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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关于成绩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修订)

广州大学关于成绩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3年6月修订) 为了使我校的成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特制订本意见。 第一章交换生的学分及成绩认定 第一条交换生(即广州大学派往外校交换学习的学生)在交换前所修读的课程,学院应尽可能安排考试。确实有困难安排考试的学生,凡课程学习时间达到三分之二课时的,可直接确认成绩为70分(或中等)和相应学分。 第二条在对方学校所获得的学分,按“确认”和“抵换”两种类型分别进行认定。 “确认”是把在对方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按我校相应的课程名、学分登记在学生的成绩库中。“确认”类课程只能在本专业的专业课中选择。 “抵换”是把在对方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按对方学校的课程名、经我校折算后的学分登记在学生的成绩库中。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关的课程的学分可以冲抵我校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其他课程的学分可以冲抵我校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 第三条在对方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按“确认”和“抵换”两种类型分别进行成绩换算。 (一)属“抵换”课程的,我校均以相同的百分制成绩或等级制成绩(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给予登记。 (二)属“确认”课程的,应按我校相应课程的成绩评定要求换算后再给予登记。 由百分制成绩换算为我校百分制成绩的标准为:换算后成绩=交换学校的成绩×1.2,但最高分为100分。 由等级制成绩换算为我校百分制成绩的标准为: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合格=65分, 不合格=50分。 由等级制成绩换算为我校等级制成绩的标准为:分为五个等级的,我校均以相同的等级制成绩(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给予登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的,其“合格”等级可以换算为我校的“良”等级。 第四条需要进行学分认定的交换生,本人应提出申请,填写《广州大学学分认定审批表》,且在交流期满返校后一学期内完成,过期不予受理。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习题-练习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名词解释 1. 无因管理 2. 要约 3. 抵押 4. 不安抗辩权 二.单项选择题 1. 人们通常称()为法律事实。 A.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B. 法律得以产生的事实 C. 实际发生的社会现象 D. 法律关系产生的事件 1.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B. 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C.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D.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2. 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 A. 直接使用的权利 B. 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C. 获得利息的权 利 D. 实际控制的权利 3.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己的义务。 A. 全面履行 B. 可以不全面履行 C. 可以不履行 D. 只享受权利,不全面履行 4.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A. 12 B. 24 C. 32 D. 48 5.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的同意。 A. 债权人 B. 人民法院 C. 公证部门 D. 第三人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A. 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B. 不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C. 可以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D.可以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7.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 项目主管部门 B. 当地人民政府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 B.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C.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D.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广东省一级公办中小学校名单

广州市前21所重点高中名单 1.华附 2.省实 3.广附 4.鉄一 5.广雅 6.执信 7.二中 8.六中 9.协和 10.七中 11.十六中 12.培正 13.育才 14.一中 15.三中 16.五中 17.四十七中 18.真光 19.培英 20.六十五中 21.八十六中 省市属高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 广东实验中学4 广东广雅中学2 广州市执信中学3 广州市第二中学5 广州市第六中学 广州市协和高级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铁一中学区县市级高中

广州市第七中学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第四中学 广州市第十中学广州市第十六中学广州市真光中学 广州市育才中学广州市培正中学广州市知用中学 广州市培英中学 比较有名的学校 其实除了我标上的学校我知道排名,其他学校的分数都差不多,你可以参照下去年的收分线. 师资其实越好的学校越好. 理科的话都是华付,广雅, 执信,六中,广实.反正学校越好的,理科越强. 其他一般重点的学校,都是注重文科的. 如果想最顶尖就去华付,广雅, 执信,六中,广实.前途一片光明,但相对的,成绩也高到离谱. 读理科不读这些学校很难竞争的,因为这些学校理科师资比其他一般重点强很多. 华付,广雅, 执信,六中,广实这几间学校,没有620以上就别想了. 广东省一级公办中小学校名单(500所) 高完中215所 省直2所: 华南师大附属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 广州市38所: 广州市执信中学 广东广雅中学 广州市第二中学 广州市第六中学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铁路第一中学广州市第三中学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广州市第七中学 广州市第十六中学广州市育才中学 广州市培正中学 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广州市第五中学 广州市南武中学 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广州市第一中学 广州市第四中学 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广州市恒福中学 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广州市天河中学 广州市培英中学 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中学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广州市真光中学 广州石化中学 广州开发区中学 花都区秀全中学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性质:《工程建设法规》属于专业领域课,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学分:2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检测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1.前言 1.1课程定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学习,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属于专业领域课,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为学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专业课奠定基础。本课程可作为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 1.2设计思路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与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相结合,与建造师考试结构和体例相结合,采用理论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教学形式必须结合开放教育“自学、导学、助学”的特点,通过学生自学、辅导教师课堂教学、案例讨论和观看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建筑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学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

