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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

版)的通知

(苏建科〔2007〕138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我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质量,我厅组织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等单位编制了《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7年版)

二00七年四月

前言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下达的任务由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高祥生主持编制而成。

本规定的编制参考了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4月版),并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的专业特点,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调整。

本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方案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本规定可与《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制图标准》以及国家关于建筑类专业设计文件深度规定配套使用。

本规定在编制中征求过省内主要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定由江苏省建设厅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本规定的主要起草人:高祥生、潘瑜。

1总则

1.1为加强对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参考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

1.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2.1适用的工程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

1.2.2适用的专业范围:本规定针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编制,主要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其它相关专业(如建筑电气、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不在本规定中作具体要求。

1.2.3适用的设计文件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各阶段编制的设计文件,均应在本规定的范围内。而陈设品(如雕塑、活动家具、绿植、织物等)和特殊工艺(如厨房工艺、园艺、专业照明、水景、玻璃幕墙、音响和视觉设计等)的设计的内容和图纸文件深度不在本规定的范围内。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必须根据《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制图标准》绘制,并经过严格校审,做到准确、清晰和完整。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工作除应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5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殊性,本规定未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初步设计作具体规定,如实际工作中需要做初步设计,可根据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达到能据以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的原则进行设计。

1.6本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具有通用性。在具体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7在施工图设计中如套用有关图集的图例,应注明套用图集的名称等。

2基本规定

2.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基本内容:

1建筑室内要求装饰装修设计的墙面、顶面、地面、门窗、隔断和固定家具以及建筑室外立面要求装饰装修的设计的部位;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需要配置的设备和设施的定位设计。

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技术要求较高和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增加概念设计或初步设计的阶段。而工程简单的装饰装修设计也可将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如家庭装饰装修设计等。

2.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在建设方(或业主)委托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或认可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

2.4方案设计阶段:应该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使用的功能特点、空间的形态特征、建筑的结构状况等,运用技术和艺术的处理手法,表达总体设计思想,做到布局科学,功能合理、造型美观、结构安全、造价合适、色彩协调、工艺正确,并能达到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满足工程估算的要求。

2.5初步设计阶段:是建立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深化设计,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整体要求接近实施阶段的设计文件。

2.6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既定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设计,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需要的全部图纸。本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做法(包括节点大样),制定技术措施,选定装饰材料、装饰配置、饰品以及技术措施,解决技术问题,协调与其它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现场施工以及设备、装饰配置、饰品安装的依据性文件,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招标之用,能据以在工程验收时作为竣工图的基础性文件之用。

2.7变更设计: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或施工中因完善设计方案或其它原因而需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应出具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位置、变更内容(或变更图纸)以及变更的文字说明。

2.8竣工图是施工情况的完整记录,是施工单位工程决算的依据,是今后工程维护与修理的依据,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存档的工程资料,其图纸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出图深度同施工图。

2.9装饰装修估算(概算)。

1如招标文件或设计合同中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概算)书,因目前国家和地方未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故可参考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计价文件以及主材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

2如在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中业主要求施工图文件中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可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计价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

3方案设计

3.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包括设计招标或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平面图、立面图以及透视图等;

3主要装饰材料表等;

4业主要求提供的工程投资估算(概算)书。

3.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暗标例外)、编制年月;

2扉页:较大规模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应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但在投标(暗标)中应按标书要求对扉页中的有关内容密封或隐藏。

3设计文件目录:包括序号、文字文件和图纸名称、文件号、图号、备注、编制日期等;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一般应包括平面图、顶棚平面图、主要立面图、设计效果图等;

6装饰装修材料表(或附材料样板);

7投资估算(概算)书。

3.3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说明书是方案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总体设计方面的文字叙述,宜简捷明了和重点突出。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说明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招标文件或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书的响应;

2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3工程的基本状况、规模和设计标准;

4工程设计中存在的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5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的说明;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建筑面积、主要房间面积和数量等;

7有关设计图纸的说明;

8方案设计的主要特点:

(1)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

(2)装饰装修的特点及效果;

(3)关于设计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说明;

(4)关于防火、环保节能、生态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说明;

(5)其它。

9方案设计的具体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一般应包括:

