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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查体2014年满硐乡卫生院体检结果回执单

全民健康查体2014年满硐乡卫生院体检结果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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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标本查体结果只供参考,不作为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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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

------ 三明市第一医院三钢分院体检科 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规程 目的1. 规范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加强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早期发现高温作业人员职业禁忌及疑似职业病、早期职业病,保护高温作业人员的健康。 2.范围 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情况下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职责 由取得职业健康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作业 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项目负责人参照职业健康体检关于高温 作业工种的体检项目就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情况下制

订体检项目、时间和地点;安排对应项目的检查医师(或技师)按指 定时间地点完成相应的检查项目。并对结果及相应职业禁忌作出评 价。 4.定义 WBGT 其工作地点平均高温作业定义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4.1 ℃的作业。25 指数等于或大于 4.2 职业体检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从事职业健 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5.操作程序 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监护管理5.1 , 早期发现高温作业 人员职业禁忌及疑似职业病,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由取得职, 业健康体检资格的单位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 1

--- ------ 三明市第一医院三钢分院体检科 查。 次) 、离岗时及应急情况下进行1 5.2 按就业前、在岗期间( 每年 针对性高温作业人员的体检。 5.3 体检表统一采用福建省卫生厅编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表;体 检前由用人单位在体检表上加盖人事公章并让受检人签名以示确认。 体检项目:必做项目:问诊、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及5.4 神经科检查(包括握力腱反射等);化验室主要检查肝功能、血尿常 x 拍片等。选做项目为肝胆脾B 超。规。辅助检查有心电图、胸部 5.5 高温作业职业禁忌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消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即对应当存入案卷的各种文书材料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卷内文书材料的排列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条理性,能够反映出办案部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的全部过程,同时,也使卷内文书材料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便于查阅。根据治安行政案件办案实践及有关规定,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宗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卷内材料 1、法律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不执行行政处罚审批表》;《当场处罚决定书》 (2)《不予处理决定书》; (3)《责令限期通知书》; (4)《责令停止通知书》; (5)《取缔通知书》; (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审批表》 (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审批表》 (8)《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审

批表》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审批表》(10)《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审批表》 (11)《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 (12)《延长办案时限审批表》及其他审批表 (13)《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 (14)《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即调查综合报告,此报告是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在行政处罚告知审批前交与领导审阅的综合性报告)(15)《受案登记表》; (16)接受案件回执单; (17)《移送案件通知书》; (18)《传唤证》; (19)执行回执(如:公安行政处罚执行回执); (21)通知类文书或记录(如询问通知书、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等); (2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3)担保人保证书; (24)《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2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陈述、辩解材料:

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体检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体检工作,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纠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内所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 三、权责 1、人力资源部 1.1 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2 当新员工入厂确定其岗位是职业危害岗位时,需督促各制造厂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3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离职,由各分厂提供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或离职人员写的承诺书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安全质量环境部 2.1 对员工职业病防护的宣教;内容包括:职业病预防、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2 制定出相应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定期监督各岗位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对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员工进行警告或处罚。 2.3 对工厂内职业危害环境因素,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评价。 2.4 每年对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同时按国家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3、各制造厂 3.1 各制造厂负责自行选购,职业健康防护劳保用品。

3.2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入职、转岗、离职时,需由各分厂负责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同时把体检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3 当有新、改、扩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需及时与安全质量环境部人员进行讨论、分析,确认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类别及因素。 3.4 当员工体检出现异常或有职业禁忌时需为员工调换合适的工作岗位。 3.5 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维护、检修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同时需监督员工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3.6 每年对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避免作业人员刚下岗就参加体检,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员工因连续停工休息三天后再参加体检)。 四、定义 4.1 职业病:是指企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噪声、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3 职业病危害岗位: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作业环境。 4.4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 (4)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报案、控告、举报、扭送的, 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并 留存一份备查;需要向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回执中 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 案人等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不必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对其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移送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或者其他 送达回执上签收。 (5)现场处置。对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的,或者110报警服务 台指令赶赴现场处置的,应当尽快到达现场,依法、稳妥、果断处置。处警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 公安派出所民警、巡逻民警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处置时,应当做到: ①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②抓捕、看管和监视犯罪嫌疑人; ③救助伤员; ④进行初步现场调查; ⑤核实情况,保全证据,并迅速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⑥向侦查人员通报案件发现经过、现场保护和初步处置的情况。 对严重暴力案件现场的处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还应当立即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可能受侵害的重点目标采取保护和警戒措施;

