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财务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会计质量,防止在会计事务中发生错误、差错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是指在办理会计事务中有关各方应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

第三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的原则是,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岗位的所有人员,都不得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四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的要求是,每项业务必须经两人以上办理,坚持审批与经办分开、会计与出纳分管、钱与物分管。

第五条会计内部牵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金、财物的出入,会计事项的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

二、办理每一笔会计事务要经过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等上下级有关人员审验签字,使下级受到上级的监督,上级受到下级的牵制。

三、办理任何会计事项,至少要经过两个彼此不相隶属的部门。

第六条单位财务部门会计内部牵制的具体规定

一、要按照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会计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二、对涉及会计及相关的工作,必须遵守单位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会计主管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会计人员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会计业务。

三、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不得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四、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五、单位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会计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稽核。

第七条内部牵制稽核制度有关岗位职责和权限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方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年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为确保审计有效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20**~20**年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其他年度。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

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融资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是否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可行,是否与上级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致; 2.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重点关注除电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3.预算执行和调整: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是否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并形成预算责任体系;是否按照预算目标,并结合实际业务活动逐月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台账;是否按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根据、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根据、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根据、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 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

企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

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某中学(学校)财务稽核制度 一、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 二、实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会计人员管帐不管钱,学校主管负责开支审批、财务领导和检查工作,不能兼管钱、帐业务。同时还应建立支票、印鉴分管制度。支票由出纳员鉴发,并由学校主管和会议盖章方能生效。会计与出纳应严格分工,明确职权,在业务上密切配合。 三、建立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单据制度。出纳人员对每笔收支业务都要有凭有据,收入要有依据,支票要有凭证,付款实行三章(经手人、审批人、验收人盖章),各项手续要完备。 四、建立开支审批和报帐制度,学校应根据开支性质和金额大小,分别规定审批权限。400元以下,总务主任审批,4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分管副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由主管校长和行政会批准后,方可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预算和财务计划,改进经济管理,要监督并制止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如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列乱支和分资金、擅自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 五、建立清点制度。出纳员必须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学校主管还必须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清查现金要实地盘点,不准以单据、借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有帐外现金或小金库。银行存款要经常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清查结果要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六、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批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七、会计机构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登记帐薄,编制会计报表,以保证帐、证、表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帐与凭证相符,及时发现问题,以便提出改正意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八、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感谢您的阅读!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财务控制与内部稽核制度(doc 12页)

一、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二、零用金管理细则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

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第3条第4款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怎么做?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笔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现成拙作,求教同仁。 一、内部控制必须逾越的几个难点 一项好的内控制度,应该达到以下标准。其一,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留下控制死角。也即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其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即内控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其三,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受到特别的重视。也即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是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其四,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 从目前企业内控制度实践操作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工作难点,具体地讲,就是解决“四个如何”。 第一,如何把握授权的度。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在这里“量”上的度起决定作用,当量的变化到了极限时,必然引起质的变化。内控制度的量度界定也就成为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人代表,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量度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均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一个方面,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控制度效能的发挥,在巨大的权力面前,政策法律尚且相形见绌,何况一个内控制度,舞弊必然产生;另一方面,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授权,才能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不然容易产生新的舞弊土壤。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以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第二,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在任何地区、任何时候都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国度里,矛盾尤为突出。因为不少企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舞弊行为时有发生,所以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就必然成为内控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指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利操纵者的权利约束,也是对权利操纵者之间的权利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就笔者的实践而言,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有两点:一点是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另一点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第三,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提起内控制度,人们往往想起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管支票不管印鉴,管报销不管稽核等。其实内控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怎么干”的标准。完成这个任务,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识、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第四,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企业内控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控职责的主要是会计人员。因此,财务会计人员要真正能担当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过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机械、生产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为使单位财务的各项收入、支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规定,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特制定我单位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内部稽核制度是单位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稽核是指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 一、稽核的组织与分工 内部稽核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员组成。即:主任的领导,副主任的负责下,会计、出纳各有分工,各负其职。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负责人对外部报送的重要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2.财务负责人审核对单位内部领导、各口职能部门所需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3.出纳负责复查的工作 ⑴全部记帐凭证; ⑵总帐、明细分类帐簿的核对; ⑶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⑷定期核对各项往来款项的发生额或余额; ⑸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核对;

⑹其他需要复核的会计资料。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 1.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薄弱环节,建议及拟定和完善单位财务核算、预算管理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等。不符时协调相关部门,应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稽核的内容与方法 1.复核记帐凭证的内容、方法 记帐凭证复核的内容、方法: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除结帐、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②记帐凭证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符合公司会计制度规定、金额是否正确。③记帐凭证要求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是否简明扼要、文理通顺。④审核(制单)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涉及收付款业务的记帐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⑤错帐调整有无根据,调帐金额较大时应附有错帐调整说明。 2.核对会计帐簿的内容、方法 会计帐簿复核的内容、方法:①各明细帐户余额是否与有关总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品备件、燃料)以及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各种设备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购进物资或设备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对在管理或办公过程中使用或耗用的各类物品,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必须遵循“集中采购、相互牵制”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公司总部备案,坚决杜绝由使用部门直接自行采购本

