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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

前言

四川省自2001年被纳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首批试点省区以来,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向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本改善了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生存发展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科学指导全省“十二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农牧民改善生存与发展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区域范围重点为中央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贫县”),兼顾我省其他贫困地区。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投向,结合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以及促进秦巴山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瞄准改善生存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跟踪问效,搬迁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加快实现。累计投资1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7.4亿元,在全省13个市(州)57个县(市、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计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25万户14.99万人,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搬迁群众新建住房332.2万平方米、附属设施(含圈舍)101.6万平方米,打井2203口(处),建人饮蓄水池7.7万立方米,引水渠(管)2980公里;在安置地整治水池(塘、库、堰)40万立方米,建设灌溉渠道643公里,改善中低产田土7.6万亩,新、改建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2844公里。搬迁群众实现了家家户户住新房,并配有院坝、畜圈和厕所,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彻底改变了过去恶劣的生存环境,促进解决了游牧民族数千年来“逐水草而居”的问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安置地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为搬迁群众安置地新、改建校舍1.6万平方米,卫生院(站、点)0.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一批村级活动阵地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上学难、就医难和学习培训难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并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安置地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扶持了一批后续产业,不仅解决了搬迁群众增产增收问题,同时还为搬迁群众搭建了认识和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平台。在新环境中,搬迁户对教育、卫生、文化的认识和商品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转变了过去“等、靠、要”和安于现状、听天由命的苦熬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创建美好新家园的观念蔚然成风。

四是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对居住在水源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内的贫困农牧民,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天保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随即退耕(封山)还(育)林;搬迁后农牧民不再砍柴烧饭、取暖,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降低了政府对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避免了对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地区的重复投资;改善了安置地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为贫困群众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社会同步实现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架起了

党和政府与贫困群众的“连心桥”,党员干部竭力为人民服务,深得群众欢迎和拥戴,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建房资金缺口较大。广大困难群众要求搬迁的积极性很高,但按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工程建设能兑现到搬迁户建房的国家补助资金一般为每户0.8—1万元左右,搬迁户建房资金缺口大,已影响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安置土地调整较难。搬迁安置地大多属于高寒山区或深山河谷地区,可供安置的用地资源极少,搬迁安置土地调整难度越来越大。尤其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耕种的土地不仅不用纳税,还能享受国家对种粮户的“定补”政策,并且还具有土地被征用赔偿的潜在价值,安置地原住农民因为大多不愿转让土地,客观上增加了易地安置土地的调整难度。

三是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口粮问题,但由于搬迁户文化程度低,贫困程度深,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意识,缺乏发展产业的启动资金,导致搬迁群众落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后续产业发展较为困难。

四是易地搬迁任务较重。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在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希望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变落后面貌的农村贫困人口总数仍高达200万人,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类型复杂,大多数分布在边远、高寒、多灾地区,搬迁成本高,搬迁难度大,搬迁任务十分艰巨。

(三)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增加投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已将易地扶贫搬迁列为新的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扶贫政策,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省已经建立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在政策宣传、群众发动、规划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土地调整、产业选择等诸多方面都积累了相当经验,摸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特点的不同的搬迁模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总结形成了《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指南》,为“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展开和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备良好群众基础。通过多年的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深入人心,深受贫困地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贫困群众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涨。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以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实施对象,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搬迁群众创造生存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县级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基础上,通过政策导向、典型示范、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和动员群众自愿参与搬迁。

----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与其他移民工程和全省新村建设的衔接,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促进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区别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分批逐年实施,确保搬迁工程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安置地经济实力、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订安置方案,确定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搬迁对象,优先保障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深度贫困群众搬迁。

----基础配套、产业跟进。通过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和开展技术培训,为搬迁群众培育和发展适合当地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既改善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又实现脱贫致富。

----自力更生、政府支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建设美好新家园;克服“等、靠、要”落后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扶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三、搬迁对象和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生存在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和地方病多发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四类:

----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无法就地脱贫越温,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亟需避险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遭受地方病严重威胁,亟需搬迁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搬迁方式

整体迁出。对相对集中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位置重要或地方病严重区域的贫困群众,以自然村或组(社)为单元,采取整体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地方病严重,应尽可能采取整体迁出方式。

部分迁出。对分散居住在高山峡谷、洪涝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贫困群众,且不宜实施整体迁出的,采取部分迁出方式。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搬迁对象类型复杂,难以实施整体迁出的,可采取部分迁出方式。

