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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盛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重要提示:请您认真阅读合约全文,确保充分知悉和理解本合约的所有内容。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我行予以说明。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盛京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主卡申请人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申请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有效,授权甲方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信用信息,下同)提供给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乙方授权甲方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了解和查询乙方身份、财产、资信和其他有关情况并打印、保留、使用相关资料,所查得的信息仅用于信用卡申请审核、信用卡担保审核、信用卡贷后风险管理及其他与信用卡相关的事项;无论乙方信用卡是否被批准或是否终止,甲方对乙方有关资料均不予退回但予以保密。

二、乙方必须通过甲方认可的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若乙方明知受理人非甲方认可渠道的工作人员或非法中介,而将资料交给他人办理信用卡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的,则由

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三、乙方授权甲方基于提供信用卡相关服务或为追索未清偿欠款的目的,向信用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的催收机构、甲方合作的服务及外包机构等第三方提供乙方个人信息;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乙方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四、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手机短信、对账单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信用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及营销信息等服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请,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担保。主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清偿责任,附属卡申请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甲方按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约定的通信地址寄出卡片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持卡人应确保该地址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收取邮件,否则,因此发生遗失、被窃的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所申领的信用卡若具有电子现金功能则默认信用卡账户为主账户。电子现金账户指具有快速支付、接触和非接触消费功能的小额支付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快捷支付、查询、充值等交易的全部和部分功能,不具备透支、

转账、取现功能。电子现金账户初始余额为0,乙方需通过主账户进行圈存后方可正常使用。

第二条使用

一、乙方收到卡函后,应及时了解甲方核定的信用额度和指定的账单日,认真阅读有关信用卡使用的说明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方式激活信用卡,并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本人签名。使用信用卡交易时须使用相同的签名,若设臵密码须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遗忘密码或需要更换密码,可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电话办理重臵密码手续。

二、通过电话银行人工服务办理的业务,以甲方的语音记录为乙方办理业务的有效凭据;通过电话银行自动语音系统办理的业务,以输入客户服务电话密码为乙方办理业务的有效凭据。

三、乙方使用密码、签名(含电子签名)、指纹办理或凭磁条、芯片、卡号等电子数据办理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邮件、电话、手机、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信用卡交易)时所产生的纸质或电子信息记录,均属于交易的有效凭证。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乙方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乙方应承担信用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

四、乙方应在安全网络环境下使用信用卡在互联网(INTERNET)上进行交易,否则乙方须对该卡在互联网(INTERNET)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五、信用卡只限于乙方进行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消费或提取现金。乙方不得将信用卡用作任何违法用途。

六、乙方申领的信用卡只限乙方本人使用,信用卡卡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视为违约。乙方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领用合约约定和信用卡章程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或收回乙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甲方有权依照有权机关的指令,查询或冻结乙方的信用卡账户(电子现金账户除外),并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七、基于甲方自身风险管理或配合监管机构监督核查的需要,甲方可对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相关盛京银行信用卡申请、交易、争议、大额还款及用卡等异常状况进行调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理解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交易对应的书面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或购物小票、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信用卡复印件),否则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用卡可能会受到影响。

八、乙方使用外币信用卡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应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

九、乙方可在境内外带有卡面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标识或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含网上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手机银行或其他受理点使用。使用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卡银行、收单银行、特约商户、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有关规定;在境内外提取现金限额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乙方在信用卡项下发生的所有交易款项均纳入人民币账户核算。在境内通过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和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以及在境外的交易由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记入人民币账户;在境外带有VISA、MasterCard、运通等国际卡组织或公司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或在发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等办理外币业务时,根据每笔交易记账日汇率转换成人民币后记入人民币账户。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汇兑风险、损失和相关机构收取的跨境交易费、货币转换费等费用。本信用卡不接受外币存入或转入交易(退货、退税交易除外)。

十一、信用卡发生遗失、被盗、灭失、遭他人占用等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电话等渠道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后即时生效,生效后不能撤销;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乙方可按照甲方规定办理补卡手续。乙方对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乙方所为而产生的损失不再由乙方承担,但

