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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政府采购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2016)

******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2016019

采购内容: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函.............................................2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6 第三部分应谈人须知.........................................8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18 第五部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1 第六部分应谈文件格式.......................................43

第一部分邀请函

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公司受******的委托,现对其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有关要求:

1.采购范围: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的施工总承包。

2.计划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3.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4.应谈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按原标准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当月已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支付6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28日内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付至已验收工程总价款的70%,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付至已验收定案价款的95%,余款5%保修金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有关说明:

1、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响应文件应为书面形式,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询价通知单、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所有本工程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

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项目,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谈判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报价,所有工作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4、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1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除纳入投标价格中的非竞争性费用金额(暂定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预备费等)以及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己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4.2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统一表格格式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并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价,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

4.3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决定。

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6、质量及验收:国产设备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7、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8、保证金: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未交纳保证金,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成交结果后5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政府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壹佰柒拾陆万肆仟玖佰壹拾元贰角壹分(¥1,764,910.21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费收取按照****财采【2013】2号文。

13、应谈人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14、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

四.采购议程安排:

1.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3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7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止;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A座14楼)。

2.应谈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6日9:30 -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应谈文件不予接受。

应谈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3.应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6日10:00时;

谈判时间:2016年7月16日10:00时;

谈判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

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及范围:

本工程为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包括景观铺装及餐厅等装饰。

二、工程量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谈判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表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须达到下列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4《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8《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1《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护震、防腐、防水、防雷、材料质量、材料准用制度等标准、规范、规程之规定。

3、其他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

4、技术要求:

4.1 钢筋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济钢、青钢、莱钢品牌的钢筋。

4.2 乳胶漆采用相当于或优于立邦、嘉宝莉、华润品牌。

4.3 花岗岩、墙地砖等颜色由建设单位选定,报价时需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地砖采用相当于或优于东鹏、马可波罗、诺贝尔品牌。

4.4 电气开关及插座采用相当于或优于TCL罗格朗、西门子、菲利浦。

4.5 灯具采用相当于或优于菲利浦、阳光照明、松业照明。

4.6 卫生洁具(包括蹲便冲洗阀、面盆水嘴、下水等五金件)均要求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法恩莎、九牧、箭牌品牌。

4.7 给排水阀门采用相当于或优于玉环、上海冠龙、伟星品牌。

4.8 矿面板吊顶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星牌、龙牌、美露达品牌。

4.9 电线电缆应采用相当于或优于烟台电缆厂、阳谷电缆厂、鲁能泰山电缆厂的产品。

4.10 配电箱元件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施耐德、ABB、西门子的品牌。

4.11 石膏板采用相当于或优于泰山、五星、拜尔品牌。

4.12 细木工板采用相当于或优于兔宝宝、莫干山、福湘品牌,厚度不小于18MM。

4.13 轻钢龙骨采用相当于或优于龙牌、拉法基、可耐福。

4.14 成品板选用相当于或优于鳄鱼、苏州美亚美、格丽特。

4.15 真石漆颜色应与现场已施工完毕的外墙真石漆颜色相一致,造价不调整。

注:以上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参考品牌产品。

(1)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即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规定,所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否则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三部分应谈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中国共产党烟台市芝罘区委员会党校。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应谈人”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应谈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与谈判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2.4“成交人”系指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取得签订合同资格的应谈人。

2.5“工程”系指成交人按谈判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完成采购人规定的工程项目。

2.6“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应谈人须承担的工程施工、验收、保修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应谈人

3.1应谈人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3.2应谈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3应谈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3.4应谈人所投报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5应谈人必须满足谈判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

4.其它

4.1无论谈判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应谈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应谈人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4.3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谈判文件的应谈人对谈判文件负保密责任。

4.4无论结果如何,成交应谈人的应谈文件不予退还,未成交的应谈人的应谈文件须留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存档,其余退还。

B 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组成

5.1谈判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服务范围、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签和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邀请函

(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应谈人须知

(4)合同样本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应谈文件格式

5.2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应谈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谈判文件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供应商。

6.2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个应谈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应谈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为使应谈人在准备应谈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应谈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个应谈人。

7.3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应谈人有约束力。

C 应谈文件的编写

8.应谈人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应谈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有可能被谈判小组否决。

9.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应谈文件及应谈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应谈文件的组成

10.1 应谈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商务部分: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清单报价(详见清单)、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附后)、资格证明文件等。

10.1.2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劳动力安排、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施工方案。

10.1.3应谈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应谈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1.4谈判保证金。

10.2应谈人应将应谈文件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与页码,或在应谈文件的一侧设置索引标志,以便于评审时查阅。

11. 应谈文件格式

11.1 应谈人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应谈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并提供电子文档密封在应谈文件正本内,以供备份,电子文档及介质不退。

11.2应谈人必须按谈判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谈判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 报价

12.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用人民币报价)的形式对工程进行自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应谈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2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12.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价款应包括谈判文件规定,完成清单及图纸所包含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

