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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制时期中国农民的日常劳动策略集

集体制时期中国农民的日常劳动策略集
集体制时期中国农民的日常劳动策略集

集体制时期中国农民的日常劳动策略

自从1980年代初中国农村普遍以家庭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体制之后,人们一直在关心集体制农业“失败”的原因。流行于西方学术界的解释,主要集中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效率问题上,大体可分为两派。一派强调外因,尤其是国家强加给基层集体组织(由数十个农户组成的生产队)的种种平均主义政策,诸如在劳动报酬方面搞计时工分,而不是计件工分;在粮食分配方面突出按需分配(口粮),而非按劳分配。此派学者认为,国家之所以施行此类政策,固然多半出丁?榨取农业剩余、同时又要确保农民最低程度的温饱方面的考虑,但是政府本可以在劳动管理和分配上,给生产队一定的自主权,使之运用适当的物质刺激,提高劳动效率。1另一派学者强调农业集体组织内在的缺陷,尤其是农业耕作的分散性和生产要求的不稳定性所带来的劳动监督上的种种困难。2尽管有这样的分歧,两派学者有一个不约而同的看法,即集体制下劳动与报酬的脱钩,导致农民在集体生产劳动时普遍“开小差”,只图混工分,不讲究农活质量。两派学者都把中国农民视为自私的、理性的小农,只对物质刺激有兴趣,且根据不同的劳动报酬形式,调整自己的劳动投入。

两派学者——主要是经济学家——所没有考虑到的,是集体制度下村民追求个人和集体目标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事实上,影响生产队社员的日常劳动行为的,不单是官方的经济政策,还有植根于村社之中的种种非官方的制约因素,包括生产队内部的权力关系、亲属纽带、性别角色、集体伦理、村社惯例、公众舆论,等等。换言之,生产队不单是受国家政策制约的经济组织,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个包含一系列隐性规则和社会关系的共同体;正是这些看不见的观念、惯例和权力社会关系,时时刻刻影响着村民们的日常思维和行为。3因此,本文关心的焦点,乃是乡民如何在外来的官方规章与村社内部传统的互动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日常观念和劳动策略。此项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欲透过对那些显性及隐性的行为规则的观察,进一步了解集体制度下的劳动积极性和效率问题。

生产队组织劳动的一个基本方法,是根据社员的性别、年龄、体力及劳动技能,把他们分为不同的劳力等级,并且根据每个人劳动的时间或完成的数量,记一定的工分(因此有所谓的计时工分或计件工分)。此外,在文革高潮年份,还流行过所谓“大寨式记工”。生产队先以“自报公议”的形式,根据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尤其是其政治思想表现,确定其“基本分”。然后不论农活的具体性质,也不论社员干多干少,皆以该社员的基本分,乘以参加集体劳动的实际天数,每隔一周或者半月,记一次工分。西方学者过去对中国集体农业中劳动报酬的研究,正是集中在大寨式工分制上,因为按照官方的宣传,此一制度不仅可以拉近社员之间的工分差距,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可以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不过,此一平均主义的制度,仅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存在过寥寥数年。4在集体制时期的其它年份,占主流的乃是计时和计件工分制。可是,由于第一手材料的缺乏,西方有关中国集体制农业的研究,皆只是对这两种制度作过粗线条的描绘,未就其日常运作的实际情形,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因此,在讨论集体制下的劳动效率问题时,皆只能局限于官方政策或

集体组织性质的层面上,未能触及有关工分制的一些核心问题。例如村民们在

计时或计件制下是如何投入劳力的,他们在干部分派农活和记工时如何与之打交道,有哪些因素影响着他们的集体劳动行为和策略,等等。这些问题,正是本文将耍探讨的关键内容。

本文选取的实例,是位于江苏里下河地区的东台县秦村(集体制时为某大队第i~一生产队)。该队在1970年代中期有48个农户。其农业生产和社员收入在省内属中等偏上水平(1976年口粮标准为每人525斤,集体收入分配人均

88. 23元)。研究资料,主要取自该村的历年工分账册,生产队干部的工作笔记,以及笔者对村民的访谈记录。

工分制下的劳动管理

1978年夏,在一场大旱之后,秦村的棉田里,虫害泛滥,几乎失去控制。队里多次喷洒农药,均不见效,因为此时棉铃虫己产生了抗药性。剩下的唯一办法,是手工逮虫子。具体做法是用筷子做成的土制镊子,把虫子从花朵里夹出,放入装有盐水的瓶子里淹死。由于天气炎热,这项任务只能在早晨和上午进行。队长因此号召队里所有妇女儿童,计60多人,参加此项任务。报酬方法

是,大人5个工分,青年人4个工分,小孩3个工分。换言之,队长在这里采用的计时工分制,凡同等劳力的人,不管逮了多少虫子,只要工时相同,都记同样的工分。之所以没有用计件工分,是因为队长认为要逮的虫子太多,没法为每人一一计数。但是中午收工时,他发现各人所逮的虫数,相差太大。有些大人的瓶子,装了大约不到百条虫子;而有些年轻人和小孩的瓶子里,却装有四、五百条,可是他们拿的工分,却比大人少。照此进度下去,虫害很难得到有效抑制。

次日,队长决心采用计件制。上工前,便向大家宣布,不管各人劳力大小,每逮100条虫子,即记1分工。中午收工时,社员们的成绩让他大为惊诧:每个人的瓶子里,几乎都装满了虫子,足有六、七百条。为按件计酬,队长不得

不把队里所有干部都招呼过来,一起数虫子,直到下午三点多钟才忙完,这是

人人均己饥肠辘辘。第三天,为便于计数,队长让每人在收活后自己先数好虫子,每30条虫子一小堆,然后队长只需计算堆数,马上便可得出总数来。可是不久,他即在抽查时发现,社员中很少有人老老实实地每堆都放满30条。为公平起见,他要求每人重新摆堆,再次抽查时,如果发现其中某一堆少于30条,其他所有堆皆按此堆计数记分。此办法十分奏效,欺诈的做法,再也没有发现。手工捉虫的任务从此走上轨道。社员们前后用了大约两周的时间,便基本消除

虫害,保住了当年的棉作物。

上面的例子显示,村民在不同的报酬方式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在使用计时工分时,他们并不在乎逮多少虫子,而是只求和别人一样,在棉田里呆上同样多的时间。与此构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计件制下,人人都想逮得多些,以便多拿工分。但是计件制也可能鼓励人们用不正当的手法,增加自己的件数和工分。如果没有生产队干部得力的管理,它并不一定带来理想的公平和效率。另外,计件制即使可以刺激生产者的积极性,也并不能适用于所有农活。只有在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它才可以使用,即该农活可以由个人而不是团体来完成;农活本身可以被精确计数;该农活有必要使用计件制,即只有在应用计件制时才可

以有效提高其效率。最后一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生产队干部,乃至许多社员,并不情愿使用计件制。对干部而言,计件制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因为在上工之前,他先要考虑好工分标准,说服社员接受;收工时,又要给每人测算工作量,按件记工。在此过程中,任何一方若稍有异议,彼此就会发生争执。许多生产队干部因此抱怨计件制“惹麻烦”,能不用时尽量不用。5他们宁愿采用计时制,因为简单、省事;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或者受到上面的压力时,才会考虑计件制。6对社员而言,尽管在计件制下可以多得工分,也不是人人情愿。那些体力弱、技能差的人,宁愿在计时制下,和那些能人、强手一起混工分,缩小彼此间的工分差别。

工分标准

落实计件制的关键是给各项农活确定恰当的工分标准。标准太低,社员会失去劳动的积极性;太高又会使工分贬值。秦村十一队曾于1973年,在上级的

反复催促下,制订了20多项农活的工分标准。这些标准的高低,基本上取决于农活的劳累程度。成年男性在从事诸如挖沟、挑稻把或麦把、挑泥渣之类的“重活”时,每天可挣15至20个工分。而一年当中,最苦最累的活,莫过于在冬季上“河工”,即在水利工地上挖方挑土;参加者每人每天可挣20至25 个工分。至于女性从事的“重活”,则包括插秧、割稻、割麦之类;每人每天可拿15至20个工分。“轻活”的工分报酬相应低些;大体上男劳力每天可拿10分工,而女性每天只有7分或8分工。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事先制订的工分标准,在日常实践中,只能作参考,不能死搬硬套;队长在具体决定报酬标准时,必须考虑其他种种因素,灵活加以运用。以前面提到的手工捉棉铃虫为例。在此项农活的头两天,虫害泛滥,因此每百条记一分工。后来,虫子越逮越少,队长就按每70条一分工,乃至最

后每30条一分工计算。另外,队长在确定工分报酬时,还要考虑劳动地点的远

近。比如在挑泥渣时,如果泥坞距离田头较远,工分标准即要从每立方七分工增加到八分工。再以装运稻把为例,如果稻田距离打谷场较远,工分报酬自然要比从近处的稻田装运高些。此外,人手多少,也是队长在决定工分标准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如果人手不够,而农活又十分紧要,他不得不稍稍提高报酬标准。

