和转存手续。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作为贷款转存凭证的附件)办理贷款开户、贷款转存等会计记帐手续。

贷款转存凭证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一联交信贷内勤岗存档,一联送客户。

(2)外汇提款

信贷人员通知客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贷款支付凭条》(六联)和提供外汇贷款登

记证、购货合同或协议(副本)。

信贷人员对支付凭条的金额、内容、付款形式及商务合同进行审核,报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送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借款合同、外汇支付凭条、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作为外汇支付凭条的附件)办理会计记帐手续。

外汇支付凭条两联留会计柜台记帐,两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一联交当地外汇管理部门。

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四联,交经办行会计柜台。

会计柜台凭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作为贷款转存的附件)办理贷款开户、贷款转存等会计记帐手续。

贷款转存凭证记帐后,两联留会计柜台,一联交信贷内勤岗,一联交客户。

2.1.4.5 信贷登记

1.登录贷款卡(证)、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会计柜台办理贷款开户及转存(提款)手续后,信贷人员及时凭贷款转存凭证登记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卡(证),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将贷款卡(证)退还借款人、保证人。其他业务品种应同样办理相应的手续。

2.信贷台帐登记

信贷业务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登记信贷业务台帐。

3.及时、准确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CMIS)。

2.1.5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借新还旧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

2.1.5.1 信贷资产检查

信贷资产检查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的规定办理。

2.1.5.2 回收

1.正常回收

(1)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

在贷款期限截止日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见附件1-2-10),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

(2)会计帐务处理

贷款利率及费率按合同规定及建设银行利率、费率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归还后,信贷经营部门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

(3)登录贷款卡(证)、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贷款收回后,信贷人员应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卡(证)上进行贷款回收、担保撤销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4)退还抵(质)押物权利凭证

贷款全部本息收回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退还抵押物权利凭证(他项权利凭证)、质物,并协助客户办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

(5)信贷台帐登记

贷款回收后,信贷人员应及时进行台帐登记。

2.提前归还贷款

(1)申请

贷款提前归还有两种情况:

①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建设银行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同意其提前还款:一是借款人提前30日向经办行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见附件1-2-11);二是借款人已结清提前还款日之前的所有到期贷款本息;三是借款人同意支付贷款人一定的损失赔偿金;四是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人部分贷款的,提前还款金额应符合经办行的最低额度要求(最低额度由经办行根据该笔贷款的金额按照方便计算、有利于防止借款人多次提前还款的原则自行确定);五是合同另有约定的已按合同约定执行。

②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办行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

?拒绝接受建设银行贷后检查的;

?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资料,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挤占、挪用贷款,拒不改正的;

?用信贷资金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借款人或担保人未经同意发生兼并、合资等或即将停产、停止经营、解散、关闭、清理整顿、破产清算、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它法律纠纷的;

?借款使用的建设项目被取消或缓建等;

?其他严重的违法、违约行为。

(2)审批

信贷人员提出提前还款意见,报信贷主管批准,同时通知信贷经营主责任人。

(3)发送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

经批准同意后,信贷人员填写《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见附件1-2-12)一式四份,签章后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台作为办理会计记帐手续的依据,一份留信贷经营部门归档。若不同意客户提出的提前还款申请,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建设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整个申请、审批、发送通知的过程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4)会计帐务处理

利率及费用按合同或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关于利率及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规定执行。

2.1.5.3 贷款展期

1.贷款展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银行可受理借款人提出的借款展期申请:

(1)由于国家调整价格、税率或贷款利率等因素影响借款人经济效益,造成其现金流量明显减少,还款能力下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

(2)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

(3)因受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信贷政策影响,建设银行原应按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而未按期发放贷款,影响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致使其不能按期还款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期需要的;

(5)本金无逾期;

(6)其他符合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贷款展期程序

(1)递交申请材料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见附件1-2-13),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影印件);

②国家调整价格、税率、税种的有关文件(影印件);

③有关部门出具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④国家有关部门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批准停缓建的文件(原件或影印件);

⑤保证人的保证意向书(原件);

⑥产权所有人(包括全体共有人)的抵押、质押意向书(原件);

⑦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①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依照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②信贷人员调查后,填写《贷款展期调查评价报告》(见附件1-2-14)一式两份,并附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信贷资产检查报告。

③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取得原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的同意,或重新落实担保。

④经审批同意贷款展期的,及时与借款人签定《展期还款协议书》和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约定自动展期的,可不再签。

⑤贷款展期后,信贷人员及时登录借款人、保证人的贷款卡(证)、信贷台帐、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等。

⑥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⑦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2.1.5.4 借新还旧

1.非固定资产类借新还旧的类型及条件

(1)贷款期限不匹配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但由于原贷款期限或还款方式设定不合理,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流量不符造成客户还款困难。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贷款期限调整到与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或现金流量相符,贷款借新还旧后客户能偿还贷款;二是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还款来源有保证,能按时付息,无不良还款记录;三是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或关注类。

