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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表报汇编

2008年4月

目录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6 总则---------------------------------------------------------6 系统建设与安装-----------------------------------------------6 井下管理-----------------------------------------------------8 机房、联网与调度管理-----------------------------------------11 便携式仪器管理----------------------------------------------16 机构、人员与投入---------------------------------------------17 设备检修----------------------------------------------------18 制度与资料

---------------------------------------------------------------------------19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管理制度-----------22

概述

------------------------------------------------------------------------------------22

设备及机房

---------------------------------------------------------------------------22

安装使用

------------------------------------------------------------------------------23

机构、人员及制度

-------------------------------------------------------------------23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24考核评审

------------------------------------------------------------------------------25

附则

------------------------------------------------------------------------------------26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

---------------------------------------27

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表

---------------------------------------------------------33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年检意见书

---------------------------------------------36

阳煤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7 阳煤集团信息传输制度-------------------------------40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44 阳煤集团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46 阳煤集团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8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53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管理制度-------------------55 阳煤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59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制度-----------------61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64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8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95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信息反馈、处理制度-97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员值班制度-------------------------99 阳煤集团监控机房管理制度--------------------------101 阳煤集团监控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6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08 阳煤集团甲烷校准气瓶和空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10 阳煤集团组织机构及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12 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12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13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13监测维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14

监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14

监测班队长岗位责任制

------------------------------------------------------------114阳煤集团监控系统在机电方面的要求------------------116 阳煤集团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122 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重大事故、故障处理预案--------126

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132 安全监控系统巡查、调校记录------------------------133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工作日志------------------------134

传感器异常、超限报警、超限断电汇报处理记录--------135

监控装置故障登记及检修记录------------------------136

瓦斯监测监控汇总日报表----------------------------137

新甲烷传感器使用前、在用甲烷传感器大修后调校记录--138

备用电池检查维护记录------------------------------139

传感器使用管理卡----------------------------------140

甲烷传感器调校及断电试验记录----------------------141

监测、监控设备新安装拷机记录----------------------142

监控设备报损记录----------------------------------143

交换机、分站、电源箱使用管理卡--------------------144

井下监控装置6-12月升井检修记录-------------------145

要害部门登记表------------------------------------146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修记录----------------------147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记录----------------------148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年检记录----------------------149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故障登记及检修记录------------150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台帐--------------------------151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前、在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大修后调校记录-------------------------------------------152 监测分站管理牌板样式-------------------------------153 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样式-----------------------------154 其他传感器管理牌板样式-----------------------------155 开关量传感器管理牌---------------------------------156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落实集团公司“规范、准确、及时、有效”监测管理目标和理念,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类煤矿生产企业,包括基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联营兼并矿井。

第三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的重要保障。各矿(公司)的矿长、总经理对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测试等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矿(公司)的总工程师对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测试等技术管理负责。

第四条凡监控系统未建立、系统不完善或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矿井或工作地点不得生产。

第二章系统建设与安装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有生产矿井、新建矿井、回收矿井、改(扩)建矿井、基建矿井必须装备永久可靠的监控系统。各矿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监测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必须符合《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

监测监控系统首选采用井下以太光纤宽带环网结构,监控主机和备用机采用双机在线热备技术,相互可自动切换。

第六条新建生产矿井新装备监控系统,生产矿井、回收矿井、改(扩)建矿井需更新或扩容监控系统必须提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第七条所有矿井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必须与集团公司瓦斯监测网络实现联网。

第八条入井的所有监控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仪表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合格证、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所有监控设备必须工作稳定、性能可靠。

各矿必须按监控设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等关联设备,严禁使用未连检的设备。

第九条井下的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单独设立安全监测监控章节。安全监测监控章节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地点位置,信号电缆、电源电缆敷设,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门限,断电控制关联区域等做出明确详细规定,并单独绘制监测装置布置图,经机电、通风、安监部门审核后,由通风区和生产队组负责实施。

各矿地面选煤厂的煤仓、转载点等瓦斯聚集区域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立即切断相关联区域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第十条监控设备下井安装和正式安装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场所进行安装、调试和测试,测试合格并在试验场所试运行至少48h后方能下井安装使用。