队长在打工分时,有时不可避免地会掺杂人情因素。例如,如果有“贴己”的社员或亲属参加某项农活,可能工分标准就会稍稍放宽些。其他社员因此也情愿跟这样的劳力一起干活,打工分时可以占点便宜。不过,生产队干部在这样做时,总耍找个适当的借口,比如天太热或者土太硬、太烂,等等。而且放宽的幅度不可太大,只能比平常高出半分,至多一分。队长绝少明目张胆地在众人面前包庇自己的人;那样无疑会给那些对自己一贯不满的人授以把柄,给上级打小报告。自己也会在大伙儿面前失去威信,难以服众。

分派农活

搞好计件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恰当地分派农活。通常情况下,社员没有权力自己挑活干,而是听由队长分派。影响队长派活的基本因素,是长期以来

形成的惯例。比如强壮的男性劳力一般分派“重活”,而妇女和未成年人则干一些普通的活计。生产队的大部分农活,因此都有明显的性别分工。成年妇女主要干一些“女人活”,诸如割稻、摘棉花之类。这些农活之所以适合女性来做,据说是因为女人身段较软,可以弯腰曲背数小时而不累。而男人只能从事一些“直头活”,如挑泥、挑把、挖墒,等等,不仅因为这些农活需要更大的体力,而且据说男人的腰板是直的,受不了长时间弯腰干活。不满的女性,则讥笑男人们“腰间插了擀面杖”。由于这样的性别分工,男女社员很少一起干活。队长派活时,通常不会让成年女性干男人的农活,更不会让成年男性做女人的活。不过,未成年人干活,则是另一回事。无论男女,他们的体力都差不多。那些年轻姑娘们,甚至比小伙子更能干。队长在分派任务时,通常不分男女,让他们一起干活,诸如治虫、除草等等。总的来说,社员很少为派活跟队长产生争执。如果有争执,通常是因为工分标准问题,而非工种本身。

值得一提的是,社员尽管没有权力挑活,但是如果对于工分标准不满意或或者对分派的农活不感兴趣,可以不接受任务。如果队长不愿另行分派任务或提高报酬标准,则干脆回家,忙自己的事。不过在集体制时期,尤其六七十年代,家庭副业受到诸多限制。绝大多数农户除了在集体挣工分之外,并无其他重要收入来源。除非生病或者家里有事(忙自留地、走亲访友等),一般不会缺勤。

另外,队长在安排一些高工分、低体力的特殊岗位,诸如电工、机工、卫生员、广播电话线路维护员、队办或社办企业职工时,也可能出现包庇现象,优先考虑自己的家人或亲属。但是如果上级规定必须首先照顾困难户和军属,队长也耍拿捏尺寸,按政策办事,不能触犯众怒,公然让自己的子女或亲友挤占别人的位子。所谓生产队长拥有“土皇帝”一般的权力,可以在队里为所欲

为的说法,实际上是对生产队这一群体内部的权力社会关系缺乏足够的了解,至少不能反映多数地方的实际情形。

生产队长的角色

队长在生产队的日常劳动管理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一个没有多少经验的队长,在分派任务时,常常不能正确估计某项农活实际所需的劳动力,所安排的人手不是过多,便是过少。在时间选择上,也会过早或者过晚,不能正确把握农时。有的干部还十分固执,不听老农们的忠告,一味地“瞎指挥”。

而一个有经验的队长,则熟知何时干什么农活,派多少人,农活要达到怎样的标准,以及给多少工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生产队长的领导技能和威望,比其他任何因素,更能决定集体生产的效率和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正因如此,在不同的队长领导下,一个生产队的经营状况会大不相同。秦村十一队在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前期由一位社员们普遍认为“无能为力”的人“当家”。在社员眼里,此人只爱吃喝,不敢得罪人。对于队里的个别在干活时“调皮捣蛋”的“斜皮头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工分时,常屈从于他们的压力。对于自己的家人以及要好的村民,在安排农活以及记工时,也时有偏袒的现象。尽管他对每个社员都摆着一付笑脸,却很少赢得社员们的尊敬。数年下来,队里的状况没有任何起色,超支户越来越多。大队领导终于在1976年将其撤职。

由于队里没有合适的人选,大队让相邻的第八生产队的一位副队长做了十

一队的“跨队”队长。此人“个性”强,“脾气大”,动不动便骂人。由于大队领导确保其全年工分和实际收入不低于其他各队队长的平均标准,队里经营状况的好坏,不影响他个人的收入,因此,比起其前任来,这位新来的外队队长,显得更加不负责任。据说,每天一大早,他便把所有劳力像“赶羊群”一样,吆喝到田里做“早工”,然后悄悄地回家,给自己的家人做早饭。白天很少呆在田头。上午也是早早地回家准备午饭。每天傍晚,都要拖到五六点钟,才姗姗来迟,到田头露个面,给社员们草草地验收以下农活。打工分时“说一不二”,毫无商量的余地。结果社员们普遍感到失望,劳动劲头不大。年底核算时,该队的工分值,仅为每个劳动日(10分工)0.38元,为该队历史最低水平。

因此,这位跨队队长只干了一年,便被撤职。新任命的十一队队长,是该队原来的队会计。新队长有三个孩子,妻子体弱,家庭经济困难。由于没有别的什么收入来源,主要靠集体分配,对他来说,只有把生产队搞好,自身的经济状况才会有所好转。同时他本人还想入党、提升,搞好集体生产是证明个人能力、达到其目的的最好途径。因此,上任之后,他便尽可能多地采用计件制,一心一意抓农活质量。比如,在男劳力挑泥渣时,队长要求泥渣分布均匀,每两公尺摆放一担泥渣,否则便要减工分。这样的严格要求,自然会得罪一些人。据说,队长家的鸡就曾因此被人毒死几只。不过,全队的农活质量和劳动效率明显提高了。年终分配时,工分值也从1976年的每劳动日0.38元稳步上升到1977年的0. 54元和1979年的0. 84元。队长终子把H己的威望建立起来,社

员们也开始适应他的严格要求。调皮捣蛋、开小差的少了。碰到农活质量未达标,队长要求返工的情况,社员们也不再有什么怨言。作为奖励,县政府让他出席了在南京召开的1979年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同时提拔他为全大队的大队

长,并给以预备党员资格。

这些实例显示,生产队长在劳动管理中起到关键作用;集体生产在不同队长的领导下,表现大不一样。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大部分生产队长都是从本队社员中选拔的,他们不会像上面所提到的跨队队长那样,对集体生产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另一方面,他们很少会像那位后来成为大队长的队长那样企求入党、提拔;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毕竟太少了。同时,对社员要求太严,也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直接的个人利益。不过,他们又不能干得太差,因为那样将会丢掉队长的位子以及由此而来的高工分和各种好处。因此,在通常情况下, 他们既不可能、且又认为没有必要对社员进行紧密的监督、并严格地按照耍求验活、记工。他们从社员们那里所期盼的,乃是跟往常一般的“说得过去”的农活质量;这个既不太好又不太差的实用标准,足以确保集体生产得以正常运行,同时也能为大多数社员所接受。挣工分的日常策略

计件制下的策略

秦村的社员们在参加集体生产时,采取了两种挣工分的策略。一是在工分标准上,跟队长讨价还价。这种策略之所以成为可能,因为政府并没有为各种农活制定统一的劳动报酬标准。而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的显著差别,也使政府无法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工分标准。有些生产队地多人少,灌溉系统发

达,产量高,人均收入也高;另外一些队的情形可能正好相反。政府只好让生产队各自决定自己的工分标准。通常情况下,在每天出工之前,队长会告知社员当天的劳动任务和工分报酬。如果这些报酬标准看上去正常、公平的话,社员们会自然而然的接受。但是,如果队长的威望不高,个性软弱,不愿跟社员争吵,或者本身存在包庇少数人的现象,就很可能会有社员站出来,在工分标准问题上跟队长发生争执。

导致社员跟队长讨价还价的另一个因素,是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比如在1960年代中晚期的秦村,那些身强力壮、能干重活的成年男性,人数有限,而且多来自陈姓各户。这些陈氏兄弟们往往串通一气,要求队长给大工分,否则不接受任务。他们在挑泥渣时,要求每立方米给6分工,比通常标准多出2分。在没有其他劳力可以依靠的情况下,队长不得不让步。但是到了 70年代,其他各姓的一批男子成长为青壮劳力。队长不再对陈姓劳力退让,工分也回到原来的正常水平。

有时讨价还价没有结果,会发展为罢工。那些拒不接受队长工分标准的男性劳力,会把扁担、泥兜扔在地上,大伙儿都坐到田埂上抽烟、聊天,等待队长让步。如果队长拒不让步,他们很可能会坐等在那里,直至中午回家吃饭。回到家中,往往会被妻子埋怨一场,因为白费半天时间,一分工也没赚到手。吃完饭,大多数男劳力只好乖乖地回到田头,而队长也会照顾他们的面子,把工分稍增加一点。

挣工分的另一种策略是干活时只讲数量,不讲质量,这在按件记工时尤为可能。以挖墒为例。那些干活“毛躁”的社员,挖土可能只有12厘米深,而不是标准的20厘米。挖出的泥块,也随意搁在墒沟两侧,而未被捣碎。沟底可能还剩有大大小小的泥块,未被清理干净。整个墒沟看上去弯弯扭扭,而不是成一条直线。如此下来,他们每人每天可以挖五条墒沟,每条长达150米。按每条墒沟8分工计算,每人每天可挣40分工!而那些老老实实干活的社员,每人每天只能完成两条墒沟,挣16分工。

