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规范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务院1993年第116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大1993年《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据建设部制定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适用本办法。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可以与县城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

第三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调控县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五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

众利益。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采用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交通、环保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八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与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相协调,规划期限近期为3至5年,远期为20年。

第九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镇,包括县城人民政府驻地镇、建制镇、乡集镇、独立工矿区(点)。

本办法所称的村,指城市规划(建成)区外,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村、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二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组织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和审查、审批:

(一)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二)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先编制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应当提请市、州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县级人民政府要充分汲取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包括村民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于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附件。

(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县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协助提供。

第十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第十五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调整,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报告,经审查同意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程序组织调整。

第三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

第十六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十七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综合分析评价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二)研究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三)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城镇化模式及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

(五)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实施措施,防止灾害、确保安全,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六)按照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

置标准,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防止重复建设。

第十八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镇建设现状及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别,强调不同的原则和内容。要区别平原、丘陵、山区、高原等不同地域,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不同的地域特色,突出不同的城乡空间布局特点,选择不同的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十九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划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强制性内容应在图纸上准确标明,文本上明确,规范表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对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具体包括:

(一)县域内需要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草)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滞洪地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按空间管制分区,准确划定禁止建设、限制建设的区域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各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村和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三)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以及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四)村镇历史文化保护的重点内容和范围,保护的控制指标和规定;

(五)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六)县域防灾减灾工程,包括:村镇的消防、防洪和抗震标准,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情况、危害范围、防治设施、措施。

第二十一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民族与地方特色,确定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制定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统筹城乡发展中,一些比较突出的重大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作为规划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以附件的形式随同规划成果一并上报。

第四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内容

第二十三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评价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条件;

(二)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方案;

(三)预测县域人口规模,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四)提出县域空间分区管制原则;

(五)提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方案;

(六)提出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策略。

第二十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县域发展建设条件综合分析评价。

1、分析县域在所属行政区域和更大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2、分析县域城镇与农村的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分布情况,县域自然生态环境与资源状况,灾害和环境污染情况;

3、城镇、村庄布局的现状特征和未来发展的主要问题。

(二)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分析评价,制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提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明确县域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各产业的空间布局方案,并划分经济区。

(三)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1、研究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人口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就业结构的变化和趋势。

2、制定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预测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化模式,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引导县域人口适应

生产力布局合理分布。

(四)县域村镇体系布局。

1、合理确定村镇层次等级,村镇层次等级包括县城、县域重点中心城镇,一般建制镇、集镇、重点中心村、基层村六个层次。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乡镇合并的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各乡镇人口规模、功能分工、建设标准。

2、根据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

(五)村庄布局和分类管理策略

1、制定县域村庄布局空间管制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明确重点建设的中心村,制定中心村建设标准。中心村是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中心村的选定应满足区位优势、联系合理、规模经济、节约用地的选址布点原则,明确其服务范围。

3、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四类区域(居民点)的范围和规划管理措施,①积极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②引导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③限制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④禁止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

4、提出村庄迁建合并整合方案

对符合以下迁并标准的村庄,应考虑进行迁建合并,提出各行政村、组迁并的具体方案。

(1)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

(2)存在自然灾害安全隐患的村庄,包括地处行洪区、蓄滞洪、矿产采空区,泥石流、滑坡、塌陷、冲沟易发区等地区的村庄。

(3)存在严重人居环境问题的村庄,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匮乏且建设困难的村庄;位于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村庄;地方病高发地区的村庄。

(4)压占矿产资源或地下文物的村庄;位于城镇内部和近郊逐步与城镇相融合的村庄;地域空间上接近且逐渐融为一体的村庄等。

(六)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发展策略。

提出城乡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协调发展的规划原则。提出重要经济发展轴线(带)的村镇空间布局方案,制定规划建设管理措施,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区及中心镇区的发展定位和规模。

