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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字体:大中小】【时间:2012-12-05】【稿源:卧龙村】第一条为实行民主,尊重与保障村民主人权,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 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国有场、矿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民委员会,同样适用本法。本法也适用于牧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三条具有农村户籍的公民为村民。村民一般居住在农村,享有村集体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和相应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 第四条本村村民。具有本村户籍的人为本村村民。本村村民是本村的主人。 第五条本村本届选民。登记参加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民是本村本届选民。 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举权包括推选权、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 (一)推选权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利。 (二)登记权是登记成为某届村民委员会选民的权利。 (三)提名权是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权利。直接提名包括: 1、选民自我提名。 2、选民联名提名。 3、选民个人提名。选民个人提名在预选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进行,提名投票须不记名秘密写票。 (四)投票权是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参加投票的权利。 (五)罢免权是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权利。 年满18周岁村民的选举权不受剥夺与停止。 第七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竞选权。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行使竞选权的年满18周岁村民为竞选人。 村民的竞选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竞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解读著作权法最新修订

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该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需要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为什么要修改《著作权法》第四条 《著作权法》第四条原来的内容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一内容本无可厚非。从法理上来说,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一定是合法权利。非法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其不可能通过出版、传播获得著作权法上的利益,在他人进行出版传播时,也就不会侵犯到其合法利益。 的作者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这些“非法权利”根本没有保护的必要和可操作性。

麻烦的是,我国对于作品内容的审查,导致一部分“实体上合法”但是“程序上不合法”的作品出现。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大量按照行政审批制度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而其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从程序上看,由于未经审批,这些内容在国内是禁止出版、传播的。但是,从内容上看,这些内容又是完全合法的。(而著作权法主要是保护作品的内容) 举例说明,我国对于进口国外的电影是有审批制度的。没有经过审批的电影,即使其内容完全健康,没有违法之处,但是仍然是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这些电影一般都经过了其制片公司的巨大人力物力投入。中国的著作权法将其作为不予保护的对象的话,势必造成“盗版有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事实上,国外电影公司早就因此对中国著作权法不满,并因此通过美国政府在WTO 纠纷案DS362中被WTO纠纷解决机构判定为违反中国作为WTO成员国的义务。虽然中国对上述裁决提出了上诉,但是,本次修改《著作权法》的行为表明,中国对于上述裁决已经予以执行。 国际环境对中国国内法的影响,可见一斑。 新增第二十六条的原因 从法律理论上来说,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之间要形成一个有机联系又相互呼应的体系。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全真试题及答案

2010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全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1.“诗是不可译的,中国古典诗歌更是不可译。”爱好古典诗歌的中国人,包括不少作家、学者、翻译家常常如是说,语气中带着七分( )三分( )。然而,话说回来,如果没有翻译,中国古典诗歌如何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呢?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自豪遗憾 B.无奈悲伤 C.感伤埋怨 D.骄傲惭愧 2.茶艺与茶道精神是中国茶文化的核心。“艺”是指制茶、烹茶、品茶等艺茶之术,“道”是指艺茶过程中所( )的精神,有道而无艺,那是( )的理论;有艺而无道,艺则无精、无神。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向是( )。 A.传达虚浮 B.包涵虚无 C.贯穿空洞 D.体现枯燥 3.从20 世纪90 年代“人类基因工程”计划启动之日起,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展开了 一场激烈的基因专利争夺战,因为谁拥有专利,就意味着谁就能在国际上获得( )基因产业 的“王牌”,谁就能拥有今后基因开发的庞大市场,为此,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大量地将阶段 性研究成果( )申请了专利。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向是( )。 A.垄断抢先 B.操纵独立

C.控制自发 D.专营及时 4.明代工艺品的名字大都先强调年号,然后再强调东西本身。但景泰蓝不是在景泰年间出现,而是在元代就出现了。到了景泰年间,皇家的重视使它( ),因此有了今天这样一个通俗易懂且带有文学色彩的名字——景泰蓝。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日中天 B.声名鹊起 C.享誉中外 D.名声大噪 5.五四运动后,许多追求真理、追求进步的人们开始用新的眼光看中国、看世界,从对各种社会思潮、政治主张和政治力量的( )中认真思考,逐步看到西方的种种社会( ),开始怀疑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救国方案。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辨别现象 B.鉴别弊端 C.识别通病 D.甄别矛盾 6.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就发展低碳经济达成共识:以经济发展模式由“高碳”向“低碳”转型为( ),通过市场机制下的经济手段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减缓人类活动对气候的破坏并逐渐达到一种互相( )的良性发展状态。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契机适应 B.手段促进 C.目标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选举法修订