这里需耍讨论的是,在计件制下,这种农活质量低下的现象,究竟会达到多大程度?秦村的一些老年村民在回忆当年集体干活的情形时,承认这种现象时有发生,但也指出有几种因素在起制约作用。首先是社员自己之间的相互监督、较劲。集体劳动时,社员并不是只管自己干活,而是彼此之间相互盯着,有时甚至盯得很紧。谁要是干的太快或者太慢,都会遭到大伙的冷嘲热讽或者埋怨,因为队长会把那些干的好、干的快的,当作尺杆,在验收农活和记工时,以同样标准要求其他社员。如果某人干活粗心大意,只图赶进度,工分比别人多出许多,也会导致众人不服。因此,通常情况下,大伙在一起干活时,都会保持差不多的进度,农活质量也相差无几。这种“同伴压力”,在同一年龄组或者同等劳力的社员之间,尤为明显。当然,每个社员的体力和劳动能力不尽相同。如果某人干得快,而且质量确实不比别人差,众人还是能够接受的。但这种人往往成为大伙嫉妒的对象,并不受欢迎。那些能力差、干得慢的少数社员,往往会受到别人讥笑,在同伴中说话毫无分量,处不到朋友或姐妹。

另一个制约因素是生产队干部尤其是队长的监督。队长不可能成天盯着每个社员,因为全队往往有一百多个劳力(秦村十一队在1970年代中期有148个

正劳力和半劳力)。严密的监督既没可能,也没有必要。对队长来说,最关键的在验收和记工时坚持自己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第三个因素是社员们对集体生产劳动的一些共同认知。当问及干部的监督

到底有多大作用时,不少村民表示,他们在干活时并没有感到来自干部的什么

压力,因为大部分时间并没有干部站在一旁盯着。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在集体

干活,主要靠个人“自觉”,不是靠干部监督。队长在通常情况下,也把社员

的这种“自觉”看成自然而然的事。每天早上或下午分派劳动任务时,队长通

常并不需要向社员解释,某项农活应如何去做,该达到怎样的质量。他只要交待不同劳动力的社员,今天到哪里干活,去干什么,怎样计工。至于怎样干活,对于无论干部还是社员,都是不言自明的。对于大多数普普通通的农活,无论干部还是社员,在农活质量上都有一种共识。这些农活,社员们通常不会像在自家的自留地上,精雕细凿,绣花般的下功夫。但是也不会搞大呼隆,干得一团糟,而是他们所谓的“大体上说的过去”。这种“说得过去”的标准,就是干部在验收农活时的最低尺度。如果达到这个标准,干部通常都会照样给社员记工分,而不会为难他们。无论干部还是普通村民,在回忆生产队集体劳动时,都承认“大呼隆”(也就是蛮干一通,只求数量、不讲质量)有时的确会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他们都不同意当时普遍存在“大呼隆”的说法,认为果真如此,“恐怕生产队早就撑不住了”。事实上,在集体化时期的大部分年份,生产队的粮食总产都是在增长的。社员们之所以在集体劳动时,必须适当注意农活质量,不仅因为队长在记工时要验收,而且各家各户的粮食和现金收入,也主要来自集体。集体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这里,队长与社员的关系,并不等同于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或者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他们同属于一个集体,分享着共同的利益。双方都要负起最起码的责任,确保共同利益的生产和维持。难怪那些年长的社员,每当看到那些刚参加劳动的年轻人有不负责任的行为时,都会主动训斥一番。一旦发现有外人破坏本队的集体财产,社员们也会主动加以制止,或者向生产队或大队干部报告。

计时制下的策略

除了那些紧要、繁重的农活之外,生产队还有大量的并不那么费力的普通农活,诸如手工选棉种、用锄头除草、用钉耙碎地、剪除棉花公枝、摘瓜果、

参加生产队或大队会议等等。社员们通常可以毫无困难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些任务。队长在布置这些农活时,觉得并没有必要使用计件工分制。他只会告诉社员,他们要在何时何地做某项活计,完成后每人拿几分工。比如秦村十一队在1977年9月23日的工分簿上显示,当天有11名女青年参加“园艺”劳动,每人都得了 8分工。同日上午,还有26名妇女到公社医院检查身体,每人拿了1. 5分工。

前文已经提到,队长在派活时,只要有可能,都情愿使用简便易行的计时制。在农活比较简单、人人皆可胜任的情况下,社员们也情愿使用计时制,而非计件制,因为在计时制下,不存在赶进度的问题,社员们可以在相对轻松的气氛中一起干活。那些平时体力较差、干重活时无法跟强壮劳力竞争的人,尤其喜欢计时制,因为他们终于有机会和那些大劳力一起,拿到同样的工分。

村民们在回忆时都同意,在计时制下,农活的质量总体上要好于在计件制下干活。由于在计时制下,同等劳力的社员在做同样的农活时,都拿同样的工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竞争,所以他们有更多的时间留心农活的质量。干部也觉得没有监督的必要,因为社员们都知道怎样去做这些最普通不过的农活。不

过,如果干部完全放弃其监督的责任,那么在社员中间出现“开小差”的现象也是有可能的。一旦有个别社员带头开小差,其他人也会跟在后面“磨洋工”,情形如同村民所说的“放野鸭”一般,劳动效率大受影响。这种情况,在社员干重活、本该使用计件制、实际上却是使用计时制的时候,尤为突出。因为在计时制下,多劳不能多得,社员很少愿意卖力干活,结果出现“出工不出力”

的现象。

由此可见,不同的劳动报酬制度,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对社员劳动效率产生复杂的影响,不宜一概而论。在计件制下,村民们无疑想增加劳动投入,多劳多得。但如果干部疏忽了自己在监督、验收、记工的责任,就会导致社员只求数量,忽视质量。因此,计件制如果使用不当,并不一定能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计时制如果应用到适当的农活上,如果干部在劳动管理上方法得当,也不一定会导致效率低下。这里,生产队干部在派活、监督、记工上的领导技能,以及社员之间的相互竞争、监督、共识,都在集体生产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work norms)形成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政策和劳动报酬制度,不如生产队内部无形的规则、观念来得重要。国家的干预,尤其是在劳动报酬方面极端平均主义制度的实施,会对集体生产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这在1960年代后期文革高潮期间,尤

为明显。当时,人们把计件制批评为“物质刺激”、“工分挂帅”,因而以“大寨式”记工法取而代之。在“大寨式”制度下,每位社员都由生产队干部和其他社员根据其日常劳动能力和政治表现,定期(每个月或数月一次)评定其“基本工分”。评定之后,不管干怎样的农活,也不管质量好坏,只要出工一天,都能拿到自己的“基本工分”。大寨制实行之初,在秦村十一队的确收到效果。为了表明自己热爱集体,思想向上,从而在评定基本工分时收到积极评价,许多社员,尤其是女性,纷纷争当“无名英雄”。她们往往在傍晚散工之前相互约定行动计划。吃完晚饭后,待天色渐黑,便一起赶到田头,悄悄地为集体割完一片麦地,不计报酬。有时为了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她们甚至在夜中赶到邻队,为人家做好事。次日上午,本队或邻队干部发现并获知无名英雄真实身份之后,就会用大幅红纸,写表扬信,把参加做好事的所有社员称赞一番。待下次评基本工分时,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筹码。这样的情形,据说持续了半年左右。但是,时间久了,社员们便渐渐失去了兴趣。彼此之间,在评定基本工分时,不再贬低自己、相互谦让,以显示自己大公无私,而是开始相互争吵,稍不如意,就大哭大闹,全然忘记在评定之前,自己刚刚学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之类的“毛主席语录”。7

由于在大寨制下多劳不能多得,遇到苦活重活,没有人情愿卖力。以罱河泥为例,过去在搞计件制时,每对劳力(一人撑船,一人罱泥)每天可以罱泥四至五个船舱。而在大寨制下,通常人们只会完成两个船舱的河泥。由于失去劳动积极性,集体生产效率低下。在实行大寨制的数年间(1966-1970年),秦村十一队的粮食产量,一直徘徊在每亩352斤至385斤之间。而在1970年代

文革后期强调“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取消大寨式记工法之后,粮食亩产随即回升到500斤左右。到了 1970年代后期,由于全面强调按件计酬,加上农田水利建设和现代科技投入的进步,农业产量上升到每亩700斤以上。

集体劳动中的性别差异

当问及男女社员在集体劳动中的表现有何不同时,一些曾做过村里干部的老村民,都说妇女在集体干活时“听话”。其中一位老黎便表示,在他担任该村大队或生产队干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很少有妇女在派活和工分问题上跟他吵闹,也从未见到妇女闹过罢工。妇女之所以听话,在笔者看来,或许是因为受到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家庭传统的影响。但是老黎只部分同意这种看法,他更强调其他一些原因。

