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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下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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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下册)答案

青海省“六五”普法

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

下册

上篇:第八、九、十讲

一、填空题

1、有限且有为、透明廉洁、诚信负责

2、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

3行政权原则、职权法定原则4、决策咨询、决策执行5、定员、结构比例

6、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7、职务和级别

8、2011年1月1日

9、国务院10、善后、查明原因、舆论导向、改进

二、单项选择题

1. D

2. C

3. A

4. B

5. D

6. C

7. C

8. C

9. B 10. C

三、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D

3. BC

4. ABCD

5. AB

6. ABD

7. ABCD

8. AB

9. ABCD 10. ABD

四、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10. ×

五、简答题

1、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句口号,而且具有特定内涵和具体要求的法律原则。这些基本要求包括: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一致。

2、行政法律规范适用的一般原则指的是各机关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时均应该遵守的原则,在法律上与惯例上具有最广泛的意义。通常认为,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等。

3、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有编制、有职数、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前两个条件即有编制、有职数,这是根据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按照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对机关实行“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在此基础上设置职位。各机关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根据该机关所负担的职能任务、工作性质、机构规格、编制总数、各级职务的比例关系等因素进行确定。也就是说,任何机关的编制数额都是确定的,能够容纳多少工作人员是固定的,不能突破;机关的职数即职务的比例和数额也是确定的,也不能突破。这种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目的是保证机关因事设职、以职选人、精简高效。因此,任何机关任命公务员职务,都必须在本机关的编制数额和职数限额之内进行,决不能随意突破。否则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个条件即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是根据机关职位管理的需要作出的规定。机关的职数是确定的,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总数确定。比如,一个单位设置七个处长职位和十八个副处长职位,就不能突破;二是这些职位的具体分布也是确定的。即该单位各个内设机构的处长、副处长职位数额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动。根据第二方面的规定,任命公务员职务,就需要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比如任命某人为甲处副处长,甲处就必须有副处长的职位空缺,如没有空缺则不能任职。尽管不突破该单位副处长总数限额,也是不允许的。这种规定,目的是保证机关内设机构职位管理科学,人员构成合理,有效完成承担的职能,避免机关职位管理混乱、履行职能不平衡。

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巡视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局级职务五年以上;

(二)助理巡视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正处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处级职务四年以上;

(四)助理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

(五)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六)副主任科员应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七)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八)办事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机关新录用人员初定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德才表现突出及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国家公务员担任非领导职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具体任职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

5、行政决策要实现民主化与法制化,还应着重建立这样几项制度:

第一,建立决策信息系统和咨询系统,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决策者掌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信息,使行政决策建立在充分科学的基础上;

第二、公共参与制度;第三、听证制度;第四、责任机制;

第五、对行政决策的检查、评估和社会监督。

六、论述题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协调统一,立法法对各种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做出了明确规定。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法的位阶就是指法的效力等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自治地方内优先适用,经济特区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优先适用。

2、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

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实践中容易引起冲突的主要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因此,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

章之间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如果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应根据该事项属谁权限范围来确定如何适用规章。若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则应根据该事项是属中央管理的事项还是地方管理的事项来确定如何适用。

3、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所谓特别规定,就是根据某种特殊情况和需要规定的调整某种特殊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一般规定就是为调整某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这项规则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情形。

4、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在新法与旧法之间,新的规定和旧的规定之间产生冲突时,就要确立这一规则选择适用。

5、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关于法律规范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即法律规范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法是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肯定这一原则的同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溯及既往。以上适用规则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应当统筹运用。

七、案例分析

1、(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收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2、(1)应该受理。

理由: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该受理。但行政处分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行政处分不属于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由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海关处理的案件一审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中篇:第十一、十二、十三讲

一、填空题

1、公民、法人

2、行政程序、行政收费

3、物质、精神

4、公民、组织

5、税收

6、公务员

7、2003.8.27

8、行政

9、步骤、方式、顺序10、职权分配、机构设置、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 B

3. D

4. B

5. C

6. A

7. A

8. A

9. D 10. A

三、多项选择题

1. BCD

2. ACD

3. ABCD

4. ABCD

5. AB

6. ABCD

7. AC

8. ABCD

9. AC 10. ABC

四、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10. √

五、简答题

1、行政处罚的原则是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原则。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即无效。

(2)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决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开原则要求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开放、以接受社会的民主监督,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例如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等,就属于救济途径。

