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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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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年申报一次;

3、高校社科基金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

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第九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资格和条件是: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限省属普通高校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及专题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各类高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是省内高校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申请人应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作为项目的真正研究者和组织者,40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在各类项目申报、立项中的比例不低于30%。

3、项目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一个项

目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确立一个承担单位。鼓励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用课题组成员组成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

4、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准备出国、外出进修半年以上者,或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继续在境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自筹经费项目以及需要单位配套资助经费的项目应有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提供单位资助证明。

第十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应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人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对《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目标能否实现,签署具体意见;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人填写的《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及《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软盘一份。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一律签订《项目任务书》,江苏省教育厅以此作为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第十一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和初审,在此基础上,提交专家评审。项目评审的主要标准是:

1、课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优先资助列入规划目标的对重大基础理论、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决策咨询的课题;

2、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课题组梯队合理,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

4、申请经费实事求是,预算比较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聘请同行专家,采取匿名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江苏省教育厅根据匿名通讯评审中专家打分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排序,并按照当年度拟立项总数的1.5—1.8倍,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提交会议评审的申报课题。参加会议评审专家在分学科组评议的基础上,向评审会议介绍本学科组评审情况,由所有会议评审专家根

据学科组评议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2/3以上的多数票方能立项。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江苏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后正式批准下达。

第十四条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和专题项目的资助经费由江苏省教育厅下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各高校对江苏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要按1:1的比例配套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各高校提供经费资助。

第十五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应根据经费提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主持人合理编制项目研究支出预算,根据预算安排使用;提供项目经费的部门有权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开支主要范围如下:

1、图书资料费;

2、国内调查研究费用;

3、文具费;

4、计算机消耗材料、机时费及网络使用费;

5、成果打印费,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打印费用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费用,以及供评审、鉴定用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费用;

6、小型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成果评审、鉴定、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

7、购买小型仪器设备的费用;

项目经费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用于出国和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

第十六条省资助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经费单独核算和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科研进度分三次拨付给项目承担人。项目启动时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江苏省教育厅中期检查合格后,续拨30%,项目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中期检查以江苏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各高校可对本单位承担的委托、合作研究项目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

第十八条项目完成后,经费如有结余,可留给项目负责人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如项目中途中止或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情况将经费全部或部分收缴。

第十九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对项目主持人乃至承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停止或收回拨款、终止课题等处罚。

第二十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人及其所在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六章项目实施及中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需经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开题报告会听取专家意见之后,方可正式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二条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和专题项目均需进行中

期检查。项目中期检查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布置。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其他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3、检查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

4、检查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如何;

5、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课题。在不违背原申报内容的前提下,如需对课题研究范围和重点进行调整,应由原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涉及转换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四条凡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的项目,给予撤项。

1、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项目承担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承担人或研究课题;

5、由于课题组内部原因,课题研究已无法进行。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由学校或江苏省教育厅作出项目撤销决定。已经划拨的项目研究经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追回,由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具体使用办法。

第二十五条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须有充分理由,并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延期完成的项目,预留的10%课题经费不再拨付。

第七章科研成果鉴定、验收和结项

第二十六条科研人员研究成果的形式主要有:学术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校点选注、有价值的资料集、工具书,研究报告(包括调查咨询报告)、软件、光盘以及不宜公开出版的确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第二十七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含正式出版物)一式三份,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未正式出版的项目成果必须由申报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验收。一般可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五人,其中校外专家须占五分之三以上。成果须获多数票赞

成方可通过。对研究咨询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须有成果采用部门提供的评价鉴定证明。对部分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将直接组织成果评审鉴定。

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原则上经鉴定后方可出版。

第二十八条完善项目验收工作。项目的验收包括成果验收、固定资产验收以及财务决算。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依据,成果提交形式应与项目任务书一致。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用课题经费购置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须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九条对批准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在《项目任务书》规定时间内尚未完成者,各校可视具体情况最多延长一年,一年后项目仍未完成的,学校可中止该项目研究,收回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社科基金项目。