首先,在他看来,女人比男人更加“顾家”。女人为了养家糊口,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挣工分的机会。哪怕是一件只有半分工的农活,她们都情愿去干。只要能挣到工分,她们不会轻易歇在家中。男性的态度正好相反。他们对于工分少的农活,根本看不上眼。他们计较的是工分报酬的高低,而不是挣工分的机会。如果工分不高,他们宁可不干,以罢工的形式,跟干部耗上半天,或干脆在家中呆着。

其次,妇女更计较自己在同伴中的地位,总是把自己跟同伴相比,怕自己比别人干得慢、工分比别人挣得少,用老黎的话说,“攀比心比较强”。这在劳力比较强的妇女中间尤为突出。生产队干部也注意利用妇女的此一特性,在她们中间培养积极分子,年终评奖时给她们以物质奖励(比如发一只热水瓶或一个面盆),平时让其中劳动最卖力的作为“社员代表”,到大队或公社开会, 作为一种精神鼓励。这些妇女因此也特别听话,其他妇女在她们的带动下,都很卖力。

第三个因素,在于男女劳力供求关系的不平衡。集体化时期,每个生产队通常都是女劳力人手多,男劳力人手少。因此,在工分报酬上,妇女没有跟干部讨价还价的杠杆。以秦村i~一队为例。在1977年,该队19-47岁之间的妇女

“整劳力”计有51人,20-49岁之间的男性“整劳力”计54人。在这些男劳力中间,只有17人(占31%)可以在日常分派不同的农活;其余所有劳力,计37人(占69%),均有固定工种,不再派活之列,包括3名队干部,3名机工,4名耕田手,3名队办企业工人,3名养猪场人员,2名窑工,2名渔民,3名木匠,1名铜匠,另外还有3人分别负责鱼塘、粮食加工厂和治虫。相比之下,在51名女性劳力中,有39人可供日常分派农活之用。据老黎估计,当时生产队“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活”都是由妇女完成的。用他的话说,“要不

是有妇女支撑,生产队早就完蛋了”。8

不过,妇女们的“听话”,并不代表她们头脑简单,对干部唯命是从。她们

也有_己的多挣工分的策略。比如在割麦子的时候,由于是按畈子计算工分,她们会早早地赶到田头,抢占较窄的田畈,这样,割起麦子来,会少花力气。具体做法是在每个畈子的顶端,先割下一小片麦子,表示这块畈子己经有人占了。为了多拿工分,那些劳力强的妇女,往往一人同时占着三四个畈子。拔棉花秸秆时,同样如此。那些家里没有老人帮助料理家务、因而来得晚一些的,看到绝大部分畈子都已经给别人占了,只好拣剩下的不好的几个畈子。有时甚至一个畈子都没剩,无工可做,哭哭啼啼地找队长要活干。实在没活干,就只好回家。

男女劳力之间,在工分报酬上,也有明显的区别。那些劳动力强的女性,偶尔也可能比男的拿到更多的工分,尤其是在栽秧或收割庄稼的时候。有的妇女一天可以挣15至20分工,而那些在场头干些普通农活的男性,一天只能挣

10至12分工。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妇女的工分要比男性低得多。以插秧为例,普通女性在水田里弯着腰、劳累一整天,每人只能挣18分工左右,而那些负责送秧、打秧(把秧把均匀地仍到田间各处)的男劳力,每人每天可挣25分工。在收割稻子时,负责挑运稻捆上船、再送到场头的强壮男子,每人每天可挣20至25分工,远远高于割稻子的妇女说挣的工分。普通女性在做日常农活诸如晒草时,每天只能拿8分工,而那些负责收草、堆草的男劳力,每天可拿到9至10分工。大体上,妇女的工分比男性要少三分之一左右。

劳动报酬上男女不平等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男女劳动力在其“生命周期”(life course)的不同阶段的生理条件和工作能力互不相同。9除此之外,村民中间还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男的应该比女的挣得多。某位农妇在交谈时,就曾这样说,“男人是当家的,是一家之主,应该多拿工分。如果挣得比女的还少,他们面子往哪儿搁?”根据1977年“县、社妇联联合调查组”对秦村的一份调查报告,在搞“男女同工同酬”之前,该大队的某些男性劳力,尽管上工比妇女晚,下工回家比妇女早,但所挣工分仍多出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按照这些男性的说法,“有大劳力的牌子,不愁拿不到大工分”;“男人一支烟,抵得上女人干半天”。有些生产队干部也认为,“男人力气大,干重活。

如果给妇女多打工分,就会挫伤男劳力的积极性”。10可见,男女之间在工分报酬上的不平等,不仅仅出自他们在体能上的差别,而且也源于村民们男尊女卑的成见。

一个例外的情况发生在1970年代“批林批孔”运动期间。当时政府强调男女同工同酬,并把它视做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把她们从传统桎梏中解放出来的关键措施。为响应此一政策,秦村十一队把队里未婚女青年组成一个“突击班”,让她们尝试干一些传统上只由男性承担的重活。当年冬天,队里又把20 多名年轻姑娘送到水利工地,参加挑河。据前而提到的调查报告说,这些女青年所挑的泥土,不比男性少,挣得也不比有的男劳力少。为了证明该大队已经“基本做到了男女同工同酬”,这份报告特地提到两名女性,她们在1976年分别挣了 3542分工和3600分工,而队里的一位男性,只挣了 3648分工。11不过,了解当时情形的村民指出,报告中所提到的那两名“铁姑娘”,的确是队里所有女社员中最能吃苦的,而报告中提到的那位男性,却是队里所有成年男劳力中,因体弱多病,工分挣得最少的一位。因此这样的比较,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事实上,队里绝大部分成年男劳力,一年都可以挣上4500分工左

右,远远高于妇女的全年工分。据村里原大队干部回忆,当年把一些女青年和男劳力放在一起,干同样的重活,搞同工同酬,只是敷衍上级的临时性做法:“搞一两天可以,但无法持久。那些姑娘家和己经做了母亲的,毕竟跟男人不一样,怎么能把她们当男人使?整天跟在男人后面挑担、拼力气?”因此,即使是在搞男女“同工同酬”最高潮的时候,队里也只是偶尔做一下表面文章,

平时仍按老办法派活、记工,男女既不同工,也不同酬。这里,外力的干预,远不如村社内部习惯性男女分工和传统做法所起的作用。

结论

以上有关集体化时期农民行为的讨论,强调了集体组织内部非正式的行为准则、惯例和认知,而非外加的政策、制度,在规范农民的日常劳动行为中所

起的作用。当生产队领导尤其是队长在派活、监督、记工以及涉及与社员交往各个方面的特性趋于稳定时,社员对于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期待和策略,也会相应地固定下来,形成惯常性做法(established practices)。当干部和社员双方经过一定时间的交往,终于在农活质量和劳动报酬上形成相同的或类似的认知和共识时,他们很少会在日常农活的分派和记工上产生争执。对双方而言,那些农活该怎么做,该达到怎样的质量,以及该给多少工分,都是不言而喻的事。干活“开小差”不可避免地会以隐蔽的形式不时地发生,但是,在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机制约束之下(包括社员个人之间在集体劳动时的相互较劲,由生产队所有成员的集体归属感和共同利益所驱动的团体压力,以及干部的监督、验收),公开的、完全无视农活质量的“大呼隆”现象,很少会出现。这些植根T?集体组织内部而非外加的约束机制的有效运作,至少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中国农村的集体生产组织在经历了“大跃进”的灾难之后,得以继续生存整整二十个年头,其粮食产量也足以支撑迅速膨胀的巨大人口,并且在文革后期强调按劳分配和其他物质刺激形式之后,出现某种发展势头。

本文还突出了两性之间在集体生产中的表现差异,以及这些差异背后的种种文化和社会因素,包括同伴压力、传统的性别角色、劳动力供求关系等。总的来说,女性劳力比起男性来,较少会跟干部发生争执。她们更关心的劳动机会的有无,而非工分报酬的高低。在正常情况下,由于体力差异和习惯做法,她们的劳动报酬总是低于男性所得。尽管如此,女性劳力承担了生产队内部的大部分日常农活。妇女之普遍加入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她们的辛勤劳动,对于维持集体制度的正常运转,同样起到关键的作用。

由此可见,我们在思考集体制时期的农业生产效率问题时,如果把视角仅仅局限于官方的经济政策或具体的制度措施,而无视集体组织内部制约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策略的种种非正式机制或社会文化因素,未免失之偏颇。那种认为集体化时期中国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完全是因为政府提倡平均主义的劳动报酬制度、不愿采用计件工分的说法,更是以偏盖全,不符实际。事实上,无论在秦村,还是在全国,除了文革高潮时期的短短数年外,在集体化的其他大部分年份,政府都在提倡按件计酬。生产队干部在日常劳动管理过程中,则是根据具体需要,兼用计时和计件两种办法。他们并没有因为某些学者所想象的所谓由于监督困难而避用计件工分制。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社员还是干部本身,都没有觉得严密监视的必要,因为对于大部分最普通的农活来说,生产队内部日积月累,早已形成一套公认的习惯性做法和衡量标准。只有在遇到新任务或者出现不同寻常的情况时,生产队干部才会明确具体的农活质量要求和报酬方法。而这些任务或情况一旦成为常规,无论干部还是社员就会发展出一套共同的认知和期盼,指导日后的劳动行为。那种想象中的紧密监视每位社员的做法,既没有必要,对于干部或社员来说,也是不可思议的。