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乙方办妥挂失手续前发生的交易、乙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乙方拒绝或不配合甲方调查,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持卡人签名。电子现金账户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补卡时,补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为0。

十二、乙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通信地址及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送达。乙方如发生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乙方经甲方许可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积分交易和兑换、电子现金业务或其他业务,须遵守甲方另行发布的业务规则。

十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十五、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网络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视情况协助乙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帮助。对于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十六、乙方使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均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全部责任,甲方仅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务,与商户之间没有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如乙方使用信用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关分期业务的条款与条件。

十七、如乙方涉嫌非法交易或甲方认定的其他风险,甲方在必要时有权随时拒绝处理任何信用卡交易,行使中止或取消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十八、信用卡带有电子现金账户的,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可透支,账户余额上限1000元(含),账户内余额不可提取现金,仅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交易时不进行密码、签名(含电子签名)、指纹等验证方式校验。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交易,甲方不受理因电子现金交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电子现金账户所发生的全部交易、债务、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信用额度

一、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其信用额度。

二、甲方有权在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状况时,立即降低或取消乙方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四、乙方在同一身份证项下的账户共用同一信用额度。

五、乙方主卡申领人为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申请附属卡的,乙方与其附属卡申领人共享同一信用额度,甲方根据乙方申请为每张附属卡分别核定信用额度,乙方主卡申领人和附属卡申领人全部信用卡可用信用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核定的总信用额度。

第四条利息和收费(详见“盛京银行信用卡资费标准表”)

一、乙方领取信用卡后,应按甲方的规定缴纳年费。乙方若申请注销信用卡,甲方对已收取的年费不予退还。

二、乙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产生的透支金额,由甲方在乙方主卡账户内记收,乙方承担还款责任。

三、乙方附属卡的交易款项、费用、利息等均计入乙方主卡账户。乙方主卡申领人可申请止付、注销其附属卡。

四、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按对账单所列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其当期对账单上本期发生的除预借现金以外的其他透支金额,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未能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甲方将自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乙方利息至清偿日止,按月计收复利并从乙方账户中扣除,利率标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五、乙方以信用卡预借现金时,须支付手续费,且不享

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甲方自交易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并按月计收复利,利率标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六、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按约定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超过信用额度用卡,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八、甲方对乙方信用卡内的溢缴款不计付利息,若乙方取回卡内溢缴款,乙方需承担溢缴款取回手续费(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如溢缴款计付利息方式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

九、乙方可免费向甲方索取最近六个月的对账单,索取六个月以上的对账单需支付补制对账单手续费。

十、乙方有权在到期还款日前要求对不符的账务进行查对,或请求甲方向收单机构调阅签购单或退款单,若调查结果证明交易确属乙方所为,乙方需支付调阅签购单手续费。

十一、信用卡正式挂失后,乙方需支付挂失手续费、补发新卡工本费。甲方将卡片寄送给乙方,电子现金不可办理挂失。补卡时,补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为0。

十二、信用卡损坏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发新卡,乙方需支付补发新卡工本费,补卡时,补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为0。

十三、乙方应按甲方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盛京

银行信用卡资费标准表)承担各类费用;甲方费用项目和标准调整生效后,乙方即应按照新的项目和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第五条对账和还款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于指定的日期(账单日)发送纸质或电子对账单,但若当月内没有任何交易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若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应核实对账单内容,若乙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要求甲方核实,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甲方核实, 否则视同乙方已收到对账单并认可全部交易,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否认交易款项。对已提出疑义的交易,乙方仍应按期偿还对账单所列应还款额。乙方与商户或其他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三、甲方不对乙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的交易列入对账单(信用卡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充值除外)。

四、乙方账单所列明的款项,在账户未逾期状况下其偿还顺序依次为上期欠款金额、本期利息、本期费用、本期透支取现款、本期透支消费款等。逾期1~90日(含)的,按照先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日

(含)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各项费用或利息的顺序进行冲还。

五、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六、最低还款额为: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百分之十,加上预借现金交易额的百分之百,加上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消费款,加上所有费用和利息。( 所有费用指: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挂失补发手续费、违约金、调阅签账单手续费、损坏换卡手续费等费用)