(七)用地及空间管制规划。

根据城乡人口分布、产业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要求,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明确标识范围,提出各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管制策略和引导措施,并编制县域城乡建设现状

和规划用地汇总表。

(八)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1、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确定各级村镇设施配置的类型和标准;

2、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明确区域性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政策和规定。

3、制定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交通、给水、排水、垃圾、电力、电信、教科文卫等专项规划。

(九)历史文化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

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内容、重点,制定保护与利用的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自然资源的分布、保护、利用情况,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分析评价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措施。

(十)近期建设发展规划。

1、依据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确定近期发展目标、重点发展的区域和空间布局,制定控制和引导城乡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确定城乡居民点的人口规模及总体建设用地规模。

2、确定近期发展建设所需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其他设施的

建设时序和选址及建设项目和内容,并落实项目的空间布局、用地规模、投资估算。

3、科学预测和确定近期重点发展的镇、村,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时序;确定近期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及管理策略,明确作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候选对象,分别提出建设与治理的指导性目录。

(十一)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第二十五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第二十六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二十七条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图纸(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万至1:10万):

(一)县域综合现状分析图。主要反映县域村镇的等级、规模和现状布局情况,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分布、县域人口密度分布差异、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地形地貌、基本农田、工程与水文地质、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状况。

附区位关系图。主要反映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关系、交通联系、区域性基础设施,周围城镇位置、名称和影响辐射范

围等。

(二)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图。主要反映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应标明:主要农业发展基地及分布地区、主要工业生产基地及分布点、生产力重点分布区域、综合经济区划分及发展方向等内容。

(三) 县域城乡人口与村镇布局规划图。标明各级城镇、中心村的位置、等级、规模,明确其影响和辐射的范围;标明主要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走向、位置、规模;标明城乡主要居民聚居点,反映城乡人口分布情况。

(四)县域用地布局结构规划图。反映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明确用地发展方向;标明城乡建设用地范围,附县域城乡建设现状用地和规划用地汇总表;标明各镇区、中心村、主要居民聚居点的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标准。

(五)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图。标明水源地、湿地、矿产资源地、历史文化遗存、生态敏感地等重要保护区域的位置和范围,明确保护的内容和措施;标明输电、输气、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走廊管制范围和措施;标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范围。

(六)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专项规划图。标明各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走向、位置、规模;各级村镇的位置、名称、等级。根据图纸的信息量和图纸表现的需要,编制县域综合交通、给水、排水、垃圾、电力、电信、教科文卫

等专项规划。

(七)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主要反映各类防灾与环境建设的设施、指标、措施。标明各类灾害和资源的分布地点、影响范围、防治(保护)范围、防治(保护)设施的位置;明确划分环境功能区、分区界线、目标要求及原则和措施。

(八)近期建设发展规划图:近期重点发展村镇的位置、名称;各类近期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建设内容。

(九)重点城镇与重点地区规划图。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重点城镇与重点地区的空间布局结构,明确建设项目的选址、内容、建设时序和投资概算,制定发展的原则和管理策略。

(十) 其他因需要增加的旅游、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图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县级市、城市远郊区的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00年11月29日省建设厅下发的《四川省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川建厅村镇发[2000])0719号)同时废止。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0-2020)【模板】