由此看来,集体生产中的劳动积极性问题,不仅有外加的正式的组织制度的因素,更有集体内部由各种非正式的社会文化因素所构成的制约农民日常集体劳动策略的行为规范问题。不用说,随着那些有形的国家政策和地方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这些无形的行为规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中,影响社员日常行为的最关键的因素,无疑是生产队干部尤其是队长的个性和劳动管理方式。按照国家的理想化要求,生产队长应该有能力根据每个劳动者不同的体力和技能,分派不同的农活,监督每位劳动者的具体表现,并利用不同的报酬形式(除了实行“大寨式”工分制的数年外,国家要求尽可能地使用计件制),根

据其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给予报酬,从而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产量。所有这些要求,事实上跟现代企业制度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的、“非私人化”的劳动管理要求,毫无二致。但是在集体化时期的基层生产组织,也就是生产队里,绝大多数干部在劳动管理过程中不愿或无力达到这样的要求。那些生产队长们,毕竟不同于追求最大利润的私营企业主。在劳动管理上事事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并不能给他个人带来直接的利益。队长跟社员的关系,与私营企业制度中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大不相同队长本身是村社中的一员,因此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顾及自己在村民中间的地位。他与其他村民之间私人关系的重要性,并不弱于严格按照规章进行劳动管理而给集体带来的总体收益的某种程度的增长。了解了此一事实,我们不难进一步理解集体化时期两个同时并存的基本现象。一个基本现象是,由于集体组织内部各种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和正式的制度措施的共同制约,部分劳动者的“开小差”行为,通常都限制在干部和大多数社员皆可接受的一定范围之内,从而确保了基层集体组织相当程度的生产能力。另一个基本现象则是,由于这种基层生产组织的非私人化的现代式劳动管理要求,与卷入传统人际关系同时又排除个人产权的运作环境之间不相适应,其生产效率总体上不如脱离了这种集体组织、具备清晰的投入与收益关系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特色的农业制度。注释:

1例见

Louis Putterman, “The Incentive Problem and the Demise of Team Farmi ng in China,,,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 26,No. 1 (1987 ),pp. 103-

127; Louis Putterman, “Ration Subsidies and Incentives in the Pre- reform Chinese Commune”,Economica, Vol. 55,No. 218 (1988),pp. 235

247; James K. Kung,“Egalitarianism, Subsistence Provision, and Work Incentives in China’s Agricultural Collectives”,World Development ,Vol. 22,No. 2 (1994),pp. 175—187.

2例

见 Justin Y. Lin, “The Household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China, s A gricultural Reform: 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Study,,, Economic Dev 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36, No. 3 (1988), pp. S199-

224; Justin Y. Lin, “Collectivization and China’ s Agricultural Cris

is in 1959-

1961”,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98, No. 6 (1990), pp. 1228

1252; Justin Y. Lin, “China: Farming Institutions and Rural Developm

ent”, in Mieke Meurs (ed.), Many Shades of Red: State Policy and Col lective Agriculture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1999), pp. 151-

183; Peter Nolan, ^De-

collectivization of Agriculture in China, 1979-

1982: A Long Term Perspective, ”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7,No. 3-4 (1983),pp. 381-403.

3有关中国乡村社会中的陈规、惯例和话语系统对村民日常社会行为的影响的详细讨论,参见李怀印《华北村治:1875-1938年的获鹿县》一书

(Li Huaiyin, Village Governance in North China, 1875-

1936,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4参

看 William Parish and Martin King Whyte, Village and Family in Contem porary China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78], p. 64; John P. Bur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Rural China [Berkeley: Uni 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77); Richard Madsen , Morality and

Power in a Chinese Villag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pp. 141, 237; Jonathan Unger, “Remuneration , Ideology, and Personal Interests in a Chinese Village, 1960-

1980”,in William L. Parish [ed. ],Chinese Rural Development: The Gr eat Transformation [Armonk: M. E. Sharpe, 1985], pp. 117- 140; Anita Chan, Richard Madse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age Und er Mao and Deng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 pp. 93, 249); and Helen F. Siu, Agents and Victims in South China: Accom plices in Rural Revolu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 1989],

P. 231).中文资料方面,可参看国家农业委员会《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 1958-1981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p. 874.

5有关其他地方乡村干部不愿实行计件制的情况,可参看

David Zweig, “Peasants , Ideology, and New Incentive Systems: Jiangsu Province, 1978-

1981,,,in William L. Parish (ed.), Chinese Rural Development: The Gr eat Transformation (Armonk: Sharpe, 1985), p. 146; Chan, Madsen, and Unger, Chen Village Under Mao and Deng, p. 249.

6国家在五十年代集体化初期即提倡计件制,在六十年代初大跃进过后, 以及七十年代中后期为了纠正文革极左错误,提倡“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 社会主义原则,又一再强调使用计件记工。

7有关大寨工分制在全国各地的实行情况,参见

Jonathan Unger, “Remuneration, Ideology, and Personal Interests in a Chinese Village, 1960-1980” .

8其他地方类似的现象,参见

Laurel Bossen, Chinese Women and Rural Development: Sixty Years of Ch ange in Lu Village, Yunnan (Lanham: Rowman and Littlefield, 2002), pp ? 111-112.

9有关此一问题的详细分析,见李怀印

Li Huaiyin, “Family Life Cycle and Peasant Income in Socialist China

:Evidence from Qin Village ,,,Journal of Family History, Vol. 30,No ? 1 (2005), pp. 121-

138; and Li Huaiyin, “Life Cycle, Labor Remuneration, and Gender Ine quality in a Chinese Agrarian Collective, ”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 s ,Vol. 32,No. 2 (2005).

10县、社妇联联合调查组,“男女同工同酬政策好,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 大——志刚大队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调查”。

11县、社妇联联合调查组,前揭文。

中国农民行为逻辑的变迁及其论争

中国农民行为逻辑的变迁及其论争 吴理财 [摘要] 文章从建构论视角来探讨农民行为逻辑的变迁,认为不存在普遍的、超历史的农民行为逻辑,农民的行为逻辑是在不同的历史社会条件下,由“国家-社会”具体地建构的。 [关键词] 农民行为逻辑;国家与社会;建构论 讨论中国农民行为逻辑,不得不首先提到费孝通、梁漱溟两位大家,费孝通认定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结构是“差序格局”,农民的行为逻辑是“自我主义”[1]24-30;梁漱溟从“伦理本位”出发,认为中国人的行为逻辑是“互以对方为重”的利他主义[2]81。有的学者认为两人所论一致,有的学者认为两人观点相互补充、互为印证,有的学者认为两人意见相左;在后一种看法中,有的欣赏费孝通的观点,有的赞同梁漱溟的意见,有的认为二者皆有偏差。例如,廉如鉴、张岭泉认为,“‘自我主义’有低度社会化之嫌,‘互以对方为重’则有过度社会化之嫌”[3]。还有一些学者试图在费孝通、梁漱溟各自论点的基础上加以修正,提出自己的见解。例如,郭星华、汪永涛认为,传统社会农民的集体主义行为取向是家族集体主义,它以村落社区为单位,遵循着“互以对方为重”的行为逻辑[4]。赵晓峰认为,传统中国农民的行为逻辑是“以群为重、以己为轻”的群我主义,以农民认同的“大私”单位为界限,其内遵循个体利益服从群体利益的整体主义行为逻辑,其外则遵循截然相反的特殊主义的陌生化的人际交往逻辑[5]。 在确立传统社会中国农民行为逻辑范式的论述基础上,不少学者讨论了中国农民行为逻辑的变迁。跟传统时期比较,郭星华、汪永涛人民认为,公社时期在国家本位的集体主义社会中,个人直接隶属于国家之下的集体,集体之外既没有社会,也没有个人。它与伦理本位的集体主义行为逻辑存在“表达”与“实践”的矛盾;在后集体化时代,随着国家权力从集体退出,以及外部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民的行为逻辑转变为伦理本位的个人主义。他们同时也指出,伦理本位的价值取向与个人主义的行为取向既存在相互融合的一面,也存在冲突,关键在于行动者对“私域”范围的界定是否一致[4]。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2018中国就业情况分析

2018年我国就业人数统计、人均收入支配及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字体大小:大中小2019-01-12 09:44 来源:中国报告网 就业人口,在我国是指在16周岁以上,特殊职业需要18周岁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城镇就业人口是指在城镇地区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就业人口,包括在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股份合作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单位、外商投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业的人员。 一、我国就业形势的基本特征 就业是民生之本,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减速换挡、结构优化调整、动力加快转换的关键时期,就业的“稳定器”作用显得更加重要。7月3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将“稳就业”放在了“六稳”工作之首。在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有力支撑下,我国整体就业形势延续稳定向好势头。但也应注意到,就业领域存在的一些区域性、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仍比较突出,对实现高质量就业将产生不利影响。 1、就业整体形势延续稳定向好 2009年以来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情况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部