第三十条项目成果通过鉴定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填录《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及软盘连同最终研究成果2套(论文和研究报告可复印)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成果出版、发表时须注明“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

第三十二条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2年内,一所高校承担的

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30%以上项目不能按时结项或不能通过结项,且经过延期仍不能通过结项的,项目承担人所在学校暂停1年申报高校社科基金项目。

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逐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任务书执行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高校及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评审(鉴定)确有水平的科研成果,学校应积极向有关出版社推荐,高等学校出版社应优先将其列入出版计划。

第三十四条为鼓励和调动教师、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奖标准和实施办法,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部委和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种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江苏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一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工作。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的科研项目完成后,应将本项目的全部科研档案整理成册,连同最终成果存入学校档案部门,并按委托、资助部门(单位)的要求报送成果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

解释。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范文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是啥意思 面上项目,也叫一般项目,照顾的面比较大,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面上项目是科学基金最基本的资助项目类别,其经费额约占科学基金总额的60%。包含项目(1)自由申请项目,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体,占面上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80%以上。每年集中受理、评审一次;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选题和申请程序上与自由申请项目相同,但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在 35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科学工作者; (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这是为支持边远、少数民族和科学基础薄弱地区所属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工作而专门设立的基金。目前地区科学基金资助的已有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十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xx年起,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面上项目,不是面下项目,当然也不是面子上的项目,具体正规解释如下: 面上项目(Surface project)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6月 申报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报者(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自选项目请注明。 三、行政职务栏填写具体行政职务及相应代码。厅级填A、处级填 B、科级填 C、其它填D。 四、专业职务栏填写具体专业职务及相应代码。正高职称填A、副高职称填B、中级职称填C、其他填D。 五、最后学历栏填写具体学历及相应代码。研究生填A、大学本科填B、大学专科填C、其它填D。 六、担任导师栏分两类,博士生导师填A、硕士生导师填B 七、所属系统分类填写。省级机关(含省直、部属企事业单位)研究部门填A、党校系统填B、高校系统填C、社科院所填D、部队院校

填E、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填F。 八、资助经费为课题研究的部分资助。经费预算按项目类别经费额度填写。课题评审对预算额度可能进行调整。 九、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社会需求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时限,一般在1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办理结项手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在2-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或专著,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十、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一、数据表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概况 内容提要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及近几年资助情况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程序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机构设置 ?规划处 ?基金处 ?成果处 ?综合处 ?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简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于1986年开始设置,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的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项目,是我国最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是衡量一个学校或者学术研究团体科研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 ?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国家社科基金不光起到了资助作用,其本身也成为体现国家、学术研究单位、个人学术生产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研究课题指南和立项资助的项目从宏观上反映了各学科研究的轨迹、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设有共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和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科23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 ?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涉及23个学科及3个单列学科(艺术、教育、军事)。 项目类别: 一、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重大项目(05年开始设置,通过招标和答辩方式进行,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后期资助项目(04年开始设置,主要针对基础研究,涉及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等) 四、西部项目(专项资助西部地区社科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总体要求 本表用于项目申请时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二、编制内容 本表所指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申请基金资助的各项费用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与项目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金采用成本补偿式,其他各类项目资金采用定额补助式。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项目资金来源编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含)以上设备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新设备用途、新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价5万元(含)以上设备应提供三家以上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应提供相关报价单,附在预算说明书后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