七、乙方可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信用卡欠款。乙方若选择自动转账还款方式,甲方有权于约定日期从乙方指定账户中按约定金额扣款,转入其信用卡账户以清偿欠款。如在甲方扣款时,乙方指定的自动转账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缴清乙方应还款金额的,乙方需缴纳透支利息及违约金。

八、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通过公告、信函、司法等方式向乙方催收,有权委托催收机构向乙方催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等,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有效期

一、信用卡卡片的有效使用期限最长为5年(乙方个人卡片实际有效期限以卡片表面记载为准),逾期自动失效,但乙方在该信用卡项下所有产生的全部债务有效存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卡片到期,甲方将为乙方换发新卡,原信用卡项下的全部债务将自动转移到新卡片项下。若乙方不愿继续持有信用卡,不愿换领新卡,应至少于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愿到期更换新卡。无论是否换发新卡,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换发新卡而消灭,乙方仍应履行还款义务;换发新卡后,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合约,本合约自动适应新卡。乙方如开通电子现金账户应至少于卡片到期前一个月通过甲方提供的交易程序将电子现金账户余额确认为0,否则换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将自动为0,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停止用卡,须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甲方办理注销手续,乙方应全额偿还信用卡欠款(乙方对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卡片申请销户时,需自行选择消费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或前往甲方营业柜台圈提余额),若乙方注销信用卡主卡,该卡的附属卡须同时注销。甲方对已收的卡片年费不予退还,并保留对该账户在办理完结清销户手续前发生的、非因发卡银行原因而导致的有效交易款项及相应利息、费用的追索权。

三、乙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应付款项,取消乙方用卡资格,并授权受理机构和商户收回信用卡。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其他

一、甲方有权对本合约及所依据的《盛京银行信用卡章程》、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产品权益和服务规则等信用卡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按规定公告(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电子邮件、客户服务电话等方式)后施行,上述调整后内容均适用本合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甲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乙方不愿接受甲方公告内容的,可在公告施行前向甲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办理相关手续;公告期满,乙方既不申请变更又不终止相关服务的,视为乙方同意相关修改或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据《盛京银行信用卡章程》、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乙方在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现居地址为相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异议,双方可另行约

定。

四、乙方已完全知悉并了解《盛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的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合约的规定。

会员卡领用协议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会员卡领用协议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会员卡领用协议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协议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 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

NPS支付系统外币信用卡支付合作协议(协议范本)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NPS支付系统外币信用卡支付合 作协议(协议范本)

NPS支付系统外币信用卡支付合作协议(协议 范本) 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乙方: 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地址:本协议作为《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的附件,与《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给商户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种,满足客户需求,完善nps在线支付的网上支付服务体系。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之外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外币卡”),网上支付业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第一条风险说明

外币卡都采取信用制识别方式。但由于国内的信用体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网上支付平台及清算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时,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拒绝付款(简称:拒付)等风险,进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须独立承担因本补充协议第二条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引发的相关责任。第二条银行拒付或索回款项说明 (一)银行拒付 银行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根据持卡人的请求拒绝或索回向甲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即使银行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其仍有权立刻要求甲方退还款项,相应地,甲方也会向乙方索回其款项。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甲方没能获取授权或在获取电子商务交易授权的过程中,甲方向银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账号发生错误; 2、导致电子商务交易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原因; 3、电子商务交易中有任何偏离本协议条款的情形; 4、电子商务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被全部或部分拒绝或退回,或电子商务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终止;

银行卡领用合约(2020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44638 银行卡领用合约(2020新版)

合同书 | YW-HT-044638 常用文书银行卡领用合约(2020新版) 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申领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_________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人民币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_________%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_________卡时,应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2页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 简易版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编号: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国