工程法律法规,重点学会其中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能够深入理解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应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找出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2.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学习建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培养自身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 2.合同法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法》。通过学习合同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 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活动非常复杂以及政府监管严格,因此,建设工程纠纷不可避免。学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会运用所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会工程建设相关的操作程序。 2.合同法 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法》,会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广州大学毕业实习报告

广州大学毕业实习报告 篇一:广州大学毕业实习报告 广州大学 实习报告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毕业实习 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专业年级:10精细化工 学号:1005XX81 姓名:李强 指导老师:梁红陈姚韦星船刘莹 实习单位:柳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习时间:XX年11月 广州大学教务处制 一、实习目的 1、实习目的和意义 在本科专业教育中,实习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增强感性认识,并可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实习主要在于增加我们对生产企业的了解,使我们掌握工艺流程、设备、管理措施,设备检修及其他许多细节方面的知识、更好的巩固所学的化工原理知识、提高理论与实际

的结合程度,这些实际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基础,同时也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实习单位的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柳化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尿素、硝酸铵、多孔粒状硝酸铵、液氨、纯碱、液化铵、碳酸氢铵、硫酸钾、盐酸、浓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甲醇、复混肥等。生产产品种类较多。 柳化是一个比较大型的国有化工厂,生产规模也非常大。设备、技术、管理、资金综合实力雄厚,建厂时间长,供应的广度也很广。通过安排到车间进行实习,可以充分了解化工企业的历史、现状、发展前景,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了解企业的内部自动化控制。 二、实习内容 1.净化分厂 工艺原理说明 造气厂过来的半水煤气先经过预脱塔(主要脱去H2S),再经过3个半脱塔送到1﹟、3﹟压缩机,洗脱的硫先到富液槽,而硫用中间泡沫槽产生的泡沫脱去,剩下的溶液送到再生槽,而后送到贫液槽再用泵打回脱硫塔。 1﹟、2﹟、3﹟压缩机再把气体送到变换工段,先经过饱和热水塔加水蒸气,到半水煤气分离器分离液体水,经换热器后送到一段变换炉,再经增湿器增加水蒸气,过滤器过滤液体,送到二段变换炉。

2017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答案:B 同。参见教材p169 2. 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 答案:C 解析: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设工程使用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教材 p99 3. 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这种做法 更多的体现了仲裁的( 答案:C 解析:仲裁的灵活性体现在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教材P200 仲裁的基本特点,与民事诉讼特点区分。公权性、强制性、程序 性。 答案:A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解析:由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 A.建筑工程 B.设备安装工程 C.销售用预制件 D.装修工程 A.快捷性 B.经济性 C.灵活性 D.独立性 仲裁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 4.行政处罚案例中,组织听证的费用是由( )承担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益人 D.行业协会

解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 此可以判断费用为行政机关承担。教材p146 5.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的人 答案:D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事到达受要约人, 属于要约撤销的情形。要求撤销是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教材p157 6.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答案:B 解析: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子公司 p34 7.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负担。 和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教材 A.政府全部 B.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C.建筑所有权人自行 D.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

广州大学实习报告

广州大学实习报告 项目名称:电工电子实习H 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专业年级:机械144 学号:1407200138 姓名:张誉霖 指导老师:陈新兵张倩 实习单位:广州大学电工电子实习中心 实习时间:2016/5/30-2016/6/3 广州大学教务处制