临武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0-2020)·文本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2) 第一章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二章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 (3) 第三章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4) 第四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4) 第一节村镇空间结构 (4) 第二节村镇等级与规模结构 (4) 第三节村镇职能结构 (5) 第四节重点村镇发展指引 (5) 第五节村庄建设与发展 (5) 第六节土地利用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5) 第五章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6)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6) 第二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6) 第三节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7) 第四节供电工程设施规划 (7) 第五节邮电通讯工程设施规划 (8) 第六章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8) 第一节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8) 第二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 (8) 第三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 (9) 第四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9) 第五节保险、社会福利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 第六节市场服务体系规划 (9) 第七节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规划 (9) 第八节社会服务设施配制规划 (10) 第七章县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1) 第一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11) 第二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 (13) 第三节旅游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 (13) 第四节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 (14) 第五节耕地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 (15) 第八章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5) 第九章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16) 第十章近期发展规划 (1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政策与措施 (17) 第三篇县城区规划 (18) 第十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与建设目标 (18) 第一节城市发展战略 (18) 第二节城市建设目标 (18) 第十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 18第十四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9) 第一节城市总体布局 (19) 第二节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0) 第三节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1) 第四节城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22) 第五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2) 第六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23) 第十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3)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 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3) 第十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24) 第十七章景观系统规划 (25) 第十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26) 第十九章市政设施规划 (26)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6)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7)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27)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27)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7) 第六节环境卫生规划 (28) 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 (28) 第二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28) 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28) 第二节防震工程规划 (28) 第三节消防安全规划 (28) 第四节人防工程规划 (29) 第二十一章空间管制与“四线”控制规划 (29) 第二十二章城市空间发展时序 (30) 第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30) 第二节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31) 第二十三章规划管理措施与实施建议 (31) 第二十四章附则 (32) 附表1:XX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汇总表 (33) 附表2:各乡镇城镇人口规模表 (33) 附表3:县域村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一览表 (33) 附表4:县域行政区划调整一览表 (34) 附表5:县域村镇体系职能类型结构一览表 (34) 附表6:XX县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34) 附表7:县城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34) 附表8:县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35) 附表9:县城区主干道一览表 (35)

村镇规划课程设计

工作大纲

一、设计前言 通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对城乡规划体系,村镇规划知识,以及 其他的一些专业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有了一定的把握。并且认真学习了国 家和地方对城乡建设所提出的建设要求和设计规范,如《城乡规划法》 和《镇规划标准》等。在思想上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本次实际项目 设计,秉持严谨、认真的工作和学习态度。例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 规划设计的所有内容,并培养锻炼团体合作能力。 二、规划原则 1、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节约与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确保乡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既要保证乡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3、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小乡镇的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乡镇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乡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集镇区适当集中,以满足乡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5、因地制宜,塑造特色。小乡镇规划应根据乡镇本身的特点,重视乡镇特色的塑造,避免乡镇个性的丧失。 6、因势利导,分期建设。正确处理好“远期合理和近期现实,普遍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长远合理布局”为战略目标,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因势利导,分步实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5、《四川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6、《四川省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7、《四川省规划区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 8、《XXX市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9、《XXX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0、《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XXX土地利用规划》 四、规划层次 五、规划工作内容

谈谈怎样做好村镇规划建设

谈谈怎样做好村镇规划建设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北流市村镇规划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村镇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北流市村镇规划建设相对缺乏主动性、创新性,土地资源浪费、环境脏乱差、开发建设成本增加等问题突出。笔者根据工作实践,谈谈怎样做好村镇规划建设。 关键词:城镇建设村镇规划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北流市村镇规划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村镇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北流市村镇规划建设相对缺乏主动性、创新性,土地资源浪费、环境脏乱差、开发建设成本增加等问题突出。笔者根据工作实践,谈谈怎样做好村镇规划建设。 当前北流市镇规划建设存在问题 1、村镇规划工作相对滞后 目前,村镇建设还未能摆脱自然演进的模式。主要体现在: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和区域协调政策与措施,各类村镇的职能和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发展重点不突出,存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小而不全现象。一些地方的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规划管理存在薄