②向邻近地区发出预警通报; ③迅速通知公安检查站点进行堵截。 其他刑事侦查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的,依照本细则第六章规定执行。 现场处置完毕,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有关人员、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处理。对不能带回的物品, 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或者妥善看管。 3-02.立案审查 1.审查内容。接受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立即审查以下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 (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除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当审查是否随案移送了以下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5)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2.初查。对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应当进行初查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同意,可 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 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3.审查期限。

健康体检证明(精选多篇)

健康体检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健康体检证明是什么健康体检证明是什么健康体检合格证是:在服务行业就业时必须持有健康体才能上岗。带身份证,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点到11点办.不用带照片,空腹,不要吃早餐,三天以后的下午2点到五点龋 所谓的健康证明,是由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 健康证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一些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其意义在于保护大家的健康安全,同时避免意外的发生。健康证明的意义远远大于其本身的作用。基本用途 1.某些特殊工作岗位对健康有较高要求,这里健康证明是由正规三甲以上医院提供的。 2.某些员工由于公司需要等原因出差或出国到其他单位工作,对方要求出示健康证明,这里健康证明一般是由派遣出差者的公司提供的。健康证明一般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会用上。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才提出办理健康证的需要。必须有健康证明的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

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公共场所两年培训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业。 一、健康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玻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等到治愈后才可以工作。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清晨空腹、带身份证、带一寸照片或卡、笔。 2、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忌暴饮暴食,忌饮酒,避免过量脂肪饮食,不要熬夜、过于疲劳。怀孕妇女不宜做x光胸部透视。 3、体检时请着宽松衣服,便于静脉采血。 4、抽血后可进食,请用消毒棉签按压局部3至5分钟,但不能搓揉,压迫时间过短或搓揉易发生血肿。 5、抽血后24小时内不得热敷。 三、体检、培训流程: 1、登记交费,领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逐项认真填写(单位或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从事行业、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根据本人所从事行业领取相应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公安机关考试简单题

2011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基本级 执法资格考试简答题复习知识点 一、简述依法行政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依法行政内容: 1、行政机关的权力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 2、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得违反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3、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二、简述公平正义的含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 三、简述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四、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特征: 1、宪法具有根本性和最高性的特点;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将是民主政治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五、简述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2、行政措施:停止执行职务、禁闭。 3、刑事责任:人民警察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赔偿责任。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六、简述《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和时限? 适用继续盘问的法定条件是: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关于从事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离职体检的问题48

关于从事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离职体检的问题 主题描述 公司依相关规定,要求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离岗或离职前30天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员工认为太麻烦,故有许多人都采取自离的方法来规避(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日视为自动离职,自离员工可事后回公司补办离职手续)。 以前公司应对的方式是请员工写自愿放弃离职体检的书面说明,但近期工会劳动保护稽核人员指出这种说明没有法律效力,建议公司采取员工不进行离职体检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的做法来规避风险。但公司须遵守SER规定,规定中指出"员工享有自由离职的权力",这种做法违背SER,存在不被客户认可的风险。 公司规定从事危害作业员工离岗前30天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是离职员工嫌麻烦,采取自动离职的办法不来公司,公司让员工书面写自愿放弃离职体检书面说明书,但工会、劳动监察人员指出这种行为无法律效力,建议不体检就不办理离职手续,但SER规定员工享有自动离职的权利,这其实并不矛盾,就是有点烦,但是再烦,都是有解决之道的: 一、调查事件原因: 对于从事危害作业员工离职前不愿意参加体检的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产生自愿放弃这样检查身体的好机会,为什么喜欢采取自离的方式,不体检离开公司处于什么考虑等,对这些都应调查了解清楚。 二、采取相应对策: 在调查了解清楚后,可以针对不同的原因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之策。比如: 1、怕麻烦:对于怕麻烦的情形,公司在接到离职报告1个月之内,对离职员工工作少安排,工资有保障,并排出时间,专门用于离职员工的职业病体检,体检时有专车接送,检查报告有专人负责取回,以此消除离职员工怕麻烦的顾虑。 2、怕就业:怕检出身体不适或者患有职业病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的,不能再继续就业,对此公司绝不能让步,应向其讲清楚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不做职业病健康体检,公司将会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三、具体方案处理: 从事危害作业的员工如果自动离职,按旷工处理,属于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须注意四点: 1、发出通知:对于自动离职且未做职业病检查的员工,公司向其个人发出回公司上班的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规定回厂上班的期限,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递到该员工户口所在的住所、暂住地或者个人档案上登记的地址,并保留好快递的凭证单据。 2、依法处理:如果快递已经被人签收,自动离职员工还没有按期回到公司上班,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操作流程:公司先做出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把这个决定以EMS的方式送达给自动离职员工本人在公司所留下的准确联系地址,如果直接送达不了快递被退回,此时公司可在当地媒体上将其公告,从而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 4、体检问题:公司按照严重违纪和自动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并不意味着公