(1)对建筑室内外空间关系的组织和处理的说明;

(2)对主要房间使用功能的设计说明;

(3)对建筑室内外环境的装饰风格及效果的说明;

(4)关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应用和陈设品配置的说明;

(5)关于室内交通组织的分析说明;

(6)关于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的说明;

(7)关于无障碍、节能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8)对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较高要求的建筑,应包含如何配合上述专业的技术进行设计的说明;

(9)其它。

3.3.1家庭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的说明书可根据业主要求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内容酌情表述。

3.4方案设计图纸。方案设计图纸是方案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在通常情况下,图纸应包括主要楼层和部位的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主要立面图等,但也可根据业主的要求,调节图纸的内容和深度。方案设计图纸的具体要求如下:

3.4.1平面图。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平面图应完整详细,包括主要楼层的总平面图、各房间的平面布置图等。平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内容:

(1)标明原建筑图中柱网、承重墙以及需要装饰装修设计的非承重墙、建筑设施、设备;

(2)标明轴线编号,轴线编号应与原建筑图一致,并标明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

(3)标明装饰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门窗、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平台和阳台等;

(4)标明房间的名称和主要部位的尺寸,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5)标明固定的和可移动的装饰造型、隔断、构件、家具、卫生洁具、照明灯具、陈设以及其他装饰配置和饰品的名称和位置;

(6)标明门窗、橱柜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

(7)标注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种和规格、标明装饰装修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

(8)标注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和各楼层的地面设计标高。标注主要平台、台阶、固定台面等有高差处的设计标高;

(9)标注索引符号、编号、指北针(位于首层总平面中)、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10)其它。

3.4.2顶棚(天花)平面图。

(1)一般应与平面图的形状、大小、尺寸等相对应;

(2)标明柱网和承重墙、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和总尺寸;

(3)标明装饰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雨棚和天窗等的位置,注明必要部位的名称,并标注主要尺寸;

(4)标明照明灯具、防火卷帘、装饰造型以及顶棚(天花)上其他装饰配置和饰品的位置,并标注主要尺寸;

(5)标明顶棚(天花)的主要装饰材料、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

(6)标明顶棚(天花)包括凹凸造型、顶棚(天花)各位置的设计标高;

(7)标注索引符号、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8)其它。

3.4.3立面图。方案设计图纸应包括重要空间和主要方位的立面图,应比较准确地反映设计意图和效果。立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的内容:

(1)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轴线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尺寸;

(2)绘制需要设计的立面,标明装饰完成面的地面线和装饰完成面的顶棚(天花)及其造型线。标注装饰完成面的净高和楼层的层高;

(3)绘制墙面和柱面的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门窗、栏杆、台阶等立面形状和位置。标注主要部位的定位尺寸;

(4)标注设计部分立面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种和规格,标明装饰装修材料的拼接线和分界线等;

(5)标注索引符号、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6)其他。

3.4.4剖面图。建筑装饰装修方案设计一般不需绘制剖面图,如必须绘制剖面图可参见第4.6.4条。

3.5设计效果图。设计效果图(也称表现图、渲染图等)可与其他设计文件一起编制成册,也可单独装裱,其表现手法不限,内容应能表现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主要或特殊部位的空间形态和装饰效果。效果图必须注重真实性,要与设计图纸表达的内容和意向保持一致。图面上一般应标注所表达的建筑空间名称等。

3.6主要装饰材料表。主要装饰材料表的内容一般应有材料名称、规格,或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合同的要求提供的相应内容。

3.7招标文件或设计合同要求提供的估算(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

4.1施工图设计文件

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施工图纸(含图纸总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和主要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4.2施工设计文件的编制顺序:

1施工图设计文件封面;

2施工图设计图纸目录;

3施工图的设计及施工说明书;

4施工图设计图纸;

5主要装饰材料表;

6合同要求的工程量清单。

4.3施工图设计文件封面。应写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名称、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证书号、编制日期等;封面上应盖设计单位设计专用章。

4.4施工图设计图纸目录。应逐一写明序号、图纸名称、图号、档案号、备注等,标注编制日期,并盖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专用章。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因图纸数量大,可以分册装订,为了便于施工作业,应按楼层或功能分区为单位进行分册编制,但每个编制分册都应包括图纸总目录。

