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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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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管理规范》

附件1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范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因脚手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

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脚手架搭拆、使用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2.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4《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16)

2.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

2.6《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

2.7《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

2.8《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2.9《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2.10《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

2.11《碳素结构钢》(GB700-2006)

2.12《机械安全固定式直梯的安全设计规范》(GB/T 31254-2014)

2.13《机械安全工业楼梯、工作平台和通道的安全设计规范》(GB/T 31255-2014)2.1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2.1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2013)

2.1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DL 5009.1-2014)

2.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8《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2.19《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2.20《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2003)

2.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2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

号)

2.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中国华电安[2013]56号)

3脚手架的类型

3.1脚手架按材质可分为钢管脚手架、竹脚手架、木脚手架。

3.2脚手架按照搭设形式可分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吊篮、附着式升降

脚手架、挂脚手架等)、门式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又可分为落地式、悬挑式、挂式脚手架等类型。

3.3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可分为单排脚手架、双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脚手架。

由于单排脚手架稳定性较差,除了在单层建筑砌筑、装修使用外,其他情况,不建议搭设及使用单排脚手架。

3.4脚手架按封闭程度可分为开口型脚手架、一字型脚手架、封圈型脚手架等。

4脚手架基本结构

4.1本规范以现场常见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为例(下同)。脚手架主要构配件包括钢管、

扣件、脚手板、可调拖撑等。由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斜道等构造而成,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4.2水平杆: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为纵向水平杆;沿脚手

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为横向水平杆。

4.3扫地杆:贴近楼(地)面设置,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

横向扫地杆。

4.4连墙件: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

4.5横向斜撑: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4.6剪刀撑:在脚手架竖向或水平向呈对置的交叉斜杆。

4.7抛撑:用于脚手架侧面支撑,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5脚手架作业常见的问题和风险

5.1常见问题

(1)立杆基础未夯实、未找平;

(2)脚手架材料不合格;

(3)立杆未设置底座,底座下未设置垫板;

(4)扫地杆设置高度不合理,未连续设置;

(5)立杆、横杆间距过大;

(6)缺剪刀撑、横向斜撑、抛撑等;

(7)剪刀撑设置不合理,角度偏大,未连续设置等;

(8)缺上下通道,通道不合格;

(9)脚手架与卸料平台连结;

(10)作业面缺挡脚板、缺护栏、护栏高度不合适;

(11)脚手板未铺满、单跳板、探头板、跳板未绑扎;

(12)作业面、通道杂物堆积;

(13)搭设脚手架时,连墙件滞后搭设;

(14)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先拆除;

(15)使用期间时(外粉作业时),擅自拆除连墙件。

5.2主要风险

(1)在没有满铺的平台上,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低挂高用,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2)在没有护栏的平台上临边作业,并且不系安全带,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3)使用变形的钢管或脚手板,承载负荷不够,易造成脚手架坍塌;

(4)脚手架搭设完,没有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就投入使用,易造成脚手架坍塌;(5)违反拆卸作业的程序,先拆底部支撑,后拆上部架子,易造成脚手架坍塌;(6)脚手架地面环境堆放过多材料和杂物,易造成脚手架坍塌;

(7)脚手架没有逃生通道或逃生通道不合格,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

6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要点

工作流程技术规范

管理要点

(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备注

一、材质关 1.钢管

1)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

管》GB/T 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

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2)宜采用φ48.3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2.扣件

1)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

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

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2m时,不得

发生破坏。

3.脚手板

1)脚手板宜采用钢、木材料制作,不宜采用模板、竹片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

不宜大于30kg。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Q235级钢

的规定。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中Ⅱa级材质的

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不得使用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脚手板。

4.可调托撑

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形螺纹

第3部分:基本尺寸》GB/T5796.3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2)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架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1.基建项目脚手架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或搭设单位提交材料进场申请,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施工单位或搭设单位填写《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构配件进场验收表》(附表1),门式脚手架填写《门式脚手架构配件进场验收表》(附表2),总包、监理单位负责入场前的现场检查。发电企业日常维护、检修技改中脚手架材料入厂由搭设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参加检查、验收及相关试验。

2.基建项目各类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负责组织材料检查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总包、监理、建设单位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电企业脚手架材料进厂后搭设单位(部门)负责组织材料检查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清除出场。

3.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应有经验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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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3)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5.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1)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制作悬挑承力架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构件焊缝的高度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有焊接裂缝、构件变形、锈蚀等缺陷。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1.1中HPB235级钢筋的规定。

2)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3)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6.门式脚手架构配件