最新-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东刑初字第9号 精品

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东刑初字 第9号 公诉机关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 被告人乔旦智,男,藏族,不识字,1980年10月12日生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该县李二堡镇松山村一社,农民。 2019年6月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4日被依法逮捕。 现押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看守所。 法定监护人苏羊周,女,藏族,不识字,现年70岁,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住该县李二堡镇松山村一社,农民。 系被告人乔旦智之母亲。 指定辩护人拜玉珍,青海省海东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以东检2019公诉字第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乔旦智犯故意伤害罪,于二七年一月十六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指派检察员马文祥、代理检察员马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乔旦智及其法定监护人苏羊周、指定辩护人拜玉珍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指控2019年6月2日晚11时许,被告人乔旦智与被害人鲍周拉酒后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硖门镇街道韩有文饭馆出来,行至硖门镇东街马永虎家与硖门客运站交界的便道时,被害人鲍周拉与被告人乔旦智发生争执,继而相互厮打,被害人鲍周拉用砖头和拳头殴打被告人乔旦智,并将其头部打伤,后被告人乔旦智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被害人鲍周拉腹部捅了一刀后离开现场,被害人鲍周拉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法医鉴定鲍周拉系单面锐器刺破肠系膜血管,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乔旦智头部钝器伤,构成轻伤。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就指控的上述事实,当庭宣读和出示了民和县公安局硖门派出所出具的接受案件回执单,证人蓟德福、韩有文、李长存、乔卓玛、马永虎、祁永平、郭生珍、苏羊周的证言,辨认笔录,鉴定结论,现场勘

客户回单打印大全

客户回单的打印渠道(大全) 渠道代码渠道名称 ABIB平台发起交易(TULIP) ACIS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ACMP委托方发起 ATII投资平台 ATMP ATM AUTT自助终端、自助银行 BEPS小额支付人行支付中心 BTER平台发起冲正(TULIP)/联机批交易(TULIP) CCNT客服中心 CFEK低柜 CMCP现金管理中心 CMEP企业客户(现金管理) CMIP公网客户(现金管理) CMSP CMS平台 CNPS大额支付人行支付中心 CTMP委托方发起(传票号:TL01) CYTH同城票据集中提回 DCNT数据中心发起 EATM转账终端 EBNK网上银行 EKBS总行版手机银行(客户端模式) EREC电子回单箱 ESMS总行版手机银行(短信模式) EWAP总行版手机银行(浏览器界面模式) FMIS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GTSC集中式国际业务系统 HBNK家居银行 IBBT网内往来批量入账 MBNK分行版手机银行 OFNS基金国债业务 PBNK渠道银行 PBSS银证通 PCRM分行个人优质客户系统请求方 POSP POS PRNM存折补登折机 PRNT存折补登折机 SHPS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 SWWD行内交换 SWWG金卡中心 TBNK电话银行 TERM柜台

