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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基层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

甘肃省基层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

甘肃省基层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

注:1. “举荐理由”栏请专家重点写明针对被举荐人的哪条业绩成果予以举荐。2. 在企业工作的专家不填写“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栏。2.本表一式两份,随另一名专家的举荐表一同报送。1份存入职称申报人员档案,1份随职称申报人员的其他业绩材料原件报送审核。

领军人才合同书

领军人才合同书 篇一: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编号:密级: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属性:学科领域: 委托方(甲方)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人(乙方): 责任单位(丙方):用人单位 起止年限: XX年1月至XX年12月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任务委托单位(甲方):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代表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庞波 邮政编码:730000 电话:传真:甲方联系人:电子邮件: 工作任务责任人(乙方):(自然人填写) 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手机:责任单位(丙方):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 用人单位负责人: 用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手机: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总则 我省实施千名领军人才工作,旨在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各类人才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设若干个以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核心,以重点优势产业学科为平台的创新创业团队,使之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领军团队,努力形成人才支撑发展、发展孕育人才的良性循环机制。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督查,全面落实领军人才的各项待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和机制,切实做好对领军人才的考核、管理、使用和服务工作,推动领军人才工作健康进行。 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

人才信息采集表1

人才资源库信息采集表 为使人才信息能够一目了然,同时保护个人隐私,添加的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和“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两个部分: A、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警号 照片 民族出生年月籍贯 政治面貌行政职务工作部门 入党/团 时间 行政级别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专业情况第一学历及 学位 现有学历 及学位毕业院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所学专业 取得全国资格考试证书 人才类别见岗位目录职称名称 及取得证 书时间 见职称名称 是否聘任 及聘任起 止时间 才艺类别见才艺目录有关证书才艺程度 B、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学习简历获奖情况 工作简历主要成绩 手机座机 QQ Email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录入说明(录入标准字段)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 2、行政职务:(按三定方案) 3、行政级别: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4、工作部门:先分为机关和基层,然后再细分为科室、监区等部门 5、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职高、技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6、学位:博士、硕士、学士、无 7、所学专业:先分为六个核心专业(法律、监所管理、信息工程、医学(卫生)、教育学、心理学),然后再细分为各个专业 8、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建造师(一级、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二级、三级)、质量(初级、中级)、翻译(二级、三级)、计算机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注:除以上证书外,用户还可以自己添加其他国家认可的证书 9、人才类别:(见岗位目录) 10、才艺类别:(见才艺目录) 11、职称名称: 1)政工系列2)高校教师3)中学教师4)小学教师 5)技校教师6)工程系列7)农业系列8)卫生系列 9)经济系列10)会计审计11)统计系列12)档案系列 13)图书系列14)翻译系列15)工艺美术16)艺术系列 注:每个系列下面分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以及取得职称的专业 A、岗位目录 (一)党政人才 1、组织 2、人事 3、人才 4、宣传 5、工会 6、老干 7、共青团 8、纪检监察 9、信访10、工人管理 11、党务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2011

甘肃省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中医专家,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中“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当地名中医评选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名中医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甘肃省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甘肃省名中医。 第五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医术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2.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资格及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4.近5年内,无医疗事故发生;主要在门诊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次门诊接诊病人不少于30人次,全年门诊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主要在医院住院部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每周指导下级医生查房不少于2次,分管床位数不少于10张,年均出院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第六条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备选条件: 1.主编有1部50万字以上的中医专业书籍;或任副主编出版2部中医专著;或主编过全国中医药教材;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有新观点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项目人主持完成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或地厅级项目2项; 3.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2项或二等奖以上1项三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4.具备培养和指导研究生或省级以上学术继承人资格,已培养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省级以上学术继承人2名以上; 5.被确定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或被确定为甘肃省领军人才、省“333”科技人才、省“555”创新人才;或被确定为省卫生厅领军人才;或被评选为市级名中医; 6.担任全国中医药类学(协)会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担任省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或担任省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某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或担任市级中医药类一级学(协)会秘书长以上职务。 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备选条件至少应满足3项。 第三章推荐和评选 第七条推荐甘肃省名中医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甘肃省名中医推荐表; 2.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医临床工作年限证明、工作量统计、单行材料;