4.5施工说明。公共建筑的施工说明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和施工图设计的说明。

4.5.1工程概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建设单位;

(2)工程的原始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等级、装饰等级、结构形式、装饰风格、主要用材、设计范围和反映建筑装饰装修等级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对工程中实际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法。

4.5.2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应该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设计所依据的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政策、法规、标准化设计及其他相关规范;

(2)规模较大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说明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得批准文件的文号及其相关内容;

(3)应着重说明装饰设计在遵循消防、生态环保、卫生防疫等规范方面的情况。

4.5.3施工图设计说明。

(1)应写明装饰装修设计在结构和设备等技术方面对原有建筑改动的情况和技术依据;

(2)应写明建筑装饰装修的类别和对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的设置以及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等消防要求;

(3)对工程可能涉及到的声、光、电、防潮、防水、消声、抗震、防震、防尘、防腐蚀、防辐射等特殊工艺的设计进行说明;

(4)对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说明;

(5)对装饰装修设计风格和特点的说明;

(6)对主要用材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

(7)对主要施工工艺的工序和质量的要求;

(8)标注引用的相关图集。

4.5.4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有关说明。说明图纸的编制概况、特点以及提示施工单位看图时必要的注意事项,同时还应对图纸中出现的符号、绘制方法、特殊图例等进行说明。所有施工说明都应标注编制日期,并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专用章。

4.5.5家庭装饰装修的施工说明可根据业主要求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内容酌情表述。

4.6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图纸应包括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剖立面图、局部大样图和节点详图。图纸应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部内容,作为施工的依据。对于在施工图中未画出的常规做法或者是重复做法的部位,应在施工图中给予说明。所有施工图都应标注设计出图日期,并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专用章,项目负责人、设计师和制图、校对、审核的相关人员均应签名。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或者设计要求较为简单的装饰装修工程,可依据本规定对施工图纸的编制作相应的简化和调整。

4.6.1平面图。平面图包括所有楼层的总平面图、各房间的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索引图等。

4.6.1.1所有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明原建筑图中柱网、承重墙以及装饰装修设计需要保留的非承重墙、建筑设施、设备;

2)标明轴线编号,轴线编号应与原建筑图一致,并标明轴线间尺寸、总尺寸以及装饰装修需要定位的尺寸;

3)标明装饰装修设计对原建筑变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门窗、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平台和阳台等位置和需要的尺寸,并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4)标明固定的装饰造型、隔断、构件、家具、卫生洁具、照明灯具、花台、水池、陈

设以及其他固定装饰配置和饰品的名称、位置及需要的定位尺寸。必要时可将尺寸标注在平面图内;

5)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门窗编号及开启方向,表示家具的橱柜门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

6)标注装饰装修完成后的楼层地面、主要平台、卫生间、厨房等有高差处的设计标高;

7)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6.1.2总平面图。总平面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1)应能全面反映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部位平面的总体情况,包括功能布局、交通流线、主要的设施以及家具、陈设等的摆放位置;

2)在图纸中注明需要特殊注明的情况;

3)标注指北针。

4.6.1.3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有很多种类,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分别表达以下内容:

1)家具布置图。应标注固定家具和可移动家具及隔断的位置、布置方向,柜门或橱门开启方向,同时还应确定家具上电器摆放的位置,如电话、电脑、台灯等等。并标注家具的定位尺寸和其他一些必要尺寸;

2)卫生洁具布置图。在规模较小的装饰设计中卫生洁具布置图可以与家具布置图合并。一般情况下应标明所有洁具、洗涤池、上下水立管、排污孔、地漏、地沟的位置,并注明排水方向、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3)绿化布置图。在规模较小的装饰设计中绿化布置图可以与家具布置图合并,规模较大的装饰设计如需园林专业配合,则应根据建设方需要,另请专业单位出图。一般情况下应确定盆景、绿化、草坪、假山、喷泉、踏步和道路的位置,注明绿化品种、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

4)如果建筑单层面积较大,根据需要可另外绘制一些房间或部位的局部放大图。放大的平面图需要注明其在原来平面中的位置。

5)建筑单层面积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需在各分区平面图的一角绘制组合图,并标明分区编号和分区部位处轴线编号。