弱地带和薄弱环节,农村违法、违章建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失控现象。 2、村镇规划针对性不强,实施力度有待加强 村镇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和本身的质量、深度还有欠缺。一是已完成的村镇规划对各具文化、地域特点的村镇缺乏细化的规划分类指导标准,较少的考虑农业经济和经营需要,针对性不够强;二是规划体系尚未完全相互配套。有效衔接,单元控规、农居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存在一定矛盾。村镇规划实施的配套措施还需与现行的土地制度等加强协调配合。三是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庄,部分村镇规划的目标任务,如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撤村并点等完成难度较大,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有待通过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扶持来提高。 3、村镇“脏、乱、差”现象严重 目前的乡镇集市,不论是新区还是老区,对生活污水或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放和处理,从来就没有引起过政府或居民的重视,垃圾、污水和废水向来都是肆意排放。人们认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仅仅是城市里的事情,好多居民的建筑甚至没有化粪池,生活污水和粪便直接向室外排污沟排放,或者虽有化粪池但容积不达到要求,未经充分发酵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排污沟,然后经排污沟直接排入乡镇附近的河流和地下水系,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极大地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4、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张家界市及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标准编制而成。 第二条本规划通过对慈利县的人口、产业、城镇、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是慈利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第三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慈利县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3480.5平方公里。 第四条为与《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相衔接,本次规划期限:近期至2005年、远期至2020年,对2040年提出远景构想。 第五条本规划经慈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政府指导全县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县域与城镇发展宏观调控的决策依据。

本规划指导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域内各乡镇村镇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六条慈利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92亿元,保持张家界市经济强县;调整产业结构,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由37.3%,26.5%,36.2%变为21%,35%,44%。城镇化水平达44.1%,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发展目标。 第七条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 1.城镇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扩大县城城市规模,以强化县城发展为核心,建立由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镇发展的格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分工有序的城镇网络。 2.交通带动战略——充分利用中西部大开发,以交通建设为先导,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3.旅游带动战略——积极配合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公司+农户”和“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模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集中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促进小城镇发展。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最大限度地协调城镇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力求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规[2006]18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筹县域城乡健康发展,加强县域村镇的协调布局,规范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旗,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适用本办法。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 第三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调控县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发展和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第八条承担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的规划编制资质。 第二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组织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第十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和审查: (一)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向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二)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先编制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应当提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对规划纲要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并按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县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十二条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中,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的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包括村民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于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附件。

双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双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文本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 第三章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5) 第四章城镇化水平预测 (6) 第五章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6) 第六章县域重要城镇规划 (7)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 (7) 第八章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8) 第九章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 (10) 第十章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2)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规划 (13)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 (17)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18) 第十六章附则 (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正确指导县域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县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令《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双峰县城镇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1.03条本规划的范围为双峰县行政区域范围。 第1.04条本规划期限为2001年—2020年,其中近期到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1.05条本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1.本次规划指导思想为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有利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县域产业的合理布局和整体效益,有利于双峰县城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及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 2.坚持区域整体化发展原则。强调区域整体化发展,加强区域经济网络的整体性、空间发展的整体性、城乡发展的整体性、时间发展的整体性。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定适度的人口规模,构筑宜人的生活环境。制定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适度的产业规模。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构筑综合性多功能的绿色空间。注重提高社会设施,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 4.坚持现代化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城市的现代化为核心,以推进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主线,从各个领域全方位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城市化与产业结构调整。 第1.06条本规划是双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经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引导和控制全县城镇化进程以及县域城镇的合理发展和布局,指导各级城镇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1.07条县域各镇村镇体系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2.01条战略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

