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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

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
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们进行分配领域改革的基本政策导向。毋庸置疑,20多年来中国改革在效率得到普遍重视与提高的同时,公平则日益成为被社会广泛关切的重大问题。贫富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化、显性化与阶层化是无法回避的基本现实。因此,重新反思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特别是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切实保证社会公平,是一个紧迫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市场经济:探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逻辑起点

如何认识公平与效率及其二者关系,长期以来学界争论不休。尤其是对公平的理解差异甚大。对于是否公平,主观价值判断与客观事实判断纠缠不清。中国有长期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均贫富”文化传统,再加之几十年来以平均主义为分配特征的计划经济,所以大多数中国人在公平问题上常常更强调结果的均等,而机会、规则等起点的公平常常并不在人们的关注之列。这种认识倾向的致命缺陷在于,将公平问题片面化、绝对化与抽象化。事实上,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绝对公平的社会,公平从来都是具体的、动态的。脱离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空谈公平不仅不能达到所谓的公平,反而会导致严重的效率危机与更大的不公。因此,在经济日益市场化的中国,客观考察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就不能不以市场经济作为认识的逻辑起点。从小农性自然经济的伦理和计划经济的幻想出发来认识目前的公平问题,就只能作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情绪性的宣泄。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出发,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第一,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贯彻的竞争法则,势必将效率置于优先位置上,对任何一个微观经济活动主体而言,它的生存与发展状况都和效率密切相关。“效率就是生命”这是市场经济对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的基本要求。

第二,市场经济把机会、规则等起点的公平作为微观经济主体获得经济效益的基本前提。马克思所谓商品经济是天然的平等派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的。也就是说,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公平更多是形式与规制的公平。

第三,市场经济不能自动实现结果公平,市场经济的精髓在于自由竞争,没有自由竞争就没有效率,看不见的手就无法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的配置。尽管自由竞争可以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但是由于无法否定的人类差别(智力、机遇、性格、遭遇等),即使在同样的规则下自由竞争,人们获得平均的结果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完全的市场经济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必然导致社会分化和贫富悬殊。必须借助市场之外的力量的干预,才能在结果上实现相对公平。

二、市场扭曲:公平与效率关系病态的基本根源

不论是反映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还是其他财富占有指标,近几年各种研究调查报告都毫无例外地显示,中国目前正遭遇着重大的社会公平危机,尽管改革开放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但是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在享受改革带来的成果方面却存在严重的不对称。全面分析产生不公的原因,对论者而言往往是挂一漏万的理论冒险。尤其是处在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社会,导致不公尤其是结果不公的因素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既有体制之内的,也有体制之外的,既有可以为大众暂时接受的,也有为大众完全不能认可的。兹略举数条重要之处分述如下:

(一)经济发展客观条件的差异

尤其是自然资源和历史条件的不同,是导致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经济发展差距扩大与收入悬殊的重要原因。在中国,沿海与内地,汉族与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地理位置、历史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外向型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沿海地区势必获得普遍竞争优势。由此而产生的不同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在任何时期都无法避免的。因此,因为自然条件所造成的结果不公可被视为大众不能不接受的不公。

(二)经济发展战略选择导致的结果不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是一条先沿海后内地的经济发展战略,以沿海地带作为经济增长点,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沿海尤其是经济特区比内地发展有更多的政策优惠,内地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牺牲。由此造成的结果不公可视为可以理解和暂时接受的不公。但如果这种政策长期化、制度化,不在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后作相应调整与弥补,这种不公就会逐渐成为无法接受的不公。应该说,这种不公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已经得到一定的程度的缓解。

(三)体制转型过程造成的不公

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是一个必须支付改革成本的相当长的过程。在以渐进为特征的改革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在特定时期维持双轨制,如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等。这种双轨制一方面可以减少激进改革带来的震荡,但同时也为各种寻租现象提供条件。少数人可凭借其垄断的希缺经济资源而暴富。倒卖生产资料、土地批文、股市指标先后都成为一些人暴富的秘诀。由此产生的结果不公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但是若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遏制,将使改革失去公正性并最终失去大多数人的认同与支持。这也是目前公众最无法接受的不公,因为这种不公是源于机会上、规则上的不公。