TIP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ZZDH转账电话 1、网银回单:ABIS二级菜单,8.电子银行子系统—4.电子银行交易回单,电子银行交易回单(企业付款方0054交易企业收款方 0055交易,个人0056交易(一般一个月内可打印,超过一个月无法打印) 2、单位汇入款项、汇出款项回单、扣收年费回单:先查询单位账户历史明细,查明入账日期和金额,再在二级菜单,5.联行子系统—1.网内往来—5.报表—2.打印客户入账通知书 二级菜单,5.联行子系统—5.大额支付系统----7.报表—4.打印客户入账通知书(大额,小额) 二级菜单,3.现金管理子系统—d.报表打印—1每日批处理报表打印—34.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35.现金管理扣费入账通知(单位账户年费回单) 3、如果客户仅需要知道将钱转给了谁,不必打印回单,只要查询卡明细即可。银行卡明细:我行业务流水一般保存半年,半年以内用交易码3080交易或3065交易,本行省内业务可查询到对方账号;半年以上的业务使用4293交易查询,省内本行可查询到对方账号;行外、省外对方账号显示9999行,不能查询到真实账号。如果是汇出款项,可通过网内往来—报表—打印往(来)账业务清单查询到。 4、短信通业务回单:二级菜单8.电子银行子系统—12.一体化消息服务—1.个人消息服务(3376交易,打印收费回单);2.企业消息服务—7.打印收费回单(3387交易)8.批量打印回单(3389交易) 5、转账电话回单在电子银行交易回单中打印。 6、相关交易渠道代码: ATII 投资平台 ATMP ATM AUTT 自助终端、自助银行 BTCH 批处理 EATM 转账终端 EBNK 网上银行 MBNK 手机银行 POSP POS TERM 柜台 ZZDH 转账电话

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回执单)

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由于我校全体教职工要于11月12日参加体检,所以教学工作将做一定的调节,现将教师体检期间我校的放假时间和相关事宜告知于您,希望您能积极配合学校和班级做好相关工作为谢! 一、放假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2、11月13日(星期五)学生到校正常上课;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放假期间,希望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教育,防止孩子擅自下河、塘、水库、沟、渠等处游泳或戏水,避免发生溺水事故;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险或偏僻地方玩耍。 2、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增强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窃意识,谨慎与陌生人交往。 3、教育子女注意居家安全,安全使用水、电、气;教会其掌握正确的汛期预防雷击的方法;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教育孩子不到人口聚集地玩耍,勤洗手,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4、要求孩子不长时间外出,外出时须首先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往对象。 5、教育孩子远离不健康的音像出版物,家长应关注孩子阅读的书籍和观看影视内容,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精神世界。 少年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教育引导他们平安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把孩子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愿您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杜桥镇炮联小学 2015年11月11日…———————————————…———————————————…(由此线剪下) 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回执单 我已阅读《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告家长书》,愿意配合学校的安排。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日期联系电话

【最新】刑事控告受理案件通知书-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刑事控告受理案件通知书 篇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遵义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遵公办〔201X〕7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局机关各部门:为确保全市如实立案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受理、立案工作,遵义市公安局在 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遵义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 程序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 报市局刑侦支队。 附件:1993年9月9日公安部关于报警案件统计中几个问题的解答 遵义市公安局办公室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遵义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程序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严格刑事案件受理、立案工作,确保如实立案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1X 版)》、1993年9月9日《公安部关于报警案件统计中几个问题的解答》、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规定。 第二章刑事案件受理程序 第二条案件来源:

(一)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案件: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村民委员会的控告、举报的材料; 2、被害人的控告、知情人、目睹人、发现人和其他公民的举报; 3、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检举、揭发; 4、其他司法部门办案活动中发现移送的材料; 5、工商、税务、国土、卫生、技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 部门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现移送的材料。 (二)公安机关主动发现和直接受理案件: 1、刑事案件的侦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 2、通过秘密侦查措施手段发现提供的犯罪信息资料; 3、预审期间对案犯的审理和调查取证活动中,以及羁押人犯中发现提供的犯罪线索; 4、户口管理等治安管理中,发现提供的犯罪信息资料; 5、在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中发现的犯罪信息资料。 第三条案件受理程序: (一)案件受理的程序。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无条件接报,规范化受理”和“谁接报,谁登记”,作好《值班记录》,认真填写《接处警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并妥善做出以下处理: 1、对接报的案件,首先应核实案件性质及发案地、报警人联系方式,对故意杀人、放火、投毒、爆炸、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重大盗窃等大要案件,出警同时应报告带班所队领导和公安局值班领导,必要时报告分管局领导和主要领导。 2、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进入立案程序。 3、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 在受理后立即登记并在24小时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

客户服务回访工作细则

客户服务回访工作细则 编号:Q/BIRD-客服-1-26-2002 提纲: 一、建立客户服务回访制度的必要性 二、客户服务进行回访制度的前提条件 三、客户服务回访人员的培训 四、客户服务回访制度的实际操作方式 五、回访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几种特殊状况的解决方式 六、客服人员的考核标准 七、回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八、回访工作效果评估 内容: 一、建立客户服务回访制度的必要性: 随着波导市场份额的逐渐扩大,现在的售后服务已经渐渐跟

