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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其股东“返还公章及财务账目”案情及代理词

公司诉其股东“返还公章及财务账目”案情及代理词
公司诉其股东“返还公章及财务账目”案情及代理词

公司诉其股东“返还公章及财务账目”案情及代理词一,案情

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但其股东王某、刘某在公司的运营中有一定的实际权利,2003年2月王某等人瞒着张某指令公司原财务将公章、营业执照等物品交给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正常使用相关物品,还私自召开股东会以张某侵犯公司利益为由停止张某的职务。为此张某找我代理,接受委托后先向对方发出了律师函,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3年4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涉及公司及股东争议、同业禁止、反诉等问题,此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历了查封、保全等措施,并经多次反复开庭,终于2003年10月判决被告返还公司全部物品。

被告不服上诉,但最终撤回了上诉。

二,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就北京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李某、赵某返还公司物品一案,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我方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的关键事实已经查清。

通过开庭,本案的事实已经相当清楚:即原告方的董事长、总经理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张某。而被告王某、刘某是公司的股东之一,李某、赵某是公司原工作人员。而且现被告也承认原告所诉之公章等公司物品是由其占有控制。二,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行使权利,致使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根本性的影响,公司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管理。具体到北京某有限公司,张某是公司合法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都由张某来主持。而公司的公章、账目等物品是经营中必不可少的,是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用品。一旦这些重要物品失去控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害是不可估计的。

而现在北京某有限公司的现现状正是如此,公司的公章、账目等一切物品都已经失去了法定代表人的控制。张某多次要取回并使用公章等物品对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管理,都受到了被告的无理阻挠,为此还起过纠纷,事态一度严重。致使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处于停顿状态。并且现在正有一些对公司利益进行侵害的行为急需张某取回相应账目进行查实取证,并利用公章代表公司对侵犯公司利益的

行为进行追诉。

三,被告的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股东行使权利的范畴,构成侵权。

被告王某以自己是公司股东为由指使被告李某、赵某与自己占据公司的公章、账目等物品,并拒不返还。其行为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并严重侵害了公司权益。

作为公司股东享有出资利益并承担公司责任,股东行使对公司的权利要通过股东会,而不是某一个或几个股东单独行使,“公司法”三十八条中规定了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由此可见,股东行使权利是通过股东会行使,而且股东会的权利主要是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权,而不是具体的经营管理权,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权仍应是由法定代表人组织人员进行具体经营管理。而公章、账目等物品正是进行具体经营管理的必需之物。以一个股东的身份根本没有权利控制公司的公章和账目等物品。

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决议是否更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授权股东可以自行决定扣押公司的公章等物品。

在此我必须纠正被告的一个错误认识,被告认为公章等物品是股东共有财产是错误的。虽然公司是由股东出资组建的,但公司组建后股东并不直接对公司的财物享有所有权,公司的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是属于公司这个独立法人的,而代表公司行使权利掌握公司财物的应当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选定的助手。法定代表人控制相应物品并不是因为他对这些物品享有所有权,而是因为他是法定的代表公司控制这些物品,行使公司对这些物品的所有权的人选。

所以股东正确行使权利的途径是在股东会上,当然最终结果也要看代表公司最大多数利益的股东的选择。

如果按照被告的想法,被告出资组建了公司,认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不符合自己的想法,做为一个股东就可以直接到公司中指挥工作人员,持有公司物品,那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乱了套?

试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2至50人,如果一个公司中几十个股东中的一个或几个认为公司现在的情况让他或他们不满意,他们就有权到公司做出现在被告的所做的行为,那将是一种什么场面?还要法律吗?还叫法制吗?

在此我必须强调,股东行使权利必须正当,否则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最终自己也会承担法律追究的责任!