2、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对行政许可进行规制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行政许可法定原则;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便民和效率原则;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平等原则;行政许可先申请主义原则;通知利害关系人的原则;行政许可均衡、比例、适度和责任的原则等等。

我国《行政许可法》采取了前四种原则作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申明了我国建立有限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理念。

3、(1)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2)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包括人身、财物和行为;(3)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理决定紧密相连,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4)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

4、(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

其广泛,其方法多样。如可采取指导、劝告、建议、告诫等。(3)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而区别“消极”的传统行政。(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是对传统上依法行政原则的一种必要补充。(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它主要以指导、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性的方式进行,并辅以利益诱导机制。(6)行政指导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因此,不属于严格的行政行为范畴。

5、程序是指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者达到某个目标,预先设定好的方式、方法或步骤。对于行政程序,目前尚无标准的定义。一般认为行政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行政程序之有关行政的程序,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解决行政案件的程序等。狭义的行政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实行行政管理的程序,即行政主体实施其实体行政法权利,履行其实体行政法义务,依法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实现的总合。其中,步骤是指行政过程的必须阶段;步骤是指行政活动过程的方法和形式;时限是指行政行为完成限定的期限;顺序是指行政活动完成的先后次序。

(1)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有行政部门自行设定、变更或撤销。

(2)行政程序必须向利害关系人公开,并设置适当的程序规则予以保障。

(3)公民的权利或义务因某中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时,在该行政为作出以前,应当有适合的程序规则保障其获得陈述意见和提供证据的机会,并预先告知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的渠道和方式。

(4)行政程序具有中立性原则,保障行政裁判人员的独立性,建立回辟制度,引入分权制衡机制等。

(5)凡是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都必须设有有效地行政救济程序。

(6)行政程序的设置应以最小成本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以达到设定的目标:充分体现合理的原则。

六、论述题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5条的规定,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

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七、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本题中,乙砸伤甲,而富有安全保障义务的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则酒店具有过错,因此甲的医疗费应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下篇:第十四、十五讲

一、填空题

1、行政行为

2、监察、审计

3、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

4、公民、法人

5、立

法及制度建设6、广度7、权利侵害8、被申请人9、风险责任10、国家

二、单项选择题

1. A 2 B 3. D 4. A 5. A

6. B

7. A

8. B

9. D 10. C

有两个第5小题,两个都选A。

三、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D

3. ABC

4. BC

5. ABCD

6. ABD

7. AC

8. ABD

9. ABCD 10. ABC

四、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10. ×

五、简答题

1、行政监督的原则是指行政监督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指导思想,它对行政监督的实施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我国行政监督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依法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实施监督所须遵循的原则。

(2)经常性原则。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且变化大,随机因素多,为使行政管理工作不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避免发生重大损失,行政监督必须贯彻经常性的原则,常年不懈地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漏监失监的现象。

(3)广泛性原则。包括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对象、范围的广泛性两个方面,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等,监督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应当包括对一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行政措施、行政法规的实施等进行监督。

(4)民主性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同时,宪法也赋予全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其中包括监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权利,其中包括监督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权利,依靠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克服官

僚主义和改进不正之风,又有利于维护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置之不理甚至刁难、打击、报复,都为党纪国法所不容。(5)公开性原则。要把行政管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之下,必须不断提高政务活动的公开程度,只要不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党与政府的核心机密以及必要保密的,都应给予公开,这样便于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也有利于防止某些行政人员在暗地里搞阴谋诡计,以权谋私。

(6)公正性原则。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的问题又是错综复杂的,因此,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切忌受感情和利害关系左右,做到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这六个原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贯穿在行政监督的全过程。

2、强化社会监督,是保证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根本保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保持清正和廉洁。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要为人民群众的监督行政机关创造有利条件:更加接受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并对重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问责制的终极目标:从问责制到问责法治。

将问责机制中最核心的策略和方法上升为法律并给予良好的实施,这是我国问责机制得以良性发展的归宿,从问责法治才是最终目标。在问责法制基础上演进而成的问责法制化,属于是指行政的范畴,正契合了法治政府下责任政府的真正要义。因此,只有法制视野之下运行的行政问责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才能将行政官员的责任追究到底,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具体而言,要确保问责机制这一公共物品必须而且只能由中央统一供给,即由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行政官员问责法》是问责机制得以真正实现规范化的最终归宿,更是唯一出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为问责机制在中国的法治化积极主动地创造内在条件和外部运行条件,构件明溪化的权责划分机制,实现信息公开与政务透明,重塑官员问责文化并增强官员的伦理道德意识以及培育成熟发达的公