(三)安置方式

集中安置。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要能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且无地质灾害隐患。规划区域中的川西北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大多属高寒山区或深山峡谷区,公共服务配套成本较高,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

分散安置。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地要尽量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站)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以减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降低搬迁成本。规划区域中川东北秦巴山区、川南乌蒙山区和其它贫困山区,土地资源相对贫瘠,集中安置点选择较困难,依托新农村、中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等建设,主要采取插花分散安置的方式。

其他安置。对于少部分不适宜或不愿意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方式的搬迁群众,可依据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依托城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安置地选择

安置地的选择坚持以有条件解决温饱为中心,以能落实土地、实现稳定增收为重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土地资源较丰富,集中安置点所需土地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按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及程序调地安置或多渠道解决,安置对象人均耕地不低于安置地平均水平;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无安全隐患的地点。

二是水、电、路、土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标准内即能完成配套建设任务,且能就近解决搬迁群众入学、就医问题的地点。

三是可开发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周边环境有利于改变搬迁群众落后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有助于搬迁农户实现稳定增收的地点。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对36.2万生活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生存环境彻底改变,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稳定后的生产生活不低于迁入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按扶贫区域划分:

在川西北高原藏区搬迁安置1.97万户8.6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3.8%;

在大小凉山彝区搬迁安置2.97万户13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35.9%;

在川东北秦巴山区搬迁安置2.14万户9.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26%;

在川南乌蒙山区搬迁安置0.62万户2.8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7.7%。

在其它贫困地区搬迁安置0.56万户2.4万人,占规划搬迁总人数的6.6%。

(二)建设内容

围绕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安置地基本生产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提升发展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善搬迁群众生活条件。修建住房727万平方米,附属设施200万平方米,建设安全饮水工程2000处。

改善安置地生产条件。建设基本农田32.5万亩,草场20万亩,乡村公路3000公里,小型农田水利3200公里。

改善安置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村学校2.2万平方米,卫生院(站)1.8万平方米,乡村公共活动场所1.5万平方米。

培育和发展后续产业。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培育“农家乐”、“藏家乐”等新兴服务业。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53.9亿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附属设施、安全饮水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40.7亿元,小微水利、基本农田、草场、乡村公路等基本生产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学校、卫生站、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7亿元。后续产业发展投资4亿元。

(二)资金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6000元。拟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1.7亿元,占总投资的40.3%;地方投资6.5亿元,占总投资的12.1%;搬迁群众自筹资金25.7亿元,占总投资的47.6%。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由整合中央其他支农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解决。

(三)中央补助资金投向

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为补助性资金。中央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用于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性项目建设,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机构、领导、人员和职责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均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建设、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广电、税务、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相关政策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严格考核。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二)抓好前期工作

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各种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置地原住居民“排外”思想,调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并登记造册;在调查摸清可供安置区域人口、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讯、广电、教育、卫生等各方面资源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和评估后续产业发展潜力和群众就业机会,择优确定安置地,并根据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安置地可安置人口数量。

搞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强市(州)和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抓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实行公告公示。各市(州)、县(市、区)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将上级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项目乡(镇)、村应以乡村公告栏(墙)、广播、告示等形式,直接面向群众进行公告、公示。迁出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搬迁群众名单、国家补助政策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安置地的公告、公示中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诉电话等内容,扩大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工程建设。各市(州)应与各项目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与工程主管部门和项目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乡(镇)政府应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搬迁户生产生活用地的调整、户籍迁转、子女入学等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健全项目档案。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文件、计划表册、政策文件、协议合同、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搬迁户花名册、备案表等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市场牵动,政府推动,产业带动”,大力培育和发展安置区的后续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搬迁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安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协调当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与搬迁农户发展订单农业或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加强搬迁群众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其它职业培训,改变搬迁群众原有的落后生产方式,增加和提高搬迁群众劳动技能,实现增收渠道的多元化。

(五)落实配套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的生产、生活用地、税收、户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信贷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水平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检查、项目专项稽查、项目审计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增加监督层次,落实监督责任,保证监督效果。通过交叉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检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包括借助中介机构,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开展第三方检查审计,加强对项目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确保各级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拨付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确保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清正为民。

最新消息:

1.四川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3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其中,对于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按照此次制定的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高原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80%给予支持;秦巴山、乌蒙山片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70%给予支持;其他地区,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

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四川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四川将优先安排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覆盖,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

此外,四川将支持各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安置地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2.四川今年计划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

2016年,四川省计划在20个市州144个县市区对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成都召开的省脱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十三五”期间,我省“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规模为120万人,其中35万户、116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23.3%,占全国搬迁总规模1000万人的11.6%,计划分四年安排,2020年巩固提升,总投资约700亿元。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平台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公司已正式运行,国土部门已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革命老区开展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此前产生至今尚未使用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对搬迁资金筹措、还贷来源、贫困户搬迁安置住房补助及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系列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中最早在国家层面从资金到项目得到明确落实,考虑到了贫困户生产生活生态结合和长远生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搬了之。要基本锁定目标任务,并在实施中实现动态调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贫困户自筹标准因地制宜,不宜一刀切。做好规划计划,抓紧出台支持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划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并给予地方一定发挥创造空间。要对插花安置、投亲靠友、农民在搬出迁入后的权益等问题研究制定政策。要加强技术指导,政策要让基层读懂,今年开展一次全省系统培训。要强化督查检查,定期进行会商。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xx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xx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x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

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xx年省下 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 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 __“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 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

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不得超过10000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六是旧宅腾退推进慢。“一户一宅”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没有落实“即搬即拆”要求,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迁入住3年以上的搬迁群众还存在“住新房占旧房”现象,全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工作进展缓慢。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各县都能依照省批方案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总结1 XX年并将这项工程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办突出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任务为引领,采取政策措施支持、运城现场观摩会、左权工作推进会、专项督导、交叉检查、典型交流等一系列重点措施推进,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继续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10万人口的移民目标。涉及11个市、73个县。按照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责任落实任务要求,当年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40%;第二年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80%;两年滚动入住6万人。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是: 1、XX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万人,主体工程完工20811户、64369人,完工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60%。 2、XX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万人,主体工程完工29596户、93887人,完工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17%。 3、XX年已入住17678户、54673人;XX年已入住3132

户、10214人,两年滚动入住20810户、64887人,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08%。 XX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10万人任务,需总投资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建房和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亿元,;后续产业奖补资金亿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亿元,市县配套、整合部门资金5亿元,农民自筹22亿元。 二、工作亮点 一是制度推动、进展顺利。各地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整个扶贫开发工作的突破口,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建立目标责任制、进度通报制、督察问责制和工作约谈制,定期公布工程进展,推进工作进度。截至10月底,已经提前实现年初确定的主体工程完工率目标任务指标。 二是资源整合、项目叠加。大同市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沉陷治理、抗震加固等项目;右玉县通过整合抗震加固、危房改造、以工代赈等资金,人均补助近2万元,自筹部分不足30%;长治市有效整合扶贫移民、民政救灾、林业生态移民、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项目资金,人均补助提高近万元。在此基础上,整合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实施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调动了群众搬迁积极性,提升了扶贫移民工程建设水平。 三是产业配套、跟踪服务。阳泉市组织工矿商贸企业和党政机关对搬迁村的产业发展进行对口帮扶,规定工矿商贸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安置点工程综合验收,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X”移民搬迁3223户10840人任务,其中易地扶贫搬迁2523户8542人、避灾移民搬迁700户2298人。X年10月底前,10个集中安置点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搬迁群众融入度全面提升。 X、X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X年度避灾移民搬迁X三期216套安置房实现主体封顶。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由国土分局牵头,区扶贫局、移民办全面参与,各镇街具体负责,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三对三查”,即对照搬迁对象,核查是否超范围搬迁;对照三项协议,核查实际入住;对照入住台账,核查私自出售转让行为,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保搬迁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对照国家搬迁政策条件要求,按照“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对搬迁对象逐一核对信息,逐户甄别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政策而实施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消搬迁资格,做到应搬尽搬,精准搬迁。二是对照搬迁“三项协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住期限,实行干部包户的办法,逐户动员督促未入住的搬迁户尽快入住,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三是对照入住台账,认真比对安置和入住信息,严查私自出售或转让转租安置房,对出售或转让安置放的上报区移民办,无条件收回安置房,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点的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围绕X、X、X、X四个安置点,加强社区等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等功能设施配套,确保安置社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围绕城区X、X、X安置点,大力引进社区、扶贫爱心超市、卫生室药店等服务性机构和公益服务场所,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将安置点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9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导和促进x—x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4.13万名搬迁移民中0.94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培训协议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事行业类别、薪酬待遇、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情况;尚未就业创业的,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做到“调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建立已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准培训、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x年1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期限:x年9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2 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优势。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 2.坚持分类指导。找准切入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构筑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链条。 3.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以群众自愿为前提,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积极性,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4.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同时强化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整体素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发展目标。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集中安置区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可支