第三章井下管理

第十一条井下各类传感器的设置、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以及安装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晋煤安发[2005]1002号文下发的《山西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十二条井下瓦斯监测区域或断电控制区域内,凡初次接入或需更改连接的各类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和各类信号设备,接入单位必须事先单独绘制井下电源接线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并报送通风区,经通风

区及驻矿安监处审核签字后,并在通风区监测人员监督下方可开始布置接线。

第十三条井下监测分站应架设或吊挂在便于调试、观察、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分站距地板不低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500mm。

井下监测分站牌版应按集团公司2004年颁布的《阳煤集团矿井通风标准牌板图案》的格式制作和填写。

第十四条井下监测分站的交流供电电源应取自生产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井下监测分站在交流供电电源停电后,监测分站的后备直流电源在满负载情况下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的连续供电。监测分站不能保证2小时后备电池供电的应立即更换。

第十五条井下监测分站和电源不得进入任何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不得进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进风巷,不得进入断电范围内的掘进巷道内。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内任何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和电源必须全部可靠实现瓦斯断电闭锁控制。

第十七条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进风巷前方5米处或被串掘进面局扇前5米处必须安装串联瓦斯传感器。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区域:被串工作区域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十八条回采工作面机尾瓦斯传感器与回风流中瓦斯传感器之间距离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十九条综放回采工作面后部溜电机上方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综放回采工作面回风落山角(即上隅角)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或便携式

瓦检仪;非综放采煤工作面回风落山角(即上隅角)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所有采煤工作面回风上隅角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为回风落山角密集柱处。后部溜电机上方和回风落山角两个瓦斯传感器设置参数为: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区域: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二十条井下大巷使用架线电机车装卸煤时,其煤仓的装煤点和卸煤点处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为装(卸)煤点的下风流3-5M 处。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范围:装(卸)煤点处上风流100M及其下风流的200M内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二十一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每一采区口内20M处安设一枚瓦斯传感器,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范围:大巷电机车架空线电源和大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第二十二条井下采煤机、综掘机必须配备灵敏可靠的机载瓦斯报警断电仪或机载便携式瓦检仪。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凡采煤机、综掘机未配备瓦斯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检仪的视为监测系统不完善,不得开机生产。

第二十三条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3-5M处,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

<%CH4,断电范围:瓦斯抽放泵及所在区域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二十四条皮带运输机巷道兼作回风巷的,必须在回风巷入口内10M处安设瓦斯传感器。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断电范围:回风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第二十五条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

第二十六条矿井主扇、井下局扇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必须安设馈电传感器。主要风门必须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应设置风筒传感器,风筒传感器和巷道内生产电源实现风电闭锁。

第二十七条具备永久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允许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独立的甲烷断电仪或甲烷风电闭锁装置。

第二十八条井下全部监测装备(包括各类通讯电缆、监测分站、监测电源、各类监测探头、各类断电控制仪等)必须保证状态良好、设施完备、功能完善、安全可靠。如出现损坏、故障或功能丧失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十九条井下监测断电区域内的生产动力电源(设备)和专供电源(设备)必须全部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传感器工作可靠正常,否则视为监测系统不完善。动力设备包括:采煤机、工作溜、后部溜、转载溜、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各类动力设备(绞车、回柱机、注水泵等)、皮带机、掘进机、煤电钻、耙岩机、装煤机、锚喷机、运输溜、激光导向仪、锚杆钻机、绞车等。

为监测馈电异常,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第三十条严格执行井下监测装备调校检修规定。监测探头重点采掘面每3天、其它地点每10天必须调校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功能必须每7天测试一次。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检仪的载体催化元件每年必须更换一次。监控主机、监测分站及备用电池、通讯设备、传输接口、UPS电源等其它设备必须每月检测一次。必须对上述各项调校、检修工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核查。

第三十一条井下监测系统必须具备电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且地面机房主控机必须全部启用电电闭锁和故障闭锁。电电闭锁含义:

监控设备因停止供电而中止监控工作时,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一切电源。故障闭锁含义:监控设备因故障而不能担负正常监测任务时,立即切断所控制断电区域内一切电源。若未实现上述两种控制,视为监测系统不完善,不得生产。