(2)清收贷款利息的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但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且还款意愿一般,往往是以偿还部分利息或全部利息为条件,要求借新还旧。此种情况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二是借款人要先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息;三是借新还旧后借款人能逐步归还剩余的欠息,能按时归还新贷款本息。

(3)以保全资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以保全资产为目的的借新还旧,主要是指对已丧失、悬空债权的贷款进行保全,如保全诉讼时效、担保时效,完善抵押、担保手续等。此种贷款借新还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原签订借款合同或担保、抵押、质押合同存在法律缺陷,建设银行信贷资产面临较大的现实或潜在风险,需要弥补;二是信贷资产丧失或将要丧失诉讼时效、担保时效等需要中断。

2. 固定资产贷款借新还旧的条件

1998年年底前按指令性计划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符合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借新还旧:

①贷款涉及项目正常建设或投产,能够按期支付利息,同时原贷款到期能够归还本金30%以上的,对暂未归还的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时可以转为中、短期贷款,其中,短期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②贷款涉及的未建成项目继续建设,预计投产(使用)时不会发生停产和贷款损失,对这一类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贷款,允许重新贷款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但重新贷款只能一次,而且期限不超过3年。

3. 办理借新还旧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贷款手续要齐全、完善。

①完善格式合同,如实填写借新还旧贷款的真实用途,贷款申请书和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项应直接写明:“本贷款用于偿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债务”,并同时在附款中增加一条约定:“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债务重组的有关精神,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

②原合同已经采取担保方式的,各行在办理贷款借新还旧手续时,要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手续。

③如借新还旧只归还原借款合同项下部分款项的,无论是新担保人还是原担保人提供担保,均不得免除原借款合同项下担保人对未清偿部分款项的担保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如是原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的,还应在新的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担保人承诺,本担保合同的签订,并不免除本担保人对原-------号借款合同附属的-------号-------担保合同的担保责任。

④原贷款办理借新还旧后,如原合同项下仍有欠息时,应在借新还旧合同的附款中再增加一款约定:“本合同借款用于偿还X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借款本金,对于原XXX 合同项下借款人仍欠贷款人利息XXX元,借款人将继续遵守原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并继续履行清偿义务。”

⑤资金要实际划付,不得采取空转的方式。在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时,一般不宜采取扣

款方式,而应以借款人主动开出支票等方式还款。

(3)对借新还旧金额、期限要严格控制。贷款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度内,且不应大于原贷款余额。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

4.借新还旧的业务操作程序

借新还旧业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应按照本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办理。

2.1.5.5 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

贷款逾期、欠息或表外业务垫款发生后的一周内(含五个连续工作日),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加盖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见附件1-2-15),及时进行催收,并取得送达回执。

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信贷人员应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七章《不良信贷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加强不良信贷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2.1.5.6 信贷档案管理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的要求办理。

2.2 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个人类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的营销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及档案管理等主要环节的操作。

2.2.1 营销和受理

经办人员应积极向客户营销建设银行个人类贷款产品。营销要有针对性,可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客户资源,主动营销中高端个人客户群体。对其他客户要有选择地进行贷款产品营销,优先营销低风险贷款产品,如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和以个人房产作抵押的担保贷款业务,严格控制个人信用贷款。

2.2.1.1 客户申请

经办人员在受理客户提出的信贷申请时,要认真了解客户的实际信贷需求,并依据建设银行制定的相关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准确地推荐业务产品,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向客户介绍贷款条件、所需申请资料、利率、期限、用途、我行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可供选择的还款方法、办理程序、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处理等有关规定。

2.2.1.2 资格审查

申请贷款的个人客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我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1. 在征信系统内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对银行有恶意拖欠贷款行为的,被列入“黑名单”的;

2. 故意骗取、套取贷款行为的;

3. 有严重违法或危害我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行为的。

经办人员应针对不同性质的个人客户(优质客户和普通客户、初次申请的新客户和已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业务往来的老客户),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方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经办人员应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信贷条件及有关规定,协商具体信贷业务事宜。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婉言拒绝其申请并作出解释。

2.2.1.3 提交材料

客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所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配偶的,应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材料,应结合当地情况,取得能反映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的凭据,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等人事制度管理规范、收入水平较高的组织机构,开具的个人工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交缴公积金证明、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等;

4.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还应提交担保材料;

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 1-2-16)相关栏内标示“ ”。

2.2.1.4 审查材料

经办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应按清单所列内容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要求是: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要素是否符合我行的要求;

2.客户及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3.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

4.客户提供的指定放款账户是否为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

所有材料均需由经办人员负责验证材料的原件,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对于客户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应要求其及时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材料。