李某、赵某原是公司工作人员本应听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指令,其擅自伙同王某影响公司正常的的经营活动已经构成对公司的侵权。

四,被告所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是没有依据的。

被告称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损害公司利益的理由一是签订协议一事;二是公司资金往来账目一事。这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张某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出于合作或经营的需要,有权决定公司签订相应合同等事宜,这是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而且就被告所主张的那份协议而言,是一份长时间以前已经结束了的协议,现在也没有对公司有任何损害。这个问题太明显了,我方不想过多论述。

关于资金往来账目一事,被告所持有的所谓的“账目清单”只是一份所谓的清单,并未附带票据、帐单、法定代表人签字等能证明事实的依据,其真实可信性无法证实,做为证据要本身就不符合要求。更何况,即使它是真实的也只是公司财务帐目的一部分,无法证实全部事实,更无法说明张某有侵害公司权益的事实。被告以此为证据只能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而且,最重要的是,即使被告认为张某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只能通过合法的途径采取措施,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让他采取现在的侵权行为。这才是本案的实质问题。

五,被告所称股东会决议根本就是非法的无效的。

每一项权利都必须依法行使,被告抛出一份“股东会决议”并以此为依据证实其行为的合法性,真是荒唐可笑。此次所谓的股东会根本没有通知其他股东,是非法的。股东会所通过的所谓“决议”也未经合格的表决权通过,是根本无效的。股东也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北京某有限公司的章程中对召开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相当清楚,股东难道可以不顾公司章程自己决定规定吗?!如果随便一两个股东就可以有受限制地抛出一份份“股东会决议”并生效,那简直太让人无法想像了!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本案的事实并不复杂,只要确认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是张某,张某就是代表原告行使权利的合法主体,现被告所持物品其所有权属于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除非股东会更换法定代表人,否则被告就必须归还所持有的物品。而且,被告是原告的股东并不代表被告是原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并未给他任何任命。被告如果作为股东认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有不当行为,可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行使权利。如果认为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相信法律会还事实以清白,给人们以公正!

此外,在公司的公章等物品失控期间,原告还发现被告王某已与他人组建了与原告经营范围冲突的公司并,李某、赵某也已在这家新组建的公司工作。被告还借着持有原告公章等物品之机,将原告公司租用的办公用房挪给被告新成立的公司,甚至将原告公司的业务移至被告新成立的公司。原告的利益受到极大侵害。这恐怕也正是被告非法持有原告公章等物品所要达到的目的。此外,是否还发生了更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由于公司的所有材料物品掌握在被告手中,还不得而知。这些事亟待取回公司物品后进行调查,并适情况进行及时弥补或追诉。原告也相信所有的违法侵权行为最终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是因为如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了诉讼,寻求法律的公正。但是在本案事实清楚的前提下,被告为什么拒不认错,并想继续持有公司物品呢?其目的无非是利用这个便利,尽量延长时间以便攫取更多的非法利益。我方希望法院充分注意这个问题。为此我方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程序,因为原告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已根本无法开展,并且原告的合法利益正在遭受侵害,每耽搁一天对原告的利益都具有重大影响,并且有些损失恐怕是将来很难挽回的。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此案,以维护原告的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杨文战

2003年6月12日

三,案件小结

之所以出现本案纠纷,其关键是相关人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不甚了解。本案中被告作为公司的股东及工作人员,误认为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认为股东可以直接掌管公司的公章等物品。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同时以出资享受权益承担责任。在出资后股东就不再对相关资产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归属于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是股权。

股东行使权利的依据是《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的章程。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而且股东会的权利主要是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权,而不是具体的经营管理权。

公司作为独立主体的具体经营管理权应是由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法定代表人组织人员进行具体经营管理。股东如果对所选出的法定代表人不满意,可以通过选举的方式进行更换。即使作为小股东,如果确实发现法定代表人侵犯公司及股东权益的事,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如本案被告所为的那样,这只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最终也会侵犯所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

附件2: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评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实现分类比较,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已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依据财务公司报送的数据、信息,运用行业统计分析系统对财务公司的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以及发展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打分,最终形成评级结果的过程。 第四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和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级指标体系 第五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经营水平、核心价值、管理能力、发展环境4大模块、8大类、18个指标组成。 第六条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部