正如以上所分析的,导致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症结应该是市场机制的扭曲或者说是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所致,它集中体现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体制与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的错位和不对称。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应按贡献(劳务贡献加资本贡献)分配,而不是按权力、身份来分配。在中国,新体制下的起点不公正在更大程度上是由“前市场”体制下非竞争性的结果不公等所导致。这种不平等与官本位、权力调拨、等级身份制和计划经济为内容的旧体制没有完全消解有关。秦晖用“反竞争的伪公平”和“不公平的伪竞争”,比较精辟地揭示出了中国改革前后公平与效率的两个悖论。不公平的伪竞争的实质就是政府广泛介入微观经济过程,结果是政府官员的腐败与少数企业管理者在特权庇护下的不明不白的暴富。当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尚未建立,而政府官员还拥有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巨大干预权力时,这种干预和管制既防碍了市场竞争的作用,又为少数有特权进行不平等竞争的人制造了凭借权力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当政府成为集规则制定者、规则参与者与评判者于一身的职能不清的混合体时,公共权力就会和少数个人和集团的利益缠绕在一起,“不公平的伪竞争”就会出现,结果必然是在扭曲的市场体制下,社会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社会弱势阶层的不公和被剥夺感日益深刻。

社会不公从来都是社会动荡的导火索,因此对本来就处在不太稳定的转型中的改革社会来说,政府不应幻想只要经济发展了,公平问题自然会解决。必须明确意识到,我们要推进的改革不仅要促进效率,而且要以社会公平与公正为目标,改革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事实上,牺牲公平的改革是难以为继的。这是因为:1.如果改革后创造的大量的社会财富被少数人鲸吞,广大群众就会陷于普遍的贫困中,享受不到改革应有的回报,将使改革失去社会弱势阶层的支持。2.巨大的贫富收入差距,将增加政府调节社会阶层利益关系的难度,影响社会政治的一体化进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同时,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将使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变得遥不可及,从而使人民丧失对社会主义的信仰。3.两极化的收入结构也不利于国内市场的良性发育,畸形的市场消费结构必将危及经济的长远发展。4.由于广泛的寻租机会的存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努力,不仅会遭到在计划经济中有其既得利益的旧特权阶层的反抗,还会遇到来自在“权力搅买卖”的寻租环境中有既得利益的新特权阶层的阻碍。这些人力图保持双重体制下不公正的竞争和以权谋私的机会,他们既不希望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也反对加快进行彻底的改革,愿意保持这样混乱无序的状态,以便继续谋求私利。这势必增加改革的难度与成本。因此,在中国,我们不仅要关注由基尼系数直接表现出来收入不公平,更应该强调对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转的起点与规则的公平。因此,解决转型期间社会不公问题,根本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建立起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新体制。社会公平与公正应该既是改

革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目标,又是改革推进的方式和原则。

三、各司其责:建立效率与公平统一的新体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不可能设想一个从起点到结果完全公平的社会现实,但只要市场机制健全,政府职能清晰,就有可能在机会、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结果相对均等的社会。在建立这一新体制的过程中,以下几点是必须强调的:

(一)思想观念更新

现在看来,笼统地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确不能解决中国目前比较严重的社会不公的问题。当社会强势阶层以效率优先的名义,不公平地占有经济发展的成果时,所谓兼顾公平就成为了无意义的后缀。严格地讲,效率与公平是两个不同层面的范畴,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效率反映人对自然的关系,而公平则反映着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关系,前者是可以用数量来描述的精确的客观现实,后者虽然也可以用基尼系数之类来表达,但是人们在谈论公平时,这一范畴更多是客观现实和主观价值判断的混合体。既然如此,简单地认为效率比公平重要或者相反,实际上存在理论和认识逻辑上的风险。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种表面上无可争议的成为通论的政策导向,实际上是需要深刻反思的,因为在这种提法背后实际上是效率第一,效率就是一切,公平必须为效率让道。在这种政策思路下,很难体现社会主义发展经济之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