第三十二条井下各采煤、掘进等工作地点的监控系统因故障而丧失监控功能或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当日矿通风区值班长要立即下令监控系统故障所在队组停产并立即实施断电,并且严禁人工监测进行生产,监控系统故障不排除不得恢复生产。

第三十三条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和综掘掘进工作面必须在采区配电室装备可靠的二级后备断电保障系统。

第三十四条瓦检员负责瓦检区域内所有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巡查和观察。如发现显示数据误差、设备损坏、系统运行异常、线缆破损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通风调度,并在瓦检图表做好记录备查。

第三十五条井下架线电机车或特殊电动机车应安装车载瓦斯报警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检仪。报警点:≥%CH4,断电点:≥%CH4,复电点:<%CH4。超限时立即停止机车运行并切断电机车上供电电源。

第三十六条矿井各主扇风峒内必须分别安装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负压传感器。

第三十七条易(自)燃煤层回采工作面必须在回风巷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至少安设二枚高浓(上限在40%CH4以上)瓦斯传感器。非突出矿井所有煤巷掘进煤头必须安设上限不低于10%CH4的高浓瓦斯传感器。

第三十八条井下监测电缆用非金属耐磨损材料吊挂,每间隔3M分钩分挂于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压,不得有过紧张力,吊挂整

齐。监测电缆每间隔100M作标签标志。监测电缆不得用任何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洁。

第三十九条井下各类监测探头(仪器)应安装设置在准确反映监测环境实际情况的地点。避免风筒、淋水、浸水、挤砸等外部因素影响和干扰。

井下传感器、监测电缆等监测设备的正常移动,必须由通风监测人员或在通风监测人员的监护下,由所在生产队班组长按规定移动。

第四章机房、联网与调度管理

第四十条各监测主机房应配备具有通风知识、监测监控知识、计算机及网络知识、责任心强的监测员至少5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监测机房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工作制度。

第四十一条主机监测瓦斯超限报警后,机房监测员必须立即核对一级断电闭锁状态,同时立即观察断电区域设备的开停信号或馈电信号情况。凡发生应断电而未断电的,要立即报告矿通风调度和当日通风值班长,并立即实施手动断电控制或二级断电控制,并详细登记。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应立即手动切断波及区域的电源。

第四十二条监控主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地设定系统各个地点监测装置的报警、断电、复电控制参数和其它控制参数。监控主机必须设置井下分站的电电闭锁和故障闭锁控制功能。

监控主机应启动系统自动日志功能,确保监测系统控制参数的严密日志记录管理,以供备查。

第四十三条监测机房内各类设备必须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配接,做到设备完好、布(接)线整洁标准,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机房内带病设备或功能不完善设备在线投入使用。

第四十四条监测机房必须配备在线式且不低于8小时的不间断UPS 电源,并保证UPS电源设备的正常运转。UPS电源容量至少负载如下主要设备:主(备)工控机、监测通讯设备、机房信息网络设备、打印机。

第四十五条监测机房必须保证每个监控系统的备用主控机处于随时备用状态。备用主控机每间隔15天必须进行在线联机测试一次,并且由主控机向备用主控机进行环境参数数据的转移或复制。详细记录备用机测试和环境参数复制(转移)的情况。当主控机因各种故障停止运行时,备用机必须在5分钟之内接替运行。

第四十六条监测机房监测员对本矿瓦斯超限报警、一级闭锁断电状态、开停馈电反馈信息、监测故障(异常)、汇报情况、处理情况上述六项内容进行手工、完整、连续的明细记录。

第四十七条监测机房内每台计算机必须至少有一种完善的病毒防护措施,且保证7天之内的间隔升级周期。

主(备)工控机必须专机专用。禁止在主(备)工控机上进行任何无关操作或安装运行任何无关软件。

第四十八条监测主(备)工控机的网络设置参数和监测设置参数、机房网络设备的设置必须随时保证准确有效,严禁擅自乱动乱改。各矿监测系统或监测机房的技术负责人是监测机房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九条监测机房监测员必须及时进行井下各类监测装置的增加、删除和变更设置,井下地点监测装置变更后的1小时内必须及时更新定义。严禁出现监测装置地点、控制参数等出现井上设置定义与井下实际不相符情况。地面测试和试验的设置与定义在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撤除。