2018年以来,尽管面临来自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外部竞争压力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环保要求趋严和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等内部环境压力,我国就业形势整体仍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从就业人数看,前三季度,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107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6万人,同比均增加3万人。从失业情况看,1-9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和31个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保持在5.1%以下的较低水平,低于5.5%的年度调控目标;6-9月,全国主要就业群体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维持在4.3%-4.4%的区间小幅波动;三季度末,全国登记失业率为3.82%,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降至多年来低位。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公共就业服务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预测》 2、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 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增速保持在较高水平,占GDP的比重达到53.1%,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8%,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服务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对保持就业稳定发挥了重要贡献。测算表明,服务业每增长1个百分点带动的就业人数大约比第二产业多20%左右。2017年,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4.9%,高于第二产业16.8个百分点。从服务业内部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新兴服务业就业人员数量同比增速居前。随着网店、微商、网购快递等网络创业就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服务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1978年以来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数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部 3、创业创新成为就业增长重要源泉

关于当前中国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黄淮学院 2015-2016 学年第下半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 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题目:《我校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 院系:动画学院 专业:动画 年级: 姓名: 学号: 任课教师: 2016年 6月 1日

我校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主要了解在校大学生就业期望,自身素质的评价,学校就业指导,对就业形势的看法,旨在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的影响;通过对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的调查,更好地调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供需关系;为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作一个新的描述;帮助大学生尽快认识自我,学校为学生提供就业引导,使学生能谋取理想职业。为同学们在今后的求职就业过程中提供参考。 二、调查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25日 三、调查形式 问卷调查并结合网上资料 四、调查论文 高校扩招的政策使大学生的人数飙涨,同时也对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形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就业难早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毕业就失业”似乎也已经成为大学生的普遍心理。对每个大学生来说,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对决定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奋斗目标,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中处于不败之地。针对这一社会现象,我们展开了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问卷。首先,对企业招聘大学生现状及需求分析得知:在企业人士看来,最主要的是要学生调整就业心态,而学生提高职业素质提高学生技能反倒其次,而在学生看来提高技能及提高职业素质是最主要的,调整就业心态反而并 不主要。企业和大学生在这方面的认知有很大差距,但是现在人才市场是供大于求,而这这种情况不会在短时间内有所缓解,所以大学生就业时还是应该参考一下企业人士的看法,更多的来调整一下自己的就业心态。如今,对企业岗位专业知识缺乏了解是困扰大学生求职的最主要因素,在这个因素上,企业人士和大学生有一定相同点。另外,企业人士认为对社会缺乏了解及能力不足也是困扰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因素,这与大学生的选择有一定区别。大学生更倾向于求职方法技巧欠缺及对企业的用人标准不太了解是困扰他们的主要因素。 其次,在大学生个人心态及能力方面也进行了调查,由此得知以下几点:

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

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 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情绪劳动视角下的服务业员工管理策略研究

情绪劳动视角下的服务业员工管理策略研究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我国经济市场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作用也显著提升。消费者对消费过程中的服务体验需求越来越多,关注点也逐渐的从产品的质量向服务的质量转移。因此,服务行业的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更好的经营下去,不得不重视服务本身,这种服务质量更多的就是指顾客消费过程中的情绪体验。我国的情绪劳动研究刚刚起步,现有文献多是对情绪劳动影响因素从微观层面的研究。 有一些学者也开始了对情绪劳动的组织学行为和管理学领域的研究,但是对于如何将员工的情绪劳动管理与企业人力资源实践相结合方面的研究领域几乎是空白的。本文在对我国国内服务行业的管理实践和文化背景进行分析的前提下,整合了现有文献中对情绪劳动相关研究的研究成果,对情绪劳动的影响因素、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且总结出现阶段我国服务行业企业情绪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服务行业并没有很深刻的理解企业的绩效来自于顾客的满意度,而顾客的满意度取决于员工的情绪劳动质量,这最终是由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决定的。这也成为我国服务行业服务水平总体偏低,得不到提高的主要原因。 本文采用了服务产品和服务业以往传统的概念,规定服务产品是具有非实物性、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以及不可储存性三大特点的商品。而服务业是所有提供服务产品的企业或组织。辛格曼按照过程性质的不同将服务行业分为流通服务、生产者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四类。除了对服务业具体内容的研究外,还着重研究了情绪劳动自身的概念、作用机制及策略。 情绪劳动的概念最早是由Hochschild提出的。他指出情绪劳动是指员工为了组织所规定的工作目标和期望而在工作过程中调整和管理自己内心真实的情绪所要付出的劳动和努力。情绪劳动具有工作环境直接性、工作目的间接性、情绪劳动的表达规则性、情绪劳动的多维性、过程性以及职业性等特点。情绪劳动的主要表现策略包括自然表现、表层行为、深层行为和失调扮演四种。 企业在进行情绪劳动的管理过程中,主要的管理措施有明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情绪劳动职责、招聘情感密集型员工、进行情绪劳动的培训、将情绪劳动目标列入绩效管理体系中、从薪酬体系中对情绪劳动进行回报以及从情感上关注员工的情绪劳动安全。在此基础上,以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和海底捞为例,介绍了企

麦可思研究院调查编著的《2014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

麦可思研究院调查编著的《2014中国大 学生就业报告》 麦可思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 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共155页) 学校不正干,市场说了算!四川那个师傅看的是学校,我看市场。 一、中国高等教育社会需求数量年度指标 2013届就业率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前50位) 2013届就业率较低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 2013届就业率较高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50位)2013届就业率较低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10位) 二、专业就业质量年度指标 2013届平均月收入最高的50个主要本科专业 2010届毕业三年后薪资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2013届薪资较低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

2010届毕业三年后薪资较低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2013届平均月收入最高的50个主要高职高专专业 2010届毕业三年后薪资较高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10位)201 3届薪资较低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10位) 2010届毕业三年后薪资较低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10位)2013届较2012届薪资增长较快的主要本科专业类(前5位)2013届较2012届薪资增长较快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类(前5位)2010届三年内薪资增长较快的主要本科专业类(前10位)2010届三年内薪资增长较快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类(前10位)2013届半年后就业满意度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前50位)2013届半年后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2010届三年后就业满意度较高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2010届三年后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主要本科专业(前10位)2013届半年后就业满意度较高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50位)2013届半年后就业满意度较低的主要高职高专专业(前10位)2010届三年后就业满意度

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的确权研究

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的确权研究 作者:秦永雄发布时间:2010-10-18 18:15:38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目前仍然呈现出“三级所有,队为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归属于村民委员会,可以归属于村民小组,也可以归属于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弄清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归谁所有,政府才能进行正确的确权。 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农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坚持的原则 建国后,我国的土地权属经历了土地改革、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等演变过程,在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过程中,土地权属出现了混乱。我国土地制度经过了土改、四固定、合作化以及以后的权属变化,土地权属不明确,长时间存在争议,大多数缺乏有效证据,给土地确权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土地改革、“四固定”不彻底,以及在其后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土地林地权属发生多次变更,历史遗留问题多,且缺少书面形式的文字记载,时间长,地形地貌已变,难于认定。土地林地确权行政案件,多发生在农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土地林地作为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与农民关系非常之大,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土地利用价值不断提高,发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加。由于存在以上诸多原因,政府在处理土地确权案件,要遵重历史,面对现实,要从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有利于管理和利用的角度来处理争议。 三、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法律程序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时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土地行政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遵循的程序: 1、调查证据 2、审查证据 3、先行调解 4、进行确权 四、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有权争议的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规定: 1、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见18条 2、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19条 3、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20条 4、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5、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

情绪劳动策略对工作倦怠和离职意向的影响综述

情绪劳动策略对工作倦怠与离职意向的研究 综述 一、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行业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更多的人从事服务性质的工作。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成为服务型企业热切关注的问题。服务性行业要求员工不仅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还需要员工参与相当强度的情绪劳动( 李红菊,许燕,张宏宇,2005) ,于是,情绪劳动的问题渐渐凸显出来。情绪劳动不但关系到个人和组织的绩效,而且影响到员工的心理健康,造成工作倦怠,离职意向等各种问题的产生。现阶段对情绪劳动的研究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例如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以“情绪劳动”为关键字的文章在2005年只有一篇,而从2006 年至今已达38 篇,尤其是与顾客频繁接触的服务行业。情绪劳动有助于工作的完成,能提高组织绩效;员工通过有效地表达组织要求的情绪,获得组织和工作上的认可,有利于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和减少压力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关键词:情绪劳动、表层策略、深层策略、工作倦怠、离职率 二、情绪劳动概念及其策略的引入和完善 最早提出“情绪劳动”概念的是美国社会学家Hockschild,他于1979年提出此理论。她在《情绪管理》一书中正式提出“情绪劳动”这一概念,并且将其定义为“管理自己的情绪以便创造一个公众可以观察到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Hockschild认为, 员工从事情绪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与雇主交换而获取工资, 因而情绪劳动具有交换价值。 Hochschild 于1983年根据戏剧表演理论提出, 员工在其内心的情绪发展与组织要求的情绪表达标准不一致时, 会用不同的情绪劳动策略来调节自己的情绪以达到与组

中国农民礼赞!