最新村镇规划整理

村镇规划 一、城乡规划法的作用 1、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更有利于依法行政 2、城乡统筹、一体化规划 3、为村镇规划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4、体现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5、构建了公众参与的制度框架 6、有助于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居民点的概念 居民点是由居住生活、生产、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等多种体系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是人们共同生活与经济活动而聚集的定居场所。 三、村镇的基本特点、村镇规划的概念 1、特点(1)区域的特点:村镇在规模、分布、平面布局以及建筑形式、构造等方面也必然产生差别——平原和山区,南方和北方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2)经济特点:农业经济所占比重较大。以农、收、副、渔业生产经济为主。 (3)基础设施特点:基础设施不足,发展落后 (4)村镇环境特点①村镇环境脏②环境建设乱③环境意识差 2、概念村镇总体规划是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的村镇布点规划和相应的各项建设的全面部署。是全乡山、水、田、林、路、村综合规划的组成部分。 四、规划新世纪现代化村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2、珍惜土地原则; 3、近远期相结合,以近期为主原则; 4、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原则; 5、创造舒适、卫生居住环境原则; 6、发挥集镇基地作用原则; 7、保护名胜古迹原则; 8、认真贯彻群众路线的原则; 9、可持续发展原则。 五、简要说明村镇规划的资料内容包含哪些 1、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 (1)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和水文地质、气象气候 (2)区域概况: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农业生产条件 (3)历史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历史沿革 2、社会经济资料 (1)人口结构:村镇现状总人口、职业构成、年龄构成、人口变动情况 (2)村镇建设管理情况(3)村镇工业发展状况(4)集市贸易 3、现有建筑物、工程设施与环境资料 (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与绿地(3)工程设施:交通运输、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4)环境资料 六、村镇体系结构层次划分分为哪四个层次 我国村镇的体系结构一般按各自所处的地位、职能进行层次划分自下而上依次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集镇--中心镇4个层次 (1)基层村:是村镇中从事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的居民点, 没有或者只有简单的生活福利设施。在生产组织上,有的是一个村民小组,有的是几个村民小组,住户规模少则几户,多则百余户。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为适应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推动村镇体系协调布局,规范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技术规范,制定本要点。 全省的县、县级市、城市具有村镇部分的区,可参考本要点编制村镇体系规划。 村镇体系规划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等技术规范、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上位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一、规划内容 (一)县域村镇体系发展条件评价 1、区位分析。重点分析县域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中心城镇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铁路、高速公路及其他主要公路等对外交通条件。 2、自然条件分析。分析县域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等自然条件。 3、社会经济基础。分析县域历史沿革、经济发展、人口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社会架构等。 4、村镇体系布局现状。根据村镇体系现状,总结村镇体系在规模、职能、空间分布和内部关系上的基本特点。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 6、综合评价。根据发展条件分析,总结县域村镇体系发展的优劣势。

(二)规划信息整合 1、上位规划。总结上位规划对本区和村镇发展的要求。 2、相关规划。总结已有相关规划的建设要点和协调任务。 3、下位规划。收集整理已编制和已批复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工业区和开发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下位规划,查找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整合内容。 (三)县域城乡统筹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近远期目标体系。 2、总体定位。明确全县发展定位。 3、发展战略。提出为实现发展目标需采取的发展战略。 (四)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概括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总结产业发展的成绩和不足。 2、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提出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构思。 3、重点产业规划。对县域的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进行规划指引。 4、产业空间布局。划分经济区,提出县域产业布局的总体形态和发展要点。 (五)城乡人口空间布局 1、县域城乡人口分布现状。总结人口及其城乡分布的现状特征。 2、县域人口规模预测。一般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预测县域人口近远期规模,提出综合方案。 3、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确定县域城镇化水平的近远期预测值。 4、人口和城镇人口空间分配。根据对区域发展形势的客观判断,对人口和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规划。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 第一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综合分析评价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二)研究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三)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城镇化模式及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 (五)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实施措施,防止灾害、确保安全,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六)按照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防止重复建设。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镇建设现状及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别,强调不同的原则和内容。要区别平原、丘陵、山区、高原等不同地域,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不同的地域特色,突出不同的城乡空间布局特点,选择不同的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划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强制性内容应在图纸上准确标明,文本上明确,规范表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独立工矿区和村庄(县城规划区内除外)。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具体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和实施。 (四)负责村镇建筑勘察设计和通用设计图纸推广工作。 (五)负责村镇私房建筑质量监督施工管理工作。 (六)负责村镇建筑工匠考核发证管理工作。 (七)调解村镇建设管理纠纷,依法查处违章建筑。 (八)负责村镇建设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七条土地、环保、计划、司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八条村镇规划是指导村镇建设的依据,所有村镇均须编制规划。 村镇规划包括建制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 建制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及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期限为10至20年,村庄建设规划的期限为5至10年。集镇建设规划中的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5年。 第九条村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协调,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 (四)合理安排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布局,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逐步建成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村落,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区集中,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规划。 第十条村镇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乡(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区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村镇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制镇、集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住宅、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对建设项目或者重点地段的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编制详细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应当以乡(镇)域规划为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建设