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到2020年,初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搬迁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确保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相结合,依据不同的搬迁安置模式,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因势利导发展富民产业。 (一)发展特色农牧业。支持搬迁群众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设施农业等产业,努力实现增收致富。发展以马铃薯、玉米为主的旱作农业,落实好地膜实物补贴政策,实施好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优先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苹果、蔬菜、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安置区富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油橄榄、茶叶、花椒、核桃、百合、玫瑰、油用牡丹、甜高梁、青稞、油菜、藏中药、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鼓励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建设。合理调整迁出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将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从基本农田中退出进行退耕还林(草),鼓励推广草粮结合、草林结合、草菜结合、草果结合的牧草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优质牧草产业化,使搬迁群众在发展草产业和保护生态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典型材料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材料 永靖县位于甘肃中部西南,临夏回族自治州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三座水库重点移民安臵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149个村(居),总人口20.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12万人;总耕地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根据国家、省、州扶贫开发的总体安排部暑,今年我县扶贫攻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州各级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精力向农村倾斜,项目向基础倾斜,财力向民生倾斜,把易地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全县扶贫开发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最有效、最根本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主要做法 (一)分析县情,理情思路明方向 通过这几年的扶贫实践,县委、县政府深深认识到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全县划分为川塬区和东西山区两大块。以黄河、湟水河两岸为主的川塬区6个乡(镇)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景色秀丽,是发展高效农业和旅游业的理想之地。但东西山区11个乡(镇)因地理条件限制苦甲陇上,这些地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难以配套,扶贫成本巨大,生存条件

十分严酷,一方水土难以养活一方人,全县近80%以上的贫困人口聚居在这里,最基本的特征是“旱、苦、少、缺、穷”。面对现实,只有通过移民这一措施和途径,将贫困群众从不具备扶贫开发条件、不适宜人居生存的极度贫困边远山区迁移出来,摆脱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搬迁到生存条件、发展空间相对较好的区域,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实现在易地搬迁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脱贫。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力推进东西山区扶贫开发,县上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移民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为了找准东西山区扶贫攻坚的切入点,县委、县政府通过多方调研,在科学分析县情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了“吃读书饭、种科技田、发养殖财、挣外地钱、往好处搬”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其中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严格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高,五年上水平,十年大发展”的中长期开发战略,项目拼盘,资金整合,集中各方力量,大打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了生存发展条件,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群众自愿、自主搬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永靖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模式”,为解决东西山区贫困问题创出了新路子。 (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定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形式,避免在工作中行政命令,搞一刀切,县上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多年实践,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提出了本乡镇、跨乡镇、城镇三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培育工作,实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部署,根据《X 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和《X区易地扶贫搬迁“X”规划》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先业后搬、以业定搬”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扶持,整合政策,精准落实搬迁后续产业就业措施,确保到X 年全区2524户搬迁群众都有一项稳定脱贫产业或有一人稳定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增收问题,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标,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助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结合精准脱贫产业配套扶持政策,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快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区域性产业。 (二)坚持群众自主原则。着眼长远,注重实效,以搬迁户自主为前提,以搬迁脱贫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户自主创业积极性,发挥搬迁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搬迁群众根据自身条件和

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坚持分类扶持原则。根据搬迁安置社区实际条件、资源状况和搬迁户自身能力,找准切入点,坚持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扶持措施,切实构建区镇村三级产业扶持工作机制。 (四)坚持市场引导原则。立足市场需求,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山地苹果、设施蔬菜、畜牧养殖和乡村旅游等产业,保障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 (五)坚持政策整合原则。用活、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保障资金,整合做好产业扶持、劳动就业、医疗保障、教育扶持、低保兜底等资源,优先向搬迁集中安置对象倾斜,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发展后续产业资金不足问题。 三、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培育措施 按照“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就业是核心、产业是根本”的总体要求,通过扶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各类园区社区工厂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劳务输出,发展第三产业,社会兜底保障等办法,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利用安置小区配建门面房发展社区工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搬迁贫困群众劳务输出,多渠道打造就业创业支撑平台,确保每户搬迁群众至少有一名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脱贫一批。依托镇区安置点,以山地苹果、设施蔬菜、香菇、特色养殖为重点,通过土地租赁、流转等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基础会议纪要

