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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一.申请与审批程序:

1.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从2012年开始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对国内外开放。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者均可申请研究基金,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

2.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有明确的前沿性、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

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请认真阅读《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后,填写《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提交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实验室会发申请通知,邮址:214122 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电话:0510-********,E-mail:huagongky@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3701479.html,。

3.课题申请先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优选出予以资助课题,后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批准

立项。研究基金的评议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4.实验室在每年12月份将批准资助的开放课题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填写《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

5.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将给予重点支持,本室可提供各

种方便和优惠条件,享受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有关待遇。

二.管理办法:

1.申请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将在重点实验室设立相应经费帐户,实行课题单独核算,在江南大学校

内进行财务结算。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项。开放课题经费只能用于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①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费。②完成开放课题所必需的材料、试剂和测试费。③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④参加学术会议(会议论文成果应与开放课题的研究内容有关)及论文的打印、邮寄和发表费等。经费拨款分两次进行:课题申请者在收到项目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可获得总资助额的30%,待有一篇论文被发表(或录用)后,再拨清余下的70%。

2.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署名“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The Key Laboratory of Food Colloids and Bio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angnan University”,以及标注“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Food Colloids and Bio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angnan University (No. )”。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时,由重点实验室提供经费的课题组,重点实验室署名在前,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名在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工作的课题,作者原工作单位署在前,重点实验室署名在后。对于获奖、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研究成果,处理原则同上。

3.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承担人必须于次年5月1日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对于无故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将停止提供经费。遇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向重点实验室报告情况,将酌情决定减少或暂停经费资助。

4.开放课题每隔两年结题一次,所有获资助的课题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食品胶体与生物技

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和已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复印件,结题后研究记录及有关资料、菌种等应交实验室存档一份;若课题完成期限需要延长,课题负责人应在该课题到期一个月之前,向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开放课题经费;未能结

题的项目,余下经费将转为新的开放课题经费;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将向学术委员会推荐,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5.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对每个课题一般要求至少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开放课题执行期间,以“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第一单位发表的SCI论文,重点实验室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其它

江南大学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此管理条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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