澧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澧县县城总体规划

澧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澧县县城总体规划 第一部分澧县概况 澧县,因澧水流经县境而得名。地处湘鄂边界,常德地区的北部,东临安乡县,南靠临澧,西接石门,北与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县接壤。澧县行政区划面积为2107.3平方公里,现辖15个建制镇(包括澧阳镇)、17个乡。作为澧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的县城位于县域中部的澧阳平原上,南濒澧水,东距津市市8公里。 澧县是位于我国三级经济开发轴线(焦柳铁路线和二广高速)上的节点城市,常德市和荆州市的几何中心。处于湖南西北部边境,临近中部两大城市群—长株潭“3+5”城市群和武汉“1+8”城市群,处于两大城市群的直接辐射交汇地域的西部。澧县在湖南自东向西的经济梯度格局中处于第二梯级的位置,并且是环洞庭湖城市群以及我国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位置,必将成为未来湖南省经济开发的重点地区。 澧县经济发展迅速,是个农业大县和资源大县。20世纪80年代后,澧县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成了经济优势,经济实力迅速增加。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08902万元,比上年增长13.0%。其中:一产业增加值321568万元,同比增长6.6%;二产业增加值353176万元,同比增长17.3%;三产业增加值334158万元,同比增长15.3%。三次产业构成比为31.9:35:33.1。全县完成财政预算总收入45103万元,增长7.9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84315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69815万元。 澧县交通发达,地理位置优越。焦柳铁路由北向南跨过长江进入湖南。G207国道线和省道S302线、S304线是澧县境内的主要对外交通线路。澧水通过洞庭湖水系可直达长沙、沙市、武汉及上海等地。县域内沿澧水有黄沙湾、羊湖口两个货运码头。县域内河网纵横,有大小河流56条,大小湖泊38个,拥有水面13.7万亩,总蓄水量约20亿立方米。全县水能蕴藏量为17.3万千瓦。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黄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部分××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文本 ●说明书