公司核心人才库管理办法

公司核心人才库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建立公司核心人才库,有效服务于公司的运营、经营和发展,并为培养各类各级专家或干部提供人才资源储备,结合公司人才发展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公司核心人才库的规划和建设; 3.1.2负责确定核心人才库序列、类别、层级和入库条件,并向需求部门提供人才信息; 3.1.3负责组织各序列核心人才的认定、入库、统计、考核等人才库的维护和管理。 3.2各部门 3.2.1负责建立核心人才库需求调研与申请事宜; 3.2.2拟定本序列核心人才库人才系列、类别细分、层级和入库条件; 3.2.3负责本序列核心人才入库资格的初审和推荐; 3.2.4协助聘请评价专家评定本专业人才入库资格; 4.2.5协助组织并实施本专业人才的使用、培养、考核。 4、主要内容

4.1核心人才库是指按照一定的人才标准和入库条件、程序,遴选出的具有较强专业优势、特长的专业人员的集合。 4.2 核心人才库建立坚持“统一标准、满足需求、逐级遴选、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遴选、培养、使用三个环节为着力点,建设并管理各序列核心人才库。 4.3核心人才是指在公司人才资源中,拥有关键能力且对公司战略实施不可或缺、外部人力资源市场较为稀缺、培养周期较长的人才群体。基于各部门或序列关键岗位清单,具备下表中的评价维度有两个及以上为高时,即为核心岗位。 4.4核心人才申报 4.4.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出本部门各序列核心人才库申请,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开展核心人才库组织建设。

4.4.2公司各部门细分本部门核心人才库系列、类别、层级,拟定核心人才入库条件和数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确定并组织该类人员的入库申报。 4.5人才入库选拔 4.5.1建立核心人才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是指在特定的工作领域或角色范围内,对任职者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行为、态度及产出等的要求。人力资源部可以根据任职岗位的工作环境和职责要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岗位的管理要求、高绩效员工的能力素质分析,分析形成具体每类核心人才的任职资格标准。 4.5.2核心人才入库选拔标准 以核心人才任职资格标准为基础,结合其培养与储备性选拔的要求,从任职资格中选择适合甄选鉴别的要项,并根据核心人才特点,适当增加反映核心人才更深层素质的考察要项,明确核心人才的入库选拔标准。 4.5.3入库选拔报名与筛选 4.5.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核心人才的选拔活动,采用部门负责人推荐的方式,由部门负责人和核心人才候选人共同填写《核心人才推荐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后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4.5.3.2人员入库选拔评估 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公司核心人才入库选拔标准和评估方式,确定选拔评估的环节(初试、复试)及各环节考察重点,组织实施人员入

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

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和《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闽委办发〔2013〕3号)要求,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中,选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省一流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三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结合、个人创新与团队建设的结合。 第四条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二)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三)原则上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50周岁以下人才优先入选。 第五条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遴选由福建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主要程序: (一)申报 1.实行网上公开申报,申报人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注册与填报;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 2.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央驻闽科研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所属机构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报送省科技厅。 3.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 4.近年来,已入选省级以上优秀、杰出等人才计划的,有新的突出的创新业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在企事业单位中不再从事科研工作的省管领导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5.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符合条件的自然入选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二)评审 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采取专家初选、会议答辩、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审方式进行。省科技厅根据综合评审结果