民社会,这构成推进问责机制法制化的必要保障。

4、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5、行政诉讼执行程序的启动条件:

(1)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具有可以执行的内容;(3)义务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设定的义务。

在行政机关自己依法强制执行时,上述3个条件的满足已经可以启动执行程序。但如果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则还须满足第4个条件,即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执行申请。

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的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论述题

我国的纠纷化解制度已经实现多元化,接下来的任务是实现纠纷化解制度的体系化,充分发挥纠纷化解制度体系的优势,是每一个社会纠纷都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化解。

大致而言,我国现有的纠纷化解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社会组织化解纠纷位于第一层次,行政机关化解纠纷位于第二层次,法院化解纠纷位于第三层次。我国应当首先依靠社会组织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作用,并且让法院成为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第一,依靠社会组织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第二,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作用。

第三,让法院成为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七、案例分析

1、(1)。行政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

(2)各级政府首长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以及不当履行职责和义务的公务人员。

(3)一方面,实行问责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党纪政纪处分也不能代替问责,问责后仍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被问责者党纪政纪处分;另一方面,并不是对实行问责的都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实行问责后,是否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应当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四条对实行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处罚的衔接做了规定,即:“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1)能。某乙与此次罚款有利害关系,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2)不正确。工商局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不正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学法制度

麒麟街道办事处学法制度 为推进普法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人事编制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努力营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律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专门法律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人事编制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集中组织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二是业余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法培训;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素质,做到自身懂法、用法,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写好学法心得笔记,提高依法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由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确保本职工作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所管理的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三要把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的宣传、学习、培训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 1、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同时还要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国家保密法》等以及省、市有关普法规划中规定的其它必学法规。 2、学习形式:一是由本单位定时安排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二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每月不少于20学时;三是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学法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边学边提高。 3、学习要求:一要通过学习能正确运用法律,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二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三要通过学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出现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

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内容比重。一个月(含)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应当安排一定的法律知识课时。 (三)单位、各部门、各科室结合党总支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讲座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辅导。每年举办全场副场级以上领导干部依

学法用法制度

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集中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办公室要把学法内容列入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之中,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并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日常工作人员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 三、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整体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法制专题培训班。 四、自学法律制度。结合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五、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学法情况登记制度。对学法情况及时进行登记,主要记载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自学法律知识等方面情况。 各部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要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好日常学法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注重湖口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在学法中的运用,创新学法形式、丰富学法渠道。

企业学法用法制度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为保证xx街道依法治理有效开展与提高企业经营者、职工法律意识,决议在我街道各公司的全面落实,扎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企业管理人员、普通职工都是本制度的普法教育对象。 二、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企业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三、组织集中培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脱产培训、以会代训、理论研讨、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法制课题调研等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学习机会。 四、举办各类活动。要运用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案例讨论、法制辩论、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趣味性。 五、坚持个人自学。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挤出时间,持之以恒地坚持个人自学法律。要联系实际,应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实务,研究运用法律手段经营管理企业及依法处理各项事

务,注重实效。 六、强化依法治企。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 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带头学法,带动企业职工主动参加市、县各级集中培训和单位组织的普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掌握《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和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环境、知识产权、保密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普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题二 一、单选题 1、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A:信访主办单位 B:信访首办单位 C:信访复核单位 D:信访复查单位 标准答案:A 2、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国家机关收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在()内处理。 A:十日 B:五日 C:十五日 D:七日 标准答案:C 3、下列不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是 A: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B:已经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C:已经穷尽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救济途径,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事项 D: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建议意见 标准答案:D 4、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复查。 A:上一级行政机关 B:重要负责人 C:上级行政机关 D:工作人员 标准答案:A 5、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应当针对一定时期内社会的热点、难点、普遍性问题和有重大影响的信访事项,组织或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预防社会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并送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B:政府法制办 C:人民政府 D: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 标准答案:D 6、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 A:责令悔过 B:行政处分

C:限期改正 D:责令改正 标准答案:D 7、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信访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信访活动中违反《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A:信访机构 B:公安机关 C:人民政府 D:法院 标准答案:B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在下列选项中:①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②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③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④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行使的职权是A:①②③④ B:②③ C:①②④ D:②④ 标准答案:D 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 A:三分之二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四分之三 标准答案:A 10、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A:36个月 B:12个月 C:48个月 D:24个月 标准答案:C 11、下列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B: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辩论原则 D:调解原则 标准答案:D 1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申请回避