黄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况 一、区域位置 ××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东界施秉县,南接台江县、凯里市,西连瓮安县、福泉市,北邻余庆县。地跨东经107°37′46″-108°11′04″,北纬26°43′39″-27°14′29″之间。全县东西长约57公里,南北宽约47公里,国土总面积1667.8平方公里。县城驻地距黔东南州州府凯里市有55公里,距省会贵阳市196公里。 二、自然环境 1、地形地貌 ××地处黔中丘原向黔东低山丘陵过渡地带,地形由西、西北向东、东南部逐渐降低。山脉走向与构造线一致,多呈北东、北东东走向。中部、北部山地隆起,为黔北高原武陵山脉延伸。南部隆起山地为苗岭山脉余系,属黔东南凹陷。境内最高峰为西北角纸房轿顶山,海拔1367米;最低点东南角清水江河谷,海拔519米,高差848米。县城新州镇海拔800米。 2、河流水系 ××县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有大小河流100多条,主要河流有重安江、氵舞阳河、平溪河、西堰河和苗里河。水利资源比较丰富,地表水年平均径流量8.89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均径流量2.57亿立方米。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7.52万KW。全县建有众多的沟塘和引水工程,是全县工农业生产的有力保障。 3、气候 ××县的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一年平均气温14.7℃,其中年最高气温达到35.9℃,年最低气温为-5.8℃。月平均气温7月份最高,元月份最低。无霜期天数为267-288天。年降雨量1233.2mm。 常年主导风向为北东东向,风向频率36%。 主要灾害性天气有暴雨、伏旱、凝冻、冰雹等,出现频率较高。 4、土壤与植被 ××县的河谷冲积坝子较多,300亩以上的坝子有旧州、红梅、石牛、浪洞、平溪、重安等25处。旧州万亩大坝是××县和黔东南州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是××县土地开发较早区域。 ××处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林木主要有松、杉、桑、油桐、油茶、茶叶等。云雾山回龙寺茶传为明清两朝贡品。东坡农场红茶远销国外。上塘水源涵养林、氵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的重安江峡景区、飞云崖景区、野洞河景区等植被保护良好,连同广布县境的各个中小林场,构成了××的自然植被景观,××县森林覆盖率为32.4%。××天然药源丰富,有名贵药材天麻、银耳及金银花等1000余种中草药材。 5、矿产 ××县的矿产有汞、铁、煤、石膏、重晶石、磷、水泥原料矿、粘土、铝钒土、铅锌、锰等10余种,尤以水泥原料矿、重晶石较丰富,是发展建材工业的优势矿产。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建制镇的建设管理。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依靠群众、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村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引导企业向建制镇、集镇集中,促进乡镇工贸小区发展。在建制镇、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鼓励农民按规划建设多层住宅。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空心村”治理、旧村改造和较分散的、生活条件差的自然村的迁村并点、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指导、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变更、实施;(三)负责对村镇规划区内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建设活动的管理;(四)负责

村镇房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的推广实施工作;(五)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工作;(六)负责村镇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之外的住宅规划审批和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七)负责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管理权限内住宅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八)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编制、申报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三)负责村镇居民住宅建设的选址、定点及在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上住宅建设规划审批;(四)受委托对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定位、验线和验收工作;(五)负责对村镇住宅建设项目定位和确定标高,并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六)负责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七)调解村民之间因建设引起的纠纷。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村镇

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为促进重庆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规范村镇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村镇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家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法规、条例的精神,特此制定《重庆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 1.2本导则所指村镇包含村庄和集镇。村庄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按其地位可分为中心村或基层村,隶属于建制镇或乡(民族乡)。集镇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1.3本导则所指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其编制应当以区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协调。编制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致,一般近期5年左右,远期10年至20年。 1.4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除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本导则适用于指导重庆都市区、远郊区县(含自治县、市,以下简称区县)和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村镇规划编制。 2、总体规划编制 2.1内容及要求 总体规划,指乡镇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主要内容

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的布点、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交通、供电、邮电、燃气、给排水、商贸市场、教育、环保、环卫、绿化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主要工副业生产基地的分布和主要公共建筑设施的配置。 2.2指导思想 1)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与相应的上一层次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城乡发展空间。城镇扩张、产业园区建设、交通通道、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需要对村庄建设进行控制的区域内,规划不宜再保留或安排新的村庄建设点; 3)与村庄规模调整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制定规划方案。布点规划既要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也要避免迁就现状布局而造成过于分散; 4)与当地的“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下山脱贫紧密相结合。对于那些地处高山,交通不便,水电等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生存环境恶劣,缺乏致富门路的村庄,要根据“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下山脱贫要求,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搬迁; 5)与防洪等其它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相衔接。现状属于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村庄,必须要作出搬迁规划。新建村庄不得在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地段内选址; 6)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努力提高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水平; 7)与区域交通、农田水利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努力改善村庄的对外交通条件和水环境质量。 2.3基础资料收集 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必须对区域内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作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地理位置、地形、区位、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等资料; 2)行政管辖范围、行政区划、行政组织机构等资料;