经初审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员应将借款申请书、申请材料、清单等交贷前调查人员进行贷前调查。

2.2.2 贷前调查

所有个人贷款均需进行贷前调查。以个人权利质押担保的个人贷款,在落实有效止付

后,可以不做贷前调查。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委托合作院校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贷款的风险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并最终形成对贷款的综合性评价意见。贷前调查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贷前调查的主要手段包括借款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考察、信息查询等,贷前调查必须至少使用其中一种方式。

2.2.2.1 贷前调查的内容

贷前调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1)验证借款人、担保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本人一致,是否经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居住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是否真实。

(3)调查确定借款人提供的职业情况、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等是否真实。

2.借款人资信情况调查

(1)通过相关的征信系统(如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调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如通过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得到的客户《个人信用报告》应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参考材料),并可充分利用本行、他行的共享信息,调查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

(2)重点调查可能影响第一还款来源的因素。第一还款来源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的,应结合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所任职务等信息对其收入水平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判断;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他合法收入的,如利息和租金收入等,应检查其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租金收入证明、房产证、银行存单、有现金价值的保单等。

3.借款人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调查

(1)调查确认借款人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和年薪收入情况。

(2)调查其他可变现资产情况。

(3)调查借款人在本行或他行是否有其它负债或担保、家庭负债总额与家庭收入的比重情况等。

(4)应分析借款人及其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 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的调查

主要调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否与所申请的信贷品种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还款来源是否有效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5.对担保方式的调查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要求进行调查和评价。

2.2.2.2 撰写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填写《贷前调查表》,个人住房贷款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二十章《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办理。

《贷前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

(1)贷前调查所采取的方式;

(2)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情况,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的调查意见;

(3)该笔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4)明确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等。

上述报告完成后,调查人员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2-17),提出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需落实的贷款条件、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连同《贷前调查表》、申请材料等一并送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

2.2.3 审核

审核人员要对调查人员提供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客户主体资格、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合规,申请书、审批表所填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3.贷前调查人员出具的《贷前调查表》、《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报告》是否客观、详实。

审核人员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审定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材料有遗漏、有缺陷的,应要求调查人员及时补充材料和完善调查内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申报材料不合规的,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并退回审核材料。

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信贷经营部门公章,连同所有申报资料一并送交有权审批部门/人进行贷款审批。

2.2.4 审批

2.2.4.1 审批权限

各级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本级行权限内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未专设信贷审批部门而又有个人信贷业务审批权限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个人信贷业务审批工作。

2.2.4.2 审批方式

个人类信贷业务的审批方式分为信贷审批人会议审批、双人审批、单人审批,具体适用方式依照信贷授权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

2.2.4.3 审批要求

1.贷款审批人员在阅读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从建设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建设银行带来的效益

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

2.审批实行回避制度。贷款审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1)借款人为贷款审批人本人或其近亲属;

(2)与借款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3.贷款审批人应独立审批决策,不得受包括借款人、所在行行领导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2.2.4.4 审批内容

审批人应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查:

1.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

2.借款用途是否符合有关信贷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

3.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规定;

4.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是否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5.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以及所提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2.2.4.5 审批结论

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

1.采用会议审批的,审批结论为同意的,应满足审批牵头人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同意;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同意的票数之和未超过2/3全部参加当次审批的贷款审批人人数,或审批牵头人不同意。

2.采用双人审批的,只有当两名贷款审批人同时签署“同意”意见时,审批结论方为“同意”。

2.2.4.6 审批结论的反馈

审批结束后,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负责整理归纳审批结论及全体审批人意见,并将结论及审批意见及时通知申报行(部门)。

审批结论为同意,经办行可直接进入发放环节(参照本章2.2.5的规定执行)。

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申报行可申请复议。一笔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

2.2.5 发放

个人贷款的发放一般包括四个步骤:一是签订合同;二是落实放款条件;三是贷款的发放;四是信贷台账登记。

2.2.5.1 签订合同

对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应及时通知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确认签约时间,及时签订有关合同。

合同一般采用标准格式文本。特殊情况下需使用非标准格式文本的,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3.4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的填写、签订、审核等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信贷投资部经理附件一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广州市金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2014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3贷款调查 4 贷款申报 5 申报途径 文档模板 1-1借款申请书 1-2婚姻状况声明 1-3职业和收入证明 1-4承诺书 第二部分授信审查、分析与审批 1 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2 信贷专职负责人审查审批 3信贷投资管理部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第三部分放款操作 1 签订合同 2办理抵押登记、质押止付、公证、保险等手续3放款申请 4放款审核 5放款复核 6贷款发放 7档案交接保管 8抵(质)押品管理 文档模板 3-1双人经办合同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确认书3-2抵(质)押品交接登记簿 3-3抵(质)押品凭证入库通知书 3-4放款台账 3-5贷款档案交接清单