际卡的人民币账户____元的信用额度和外币账户____的信用额度,并有权根据甲方资信状况的变化调高或调低甲方账户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透支期限为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国际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 重要提示:请乙方认真阅读本合约全文,尤其是以加粗字体显示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甲方予以说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申领人(下称乙方,包括主卡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在同意共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下称适用法律),以及《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下称《章程》)的前提下,就申领和使用太平洋个人贷记卡或准贷记卡(下称信用卡)事宜达成本合约。 第一条信用卡申领和信用额度管理 (一)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准确、完整、真实地提交信用卡申请信息和证明资料(下称申请资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核发信用卡,并核定卡片等级、信用额度和担保条件等。无论本合约终止与否,申请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信用卡申领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在其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甲方有权为审核领卡申请、核定或调整信用额度、开展贷后管理、进行异议处理和清收应还款项等目的,查询、了解、保留和使用上述信息。 (三)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主卡持卡人可为符合条件的其他自然人申领最多三张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应保证附属卡的申领得到附属卡持卡人的授权,并督促附属卡持卡人遵守《章程》、本合约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主卡及其所有附属卡的信用额度共享。甲方有权自行或依主卡持卡人申请对附属卡的使用设定限制。 (四)多币种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在其各币种账户间共享。信用卡核发后,甲方将至少每年一次对乙方的信用额度进行评估,并有权随时根据乙方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乙方亦可申请调整信用额度,调整与否及幅度由甲方决定。信用额度调整一经甲方作出即生效,甲方将通过对账单、电话、手机信息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如不接受信用额度调升,可要求甲方恢复。除甲方有适用法律认定的过错外,乙方不得以未经同意或未收到通知为由,要求甲方就信用额度调整承担责任。 (五)甲方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乙方另行授予或在信用额度内划定专门用于分期付款、透支取现或转账(下称预借现金)等用途的授信额度。该等授信额度适用本合约项下关于信用额度的任何约定和甲方另行发布的各项规则。 第二条信用卡的使用

会员卡协议书(完整版)

会员卡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所发行的会员卡一张,卡号为: 2,乙方付给甲方(现金,信用卡,支票) 元,甲方承诺乙方凭此卡 在甲方酒店可消费元. 3,乙方需于本酒店满3000元以上,始可办会员卡.卡内所有优惠须于下次消 费时使用。 1,乙方消费时必须携带此卡消费,否则当次消费金额以现金结算,不享受优 惠. 2,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有效期从充值之日起重新计算. 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指定的关于会员卡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 A,乙方用会员卡消费时,须在结帐单上签字确认. B,会员卡不允许透支,卡中金额不足时,应及时充值.乙方用会员卡结帐,当消 费金额大于卡中金额时,不足部分应交纳现金. C,甲方发行的代金餐券.住宿卷,不能与会员卡共同结帐,也不能折合现金为 会员卡充值. D,使用会员卡消费不享受重复优惠,不再赠送餐券或折扣及赠品. E,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 F,此卡以一千元为最基本单位计算优惠金额,充值亦以最低一千元计算优惠 金额,卡中金额不计算在内. G,此卡不得用于大型宴席(3桌以上). H,此卡不能提取现金或代支付现金. I,此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购卡人允许多人使用,必须先授权,被授权 人消费时,带此卡方可消费,甲方见此卡给予结帐.

银行信用卡合作协议Word

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推荐个人客户在甲方申请办理个人白金信用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如下: 一、各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个人白金信用卡贵宾客户的特约服务商,甲方优先向乙方所组织的客户 提供服务; 2. 乙方为甲方推荐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资源; 3. 甲方在审核乙方提供的客户各项资料后,自主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4. 当乙方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申请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核时,甲方须最迟不超过二十五个工 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乙方。若乙方推荐的客户通过甲方的审核,甲方于每月月末将客户审 批通过和激活使用的情况向乙方汇报。 5. 乙方对所推荐的客户身份信息、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不真实原因导致甲方贷款损失, 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6. 甲方在权利义务与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在无特殊情况下尽力满足乙 方的要求。乙方在权利义务与法律允许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的工作,在无特殊情况下满足其要 求。如:甲方需要向客户补交申请资料的,乙方应尽量协助甲方完成申请资料的补充。 7. 当推荐客户收到甲方寄出的白金信用卡且正常激活使用一次后,甲方应在当月的月末不超过 二十八日,将二百八十元/张的佣金给到乙方。 8. 甲方有义务将白金信用卡的服务或新调整的政策向乙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指导。 其它约定 1、双方约定互守对方商业秘密,一旦发现泄露商业秘密,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流入第三方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中国银行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认《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个人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立即在长城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国际卡的人民币账户___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和外币账户____________的信用额度,并有权根据甲方资信状况的变化调高或调低甲方账户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透支期限为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国际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国际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国内使用国际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境外用卡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件(除受理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的主要条款简述如下, 敬请关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申请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同意甲方向任何有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和查询其财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如甲方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信用状况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合作方以及相关资信机构。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附属卡项下 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用额度。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信用额度,并将信用额度调整的信息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4、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第二条使用和收费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向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提供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

