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宁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比
备注:1、以上标准字2015年7月起执行:2014年广西区年平均工资的为46846元
2、2015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从3%(单位:2%,个人: 1%)调整至2%(单
工资的为46846元,社保缴纳基数下限为:46846元/12个月=2342.3元/月。2%,个人: 1%)调整至2%(单位:1.5%,个人: 0.5%)。
下限比例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