分组成。其中,定量指标13个,定性指标5个。 第七条经营水平模块主要评价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分为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4类,7个指标。 (一)资本充足性:下设资本充足性1个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能力,兼顾集团对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能力。 指标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加权风险资产合计*100% 资本补充能力=1-集团资产负债率 (二)资产质量:下设不良资产率、贷款拨备情况2个指标。其中,不良资产率指标评价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存在损失的程度;贷款拨备情况指标关注财务公司就贷款损失进行拨备的情况。 指标公式: 不良资产率=财务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余额/财务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各项贷款总额*100%或拨备覆盖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不良贷款总额*100%,按拨备金额孰高原则选取对应公式。

央企财务公司情况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三)同业拆借; (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大型国企下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案例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设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54.41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1)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2)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3)同业拆借; (4)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5)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6)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8)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9)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11)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12)境外外汇借款; (13)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帐结算业务。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设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60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公司可以办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列举的所有本外币业务,具体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此外,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试点单位,可以办理石化集团成员单位结售汇和外汇资金集中收付业务。 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设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李秋兰等诉即墨市通济塑胶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案

李秋兰等诉即墨市通济塑胶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青民一终字第78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李秋兰。 委托代理人杨为信,系上诉人李秋兰之夫。 委托代理人刘建国,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即墨市潮海电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大为,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卫国,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即墨市通济塑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云作,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佳明,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宫兆波。 委托代理人周卫国,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陈新本。 委托代理人周卫国,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秋兰、青岛即墨市潮海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即墨市通济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胶公司)、原审被告宫兆波、陈新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即墨市人民法院(2012)即民初字第54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4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董则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代理审判员李蕾、齐新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4年5月26日组织各方当事人对有关事实和证据进行核对。上诉人李秋兰的委托代理人杨为信、刘建国,上诉人电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卫国,被上诉人塑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佳明,原审被告宫兆波、陈新的委托代理从周卫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秋兰在一审中诉称,2008年5月,李秋兰与陈新本、宫兆波订立临时口头租赁协议,约定李秋兰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庙头村村南厂房的东西厢房和四间正房及相应场地出租与陈新本和宫兆波,月租金为5000元,租期为不定期。2011年1月2日,李秋兰明确告知宫兆波、陈新本解除租赁协议,收回出租的房屋及场地,并收取了宫兆波和陈新本从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年底的租赁费95000元。李秋兰要求宫兆波和陈新本腾出场地及房屋,宫兆波和陈新本以是电镀公司职工为由拒不腾出,且李秋兰得知塑胶公司将上述房屋租与电镀公司,因此李秋兰诉至法院,要求:1、确认塑胶公司与电镀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四被告停止侵害,返还李秋兰的房屋及相应场地。2、塑胶公司支付李秋兰自2003年9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租赁费84000元(按照每年18000元计算),电镀公司、宫兆波、陈新本支付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月21日的租赁费118400元(评估价格)。后李秋兰增加诉讼请求,以塑胶公司从1998年就使用该厂房为由,要求塑胶公司支付从1998年至2003年8月31日的租赁费78000元(18000元/年X5年-12000元)。 塑胶公司在一审中辩称,1、当初使用土地是李秋兰和塑胶公司约定双方共同租赁使用并各自承担一半的土地租赁费4000元/年,塑胶公司在使用土地范围内自行投资建设了厂房,双方自始至终是合租关系,塑胶公司即使应当交纳也只是交纳从2003年之后的一半土