-、实习目的 1、目的和意义 通过一周的电工电子实习,是自己对元器件有一定感性和理性的认识,打好以后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培养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能力,提高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独立工作的能力。实习是培养学生操作技能的重要环节,而技能的形式是通过观察、实践和反复练习实现的。以实习实践激发同学们的兴趣。在实习过程中,熟悉手工焊锡的常用工具的使用及其维护,基本掌握手工电烙铁的焊接技 术,能够独立的完成简单电子产品的安装与焊接。熟悉电子产品的安装工艺的生产流程。熟悉印制电路板设计的步骤和方法,熟悉手工制作印制电路板的工艺流程,能够根据电路原理图,元器件实物设计并制作印制电路板。熟悉常用电子器件的类别、型号、规格、性能及其适用范围。能够正确识别和选用常用的电子器件,并且能够熟练地使用普通万用表和熟悉万用表。了解电子产品的焊接、调试与维修方 法。通过这样的学习,使学生产生好奇心,凝聚学生的注意力,以保持兴趣。通过对画图软件的学习。提高了学生电路分析能力,增强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的能力。 同时在讨论中,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 2、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发展情况:“广州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是“广州大学实验中心”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为标准,根据广州大学“培养知识面宽、基础 厚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要 求,并基于实验中心的“电子信息实验室”来建设的。本中心的定位是 全校共享的电工电子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以及电类专 业学生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电子信息实验室位于广州大学电子信息实 验楼,用房面积11300平方米,现有实验教学分室24间、教师开放室 2间以及学生全天候开放室7间。电子信息实验室承担全校 12 个学院27个专业约50门电工电子以及摄影类的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室还常年全天候开放,承接了大量的毕业设计、电子设计竞赛、自 主学习等开放实验任务。2005年以来,学校正式启动了实验教学团队 的建设。使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得以蓬勃开展。我们注重科研活动 的开展,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并 取得不少的成绩。学生科研也得到重视。通过开放实验室为学生科研和 电子制作提供条件。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验大赛、挑 战杯等竞赛活动,获得各种各样的奖项,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创新、创 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实习要求:在实习过程中,以及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以工程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为要求来锻炼自己。在每天的实习结束后,认真检查自己,看自 己达到多少要求,还有什么不足,了解以后应该如何加强。 二、实习内容 实习项目一:安全用电 了解安全用电知识,学会安全操作要领,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安全作风,电子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 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1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P2 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p3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 国际条约 4.法的效力层级p5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 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 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 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P13 8.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P14 10.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广东省广州市广大附属实验学校2018届高三下学期数学周测

高三数学周测 选择题: 30分 1.设集合{}1 |3,| 04x A x x B x x -? ? =>=p 和点()2,2M ,若抛物线L 上存在不同两点A 、B 满足A M B M +=0,则实数p 的取值范围是 ( ) A .(1),+∞ B. ()+∞,2 C.()2,1 D.()1,0 二.填空题:15分 7. 极坐标系中,过点4π? ? ??? 作圆4sin ρθ=的切线,则切线的极坐标方程是 8. 已知1F 、2F 是椭圆1: 2 22 2=+ b y a x C (a >b >0)的两个焦点,P 为椭圆C 上一点,且 21PF PF ⊥.若21F PF ?的面积为9,则b =___________; 9. 甲、乙两人从4门课程中各选修2门,则甲、乙所选的课程中至少有1门不相同的选法共 有_______________种.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复习题 1、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哪些? 答: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法律代理是基于什么成立的? 答:法律代理是基于授权委托成立的。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答: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自然条件成就时生效 5、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几个月?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占有权是指什么? 答:占有权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8、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几个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答: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什么关系 答:先执行抵押权,后执行担保权 10、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的三同步方针包括哪些? 答: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专门规定,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几年? 答:最长的保护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法律将不再保护。 12、生产经营单位为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承担责任,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是否有效? 答: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是否能拨付工程款,能否竣工? 答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14、招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多少的罚款?