6)标注室内外地面标高和各层楼面装饰装修地坪完成面标高。为方便装饰装修施工,各楼层装饰装修地坪完成面标高可定为0.000,写在标高线之上,而将相对于建筑标高±0. 000的标高写在标高线之下,如中,表示本层楼面装饰装修地坪完成面层假定标高为0.000,本层楼面装饰装修地坪完成面层相对于建筑±0.000的标高为9.000,其它装饰造型等的标高,包括天花标高,均相对所在楼层装饰装修完成地面的高度,可表示为……等。

7)标明各房间的名称。

4.6.1.4平面定位图。主要是为了表达与原建筑图的关系,它包括平面图的定位尺寸等。平面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1)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室内外墙体和管井等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与材料种类,并注明做法;

2)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材料种类、门窗编号等;

3)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楼梯、自动扶梯、平台、台阶、坡道等的定位尺寸、设计标高及其他必要尺寸,并注明材料及其做法;

4)标注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造型、台面、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标注材料及其做法;

5)如果建筑单层面积较大,可同时单独绘制一些房间或部位的局部平面放大图。放大的平面图应注明其在原来平面中的位置。

4.6.1.5地面铺装图。地面装饰装修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1)标注地面装饰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界线;

2)标注地面装饰的定位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尺寸、施工做法;

3)标注地面装饰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的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及做法;

4)如果建筑单层面积较大,可单独绘制一些房间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放大的地面铺装图应标明其在原来平面中的位置。

4.6.1.6索引图。规模较大或空间形状复杂的建筑的装饰装修设计需单独绘制索引图。应注明所有的立面、剖面、局部大样和节点详图的索引符号及编号,必要时可增加文字说明帮助索引。

4.6.2顶棚(天花)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应包括装饰装修楼层的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顶棚(天花)布置图等。

4.6.2.1所有顶棚(天花)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平面图的形状、大小、尺寸相对应;

2)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和总尺寸;

3)标明装饰装修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雨棚和天窗等的位置,并标注空间位置名称;

4)标注顶棚(天花)设计标高;

5)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6.2.2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能全面反映各楼层顶棚(天花)平面的总体情况,包括顶棚(天花)造型、顶棚(天花)装饰、灯具布置、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布置等内容。对于建筑局部装饰装修设计可省略顶棚(天花)总平面图;

2)在图纸中注明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4.6.2.3顶棚(天花)布置图。顶棚(天花)布置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分别表达以下内容:

1)顶棚(天花)造型布置图。应标明顶棚(天花)造型、天窗、构件、装饰垂挂物及其他装饰配置和饰品的位置,注明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和做法;

2)顶棚(天花)灯具及设施布置图(设施综合布点图)。应标注所有明装和暗藏的灯具(包括火灾和事故照明灯具)、发光顶棚(天花)、空调风口、喷头、探测器、扬声器、挡烟垂壁、防火卷帘、防火挑檐、疏散和指示标志牌等的位置,标明定位尺寸、材料种类、产品型号和编号及做法;

3)如果建筑单层顶棚(天花)面积较大,可单独绘制一些房间和部位的顶棚(天花)布置放大图。放大的顶棚(天花)布置图应标明其所在原来的顶棚(天花)平面中的位置。

4.6.3立面图。应画出需要装饰装修设计的外立面和室内各空间的立面。无特殊装饰装修要求的立面可不画立面图,但应在装饰装修说明中予以交代。立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的内容:

(1)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轴线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尺寸及需要设计部位的立面尺寸;

(2)绘制立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标明上下两端的地面线、原有楼板线、装饰的地坪线、装饰设计的顶棚(天花)及其造型线;

(3)标注顶棚(天花)剖切部位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所有尺寸,标注地面标高、建筑层高和顶棚(天花)净高;

(4)绘制墙面和柱面的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配置、饰品、广告灯箱、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尺寸。非固定物如可移动的家具、艺术品、陈设品及小件家电等一般不需绘制;

(5)标注立面和顶棚(天花)剖切部位的装饰材料种类、材料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等;