(二)重新定位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的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另一方面经济体制也在从以政府为主导的计划体制向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就对转型时期的政府如何履行其职能提出了新的课题。现在普遍的问题在于,从中央到地方,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误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有时是出于发展地方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或者出于所谓“政绩”考虑,往往并不能准确把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担当的角色,在发展经济提高效率的名义下,政府直接地广泛地介入具体经济活动。这种越俎代庖虽然在一时可以带来局部发展和效率,但是,政府错位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游戏规则,同时因为政府与企业联系过密,也为各种腐败提供了温床。当司法机构如法院都以“创收”为重要目标时,公平与公正自然就会成为社会的弃儿。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展经济不应该作为直接的经济活动的主体参与其中,而应该定位于经济活动的服务者。而这种服务的优劣和效率的高低应集中表现在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大小。

一般说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以下三个基本环节,使之成为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主体:第一,通过制定无差别、无歧视的法律法规实现所有经济活动主体在竞争机会与规则上的公平。从这一要求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某些所谓土政策从一开始就是歧视性的或特权性的。当我们感叹越来越大的城乡差别时,我们应该清楚,这些差别在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下是必然的。因此,废止那些显失公平的法规和政策,制定适用于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律法规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第一步。第二,通过提供非赢利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公正司法来维持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以实现经济活动过程的公平与公正。最重要的是要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所谓“用足市场,慎求政府”应该是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本原则,尽量缩小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范围,政府机构的效率应该主要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效率,而非企业式的纯粹经济效率或效益。第三,通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社会福利体系,实现经济活动结果的相对公平,缩小因市场机制导致的收入两级分化。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无论起点如何平等,过程如何公正,但其结果总是与充满竞争性的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有先后胜负之分。因此,政府必须从公平与公正这个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建立合乎国情的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福利体系。只有在以上三个环节上政府都能有效作为时,社会公平就有了实现的可能。对政府而言,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应该成为可以接受的活动原则。

(三)完善市场机制,使现代企业成为实现经济效率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基本细胞,企业经济活动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全社会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的多寡,因此,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决定分配和消费这个基本逻辑出发,在企业微观经济活动领域内,当然应该遵循效率优先的活动法则,只要企业的经济活动没有逾越法规,企业完全有权限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本企业内部的分配。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始终要考虑是否公平,其结果往往是公平没有实现,效率也受到损害。就目前中国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是比较合格的以效率为导向的市场经济主体,而还有不少国有企业因体制的原因,还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的政府职能,这些企业也不可能成为有效率的市场主体。因此,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合格的企业,需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要需要理顺政企关系,主要由政府来覆行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只有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才能建立一个公平与效率统一的体制。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也随之进入了一个矛盾更为错综复杂的攻坚时期,中国最需要的改革资源或许已不再是资金、技术、人才等,而是上下一心的改革共识和一个有权威的政府。而改革过程的相对公正和结果的相对公平,是这一共识形成的必要条件。不能幻想在社会公正被忽略,收入鸿沟逐渐加大的情况下,改革还能平稳地推进。社会稳定和政府的权威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增长,更取决于政府能否妥善地行使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职能。因此,转变思想观念,使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让公平和效率各有责任主体,才能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使目前不容乐观的社会公平与公正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并最终建立起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政治经济新体制。

收稿日期:2002-09-29

【参考文献】

[1] 朱光磊.中国的贫富差距与政府控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2] 毛寿龙,李梅.有限政府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4] 秦晖.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 ,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合理分配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直接影响到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进而影响到国民的福利。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 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 1、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在现代经济中,各类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与个人相比,它们要求经济方面的公平比社会公平更迫切、更现实。而且,经济公平也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的重要研究课题。 2、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 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认识的提高。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关系 1、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且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但是莫里斯教授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谈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摘要随着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增大,效率和公平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社会主义本质来看,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本国对待效率和公平的历史与现状出发,深刻认识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思考,认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必须要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合理分配、推进教育、完善社保和法制,才能使效率和公平更加平衡。 关键词效率公平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对策思考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理论概述 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它是以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为标志的。在现代经济中,效率是以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之比来计量的,投入少,产出多,所费低,所得高为高效率;相反则为低效率。公平是和分配相联系的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所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是实现公平分配的根本前提。 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首先是要正确认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效率和公平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我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一直都被形象的称为“扩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没有蛋糕何