3-6抵(质)押品凭证出库审批通知书第四部分贷后管理与监控 1 贷款回收 2 提前还款和合同变更 3 贷后检查 4 逾期贷款催收管理 5 五级分类 文档模板 4-1提前还款/变更申请书 4-2补充协议 4-3贷款提前还款/变更通知书 4-4贷款到期提示通知单 4-5违约贷款提示通知单 4-6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 第五部分风险预警 1 风险预警内容 2 风险预警流程 3 解除预警 文档模板 5-1预警工作列表 5-2风险预警认定表 5-3预警客户名单 5-4预警解除申请表 第六部分划转资产管理 1 贷款正移交 2 贷款逆移交 3 诉讼(仲裁)审批流程 4 以资抵债流程 5 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6 呆账核销流程 文档模板 6-1贷款正移交申请审批表 6-2贷款移交资料清单

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1 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 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 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如下图所示。

客户 不合规 「 r -1合格 初步审”^ 客户提交材料 调查评价 调查评 信用等级评. 确定授信额 按权限申彩 资格审查 J 不合 ______________ 厂退客户 X 丿 授信下单笔信 贷业务 No yes 特定客户或授信下 单笔信贷业务 No 不合规 合规性审” 合规 审批 续议 调查核实 不同意 申请/要求复议 yes 是否复议 同意 贷 N °业务是否审批通 过” yes 贷款承诺 Yes 有无签定合 U..同条件「「 T No 落实条件 是否变更条 件 Yes 卜申请变更条, 签合同 是否有用款 Yef 落实用款条 1 No 登记 支款 信贷资产检 到期前是否 Y ■为不良贷款「一| 到期能否回 收 No 贷 后 管 理 是否展期 借新还旧 Yes No 展期或借新还旧

2.1.1 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 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 (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 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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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投资部经理附件一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广州市金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2014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3贷款调查 4 贷款申报 5 申报途径 文档模板 1-1借款申请书 1-2婚姻状况声明 1-3职业和收入证明 1-4承诺书 第二部分授信审查、分析与审批 1 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2 信贷专职负责人审查审批 3信贷投资管理部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第三部分放款操作 1 签订合同 2办理抵押登记、质押止付、公证、保险等手续3放款申请 4放款审核 5放款复核

6贷款发放 7档案交接保管 8抵(质)押品管理 文档模板 3-1双人经办合同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确认书3-2抵(质)押品交接登记簿 3-3抵(质)押品凭证入库通知书 3-4放款台账 3-5贷款档案交接清单 3-6抵(质)押品凭证出库审批通知书 第四部分贷后管理与监控 1 贷款回收 2 提前还款和合同变更 3 贷后检查 4 逾期贷款催收管理 5 五级分类 文档模板 4-1提前还款/变更申请书 4-2补充协议 4-3贷款提前还款/变更通知书 4-4贷款到期提示通知单 4-5违约贷款提示通知单 4-6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 第五部分风险预警

1 风险预警内容 2 风险预警流程 3 解除预警 文档模板 5-1预警工作列表 5-2风险预警认定表 5-3预警客户名单 5-4预警解除申请表 第六部分划转资产管理 1 贷款正移交 2 贷款逆移交 3 诉讼(仲裁)审批流程 4 以资抵债流程 5 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6 呆账核销流程 文档模板 6-1贷款正移交申请审批表 6-2贷款移交资料清单 6-3贷款逆移交申请审批表 6-4提起民事诉讼(仲裁)申请审批表6-5关于××办理以资抵债的调查报告6-6以资抵债申请审批书 6-7以资抵债入账通知书 6-8抵债资产价值变动通知书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流程(银行)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主要有以下四个环节: 一、车贷业务受理和前期调查 目前个人向银行申请普通银行车贷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个人直接向银行申请车贷,这种方式要求客户具有比较优秀的个人条件;再一种是通过专门的车贷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车贷,这种方式是目前车贷的主流操作模式,对客户的要求相对降低了不少。车贷的受理是指从客户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银行受理到上报审核的全过程。车贷申请者填写个人汽车贷款借款申请书,并按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对于有共同申请人(比如申请者的妻子)的车贷申请者,应同时要求共同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银行(或担保公司)应对车贷申请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借款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经初审符合要求后,经办人应将借款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由贷前调查人进行贷前调查。 车贷前期调查是主要是核实车贷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调查车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担保(反担保)等情况。车贷前期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①车贷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比