广州大学 简答题 教育学基础 题库

1.如何理解教育的经济功能? (1)教育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现实生产力,劳动力再生产和提高的重要手段 (2)提高经济效益 (3)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 (4)生产新的科学知识新的生产力 2.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代表人物杜威、克伯屈等 ①教育即生活 ②教育即经验的改造 ③学校即社会 ④课堂组织应以儿童的经验为中心;师生关系要以儿童为中心;教学过程要重视学生 自己的独立发现和体验,尊重学生发展的差异性。 3、简要评述教育的几种起源论。 (1)教育的神话起源说。 (2)教育的生物起源论。归结于动物的本能行为 (3)教育的心理起源论。儿童对成人的无意识模仿。 (4)教育的劳动起源论。劳动是教育产生的基础。 (5)教育生活起源论。教育不仅要传递劳动经验,还要传递生活经验。 4、教育学的价值是什么? 1、启发教育自觉,领悟教育真谛; 2、扩展教育工作的理论视野; 3、正确教育态度,坚定教育信念; 4、自我反思和发展能力;成为研究型的教师。 5、一堂好课的标准是什么? 1、教学目的的明确; 2、教学内容正确; 3、教学方法适当; 4、教学过程紧凑; 5、学生主体充分发挥。 6课外活动的指导原则: 自愿原则:(1)学生意愿,自愿选择、参加(2)教师鼓励引导; 自主原则:(1)学生发挥主体作用,独立自主(2)教师主导作用;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

7怎样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1)好奇心、求知欲 (2)创造动机 (3)发散思维和集中思维 (4)直觉思维 (5)创造性的活动 8终身教育思想的提出及其基本含义: 人们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包括各个年龄阶段的各种方式的教育,如正规的和非正规的种种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社区)教育等。 终身教育既有专业性的教育,也有社会、文化、生活方面的教育。除了传授知识技能的形式外,终身教育还与社会文化活动和实际生活密切联系。 9如何根据学生的气质类型差异,做好教育工作? (1)引导认识气质中积极一面,克服消极影响。使潜力得到发挥。 (2)气质特点不同,同一种教学方法在不同学生身上产生的教育效果不同。“因材施教”。(3)根据学生的气质特点,进行职业指导。 (4)教师本人正确认识自己气质的优缺点,加强行为修养。 10联系实际,论述家庭、社会、学校相互配合的重要性,以及促进三者结合的方法。 (一)重要性。①时空紧密衔接。②确保方向一致。③增强互补作用 (二)学校与家庭联系的基本内容和方式:①互相访问。②通讯联系。③召开家长会。④在学校中组织家长委员会。⑤举办家长学校。 (三)学校与社会联系的内容和方式:①与学生主要居住区间形成稳定的联系。②与宣传部门建立联系,开展活动。③与社会公共文化机构建立联系。④与社会教育有机构建立稳定的联系。⑤有选择与有关工矿、企业、村镇、部队等建立联系。 11教育影响:是置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一切“中介”的总和。教育媒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活动方式好教育环境。 12学生特有的本质属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 第一,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 第二,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2)学习的主体,具有能动性 13运用讲授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讲授内容要有科学性、系统性、思想性; (2)讲授要注意启发; (3)讲究语言艺术。

最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

200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2.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合约部经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个行为属于( )。 A.上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3.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著作权归属。乙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则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 )享有。 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4.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5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2006年8月,施工单位所在地突发洪灾,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B.2007年6月,施工单位所在地发生强烈地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C.2007年7月,施工单位注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 D.2007年9月,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撤诉 5.监理工程师李某在对某工程施工的监理过程中,发现该工程设计存在瑕疵,则李某( )。 A.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B.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C.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D.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6.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经查建设资金未落实。依照《建筑法》的规定,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B.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C.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D.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集合

