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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只约定义务是否具约束力

竞业限制只约定义务是否具约束力

2006年3月,孙某到某科技公司担任营销经理一职,期间,双方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孙某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却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及补偿金的支付等问题。2009年3月,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科技公司解除了与孙某的劳动合同,但未向孙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5月,孙某以其妻的名义成立了一家科技信息公司。科技公司知悉后,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有关约定,向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孙某支付违约金。最终,仲裁委依法驳回了科技公司的请求。

专家评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其需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不支付,竞业限制条款不成立,劳动者不受其约束。

本案中,科技公司与孙某签订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此协议只约定了孙某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未约定科技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如何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数额等相关义务,且科技公司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也未向孙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在此前提下,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即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未能生效,科技公司要求违约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竞业限制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乙方理解并确认,离职后从事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甲方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4】个月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为以下企业工作或任职: (1)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企业); (2)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及关联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股、实际控制的甲方、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3、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所列企业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3)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佣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佣、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

公司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公司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方: 方: 期: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曰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 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 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竟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 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竟业,根据 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竟业限制协 议。 、竞争关系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司控制的的单位。有竞争关系 受同一公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 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 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 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 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甲方的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 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竟业限制补偿费。 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 均工资推算。 ;不满 按照竟 年的按月平 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竟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竟业限制 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 乙方竟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 竟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竟业限制补偿金。 义务, 照乙方已承担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 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竟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 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 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约金 五、 争议的解决方法 的诉讼

(完整)竞业限制协议范本完整版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年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1.2.2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3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4 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最新员工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最新员工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1.2.2 “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2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1.3.3 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4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劳动争议案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 深圳市宝安区某电子公司业务员李某于2002年5月8日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案情]深圳市宝安区某电子公司业务员李某于2002年5月8日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李某违约,则应当承担1万元的违约责任。 2003年8月20日,李某辞职到一家与该公司有着竞争关系的电子公司工作。2003年10月12日,原公司发现李某从事的工作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于2003年11月17日向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承担1万元的违约责任。结果法院支持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问题]一审法院判决是否正确?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李某应否承担1万元的违约责任? [评析]一审判决是错误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李某无须承担1万元的违约责任。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1997])、《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均明确规定,企业可以与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企业与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三年),被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当给被竞业限制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对经济补偿的数额标准,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科委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任职,并且已经(可能)知悉公司的经营、技术等商业秘密,亦或乙方对甲方的市场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病退、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等),自劳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乙方退出工作岗位后两年内都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者变相形式的任职(包括以顾问等的形式提供服务),也不得投资自办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合伙开办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相关联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第二条非因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或病退或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的,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月起,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补偿金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不足12个月的,月补偿金的金额按照乙方的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退休或病退或工伤退出工作岗位的,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次月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费,作为乙方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之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具体金额参照桐乡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发放(每月18日前发放上月的),原则上乙方到甲方单位按月领取,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可对领取方式进行调整。 第三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应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五倍。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额超过违约金时,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吨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或者因乙方违约行为引起侵权单位销售数量增加的总数乘以每吨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本条所称的侵权单位指乙方自办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合伙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与乙方就业的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乙方从事的与甲方相关联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的企业等;(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而支付的调查取证、公证、差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在同类企业任职或兼职、不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不唆使甲方员工接受外聘、不为竞争企业提供相关的建议或咨询服务等。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按照上述第三条之约定金额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不经预告下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第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后,除非甲方明确不再要求乙方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外,乙方仍应当继续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直至期限届满。 第六条本协议所指的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为中国境内。乙方再就业后,应当将工作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如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以去乙方的住所地、工作地进行核实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的配合。乙方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就业或未就业证明材料,如果乙方不能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

员工竞业限制合同范本【标准版】

员工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 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 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 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 企业义务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 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 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企业:(签章)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

竞业限制协议模板(详细版)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且乙方的岗位特殊性,其必然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选择就业的权利,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知识产权 1.1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开甲方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工作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著作权、 商标权、域名权)都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但是,就甲 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而开发的知识产权,可根据该委托协议归第三方所有。 1.2乙方在职期间,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 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资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1.3甲方对于乙方在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物质上或者精神上的奖励。 1.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1.5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维权)时,甲方因 此而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作报酬(或竞业限制补偿金)中按比例扣除。 第二条关于竞业限制 2.1乙方在甲方的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前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内担任任何职务或工作(包括劳务派遣),包括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在前述单位或机构拥有利益、获得利益;不得

竞业禁止经典案例

竞业禁止案例分享 一、员工手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不等同于竞业限制约定 沈某于2012年入职某公司。公司员工手册中载明: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高级员工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或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2013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沈某以其履行了竞业限制约定为由要求某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员工手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不是某公司要求沈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约定,故驳回了沈某的请求。 【法官释法】 员工手册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一种,不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凡属劳动合同调整的事项,应由法律有专门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依法作出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且竞业限制的对象、地点、补偿等事项因人而异,不应通过一般的方式来事先约定。因此,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的方式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拘束力。 二、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韩某于2011年入职某公司,双方约定竞业限制期内韩某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与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2016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韩某主张竞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请求撤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协议中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故该部分约定无效,但其他内容合法有效,韩某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官释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本案中,单位将竞业限制人员范围扩大到