1)门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T13-1999)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2)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4.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应给予明确结论,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标识,规定时间撤出现场。

5.对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在现场制作时,应从材质、加工制造、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验收。

二、人员关 1.脚手架搭、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对脚手

架搭、拆单位有资质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DL5009.1-2014 4.8.1第1条)

2.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应无妨碍所从事工作的生理缺陷和禁忌症。非专业工种人

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递杆、撑

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DL5009.1-2014 4.8.1第2条)1.基建项目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进场时,施工单位或搭设单位必须将脚手架施工人员身体检查报告、操作证、进场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等报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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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3.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DL5009.1-2014

4.10.1第8条)在从事活动范围较大的作业时,应使用速差自控器。(DL5009.1-2014 4.10.1第9条)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DL5009.1-2014

4.10.1第12条)

5.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作出判断和处理。(JGJ130-2011 9.0.6条)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JGJ130-2011 9.0.17条)

7.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JGJ130-2011 9.0.19条)

8.非有关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并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DL5009.1-2014 4.10.1第20条)许进入现场从事脚手架工作。发电企业日常维护、检修技改应按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和外协用工安全管理规定,对脚手架施工单位或搭设单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严格履行入厂手续,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厂施工。

2.搭拆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每天使用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时,施工单位应设置防火措施并专人监督。

4.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5.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监督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安监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高处作业时地面施工部门应设专人做好安全隔离监督工作,严防高处坠物伤人,安监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7.高处作业时应设专职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并处理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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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8.无关人员严禁攀登高处,外来人员参观时应经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引导进行。

三、措施关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应尽量减少高处作业。技术人员编

制高处作业的施工方案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DL5009.1-2014 4.10.1第1条)

2.依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DL5009.1-2014

附录C规定,以下脚手架搭设应由施工单位提前编制专项方案: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

行论证。包括: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脚手架专项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

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

5.承重作业平台采用满堂支撑脚手架形式的,应编制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对其结构

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

6.高处作业使用的外挂防护架(包括外挂作业平台)应编制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对

其结构件与承载构件进行设计计算。在建筑结构上设置预埋件或拉杆的,预埋件应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并应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混凝土必须保证外挂防护

架使用的强度。1.基建项目有关脚手架及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提交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

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安全、质量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审批完成后,方可开展脚手架施工作业。

2.发电企业有关脚手架及高处作业专项方案由项目所在部门组织编制,也可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人员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项目所在部门审核,合格后提交生产技术部门审核。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四、搭设关 1.脚手架不得钢、木、竹混搭,不同外径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 1.脚手架搭设前,应由施工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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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2.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3.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6.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7.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8.脚手架应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

9.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10.脚手架剪刀撑与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11.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2m,且不应大于65N2m。

12.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4.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5.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16.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17.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三步及以上脚手架外侧挂设密目安全网,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设置水平安全网。单位)向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脚手架搭设申请单》(附表3)。

2.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前,应有方案编制人(专业技术人员)对参与作业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见附表10《脚手架管理交底记录》(范例);后续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补充交底,工期超过一个月的,重新进行交底,交底应执行双签字。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过程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验证搭拆的正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搭设并提出处理意见。

4.在炉膛、电除尘、脱硫吸收塔、钢煤斗、粉仓以及箱罐、地下基坑等受限空间内部,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板,防止火灾事故时造成伤亡扩大。

5.移动式、固定式、悬挑式操作平台搭设前,应经批准,管理流程和其他脚手架管理流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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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18.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墙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

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19.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20.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

21.悬挑脚手架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22.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3.移动式操作平台搭设的面积不宜超过10㎡,高度不宜超过5m,荷载不宜超过

1.5KN/㎡。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应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24.固定式操作平台搭设的面积不宜超过10㎡,高度不宜超过10m,荷载不宜超过

3kN /㎡。平台操作面的宽度一般不得超出底部宽度,操作平台架体必须与建筑物

刚性连接,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其他脚手架连接;高度超过4m、单独设置的固定式操

作平台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设置抛撑或缆风绳固定架体。

25.悬挑式操作平台应经设计,结构稳定,并搭设在稳固的结构上,悬挑长度不得

大于5m。

五、验收关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并填写《脚手架搭设验收表》

(附表6)。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

1)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3)技术交底文件。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的依据包括国家标准、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安全技术交底等。

2.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进行自检验收合格。

3.基建项目脚手架搭设应分段进行验收,6m以上的脚手架应由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参加;6m以下的脚手架由施工单位自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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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3.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表》(附表六)的规定。