来分蛋糕之说,所以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效率,空谈公平是毫无意义的。从本国发展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一直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分配非常公平,但生产效率低下,社会物质匮乏,大家的生产生活资料都得不到满足,根本就谈不上分配公平。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达不到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的。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公平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证,也就是说“分好蛋糕”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提供持久动力,同时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但这里我们所说公平并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绝对的公平只能降低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的降低,只有相对公平才能同时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探索与实践过程 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渐渐认识和发展了对效率、公平的含义,同时也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一政策的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第三,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们追求的另一个目标。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不仅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见物不见人的财富的积累和增加,也不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式的平等的扩展和普及,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效率和公平两个价值应该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无论是效率的提高还是公平的增进,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概括地说就是,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 是取舍关系,或权衡(trade-off)关系。 绝对公平的“大锅饭”我们已经见过——造成效率低下、民困国穷。 讲求效率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也见过——若没有兼顾公平,则可能造成贫富悬殊、仇富心理和社会动荡。 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 3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在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保障社会公平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这些都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分配方面,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收入分配的差距在迅速扩大,同时带来种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不仅仅是一个涉及经济政策和收入分配制度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政治秩序、社会稳定和价值追求的理论问题,是一个涉及我国社会改革的方向和性质的重大现实问题。因此,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效率与公平统一观,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按劳分配和效率与公平的认识 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两位科学社会主义的缔造者,通过对人类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考察,深刻地认识到产品的数量和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真正公平与否;据此他们科学地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产品分配方式,但同时他们也指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有在社会上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 在他们的代表著作如《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公平的概念作了许多阐述,主要在于: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观念化表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学派各有不同的公平观,抽象的,超时代的永恒公平是不存在的。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公平的阐述用了社会主义平等的概念,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曾对此作出准确而深刻的说明。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 对于效率,马克思与恩格斯分别用“真正财富”和“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进行阐述,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写道:“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

如何理解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

如何理解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经济学思想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讨论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听了郎咸平教授在清华的演讲,我对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经济上的公平即平等主要指收入均等和机会均等。但是经济平等决不是一条绝对的原则,它的部分内容不能作为最高的或最优先考虑的原则,如收入均等;有些内容又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做到,如机会均等。经济上所说的效率一般是指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它之所以成为重要的经济政策目标,是因为高效率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它是一个长期存在严重分歧、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认为偏重于公平,如罗尔斯,有人认为偏重于效率,如诺齐克,还有坚持“第三条路线”的,如阿瑟.奥肯,他的观点是“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不管怎样,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经济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为了追求效率不顾公平,为了实现公平牺牲效率,这些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目标,而且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效率优先指的是在制定经济政策时,要优先考虑它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尽可能选择最能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政策。兼顾公平指的是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它对社会的影响,为了消除贫困,缓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底层的生活状况,值得以一定的社会效率为代价。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原则。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承认差别,合理拉开个人收入的差距,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体现的是效率优先。效率优先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条件。强调效率优先,不是不讲社会公平。效率和公平始终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共同的基本目标。公平问题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兼顾公平首先是力求起点平等的公平,为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给人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其次是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利用税收杠杆和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改善,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平等。

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基础及关系

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摘要: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始终追求的两个目标。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却不断地发生变化,而推动这种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的几个典型阶段上,公平与效率相应地形成不同的关系。从最初的公平凸显,到后来的公平与效率互相对立,再到现代生产力对公平有了新的要求:把公平与效率统一起来。 关键字:公平、效率、生产力、生产关系 一、效率和公平的含义与马克思、列宁的公平效率观 1、效率和公平的含义 无论在社会发展的何种时期,要想找到者的最佳组合点,真正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必须弄清楚二者的含义及其关系。 效率的一般定义是一定投入带来的最大产出或者产出一定使用的最小投入,它的最主要的含义是利用现有的资源去最大程度地创造社会财富,经济发展的一般含义是包括政治文化各方面进步在内的利用生产要素增加国民财富的系统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讲效率与经济发展是内在一致的。 公平属于伦理学范畴,人们对它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分配结果平均是公平,但干好干差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显然是不公平;有人认为机会均等是公平,但由于个人禀赋不同,即便是机会均等,各自把握机会的能力不同也难以实现社会公平;也有人认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是公平;还有人认为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是公平。 2、马克思、列宁的公平效率观 马克思认为公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地变化的,每一个历史时代的公平观都是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的性质直接相关,并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