必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井下各个监测设备、各个测点的规范命名定义。

第五十条各矿监测机房动态实时数据保存不低于3个月,分钟数据保存不少于3年。保存方式为光盘刻录或异地硬盘存储。

第五十一条各矿监测机房必须按规定制作当日监测日报和重点工作面瓦斯曲线,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审核签字。

第五十二条监测机房必须配备空调和防火器材。监测机房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监测机房必须按照相应技术规格和标准进行装修。

第五十三条集团公司各级信息中心是集团公司瓦斯监测主干通讯网络的责任管理者和责任维护者。如出现瓦斯信息网络故障,以各级信息中心为主体,通风部门配合,必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十四条集团公司新闻信息中心应加强通讯网络接割工作的统筹与规划,统一合理部署,尽量减少因网络割接而带来的瓦斯监测网络中断。每年度每个点的网络割接总次数限制在2次以下,每次割接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集团通风部瓦斯监测中心和相关矿信息中心。否则将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十五条监测机房监测员必须严密观察所有联网数据上传软件运行情况。如遇上传软件故障或中断,在10分钟内立即恢复处理。如不能处理,须立即上报通风调度或上级技术负责人。

第五十六条各矿(公司)通风调度室必须24小时开启集团公司瓦斯网络监测系统,连续监测本矿的瓦斯监测动态,辅助本矿的通风调度管理。各矿通风调度的瓦斯监测主机实行专机专用。

第五十七条各矿通风区调度员收到或通过网络监测到井下“一通三防“方面严重问题或隐患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当日通风值班长,当

日通风值班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做出是否立即停产、撤人、采取措施进一步处理及立即汇报相关领导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各矿井下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员应立即汇报矿通风当日值班长;

对于确因监测系统故障引起的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应立即派人现场处理。

第五十九条对无计划停风、瓦斯抽放异常、主扇运行异常、井下瓦斯异常涌出、一氧化碳异常涌出、井下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等紧急事件,矿通风调度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

第六十条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通过网络监测或接到各矿汇报的“一通三防“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当日通风部值班长。值班长应及时查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理或汇报相关领导。

第六十一条各瓦斯抽放泵站监测系统每间隔7天进行核准和调校,确保抽放泵站监测的准确和可靠。抽放泵站监测系统出现数据不准、监测中断、仪器损坏或失效等各类故障,必须在2天之内排除。

第五章便携式仪器管理

第六十二条所有队级以上干部、集团公司以及上级的各级领导、外单位来矿人员、流动电钳工、回风流工作的绞车操作人员在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第六十三条瓦斯便携式仪器由各矿通风区管理,统一编号造册建帐,统一集中管理。便携式瓦检仪器由各矿通风区仪器维修室负责维修。

第六十四条各矿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发放室设专职人员至少4人负责仪器日常的收发、保管、充电和维护。上井

清理面罩煤尘,下井时检查便携瓦检仪器的零点和电压,保证下井便

携式瓦检仪的准确和可靠。

第六十五条各矿要按下井应携带仪器的最多人数考虑仪器发放室的便携式瓦检仪器数量的配备,配足仪器数量,保证正常需要。

第六章机构、人员与投入

第六十六条年产150万吨以上的矿(公司)必须在通风区单独设立监测专职管理机构(即监测队)。监测队行政隶属通风区管理,监测技术管理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负责。监测队内设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等职数。监测队应至少下设机房监测组、仪器维修组和井下维护组。

第六十七条各矿通风区监测队必须明确2人(一人为主,一人协助)对监控系统、机房管理、监测网络实行日常的全面技术维护和技术管理。

第六十八条监测队井下组人员按每7台在籍设备配1人的原则进行配备。设备包括各类传感器、各类监测分站、各类断电仪等。

机房监测员按5人配备。

监测设备维修人员按3-6人配备。便携式仪器维修人员按在籍台

数每130人配一人标准配备。

第六十九条配备各类监测系统的生产矿井,每年必须至少投入监

测装备资产总费用的25%,用于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

第七十条各类监测装备的备用量、便携式瓦检仪的备用量应按不

低于35%在用数量的比例标准进行配备。

第七章设备检修

第七十一条各矿(公司)的安全监测维修组(室),负责本矿所有安全监测仪器的拷机、调试、校正、维修工作。负责所有监测设备例

行检修、质量鉴定、性能鉴定、老化筛选、报废鉴定、校准气样管

理、备件管理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各矿(公司)的安全监测检修组(室)应不断提高仪器的检修技术水平和检修质量,安全监测仪器的平均维修(护)、检修时间不超过3天。