财务公司行业问

财务公司行业问

3、影响财务公司业务的主要因素在短期内将如何变化?这种预测是基于 什么假设?公司认为未来的业务增长点在哪里?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 以适应这些变化? 4、公司认为所在行业最大的机会(包括潜在机会)是什么?公司采取了什 么措施去抓住这些市场商机? 5、公司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什么?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去化解这些危 机? 6、请描述一下公司现有的联盟或其他合作伙伴关系(包括在集团内的其他 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公司希望从联盟及其他合作关系中获得什么(如 服务折扣、客户转介等)?这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和业务有何影响? 竞争对手: 7、请提供竞争对手名单,并介绍他们的综合情况(包括定价、服务内 容、技术手段、设施、人员素质等) 8、请描述公司及竞争对手过去3年的市场份额。 运价制定和调整: 9、请解释财务公司的定价政策(价格结构、政府的监管及影响等)。 与竞争对手比较。 10、公司制定收费标准的权限在哪个部门和层次? 11、收费定价的灵活性如何把握?权限在哪个层次? 12、集团成员单位是否有议价能力?举例。成员单位对定价敏感度有多 大? 监管政策和环境 13、公司对中国目前的监管环境有何看法?政府法规及政策的改变将 会怎样影响公司的业务?根据您的看法,监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集团将如何督促政府解决这些问题? 14、财务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参与了重组改制的全过程,当改制过程中出现资 金缺口时,财务公司又及时提供了2000万元的过桥贷款,保证了筹建 工作的顺利完成。最近,集团公司又在与几家上市公司探讨资产重组事 宜,财务公司参与了集团与对方的谈判,帮助集团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 析,尽量控制风险,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15、财务公司的功能将从短期信贷业务为主转向支持企业集团 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融资等中长期业务为主。 16、各财务公司必须在明年6月30日前调整财 务公司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结构等,逐步达到新《办法》的 要求,实现资产高质量、管理高水平和经营高效益,提高财务 公司的规模实力,全面实现良性运作。但从目前财务公司的状 况分析,大部分财务公司准入条件和经营管理业务指标,都不 同程度存在达不到标准的问题,有的差距甚远。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四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财务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根据《中国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办法》,借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结合财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是财务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一种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规范业务活动,提高财务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确保财务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确保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第四条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贯穿各项业务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级人员都必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审慎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任何业务的开展都要防范风险、审慎经营。 (四)制衡性原则。财务公司内部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应当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务公司应围绕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资产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新民三初字第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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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姜健未提供证据以证明其抗辩。 经本院释明:原告要求被告在全部购房款中扣除24000元。 本院认为:原、被告均要求继续履行房产转让合同,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房产转让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能否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24000元以折抵部分购房款。对此,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折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规定确立了我国违约定金罚则基础。但我国现有的民事法律体系中,不仅仅存在违约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117条亦确立了解约定金罚则即定金交付后,未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本案中,只有因被告原因导致双方间合同解除,被告才负有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现原、被告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双方间合同未解除,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判决如下: 一、被告姜健继续履行2018年11月18日与原告冯毅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 二、驳回原告冯毅要求被告姜健双倍返还定金24000元的诉讼请求。

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公约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财务公司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合理有序、互利互惠、共同成长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所属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维护国家利益、行业利益、企业集团利益、股东利益和客户利益。 第三条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本行业、所属企业集团和本单位声誉,不得诋毁行业内其他公司形象。 第四条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保守行业商业秘密,鼓励各会员单位之间开展多渠道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第六条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秉承立足集团、服务集团的经营理念,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同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准确、快捷、高效的资金管理和结算服务,不向成员单位承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八条规范开展对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的融资类业务,建立审慎的信贷审查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九条建立完备的决策和操作规程,强化信用和流动性管理,稳健开展拆借、投资及投行业务,不断提升金融资源配置和营运能力。 第十条加强服务创新,开拓业务品种,为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行业整体进步。 第十一条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重视和加强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和资产安全。

我国财务公司行业概况总结

我国财务公司行业概况总结 1、行业管理 (1)行业监管机构 目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及其分支机构(对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实施监管)。 (2)行业自律机构 财务公司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财协”)于1994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自律性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在中国境内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均可自愿申请成为中国财协会员。中国财协的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社团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行业发展 (1)行业发展现状、趋势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隶属于大型企业集团,是企业集团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和对外融资平台,随着我国企业集团不断地运用内部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财务公司也迎来了长足的发展,根据中国财协编制的《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16)》的数据,截至2015 年末,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共224 家,除西藏、新疆、宁夏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行业总资产规模(表内)4.07 万亿,服务对象涵盖国有、民营、外资等不同所有制背景的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超过6 万家,行业遍及石油