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的公平,而是存在差别的公平,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基本途径是按劳分配,符合这一原则就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效率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前提和基础,列宁也认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没有这个条件,劳动摆脱资本桎梏这整个解放事业就不可能获得成功,社会主义就不可能获得胜利”。 马克思还认为既然存在差别,社会主义的国家就要建立起社会调节机制,缩小并消除实际存在的差别,列宁继承发展了马克思的该观点,指出社会主义的公平最终发展结果是达到事实上的平等,他说:“一旦社会全体成员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平等即劳动平等,工资平等实现以后,在人类面前不可避免地立即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要更进一步,从形式上的平等进到事实上的平等,即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 可见马克思和列宁的公平效率观是因时代而变的,最终是要达到事实上的平等的。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演进 公平与效率之间究竟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统一?如果静止地来看待这个问题,很难说某种说法是惟一科学合理的。但动态地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者说历史地来考察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会发现。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变化其性质,无论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统一,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又集中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相应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角度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分析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而生产力水平低下,意味着生产的消费资料有限,如果消费资料分配上稍有不平等,那么就有人不能生存,在一个需要集体生存的时代,这种不平等分配意味着整个部落或氏族没法生存下来。因此,人类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使得平等分配成为人们的一种生存选择。

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再认识

运行。国家的经济职能到底应定位在哪里,显然,笼统的说法不能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如果我们能借鉴公共产品理论关于财政目的的定位,把国家财政经济职能定位于宏观调控的、非赢利性的经济运行方向上,对于目前我们纠正国家财政活动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是有很深刻的实践意义的。 其次,关于财政的分配对象。按照与国家分配论完全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受益区域的大小把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公共产品。这种划分方法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它为西方财政体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即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或联邦政府提供,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提供。从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分税制来说,这种分类方法比国家分配论按价值构成方式把社会产品分为c+v+m显得更有实际意义。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税收公平与 近年来,我国财税学界对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见解。然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准确内涵究竟是什么,二者之间存在何种联系与区别并不很清晰。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及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税制建设应坚持“税收效率与经济公平优先,兼顾税收伦理公平”的观点。 一、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一)税收公平的内涵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前者指对在同等条件下的纳税人按同等办法征税,后者指对在不同等条件下的纳税人进行差别征税。但是,这只是税收公平的经济含义,完整而准确的税收公平概念,应该包括如下两方面内容。 1.税收经济公平(又称税收条件公平)。指每个人天生所具有的才能存在差异,只要社会提供的外部环境合法、公平,每个人凭借自身能力所取得的收入都是无可非议的,由自身才能差异造成的收入差异也是公平的。按照这一原则,只要有利于维护和创造平等的经济活动条件的税收,就是公平的税收。 2.税收伦理公平。一般意义上的伦理公平是指普遍存在着的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合理地享有社会基本价值(如自由、机会、自尊、荣誉等)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而税收伦理公平则指: 结果均等。即否认人的天生能力差异,而唯一注重社会的收入分配结果是否均等。按照这一原则,只要有利于实现收入均等化的税收,就是公平的税收。 社会福利最大化。即从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边际效用递减出发,从高收入者的收入中以税收的形式再分配一部分给低收入者,这样会增大社会总福利,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因而凡是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税收,就是公平的税收。 (二)税收效率的内涵 一般地,在提及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时,均指税收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此只就税收经济效率的内涵进行探讨。税收经济效率包含税收中性效率和税收调控效率两方面内容。 1.税收中性效率。在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市场机制基本功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税收效率表现在保证市场机制不受或少受干扰,确保市场机制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即税收应保持中性。但需要指出的是,中性不是对经济效率绝对不产生影响的理想中性,而是对市场机制尽可能少地产生影响,进而保证经济效率相对不受影响的相对中性。 2.税收调控效率。在市场失效、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的领域,税收效率体现在对经济行为进行非中性调节,以弥补市场不足,矫正市场行为,提高运行效率。 由上可见,税收效率在本质上体现为市场经济 的运行效率,其高低的判断标准是税收能否保证市场机制基本功能充分发挥,是否有利于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一)税收经济公平与效率是一致的、统一的 经济公平本质上要求社会成员从事经济活动、获得收入的条件环境公平合理,根据这一公平原则制定的税收政策应该对市场调节有效,对经营条件环境公平情况下的各种经济行为和收入进行无差别征税,以保证市场机制尽可能少受干扰。由此可见,税收经济公平原则的实现过程,同时也就是保证与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的过程,这和税收效率原则的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而,税收经济公平与效率是一致的、统一的。 (二)税收伦理公平与效率相矛盾、相抵触 10 四川财政 1997?4理论思考

