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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工程第2阶段决策支持项目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决策支持项目

(第2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GXTC-CZ-1501033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金税三期工程项目背景 (6)

1.1.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税务机构简介 (6)

1.2.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目标 (6)

1.3.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主要建设成果 (8)

1.4.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主要建设任务 (9)

第二章项目概述 (10)

2.1.项目建设现状 (10)

2.2.项目总体定位 (11)

2.3.项目建设目标 (12)

2.4.项目建设内容 (13)

2.5.项目建设原则 (14)

2.6.实施范围 (15)

第三章决策支持(2包)项目需求 (15)

3.1.项目总体需求 (15)

3.2.项目具体需求 (16)

3.2.1.系统优化需求 (17)

3.2.2.项目推广需求 (18)

第四章决策支持架构约束要求 (19)

4.1.总体架构要求 (19)

4.2.应用设计约束 (20)

4.2.1.规划思路 (21)

4.2.2.公共数据分析支撑平台 (23)

4.2.3.指标管理平台 (24)

4.2.4.数据治理平台 (25)

4.2.5.数据集成平台 (26)

4.2.6.征管状况分析查询统计报表 (27)

4.2.7.风险管理及政策评估 (29)

4.2.8.知识管理 (30)

4.2.9.绩效管理 (30)

4.2.10.核算 (30)

4.3.数据设计约束 (31)

4.3.1.规划策略 (31)

4.3.2.数据划分 (31)

4.3.3.数据建模 (34)

4.3.4.数据流转 (36)

4.4.集成约束 (37)

4.4.1.界面集成 (37)

4.4.2.应用集成 (38)

4.4.3.数据集成 (38)

4.4.4.安全集成 (38)

4.5.非功能性约束 (39)

4.5.1.范围 (39)

4.5.2.系统性能 (40)

4.5.3.可靠性 (42)

4.5.4.可用性 (42)

4.5.5.易用性 (42)

4.5.6.可维护性 (43)

4.5.7.可扩展性 (45)

4.5.8.可伸缩性 (46)

4.5.9.可移植性 (46)

4.5.10.可重用性 (46)

4.6.安全性约束 (46)

4.6.1.安全等级要求 (46)

4.6.2.省级安全域划分 (47)

4.6.3.安全访问控制原则 (49)

4.6.4.安全域防护约束 (50)

4.6.5.应用系统安全约束 (52)

4.7.部署约束 (53)

4.8.架构管控约束 (54)

4.9.标准约束 (57)

4.9.1.标准体系概述 (57)

4.9.2.系统标准遵循说明 (59)

第五章决策支持(2包)项目实施 (61)

5.1.实施内容 (61)

5.2.实施总体要求 (61)

5.2.1.项目沟通管理 (63)

5.2.2.项目进度管理 (63)

5.2.3.项目计划管理 (63)

5.2.4.项目配置管理 (64)

5.2.5.项目变更管理 (64)

5.3.组织和人员要求 (64)

5.3.1.项目组织机构 (64)

5.3.2.项目人员管理 (65)

5.3.3.项目人员保障 (66)

5.4.项目过程 (66)

5.4.1.决策支持(2包)项目系统优化 (66)

5.4.2.决策支持(2包)项目系统推广 (73)

第六章项目服务与质量保障 (85)

6.1.总体要求 (85)

6.2.任务概述及目标 (85)

6.3.工作要求 (86)

6.4.工作约束 (86)

6.5.交付物及质量要求 (87)

第七章决策支持(2包)项目验收 (87)

7.1.14个省初验 (87)

7.2.14个省终验 (88)

7.3.16个省初验 (88)

7.4.16个省终验 (89)

7.5.项目验收 (89)

7.5.1.项目验收前提条件 (89)

7.5.2.验收交付物 (90)

7.6.组织实施及人员安排 (91)

7.7.工程验收 (92)

第八章其他 (92)

8.1.对监理工作的配合要求 (92)

8.1.1.项目启动阶段 (92)

8.1.2.项目实施阶段 (92)

8.1.3.项目验收阶段 (93)

8.2.对应用总集成商的配合要求 (93)

8.3.对安全总集成商的配合要求 (94)

8.4.保密要求 (94)

8.5.移交要求 (95)