第七十三条各矿(公司)的安全监测维修组(室)应配备电压等级齐全的交(直)流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校准气样配气装置、校准气体、维修工具、维修材料等仪器设备和必备的维修材料,维修人员应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安全监控设备和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进行例行检修。

第七十五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每次升井检修和间隔7天例行检修时,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校正。调试校正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校正零点,再通入浓度为2%CH4的甲烷校准气样调整仪器的显示值,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第七十六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它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第七十七条凡经大修的各类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质量性能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章制度与资料

第七十八条各矿必须建立健全如下各项管理制度:

1、瓦斯监测监控日报制度:包括监测日报格式、内容、监测日报的审批签字程序规定等。

2、瓦斯信息传输制度:瓦斯数字信息数据、瓦斯信息调度汇报业务流程的规定。

3、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瓦斯超限信息的汇报处理流程详细规定。

4、瓦斯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瓦斯探头报警的情况汇报、情况核实、登记处理流程规定。

5、瓦斯传感器断电追究制度:瓦斯超限断电的情况汇报、情况核实、登记处理流程规定。

6、监测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监测系统各类故障的发现、登记、汇报流程规定。

7、监测系统维护制度:监测系统安装、拆除、故障处理规定。

8、监控室值班制度:监测机房人员值班交接班、机房环境、机房安全等规定。

9、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岗位业务详细职责规定。

10、瓦斯传感器校验制度:瓦斯传感器校验的周期、方法、人员等规定。

11、瓦斯传感器校验操作规范:校验的每个步骤的详细操作规范。

12、监测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主控机、监测分站、断电器、各类传感器、各类接口、各类通讯设备、UPS电源等新安装前拷机和在使用途中的调试校正规定。

13、监测系统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定期井下各瓦斯探头的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时间、方法、登记、上报规定。

14、井下监测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5、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瓦斯探头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6、备用主控机在线联机测试规定:机房备用主控机的15天间隔在线联机测试规定。

17、机房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机房病毒防杀和病毒库升级规定。

各矿应建立各项制度的详细实施考核细则,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第七十九条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 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八十条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八十一条各矿必须建立健全如下帐卡、报表和记录,并要求各报表帐卡记录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和连续。

1、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设备(仪器)检修记录。

4、报损记录。

5、巡检记录。

6、机房中心站运行日志。

7、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日报。

8、瓦斯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9、瓦斯传感器标校记录。

10、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1、监测设备新安装拷机记录

12、监测设备调校记录。

13、备用主控机上线联机测试记录。

14、机房的瓦斯超限、瓦斯异常、超限断电、系统故障、汇报处理以及处理结果记录。

第八十二条监测所有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更新制度。监测技术管理人员、井下监测维护人员、机房监测员、监测设备维修人员为特殊工作岗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发证,复训期二年。

第八十三条各矿须每年定期向集团公司书面提出监控系统的年检申请报告。

第八十四条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规程》和山西省晋煤安发[2005]1002号文下发的《山西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以及本规定。上述四项文件规定相互间对同一内容如有重复的,按严格规定者执行。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管理制度

一、概述

1.本实施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包括设备及机房、安装使用、机构人员及制度、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四个方面。

4.申请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的矿井所使用的监控系统必须取得“MA”标志准用证。

二、设备及机房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机房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仪器设备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煤矿安全设备,还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属计量器具的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符合《煤矿煤矿规程》的要求。

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

设备主机必须与集团公司、省煤矿瓦斯信息网络联网运行。并且有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6.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防雷接地、直接防雷、电源防雷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三、安装使用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完整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5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4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15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6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8 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0 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21 十一、安全监测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4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26 十三、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7 十四、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30 十五、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32