部门所需物品的多头采购、各行其是的现象。 第五条各分公司在公司总部核定的库存物资定额标准范围之内,除由总部需集中采购的生产消耗性物资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生产消耗性物资的采购,批准权限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并报公司总部备案;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原则上由公司总部统一采购,各分公司采购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设备或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物资要以获得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或授权为前提条件。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设置物资主管岗位,在主管副经理(副厂长)的领导主持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设置物资采购员岗位,负责具体办理物资主管人员交办的物资采购任务。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范围、特点和供货地点的远近,保持本单位适当品种和数量的库存物资,并根据物资实际库存情况,在各自的采购权限内自主决定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和地点,及时补充物资库存量。 第九条物资使用部门应按月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报送本部门的物资使用计划,如所需物资无库存或库存量不足,则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物资请购单,物资使用部门可对无计划且无库存的急用物资直接填写物资请购单,经仓库保管员在物资请购单上签字后,报有批准采购权限的人员签字批准,再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无物资请购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账,并要按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的物资采购权由各物资管理部门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内部稽核制度内容 篇一: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1.0内部稽核的定义: 内部稽核是一项既有系统性又有独立性的稽查与复核 活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相关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规划内容一致,规划内容是否有效实施,且规划内容是否适合与达成目标,或是否满足相关之审核原则(如iso条文),对异常问题进行追溯和跟踪,并最终形成文件的过程。2.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目标任务达成、促进流程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降低成本费用,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和控制体系,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公司持续改进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3.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办属下所有部门和人员。4.0职责:

4.1稽核组长:负责制定《稽核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并组织稽核实施,审核《稽核整改通知书》、《稽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向总经办定期汇报稽核情况 4.2稽核专员:根据稽核计划与任务实施稽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发布《稽核通报》,对稽核异常进行整改跟踪验证,实施稽核奖惩. a.代表公司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b.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规定进行作业; c.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 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坦、公正无私; d.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建议权和奖惩权,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会议; e.认证学习公司各类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惩尺度、使公司稽核工作良性、持续开展;F.及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反馈和汇报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建议。 4.2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稽核实施,对稽核中暴露的 问题进行限期内有效整改,持续改进. a.被稽核时,积极快捷提供各类报表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b.对宇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

十一、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检核其执行情况促进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稽核人员系指稽核室稽核人员 第三条稽核人员掌理的职务如下 1.遵行已定政策及命令贯彻的应行检核事项 2.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及成本控制等的应行检核事项 3.生财器具各项设备及有关采购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等的检 核事项 4.有关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事项 5.有关经销商及协作厂商的辅导及其动态与信用状况等应 行检核事项 6.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以口头或书面纠正,并报请备查,如涉及其他单位的职权并应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1.业务执行偏差 2.人事未尽协调 3.违纪行为情节轻微者 4.管教有欠允当 第五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以书面通知各主管单位改进: 1.有关各项制度执行时发生困难或缺点事项 2.有关业务教育训练纪律管教改进事项 3.有关员工生活及福利改善事项 第六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随时建议,以书面呈报总经理交由主管单位处理 1.表现良好的各职员工 2.违法违规案件 3.行为影响本公司的名誉 4.各项灾害及意外损失 5.其他影响本公司经营活动的一切不正当的重大案件 第七条稽核人员调查案件报告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原因并叙明年月日 2.详细事实 3.案情分析 4.处理意见 第八条案情单纯者得以口头纠正并报请备查 1.经常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 员办理 2.定期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定期前往会同各有关单 位承办人员办理 第九条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得为下列各项措施 1.督导及抽查所属各单位的经营及业务 2.约谈或直接听取员工的意见汇集有关资料 3.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员工服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无迟到早退或任意缺勤情况 2.员工出勤卡登记是否确实 3.工作分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4.工作是否切实执行并考核绩效 5.接受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或顾客请求处理业务时是否迅速 6.营业或服务处所是否经常保持整洁 7.服务态度及精神是否良好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单位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与各有关经销商业务配合联系是否完善 2.服务人员在外的收款是否按照规定处理 3.业务人员收款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4.存货及材料的放置处理是否完善确实 5.人员财物的运用调配是否适当有无浪费不均现象 6.未达预定目标的处所应列举其项目及原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抽查各员工生活管理及风纪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无行为不检及损害公司名誉的各种行为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 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完善预算计划。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 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图账面记录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 文字说明。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保存 1.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定期将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成册,编制保管清册。 2.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资料的,保存打印 出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算起。涉及外来和改制改造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为永久保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3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总账、辅助账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 科长审查、院长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有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档案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三、借用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顺 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医院内部各科室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其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科长同 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资料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科长同意后由档 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内部稽核制度 1.0内部稽核的定义: 内部稽核是一项既有系统性又有独立性的稽查与复核活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相关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规划内容一致,规划内容是否有效实施,且规划内容是否适合与达成目标,或是否满足相关之审核原则(如ISO条文),对异常问题进行追溯和跟踪,并最终形成文件的过程。 2.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目标任务达成、促进流程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降低成本费用,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和控制体系,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公司持续改进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3.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办属下所有部门和人员。 4.0职责: 4.1稽核组长:负责制定《稽核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并组织稽核实施,审核《稽核整改通知书》、《稽 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向总经办定期汇报稽核情况 4.2稽核专员:根据稽核计划与任务实施稽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发布《稽核通报》,对稽核异常进 行整改跟踪验证,实施稽核奖惩. A.代表公司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B.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规定进行作业; C.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 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坦、公正无私; D.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建议权和奖惩权,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会议; E.认证学习公司各类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惩尺度、使公司稽核工作良性、持续开展; F.及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反馈和汇报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建议。 4.2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稽核实施,对稽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限期内有效整改,持续改进. A.被稽核时,积极快捷提供各类报表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B.对宇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文案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议; C.对稽核工作有异议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办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部门或申诉 人员回复; D.稽核专员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被稽核部门或人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向总