8.6.归档要求 (95)

8.7.知识产权要求 (96)

8.8.知识转移要求 (96)

第一章金税三期工程项目背景

1.1.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税务机构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实行国家、地方分级核算的财政体制,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并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西藏自治区仅设立国家税务局)从省级以下按照行政区划分别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各自负责中央税收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在业务、经费、人事等方面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税务局系统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方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双重领导。

1.2.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目标

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为“金税工程”,英文缩写为“CTAIS”。金税三期工程是“金税工程”建设的第三阶段,它将建立在十多年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之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通过业务重组、技术重构、功能整合,分期分批逐步实施,最终完成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金税三期工程将按照“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要求,通过完成

“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建设,建成一个网络覆盖率达100%、年事务处理量近100亿笔、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60万人、纳税人及外部用户超过亿人(户)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将统一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规范全国税收执法;实施全国征管数据大集中,实现监控全国征管数据;规范纳税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建设决策支持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为决策、管理提供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国际先进,是指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主要有:将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主要任务和战略目标,优化服务,规范执法;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实施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运用国际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建设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提高服务和执法的质效等。中国特色,是指影响我国税务机关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经验的环境和因素,主要有:行政层级的多级性和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复杂性;国地税系统业务和管理的差异;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上述这些特色要求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时,针对中国特色,找准结合点。

“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收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四类系统”包括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决策支持和行政管理等系统。

1.3.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主要建设成果

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运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税收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借鉴政府和金融、电信等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践经验,通过业务重组、技术重构、功能整合,初步建成“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在6个试点省成功运行,为征纳双方提供一体化、人性化、智能化、持续改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一是完成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形成税务标准规范体系和税收信息化管理制度;二是完成税收业务需求的分析与整理;三是完成税收信息化的总体规划设计,推动业务变革、技术创新,建立了包含业务、应用、数据、技术、安全、运维等内容的总体架构体系;四是开发完成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四大类应用系统并在6个试点省成功上线运行;五是完成金税三期新建系统同总局和试点省现有保留应用系统整合,实现新老系统的有效对接;六是建成总局数据中心(南海);七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完成试点单位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八是完成税务系统信息安全体系的总体构建及安全策略的制定,完成对试点单位安全管理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以及对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和安全基础设施的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九是完成全国税务系统五级网络建设,建成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综合性通信平台,

网络覆盖总局数据中心、南海数据中心、71个省级局、800多个地市级税务局、近6000个县(区)级税务局、近30000个税务分局(所)。

1.4.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主要建设任务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将在充分吸收第一阶段试点建设经验和系统开发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完成应用系统在全国其余30个省级单位(含5个计划单列市)的快速推广部署,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在税务系统的全覆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计划将在2015年内完成14个省(区)单轨上线工作,包括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青海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吉林省等;计划将在2016年内完成16个省(市)单轨上线工作,包括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厦门市、青岛市、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大连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深圳市等。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完成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外部信息等四大类应用系统在全国30个省(含5个计划单列市)的全面推广,同时完成地方特色软件改造及同总局保留系统的接口改造;(2)开展应用系统的优化及补充开发,具体包括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税务服务与管理创新导致的需求变化、技术创新或架构优化导致的架构变化、系统运行和推广实施过程发现的程序问题、性能调优导致的程序开发以及软件衔接新增接口等几个方面;

(3)实施总局数据集中及数据资源的建设与开发;(4)完成2个国家级、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处理中心的扩容,包括计算存储资源、系统软件及备份系统建设等,提高各推广单位数据处理能力;(5)完成各推广省税务处理中心局域网的补充建设;(6)完成各推广省同总局数据中心(南海)间的数据容灾系统建设;(7)完成各推广省相关安全体系建设;(8)完成各推广省终端系统补充建设;(9)完成各推广省相关运行维护体系建设;(10)进一步完善金税三期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并进行全面培训、推广及应用;(11)按照国家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方面的战略部署,适应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及税制改革要求,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要求,在系统优化及全面推广工作中,进行相关的创新性研究及部署;(1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管理人员,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和税收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二章项目概述

2.1.项目建设现状

经过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建设,决策支持(2包)项目在总局及重庆、山西、山东、内蒙古、河南、广东6省(市)完成部署。决策支持(2包)项目已开发完成税收风险管理、绩效管理、政策评估等业务应用,上线以来运行较平稳,为试点单位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工作提供了良好平台。