郧西县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 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年月日,上述人员对马安镇惠家河村易地搬迁1-13#楼安置房工程基础分部验收,形成以下会议纪要: 一、施工单位:向安飞 1、原材料进场,送检与检测情况都符合要求。 2、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了基础实体施工。 3、质量控制方面,我项目部对工程质施工前交底、施工中控制、施工后验收,确保每道工序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资料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均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5、工程资料齐全,自评合格 二、监理单位:夏志雄 1、对施工进场的材料,全部经现场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检,登记台账全部合格。 2、对施工工程中的关键部位已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旁站。 3、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跟踪检查,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4、检查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及技术管理资料等都已符合要求。 5、综上所述,材料检测合格,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资料齐全,评定合格,

同意验收。 三、勘察单位:尚启军 1、地基验槽是经我单位参与跟踪验收合格。 2、现场土质与勘察报告都已相符。 3、基础分部是经现场观察无沉降及裂缝等现象,评定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四、设计单位:付春华 1、基础验收是经我单位跟踪参与,槽底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2、在观感上混凝土质量还可以。 3、变更情况要及时通知我单位。 4、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同意验收。 五、建设单位:姚炎炎波 1、基础分部观感不错质量得到了确保。 2、土方回填,分层夯实到位,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3、钢筋制作与绑扎比较规范,均已满足设计要求。 4、隐蔽之前有报验签字手续。 5、总体来说,基础分部比较满意,基础分部验收合格。

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 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鲁政复(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贷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新街镇坪地营村溜溜塘。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其他内容:项目投资金额约.万元(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省外企业拟派遣项目经理须是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上所列人员)。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财务要求: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月至今提供份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15470033.html,/Pages__.aspx) .施工单位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且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并按规定作出承诺(承诺书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15470033.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原件(省外企业)。(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按照“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 脱贫同步”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全市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目标,特制订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坚持哪 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的总体方向,积极抢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强化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健全保障体系,把后 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全市产业布局,列入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总体规 划,通过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帮扶,让搬迁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贫困户的归属感、获得感, 确保实现搬得出、住得下、有就业、能脱贫的目标。 二、安置规模 X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搬迁涉及XX民族乡3个XX村,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农牧户7户、24人。 三、建设内容 (一)安置住房建设

1.建设指导标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 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控制住房面积,确保搬迁群众不 因住房面积扩大而增加投入。按照安置地实际和每户人口数,安置房屋占地面积分为两种类别,3人(含3人)以下每户不得超过70平方米,4人(含4人)以上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由市住建局制定具体方案。 2.科学选址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小城镇、中心村建设,科学选择安置点,选址不占基本农田。建设规模适度,兼顾产业培育、劳动就业和乡村旅游,凸显小而特、小而精。积极落实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降低建房成本措施,切实减轻搬迁群众投资压力。 3.建房补助政策。暂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补助,如果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基础设施建设或相关配套设 施由长期贷款和专项基金解决。 (二)完善配套设施 1.集中安置点红线内。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由乡镇 政府实施投入建设。 2.集中安置点红线外。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采取本级投入和整合项目方式实施。 (三)注重产业培育 落实安置区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产业扶贫行动,围绕特色生态产业确定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产业基地,促进就业增收。

河北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河北发改委

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 2016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安排 重点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我省需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的任务要求,按照“五年任务、两年完成,首年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2016年全面启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及同步搬迁人口9万人,共计1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综合考虑规划选址、前期论证、土地整理、建设周期等客观因素,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4月份全面启动,6月份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万人左右,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8万人左右。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重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

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以及确需与之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9万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对象的最终确定,以县级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列入县级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名单为准。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一)集中安置 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在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建设47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1.9万人左右。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在周边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53个,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4.1万人左右。 依托旅游景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建设23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0.7万人左右。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建设245个集中安置区,安置搬迁对象7.6万人左右。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2.2万人左右。 (二)分散安置 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地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实施方案