如户籍、房产证、工作单位、收入证明、购车用途等)②车贷申请者经济状况、还款意愿及能力的调查。 车贷受理前期的调查完成后,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是否同意贷款(担保)的明确意见及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反担保)、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方面的建议,并形成对车贷申请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方面的调查意见,连同申请资料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核人进行贷款审核。 二、银行对车贷申请的审查和审批 1.车贷审查 贷款审查人负责对车贷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前调查人提交的面谈记录等申请材料以及贷前调查内容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 贷款审查人审查完毕后,应对贷前调查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和贷款建议是否合理、合规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面谈记录等一并送交贷款审批人进行审批。 2.车贷审批 贷款审批人依据银行个人汽车贷款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银行利益出发审查每笔个人汽车贷款的合规性、可行性及经济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抵押担保的充分性与可行性等情况,分析该笔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和风险。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贷款业务操作程序,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结合公司《贷款管理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及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特制定本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章贷款顺序的划分 第二条公司贷款按先后顺序分为四个阶段: 一、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二、贷前调查阶段; 三、贷款审批发放阶段; 四、贷后检查阶段。 第三章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第四条贷款受理初审阶段包括贷款项目初步接洽、贷款项目初步意见交换与贷款项目资料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录入与贷款项目资料移交等程序。 第五条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贷款意向性洽谈(原则上由贷款业务部客户经理与风险管理部业务员各一名或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和贷款业务部业务员各一名同时在场),如在场的客户经理与业务员均不同意该贷款项目,在贷款业务部经理知悉的情况下,该贷款项目结束,并将否决的基本理由向总经理做简要汇报。如参与洽谈的客户经理与

业务员均认为该贷款项目有可操作性,征得客户同意后,填写《约谈纪要》,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六条贷款业务部参与该贷款项目洽谈的客户经理(或业务员)将《约谈纪要》(含客户自述的基本资料与贷款基本资料)上报贷款业务部经理并做陈述汇报,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贷款项目存在违反原则性事项不同意该项目,则此贷款项目结束;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项目可行,则通知客户经理向该贷款项目客户收集相关资料,收集齐备的资料交由贷款业务部经理进行检查,不齐全的再由客户经理继续予以补充,直至确认收集齐全为止。 第七条贷款业务部经理确认所需要的该贷款项目资料已经收集完毕后,由贷款业务部负责该贷款项目的客户经理将该贷款项目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将所收集的资料移交至风险管理部。 第四章贷前调查阶段 第八条贷前调查阶段。包括资料复核、贷款客户填写贷款申请书、贷款项目现场调查、各部门根据掌握情况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等程序。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对贷款业务部移交的贷款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退回贷款业务部进行补充或更正;特定条件下,风险管理部也可以自行接触客户索要相关资料。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国有银行一般分为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四个层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因规模所限,不完全按行政区域设置,一般分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级。每笔信贷业务,都是从基层支行开始做起,然后再对应市分行和省分行的某个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 1、建立合作关系。支行与客户之间建立联系,达成业务合作意愿。 【关注点】对借款额度要有准确表述,切忌“越多越好”之类的说法,因为这样既不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也容易使人产生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有可能形成资金断链等错觉。接触中,可以透露对银行提供存款支持等有利事项。 2、支行贷前调查。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信贷业务部门经理、客户经理,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并听取企业领导的经营情况介绍。介绍中,要结合实际,说明当前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对本公司的影响不大,或自己如何克服了政策和环境的负面影响。银行还会通过网络进行调查,看企业及企业领导、股东,是否有负面信息,人民银行的征信是否正常,通过法院、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查询是否涉诉,房地产状态是否真实等。企业应关注此间的网络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负面信息,应提前删除。 最好邀请银行调查人员到生产车间、存储场地,边看边说,银行人员会随机提些问题,企业回答起来比较方便,双方都好接受。企业汇报结束前,一定要把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前景描述清楚,让银行感觉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向好。 有的行领导不一定和信贷部门一起参加贷前调查,但会单独到企业考察,除非与企业领导非常熟悉,对企业非常了解。

如果调查过关,客户经理会给一张《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或者约定发送企业邮箱。 【关注点】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良好,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发展前景如何等。主要是感观性、表面化的。如果有荣誉证书、牌匾、专利、政界领导人调研图片,以及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资料等,应该一并提供。 3、支行上报分行。支行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如果同意合作,会安排客户经理,并撰写报告,向市分行做专题汇报。一般市分行会有贷前沟通会,听取各支行的项目汇报,当场决定是否上会、继续跟进、深入调查、放弃合作。 为了提高成功率,企业应提示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在沟通会前,通过适当方式向市分行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中小企业部、房地产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负责人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关注点】密切与支行行长的关系,争取支行行长亲自向上级汇报和协调。上级行非常重视支行一把手的意见。企业应向支行表达愿意一起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意愿,争取与市分行有关部门领导和客户经理的直接接触,这样更有利于市分行了解企业。 4、市分行贷前调查。市分行沟通会通过后,由风险部、业务部(公司、机构、中小、房金、国际)组成联合小组,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一般会有一个风险部的副职牵头。调查内容与支行基本相同。但会更关注一些财务指标,及细节性、实质性问题。比如: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流水等情况。一般小银行对财务账查看的更加仔细,要做到基本一致。万一出现数据与事实不一致情况,要有能够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