化工、能源电力、航天航空、冶金钢铁、机械制造、信息通讯、民生消费、农林牧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17 个重要行业,财务公司所服务集团资产规模超过60 万亿元,较2011 年行业资产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98%,集团财务公司行业发展较快。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荐,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化,“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利率和汇率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新形势下,财务公司发展趋势包括:服务重点向支持“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产业转型升级”转变,服务理念向强化“战略眼光、风险意识、创新精神”转变,服务方式向深化“集约化资金管理、集成化金融支持、集团化金融机构”转变,服务路径向打造“多元化金融产品、个性化解决方案、链条化客户资源”转变,服务模式

保险公司证照管理规定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证照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法务部 生效时间: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 批准人:赵晓夏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及办更 (2)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 (3) 第四章证照的使用 (4) 第五章证照的年检和续办 (4) 第六章附则 (5)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证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两者合并简称为“公司”,分别简称为“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证照的管理,特制定本《证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照”包括以下种类: 1.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4.营业证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财政登记证; 8.统计登记证; 9.其它证照: 除本条上述五类证照外,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需要申办的其他证照。 第二章证照的申请及办更 第三条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申办证照的,应由承办人通过《证照申请/变更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分管EMC成员、法务部、CEO/EVP审核通过。总公司申办证照由总公司法务部具体执行,但申办财务类证照,包括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由总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

分支机构申办证照由分支机构营运支持部(FOPS)具体执行,但申办财务类证照,包括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由分支机构财务部具体执行,由总公司法务部、财务部予以必要的协助。 证照上记载的事项需要变更的,亦按本条第一款程序进行申请。 第四条证照申办或变更完成后,应于上述《证照申请/变更表》原件后附上证照复印件,由法务部存档;如属于分支机构的证照申请,则分支机构营运支持部(FOPS)应同时保留《证照申请/变更表》复印件及证照复印件。 第三章证照的保管 第五条公司所有证照的原件,总公司由法务部负责保管,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营运支持部(FOPS)负责保管。法务部负责将总公司各类证照的名称、数量、发证机构、证照编号、有效期限及年检要求等信息登记、制作清单并予以及时更新;分支机构营运支持部(FOPS)同时应负责将当地各类证照的名称、数量、发证机构、证照编号、有效期限及年检要求等信息登记、制作清单并予以及时更新,同时将登记及更新情况报法务部备案。 第六条公司证照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除按照规定必须悬挂的以外,其它证照应当在公司办公区域内加锁保存。 第七条公司证照原件一般需在公司办公区域内保存,如确需携带证照原件外出的,则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申请人通过《证照使用及处理申请表》提出外携申请,并注明外携期间、外携地点、外携事由等信息,经部门主管、分管EMC成员、法务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外携,且必须由申请人随身携带。外携事宜完成后,申请人须及时将公司证照原件返还保管人,同时双方应在《证照返还表》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公司证照原件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保管。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复习题 1.恋爱期间之间的相互送礼物,用返还吗?为什么?怎样处理恋爱期间的纠纷? 答: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处理恋爱纠纷,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为主。因为当事人最熟悉纠纷的原委,只要双方冷静,是不难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请老师和领导出面做工作。要有诚意。不管恋爱结局如何,都要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只有这样,才能在协商调解中冲破障碍,求同存异,妥善解决争端问题。严以律已,宽以待人。恋爱纠纷双方多作自我批评,防止加剧感情裂痕,铸成难以收拾的僵局。 2.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小美和小帅要结婚,请分析以下情况。 3.你怎么看待闪婚,有什么样的风险? 答:闪婚是闪电式结婚的简称。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相当短。有的只认识一天就结婚的大概不到3个月都算是闪婚。多发生在时下青年男女身上。青年男女闪电相识,爱情速配,已成为一种时尚。 很大的风险。你还不够了解他的话,有极大的可能会后悔的!相互了解太少,感情基础不牢,一遇矛盾会很快闹离婚,俗称闪离最大的风险就是相互不甚了解,结的快,离得可能也快。