农民日报通讯—— 中国农民礼赞! ——写在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23日01 版)日历翻至秋分这一天,太阳抵达黄经180°,直射地球的赤道,气候从热转凉,昼夜开始平分,物候意义上的秋天即将正式开始。 华北平原的稻谷熟了,金黄的稻穗在秋风中低下了头;黄土高坡的苹果红了,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枝丫;江南水乡的螃蟹肥了,飞舞着钳爪爬上堤岸…… 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就要来了! 从农村改革发源地安徽小岗村,到“两山”理论肇始地浙江余村,从厚植黄土文化的陕西梁家河村,到独具岭南农业特色的广东大黄村——神采各异的特色村寨靓起来,令人垂涎欲滴的农家美食摆起来,缤纷多彩的民俗活动演起来,大江南北处处是丰收的胜景,神州大地到处被喜悦环绕。 尽情享受吧,农民兄弟!热烈庆贺吧,父老乡亲! 这是属于中国农民自己的节日,这是属于中国农民自己的舞台! 这是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的欢歌,这是欣欣向荣、民富国强的胜景! 一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对农民的崇高礼赞,是新时代对“三农”工作的又一次重锤响鼓! 它不是一个普通的节日,是由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我国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全国性节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情系“三农”、关爱“三农”的生动体现,是“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明确昭告,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的深情书写。顺应民意,深得人心! 这是一件惠泽亿万农民的喜事,也是一件彰显人民情怀的好事,更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必将进一步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重农尊农爱农的时代氛围!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最简单质朴的一个字,背后是民生之要、执政之基。从远古先民的“祭年”庆典,到历代帝王亲耕的“籍田礼”,千百年来,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祈盼丰收、歌唱丰收、欢庆丰收,表达对暖衣余食、安居乐业的向往,对盛世宏基、长治久安的渴盼。 几千年风雨沧桑,历史的车轮行进到今日,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正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在中国这艘巨舰驶向现代化的征程中,作为最基础的产业、最广阔的区域、人口最多的群体,农业不能拖后腿、乡村不能掉队、农民不能缺席。农民渴盼丰收,市民需要丰收,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就业形势

项目2 了解形势转变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使学生了解整体就业形势,了解所学专业对应的职业和行业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教学重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教学难点】所学专业对应的职业和行业的就业形势 【教学方法】讨论法、案例法 【授课时间】2课时 【教学过程】 任务1 了解整体就业形势 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发展新阶段,大学毕业生人数每年以60-70万的人数增加:2002年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38万,2006年达到413万。2007年社495万;2008年是559万;2009年是600万;2010年是640万。 然而近年来,大学生就业状况却越来越糟糕。据教育部统计,从2002年开始,高校扩招的大学生陆续毕业,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145万,初次就业率为64.7%,与2001年同时相比下降5个百分点。2004年大学毕业生为208万,初次就业率本科院校为61.3%,高职院校就业率不到40%。2006年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413万,按照70%的初次就业率计算,2006年约有124万人无法实现就业。 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495万,比2006年增加85万人,2008年高校毕业生559 万,预计今后三年内还将以每年50万的速度增长。 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要转变就业观念,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 望,先就业后择业。要认真做好个人就业推荐材料的准备。 不想出国,不想考研,很早就和一些师兄师姐们聊起有关找工作的话题, 回味着他们千奇百怪的回答,泰然处之的,无可奈何的,或者是那种屡战屡败、 屡败屡战的。 一般来讲,大学生毕业后有两个选择:一是找工作,二是继续升学进修, 最起码选择继续进修的同学已不算是失业。而对于希望找到工作而未能如愿的" 失业"毕业生,很多时候不能把原因推卸在沉寂的经济和人才过剩上。 大学生就业难正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我国的人才总量是缺乏的。据 统计2003年我国大学生毕业生超过212万人,2004年将达到280万人。据预测, 在2005年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很可能达到340万人。专家认为:大学生就业难的 程度被夸大了——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目前每年社会新增就业机会大约700 万至800万个,而每年大学毕业生人数则大约在300万左右。就这一数据而言, 大学毕业生理应有比较大的就业空间。但我国在疏通渠道和就业服务上有明显不 足,也有很大拓展空间。一方面是民营企业、边远地区有很大需要,另一方面是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

浅谈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 作者:郭丽媛,胡吕银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月刊2007 年第10 期 内容摘要:我国立法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上使用了非法律意义的“农民集体”的概念,使法学界对此产生了多种理解。本文认为农民集体是具有较浓团体色彩,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一种组织形态,即非法人团体。其组织形式则类似于法人的组织机构。 关键词:农民集体;非法人团体;组织形式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07)10-0159-03 正文: 一、现有的讨论:农民集体是什么 人们在讨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时,多集中在“农民集体”这一概念上。因为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表述都使用了“农民集体”的概念。[1]这些规定反映了我国集体所有制的内容,即由农民享有土地。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利主体。因为从民法理论看,民事权利主体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国家。显然“农民集体”不是民法上的权利主体概念。其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只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这是一种政治制度的设计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设计。这导致了法学界对“农民集体”有了丰富的理解。 1.社区说。认为农民集体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全体成员的集合体。[2]该集体成员的资格以户籍登记为公示要件。因此该一定范围内的公民基于出生就获得相应的权利能力,可以享有土地权益。外来居民到该社区落户,就当然成为集体成员。原社区内的公民前往他地,则当然丧失这种资格。这种土地所有权对社区内居民是一种天赋人权,作为农村居民的生存权均分给社区居民。[3]而该农民集体可表现为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组(即村以下一级建制)农民集体三个方面。 2.自然人的特殊形式说。根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认识,可分为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农民集体的所有权是一种共同所有的形式,但这种共有是在继承和更新传统总有形式的基础上的一种新型总有形式——总同共有。总同共有是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其主体仍属自然人,是自然人以特殊形式——群体形式享有所有权。自然人以一定社区为范围结成群体(团体),群体与成员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群体不能脱离成员而独立,成员组成群体

幼儿教师大五人格与情绪劳动策略的关系研究

幼儿教师大五人格与情绪劳动策略的关系研究 摘要:本研究采用问卷法,对332名幼儿教师情绪劳动策略情况和人格特质进行了调查,以探究幼儿教师情绪劳动策略与人格特质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人口统计学变量和大五人格各因子对幼儿教师情绪劳动策略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年龄、学历和出生地对幼儿教师的情绪劳动策略有影响;大五人格的五个因子神经质、外向性、开放性、宜人性和责任感与幼儿教师情绪劳动策略显著相关,是情绪劳动策略的有效预测变量。 关键字:幼儿教师大五人格情绪劳动策略 1、引言 情绪劳动是区别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第三种劳动,它是指个体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以表现出组织所要求的面部和肢体表情的过程(Hochschild,1983)。情绪劳动策略是指个体在情绪劳动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情绪进行调节与管理所使用的策略和方法,他包括表层行为策略(个体只在外部表情上伪装出组织所要求的情绪,但内心体验与外部表情不一致)、深层行为策略(个体通过对自己的内心体验进行调节,从内而外地表现出组织所要求的情绪)和自然行为策略(个体的情绪体验与组织所要求的情绪相一致,个体自然地表现很出内心的情绪体验)(Diefendorff,2005)。大量研究表明,具有深层行为策略和自然行为策略的个体具有更好的工作表现和心理健康水平。 关于情绪劳动策略的前置变量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研究表明个体的工作满意度对表层行为策略起到显著负向影响,对深层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Johnson,2007;杨林锋,2010);组织支持对员工的表层表现和深层表现有显著影响(柏乔阳,2006);情绪智力与员工的深层行为有显著的预测作用(汤赵颖等,2009);正负性情绪会影响到员工情绪劳动策略的采用(柏乔阳,2006);角色失调对员工的表层行为有显著预测作用(Ashforth,1993)。针对特定群体的情绪劳动策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员工、医院医生和护士及中小学教师群体,对幼儿教师的情绪劳动策略研究目前很少。 本研究对大样本的幼儿教师的情绪劳动进行了调查,并定量分析了其与人格的关系,以补充幼儿教师情绪劳动策略的研究课题,并为幼儿园招募幼儿教师提供理论参考。 2、方法 2.1测量工具 (1)情绪劳动量表。本研究采用Diefendor等(2005)编制,台湾学者邬佩君修订的《情绪劳动量表》,包括表层行为,深层行为和自然行为三个维度,共14个项目,采用五点计分。该量表的信度是0.87,本次研究的信度是0.866。