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XX 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职工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职工必备的基本素质。为此,根据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制定本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 XX全体职工。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3、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4、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年度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用法、执法、依法办事情况。 5、履行职务范围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方法 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主要由人事管理机关和使用部门实施,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配合。 1、领导职工的重新任职、晋升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和守法、执法实绩考核。 2、各级领导职工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行考核。 3、全体职工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考核,纳入局年度考核进行。 五、法律知识考试,应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聘任管理人员及对职工进行特殊考查时用闭卷考试,常规性考

试和任职、晋升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 六、对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应作为职工综合素质评估和定岗、晋级、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法用法常规性考试考核结果,除组织实施的部门存档外,应根据部门管辖权限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存档,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部门及对象,都应主动配合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全体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对于故意逃避、抵制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人员,由具有该级职工管理权限的部门和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抵制、违反本制度的部门,要对部门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建立和实行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管辖权,由党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九、本制度由XX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事处负责解释。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附答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附答案 《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部分 一、的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的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的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二、的选择题 1.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必然要求是(A)。 A.民主法制 B.无产阶级专政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制度 2.发展民主政治,健全(C)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前途。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1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本书是国家“六五”普法系列教材中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本书主要编写了“六五”普法规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和公务员常用的法律知识、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制度、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以及公务员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等知识。广大公务员通过本书的系统学习,能够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防腐拒变能力,更好地依法履职。编委会根据公务员的学法用法需求,精心编排,细心解读,配以大量的漫画插图和案例,使普法教育联系实际、生动有趣。书后还附有“??六五??普法·全国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须知和试卷”,以利于各地有声有色地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第一章“六五”普法规划知识解读第一节“六五”普法规划的出台第二节“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第三节“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第四节“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以案说法01】以及时高效促进公平正义第三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第三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和基本经验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第四章公务员简明法律知识第一节宪法及相关法【以案说法02】政府制定法规违反程序,公众不满第二节民商法【以案说法03】民事行为要符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以案说法04】占用别人的门面房并出租受益属于侵权行为【以案说法05】擅自拆除承典房屋属于侵权行为【以案说法06】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以案说法07】支持奥运要用合法的方式【以案说法08】专利权保护要考虑细节问题第三节经济法【以案说法09】液化燃气站违法搭售获利受罚第四节社会法【以案说法10】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五节刑法【以案说法11】再次犯罪就是累犯吗第六节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第五章公务员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务员法》概述 2 第二节公务基本法律制度第三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第六章公务员依法行政概述第一节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以案说法12】工商执法公报私仇,违法行政处罚无效【以案说法13】领导好心事与愿违,职工受损投诉无果【以案说法14】让人民批评政府第二节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案说法15】离婚夫妻一方擅自复婚被准,是否有效?【以案说法16】心系百姓上门服务,高效便民百姓称赞第三节依法行政体制建设【以案说法17】替谁说话——“最牛的一句话” 第四节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五节行政监督第七章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制度第一节行政立法与行政决策第二节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第四节行政许可【以案说法18】行政许可不得随意设定第五节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第六节行政处罚第七节行政裁决第八节行政强制【以案说法19】行政强制执行过程须合法第九节行政合同第十节行政复议【以案说法20】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须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第十一节行政诉讼【以案说法21】行政诉讼的对象必须是公务行为第十二节行政赔偿【以案说法22】公务行为造成的伤害,行政机关须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节行政监察第八章公务员依法行政常见违法问题第一节行政程序违法【以案说法23】民警现场罚款,出租车司机不服【以案说法24】交警违规查询,司机丧命第二节适用法律错误【以案说法25】法律适用错误导致执法主体错位第三节意思形成错误【以案说法26】意思表示错误未主张撤销,意思表示有效第四节认定事实错误【以案说法27】被诉工伤认定遗漏“工”字,是认定事实不清还是瑕疵第五节行政滥用职权 3 【以案说法28】国家领导滥用职权受惩【以案说法29】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被控伏法第六节超越法定权限【以案说法30】工商越权查医院,被诉无效【以案说法31】工商越权处罚保险公司无效第九章公务员廉政建设和常见职务犯罪预防第一节公务员廉政建设【以案说法32】微博成最新反腐方式第二节公务员常见职务犯罪预防【以案说法33】原北京