会员卡领用协议文档

会员卡领用协议文档 Membership card collection agreement documen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会员卡领用协议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协议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会员内使用易货交易卡消费、转帐或支票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除受理会员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是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易货交易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进行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易货交易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牡丹信用卡(透支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牡丹信用卡申领人(包括主卡申领人和副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各项条款,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发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使用牡丹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申请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甲方有关资料,但以正常履行本合约和牡丹信用卡章程、提供牡丹信用卡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积分兑换、奖品等增值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为限。甲方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其他产品服务和销售时使用甲方相关个人金融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及信用额度。无论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办卡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不退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甲方主卡申领人可申请为其符合乙方发卡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以及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办理不超过两张的副卡,有义务督促其副卡持卡人遵守牡丹信用卡章程及本合约相关规定,并应承担因副卡持卡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主卡申领人可随时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副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并须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副卡持卡人对主副卡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甲方授权乙方在本次业务过程中(从业务申请至业务终止),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渠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中的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个人贷款、各类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及个人结算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缴存)、个人电信缴存等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将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条使用 1、甲方收到牡丹信用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用卡时按规定使用此签名,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如甲方所申领牡丹信用卡带有可用于脱机消费的芯片电子现金业务,应在收到牡丹信用卡后,及时向乙方申请电子现金启用,也可通过芯片消费交易自助办理电子现金启用。同时,甲方应及时圈定电子现金余额,电子现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 2、甲方应妥善保管牡丹信用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和身份证件等,甲方不得将牡丹信用卡卡片信息、密码等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且不得出租或转借牡丹信用卡,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3、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风险损失,甲方遗忘密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牡丹信用卡办理密码重置。基于持卡人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牡丹信用卡磁条、芯片、卡号或密码等电子数据和/或卡片信息而办理的各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销售点终端、手工受理、邮件、电话、手机、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信用卡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除非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甲方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密码非本人输入或未输入密码等理由拒绝偿付因交易发生的款项。 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芯片卡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甲方不得拒绝偿付交易款项,除非乙方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

会员卡领用协议书——【标准】.doc

会员卡领用协议书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协议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会员内使用易货交易卡消费、转帐或支票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除受理会员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是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易货交易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进行交易确实存在,甲

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易货交易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帐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易货帐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是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_________个月的对帐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对帐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甲方在对帐单发出日后10日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取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积分兑换合作协议(律师意见)

编号: 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店面兑换业务合作协 议书 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乙方:山东鲁信影城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本协议 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中信信用卡积分商户”资格,双方由此享受相 应权利并承担义务。 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事项,适用于中信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核发的信 用卡有效卡持卡人。本协议项下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中信银行”字样 及中信银行LOGO进行标识。其中,白金卡除中信银行标识外还以“白金卡”字样或“Platinum”进行标识;金卡除中信银行标识外还以“金 卡”字样或“Gold”进行标识。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实际补贴率与名义补贴率: 2-1-1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按照中信信用卡所兑换的1000积分 对应支付乙方1元人民币(即1000积分:1元),称之为“积分实际补 贴率”。 2-1-2 持卡人购买商品时,甲、乙方向持卡人宣传的积分兑换的比率,称之为“积分名义补贴率”。 2-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中信信用卡积分商户”专属标牌等宣传 品,用于积分兑换业务日常合作推广。 2-2-2 甲方协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进行商品积分兑换宣传和市场 推广。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乙方的合作商户身 份及其提供的积分兑换优惠服务,根据业务的阶段性要求,通过但不限 于以短信、账单、网站的方式向持卡人进行宣传。 2-2-5 每日历年年度终了,甲方对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换量和 兑换频率进行统计,甲方根据统计结果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提供优先合 作机会。 2-3 乙方权利及义务: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应的积分兑换业务宣传渠道资源。 2-3-2 乙方保证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准确、真实、 合法。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 标准、销售渠道合法、售后服务优质合法,并根据需要提供优惠的折扣 给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 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全单折扣为 固定 折,其他(说明): 全额积分兑换电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一: 25000积分兑 换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张。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25000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二: /