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的服务水平已成了进一步扩大销售的瓶颈。在花大力气完善我们的客户服务网络、提高人员技能水平的同时,也应考虑丰富我们的服务内容,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提高用户满意度。 客户回访是一项带有亲情特色的售后服务项目,是服务人员与我们的用户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容易得到用户的认可,且这种认可极有可能扩展到一个潜在的用户组。所以客户回访制度的建立则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了。 二、客户服务回访制度执行的前提条件: 客户服务回访制度的操作和长时间坚持并取得较好的效果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需要客服人员、销售人员的紧密配合,同时也需要其它软、硬设施的到位。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客户服务部门是客户回访的执行主体。 根据客户回访操作执行的特点和已有的经验,客户服务部门应是客户回访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省公司客户服务部是本省公司客户回访制度执行的总体策划者、实施者,办事处客服是本区域内客户回访制度的具体策划、实施者,其他各级销售网络人员大力配合。 随着客户服务网络的不断完善,达到一定销量的办事处必须

要建客户服务中心,每个客服中心必须要有一名专职售后文员从事日常的客户接待、用户资料整理、客户回访工作。当使用一些特殊回访方式(如上门服务、特约维修日等)时必须有客服人员参与。对没有建立客户服务中心的办事处,应有一名兼职文员从事客户接待、用户资料整理、客户回访工作,办事处客服人员应给予指导并参与。专职的或兼职的售后人员是客户和波导间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其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对他们的工作要求就是勤跑、多问、快解决。 2、资料的的收集、整理 对客户整体状况的了解靠的是客户资料,没有客户资料,就没有回访,或者是没有针对性的盲目回访。我们资料的最主要来源是客户购机时的回执单,回执单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不然就成为一张废纸。这就要求各省公司总经理、办事处主任务必将此精神落实到基层,要求营业员、促销员对客户资料进行详细的收集,并有办事处专职或兼职文员整理、录入。客户资料还包括客户的维修信息、回访信息。对资料的的收集和整理的另一个要求就是尽可能地利用现代技术,目前省公司客服、办事处客服所在的大中城市都已有了上INTERNET网络的条件,总公司也有了支持这一工作

办理健康体检机构所需要的行政审批

n申办健康体检机构的行政审批流程 一、首先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应取得北京市区级卫计局批准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1.1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2主管单位:北京市区级卫计局 1.3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及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1.4办理材料: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拟选址能否使用需要卫计局审批,提前确认,在认可之后再签订合同、装修等)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办医疗机构应提交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 1.5北京市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提出医疗机构设置申请的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 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行政审批完成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需内容与从业许可类似) 2.1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 2.2主管单位:北京市区级卫计局审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3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如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超过45日。 2.4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供热客户服务管理制度

供热客户服务 页脚内容1

供热客户服务管理 一、基本道德和技能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二)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三)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 水平。供热单位的司炉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二、诚信服务制度 (一)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 会与用户的监督;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标准合同形式 明确供热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规定的热费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 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客服人员行为举止制度 (一)供热服务人员上岗应佩戴岗位标志,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二)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三)当用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应向用户耐心解释,争 页脚内容2

取用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用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用户委婉说明,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四、用热管理服务制度 (一)用户来电来访,应主动热情、语气温和,对用户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提 高办事效率。 (二)受理用户业务咨询,应耐心细致,政策解释清楚,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影响与用户的沟通。 (三)必须熟悉掌握省、市、企业内部的供热有关规章制度。对用户来电、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事件,要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四)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应限时办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供热站要在1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反馈给公司调度室;上级转办事件,要求供热单位1小时内向公司调度室回复处理结果。(六)用户投诉办结率不低于100%(月办结),未办结件的处理用户满意率100%。 五、申请用热与验收检查服务制度 (一)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三)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供热期限内,立即供热;其他用户在用热设施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热。 页脚内容3