2.2.项目总体定位

决策支持项目建设目标是实现全国统一的税收数据支持平台(以下简称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总局和省局两级数据集中、管理和应用,其分为决策支持(1包)项目和决策支持(2包)项目两个主要部分。从业务角度看,它是服务于各种决策支持应用的基础性业务平台;从技术角度看,它实际上既是基于数据仓库技术实现的数据资源分析与管理的技术环境,又是面向一体化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架构。

决策支持系统分为公共数据支撑环境和业务应用环境。公共数据支撑环境包括公共数据分析支撑平台、指标管理平台、数据治理平台、数据集成平台,以承担税务决策支持分析活动涉及的数据获取、模型组织、信息加工、质量管理等功能。业务应用环境主要包括税收收入核算、查询统计、征管状况分析、报表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业务应用。该系统基于金税三期工程一体化应用架构、实现税务数据的综合管理、数据利用、信息增值的一整套技术构件和指导用户利用这些构件实现相关业务目标的标准规范。

决策支持(2包)项目重点在数据增值应用,其在整个金税三期工程一体化应用架构中的位置,以及与金税三期工程其它平台的关系,如图2-1所示:

图2-1应用系统部署架构

2.3.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30个省(含5个计划单列市)应用系统的上线推广工作,确保金税三期工程决策支持项目平稳上线,进一步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系统信息管税能力和数据应用水平,为后续系统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主要工作目标是:

(1)确保平稳上线,深化数据分析利用。

按照金税三期工程要求实现金税三期工程决策支持系统的平稳上线,提升税务系统数据分析利用能力,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2)确保快速响应税收业务变革,优化完善数据平台。

优化完善统一的数据综合利用及管理平台,为各类分析及查询业务提供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加载、分析展现,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管理,税务总局、省局两级部署的数据分析应用格局。成熟共性的业务应用可在两级平台运行,同时各地可按照统一的开发标准,基于本单位积累的数据,基于省局平台开发个性化的应用,满足个性化需求。

(3)确保相关新原系统的数据衔接,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做好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上线工作的同时,结合各省应用系统情况,开展差异分析,制定各省数据集成方案,针对数据分析应用不同的用户群,分别提供不同数据分析应用环境。为操作层用户提供查询、报表、统计功能;为管理层用户提供纳税评估、绩效考核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决策层用户提供数据挖掘、辅助决策等功能;为业务和环境的运维管理用户提供数据质量管理、业务加载及完善的环境监控和运维管理等功能。实现信息管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4.项目建设内容

决策支持(2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数据支持环境的指标管理平台以及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业务应用的优化、推广实施及质量保障。

2.5.项目建设原则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各项目总体上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按照一体化指导思想,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包括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统一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建立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和统一规范的征管业务流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标准。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资金等多方面因素,根据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把总体目标具体分解为若干阶段性任务,合理安排运筹,并集中力量解决不同阶段的重要问题。

(3)整合资源、讲求实效

充分利用以往信息化建设积累的可用资源,按照工程总体设计实现资源整合,增加相互之间的兼容性,实现不同系统和软件的优势互补,根据新要求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提升应用系统的功能与质量,逐步实现金税三期工程的总体目标。

(4)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是保证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科学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化工程建

设质量。同时建立信息化管理责任制,按照新理念,采用新办法,依靠新手段,加强信息系统运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这一国民经济关键性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功能的充分发挥。

2.6.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个省(市、自治区)单轨上线工作,包括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青海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吉林省、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厦门市、青岛市、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大连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深圳市等。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以上30个省(市、自治区)的项目推广、优化、质量保障等,以及总局和已上线6个省(市、自治区)的优化、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决策支持(2包)项目需求

3.1.项目总体需求

决策支持(2包)项目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的建设成果,逐步完成系统推广和优化,拓展和丰富税务总局及各地的数据分析应用工作。

一、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税务系统服务与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过程

中提出的优化建议和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应用系统。

二、金税三期工程各应用系统项目业务关系复杂、建设周期较长,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多点实施、多种部署方式、项目变更等风险,中标人应对此充分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确保系统优化和推广实施按期按质完成。