十六、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33十七、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8 十八、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0 十九、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41 二十、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42 二十一、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43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44 二十三、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45二十四、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46 二十五、事故应急预案47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我矿现使用的KJ70N型监控系统是在原KJ70型监控系统基础上于20XX年5月份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地面监控中心装备有IBM服务器4台,两台为监测监控主机,均装有KJ70N型监控软件,两台为上传服务器,均已实现双机热备及多机备份等功能,同时配备打印机一台,传输接口2台,录音电话一部,UPS后备电源一台,可持续供电8小时。井下

部分现安设分站11台,甲烷传感器2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9台,开停传感器24台,风速传感器4台,温度传感器7台,馈电传感器6台,烟雾传感器7台,其它传感器7台,其中包括瓦斯抽放管道监测监控设备。目前监测监控配有安全监测工共7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 监控系统人员管理机构 总工: 通风部长: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表报汇编 2008年4月 目录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6 总则---------------------------------------------------------6系统建设与安装-----------------------------------------------6 井下管理-----------------------------------------------------8机房、联网与调度管理-----------------------------------------11 便携式仪器管理----------------------------------------------16 机构、人员与投入---------------------------------------------17 设备检修----------------------------------------------------18制度与资料---------------------------------------------------------------------------19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管理制度-----------22 概述------------------------------------------------------------------------------------22 设备及机房---------------------------------------------------------------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 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 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 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 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 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

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2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7天必须测试一次。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监控 系统管理办法 根据AQ 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及兄弟单位治理瓦斯经验,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原相煤矿安全

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二、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 1、通风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2、采掘队组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数量、种类和位臵,分站、动力开关的安装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臵图,报矿总工批准。 3、采掘队组在开工前7天必须填写安全监测装臵安装申请单,并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和分站位臵、动力开关的安装地点、信号电缆、控制电缆以及电源线的连接方法,超限断电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分送通风区和机电科进行会签,报矿总工批准后由监测队进行安装。监控设备未安装完毕前严禁开工。 4、因工作面贯通、封闭、搬迁需要拆除监测装臵时,由采掘队组提出拆除申请,送通风区和机电科签注意见,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由机电科负责向通风区提供采掘工作面详细的供电系统图。 6、安装“瓦电、风电闭锁”装臵时,采掘区域队组、监测队、机电队三方必须有专人在场,互相配合使“闭锁”装臵安装调试正常后方可同时离开,严禁中途离岗。 7、甲烷传感器的设臵: ㈠甲烷传感器的位臵设臵: ①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大于300mm,

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 和行车。 ②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臵参照AQ1029-2007执行,另工作面距上隅角20m处增设一台T9(架间甲烷传感器)。 当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 烷传感器。 ④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臵甲烷传感器。 ⑤井下煤仓,封闭的地面煤仓上方应设臵甲烷传感器。 ⑥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臵: (a)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臵甲烷传感器; (b)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臵甲烷传感器; (c)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臵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臵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臵甲烷传感器。 ㈡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流、采煤工作面回风尾巷及架间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实行 0.8%CH4管理(报警浓度大于等于0.8%CH4、断电浓度大于等于0.8%CH4、复电浓度小于0.8%CH4),上隅角的报警浓度为大于等于0.8%CH4,断电浓度为大于等于1.2%CH4,复电浓度为小于0.8%CH4。断电范围及其它位臵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的设臵参照AQ1029-2007的规定执行。 8、一氧化碳传感器: ①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②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臵一个一氧

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邮编: 传真: 监控设备保养制度 、维护基本条件 1.1 备件齐 通常来说,每一个系统的维护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备件库,主要储备一些比较重要而损坏后不易马上修复的设备,如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这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就可能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必须及时更换,因此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备件,而且备件库的库存量必须根据设备能否维修和设备的运行周期的特点不断进行更新。 1.2 配件齐 配件主要是设备里各种分立元件和模块的额外配置,可以多备一些,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常用的配件主要有电路所需要的各种集成电路芯片和各种电路分立元件。其他较