12.4应谈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因基层条件或现有建筑物条件而需增加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应谈人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周边环境影响发生的费用,不再因此方面而要求价格调整。成交后,应谈人无权因现场调查不周而修改有关文件或要求予以补偿。

12.5应谈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一旦成交其材料价格在施工和结算中不予调整,采购人提供的暂定价格材料除外。

12.6成交供应商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

12.7应谈人的报价,对保险费(如果有)需按如下的规定办理:应谈人须在开工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其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需包含在所报的综合单价和总价中,可在报价说明中明确。

12.8风险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

(1)材料价格的变化

暂估价材料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除暂定价格),其价格变化不再调整。材料质量及材料供货商的能力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谈判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且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一经成交,不得再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

(3)环境因素的影响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周边环境影响的费用,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4)专业管线或指定分包商施工影响

承包方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允许专业管线部门或指定分包商进场施工。承包方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上部门施工可能引起的潜在风险(协调效果不明显,专业管线施工部分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由承包方处置)引起的费用变化,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5)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原设计能满足要求),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6)运距的变化

运、弃土(渣)地点及运距自行考虑,不进行费用调整。

(7)材料运输及二次搬运

不再因材料的运输及场地内的二次搬运进行费用调整。

(8)本工程发生的零工应考虑在报价中,实际施工时,不作零工签证。

(9)垃圾外运、处置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0)本工程报价应充分考虑损耗及异形处理,防雷、防火等各种因素。

(11)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抢工或赶工造成的质量保证措施因环保、城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规定对工程所造成的各项影响,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及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供应商应考虑在报价中。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政策性费用等方面调整带来的风险。供应商应按国家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供应商报价不计或少计时,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不再给予调整,同时并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12)报价时综合考虑各专业交叉做业所需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13)承包人所报主要材料需在工料机汇总表上注明所报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如果承包人报价的的品牌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从推荐品牌中选取,承包人不得拒绝,价格不调整。

(14)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进行增加或减少,并按成交单价调整总价。

(15)本工程材料搬运事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6)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停水停电等费用,进场施工后,不得因停水停电索赔任何费用。

(17)消防验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配合。

12.9应谈人如果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上承诺整体下浮,下浮后的报价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12.10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 应谈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13

14.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4.1应谈人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相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应谈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5.谈判保证金

15.1 应谈保证金为应谈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应谈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应谈保证金。

15.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5.4 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5.5谈判保证金以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规定出具。

15.6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15.7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15.9未成交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供货合同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10供应商发生第2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应谈有效期

16.1自提交应谈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应谈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17.应谈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7.1应谈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应谈人应提交“应谈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及电子档一份。每套“应谈文件”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17.2应谈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应谈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3应谈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应谈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应谈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应谈人自己承担。

17.4应谈人应将应谈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应谈人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2016年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D 应谈文件的提交

18.提交应谈文件时间:2016年7月16日9:30 - 10:00(北京时间)

提交应谈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区政府采购大厅(***路*****号)

19.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应谈文件概不接收。

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应谈文件。

21.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成交应谈人的应谈文件不予退还,未成交的应谈人的应谈文件须留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存档,其余退还。

E 报价、谈判、成交

22.应谈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

(2)应谈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应谈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应谈人提供的应谈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未按要求列出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且无法通过修改、补充达到谈判文件的要求,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6)应谈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应谈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

(8)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3.应谈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谈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谈判会议开始后,应谈人撤回应谈文件,退出谈判的;

(3)应谈人串通报价的;

(4)应谈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成交应谈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4.谈判小组

采购小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

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应谈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应谈人。

25.谈判原则

25.1物有所值的原则;

25.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应谈人的应谈文件进行评审;

25.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4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应谈人的商业秘密;

25.5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应谈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应谈人;

25.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应谈人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成交应谈人。

26.谈判程序

26.1采购谈判在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82号)进行。

26.2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应谈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谈判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应谈人,不得进入具体谈判程序。

26.3 在谈判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应谈文件或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应谈人只有两家时,在书面征得应谈人及采购人同意情况下,可以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继续进行谈判采购;如果只有一家,应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采购。

26.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进入谈判程序的应谈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改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谈判程序的应谈人。

26.5谈判结束后,所有进入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最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下,如所报全部产品均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只适用于有节能环保的单类产品采购。(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当前页复印件)。

(2)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供应商所供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所供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2%价格扣除;

(3)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27.谈判纪律

27.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应谈人或与应谈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7.2在谈判过程中,应谈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27.3在谈判过程中,应谈人对应谈文件的内容在符合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28.成交通知书

28.1谈判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并在公布成交结果5日内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28.4对未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

29.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0. 签订合同

30.1成交人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30.2 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应谈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31.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按烟芝财采【2013】2号文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32.解释权

32.1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2.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谈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景观铺装及装饰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 。

3.工程内容: 按图纸要求对景观铺装及餐厅等装饰。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内容与清单描述。

二、合同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万元(¥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谈判文件

(2)成交通知书

(3)报价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6 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1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2 份,政府投资评审1份,另有4份存入招标备案资料。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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