?新中国建立以来,颁布了两部选举法(1953年与1979年),作过五次修改(含1979年对1953年选举法的修改以及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对第二部选举法的修改)、一次补充(1983年)。经过“二”、“五”、“一”变迁,中国的选举制度在民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方面逐步有了发展,从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充分行使国家权力。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中,规定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并规定选举各级人大代表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与此同时,在修改1953年《选举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选举法》,即当代中国的第二部《选举法》。 ? ?与1953年的《选举法》相比,新《选举法》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的变化: ?①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 ?②规定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③将原规定的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并用,改为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 ?④将原规定的按选民居住情况划分选区,改为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 ?⑤将原规定的只有不属于党派、闭体的选民或代表才能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改为任何选民或代表只要1人提出,3人以上附议,都可推荐代表候选人;?⑥规定如果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难以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可以进行预选; ?⑦将原规定的候选人以获得出席选民或代表的过半数票始得当选,改为须获全体选民或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票始得当选; ?⑧规定每个少数民族至少要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 ?1982年:《选举法》第一次修改1982年12月10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对1979年《选举法》进行了较小的修改。修改后的选举法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式改为“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党派、团体或者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还增加了对代表资格终止情况下补选代表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1986年:《选举法》第二次修改1986年12月2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 会议重新修改和补充了1979年《选举法》的规定,但不涉及《选举法》的基本原则部分。修改后的一些规定,是为了便于1987年底以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权机构建设。修改稿集中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主要包括: 简化选民登记手续,确立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而之前的规定是每次选举都普遍进行选民登记,耗时耗力;“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而修改前的规定为“三人以上附议”;缩小了直接选举的差额幅度,规定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间接选举的差额幅度仍为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倍,而修改前的直接选举差额幅度为二分之一至一倍。有关直接选举的这些修改,来自地方人大常委会提议,其后果在于控制产生更多的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使直接选举的组织者、管理者“便于” 进行选举,但它也有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就是削弱了选民政治参与的力度,降低了直接选举的民主性、竞争性。 ?⑨规定可以采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等等。预选的规定也是一例,在确定直

2010年著作权法最新修改重要解读

2010年著作权法最新修改重要解读 一、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1、将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2、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其中增加著作权质押的内容是顺理成章的,因为之前在《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著作权质押及质押登记的规定,此次著作权法修改只是呼应性地做了规定。但是,对第四条的修改就令人费解,修改前后的条文有何实质性区别,修改的原因何在,司法考试中第四条的修改有无考试的可能?如果考,会怎样考? 二、著作权法第四条修改的原因 1、直接原因。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历时19个月,于2009年3月20日终于尘埃落定,WTO专家组最终做出裁决,认为《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不符合《伯尔尼公约》第五条和TRIPs协议第九条的规定,专家组同时强调,其裁决不影响中国的内容审查权,依照国际公约的规定,中国有权对在境内出版、发行的作品进行内容审查①。 2、理论原因。首先,违禁作品不产生著作权违背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动产生是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对于“内容反动、淫秽”的违禁作品只要该作品依作者的独立创作行为而产生了内容完整的属于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的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形式,即可依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获得著作权。但是原《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却是从作品的内容,从作者的思想感情、立场观点出发,否定了违禁作品的著作权,这与著作权的取得原则是不一致的。其次,原著作权法第四条混淆了私法与公法的调整范围。违禁作品的传播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危害,对违禁作品传播的限制或者禁止是行政法等公法的任务;而著作权法是私法,私法的任务是赋予权利并在平等主体的市民社会中保护权利,不应该因为权利的行使在公法上受到限制就彻底地否认权利的存在。再次,对于何为“违禁作品”不同时代不同国度对其的定义也不一致。比如在清末《红楼梦》就被列为禁书,但是在现代社会根本不是“违禁作品”。因此,著作权法不保护违禁作品不利于一些有价值的作品的长远保护。最后,赋予违禁作品以著作权有利于进一步限制违禁作品的传播,维护公共利益。赋予违禁作品以著作权,著作权人就可以以自己的著作权去禁止他人对违禁作品的抄袭、盗版、改编等,同时违禁作品著作权人自己也不得出版、传播该违禁作品。 三、著作权法第四条修改前后的实质性区别 原《著作权法》(2001)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一般统称为“违禁作品”,主要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反动、淫秽的作品。②原第四条第一款告诉我们,违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当然更不能根据著作权法产生著作权。而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删去“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就意味着违禁作品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也可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理自完成之日自动产生著作权。但是根据“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这些违禁作品是不能出版、传播的,虽然违禁作品可以获得著作权,但是其出版传播受到法律的限制或者禁止。同时,新增加的一款“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强调了国家对违禁作品的监管,也重申了违禁作品的出版和传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止。不再排除违禁作品的著作权正是著作权法第四条修改前后条文的实质性区别。 四、司法考试中是否会考查第四条的修改以及如何考查 由于我国对第四条第一款的修改是被动地接受WTO专家组的建议作出的,因此深入考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同时又是著作权法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仍有考的可能性。 至于考查的方式,笔者觉得会结合第26条的增加的内容一起考查,主要考查对法条的表层的熟悉度或者结合案例简单考查对该条的理解。就此,笔者草拟一题,供考生参考。 例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多选) A.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B.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C.依法禁止出版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D.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答案:ABD ① China - Measures Affecting the Protection and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Report of the Panel. WT/DS362/R ② 冯晓青. 知识产权法[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8:117. ~ 1 ~