江苏省教育五严规定

江苏省“五严”规定 五严规定,是从2009年6月12日江苏省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文件内容中提炼概括出的一个名词,其中心点就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而作出的“五严(严禁或严格)”的规定、确保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因此,五严规定,又被称为教育新政。 具体内容: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省级招生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务请下载2012年1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如打印时出现文字大小参差不齐现象,请在字库中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选一)学科分类一级学科名称(交叉的可注主要涉及学科) 课题名称准确简明,不超过40个汉字,一般不 加副标题,课题名称长的,请合理分行 项目负责人我校正式员工,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用笔名负责人所在单位南京大学(只填一级单位,不要填写学院、部门) 填表日期2014 年2 月* 日(与签名页一致) 操作注意:①填写时删除原表横线,输入汉字并使用下划线,以免出现横线间断 ②注意美观,横线两端对齐,文字居中排列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本人手写7 份不要漏签 年月日 (与封面时间一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新增)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注:请分别报送7套申报材料,供省规划办和学校存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面上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申请;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批准资助项目; (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面上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第七条申请面上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为申请人同年申请面上项目限为1项; (二)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面上项目的,不得申请; (三)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面上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4年。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时注明: (一)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二)与正在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第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副处长 眭平 尊敬的周厅长①,尊敬的管书记②,任主编③,各位同志: 大家早上好,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协作年会暨2008东部教师培训论坛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谨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向来自全国8个兄弟省市的同行代表们以及我省28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同行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各自在教师培训过程中的先进理念和成熟做法,凝聚我们这条战线的智慧和力量,研讨教师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我们全新的培训合作模式和工作思路——通过这样的一个论坛和年会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刚才我们管书记向大家介绍了江苏的基本情况、江苏教育的基本情况;借此机会,我也就最近两三年来江苏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些情况、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一些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江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全省有7500万人口,教师人口占了1%,也就是说全省的各级各类教师75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60.5万人,江苏有在籍的全日制学生1280万,占全省人口的六分之一,所以一个六分之一,一个1%,可见我们江苏教育人口是多么庞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大省。 进入十一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要求,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摆上了教育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位置,去年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1996年,省政府专门为师资队伍建设下过一个文件,时隔十一年,又发了这个文件,我想这个文件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这一决定的一个具体的、落实性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江苏今后一段时期师资队伍建设的四大主题目标: 第一,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家也都知道,师资队伍的教育体系其实在九五期间、乃至十五初期受到了一个很大的影响和促进,无论是新师资的培养体系,还是我们在职 ①周稽裘,国家督学、原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院长、省教育厅副厅长 ②管向群,江苏省教科院、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③任东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总编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年申报一次; 3、高校社科基金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面上项目)模板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面上项目) 项目名称: 申 请 者: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依托单位: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制 二○一四年

填表说明 一、填报申请书前,请登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查阅市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 管理规定。请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填写时须注意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达明确。外来语应用中文和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A4纸版面,申请书正文要求宋体5号字,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 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报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三、简表说明 1、简表内容: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字填写。 2、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字数最多不超过30字(60字符)。 3、单位代码是申请单位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并经确认的代码;项 目指南代码见项目指南;其余代码使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 4、依托单位: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5、依托实验室:系指研究项目将利用的实验室,仅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或部、委、北 京市批准的部门开放实验室。 6、申请金额: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取两位。 7、起止年月:起始时间为申请的次年1月,项目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8、参加单位数:指研究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合作者所 在单位),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合作单位系指项目进行过程中,在研究内容、方法及目标等方面,进行科技互补和实质性合作的单位,不包括一般的技术性协作单位。 9、项目组主要成员:指在项目组内对学术思想、研究方案的制订、理论分析及项目的 完成起重要作用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和参加项目组成员每人须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

申请书-江苏社科规划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选题来源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16年5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选题来源请填写选题号:课题来源来自《课题指南》,如“哲学”第3个选题,写作“3-3”;课题来源在《课题指南》之外,如哲学类的自选课题,写作“3-0”。 三、资助经费为课题研究的部分资助。经费预算按课题指南中各类课题相关经费额度填写。课题评审时对预算额度有可能进行调整。 四、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办理结项手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在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最终成果通过匿名通讯鉴定后办理结项手续。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包括1份原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 二、《数据表》中如有选择框按选择填写,其他栏目填写中文。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 专业职务——填写正高级(教授、研究员等)、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中级(讲师、助理研究员等)、初级(助教等)以下。 担任导师——填写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或无。 所属系统——填写高等院校、其他学校、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军队、党政机关、其他,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高校系统只填写学校名称,不用填写到二级单位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益匪浅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益匪浅