银行担保贷款操作流程图 客户申请贷款客户经理受理 贷款业务调查(客户经理) 贷款审查(审查人员) 审议审批(贷审组) 签订信贷合同(客户经理) 放款审核(信贷会计) 出账审核(信贷会计或信贷记账员) 贷后管理(客户经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交具有明确贷款用途的书面借款申请,同时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资料、贷款用途资料及有效担保情况等资料,并书面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客户经理(双人A、B角)应对借款人及相关关系人情况、贷款用途情况、还款来源及贷款担保情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并明确提出贷与不贷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支付方式及保证情况的调查意见,客户部门及尽职调查人员对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由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审查,并形成风险审查意见。 按惠民银行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文件规定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形成最终审批意见。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在签订合同前,客户经理应在落实贷款批复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支付方式和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还款方式等条款,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避免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合同文本的签订必须执行面谈、面签制度,签订后,由客户部门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资料移交放款部门(岗位)。 放款审核岗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审核是否落实审批条件及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是否办妥贷款用途、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与交易资料是否一致,审核符合提款条件后,出具提款通知书。 出账前出账审核岗主要审查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相关凭证和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和有效,审查符合规定后,依据信贷业务审批文件,提款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办理出账和结算手续。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借款人的账户办理,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支付管理和控制。 贷款收回(客户经理)贷款部门确定专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对于资料不完整的,要求补充;对于资料完备的,安排客户经理开展尽职调查。 客户部门应在贷后15日内完成首次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至少按季)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贷款担保的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并形成检查报告,适时监控贷款质量和安全。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应对贷款风险进行重新评价和采取针对性措施。 短期贷款到期7天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前,客户部门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书,对不能按期归还和形成不良的,应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采取办理展期、重组、诉讼等处置手续。并进行专门管理,依据《含山惠民村镇银行信贷责任认定暂行办法》界定相关岗位责任人责任。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实训教学软件 操作手册

广州市正日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功能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界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应用界面操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运行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使用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登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基本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操作流程示意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业务开展流程 重要涉及到贷款部、风险控制部、以及其她各部门之间业务衔接来共同完毕贷款业务所有工作。 贷款部业务流程 1、贷款受理“初审阶段”业务流程: 1)由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贷款意向性洽谈(原则上由贷款部客户经理与风险控制部业务员各一名或风险控制部客户经理和贷款部业务员各一名同步在场) ①如在场经理与业务员均不批准该贷款项目,在贷款部经理知悉状况下,该贷款项目结束,并将否决基本理由向总经理做简要报告。 ②如参加洽谈经理与业务员均以为该贷款项目有可操作性,征得客户批准后,填写客户登记表,由客户签字确认。 ③如在场经理与业务员对贷款项目持不批准见,将最后由贷款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法律资产保所有经理、财务部经理一同商量,做出与否批准贷款项目决策,再按上述①、②项进行解决。 2)贷款部参加该贷款项目洽谈业务员将客户登记表(含客户自述基本资料与贷款基本资料)上报贷款部经理并做陈述报告,如贷款部经理以为该贷款项目存在违背原则性事项不批准该项目,则此贷款项目结束;如贷款业务部经理以为该项目可行,则告知业务员向该贷款项目客户收集有关资料,收集齐备资料交由贷款部经理进行检查,不齐全再由业务员继续予以补充,直至确认收集齐全为止。

对于向客户收集有关准备材料分为公司和个人申请材料: ①个人资产抵押贷款申请准备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a.自然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b.自然人及其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c.对于自然人为未婚者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或未婚阐明需本人签字 d.对于共同借款人、还贷人需要提供共同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 件 e.房屋权属证明(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f.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作抵押,应获得夫妻另一方批准财产贷款抵押 证明并需其本人签字 g.对房屋权属证明(房本)中抵押状况予以阐明并对抵押金额、还款金 额也予以阐明并需本人签字 h.房屋她项权证 i.房屋买卖合同 j.对于只有一套住房借款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商定:处置其住宅时,可觉得抵押人租赁一套较小住宅,便于实现抵押权或者订立“自愿迁出承诺书”(与否合法征询律师) k.第二套住所声明 l.买卖不破租赁,为保证贷款公司利益,防止借款人伪造租赁合同,加大咱们执行难度。对于抵押前该房及第二套住所已经出租,要将租赁合同送达贷款公司做备案并获得未再有其她租赁合同存在承诺和声明等,并予以公证;对于抵押前该房及第二套住所未出租,应获得抵押人有关承诺和声明等,并予以公证,以保证咱们不因借款人伪造租赁合同存在而导致无法买卖房屋。(与否需要征询律师) m.对于有一套或者两套房屋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保证在(万一)