2010年全国高考文综试题及答案-全国卷2(word版)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第Ⅰ卷1至8页,第Ⅱ卷9至12页。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共140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碳素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在答题卡上填写清楚,并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及科目。在规定的位置贴好条形码。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在试题卷上作答无效。 本卷共35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的。 图1 是2010年3月中旬发生在我国的沙尘暴的一幅遥感影像,图中色调由浅至深,依次是云层,被卷到空中的沙尘和陆地表面。读图1,完成1-3题。 1.该沙尘暴发生地位于 A.副极地低压带 B.西风带 C.副热带高压带 D.东北信风带 2.导致该沙尘暴的天气系统是 A.反气旋、冷锋 B. 反气旋、暖锋 C. 气旋、冷锋 D. 气旋、暖锋 3.影像中部显示的是该沙尘暴的 A.中心区,沙尘扬升 B.边缘区,沙尘扩散 C. 中心区,沙尘沉降 D. 边缘区,沙尘沉降 图2示意某河流入海径流量和输沙量的逐年变化。读图2,完成4-5题。

4.图中信息表明该河流 A.1950-1969年输沙量与径流量年变化同步 B.1985年之后输沙量和径流量变化趋势相反 C.1950-2005年输沙量的变化率高于径流量的变化率 D.高径流量年份与高输沙量年份逐一对应 5.比较1984年以来径流量和输沙量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流域内 A.气候变暖、变干的速度日益加快 B.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效益显著 C.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D.水资源总量呈波动式下降 巴西的柑橘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巴西柑橘果酱生产几乎全部集中在东南部沿海的S州。该州面积不大,拥有大型港口。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运输果酱的专用轮船的使用,巴西柑橘果酱在国际市场的统治地位得以巩固。完成6-8题。 6.一般而言,影响柑橘果酱生产厂区位选择的主导因素是 A.原料地 B.消费市场 C.劳动力价格 D.交通运输 7.巴西柑橘果酱生产集中在S州的主要原因是 A.接近原料产地 B.接近消费市场 C.利用廉价劳动 D.方便产品运输 8.据材料推测,20世纪80年代初期,巴西柑橘果酱在国际竞争中面临的问题出现在 A.原料生产环节 B.加工环节 C.运输环节 D.销售环节 据报道,某年3月9日,我国科考队员在中国北极黄河站(78*55N,11*5E)观看了极夜后的首次日出。完成9—11题。 9.当日,科考队员在黄河站看到日出时,北京时间约为: A.10时 B.13时 C.16时 D.19时 10.当日,日落于黄河站的 A.东方 B.西方 C.南方 D.北方 11.据此推算,黄河站此次极夜开始的时间约在前一年的 A.9月21—30日 B.10月1—10日 C. 10月11—20日 D.10月21—30日 12.中国古代常用五行相生相克解释朝代更替,称作“五德”,每个朝代在“五德”中都有相应的次序,汉代被定为“火德”,通过“禅让”代汉的首魏应为 A.金德 B.木德 C.水德 D.土德 13.唐高祖废汉代以来通告的五珠钱,改为“开元通宝”钱,此后“开元通宝”成为历代钱币的一种范式,其原因之一是 A.确立了钱币“圆式方孔”的形制 B.采用了新的材质 C.改变了以重量定钱币著称的传统 D.铸造技术更精良 14.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编纂的文学总集《文选》在唐代备受青睐,宋初仍有“《文选》烂,秀才半”之说,这一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 A.儒学丧失了独尊地位 B.进士科主考诗赋策论 C.社会上书籍极为匮乏 D.唐朝人喜爱南朝文化 15.宋人邢员上疏称.“臣少时业儒,观学徒能具经疏者百无一二。今(雕)板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时之幸也”这说明 A.藏书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 B.儒者地位迅速提高 C.技术进步推动了文化发展 D.儒学得到广泛传播 16.1170年,南宋范成大出使金朝,所撰《燕宾馆》诗中说:“苦寒不似东篱下,雪满西山把菊看。”自注:“至是适以重阳,虏重此节,以其日祭天,伴使把菊斟酒相劝。”从中可以得知 A.南方人不适应北方的气候 B.金朝对南宋使臣极为尊重 C.重阳节赏菊习俗源于女真 D.女真族吸收了中原的文化 17.革命党人陈天华说:“国家譬如一只船,皇帝是一个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百姓是出资本的东家……倘若舵工水手不能办事,东家一定要把这些舵工水手换了,只用一班人,才是道理。”这一言论体现的观念是 A.天赋人权 B.主权在民 C.君民共主 D.民贵君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立法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民主,尊重与保障村民主人权,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国有场、矿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民委员会,同样适用本法。本法也适用于牧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三条具有农村户籍的公民为村民。村民一般居住在农村,享有村集体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和相应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 第四条本村村民。具有本村户籍的人为本村村民。本村村民是本村的主人。 第五条本村本届选民。登记参加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民是本村本届选民。 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举权包括推选权、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 (一)推选权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利。 (二)登记权是登记成为某届村民委员会选民的权利。 (三)提名权是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权利。直接提名包括: 1、选民自我提名。 2、选民联名提名。 3、选民个人提名。选民个人提名在预选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进行,提名投票须不记名秘密写票。 (四)投票权是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参加投票的权利。 (五)罢免权是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权利。 年满18周岁村民的选举权不受剥夺与停止。 第七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竞选权。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行使竞选权的年满18周岁村民为竞选人。 村民的竞选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竞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第八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被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享有的被选举当选为本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被选举权包括参选权、竞选权、候选权、当选权、任职权。 (一)参选权是表明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意愿并接受选民投票选择的权利。 (二)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三)候选权是作为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接受选民投票选择的权利。 (四)当选权是因获得法定的赞成选票数量而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五)任职权是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后就任相应成员职务的权利。 村民的被选举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被选举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被选举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被选举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被选举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被选举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著作权法司考题卷

一、单选题(*)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下列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央视的《新闻调查》节目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一书 .光明日报的评论员所作的有关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新闻评论 .年月日新闻联播中播报的有关“春运”的时事新闻 . 下列哪一项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法院判决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年月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龙》电视剧录像带。甲于年月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何时截止?()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下列哪一情况适用于合理使用制度() .对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朝鲜族人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朝鲜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对于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以蒙古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朝鲜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根据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蒙古语言文字作品再翻译成朝鲜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根据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以蒙古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汉语言文字作品再翻译成朝鲜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李某于年月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年月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李某从年月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组织 、非营利性、营利性、半营利性、经营性 .下列哪一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 、未经赵某同意,刘某购买赵某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用于出租盈利 、软件著作权人甲同意乙公开演示自己开发的软件,但事实上乙将其刊登在杂志上 、甲擅自将乙开发的软件计算机语言译成另一种计算机语言 、张三专门从事盗版软件的销售 .王某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爱情海》,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王某只有在《爱情海》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王某的《爱情海》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王某的《爱情海》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王某的《爱情海》须加注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 .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 .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7版)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月3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 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2010年国考申论真题答案