(6)标注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空调控制器、开关、按钮、消火栓等的位置及定位尺寸,标明材料种类、产品型号和编号、施工做法等;

(7)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8)对需要特殊和详细表达的部位,可单独绘制其局部立面大样,并标明其索引位置。

4.6.4剖面图。剖面图包括表示空间关系的整体剖面图、表示墙身构造的墙身剖面图,以及为表达设计意图所需要的各种局部剖面图。

4.6.4.1整体剖面图应剖在层高和层数不同、地面标高和室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整体剖面图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标注轴线、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和外包尺寸;

2)剖切部位的楼板、梁、墙体等结构部分应按照原始建筑图或者实际情况绘制清楚,标注需要装饰装修设计的剖切部位的楼层地面标高、顶棚(天花)标高、顶棚(天花)净高、剖切位置层高等尺寸;

3)剖面图中可视的墙柱面应按照其立面内容绘制,并标注立面的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注明装饰材料种类和做法;

4)应绘制顶棚(天花)、天窗等剖切部分的位置和关系,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注明装饰材料种类和做法;

5)应绘制出地面高差处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标明标高;

6)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6.4.2局部剖面图。局部剖面图应能绘制出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和立面图中未能表达清楚的复杂部位以及需要特殊说明的部位,应表明剖切部位的装饰装修构造的各组成部分的关系或装饰装修构造与建筑构造之间的关系,标注详细尺寸、标高、材料、连接方式和做法。局部剖面的部位应根据需要表示的装饰装修构造形式确定。

4.6.5局部大样图。局部大样图是将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中某些需要更加清晰表达的部位,单独抽取出来绘制大比例图样,大样图要能反映更详细的内容。

4.6.6节点详图。节点详图应剖切在需要详细说明的部位并绘制大比例图样。节点详图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表示节点处的内部构造形式,绘制原有结构形态、隐蔽装饰材料、支撑和连接材料及构件、配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标明面层装饰材料的种类,标注所有材料、构件、配件等的详细尺寸、产品型号、工艺做法和施工要求;

(2)表示面层装饰材料之间的连接方式、标明连接材料的种类及连接构件等,标注面层装饰材料的收口、封边及其详细尺寸和工艺做法;

(3)标注面层装饰材料的种类,详细尺寸和做法;

(4)表示装饰面上的设备和设施安装方式及固定方法,确定收口和收边方式,并标注其详细尺寸和做法;

(5)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节点名称和制图比例。

4.7主要装饰材料表。主要装饰材料表的内容一般应有材料名称及规格,或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应内容。

4.8如合同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可依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计价文件,以及主材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

发布部门:江苏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4日实施日期:2007年07月0 1日(地方法规)

