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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12年博士后招收指南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12年博士后招收指南

一、研究所概况: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的专业性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单位,1964年始建南京,1979年恢复重建于青岛,2000年经中编办和国土资源部批准更为现名。

队伍结构:我所现有在职职工266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6人(博士后人员4人),硕士学位者79。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4人,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部、地方政府优秀科技人才梯队。

机构设置及资源情况:我所目前设有综合管理部门5个,技术业务部门9个(分别是海洋区域地质调查研究室、海洋油气与水合物资源地质调查研究室、海洋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室、海洋固体矿产地质调查研究室、海洋工程地质调查研究室、资料信息研究室、海洋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海洋地质调查技术方法研究室、海岸带和大陆架地质调查研究室),综合服务部门4个。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岸带地质与大陆架地质研究中心的挂靠单位,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共建单位。

拥有“业治铮号”海洋地质调查船,配备多波束测深系统、单道地震、浅地层剖面、侧扫声纳、海洋重力仪、海洋磁力仪等较为完备的海洋地球物理调查设备,以及箱式取样器、重力取样器、振动活塞取样器等地质调查设备。建有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实验检测中心,拥有拥有X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全自动元素分析仪、光释光-热释光测年系统、低本底液体闪烁谱仪、稳定同位素气体质谱仪、X射线衍射仪、固体核磁共振谱仪、激光拉曼光谱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红外光谱仪、

场发射扫描电镜等先进大型实验测试仪器。主办学术期刊《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和《海洋地质前沿》。馆藏中文图书近20000册,其中外文图书7600册,中文期刊380余种,外文期刊270余种。

国际交流与合作:我所以海洋地质工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推进对外交流活动,先后同美国、德国、俄罗斯、荷兰、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日本、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44所大学和研究单位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我所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海洋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研究工作,主要从事海洋区域地质、海洋油气和天然气水合物、海洋矿产资源、海岸带环境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开展海洋地质实验测试分析、海洋地质信息系统建设、海洋地质标准物质研制、天然气水合物模拟实验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我所的发展目标是:立足于国家公益性和基础性海洋地质工作需求,以国家实验室、部重点实验室、局重点实验室和业务中心为依托,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海洋油气地质、海洋区域地质、海洋环境地质、河口海岸地质、海洋矿产资源地质五大基础学科领域和海洋探测技术、资料处理技术、海洋信息技术、测试分析技术四大技术支撑领域的建设,巩固海岸带环境地质、天然气水合物实验分析等优势学科方向。着力打造人员精干、布局均衡、结构合理的学科人才队伍。在未来几年内建成为机构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的中央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骨干队伍。

我所历来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培养业务领军人才,并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招收建设作为引进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根据国家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我所近期的地质调查和科研工作任务和人才队伍需求,2012年度拟公开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3名左右,相关要求如下:

二、招收目录及相关要求

三、合作导师简介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一般提前2-3个月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所人事教育处提交如下材料:应聘博士后申请表、简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国籍、籍贯(省、市)、出生地(省、市)、政治面貌(入党时间)、在职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宅电、手机、邮箱)等;毕业院校专业(答辩时间、博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毕业院校、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导师、论文题目、论文内容简介等);学习经历:博士—硕士(硕博连读)—本科(学士);工作经历:从取得第一学历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填起。)、身份证扫描件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办出具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专家推荐信(2名)。

人事教育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请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作出是否适合来所面试决定,通知申请者来所面试。

(二)、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面试评议后提出是否录取意见,报博士后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三)、通过面试的申请者须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正式办理网上申请手续(https://www.wendangku.net/doc/f73863584.html,/egov/index.asp),通过网报审核者,须正式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8项材料一式6份,第9项一式2份【含1份复印件】):

1.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

2.专家推荐信(2名导师联合推荐,其中1名为其博士生导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工作站联合招收使用;

5.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6.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7.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8. 其他材料:

(1).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复印件),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注销国内户口者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在国外获长期居住证的人员,须提交国外长期居住证复印件;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现役军人,须提交其委托和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者部队师以上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定向从事博士后证明,以及原单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的证明;辞职人员,须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或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复转军人须提交转业证或复员证;已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级职务)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9. 体检表(装订在原件中,体检时间为进站前1个月内,需二级以上医院常规检查,另加胸透和肝功);

(四)、人事教育处负责复核上述材料,并报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五)、依据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文,人事教育处负通知申请者正式办理博士后进站报到手续。

五、在站待遇:

(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在站期间的户口、档案、工资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本所,视同在职人员管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人事教育处为其核定在站期间的职务工资档次并记入个人档案。没有技术职称的第一站和第二站工作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定为中级职称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若进站前的职务工资高于这个标准,进站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同时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博士后工作津贴。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不列入本所正式编制,但按照所事业编制职工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费用从博士后所承担项目中列支。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以提出职称评审事宜,本所将按有关规定受理、评定或推荐。

(五).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为所招收的在本市无住房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博士后公寓管理章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须按规定及时将住房退还给单位。

(六).进入本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户口可落入所集体户口,对于期满出站后需回原单位或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回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的,进站时可不必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安置等问题由本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经批准留在本所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由本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所手续。其他出站人员应按规定期限离开本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2号

邮编: 266071 电话:0532-********、85755804 传真:0532-********

E- mail:qdrenshichu@https://www.wendangku.net/doc/f73863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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