【案例一】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9 地处A市的某设计院承担了坐落在B市的某项“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任务。该设计院将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B市的某施工单位。设计院在施工现场派驻了包括甲在内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则由乙为项目经理自成了项目经理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施工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院认为甲并不是该项目的设计院方的项目经理,不承认甲签字的效力。经查实,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的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该项目现场。事实上,该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 【问题】 设计院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设计院派甲作为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但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由于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项目现场,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工程款为由申请仲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增加的工程量。 【答案】 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致使本案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经常存在着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经常不在现场的情况。本案的真实背景是设计院认为甲被施工单位买通而拒绝付款。本案对施工单位的教训是:施工单位需要让发包或总包单位签字时,一定要找其授权人;如果发包或总包单位变更授权人的,应当要求发包单位完成变更的手续。 【案例二】P13 甲施工企业在某条公路的施工过程串,需要购买一批水泥。甲施工企业的采购员张某持介绍信到乙建材公司要求购买一批B 强度等级的水泥。由于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未签订书面的水泥买卖合同,乙建材公司很快就发货了。但乙建材公司发货后,甲施工企业拒绝支付货款。甲施工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公司让张某购买的水泥是A强度等级而非B强度等级。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问题】 (1)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 (1)本案中的纠纷处理,首先要判明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而对于合同效力判断的重要依据是甲施工企业的介绍信是如何写的。《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水泥”,则张某行为是合法代理行为,其购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双方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即甲施工企业应当付款。如果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A强度等级水泥”,则张某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就超越了代理权限,双方的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2)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首要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即甲施工企业可以退货、拒付货款。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66条关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向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明张某要求购买的是B强度等级水泥。 【案例三】P14-15 2011年7月,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中标某大厦工程,负责施工总承包。2012年5月,甲公司将该大厦装饰工程施工分包给乙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李某;乙公司驻该项目经理为王某。李某与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2012年6月,甲公司在该项目上需租赁部分架管、扣件,但资金紧张。李某听说王某与丙材料租赁站(以下简称丙租赁站)关系密切,便找到王某帮忙赊租架管、扣件。王某答应了李某的请求。随后,李某将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及该单位的空白介绍信交给王某。同年7月10日,王某找到丙租赁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绍信(没有注明租赁

关于2005年广州市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解题比赛的通知

关于2005年广州市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解题比赛的通知

2011年广州市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解题比赛决赛的 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省、市直属各中学: 现将2011年广州市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解题比赛决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广州市范围内35周岁以下的中学数学教师。 二、比赛办法 本项活动在各区(县级市)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中数科举行初赛的基础上分初中和高中两个组别进行。 各区(县级市)教研室(教育发展中心)中数科在初赛优胜选手中按不超过本区(县级市)(包括属地中的省、市属中学)青年数学教师总人数的20%确定送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参赛名单与考室见附件)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 比赛地点:广雅中学。 ★★参赛选手入场时请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 四、命题范围 ⑴初中解题比赛决赛命题范围为广州市初中中考数学考试大纲和国家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内容,其中初中内容占70%,高中内容占30%,试题难度为初中内容按中考要求,高中内容按课本例题要求。 ⑵高中解题比赛决赛命题范围为2007年高考广东卷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考试大纲的说明中规定的全部内容,试题难度参考理科高考的难度。命题时将控制难题的数量。 五、授奖方式及等级 全市分初中、高中各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数学科 广州市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广州市中学数学青年教师解题比赛决赛名单与试室安排 试室安排(初中) 第一试室 考号序号学校全称姓名 1001 386 番禺区华南碧桂园学校白晓红 1002 328 番禺区市桥桥兴中学毕旺兴 1003 1203 67中边志强 1004 340 番禺区石碁第三中学宾英 1005 376 番禺区市桥桥兴中学蔡键秋 1006 936 广州市第16中学蔡智雄 1007 1001 第5中学曹灵灵 1008 1214 新市中学曹永强 1009 1002 第52中学岑洁明 1010 121 增城二中陈畅 1011 140 荔城三中陈安安 1012 383 番禺区桥城中学陈柏祥 1013 363 番禺区海鸥实验学校陈炳添 1014 935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陈丹波 1015 1003 珠江中学陈丹芸 1016 325 番禺区钟村奥园学校陈迪银 1017 211 从化市龙潭中学陈冠标 1018 1117 广雅实验学校陈鸿 1019 317 番禺区洛溪新城中学陈尖峰