中国农民一百年来的真实历史

中国农民一百年来的真实历史 级别:知州积分:9413 一、民国时期(1911-1949) 民国时期的土地大都集中在地主手里。中国农民多是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在没有天灾人祸的年份能吃饱肚子。由于工业落后和战乱不断,民国时期中国农村几乎没有任何农田改造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耕作方式是沿用了几千年的牛耕和人工耕作,农业完全靠天吃饭,一旦遇到天灾,农民就会逃荒要饭,卖儿卖女,流离失所。 民国时期的农民大多上不起学,几乎都是文盲,普通农户的孩子最多就是上个私塾,认识几个字。能从农村考入师范和大学的,几乎都是有财力的地主子弟和富家子弟。农村文化以传统地方文化和宗族文化为主,封建迷信猖獗,农民的科学知识几乎为零。农民的住房几乎都是土坯草房。民国时期农村婴儿出生的死亡率极高,因为没有任何医疗的保障,接生婆就是一切。 民国时期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没有确切统计,据金陵大学1929-1931年的调查资料,部分农村人口死亡率为28‰,婴儿死亡率为15 6‰,平均寿命为34-35岁;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回顾性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944-194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为201‰,平均寿命为3 9岁左右。汇总数据后一般认为,20世纪的前50年,中国人口的死亡率约为20-25‰,婴儿死亡率高达200‰左右,中国人平均寿命不到40岁,中国是当时世界上寿命最低的国家之一。 尽管梁漱溟先生在1928年就提出改造农村的设想和理论,并为此去实践,于1931年在山东邹平和菏泽建立实验基地,但由于战乱不断,最后也没能在全国推广。一穷二白,这是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的真实写照。 二、共和国时期(1949-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如何?数字很能说明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新生儿因感染导致的死亡减少,死亡率从200‰逐年下降,1958年为80.8‰,70年代为47‰,80年代为34‰,2005年为19‰。中国人的平均寿命1950年是36岁,1957年是5 7岁,1981年是67.77岁,2001年是71.8岁,2010年是74.83岁。 (一)毛泽东时期(1949-1976) 毛泽东时代先把地主的土地平均分给了农民,接着又组织中国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把土地从农民个人手中要回来;从合作社跃进到人民公社,这里面带有强迫的命令,让农民很不适应。1953年,梁漱溟先生曾在政协会上为农民请命,被毛泽东狠狠挖苦讽刺了一番。这一时期组织农民修建了很多农业水利设施,进行了大规模农田改造工程,组织农民科学种田,与农业专家合作搞科研实践,县、公社、大队都有机耕队,帮助农民深耕土地,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粮食的亩产量。好多水利设施至今仍在发挥着巨大效益,尽管有的地方违背了自然规律带来了负面效果,总体看,利大于弊。 但是,这一时期生产的粮食多以上交公粮的形式支援国家和城市,农民自己多吃粗粮。上世纪60年代初,天灾与狂热跃进的人祸叠加,农村饿死了很多人,这个数字肯定在千万以上;但同一时期的中国城市很少有饿死人的现象。 毛泽东时期,成年农民上夜校扫盲,每个行政村都建一所小学,农民的孩子都上学,没有新文盲。农村合作医疗有特色,城里的医生也定期来村子为农民诊病,帮助赤脚医生提高医术。农村移风易俗文化建设不错,革命新文化占了绝对上风,大的村子都有自己的演出队、体育队,封建迷信基本绝迹。 当然,由于搞阶级斗争划成分,中国农村有一批人因此受到伤害,在上学、当兵、婚嫁诸方面都遭到歧视。 (二)邓小平和改革开放时期(1977-至今) 进入邓小平改革开放时代,开始时农民包产到户,国家大量进口粮食,农民交的公粮越来越少,农民丰衣足食,干劲十足。这期间,小岗村成为耀眼的分田单干的典型。 中间一段时期,由于基层政府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多,为了养活这些人,基层政府向农民征收的税赋名目繁多,农民不堪重负,迅速走向贫穷,看不起病,上不起学,新文盲大量出现。农民子弟纷纷进城打工或从事其他职业,中国性工作者人数保守估计有600万,大多是农民的女儿。基督教和邪教在农村蔓延,发展势头强劲。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Word版

1、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进场后7日内提供现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以及办理劳动备案,配合工程承包人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工程承包人实名制管理规定、现场实行的门禁信息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做到实名制“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真实的《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进行公示。劳务分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一名法人授权的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2、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人必须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动者手中,严禁将工人工资支付给工头,并积极配合和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培训和教育、确保稳定等管理工作。及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各种劳务报表及每月《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作为上月款项拨付的依据。 3、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确保每人每月受教育不少于1次

(工程承包人组织的教育活动除外),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将教育和考试情况报工程承包人备案。

将花名册、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当今社会,科技经济发展飞速,市场竟争日益激烈。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社会需要的人才概念也随着这一发展潮流而产生变化,掌握当今社会真正需要什么类型的大学生,对大学生以后就业大有裨益。并且有利于在校大学生了解最新社会人才动态需求,做好准备; 二、调查人:XXX等三人; 三、调查对象:各行各业; 四、调查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9日; 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50份,收回有效问卷50份; 六、调查内容:通过对乡村、城市、企业及社会各行各业各年龄段人员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对大学生能力的要求,社会人士对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评价及期待,以及刚毕业已从业大学生给在校大学生的良好建议,对大学生的未来全面发展,成为满足社会市场需求的人才,实现人生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 七、调查结果:本次调查中70%的被调察者属于25-45岁年龄段的各个学历层次各个行业的人。从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人对大学生关注度还是挺高的。80%的人对大学生未来的发展趋势比较乐观,70%的人认为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得十分努力,20%的人认为困难很大。我们不得而知,大学生的的就业前图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社会人士观念还是比较开放的,90%的人认为名牌大学学生的能力并不比一般大学学生强,。只有保持这种客观的态度,社会、企业才会给大学毕业生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普通大学的毕业生们才会抛弃那些没有必要的包袱,减轻思想压力,以更加自信的心态在应聘面试的激烈竞争中完整的展示自我。 调查显示,不同的人对“您认为现在什么专业的大学生更容易就业”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例如:经济类、管理类,机械类、工程类,教育类、语言类,医学类、法学类,其他。这就说明,社会并不偏向任何单独某一类专业,俗话说的好“行行出状元”,只要我们肯虚心好学,脚踏实地的奋斗,都会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不能老是抱怨自己没选对专业了或者是对所学专业失去兴趣了,其实,无所谓什么专业不专业,只要自己爱学习,不是专业的也能成为自己的专业。 社会上认为,大学生的最大优势在于“自信,有理想抱负,可塑性强”、“有创新精神,思维活跃”。当代大学生最缺乏的必备精神是“勤俭节约,爱岗敬业”,在“诚实守信、责任奉献”方面也有待提高。让大学生清楚的了解自己的优势和缺点,有利于扬长避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格要求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调查表明,现代社会对大学教育相对满意,当代大学生极少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大学校园不只是从前人们赞美吟诵的“象牙塔”,更是一个锻炼能力、展示才干的舞台。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掌握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制定长远的职业生涯规划,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圈子”。大学生不应该在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现代书呆子,而应该接触社会,开阔视野,“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早点涉及。

论抗日战争的中国农民

农民占中国人口80以上,是中国最为深厚的抗日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抗日战争实质上是以农民为主体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农民是抗日战争中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最大承担者和战争的直接参与者,没有农民的合作与广泛参与,中国就不可能打赢这场战争。抗日战争中,中国农民表现出了血战到底的英勇气概,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首先,农民是最主要的兵源和最具战斗力的士兵。中国军队,无论是国民党军队还是共产党军队,绝大多数都是穿军装的农民,还有遍布广大城乡的农民武装,如农村自卫队、民兵、游击队、各种义勇军等,他们同正规军密切配合,成为打击敌人最深厚的战争伟力。农民收到日本人压迫与残害最为严重,日本侵略者的刀枪上染红了谈们亲人的学,谈们要报复,压迫复仇因而,他们是最激进的抗日者,他们奖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发回的淋漓极致。坚决不妥协,打到日本帝国主义。他们坚决将抗战进行到几。 其次,农民是军粮的供应者。。粮食是战争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抗战初,军粮供应与平时并无两样,从1939年开始,由于军队人数和人均日定量大增,生产条件又日益恶化,沦陷区和战区人口大量迁往后方,加上中国出入口被日军封锁,所以粮食需求大量增加,粮价暴涨,粮食一时成为“当前贯彻抗战,争取胜利唯一之要政”。因此,中国农民承受了保障粮食供应的沉重压力。据记载,在大后方和正面战场,农民虽然年收入不好,生活困难,但购买军粮亦皆遵令办理无误。在敌后解放区战场,广大农民群众为了支援战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根据地经济基本自给,战胜了严重的物质困难,为抗战胜理坚定了物质基础。 再者,农民是战勤的服务者。战争既要有直接参战的穿军装的正规武装和不穿军装的农民武装,还要有大量的战争勤务人员,如破坏交通、运送物资和伤员、侦察、向导、袭扰敌人、坚壁清野,等等。对此,农民有着杰出的贡献。在平津、淞沪抗战中,战地附近的农民群众踊跃出粮草、出民工,参加构筑工事、修筑道路,为部队送水、送饭、抬担架、救伤员侦查,向导,袭击敌人等等。在他们的协助下,中国的抗日战争减少了很多阻碍。 最后最重要额是,中国农民具有血战到底的用雄起盖,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日战争期间,从白山黑水到宝岛台湾,从敌后战场到西南后方,各个民族的农民,不分男女老幼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都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民族存亡的关注,都为抗日战争贡献了力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和智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分发挥,他们创造了如麻雀战、地雷战、地道战、围困战、破袭战、轮战队、武工队等适应山地、平原和水上不同特点的作战形式和方法,其威力之大,作战方式之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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