2010年国考申论副省部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试卷参考答案 一、认证阅读给定材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20分) 1.“给定资料1”提到,权威部门指出,如果再不采取果断措施,渤海将在十几年后变成“死海”。这里的“死海”是什么意思。(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00字。 参考答案: 此处的“死海”是指由于人类对海洋资源过度开发、污染海水而产生的自然环境破坏、海水水质恶化、野生动植物减少乃至灭绝、自然灾害增多、环境自我调节能力大大下降的海域。 (80字) 2.请结合给定资料中的具体事例,谈谈你对“海洋的污染将毁灭鱼儿的家园,但让人类不寒而栗的毁灭绝非仅此而已!”这句花的理解。(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参考答案: 一方面,人类对海洋的污染破坏了海洋生态,导致水质恶化、野生动植物减少甚至绝迹。更严重的是,这种污染可能导致海洋生态环境自我调节能力受损,自然资源减少,自然灾害增多,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污染还可能导致疫病,直接威胁沿海地区居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这些危害比动植物减少更加值得担忧。 (141字) 二、依据给定资料,谈谈你从下面一段文字中得到哪些启示。(20分) 荷兰的“围海造田”与我国的“围湖造田”有着相似的初衷,而“退耕还海”与“退耕还湖”都反映了人类可贵的自省;还应该注意到,荷兰人的“退耕还海”虽然只涉及3平方公里的的海域,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很宝贵的。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无论是“退耕还海”还是“退耕还湖”,都是牺牲人类经济社会的局部利益来复原、改善自然环境。这带给我们几点启示:第一,人类在改造自然、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注意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开发要适度、合理,要符合自然资源的承受力,否则会导致严重后果。第二,对人类过去经济发展中一些错误做法造成的对自然地损害要敢于承认和纠正,从协调经济、环

《选举法》历次修改情况简介

《选举法》历次修改情况 《选举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从1953年第一部《选举法》开始,我国的选举法律制度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进行规范。半个多世纪以来,《选举法》历经多次修改,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逐步得到发展,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支柱,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础。我国目前的选举法律不涵盖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也不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前者主要由政府组织法(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后者由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调整。因此,我国目前还缺乏规范各种不同类型选举的统一的选举法。 现行《选举法》的核心是规范人大代表的选举,对《选举法》的回顾介绍也将以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为核心。 1953年:第一部《选举法》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此次制定通过《选举法》,是在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在普选产生正式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之前,由政协会议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地方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政协会议和地方人民代表会议由邀请、推选、协商等方式产生的人士组成。 实行普选的方式产生基层人大代表、召开正式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提议,始于1952年底。1953年1月13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1953年召开普选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大,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大;同时决议成立选举法起草委员会,进行选举法起草事宜。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确认了建国初期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逐级召开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提供了法律基础。 第一部《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如下: 1、选举权的普遍性。如《选举法》第一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第四、五条规定,除依法尚未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之外,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的平等性。1953年《选举法》体现“投票权平等”,如第四十三条规定,每一选民只得进行一次登记;第六条规定,每一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 但是该法分两章详细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农村与城市、汉族与少数民族每一代表代表不同的人口比例,因而也开创了“不平等投票”但在当时是“很合理、完全必需、完全正确”的立法先例,如第二十条规定,各省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八十万人选代表一人;中央直辖市和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省辖工业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十万人选代表一人。以此计算的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最新修订的选举法学习材料

最新修订的选举法学习材料 ①拟实行城乡平等选举权 审议中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草案也作了类似规定。 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每96万农村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每24万城市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 ②确保应有适量基层代表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进一步强调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强调应有适量的基层代表。 一些地方也提出,应当进一步明确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有一定的数量。 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省级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代表大幅缩减,同时一线工人和基层农民代表大幅增加。其中,一线工人代表比上届增加了一倍以上,基层农民代表比上届增加了70%以上。 ③增设“选举机构”专章规定 鉴于选举委员会在直接选举中的重要作用,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设“选举机构”专章,对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分别作出规定。 草案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

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草案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是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二是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三是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四是确定选举日期;五是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选举委员会是组织领导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机构,在直接选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地方建议,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作出规定。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选举机构”一章。 ④乡镇代表总名额上限增加 根据现行选举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最多不超过130名。 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增加较多,有的人口多达十几万甚至二十几万。在这样的情况下,现有规定的乡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上限显得偏少,一些地方建议提高规定的上限。 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明确乡镇“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 ⑤禁止同时两地担任代表 一个公民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地方的人大代表?对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同时,草案还增加一项规定,明确,“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情况”。 根据一些地方选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部门建议,应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要填报是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外国国籍等情况,以便组织上掌握情况,依法处理。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上述规定。 ⑥增强候选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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