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为聚焦科教兴市主战略,贯彻《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和《上海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顺利实现上海“十一五”奋斗目标,造就一支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城市需要的领军人才队伍和一批创新团队,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形成各行各业、各单位共同做好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和单位共同投入、共同培养的开发模式,到2010年,造就一支由500名“国家队”、1000名“地方队”、5000名“后备队”组成的,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业内广泛认可的领军人才队伍及创新团队。 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面向所有在沪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服务、考核、管理等。 二、领军人才主要类别 (一)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做出突出的贡献,是创新团队的带头人,是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其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 (二)应用开发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主要从事应用技术研

究开发,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包括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等工作的科技人才。他们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带领团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突出的专业能力,实践成效显著,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经营管理类领军人才。该类人才具有扎实的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基础和显著的实践成就,战略规划能力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在企业的宏观战略指导下,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能够率领科研、生产和经营团队,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领军人才选拔 本市制定领军人才年度工作计划。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选拔程序是: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按照本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和本行业、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提出本行业、本地区领军人才开发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领军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二)按照“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基本条件,通过单位推荐,行业、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提出申

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切实发挥人才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千名领军人才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军人才是指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养优良,业务能力过硬,专业贡献显著,团队建设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省委、省政府直接掌握联系领军人才,实行统一选拔、分类管理、个性服务。领军人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培养 第四条根据全省产业、学科发展实际和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状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突出培训重点、拓展培养途径、强化培养措施,促使领军人才大量涌现。 第五条以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有计划地选送重点培养对象到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研修深造,开展科研合作;

依托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积极参与。 第六条切实利用好国家和省级重点科研机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和高新技术园区,充分发挥其载体平台作用,在科研、创业实践中培养领军人才。 第七条实施陇原英才特别扶持计划,从高层次人才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资助重点培养对象承担科研项目、参加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出版专著等。 第三章选拔 第八条甘肃省领军人才的选拔范围,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领军人才的数量,为1000人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300人左右,第二层次人选600人左右。 第九条第一层次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 (一)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近5年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三)在重点产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为我省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家;在医疗卫生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共723名)序号姓名工作单位 1 郭雪峰北京大学 2 付雪峰北京大学 3 孙庆丰北京大学 4 胡小永北京大学 5 陈兴北京大学 6 周德敏北京大学 7 焦宁北京大学 8 范辉军北京大学 9 段慧玲北京大学 10 王新强北京大学 11 龚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12 周海平北京东方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 田红玉北京工商大学 14 汪夏燕北京工业大学 15 杨春宇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郭洪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7 张学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8 郭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9 肖志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 段海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1 王学锋北京航天控制仪器研究所 22 卫敏北京化工大学

23 尹梅贞北京化工大学 24 田明北京化工大学 25 刘力北京化工大学 26 季节北京建筑大学 27 秦勇北京交通大学 28 高亮北京交通大学 29 艾渤北京交通大学 30 赵耀北京交通大学 31 闻映红北京交通大学 32 刘雪峰北京科技大学 33 邢奕北京科技大学 34 王立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 35 何英姿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 36 陈少华北京理工大学 37 季葆华北京理工大学 38 王震坡北京理工大学 39 黄华北京理工大学 40 张德强北京林业大学 41 闵昌万北京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所 42 杨信廷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43 孟志军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 44 汤楠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45 董梦秋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46 张强北京师范大学 47 夏星辉北京师范大学

48 董世魁北京师范大学 49 刘嘉北京师范大学 50 许勇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51 杨新健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 52 王裴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53 冯志勇北京邮电大学 54 苏森北京邮电大学 55 徐坤北京邮电大学 56 丁霞北京中医药大学 57 赵琰北京中医药大学 58 余雁国际竹藤中心 59 刘欣然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60 魏志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61 何军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62 李静国家心血管病中心 63 王祥科华北电力大学 64 戴松元华北电力大学 65 王训清华大学 66 许华平清华大学 67 马旭村清华大学 68 王晓锋清华大学 69 王志清华大学 70 程易清华大学 71 曾嵘清华大学 72 李路明清华大学

张掖市引进高层次继续人才办法(试行)