4.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不合格的应重新拧紧至合格。

5.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成后,应按照《高处作业吊篮使用验收表》(附表5)进行验收。收。

4.发电企业日常维护、检修技改作业涉及的脚手架,应分级组织验收。对于搭设高度超过6m,或者涉及运行设备、作业环境较为复杂的场所,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应参加验收。发电企业生产应根据工作实际和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制定脚手架分级验收规定。

六、使用关 1.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工具应系安全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DL5009.1-2014 4.10第11条)

2.钢管上严禁打孔。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4.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等。(DL5009.1-2014 4.8第30条)

5.操作脚手架载荷一般不超过270kg/㎡。严禁超负荷使用脚手架及承重平台;严禁将脚手架、承重平台作为重物支点、悬挂吊点、牵拉承力点。(DL5009.1-2014 4.8第32条)

6.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7.高处作业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冰,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DL5009.1-2014 4.10.1第19条)

8.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1.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连接处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正直,踏脚板是否空缺,是否经过验收合格等。若有异常,应立即向施工单位提出加固要求,经处理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中不得破坏脚手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的结构。使用过程中,确有必要变更时,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3.在脚手架上进行高处作业时,若作业环境的限制,安全防护措施无法满足要求的,作业人员应使用双挂钩安全带,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带保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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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10.工作人员应分散站立,严禁集中到一头引起脚手架偏斜。

七、检查关 1.脚手架、作业平台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要求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专项施

工方案的要求。

2)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4)高度在 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相

关规定的要求。1.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作业班组负责人每日施工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的状况,如发现缺陷应由专业人员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2.总包、监理或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至少每月进行脚手架专项检查,发现架板架杆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脚手架检查按照附表7-1至附表7-7进行。

八、拆除关 1.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可

实施。

3)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3.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

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

4.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

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

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

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6.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

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1.脚手架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拆除脚手架。

2.脚手架拆除应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附表8),并按照《脚手架拆除安全检查表》(附表9)进行检查。

3.按照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见《脚手架管理交底记录(范例)》(附表10)。

4.拆除脚手架前,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必须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各路口悬挂警告牌,大型脚手架拆除时在各个可能有人通行的路口安排专人看守。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5.在拆除脚手架和安全网之前,应清理上面的杂物,防止落物;拆除脚手架上

12

(分级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的电线应首先切断电源,电线应由有资

质的电工拆除。

6.拆除脚手架时不准采取整个脚手架推

倒或先拆下层立柱的方法。

7.拆除后脚手架材料,应由搭设部门及

时运回,妥善保管。脚手架挂牌单位应

及时收回脚手架信息标示牌。

8.总包、监理或业主单位安监人员做好

现场监督及检查。

【有关单位注释】:

1. 在大多数基建项目现场,脚手架的租赁单位、搭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是同一个单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分开的,例如,单纯的防腐作业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等专业性很强的部分单位,自身没有脚手架材料,而且也没有搭设和拆除专业人员,那么需要其他施工单位的架子班组或专业脚手架搭设单位为其搭设脚手架,以供其使用。

2. 单位解释:

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使用脚手架进行建筑、安装作业的单位。

搭设单位:自身有脚手架管材,或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脚手架管材,且有专业脚手架搭设人员的施工单位或专业单位。

搭设班组:脚手架搭设单位内部专门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的班组。

租赁单位:是指向出租脚手架的单位租赁脚手架及配件的单位。多数情况下,租赁单位、搭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是同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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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附表:

附表1:《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构配件进场验收表》

附表2:《门式脚手架构配件进场验收表》

附表3:《脚手架搭设申请单》

附表4:《脚手架搭设验收表》

附表5:《高处作业吊篮使用验收表》

附表6:《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表》

附表7-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2:《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3:《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4:《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6:《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附表7-7:《作业平台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评分表》附表8:《脚手架拆除申请表》

附表9:《脚手架拆除安全检查表》

附表10:《脚手架管理交底记录》(范例)

附表1:脚手架构配件质量验收表

项目名称:编号:

序号项目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搭设单

位的搭

设班组

自检

施工单

位(使

用单

位)班

组复查

1 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

验报告

750根为一

批,每批抽取

1根

检查资料

钢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

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

弯、毛剌、压痕、深的划道及

严重锈蚀等缺陷;严禁打孔;