银行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完整版

编号:TQC/K372 银行卡领用合约(单位卡) 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 甲方)与_____卡(以下简称_____卡)申领 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 申领使用_____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 守人民币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_____ 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 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 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正式 版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编号: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愿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给予甲方牡丹信用卡账户金

卡为10000元、普通卡为5000元的信用额度,透支期限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年费及追索费用等)。 甲方还款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四、甲方应在规定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用牡丹信用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转账的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时,甲方同意乙方按该金额将资金从其牡丹信用卡账户转入牡丹卡保证金专户,

会员卡领用协议书

会员卡领用协议书(精选多篇) 上海*****酒店 会员卡协议书 甲方: 上海******酒店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所发行的会员卡一张,卡号为: 2,乙方付给甲方(现金,信用卡,支票)元,甲方承诺乙方凭此卡在甲方酒店可消费元. 3,乙方需于本酒店满3000元以上,始可办会员卡.卡内所有优惠须于下次消费时使用。 1,乙方消费时必须携带此卡消费,否则当次消费金额以现金结算,不享受优惠. 2,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有效期从充值之日起重新计算.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指定的关于会员卡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a,乙方用会员卡消费时,须在结帐单上签字确认. b,会员卡不允许透支,卡中金额不足时,应及时充值.乙方用会员卡结帐,当消费金额大于卡中金额时,不足部分应交纳现金. c,甲方发行的代金餐券.住宿卷,不能与会员卡共同结帐,也不能折合现金为会员卡充值. d,使用会员卡消费不享受重复优惠,不再赠送餐券或折扣及赠品.e,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 f,此卡以一千元为最基本单位计算优惠金额,充值亦以最低一千元 计算优惠金额,卡中金额不计算在内. g,此卡不得用于大型宴席. h,此卡不能提取现金或代支付现金. i,此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购卡人允许多人使用,必须先授 权,被授权人消费时,带此卡方可消费,甲方见此卡给予结帐. j,甲方没有鉴别持卡人签字的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此卡,如有丢失, 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甲方处挂失.在挂失前,如果此卡被人盗用,甲方概不负责. k,乙方办理此卡时必须由乙方本人,甲方经理,收银员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l,此卡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中国工商银行在线支付合作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在线支付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XX(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因乙方电子银行客户通过甲方电子商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资金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在线支付系统:指乙方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发来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为客户提供交易款项划转服务的系统。 (二)电子商城:指甲方利用计算机网络、或手机等电子设备建立的,采用乙方在线支付系统进行交易款项划转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三)买方:指通过甲方电子商城购买商品或服务,并通过乙方的在线支付系统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的企业或个人。 (四)卖方:指通过甲方电子商城卖出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五)异常:指买方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向卖方支付款项的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等与甲方记录不符的情况。 (六)退款:是指网上订购交易完成后,因某种原因,甲方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已入账的交易款项全部或部分退回至原买方付款账户的交易行为。 (七)返还: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营销合作协议后,甲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规则,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已入账的交易款项全部或部分退回至原买方付款账户作为折扣优惠的交易处理行为。 (八)转付:是指买方以在线支付形式将交易款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作为中介方按照与买卖双方约定的规则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款项转付给卖方的交易处理行为。 (九)信用支付:是甲方与乙方合作共同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的服务。乙方根据买卖双方对交易的确认结果办理资金清算。买卖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时可在线向甲方提交裁决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的裁决结果办理资金清算。 (十) 分期付款:是个人买方在甲方通过贷记卡进行一定限额以上消费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买方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根据个人买方申请,将消费资金和手续费分期通过买方贷记卡账户扣收,个人买方按期进行偿还的业务。 (十一)交易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办理交易款项入账、退款、返还、转付等业务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十二)境外卡:指境外发卡机构发行的开通全球通用支付验证功能的信用卡、借记卡。 二、合作内容