浅谈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设计(论文)题目:浅谈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2010 年10 月16 日

1 课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1.1 课题的目的 如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既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又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这个问题尤其重要。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效率与公平,两者是对立的,不能同时兼得,如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中说“为了效率就要牺牲平等,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州¨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科尔内也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两个截然对立的价值体系,。许多社会主义经济的决策困境正好是由两个不同价值体系的抵触而引起的。 但是人们一直以来都在寻求两者最佳的结合点。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及其解决并非只是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关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并暗含着多种组合关系,而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中探求二者的动态平衡,也许我们也可以引用何怀宏先生在<公平的正义)一书中说。真理就是中道,真理就在中间吡引,但是如何达到这一中道是非常困难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原则经历了三次重大突破。改革开放初期,在收人分配方面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平均主义。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后来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被概括为“兼顾效率与公平”,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被概括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在重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因此,课题对改革开放前后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中的公平和效率关系作了回顾,并在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主张要以“公

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

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分配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收入。拉开收入差距,能够鼓励竞争、提高效率;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影响和谐、损害公平。简单看,效率与公平问题就是人们相对收入多寡及其衍生的各种问题,但实际上,衡量社会公平程度不仅要看人们的直接收入,还要看人们得到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不仅要看分配结果,还要看这样的结果是怎样形成的,看分配背后的规则和机会是否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框架基本建立,平等保护物权的法律制度逐步形成……这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进了公平。特别是近年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破垄断、消除户籍等身份差别、促进教育公平等正在稳步推进,从而将为促进公平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将对提高效率提供更为稳定的支撑,将对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起到基础性作用。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眼前。效率与公平,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是一个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现实问题。但眼前的事情,往往需要放到更大的时空中去考量才能看得更清楚。譬如说,效率如何、公平怎样,都是相比较而言的,而比较就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纵向比较我们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效率快速提升,创造的社会财富前所未有;横向比较又会发现,我们的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低,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劳动生产率都有巨大的提高余地,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继续提高效率。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矛盾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对立。按照经济人假定,人们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在分配问题上就是要争得尽可能多的份额,而不会考虑这样对别人是否公平。 公平与效率并不是简单对立的,公平出效率,没有一定程度的公平,就不会有效率,也不会有福利增加。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效率,没有财富增加,片面寻求所谓公平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是更大范围的不公平,因为它剥夺了人们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以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效率与公平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

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内涵 何谓公平?理论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收入差距大小适宜的公平观。这种观点把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在当前西方理论界比较流行。这是以结果的均等作为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而没有考虑收入的渠道和手段。第二,按劳分配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所形成的不同收入的“天然特权”。要求废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种原则摒弃了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认同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和努力可以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激励原则。第三,机会均等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强调的是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第四,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例如,按劳分配,以投入的劳动为尺度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差距;按投入要素分配,以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经营力为尺度,更会形成个人收入差距。如果抹杀这种差距,追求结果的均等,必然导致平均主义,这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不只是一种主观观念,而是具有客观的内容,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何谓效率?效率概念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生产一定产品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既包括无形资源,又包括有形资源。产出或收益指的是人们利用一定的技术、投入一定的资源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或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既包括有形的物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 公平与效率,何者为先?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概论(论文) 题目: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院系: 专业: 班级:XXX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二零一二年五月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XXX 摘要: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然已经达到了一定可观的程度,但要保持这种一定程度上的可观,就必须要保持一定的发展效率;在我国社会模式的前提下,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已然成为了首要任务,否则,即便