XX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实 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XX镇易地扶贫搬迁镇区幸福家园安置点374户1448人、XX村村安置点32户118人共406户1566人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后续发展思路 结合搬迁户致贫原因和增收需要,在引导服务外出务工就业的同时,围绕“就近就业创业”,着力解决好不同年龄、知识结构的搬迁户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问题,促进稳定就业、稳定创业。 二、后续发展产业 镇区幸福家园安置点,在对搬迁户原有烟叶、核桃、苹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进行优化提升的同时,积极落实搬迁户入住后的产业发展政策,建成6个剩余贫困劳动力产业就业基地。一是与中国太阳能技术控股集团公司合作,预计投资8亿元,新上一个100兆农光扶贫项目,不仅可为XX1900余户贫困户每年给予3000元光伏利益收入,而且安置就业200余人。二是引进台湾林家花园集团预计投资5000万美元筹建的农业创业园区,发展文冠果、菊花茶,安置贫困人口500余人就业。三是筹建XX市北京浩岩制衣车间,

安排5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四是依托运头、果园等食用菌合作社、远山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建成100个产业扶贫大棚和核桃成品加工等就业基地6个,为贫困户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30余个。五是面向搬迁户贫困人口拿出镇区卫生保洁、社区保安等公益岗位10个。六是在镇区市场设立搬迁户贫困人口创业区,鼓励从事家政、餐饮、商贸等服务业、解决自主就业问题。 XX村村安置点,主要是帮助搬迁户提升原有烟叶、核桃、中药材等高效种植业,并着力培育菌袋制作、养菌、出菇、贮存、销售等食用菌产业化发展基地,解决50余富裕贫困劳动力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 料 【X编辑按】抓实产业促增收。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坚持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路子,解决贫困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巩固提升烤烟、甘蔗、茶叶、核桃等传统产…xx为您整理了《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易地精准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经验总结材料 勐勐镇彝家村彝家大寨自然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以六项措施抓好落实,高位推进,顺利搬迁至上平掌集中安置。 统筹规划定思路。搬迁点计划用地140亩,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好新村布局、民居设计、村容村貌和产业发展,确保规划设计既能充分融合彝族文化元素,又能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形成规划与环境相协调、与当地文化相融合、与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相衔接的格局。 突出精准严整改。在搬迁过程中,由于政策学习把握不深不透,存在面积超标、举债建房、政策混用等问题,我们严格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均建房面积超标21户90人(全部为一期),通过调整出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纳入农危改整改17户71人,平台公司认购整改3户

15人、直系亲属联合建房整改1户4人;建房补助按户补助的53户200人,严格按照新政策执行;举债建房的34户129人,通过执行新的补助政策偿还贷款整改18户90人、发展产业及增加务工收入争取年内偿还贷款整改16户39人;未建新拆旧的53户200人待新居建成并验收后拆旧复绿(垦)。二期在建的49户严格按标准控制建房面积,实现不举债建房。 抓实产业促增收。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坚持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路子,解决贫困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巩固提升烤烟、甘蔗、茶叶、核桃等传统产业,贫困户种植烤烟640亩,人均可增收420元;新增甘蔗盖膜80亩,人均可增收90元;继续抓实1650亩核桃、350亩茶叶的管护和提升,人均可增收120元;加快培育小区域特色产业,种植马铃薯、菜豆等冷凉蔬菜148亩,人均可增收300元;种植核桃150亩,杨梅、车厘子等经济林果200亩,引进人工菌试种20亩,确保贫困户人均产业化基地达10亩以上,解决贫困户长期增收问题。加大对“短平快”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贫困户”发展模式,扶持贫困户养牛45头,发放能繁母猪72头,发展茶地养鸡2000余只,实现贫困户项目产业带动全覆盖,人均可增收320元。通过以上措施,实现贫困户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 强化基础优环境。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抓实“七改三清”的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村内主干道建设有序推进,人饮水利工程和线路配电工程基本完成,文化、卫生及党员活动多功能室已完成主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由来 (1) 二、评估工作依据 (1) 三、主要目的和任务 (1) (一)评估工作目的 (1) (二)评估工作主要任务 (2)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况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3) (一)工程和规划概况 (3) (二)地理位置及交通 (3) (三)征地范围 (3) 二、以往工作程度 (3) 三、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4) (一)工作方法 (4) (二)完成工作量 (4) 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6) (一)评估范围的确定 (6)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6) 五、评估的地质灾害类型 (8)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9) 一、区域地质背景 (9) (一)地层 (9) (二)构造 (9) 二、气象、水文 (9) (一)气象 (9) (二)水文 (12) 三、地形地貌 (12) 四、地层岩性 (13) 五、地质构造 (14) (一)地质构造 (14) (二)地震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15) 六、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 (16) (一)斜坡类型及特征 (16) (二)工程地质岩组划分 (17) 七、水文地质条件 (18) 八、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8)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9) 一、地质灾害类型特征 (19)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19)