城镇体系的概念

一、城镇体系的概念 城镇体系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职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的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城镇体系是一个区域范畴城市经济区——城市行政区·具有一定的等级和层次·具有不同的职能分工和多种城镇类型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职能分工——确定城市性质·空间分布有序,形成一定的网络和格局空间地域结构的影响因素——区域生产力分布状况,受资源、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影响城镇的相互作用、职能分工及各自的腹地范围·在时间上的动态变化历史变化引起的体系格局变化生产力布局状态的变化导致的格局变化基础设施条件引起的变化,尤其是交通条件 二、城镇体系的发展条件分析 1.城镇体系的区域发展条件城镇体系的区域发展条件是城镇体系赖以发展的基础,是城镇体系形成及发展的初始条件。目的:明确城镇体系在区域中的发展水平,明了其所处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城镇体系今后发展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扬长避短,有的放矢。方法: 区域综合发展水平分析——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单因子和复合因子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横向纵向比较手段,通过城镇体系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水平来反映城镇体系区域综合发展水平。区域发展优劣势分析——采取定性分析,找出城镇体系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以期发挥优势,转化劣势,使城镇体系的规划有的放矢。2.城镇发展的建设条件分析(a)城镇自然条件(主要指影响城镇发展的气象、地形与用地条件、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b)城镇资源开发与工业布局条件;(c)城镇交通运输与区位条件;(d)城镇水源和能源条件;(e)城镇旅游发展条件;(f)城镇社会经济基础条件;(g)城镇地区农业发展条件;(h)城镇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条件;(i)城镇科技实力;(j)城镇生态环境条件。 三、城镇体系规划的发展 1、城镇体系规划的产生·城市的发展不能就城市论城市,应从较大区域范围来分析该城市在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周围城镇的关系,城市的发展和空间布局需要与区域开发建设的总体布局相互协调。·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起到区域规划的部分作用。·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布置城镇体系。”·1989年《城市规划法》:“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1994年建设部颁布《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现状

河南省临颍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5

河南省临颍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5)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 第三章村镇体系规划 2 第四章村庄布点调整规划3 第五章空间管制和资源利用规划4 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6 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系统规划7 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7 第九章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8 第十章给水设施规划9 第十一章排水设施规划10 第十二章电力设施系统10

第十三章燃气与供热规划10 第十四章通信设施规划11 第十五章防灾规划11 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1 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11 第十八章实施对策与建议12 第十九章附则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临颍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引导、调控临颍县域城镇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依法制定的指导临颍县域城乡建设活动的法律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对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条指导思想 1. 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2. 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从促进县域整体发展角度进行空间资源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配置。 3. 坚持控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从县域长远发展出发,确立以控制为主,适度引导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8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146号文发布)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文发布) 《河南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豫建村镇〔2007〕14号) 《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中原城市群规划(2006~2020)》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省25个重点县(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临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六条规划期限

村镇规划课程设计

作 大 纲 一、设计前言 通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对城乡规划体系,村镇规划知识,以及

其他的一些专业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有了一定的把握。并且认真学习了国 家和地方对城乡建设所提出的建设要求和设计规范,如《城乡规划法》 和《镇规划标准》等。在思想上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本次实际项目 设计,秉持严谨、认真的工作和学习态度。例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 规划设计的所有内容,并培养锻炼团体合作能力。 二、规划原则 1、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节约与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确保乡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既要保证乡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3、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小乡镇的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乡镇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乡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集镇区适当集中,以满足乡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5、因地制宜,塑造特色。小乡镇规划应根据乡镇本身的特点,重视乡镇特色的塑造,避免乡镇个性的丧失。 6、因势利导,分期建设。正确处理好“远期合理和近期现实,普遍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长远合理布局”为战略目标,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因势利导,分步实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5、《四川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6、《四川省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7、《四川省规划区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 8、《XXX市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9、《XXX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0、《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XXX土地利用规划》 四、规划层次 五、规划工作内容 1、收集整理基础现状资料。 2、讨论规划设计思路,据设计内容分工; 3、完成初步设计内容(图纸);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