大的设备就必须配置一定的功能模块以备急用。这样,经过维修就能用小的投入产生良好的效益,节约大量更新设备的经费。 1.3 工具和检测仪器齐 要做到勤修设备,就必须配置常用的维修工具及检修仪器,如各种钳子、螺丝刀、测电笔、电烙铁、胶布、万用表、示波器等等,需要时还应随时添置,必要时还应自己制作如模拟负载等作为测试工具。 二、设备维护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2.1 防潮、防尘、防腐 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悬挂于棚端,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碳灰等的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某些湿气较重的地方,则必须在维护过程中就安装位置、设备的防护进行调整以提高设备本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地带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2.2 防雷、防干扰 只要从事过机电系统的维护工作的人都知道,雷雨天气一来,设备遭雷击是常事,给监控设备正常的运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防雷的措施主要是要做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应按等电位体方案做好独立的地阻小于1 欧的综合接地网,杜绝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在一起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防干扰则主要做到布线时应坚持强弱电分开原则,把电力线缆跟通讯线缆和视频线缆分开,严格按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布线规范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0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7、监控室主机严禁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U盘。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 产和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 职责 环保安全部/ 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各部门/ 按照本标准执行。 4. 作业内容 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 (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 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校验人员必须经安全监测和通风,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条、校验人员必须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到校验准确,及时,可靠。 第三条、校验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保证工作质量,不得脱岗,漏岗。 第四条、校验室配备两名技术员对传感器进行校验修理。 第五条、及时做出备品备件计划,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第六条、定期对井下装置进行轮回调试,校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做好调试,校验记录,7天一周期。 第七条、安全装置入井前,必须按新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仪器下井使用。 第八条、对不合格仪器,以及需报废的装置做出鉴定,列出清单,报领导批准报废。 第九条、校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否则,需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节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报警的处理程序 第一条、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声光报警接收某一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后,必须首先用电话汇报通风科,其次汇报调度室,最后汇报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必须详细说明报警地点、该地点瓦斯浓度,如果报警地点是掘进则必须汇报局扇开停传感器显示情况。 第二条、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域瓦斯员和区域安全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通风状态及瓦斯浓度且根据监控室汇报瓦斯的浓度采取相应措施,即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瓦斯员现场执行,并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和安全巡检员到达报警地点。 第三条、通风科做出上述相应措施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进一步明确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坚决执行落实该措施。 第四条、调度室接到监控室的汇报后必须通知通风科长,瓦斯队长到办公室着手处理瓦超限的问题,同时通知安检员到达现场进行该地区的安全监督。 第五条、通风科(瓦斯队)根据瓦斯员汇报及监控曲线与该地区通风风量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是瓦斯员直接可以处理,由该区域瓦斯员口头执行措施,立即着手处理;如果是难以处理的,由通风科立即下井依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条、瓦斯超限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处理问题的瓦斯员或通风科人员汇报监控室和通风科长或瓦斯队长,汇报内容包括该区域瓦斯浓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处理的措施。 第七条、监控值班人员在瓦斯超限期间,密切注视瓦斯浓度变化规律。瓦期浓度下降至《安全规程》之下后,汇报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 第八条、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接到监控室和井下处理人员汇报后,确定其瓦斯浓度不超限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下令恢复生产,开始正常作业,该区域瓦斯员,安全巡检员,安检员同时恢复正常检查。 第九条、由于传感器或分站故障至使瓦斯报警,采取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瓦斯员,安检员电话执行通风科口头措施,现场监督瓦斯浓度和不安全隐患,现场由安全巡检员处理,如果处理不了,必须于24小时内更换该区域监控设施。 第十条、不论何种瓦斯报警情况,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县煤炭局,汇报内容必须说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第十一条、在瓦斯报警期间所有涉及单位,必须做好汇报和被汇报的各种记录和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监控机构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 组长陈方富负责全矿的监控系统维护及调试、安装等 副组长负责管理井下监控系统小组成员的工作安排等 监控组成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校检、安装、维护及调试等 监控组成员张盟主要负责便携检测仪、瓦斯检测仪等设备的校检工作。地面中心站监控人员: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区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矿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调度部负责监督检查中心监控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调度室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矿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有毒危险药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调度室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人机演练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考核100元,填写有误的考核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考核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考核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考核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考核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座机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测技术,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座机员考核100元。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考核100元。 7、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考核100元。 8、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9、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10、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煤矿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SD煤矿监控中心管理 制度汇编 2012年3月 目录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0 -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3 -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 4 - 瓦斯监控异常情况处理及上报制度- 5 - 监控调度处理程序示意图- 8 - 监控调度值班制度- 10 - 监控室管理制度- 11 - 微机室管理制度- 12 -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 13 -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4 - 计算机运行管理制度- 15 -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6 -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18 - 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 19 -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20 -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22 -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24 -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汇报制度- 25 - 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处理制度- 27 - 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 30 - 监控中心机房操作规程- 31 - 监测监控系统机构示意图- 33 -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35 -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36 -