风控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贷款办理操作程序为:受理借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布标的募集资金→贷款发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 一、受理借款申请 (一)收到借款人需要借款时,客户经理录入借款人并基本情况。 (二)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情况作初步查询后,应及时将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内容、数据输入电脑登记客户信息档案。 二、贷款调查 风控人员调查详细了解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还款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贷款风险分析及风险的控制等主要内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三、调查分析及调查报告撰写: 调查分析由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将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 (一)、调查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 2、担保调查情况 (二)贷款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要求 四、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上贷审会审核通过: 上报调查报告,贷审会成员负责对调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评定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并签署姓名。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在当日内退还上报资料,并要求客户经理作修改和补充。经修改、补充后再按程序上报贷审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办理审批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五、签订借款合同、发布标的 (一)借款合同的签订与登记 合同的签订:贷款审批结束后,客户经理应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借款合同。合同的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必须使用全称,与印、章、证名称一致;借

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和各方的权利、业务、违约责任等要素填写清楚、齐全。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应当面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二)发布标的,募集资金,贷款发放, 六、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要加强客户的信息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用途,对客户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到期贷款及利息催收 贷款及利息的催收 八、客户档案的保管、调阅 保管:管理人员要对信贷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期检查信贷档案的保管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调阅:公司应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调阅登记制度,相关人员调阅信贷档案应填写调阅登记表,登记调阅人姓名、日期、调阅内容及调阅理由

银珠小贷公司个人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贷款业务流程说明 一、咨询: 1、为客户提供产品宣传单,进行问题解答: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贷款条件、手续费、公证费及需准备的资料等; 2、借款人领取《个人信息确认书》。 3、注意告知: ②利率、手续费、公证费的收费标准; ③手续费、公证费需在合同签订前一次缴纳; ④请按照宣传单的内容准备材料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二、提供贷款 1、办理贷款手续时,客户经理现场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并完成资料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及申请人身份的审核。 特别注意: ⑴申请人及配偶需同时到公司前台办理; ⑵重点核实抵押物: ★查验申请人现金流状况; ★个人信息确认书; ⑶审核原件。 2、现场调查 ⑴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书; ⑵由申请人及配偶在《个人贷款申请资料》上签字,加盖个人印鉴。(配偶在现场可提前签字后先行离开);

⑶申请人及配偶与客户经理签署《个人综合授信申请资料》; ⑷客户经理填写申请贷款审批单上会审批通过; ⑷客户经理核算贷款收费,开具现金交款单,交付客户; ⑸客户到财务交纳费用,开立帐户(存折)。同时,客户经理填写《借款合同》、《放款通知书》、《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及收据。 ⑹客户将现金交款单回单交付客户经理并拿取收据(需加盖“现金收讫”章,交款人和收款人要填写完整),将存折交付客户经理,同时分别签署《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 ⑺将《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及所有原件交公证处公证。 注:通过其他途径核实其身份及道德品质。在客户离开后,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调查借款人的各项情况,但不能使用借款人提供的号码,要通过114查询到单位电话后再进行核查。某些客户资料存在疑点,应上门进一步调查。 客户经理将《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及《放款通知书》及《申请贷款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核、签字、盖章(个人贷款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时间短、速度快,这就要解决好合同审核、签字、盖章的问题)。后交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内部流程: 所涉及的部门:信贷部、风险部、财务部、办公室、总经理 ①风险管理部审查合同; ②客户经理将现金交款单及收据底联交财务部,出纳将现金交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一、办理贷款的流程 (一)开户 (二)信用等级评定 (三)建立信贷关系 (四)借款申请 (五)贷款受理 (六)贷款调查或评估 (七)贷款报审 (八)贷款审议 (九)贷款审批 (十)签订贷款合同 (十一)贷款发放 二、办理贷款应提供相关材料 (一)办理开户应提供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果为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财政局证明) 6、开户申请书除公章外还需加盖法人章,账户管理协议需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 7、加盖预留银行的公章及法人章的印鉴片 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审核(另按A4纸张规格复印一份)。 (二)信用等级评定应提供材料 1、信用状况。包括客户在我行及他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情况。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补充材料。 3、本年度截至上月底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销售收入、税后利润、折旧等预测数据及预测依据。 5、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集中程度分析。 6、公司所享受的还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求列出有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三年的实际数额,当年和未来三年的预计数额。 (三)建立信贷关系应提供材料 1、客户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客户代码证书及贷款证(卡)复印件、国地税证,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加工许可证(QS认证)。 (2)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公司历史情况介绍。 (3)公司的股权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简介。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素质、能力及近年来的主要经营业绩。 (5)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惠民村镇银行贷款操作流程图解 为便于各村镇银行客户经理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惠民村镇银行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流程图解。 一、受理与调查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任务名称岗位流程描述 提交材料借款申 请人申请人向我行贷款时,按照申请人所申请贷款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具体资料要求按照各类贷款管理办法中要求执行。 受理审查客户经 理客户经理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收集贷款信息;进行详细的贷款用途分析、资金周转状况及还款来源分析。判断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是否受理客户经客户经理判断是否符合我行贷款准入条件,是否受理。