专家教你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十分详细,受 益匪浅 申报社科课题是社科研究人员最基础的基本功,是做科研事业的第一步工作,这一步是就像一个人学走路一样,一定要大胆地学,否则就不会走路。通俗地说,不会做课题申报,就像无米下锅一样。一个科研人员总不能一辈子等着、靠着别人去申报课题获得立项后,把自己加入课题组作为成员之一来承担课题,而应该学会自己单独申报课题,当课题负责人,自己主持一个科研课题。因此,学会如何申报科研课题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对如何申报课题进行一些探讨。 设计适合自己研究的选题 选题是成败的关键。因此,每年课题指南公布后,要认真研读课题指南,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题尽量与指南紧扣起来。 题目不要过大、过长。申报课题不要追热门题目而扎堆,避免形成较强研究力量“大撞车”。选题

时要考虑所选的相关题目资料占有是否充分,课题组成员前期研究是否有实力、有基础,研究队伍构成是否符合选题。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非本所长的题目不要申报。处理好“自定”题目与“指南题目”的关系。选题不一定原原本本照抄“指南”的题目,可根据自己所处的地区、所熟悉的领域缩小一些范围,可以将“指南”的题目化解为申请者要做的题目,因为范围比较大,大题小做一般做不好;有的评委看不懂,可以写一两句话指出是根据哪一类题目或范围演化而来。 二是突出地方、民族、学科特点。 课题指南覆盖26个学科,题目上千,如何在茫茫题目中找到适合自己的选题?这就需要突出我们的特点,我们有什么特点?所谓特点就包括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或优长学科。以广西为例,经济、社会、文化、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能从中找到适合的选题,申报命中率就会高一些。从多年来年,广西申报课题命中率最高的是民族类课题。从所申报的课题来看,1984~2007年申报立项的9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有8个是与“民族”有关的,当然不一定在“民族问题”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doc

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 一、项目类别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纵向项目按类别分为国家项目、部级 项目、省市项目、其他项目。 国家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 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艺术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部级项目: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规划或专项任务项目。 省市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吉林省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社 科规划基金项目、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经学校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的其他省市政府部门项 目。 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纵向项目。 二、项目等级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级 别及经费额度等因素,分为A、B、 C、 D、 E 五类。 A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②教育 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30 万元及以上的纵 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 项目 B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重点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及

以上) ③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研究项目 ④可支配经费达2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⑤年度到款达3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C类项目:①国家社科基 金其他项目 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获项目经费20 万元以下) ③教育部社科研究其他项目④可支配经费达 5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⑤年度到款达 1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D类项目:①吉林省社 科基金项目②吉林省软 科学项目 ③可支配经费达 2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④年度到款达 5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E类项目: 其他校外项目及学校项目 国际合作及港澳台项目按项目来源渠道及所获得的经 费额度分别按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确定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7年模板

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4.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4. 其他。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使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目(以下简称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江苏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按科学发展的规律组织、指导科学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要重点扶植高校青年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教育厅负责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和发布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与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批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及经费资助,组织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3、制定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4、通过科研项目的形式,组织和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江苏省教育厅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咨询组的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议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金资助建议; 3、参与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规划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 4、参与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 5、完成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的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八条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包括: 1、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给予经费资助,一般每年申报一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1]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教师〔2011〕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准备工作。

附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精神,确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推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国家培养优秀教师、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的示范性举措,具有重大的意义。2011年首批免费师范生即将毕业,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这批毕业生就业工作。 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

2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2017版)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系列中的主要部分,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项目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面上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可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相应的资助期限)。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应注意符合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及正文面上项目相应部分的要求,请认真阅读。 2.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2017版) 面上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正文、个人简历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 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主要参与者和项目资金预算表,填写时应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项目资金预算表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制 2019年12月

课题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部门。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结项成果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至,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论证中予以说明。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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