4.你怎么看待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规避房地产新国五条规定等目的的假离婚,有什么风险? 答: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5.王大爷身体一直很健康,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王大爷立了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内容是:房产归儿子所有,所有个人存款归女儿所有。几年过去了,王大爷因运动时摔倒脊椎骨粉碎性骨折,瘫痪在床。期间,儿媳日复一日悉心照顾,使王大爷倍受感动。王大爷于病逝时,当着所有家人的面说:“把存款一半留给儿媳”。请问:王大爷的遗产怎样分? 答:先前王大爷了一份遗嘱,并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内容是:房产归儿子所有,所有个人存款归女儿所有。且生效遗嘱。但是王大爷病后儿媳日复一日悉心照顾,当全家人口头遗嘱:把存款一半留给儿媳。最后判定:房产归儿子所有,将存款给予女儿和儿媳,每人50%. 6.如何订立有效的遗嘱? 答:告知当事人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完全是出于自愿,按照自己的真实意图制作的,而并非是受他人的欺骗或胁迫而订立的。 告知当事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悖,处分的仅仅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此外,必须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由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告知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 7.小李是某软件开发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他的才华得到公司老总的赏识,被安排在软件开发部任职。出于工作的需要,他掌握着公司软件开发过程中许多关键性的技术和机密,然而,正是这些技术和机密给他带来了一场官司。原来,小李觉得一家正处于创业阶段的小公司更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和特长,他想“另谋高就”,遂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公司未做答复。一个月后,小李要求办理辞职手续,被公司拒绝。那么小李能另谋高就吗?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小李是否享有辞职权。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既包括待业人员的择业,也包括已经就业人员的另择他业。小李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公司应当同意,并为其办理辞职手续;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000元”,小李应当依约支付违约金。仲裁委的裁决是对的,应当维持。公司认为小李辞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小李赔偿,因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分析一家大型企业如何成立财务公司

分析一家大型企业如何成立财务公司 问题分析:一家大型企业如何成立财务公司?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期,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四)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五)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且具备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六)母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期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七)母公司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母公司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九)母公司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四)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指在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活动中承担风险管理和资金集约管理的工作人员); (六)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5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七)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完善的制度,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 (八)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九)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在分析一家大型企业如何成立财务公司时,财务公司的出资人主要应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也包括成员单位以外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除国家限制外部投资者进入并经银监会事先同意的特殊行业的企业集团外,新设财务公司应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作为出资人,或经营团队中至少引进1名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1名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成员单位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五)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该项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财务公司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c2503327.html, 财务公司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赢了网提示:财务公司从事的业务有哪些?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3类。下面就由赢了网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第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第三,同业拆借; 第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凭; 第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凭; 第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第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投资; 第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第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第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第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第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企业集团规模较大、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密切、且结算业务量较大的财务公司,需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的,应另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由此可见,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3类。

(一)财务公司的资产业务 财务公司的资产业务是其最重要的核心业务,它标志着财务公司自身的发展规模。财务公司筹集资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运用这些资金为企业集团服务,因此,它也体现着对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和影响。财务公司主要有以下具体资产业务: 1、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也是财务公司全部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贷款对象应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主要是股东单位,不对任何个人发放贷款。 2、投资业务。财务公司的投资业务是运用资金的一项重要业务。投资的目的和好处,主要是分散资金投放风险,提高安全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和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及其他所有者权益范围内的资金。投资业务一般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3、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是财务公司新开展的为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搞好服务的一项金融业务。票据贴现分为转贴现和再贴现两种。 4、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种类有多种形式,在企业集团内部主

公章证照返还判决书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三民终字第68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朱国萍,女,汉族,1965年12月1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叶素华,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江建明,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健华,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陈凤清,福建顺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朱国萍与被上诉人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2014)永民初字第18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朱国萍的委托代理人叶素华,被上诉人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凤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7日成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沈健华担任,股东为三明鑫瑞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沙县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永安市京都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2014年1月16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健华代表公司将公司公章、财务章及沈健华个人私章交给朱国萍保管,朱国萍出具一份收条,载明:本人于2014年元月16日收到沈健华交来永安市京都贸易有限公司公章一枚、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一枚及财务专用章一枚、沈健华私章一枚。沈健华作为移章人、朱国萍作为收章人在收条上签字确认。 另查明,朱国萍既不是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公司的职员。 再查明,因公章处于失控状态,在诉状中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加盖公章,沈健华作为法定代表人在诉状中签字。 庭审中,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诉状所列永安市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笔误,实际上应为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审法院认为,沈健华作为永安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诉状中签字,其行为是代表公司做出的一种职务行为,且从永安融盛房地产开