三、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做好优化、推广实施、质量保障之间的有效衔接,并为未来与系统运行维护衔接建立完整的文档资料。

四、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提供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及时有效的解决推广实施中的软件问题。

五、招标人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中标人应对工作评价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答复,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六、中标人必须遵守金税三期工程业务管控、架构管控和项目管控的要求,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七、时间要求: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推广计划,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推广实施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项目验收前完成优化和质量保障工作。

3.2.项目具体需求

中标人需在保证已有应用系统功能、性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实现以下需求。

3.2.1.系统优化需求

3.2.1.1.功能需求调整及新增需求开发

决策支持系统应满足功能需求调整及新增需求,包括由于源系统发生变化引起的决策支持系统相关功能调整;需求变更引起的已上线功能的调整;新增业务需求的功能开发;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功能缺陷,进行优化完善;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引发的管理要求的调整,相关数据分析、利用等功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结合总局征管改革的要求和各地应用实践的经验,优化风险管理的流程处理机制,增强系统的适应性,持续拓展指标模型的覆盖面、准确度等。

2、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税务部门信用管理的深化进行相应优化调整。

3、优化指标管理平台的管控机制。

4、支持《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等规范。

在项目建设期,同时要支撑税务机关税收分析、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需求,以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的管理水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3.2.1.2.技术环境优化

本项目技术环境优化具体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优化指标管理平台

指标管理平台提供面向数据分析的指标方法体系,为决策支持应用提供指标管理功能和指标访问服务。平台实现指标运作的全流程自定义、指标库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满足业务人员通过平台方便地引用现有指标或自定义指标的需要,能够灵活适应当前和今后的业务发展需求。

2.优化核心业务建模功能

提供以业务表单形式呈现指标元;完善指标数据预览功能,提供对数据分布情况、质量情况的全面掌握;完善模型可测试和可验证功能,确保模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提供业务建模的开发管理,实现模型开发过程与投产上线的隔离;优化模型管理功能,简化建模操作;优化预警值功能,简化功能设置,保证整体应用更便捷流畅。

3.提升分析性能

通过各种合理技术手段,解决因指标数据预览、模型测试等功能加入带来的系统综合性能下降。

3.2.2.项目推广需求

一、决策支持项目推广实施范围为2.6. 实施范围一节中所述30个省(市、自治区)。

二、以单轨上线为标志,每个省的推广实施时间大约为22周。

三、中标人应为本项目的推广实施工作配置相应的人员资质和数量,所提供人员能力不能胜任推广实施工作、影响推广实施进度或质量的,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更换或者增加人员。

四、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推广实施总体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阶段划分、组织协调机制、工作内容、环境准备、人员要求、组织、进度计划等;项目涉及各方的职责划分清晰,组织设置有效,计划合理,并提供完备的风险规避及应急方案。

五、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推广实施工作规范,包括进出场制度、推广实施期间各类表单(报告)模板。

六、应用系统部署和环境保障范围包含用于应用系统推广实施的各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和培训环境。

第四章决策支持架构约束要求第二阶段应用系统项目在推广应用和持续优化工作中,要严格遵循金税三期架构设计方案,尤其在应用设计、数据设计、集成设计、非功能指标、安全性、部署、标准等方面要遵循从架构约束,以最终保障工程整体架构的一致性。

4.1.总体架构要求

总体架构既包含业务、应用、数据、技术、安全、运维等方面的

框架,也包括架构管控的体系。一方面,作为框架,总体架构定义了业务、应用、数据、技术、安全、运维等架构的目标蓝图,还包括相关模型,及各部分的指南、设计准则,项目需要根据总体架构的约束来实现其应用;另一方面,作为架构管控,它指明了项目在进行项目实施的时候需要遵守的标准、规范,可以参考的相关架构资源以及需要遵守的架构管控流程,以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金税三期的总体规划。

总体架构主要由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包括系统软件、基础设施等)、安全架构、运维架构、标准、架构管控体系等组成,这些总体架构的内容将构成对项目架构方面的约束,项目需要在这些架构的约束下进行业务需求分析、设计以及实现以完成项目的目标。

4.2.应用设计约束

下图给出了决策支持系统的总体构成以及在整体三期应用环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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