市委办发…2009?103号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 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已经2009年8月27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推动科学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 第三条引进对象 1、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大学本科毕业生。 3、全市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等领域急需和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引进条件 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公共英语四六级证、普通话二级证、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

第五条引进对象条件具体以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在公告引进范围的其他人员均不享受本办法各项政策规定。 第六条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职位、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1、确定职位。每年3月底前各用人单位上报拟引进人才职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发布公告。4月中下旬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名义发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布引进的职位和条件。 3、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采用现场或网上方式报名,必要时可到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城市或院校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填写《张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大学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初审,按引进范围条件确定初选人员。 5、人选确定。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引进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政策待遇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吸引产业领军人才在穗创业工作,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设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等3个专项,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产业高端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及一定薪酬补贴;对引才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 第三条各补贴专项申报主体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主要分为以下4类:(一)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指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具有较高市场份额、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主要是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领先企业、总部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二)高成长型企业。指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内,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能力的企业,主要是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三)初创型企业。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市场潜力良好的中小型企业。 (四)新引进企业。指新引进或从市外迁入,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实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企业,或实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且在我市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的企业。 第四条各补贴专项评选对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评选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为我市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依据。申报个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企业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税收违法行为和欠缴税款行为,没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工商、税务、劳动、计生、安监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统筹下,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专项的 评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专项、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专项的评选工作,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评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年度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及划拨工作。由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市内外行业专家、学者和行业部门领导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负责相关补贴专项的评审工作。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编号:密级: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属性: 学科领域: 委托方(甲方)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人(乙方): 责任单位(丙方):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起止年限: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任务委托单位(甲方):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代表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 邮政编码:730000 甲方联系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 工作任务责任人(乙方):(自然人填写) 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手机: 责任单位(丙方):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主管部门负责人: 用人单位负责人: 用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手机:

甘肃省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 总则 我省实施千名领军人才工作,旨在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各类人才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建设若干个以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核心,以重点优势产业学科为平台的创新创业团队,使之成为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领军团队,努力形成人才支撑发展、发展孕育人才的良性循环机制。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督查,全面落实领军人才的各项待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和机制,切实做好对领军人才的考核、管理、使用和服务工作,推动领军人才工作健康进行。 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作用,为领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努力改善领军人才的生活条件,解决领军人才后顾之忧。对领军人才提出的有关工作、科研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并积极协调解决。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及特点,在科研、项目、学术、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对领军人才提出具体合理的目标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作为双方年度考核和三年聘期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领军人才要充分发挥在本专业、学科的带头人作用,凝练学术和科研方向,在引领产业、学科发展和项目建设,培养人才团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形成“工作任务合同书”,并在合同期内,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努力履行职责。

内部人才推荐表

EMPLOYEE REFERRAL FORM 内部推荐人才表格 Form In structi ons: Please complete this form together with your referral can didate to your local HR Departme nt for process ing. Thank you for your referral. 提示:请填妥本表格,连同被推荐人的简历递交至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处理,感谢您的推荐。 Open Position Information -(as listed on the job posting) 空缺职位资料一(须与招聘栏内的资料一致) Refere nee Code: 介 ”口 口 ___________ 参考编号: Please complete in formatio n below in reference to CBRE Employee maki ng referral: 请填妥以下推荐人资料: Your Name: 推荐人姓名: Staff Code: 员工编号: Departme nt Name: 部门: Work Locati on: 工作地点: Work Phone Number: 公司电话: Department Head ' s Name: 部门主管的名称: Department Head ' s Phone Number: 部门主管的电话: My sig nature below con firms that I have read and un dersta nd the CBRE Employee Referral Program Policy. 我谨此签署以表明我已阅读并完全明白公司的内部推荐人才计划的条款。 s resume and su Job Title: 职位:

关于贯彻落实平凉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安排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平凉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平凉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平办发〔2011〕47号)和《平凉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发〔2011〕20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领军人才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领军人才组织推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我区重点产业和重点学科,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向市上组织推荐一批在我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推荐范围 我区领军人才组织推荐工作面向所有区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进行,凡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加。组织推荐的重点是涉及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三、推荐人数及条件 本次全市共选拔领军人才100人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40人左右,第二层次人选60人左右。各专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的大致比例是:工业类25%,农业类25%,教育类20%,卫生类15%,文化、体育及社会科学类15%。 我区选拔推荐人数将根据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比例确定。具体条件为: (一)第一层次人选基本条件:

1.我区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 2.近5年来主持完成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国家级奖项的完成人员,省级一等奖的前八名,二等奖的前五名,三等奖的前三名); 3.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4.在重点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高级专家,可不受本条第(2)项条件的限制; 5.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的人选自然列入推荐平凉市领军人才第一层次。 (二)第二层次人选基本条件: 1.近5年来参与市级重点课题、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省级一等奖的完成人员,省级二等奖的前八名,省级三等奖的前五名,市级奖的第一名); 2.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 3.在重点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高级专家,可不受本条第(1)项条件的限制。 四、组织推荐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平凉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安排意见》,使单位或个人明确有关选拔平凉市领军人才的选拔条件和程序。 2.个人申请。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选拔平凉市领军人才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提出申请。 3.组织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估、审核,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

绍兴市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知识交流

附件2: 绍兴市第九批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 (各行业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一、高端纺织 郑德均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 俞丹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段亚峰绍兴文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副院长 钟少锋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钱红飞(女)绍兴文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 崔桂新(女)绍兴中纺院江南分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鲍国芳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纺织化工所所长二、先进装备制造 马科林嵊州市科灵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鑫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张弘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院长 杜海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 陆小健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公司总裁、总工程师徐高磊浙江力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部副部长 曹建伟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绿色化工 毛建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科技

合作部部长 刘福建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 何旭斌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明科浙江自立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区运行总监 金勇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 盛国栋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 黄国东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所所长 曾敏峰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四、生命健康 毛青钟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研究院院长助理、研发中心主任 王丽云(女)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阮华君长生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国锋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研究院院长郑国荣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侯仲轲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樊伟明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信息经济 王苗庆绍兴中科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邢一均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金关华绍兴市立医院设备科副科长 郝平绍兴东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太仓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评选和管理办法.doc

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评选和管理办法 根据太仓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和《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备开拓创新精神的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人才队伍,我市决定评选“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为进一步做好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是较高层次的教育人才,为教育理念先进、职业道德高尚、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与管理绩效显著、并在本专业领域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与管理人员。 太仓市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原则上从高校专业教学与管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具备担任领军人才条件的在职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中选拔。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教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善于团结协作,具有作为专业领军人才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前沿的本专业、本行业科研现状和研究方法。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条者,可申报参加高校专业领军人才的评选:

1. 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才”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2. 市(厅)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群)、特色品牌专业、优秀专业带头人; 3. 近五年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研项目一项; 4. 近五年获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 5.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10名)、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等奖励; 6. 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主持人; 7. 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或重点教材第一主编; 8. 近五年获得省(部)科技进步、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5名)等奖励或市(厅)科技进步、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等奖励; 9.近五年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排名第一; 10. 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比赛、毕业论文指导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教师个人填写《高校专业建设领军人才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结合申请人实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

《苏州工业园区鼓励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操作办法.doc

《苏州工业园区鼓励高端服务业领军 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操作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的引进时限。本届高端服务业领军须为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发布(2011年9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 2、申报人员的学历。申报高端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创业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以纳税申报为准)。 3、申报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园区正式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人员须是经申报单位正式任命的领导班子成员。每单位累计申报限创业1人,创新1人。每位申报人员只能被授予1次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领军人才称号(企业家兼职教授除外)。 4、申报范围。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缴交公积金的人员(园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资企业中工委管理干部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考核制度 获奖人员在受奖期间,每年度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兑现当年度补贴。园区人才办会同初审单位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结果报园区人才领导小组审议。 三、分类细则