完成调查报告并整理上报客户经 理 对符合我行贷款条件,客户经理应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综合效益 分析,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并对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还 款方式、等提出建议;客户经理完成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报告 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 二、审查审批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审查审查人结合贷前调查报告,综合评定借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担保的充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风险的可控性,提 出该笔贷款的审查意见。根据贷款权限管理,报相关审 批人。对否决的信贷业务,提出否决意见报部门负责人 签批后将审查意见和贷款资料返还客户经理。 审核风险合规 部门经理结合贷前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书,综合评定借款申请人贷款的可行性,提出该笔贷款的审核意见。对不需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根据额度权限直接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对需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负责组织形成贷审会材料并 召集贷审会成员召开贷审会。 审议贷审会对提交上会的业务,经贷审成员审议后,否决的业务, 由贷审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业务部门;对需要复议的信贷 业务,对需要补充和完善事宜形成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 和客户经理进行补充完善;对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由 有权审批人签字后返还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审批主管行长对行长授权范围内的业务进行审批,主要结合调查、审 查意见提出审批意见。对超授权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行长对贷审会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和超副行长授权的信贷业 务进行审批。 三、贷款发放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任务名称岗位流程描述 签订合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负责签订合同工作,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

信贷投资部经理附件一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 广州市金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2014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3贷款调查 4 贷款申报 5 申报途径 文档模板 1-1借款申请书 1-2婚姻状况声明 1-3职业和收入证明 1-4承诺书 第二部分授信审查、分析与审批 1 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2 信贷专职负责人审查审批 3信贷投资管理部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第三部分放款操作 1 签订合同 2办理抵押登记、质押止付、公证、保险等手续3放款申请 4放款审核 5放款复核 6贷款发放 7档案交接保管 8抵(质)押品管理 文档模板 3-1双人经办合同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确认书3-2抵(质)押品交接登记簿 3-3抵(质)押品凭证入库通知书 3-4放款台账 3-5贷款档案交接清单

3-6抵(质)押品凭证出库审批通知书第四部分贷后管理与监控 1 贷款回收 2 提前还款和合同变更 3 贷后检查 4 逾期贷款催收管理 5 五级分类 文档模板 4-1提前还款/变更申请书 4-2补充协议 4-3贷款提前还款/变更通知书 4-4贷款到期提示通知单 4-5违约贷款提示通知单 4-6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 第五部分风险预警 1 风险预警内容 2 风险预警流程 3 解除预警 文档模板 5-1预警工作列表 5-2风险预警认定表 5-3预警客户名单 5-4预警解除申请表 第六部分划转资产管理 1 贷款正移交 2 贷款逆移交 3 诉讼(仲裁)审批流程 4 以资抵债流程 5 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6 呆账核销流程 文档模板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操作风险,使每笔信贷业务从调查、审批、发放到最终收回程序清楚、手续完备、权责明确,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操作的规范化,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及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建立信贷关系 第一条受理客户申请 客户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或原信贷客户变更名称时,应首先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或重新建立信贷关系,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核发且已年审的营业执照,有特殊规定的行业还应提供有权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 客户为自然人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及当地常住户口簿; (二)已通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七)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八)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发且已年审的贷款卡。 第二条资格审查 支行(含营业部,下同)接到客户申请及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安排信贷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要求及我行《贷款管理办法》、《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第三条贷款户审批 (一)莱芜辖区/分行辖内,经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后,对符合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由调查人员填写《银行贷款户审批表》,经支行行长签字同意后,连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调查报告,报总行/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异地直属支行贷款户的开立由本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批。若该客户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支行已开户,总行/分行将不予审批。对不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调查人员应对客户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资料; (二)各经营机构之间转移信贷客户,转出行必须将已审批的《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附转出原因说明书,对转出信贷客户情况的说明应实事求是,客观详细,不得隐瞒实情。转入行另行准备相关资料审批开户。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个人及其参与经营的单位,严禁与之建立信贷关系。 第四条客户变更名称 (一)借款人变更名称,必须将原名称下的贷款及利息予以清偿,清偿方式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归还或以新名称贷款还原名称贷款。 (二)承兑申请人更换名称,对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新单位出具承诺书承担原有债务,并要求承兑担保人出具继续担保的承诺书,或追加我行认可的新担保。 (三)客户使用新名称办理信贷业务,必须将原贷款户《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提供新名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有关资料重新开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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