回执单管理制度

回执单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回执单运作流程,完善货物发运签收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回执单定义: 收货人在收货现场提接货时,进行签字(盖章)接收货物时的书面确认资料。 回执单的种类: 回执单的种类有格式签收单和客户回执单二种,格式签收单一般指我公司使用的货运分单(通祥物流货运回执单),因该分单上面有格式结构,有固定内容,所以叫格式签收单。客户回执单是指发货方委托给我司在将货物提交给收货方时,要求收货方在发货方的签收单(格式和内容不限)上签收,并将该签收单返回发货方的签收单。回执单的重要作用: 回执单(指货运分单和签收回执单)是重要的书面签收资料和文件,也是表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和起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依据。 验货: 客户签收时如果要求验货,必须联系出发部门同意验货后方可给予客户验货,并要求客户严格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异常须对货物重量复查并拍照记录后再开箱验货,发现内物短少时,当场拍照

过磅,签收单上注明货物异常具体情况。开箱验货须提醒客户务必小心,不能给货物造成损伤,否则须承担损失责任。 回执单签收要求: 1、货运分单签收要求: 收货人在货运分单空白处填写收货人的电话号码,并由收货人在签收处填写本人名字、身份证号码、签收日期。 2、客户回执单要求: 收货人在回执单空白处填写收货人的本人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签收日期,并加盖公章。 回执单的时效要求: 以自然月为计算标准,每月递交两次回执单(有时效要求的回执单除外),分为15号和月底最后一天,上一月回单需在次月20号之前全部回齐,任一项目回执单未回齐,运费顺延至下月结算,直至回执单全部回齐。 回执单交接要求: 为提高回执单递交的效率和准确度,递交回执单时需附带清单,并按发货时间先后顺序排好,交于我司回执单管理人员审核确认。问题回执单: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回执单需在10天之内处理完毕并递交至我司回执单管理人员处进行审核。

公安立案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立案、撤案 第一节受案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第一百七十四条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二节立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

刑事行政案件告知制度

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行政案件告知 制度(试行) 为明确我市公安机关在查处违法、惩办犯罪过程中依法履行的告知义务,从而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更加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安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刑事案件告知制度: 办理刑事案件应实行立案回告、破案回告和命案工作进展回告、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实行办案程序、时限、进展结果公开。 1、实行立案回告。 刑侦部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的,应当随时告知。 对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应当制作《移送案件告知书》,在7日内送达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交通不便的地区,送达通知书的期限可延长到15日。 2、实行破案回告和命案工作进展回告。

破案后,应当制作《破案告知书》,将破案结果、犯罪嫌疑人及其他等情况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通过电话回告。 对于未破的命案,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立案后每月1次,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 3、实行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 对被害人进行第一次询问时,应当告知其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并将《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被害人,由被害人在询问笔录中签收。 对证人进行第一次询问时,应当告知其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并将《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证人,由证人在询问笔录中签发。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式采取了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其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并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其本人,由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或讯问笔录中签收。 四、实行办案程序、时限、进展、结果公开。 刑侦部门要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基本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主要时限表》,确保群众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时限。 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凭《接受回执单》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刑侦部门查询案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 (2000年5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统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切实做好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如实立案工作,保障立案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统计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公安机关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问题作出如下通知: 一、各地公安机关的刑警队、派出所、110报警服务台等部门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给予认真的接待,无条件接受,如实登记。 二、接受案件的民警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以下统称报案人)问明案件的有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式样附后)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档,一份报主管部门(由县、市级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主管部门),一份交给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回执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了解立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接受案件回执单》由地、市公安机关按公安部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由县、市公安机关回执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各受案单位。报案人及其家属凭《接受案件回执单》,可以通过电

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查询该案是否立案或者是否已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受案单位与办案单位不一致时,受案单位应把办案单位的地址、电话告知报案人,以便报案人查询。接受查询的民警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侦查秘密以及不妨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要如实、耐心地予以答复。 三、对不够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的,有控告人的案件,主办案件的单位,应当依法通知控告人,并告知其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有其他报案人的案件,应告知报案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各级办案部门还可将立案情况采用公告栏形式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信息输入微机,实行电脑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号码,及时接受报案人的查询。 四、对不够立案标准的,也要及时开展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盗窃、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的立案标准仍按《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统计办法的通知》(公发(1992)12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地不得擅自提高立案标准。 五、各受案单位应按时上报客观真实的受案、立案数据,统计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向上级部门填报受案、立案数据。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干涉、干扰如实立案和统计上报工作。 六、案件侦破后,破案的部门要对犯罪嫌疑人供认的案件逐一倒查,看是否有《接受案件登记表》、《接受案件回执单》(存根)、《立案报告表》等原始记录。并将倒查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七、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以及主管领导要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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