钢管使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

全数目测

2 钢管外

径及壁

外径48.3mm,允许偏差

±0.5mm;壁厚3.6mm,允许偏

差±0.36,最小壁厚3.24mm

3% 游标卡尺测量

3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

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复试报

《钢管脚手

架扣件》

GB15831规定

检查资料

不允许有裂缝、变形、螺栓滑

丝;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

有氧化皮;活动部位应能灵活

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

应小于1mm;扣件表面应进行

防锈处理

全数目测

4 扣件螺

栓拧紧

扭力矩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

小于40N2m,且不应大于65

N2m

《建筑施工

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第

8.2.5条

全数检查

5 可调托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

不应小于40kN,应有产品质量

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3% 检查资料

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

度不小于3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支托板厚不小于5mm,变形不大于

1mm,螺杆与支托板焊接要牢固,焊缝高度不小于6mm 3%

游标卡尺、钢

板尺、

支托板、螺母有裂缝的严禁使

全数目测

6 脚手板冲压钢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

合格证

全数检查资料冲压钢脚手板板面挠曲

≤12mm(l≤4m)或≤16mm(l

>4m);板面扭曲≤5mm(任一

角翅起)

3% 钢板尺

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新、

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全数目测

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

扭曲变形、劈裂、腐朽的脚手

板不得使用

全数目测

木脚手板的宽度在200至

3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板厚允许偏差-2mm

3% 钢板尺

7 安全网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应

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安全标志

证、安全标志)

全数(每张)检查资料

贮存期超过两年,应进行耐冲

击性能测试

按0.2%抽样

提升测试吊

架,将测试重

物提升到规定

高度,使其底

面与样品网安

装平面间的距

离再加上样品

网的初始下垂

等于试验高度

H,然后释放测

试重物使之自

由落下

检查人员签字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章):

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总包单位(章)

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章)

安全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注:1. 检查结果应填写检查实际测量得到的数据。检查结论中应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如“不合格”应填写整改要求。

2. 本表由施工单位负责检查填写,自检完毕后申请总包项目工程部进行验收签字。

3. 此表一式两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4. 发电企业根据内部职责分工,明确验收程序,完善本表相关内容。

附表2:门式脚手架进场检查表

项目名称:使用部位:编号:

序号项目要求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搭设单位的搭

设班组自检

施工单位(使用

单位)班组复查

1 门架立杆弯曲是否≤4mm、是否无裂纹、

下凹、壁厚是否≥2.2mm、端面是否

平整、锁销是否损坏、是否锈蚀、立

杆尺寸变形是否在±5mm,以内、有

无下部堵塞及下部长度是否≤400mm

钢板尺

横杆是否有弯曲、裂纹、下凹、锈蚀、

壁厚是否≥2.2mm

钢板尺加强杆是否有弯曲、裂纹、下凹、锈

目测焊接是否有脱落目测

2 脚手板脚手板是否有裂纹、下凹、锈蚀、面

板厚度是否≥1.0mm

钢板尺搭钩零件是否有裂纹、锈蚀、柳钉损

坏、弯曲、下凹、锁扣损坏等现象

目测是否有脱焊及整体变形、翘曲等现象目测

3 交叉支

是否有有弯曲、端部孔周是否有裂

纹、下凹、中部柳钉是否有脱落、是

否有锈蚀

目测

4 连接棒是否有弯曲、锈蚀、凸环是否有脱落、

凸环倾斜是否≤0.3mm

钢板尺

5 可调底

座可调

托座

螺杆是否有螺牙缺损、弯曲及锈蚀现

目测扳手是否断裂,螺母是否转动困难、

是否锈蚀

目测底板是否翘曲、与螺杆不垂直或锈蚀目测

检查人员签

字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章):

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总包单位(章)

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章)

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注:1. 检查结果应填写检查实际测量得到的数据。

2. 检查结论中应填写是否合格,本批次是否能够进场使用。

3. 此表一式两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各留存一份。此表由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存档。

4. 发电企业根据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进厂检查程序,完善本表相关内容。

附表3:脚手架搭设申请单

项目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

(使用单位)

申请人:

申请时间:年月日时分搭设完成时间:年月日时分脚手架用途

申请搭设具体项目,详细位置及规格和形式

1 长m 宽m 高m

悬吊悬挑井字承重单排双排其他□□□□□□□

2 长m 宽m 高m

悬吊悬挑井字承重单排双排其他□□□□□□□

3 长m 宽m 高m

悬吊悬挑井字承重单排双排其他□□□□□□□

4 长m 宽m 高m

悬吊悬挑井字承重单排双排其他□□□□□□□

1、搭设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2、搭设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3、搭设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4、搭设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预计拆除时间年月日时分要求拆完时间年月日时分搭设单位(章)

搭设班组班组长:搭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总包单位(章)

项目工程管理部:日期:年月日

监理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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