冀翔公司学法用法制度

邯郸市冀翔冶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提高我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公司管理人员都是本制度的普法教育对象。 二、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三、组织集中培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脱产培训、以会代训、理论研讨、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法制课题调研等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学习机会。 四、举办各类活动。要运用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案例讨论、法制辩论、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趣味性。 五、坚持个人自学。经营管理人员要挤出时间,持之以恒地坚持个人自学法律。要联系实际,应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实务,研究运用法律手段经营管理企业及依法

处理各项事务,注重实效。 六、强化依法治企。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努力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 七、经营管理人员要带头学法,带动职工主动参加市、区各级集中培训和单位组织的普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掌握《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和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环境、知识产权、保密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011年1月1日

2019年学法守法用法个人总结5篇

2019年学法守法用法个人总结5篇 2019年学法守法用法个人总结5篇 2019年学法、守法、用法年度个人总结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单位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xx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机关单位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住建制度】翁源县住建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住建制度】翁源县住建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 法制度 翁源县住建局领导干部和 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领导干部是科级(包括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公职人员。 第三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以全国普法统编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相关理论知识; (二)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法律知识; (三)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 (五)新颁布、修订YYY及规章的相关知识。 第四条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领导班子和公务员学法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督查等制度。中心组每年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 第六条坚持法制培训制度。每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应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 第七条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每年组织1次以上适合工作需要的法制讲座,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进行辅导。 第八条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辅导相结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个人自学,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以备检查、考核。 第九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考察,坚持年度考察与任职考察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考察与督查相结合。 第十条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坚持学以致用,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YYY,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

企业人员学法用法

企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乡企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乡两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企业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企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六、全体企业人员积极参加县、乡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企业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企业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领导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治企,合理治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企业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乡治乡办审核。要继续实行《企业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企业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并建立相应的

公务员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公务员学法守法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意味着“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法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 作为一名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认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认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

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乡镇宣传干部,首先自身要充分学习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做好法律宣传学习工作。 再次,自身建设的要求。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多年来法制教育,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2)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 一是“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 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度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依法行政认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学者”的工作思路。

公务员结合本职工作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

2016年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题库与参考答案

2016年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题库及参考答案 判断题 F·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A、对 F·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以惩处为主,预防教育是辅助。B、错 G·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A、对 G·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作出决定。B、错G·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应把学习行政法放在首位。B、错 G·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组织的法律考试,即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B、错 G·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A、对 G·《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A、对 G·《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A、对 G·《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A、对G·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可以超越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B、错 G·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A、对 G·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A、对 G·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A、对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煤山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镇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本职工作涉及的专业法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镇五大班子及各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四、公职人员在自学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 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

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六、全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省、地、镇组织的普法统考,同时还要参加本单位的学法考试。普法考试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对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 七、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镇委、人大、政府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的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职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特别是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九、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分年度进行,由本单位组织考核,镇治镇办审核。要继续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证》制度,将公职人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认真填入《考核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可作为公职人员晋职

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

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联动的良好格局。 二、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各学校要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不少于10课时,每年组织法制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四、区教育局要统一下发法制教育教材,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列入教学中。 五、全区各校政治老师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由各校的政治教师担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任务,其它学科的老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融入相关课堂教学中,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 六、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学校要以法制宣传栏、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形式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八、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辟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利用学校网络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让网络在法制教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九、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十、街道、居委会在寒暑假期间要利用各种形式,定期组织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

2016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1、(单选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是()。 A.提高效率 B.多重执法 C.综合执法 D.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 2、(单选题)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执法。 A.严格 B.高效 C.综合 D.阳光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 3、(单选题)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讨论决定。 A.党中央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4、(单选题)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A.体制机制 B.立法体制 C.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 D.工作程序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 5、(单选题)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的原则,着力抓好执法改革。 A.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 B.整合队伍、提高效率 C.多重执法、综合执法 D.减少层次、多重执法、综合执法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6、(单选题)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参与。 A.社会组织 B.业余陪审员 C.人民群众 D.专业陪审员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 7、(单选题)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的重大任务是()。 A.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B.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C.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D.落实司法制度整体结构上的改革措施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8、(单选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是()。 A.政务公开 B.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C.保证公正司法 D.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权力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9、(单选题)我国的诉讼制度以()为中心。 A.事实 B.证据 C.法院 D.审判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 10、(单选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 A.完善执法程序 B.严格执法 C.科学立法 D.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11、(单选题)全面贯彻()裁判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认定有罪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必须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A.公平正义 B.证据 C.司法 D.公正司法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12、(单选题)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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