酒店会员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所发行的会员卡一张,卡号为: 2,乙方付给甲方(现金,信用卡,支票)元,甲方承诺乙方凭此卡在甲方酒店可消费元。 3,乙方需于本酒店满3000元以上,始可办会员卡,卡内所有优惠须于下次消费时使用。4,乙方消费时必须携带此卡消费,否则当次消费金额以现金结算,不享受优惠。 5,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有效期从充值之日起重新计算。 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指定的关于会员卡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 A,乙方用会员卡消费时,须在结帐单上签字确认。 B,会员卡不允许透支,卡中金额不足时,应及时充值。乙方用会员卡结帐,当消费金额大于卡中金额时,不足部分应交纳现金。 C,甲方发行的代金餐券。住宿卷,不能与会员卡共同结帐,也不能折合现金为会员卡充值。 D,使用会员卡消费不享受重复优惠,不再赠送餐券或折扣及赠品。 E,此卡充值后可连续使用。 F,此卡以一千元为最基本单位计算优惠金额,充值亦以最低一千元计算优惠金额,卡中金额不计算在内。 G,此卡不得用于大型宴席(3桌以上)。 H,此卡不能提取现金或代支付现金。 I,此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购卡人允许多人使用,必须先授权,被授权人消

费时,带此卡方可消费,甲方见此卡给予结帐。 J,甲方没有鉴别持卡人签字的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此卡,如有丢失,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甲方处挂失。在挂失前,如果此卡被人盗用,甲方概不负责。 K,乙方办理此卡时必须由乙方本人,甲方经理,收银员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L,此卡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M,此卡办理后,卡内金额不予退还。 N,如有丢失凭此协议办理补卡,卡片之工本费20元。 甲方:乙方: 经办人:收银员: 年月日年月日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特惠商户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称甲方) 主要负责人:杨科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阳南路2号崇业写字楼902室 乙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了共同推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甲方持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合作商户,甲方授予乙方“民生银行特惠商户”资格,双方根据本协议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事项,适用于甲方发行的信用卡有效持卡人,卡种包括但不限 于银联、VISA、Mastercard、JCB。本协议项下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以"民生银行”字样及民生银行LOGO进行标识。 二、合作期间 本协议合作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内容 1. 在合作期间,甲方持卡人在乙方指定场所进行消费时,均可凭其持有的甲方钻石卡、 白金卡、金卡及普卡等信用卡,享受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内容的一种或多种。

该特惠合作细则与内容参见附件1-2-1。 2. 合作期间内,乙方在从事和甲方相关的活动时,须按照甲方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 享受甲方的专业服务与支持,并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 3. 合作期间内,乙方承诺本协议中优惠和服务的约定将不低于乙方提供给其他任何同 业机构的优惠条件。 四、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同意利用自身的宣传方式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介绍甲方与乙方本次合作的服务 项目和优惠措施。乙方同意在其营业场所内的显要位置处悬挂并摆放由甲方制作的 带有甲方注册商标形象的牌匾及相关文宣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立牌、海报、展架、 单页等),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 合作期间,乙方将作为甲方专有持卡人,即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客户的指定特惠商户。 3. 乙方应配合向甲方提供自身真实、全面的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4. 乙方应对其营业员、收银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熟知承诺给甲方持卡人的优惠服 务项,按约定向甲方持卡人主动推荐优惠服务内容,并对甲方持卡人执行所承诺的优惠服务条款。 5. 乙方同意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甲方持卡人,不得因提供本协议中的合作优惠和 服务而向甲方持卡人加收任何附加费用或者拒绝接受甲方持卡人刷卡付费,也不得将刷卡手续费转嫁给甲方持卡人。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已公布的乙方信息资料或优惠内容,如 确需变更,乙方应至少提前60个工作日通知到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保证对公众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 7. 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本协议执行情况,以保障双方及甲方持卡人的权利,并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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