建筑设计阶段与出图深度(二)要点

建筑设计阶段与出图深度(二) 6.电梯大样图 (1)电梯基坑和各层井道平面大样图,包括电梯编号、墙、柱、电梯门洞、电梯轿箱和平衡重,轴线、轴线编号、轴线尺寸、井道尺寸(宽和深)、预留门洞尺寸、井道壁厚尺寸和材料、基坑标高、各层楼层电梯厅标高; (2)电梯机房平面图大样图,包括墙、柱、门、窗、幕墙、机房名称电梯井道位置、电梯编号、电梯机房净尺寸、电梯机房、尺寸与井道位置的关系尺寸、电梯机房标高; (3)剖面大样图,包括电梯井道壁、电梯门洞、电梯厅楼地面、电梯基坑底板、电梯机房楼面和顶面、门窗、幕墙、消防电梯集水井、各层层名和标高、电梯机坑标高、各层层高尺寸、基坑深度尺寸、缓冲层高度尺寸、提升高度尺寸、预留门洞高度尺寸; (4)电梯选用说明,包括选用依据、电梯编号和名称、类型和控制方式、载重量、速度、轿箱尺寸、井道尺寸、基坑深度、缓冲层高度、提升高度、停站层数、主站位置、电梯门尺寸、电梯门土建预留门洞尺寸、电梯轿箱、厅门和门套装修要求; (5)以上(1)~(4)相当于电梯招标图深度,待电梯承包商提供电梯土建工艺资料后,需补充电梯机房牵引机支架、控制柜、分体空调、排风扇布置位置和留洞图,电梯门洞牛腿节点详图,门框埋件图,呼唤钮和层显留洞图,电梯基坑检修梯,消防电梯集水井和排水口,电梯门框装修节点。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电梯大样图。 7.卫生间大样图 卫生间平面大样图,包括墙、柱、门窗、幕墙隔间布置、卫生器具布置、管道井排气道、轴线、轴线编号、轴线尺寸、卫生间净尺寸、隔间尺寸、卫生器具布置尺寸,地坪标高、地面坡度和坡向、地漏位置、地坪与走道高差、管道井挡水翻口、房间名称。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卫生间大样图。 8.门窗大样、门窗表 (1)门窗大样图包括门窗编号、门窗框和分格、材料、开启方向、洞口尺寸及分格尺寸,复杂门窗增加平面图; (2)门窗表包括类别、编号、洞口尺寸、每层数量和总数量、选用或参考图集和说明。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门窗大样图。 9.建筑幕墙 设计人员应会同业主认真选定有资质的幕墙专业公司,并提出设计要求: (1)幕墙所选用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2)幕墙立面分格图,开启窗、开扇方式、进排风口; (3)装饰构件的断面形式和尺寸; (4)确定和检测幕墙的风压变形、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的性能值;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 总则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 1.0.3 条 工程建设标 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 校审,避免 “错、漏、碰、缺 ”。 第 1.0.4 条 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 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 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 1.0.5 条 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 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 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 进行认真分析。 第 1.0.6 条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 由设计说明书 (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 、 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 (2) (3) (4) (5) (6) (7)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 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 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 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 (1) (2) 第 1.0.1 条 第 1.0.2 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 封面 扉页 初步设计文件 目录 设计说明书 图纸 主要设备及材 料表 工程概算书 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 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能 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建筑设计方案报建文本深度要求

(一)、基本规定 一、文本制做应采用统一格式,一般为A 3。" 二、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排顺序: 1 .封面: 标明项目名称、编制日期、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名称。 2、菲页: 设计单位资质章、设计人员签名、设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工程设计证书(复印件)等。 3.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 5 .设计图纸: 总平面图(或用地规划图)、方案一建筑效果图及建筑设计图(平、立、剖)、方案二建筑效果图及建筑设计图(平、立、剖)。其它方案顺延。 6 .技术分析图: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相应的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环境绿化景观分析图、日照分析图、内部流线分析图等 三、所有图纸和图板都应按比例绘制或制作。图板应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名称和图名。 四、文字说明部分应采用WORD文挡格式。 (二)、设计说明内容要求 一、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

二、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构思说明,概述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方案;道路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消防措施等。 建筑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和功能分析;建筑的空间构成及立面设计;当地形较复杂时应做竖向设计说明;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区 建筑设计方案要求 关于建筑设计方案文本要求 1.封面 要求: 必须注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方案完成日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设计单位资质章。 2.方案设计说明及指标明细表 要求: 说明书按照规划、建筑、绿化、供电、供水、排水、电讯、人防、消防、环保、暖通、节能等顺序;指标明细表需按照申报的建筑设计方案实际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3.现状分析图及照片 要求: 标明建设用地现状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单位名称,以及规划四至范围影响范围内的建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设计深度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4月 方案设计 2.1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织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签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 注:投标方案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页。 2.2 设计说明书 2.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择及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区域位置等。 4 简述建设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当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的限值)。 5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几个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绿化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建筑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还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总平面设计说明 1 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 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建质2008[216]号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 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 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 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 的设计图纸,具体见 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研发中心二0 一一年九月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5 5.建筑专业… …………………………………………………………6 6.结构专业……………………………………………………………14 7.给水排水专业………………………………………………………16 8.电气专业……………………………………………………………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1.2 范围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1.3 职责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2.1 初步设计文件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2.1.3 工程概算书。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2.2.3 设计文件目录。2.2.4 设计说明书。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②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③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 设计总说明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 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 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4.1 总用地面

[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电气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电气部分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建质[2008]2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26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

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技术规定 (2017年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 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 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 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 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 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 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 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 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 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 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 刘四明 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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