2020财务公司利润规模分析

未来财务公司行业前景如何?我国财务公司的产生既是我国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自1987年5月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末,全国能源电力、航天航空、石油化工、钢铁冶金、机械制造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各个重要领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几乎都拥有了自己的财务公司。据统计,我国财务公司数量从1987年的7家增加至2019年末的上百家。不包括委托资产,估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将达到2万亿元左右。 财务公司市场数量 财务公司依旧面临着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与监管政策环境,在金融创新整体趋于谨慎的大背景下,财务公司行业的创新方向一方面聚焦于业务管理层面,着力激发传统存贷业务潜力,同时推进票据业务、外汇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等创新业务平稳发展,以理念、模式、系统创新推动金融服务进一步释放活力,提升财务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和综合竞争效能。 财务公司行业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质量与发展内涵,在持续扩大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丰富新的产品与服务,契合实体企业需求,与集团主业进一步深度融合。2019年,财务公司行业总资产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财务公司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63.42亿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14.73亿元。财务公司行业的总资产规模达到了6.03万亿元,同比增长15.36%。其中,现金及存

放央行款项2759.26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09万亿元,贷款(含贸易融资和贴现)3.07万亿元,投资3432.98亿元。上半年,财务公司行业实收资本规模为5807.4亿元,占所有者权益合计的61.38%。 2019年,外部金融经济环境更加复杂,财务公司发展转型、结构优化和风险防控的任务将更为艰巨。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与企业集团紧密相关的财务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所发挥的产融结合的优势与作用愈发凸显。跟随集团的脚步,高质量发展早已成为财务公司的目标,各家公司都在积极依靠扎实的金融服务能力与过硬的资金管理、风控水平开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创新助推企业深化改革,引导金融资源向集团重点领域倾斜。 2020财务公司利润规模分析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15年末,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数量增至224家,截至2018年年末,财务公司共有法人机构262家((部分集团财务公司是近年来由银监会批复筹建的,还未开业)。其中,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2018年新设立的8家财务公司。可以看到,相较早期行业内财务公司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设立,近几年,民营企业的设立速度正在加快。而随着民间资本的进入,行业活力进一步增加,所有制结构也更加多样化。

(财务知识分析)财务公司行业问题

(财务知识分析)财务公 司行业问题

<<财务公司>> 行业的背景: 1、成立财务公司和其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什么? 2、以下因素对财务公司在集团内部的重要性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优势有多大 ?规模经济: ?资本需求: ?附加价值: ?产品差异: ?竞争者的多样性: ?新进入者的威胁: ?价格敏感性: ?质量/性能的影响 ?买方/供方的议能力: ?批量大小对集团成员单位的重要性 ?批量大小对财务公司的的重要性 ?集团成员代为替代服务机构的使用倾向 ?行业周期: ?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 ?外国政府法规及政策: ?中国政府法规及政策: ?监管环境(特别是同类企业的市场准入政策): ?员工流失率: ?高级人员的工作经验: 3、2000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其中规 定,财务公司可以从事“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从而打开了财务公司投资股市的大门。请描述业务模式的增加对财务公司资本运营的整体角色、地位和重要性。 4、<<新管理办法>>明确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在中长期,同时规定一年以上的长期负 债与总负债的比例不低于50%、对集团外的全部负债余额不高于对集团成员单位 的全部负债余额。此规定对五矿财务公司有何影响?五矿财务公司的现状是如何? 将来的发展方向是如何定位?