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大教字[2009] 13号关于推荐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教学实习基地是高校学生进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训练的重要场所,是高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条件。为推进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在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中遴选出一批优秀实习基地,作为我校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为了做好本次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校正式批准建立且建立时间在三年及以上的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或部门签订的基地建设协议书在有效期内(详见附件一)。 二、推荐名额

有5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的学院,可推荐2个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数量不足5个的学院,则推荐1个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 三、推荐要求 (一)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基地运作顺畅; (二)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须每年承担一定量我校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使用效率高; (三)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已与我校有深层次的合作,产生深远的辐射作用,如进行产学研合作、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接纳我校优秀毕业生等。 四、其它 (一)培育时间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培育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出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二)各学院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择优向学校推荐,如实填写《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和《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书面稿(一式两份)于5月8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OA发至孙小梅老师。 附件:1、广州大学已建立三年及以上的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 2、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书

广州市内的所有学校名单

广州市内的所有学校名单 广州市广雅中学广州市第一中学广州市第四中学广州市十一中学广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广州市第四十三中学广州市第十二中学广州市第30中学广州市第三十二中学广州市第五十九中学 广州市流花中学广州市第六十四中学广州市双桥中学广州市建明学校广州市达德综合高级中学 广州市聚贤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广州市荔湾区广雅实验学校广州市荔湾区一中实验学校广州荔湾区立贤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双桥实验学校真光中学汾水中学93中学东漖中学文伟中学金道中学花地中学芳华初级中学 新苗学校同心学校新晖学校真光实验学校广豪学校博文学校军民学校广船第一中学广州市六中 广州市五中广州市二十六中广州市四十二中广州市五十二中广州市七十八中广州市九十四中广州市九十五中 广州市九十七中广州市晓园中学广州市聚德中学广州市赤岗中学广州市绿翠中学广州市三十三中 广州市四十一中广州市四十九中学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七十六中广州市九十八中广州市江南中学 广州市蓝天中学广州市广纸学校广州市黄埔中学广州市劬劳中学广州市新滘中学中山大学附属中学 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海珠中学广州市海珠区博爱学校春晖小学(附设中学)海珠区红星学校(附设中学) 广州市育华学校广州市珠江中学金雁学校(初中班)春华学校(初中班)海珠区华立学校(初中班) 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海珠区万翔学校广州市海珠区穗华中学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广州市第七中学 广州市培正中学广州市五羊中学广州市第十六中学广州市育才中学广州市铁路第一中学广州市铁路第四中学广州市东环中学广州市沙东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21中学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恒福中学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 广州市第八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四十中学广州市第七十九中学广州市第109中学育才实验学校 广州市长堤真光中学广州市第十中学广州市越秀区明德实验中学广州市第三中学广州市第三十四中学 广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广州市知用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二中学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越秀区二中应元学校广州市豪贤中学广州市第三十九中学 广州大学实验中学广州市矿泉中学广州铁路第二中学广州市第四十四中学广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广州市东圃中学广州市天河中学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第一章 1.3民法(1040P9) 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 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注意:我国规定:自然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一般依据其行为地法律规定。 【口诀】 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 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 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

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 【真题】 (二级2009-02)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二级2009-02-C 1.3.3代理制度(1043P14)★★ 1.3.3.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 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 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称),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 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名词解释发包—发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把建筑、加工、订货等任务包给企业单位承办。 承包—承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接受并完成(工程、利润、订货、产量等)任务。 肢解—肢解是指古代一种割去四肢的酷刑,现比喻完整的国土、体系、建设工程等被分割。 转让—转让是指把自身拥有的物件、应享有的权利、应承办完成的工程(供货)等以一定的方式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包—中标项目的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分包—中标项目的分包,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中标项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此时中标人就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三、法律规定(一)《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四)《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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