第一部分总部经济 园区积极引进新的总部企业,并鼓励现有大企业做大做强,在园区设立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运营总部或国内外大企业的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并实行统一核算。 一、条件:申请认定苏州工业园区总部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注册,(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于同一投资主体根据业务职能等实际需要在园区范围内设立的两个及以上独立法人,可作为集团化运营实行合并核算; (b)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功能总部,包括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检测中心等。②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 ③全资和控股企业,或者与本企业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并由本企业提供专属职能服务的关联企业原则上不少于3 个。④已获得各级总部企业认定的, 或在招商中一事一议具备总部功能且有承诺函的企业。 上述第一条中,(a)、(b)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 二、标准:申请补贴对象应为对本企业产业升级、增设经营功能有特殊贡献,或对吸引中、高端人才入企业就职/建设中高端人才团队有特殊贡献,或对企业当年销售实现规模增长有特殊贡献的企业按程序正式任命的班子成员。1、

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办法(试行)

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进一步调动领军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领军人才在推进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大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进程中的支撑作用,引领全省人才队伍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创新,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当前成就与发展潜力并重、科学性与民主性统一。 考核对象及分类 第三条以省委、省政府批准聘用的甘肃省领军人才为考核对象。聘期内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公务员岗位的领军人才,自动退出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不再列入考核对象。 第四条考核对象按从事专业分为社会科学、工业、农业、自然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医药卫生等7类专业领域领军人才。 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表现和业绩成果两部分,重点考核业绩成果。德能表现指考核对象在聘期内的政治表现、职业道

德、廉洁自律和履职情况。业绩成果指考核对象聘期内在承担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学术影响、团队建设、成果转化、产业贡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益。特别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贡献突出的重特大项目成果和其他业绩成果。 考核主体、程序及职责 第六条领军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3年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自行组织。3年聘期期满考核在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各专家考核委员会、各专业领域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考核。领军人才所在单位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科研、纪检监察及其他相关所属部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考核对象本人回避)、基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委员会,按各专业领域领军人才考核指标及说明(见附件1—7),负责对本单位领军人才的德能表现和业绩成果进行量化考核,并提出领军人才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 (二)各专家考核委员会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社会科学、工业、农业、自然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医药卫生等7个专家考核委员会(每个专家考核委员会专家不少于5人),依据领军人才所在单位提供的量化考核结果,

专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华立职院人〔2017〕26号 专业领军人才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粤教高﹝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专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学校从事教学一线专业教师,教学效果好,具有本专业相关的教育背景或行业企业背景,拥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能够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绩突出;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本专业教师职业素质养成,指导本专业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三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坚持以下原则:乐于奉献、勇于创新;高端引领、重点支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第四条学校成立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依照本办法,负责领军人才评审认定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五条领军人才应政治立场坚定,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敬业爱岗,以全身心投入为常态;治学严谨,知行统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单位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或讲师满5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同时具备2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中青年专任教师,且为专业带头人。 第六条领军人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含一类、二类)或通过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 (三)教学成果奖校级二等奖以上; (四)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六)指导的学生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含)以上奖励; (七)指导的学生获得“挑战杯”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省级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 第三章遴选程序 第七条领军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3名。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科技人员 【发文字号】中科园发[2010]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 【实施日期】20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 (中科园发〔2010〕7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持续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聚集和培育一大批海内外高端领军人才,按照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有关方案,组织实施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以下简称中关村高聚工程),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组成中关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进中关村高聚工程相关实施工作。 第二条中关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聚工程办公室)设在中关村管委会,负责解答咨询、受理申请和资格审查工作。 第三条中关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组委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推荐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家、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相关支持资金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二章战略科学家标准及扶持政策 第五条战略科学家标准。战略科学家是指在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从事国际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国际科学视野和科技战略眼光,能够正确把握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提出本领域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构想和技术路线,其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和技术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科学家。 第六条战略科学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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