经营情况 5、请总结一下,五矿集团财务公司在过去3年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及利润情况。 6、请谈一谈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看法。那些业务的发展将为财务公司的主要利润 点? 7、经营效率与经营质量的分析: ?请用运用以下指标对主要的业务盈利情况进行分析。(资本总额与风险资产比例,拆入资金与实收资本比例,资产流动比例,存贷款比例,逾期贷款率,长期 投资与资本比例,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同行的效益指标)?同行业中的其他集团财务公司的指标情况完成如何? 8、列出前5家集团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的业务的主要客户,在过去3年中财务公司的 利润额的贡献比例的情况。并简单介绍一下该公司业务情况,及财务公司提供服务项目,金额,收取服务费的标准等数据分析。 9、分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的实施情况和业绩。请分项注明 各种交易类别的金额,净收益、投资利润率,平均投资周期等指标。 10、<<管理办法>>还允许财务公司从事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经济咨询、财务顾问等业 务。请描述公司业务在集团中的整体角色、地位和重要性。 11、请描述同业拆借在财务公司中的整体角色、地位和重要性。 12、详细介绍五矿财务公司开展该业务的情况,例如,按年列出企业债券发行的金额, 市场,发行目的、服务公司等情况。 1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财务公司的业务将有何影响?财务公司将如何应对? 发展战略: 14、请描述公司的业务在五矿集团整体业务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对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性。 15、描述过去3年影响集团业务的主要因素,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给集团业务造成的 负面影响。在不利的市场情况下,财务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该措施效果如何? 16、影响财务公司业务的主要因素在短期内将如何变化?这种预测是基于什么假设?公 司认为未来的业务增长点在哪里?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以适应这些变化? 17、公司认为所在行业最大的机会(包括潜在机会)是什么?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去抓 住这些市场商机? 18、公司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什么?公司采取了什么措施去化解这些危机? 19、请描述一下公司现有的联盟或其他合作伙伴关系(包括在集团内的其他非银行的金 融机构)。公司希望从联盟及其他合作关系中获得什么(如服务折扣、客户转介 等)?这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和业务有何影响?

国内外财务公司比较研究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国家为了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盘活企业内部资金,增强企业集团的融资能力,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道路,于1987年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即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此后,根据国务院1991年71号文件的决定,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也相继建立了财务公司。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财务公司的比较,提出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对策。 一、我国财务公司的特点、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特点 1.业务范围广泛,但以企业集团为限。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为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担保和代理等一般银行业务,还可以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证券、信托投资等业务。 2.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用于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成员投入的资本金,二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少量用于与本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无关的证券投资方面。由于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限于集团公司内部,因而财务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依附性强,其发展状况与其所在集团公司的发展状况相关。 3.接受企业集团和人民银行的双重监管。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其股东大都是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因而其经营活动必然受到集团公司的监督。同时,财务公司所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其经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银行监管。 4.坚持服务与效益相结合、服务优先的经营原则。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 人,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但由于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机构,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大都是财务公司的股东,因此,财务公司在经营中一般都应较好地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在坚持为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财务公司利润的最大化。 主要作用 1.在资金治理和使用上,促使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财务公司成立前,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不直接发生信贷关系,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资金十分紧张,而另一些企业资金闲置的状况。财务公司成立后,成员企业成为了财务公司的股东,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各成员企业的资本来进行一体化经营,同时财务公司可以运用金融手段将集团公司内务企业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筹安排使用,这样能加快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避免“三角债”发生,从而从整体上降低集团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集团公司资产一体化经营的进程。 2.财务公司以资金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增强了集团公司的凝聚力。一方面,财务公司将集团公司一些成员企业吸收为自己的股东,用股本金的纽带将大家联结在一起;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吸纳的资金又成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从而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3.及时解决企业集团急需的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经常出现因资金紧缺而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财务公司成立后,它比银行更了解企业的生产特点,能及时为企业提供救急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4.增强了企业集团的融资功能,促进了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财务公司不仅办理一般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而且根据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展票据、买方信贷等新业务,为企业扩大销售、减少库存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5.有利于打破现有银行体制资金规模按行政区域分割的局面,促进大集团公司跨地国内外财务公司比较研究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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