经济发展再可观,若不遵守既定的分配原则,也只是会偏离了我们的最初理想和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好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合理分配的正确关系也就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键词: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良性循环发展 一、公平与效率的概念 要想能够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能够弄清楚二者的概念,然后理清楚二者之间的联系与不同,继而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各种关系,以使达到二者利益的统一。 1、所谓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一般是指所有的参与者的各项属性平均。公为公正、合理,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平指平等、平均。人们都知道公平二字,但不知道什么是公平,公平其实就是交易的粉饰。什么是交易,两个需要的交换方式就是交易。什么是需要,本能利益的需求就是需要。[1]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现代社会和道德提倡公平,公平也是各项竞技活动开展的基础。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一般靠法律和协约保证,由活动的发起人制定,参与者遵守。 2、所谓效率,即工作效率,一般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通俗地讲就是在进行某任务时,取得的成绩与所用时间、精力、金钱等的比值。产出大于投入,就是正效率;产出小于投入,就是负效率。工作效率是评定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求正效率值不断增大。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如何,很大程度上看工作效率的高低。[2]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1、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2、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3、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

正确认识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正确认识并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彭玉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一直注重效率与公平的结合。效率与公平及二者关系状况是动态的,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发展变化的。在这种发展变化中准确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用于指导实践,是非常重要的。 一、效率与公平相结合,效率为基础、公平为本体表明,效率与公平之间是必然相互联系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首先是相互联系的,而非互不相干的。一两百年前,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效率与公平就紧紧地扭结在了一起,成为人们必须正视和处理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之间有着如下密切的联系: 在一定意义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效率范畴最早产生于经济领域,就是在今天效率的首要所指也是经济效率,主要涉及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有了经济效率,才谈得上经济发展又好又快。而公平,虽然涉及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但其主要所指是社会公平;有了社会公平,才谈得上社会稳定、安定、和谐。因此,就这个意义而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和把握。 在一定意义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之间的关系。效率概念最早产自于经济,特别是与市场经济有着先天的联系,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市场竞争的优点是资源配置使用效率高;可以说,讲求效率、促进效率、调节效率主要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和作用。而公平,特别是社会公平,则不是市场机制要管和能管的事情,主要靠政府调控;可以说,讲求公平、促进公平、维护公平主要是发挥政府既作为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又作为社会、国家的管理者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就这个意义而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从市场机制与政府调

控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和把握。 在一定意义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鼓励先富与促进共富之间的关系。在收入分配领域,讲求效率,就必须摒弃平均主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鼓励先富就是讲求效率;讲求公平,就必须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坚持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共同富裕。因此,就这个意义而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又可以从鼓励先富与促进共富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和把握。 二、效率与公平相结合,效率为基础、公平为本体表明,效率与公平之间是可以相互促进的效率与公平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以中国社会分配为例 姓名:庞骏 班级:2011级4班 学号:2011130417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以中国社会分配为例 摘要: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分配问题日益突出,公平与效率成为我们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经常探讨的重大的课题,如何处理在社会分配条件下公平与效率问题是我们现阶段发展面临的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分配,公平,效率 前言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自然成为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科学长期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变得尤其的突出,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是当今发展的难题。就经济意义上讲,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我们所说的经济公平并不等于收入平均。收入平均是仅就经济活动的结果公平而言的,结果公平并非公平的全部内涵,经济公平在涵义上大大超过收入平均。而经济效率呢,一般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效果,即投入与产出之对比情况。就企业或社会来说,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收益就意味着效率高,反之,则意味着低效率。那么,公平与效率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这值得我们不断的探讨。

社会分配的起源及发展 社会分配是指对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所进行的分配,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是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而实现的。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中所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所进行的分配。主要是在非物质生产部门、因种种原因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公民以及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植的产业部门中进行。 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日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中国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两极分化。对此国际有一个通用的衡量指标:基尼系数,最小是0,表示所有人的收入都一样;最大是1,表示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中国从上世纪9O年代中后期,开始贫富差距加大,已经达到O.5以上,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超过国际公认的两极分化警戒线。 社会分配下的公平与效率 中国收入分配的早期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同时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报告中还强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基于这个观点经济学专家指出,中共这一理念变革,意在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初次分配强调效率,二次分配才注意公平,二次分配来解决初次分配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能在初次分配中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而是仅依靠二次分配,那么就可能会事半功倍甚至事与愿违。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现阶段收入分配领域差距的状况 公平内涵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但经济领域,特别是收入分配领域的社会公平状况,是衡量社会公平状况的最直接依据,是分配状况是否公平的表现形式,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对公平状态的感受与评价。因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些年中国消费需求总是上不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低收入者比例太大,他们的消费能力不足。在收入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1980~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从2.5:1缩小到1.86:

财政学公平与效率论文

关于政府履责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问题 [摘要]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也随之进入了一个矛盾更为错综复杂的攻坚时期,中国最需要的改革资源或许已不再是资金、技术、人才等,而是上下一心的改革共识和一个有权威的政府。而改革过程的相对公正和结果的相对公平,是这一共识形成的必要条件。不能幻想在社会公正被忽略,收入鸿沟逐渐加大的情况下,改革还能平稳地推进。社会稳定和政府的权威不仅取决于经济的增长,更取决于政府能否妥善地行使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职能。使目前不容乐观的社会公平与公正问题,得到有效的缓解,并最终建立起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政治经济新体制。 [关键词]政府履责公平效率优先分配 一、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及其评价 在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上,改革开放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在农村和城镇实行不同的模式。在农村主要实行工分制,在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农村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城市,从建国时期到1965年逐步理顺了城市职工收入分配方式。建国初期,以公平为目标的分配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初期剩余产品少,消费品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对集中力量搞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平均主义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个人收入分配的共性特征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消费资料短缺的条件下,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以及按劳分配准确计量困难等客观因素制约的结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劳动者的价值难以通过分配结果得以实现,挫伤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社会活力严重衰退和效率普遍低下,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 计划经济体制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表面看收入差距很小似乎是公平的,其实这是严重的不公平,这是贡献少者无偿地占有了贡献多者的劳动成果。所以,不能将公平与平均划等号。 二、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及其评价 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所造成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提出“克服平均主义”。按照邓小平的非均衡发展思想,在初次分配领域,对个人收入分配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效率第一原则,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走向共同富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善于把握市场机会、效率高、竞争力强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获得了更多的收入,并且他们的财富日益积累,从而逐渐拉开了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更好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政府在履责的时候过分注重效率,但是忽视了社会的公平,同样展现的都是政绩工程。比如政府过分注重经济的效率,导致了环境污染,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上注重效率,学校只顾及高升学率,忽视了广大学生的利益;财政支出上,一些政府好大喜功,讲财政过分集中到工程上,忽视了人民的基本需要。上面检查起来,经济发展状态良好,实则大部分钱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然而绝大多数人依然很穷。整个人均起来时蛮高,实则是被平均。这样一来,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出现仇富和仇穷的两种现象。而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也进一步恶化,政府也失职了。 三、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分配原则及其评价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社会公平的地位被提高,而不再是被“兼顾”。由于我

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摘要: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关键词:效率公平社会发展 纵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社会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既已有了效率,而公平则又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的状况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侧重问题一度有一定程度的冲突。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 先从我党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政策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党为了迅速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中共中央提出了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上明确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共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明确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也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初次分配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个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党的十七大则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则更加注重公平”。明确的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由此看来,我党对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在认识、实践层面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即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相应的诞生一个适合这个时代发展的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新论断、新定位、新调整,这也反映了人们在认识方面的不断深化,也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顺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由于效率与公平问题从根本上涉及认识同经济、政治的关系问题,“经济是政治的基础,认识则是经济通向政治的桥梁。政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通过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转化而来的。正确的认识,能把经济的利益和要求集中到政治上来,相反,就会导致错误的政治主张。”①所以,要正确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必须先理解公平和效率。 一:就公平而言,“公平本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人们对既定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认识和评价,其原则和标准因时代和社会制度而异,内容涉及政治、法律、文化等各个领域”②现行的对公平的的理解观点大致有四种:1.、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观点认为商品和服务在社会所有成员中平均分配就意味着公平。2、罗尔斯观点。罗尔斯认为,只有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水平提高了,社会的公平程度才有可能提高。因为人们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生刻而持久的影响,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所无法自我选择的。所以罗尔斯所追求的是一种根据社会契约组成的公正的理想社会,再这个理想的社会里公平优先。3、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公平原则认为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水平的极大化就是公平。4、市场决定论。市场决定论则强调效率就是公平,认为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公平的,因为它奖励那些最有能力和工作最努力的人。由此可见,要给公平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的确是一个难题,因为公平“包含这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③。所以我们所说的公平只能是“一定社会中 ①巢峰:《政治经济学论稿》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页。 ②崔朝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第五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9页。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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