劳动者的亲属,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故韩某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三、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二年的部分应属无效 周某2005年入职某公司,双方约定周某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与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2016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周某主张竞业限制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超过二年期限的部分无效。 【法官释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二年期限的部分无效。 四、经营范围重合并非认定竞争关系的唯一因素 金某于2017年6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同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后某公司主张金某离职后入职了与其有竞争关系的A公司,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A公司的企业信息公示和某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两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 法院审理后认为,仅凭经营范围的重合不足以证明A公司与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故未支持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认定是否存在竞争关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制定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竞业限制业务 指乙方在甲方从事的业务和甲方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 指甲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其中: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第五条补偿支付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于每月______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如有损害甲方的名声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履行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第八条违约救济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YOUR LOGO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agreemen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协议系列,下载即可用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说明:本协议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协议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

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竞业限制七个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企业间人才的争夺也日趋激烈和白热化。一些企业纷纷以高薪、住房、职务等优厚待遇,从竞争对手处挖走人才。为此,如何以现行法律为依据,正确分辩和应对企业间的人才竞争,这个问题成为当人力资源管理关注的话题之一。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上的竞争,它对竞业限制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认真领会这些规定,在人员正常合理流动的同时,避免竞业不当竞争给企业造成损害,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竞业限制的内涵: 竞业限制(也叫: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关键岗位、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一定方式约定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的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一种限制,而用人单位为此要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其目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为了防止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推行竞业限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企业的人才,尤其是专业人才、技术骨干、大客户经理、项目经理、财务经理等掌握着企业重要技术、商业秘密的员工,他们的流失将可能造成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泄露,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企业的关键岗位、技术、商业秘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一些竞争对手常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人才的争夺,企图置对方于死地。为了防止人力市场不当竞争,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行竞业限制是很必要的。 推行同业竞业限制不是为了制约人才的自由流动,限制竞争,保护垄断,不是为了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和择业权,事实上,它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种事后补救,它是对可能导致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事前禁止。实践中,尤其在高新技术行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屡有发生,而保密条款的约定却又是那么乏力,尤其在事后的证据的收集上更是困难重重,因此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采取事前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在劳部发(1996)355号文件中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国家科委(1997)317号文件《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也有类似规定。深圳、珠海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此也都作了较为具体规定。总之,同业竞业限制对保障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良好运行,维护市场竞争的良性循环起了积极有力的作用。 实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然法律上对实行竞业限制给予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也可以单独以合同方式加以约定,但在约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法中也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无论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竞业限制条款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原则,违背了这个原则,所订立的条款或合同无效。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

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最新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07652409.html, 最新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 竞业限制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而劳动者则需要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展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关于这个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赢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范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 总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___ )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竞业限制 本协议所称竞业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_ 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

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_________ 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二)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三)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HR个案例精华汇总

案例一: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如何遵守才算有效? 小雷大学毕业后以某科技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与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约定小雷在聘用结束后三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从事经营与公司直接竞争之产品,同时约定分三次支付小雷经济补偿金,时间分别为结束聘用、结束聘用后满一年以及结束聘用后满二年。 2011年10月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在小雷移交工作后三日内支付了第一笔竞业限制补偿金。2012年 10月,离职满一年了,小雷此前也遵守了协议的约定,于是其要求公司支付第二笔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公司未予以答复。其后小雷多次向公司提出支付请求,公司一直推脱。2013年3月12日,公司以电话通知 小雷终止竞业限制协议。小雷无奈,决定诉至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第二笔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对此,你怎么看?案例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单方面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对已经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是 否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公司通知放弃对小雷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应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计算。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公司在电话通知小雷后一个月,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终止。但对于 小雷已经履行的竞业限制期间仍应按规定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小雷已实际履行竞业协议满一年的义务,按照 约定公司应支付第二笔经济补偿金费用。 陈某于2010年5月9日入职深圳某电子公司做业务员,入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陈某离幵公司之日起两年 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陈某违约,则应当承担2万元的违约责任。 2011年8月14日,陈某辞职到一家与该公司有着竞争关系的电子公司工作。2012年10月12日,原公 司发现陈某从事的工作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于2012年11月17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承担2万元的违约责任。结果法院支持该公司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二审尚未幵 庭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正确?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陈某应否承担2万元的违约责任? 案例解析: 一审判决是错误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陈某无须承担2万元的违约责任。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 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1997])、《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均明确规定,企业可以与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企业与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三年),被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当给被竞业限制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由于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限制,在一定的期限内就不能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从而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来弥补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案中,某电子公司虽然与陈某签订了竞业

最新食品企业员工—竞业限制协议范本最新

食品企业员工—竞业限制协议范本最新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4、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竞争的期限 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第四条竞争的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五条竞业限制补偿金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2020最新版精选竞业限制合同协议范文十篇

精选2020最新竞业限制合同协议范本十篇 一、精选合同协议范本 1.股东竞业禁止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注意事项: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鉴于乙方是公司的股东,掌握公司核心技术以及秘密信息,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指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乙方在职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间。 注意事项: 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二条禁止行业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条乙方的承诺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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