1.总则 1.1.制定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适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确保品管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工作,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稽核规定 2.1.定义 对各项品质活动与相关结果进行查核,以验证其与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之规定是否一致,以及规定是否被正确执行,并达到预定之目标,此项查核工作即为品质稽核。 品质稽核分为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 2.2.品质稽核种类 2.2.1.不定期稽核 1)品管部主管视需要可指定人员对某项品质活动进行必要之稽核工作。 2)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视需要要求品管部对公司之品质体系全面的稽核, 或对某项品质活动作必要的稽核工作。 2.2.2.定期稽核 由品管部于每年12月提出次年度《内部品质稽核计划》,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稽核。 3.定期稽核规定 3.1.稽核准备 3.1.1.稽核人员组成 由品管部提出参加稽核的人员组成情况,经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并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委任稽核组组长。稽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与规范。 2)受过相关之训练([注]ISO9000认证之企业,稽核人员应具有内部审核员的资 格)。 3)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好。 4)非被稽核部门之工作人员。 3.1.2.稽核实施计划 由稽核组组长编制《稽核实施计划表》,经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提前一个星期向被稽核部门发出通知。实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部门。 2)稽核的日期、时间安排。 3)稽核的依据、评判准则。 4)稽核组成员组成状况。 3.2.稽核实施 3.2.1.起始会议 稽核组组长视需要,可召集稽核小组成员及被稽核单位代表,举行起始会议。起始会议内容: 1)稽核实施计划的再度说明。

财务稽核制度 财务稽核制度 为明确公司开展财务稽核工作,建立相应的财务稽核组织和稽核体系,使得公司财务稽核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1:财务稽核工作的总体任务是通过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的稽核组织,制订科学的财会稽核程序,以财务部门的职责为基准,对财务部门的运作过程及工作成果进行稽核,对全公司收支及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监督,以督促财务部门更好地发挥其专业职能的作用。 2:公司财务稽核组织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稽核工作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本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本公司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通过开展稽核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部门职责,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公司财务稽核的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审核公司财务帐目、财务报表、会计和原始凭证、业务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 (2)、检查审核公司资金、财产和物资管理情况; (3)、检查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审核与公司财务部门有关的其他财会资料。 4:公司财务稽核的工作时间根据财务资料的出具时间和内容不同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具体稽核的内容分别包括: 月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月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单据; (2)、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公司每月的期间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的统计情况; (4)、公司月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季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季度的财务分析资料; (2)、公司各部门每季度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的统计资料; (3)、公司季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年度的稽核内容: (1)、公司每年度的决算报告; (2)、公司每年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3)、公司每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4)、公司每年度固定资产及公司财产的盘点情况资料; (5)、公司年度的其他财务资料。 5: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稽核所需的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匿和销毁财务资料。 6:稽核所需财务资料提供的时间分别是:月度资料于次月五日前提供;季度资料于次季十日前提供;年度资料于次年三十日前提供。 7:通过财务稽核工作对已发现的问题和财务处理的不妥之处,公司财务部门应立即加以改正,限期采取改进措施,改善财务管理工作。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 制度 1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员工雇用和工资支付的审批人应独立于负责编制工资单的人。涉及收付款的记账凭证,须由制单、稽核、记账、出纳签章。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会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会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信用额度确定、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分权管 2

理。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 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她人代盖。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3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总经办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二条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包括账务、业务、财务、总务及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以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应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还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查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并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被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细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需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财务稽核 第十二条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恰当,有无遗漏、错误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符,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与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3、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4、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输,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送税务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是否有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8、活页账页的编叼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或账簿有无缺号。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销毁,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