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管理人员的千里眼,是防治矿井瓦斯灾害的重要手段。我矿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组,并配备了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二、在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都功能;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个小时;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 四、安装监控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监控室向上级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确保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提高监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人员责任心,强化人员劳动组织纪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监控维护人员实行早班、贰班入井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值班主要负责地面监控设备维护、修理及夜班井下突发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 3、早班8∶00~15∶00,贰班14∶30~22∶00,值班24小时,每班两人。

4、入井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及矿有关规定,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5、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密切注意井下瓦斯及各种开关量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6、中心站值班员应对中心站内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监控人员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缺岗、睡岗(中心站)等违纪现象。 8、监控维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22次,入井时间每次不少于4小时。 9、值班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及设备、记录等要摆放合理,不得乱扔乱放。 10、对井上、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要及时、有效处理,不得拖延或拒不处理。 11、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对井下监控设备布置进

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49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 的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gas monitoring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in a group

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 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

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精编版)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 自动断电功能, 故障闭锁功能, 风电闭锁功能, 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当电网停电后, 系统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二、监测监控作为监控系统管理机构, 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人员和专业维护人员。 监测监控负责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安设标准和相关参数设置标准的制定, 并掌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总体运行情况;并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及矿井与集团公司监测信息的稳定传输和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通风队负责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并负责按照标准向监测监控下达安装(回收)传感器等有关事宜。 三、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二级资质培训单位专业培训,由省相关部门发证, 做到持证上岗。 四、监测监控要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维修室, 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 必须升井检修。

阳煤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阳煤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2

阳煤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标准版) 第一条瓦斯监测系统的三级联网网络为煤矿瓦斯安全管理开辟了新的有效管理途径,它加大了井下瓦斯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遏制了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必须向省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各矿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

审阅。 第四条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该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五条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第六条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八条联网主机应装备硬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九条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第十条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由矿信息中心、通风区共同负责管理,确保瓦斯监控网络24小时不间断正常有效运转。 第十一条瓦斯监控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工作机)必须配备专线双回路供电电源或8小时制式的UPS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4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914 2 / 2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 维修人员对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全面负责,完成系统分站,探头的安装,调试和拆除工作。 第二条 负责正常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故障处理,完成探头的校验工作。 第三条 维护人员要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当班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下井处理。8小时内必须处理完,否则,立即更换设备,严禁甩开断电装置进行检修。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设备,如发现严肃处理,进行设备安装维护时,必须编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维护人员完成监测数据,故障维修登记表的处理装订工作做好故障维护登记和设备仪表台帐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 维护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编号:SM-ZD-11347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91-22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汇编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纪检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工会 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 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财务、总务、仓库、工会、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 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连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 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 (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 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 预防措施。 (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外喷雾 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2道净化水幕; (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 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2 0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牌板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矿成立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小组,机电部门派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安全监测监控值班员与矿调度联合值守。 二、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随时监视各分站传感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矿负责人安排处理。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睡岗、脱岗,更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三、在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爱护监测监控设备和设施,不得破坏监控设施。 四、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必须对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等进行保护,防止因放炮冲击波损坏甲烷传感器等设施。 五、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监控设备。 六、每月定期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校正。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传感器异常,必须及时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校正、维修。 七、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监控日报表打印出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每天对监控报表进行审阅,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审阅后的报表必须及时存档,以备查阅。 八、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定期维修、保养,监控室必须保证清洁卫生,确保监控设备一尘不染,值班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监控室不得堆放杂物。 九、《新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每15天必须对甲烷电、风电闭锁至少测试一次。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十、从事安全测控仪器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十一、建立规定要求的各种监测监控台帐、报表、技术资料。 十二、应绘制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随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十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定期调试校正制度 一、安全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校。 二、安全监测监控仪器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后方能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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