三、现状评估结论 (20)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一、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1) 二、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3) 三、预测评估结论 (24)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25)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25)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25) 三、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26) 四、防治措施 (27)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29) 一、结论 (29) 二、建议 (29)

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办法(初稿)

关于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 管理和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臵,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易地搬迁扶贫对象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工作,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6】24号)结合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和县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后续服务管理 第一条户籍服务管理 (一)县城及工业园区移民对象入住后,可凭移民安臵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安臵区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城镇户口,也可保留原户籍身份不变;办理城镇居住证,纳入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可将户口全部迁入至新居住地,身份不变,纳入当地村组或社区管理。 (二)公安部门要为移民对象的户口迁移提供快捷优

质服务,免费换发户口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条计生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可自愿纳入园区管委会管理,享受当地计生政策,也可延续原迁出地计划生育管理;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继续执行原计生政策,可自愿纳入当地村组或社区管理或延续原迁出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三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可自主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县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其原有医疗保障相应由迁出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医中心、县医保局接转,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政策待遇;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原政策待遇不变。 第四条养老保险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转移接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作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安臵到中心镇、中心村社区的移民对象参保政策、参保待遇不变。 第五条低保服务管理。在县城及工业园区安臵的移民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农村和城镇低保互转,原在农村享受农村低保的,转变身份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直接办理

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南丹县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11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使项目工程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充分改善迁出地区的生态环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本着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建民心工程;通过试点工程的实施,改善生存环境恶劣地区贫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至富,促进“老、少、边、山、穷”地区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成立南丹县201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日文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莫洪东县发改局副局长 苏亮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莫仁东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剑伟县监察局副局长 龙满秀县审计局副局长 ****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正明县扶贫办副主任 胡质祥县安监局副局长 谢湘勤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庆文县建设局副局长 李军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浩胜县交通局副局长 梁林忠县电业公司副总经理 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工程项目实施乡(镇、扶贫林场)及有关部门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莫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发改局抽调。 三、试点工程实施单位 有项目建设任务的乡(镇、扶贫林场)政府为试点工程实施单位,要成立以乡(镇、扶贫林场)长为组长的本乡(镇、扶贫林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扶贫林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扶贫林场)可根据本乡(镇、扶贫林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入掌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范扶贫领域各种廉政风险,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调查、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规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上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当前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象确定不精准。一些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还没有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有的甚至用危房改造替代了易地搬迁,可能造成部分群众“二次搬迁”;一些可以按危房改造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却又被纳入易地搬迁范围,造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扩大。 二是搬迁规划变动多。一些镇办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录入过程中,移民、扶贫干部内部沟通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变更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基层干部随意变更信息数据,造成扶贫、移民系统的信息不对称,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变动多次,给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房精准对接造

成困扰。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已全面启动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审查意见、用地批复、招投标工作、“一书两证”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些镇办的移民搬迁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未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分类建立规划评估、行政审批、公开招标、工程管理、决算审计等“五卷”资料;个别安置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资金管理有漏洞。一些镇办未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物理隔离、专账管理要求,搬迁专项资金支出控制不规范,甚至存在以借代支现象,财务支出公开公示执行不到位;一些镇办未按照基本项目建设要求分项目规范建账,记账不及时、科目设立不规范;个别镇办在专项资金支出中超范围列支办公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加班补助,甚至有个别镇办挪用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项目建设,未做到专款专用。 五是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镇办对分散搬迁审核、审批不严谨,没有严格执行“五不准”和人均建房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的要求。个别群众存在原址建房、后村搬迁前村、超面积建房问题,个别镇办还存在提前收取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未及时结决算,未按照“一房一价”来核算群众自筹资金,而是简单、错误地将“人均不得超过 2500 元、户均不得超过 10000 元”的红线标准做为群众自筹资金的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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