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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验规定[1]

抽样检验规定[1]
抽样检验规定[1]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1目的

对抽样检验的步骤、有关要求作出规定,确保抽样工作科学、抽检结果正确。

2适用范围与职责

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成品出厂检验和外协件、原材料进厂检验;

2.2质检部外协、原材料、成品检验;

引用标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管理规定

3.1抽检步骤

确定质量检查标准

组成检查批并决定批量大小

批的处理

3.2其他规定要求

3.2.1本抽样规定主要用于连续系列批(连续系列批的系列的长度足以允许使用转移规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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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对孤立批的检验也可使用本部分的抽样方案,但在此情况下,不适用“转移规则”,也不应认为是“按GB/T2828—1检验”。

3.2.2本抽样规定主要用于不合格品百分数检验的情形,对于一次抽样方案,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方案给出的样本量。如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则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3.2.3一批产品如有多个检验项目,因各项目具有不同的AQL或检验水平导致不同的接收数,则以每个项目都抽验合格为合格,只要有一个项目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Ac,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3.2.4通常使用分层抽样/整群抽样。按分层抽样,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3.2.5在指定检验水平S—1至S—4时,应小心避免AQL同这些检验水平不协调。

3.2.6转移得分的计算

A、一次抽样方案

1)当接收数等于或大于2时,如果当AQL加严一级后该批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3分;

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2)当接收数为0或1时,如果该批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2分;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

定为0。

B、二次和多次抽样方案

1)当使用二次抽样方案时,如果该批在检验第一样本后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3分;否

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2)当使用多次抽样方案时,如果该批在检验第一样本或第二样本后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

加3分;否则将转移得分重新设定为0。

3.2.7从正常检验向放宽检验转移时,必须经过主管副总的批准。

3.2.8如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取。

3.2.9抽样方案附表中AQL仅列出常用部分,未列部分可从GB/T2828.1—2003标准中查取。

3.2.10本抽样规定暂不考虑使用分数接收数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一:样本量字码

附表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三: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表四: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图一: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转移规则简图

附表一:样本量字码

批量特殊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附表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量字码样本

接收质量限(AQL)

0.150.250.400.65 1.0 1.5 2.5 4.0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 B C 2

3

5

01

01

01

01

01

01

01

D E F

8

13

20

12

12

23

G H J 32

50

80

01

12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78

K L M N 125

200

315

500

12

23

12

23

34

12

23

34

56

23

34

56

78

34

56

78

1011

56

78

1011

1415

78

1011

1415

2122

1011

1415

2122

↑=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Ac=接收数

Re=拒收数

附表三: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样本接收质量限(AQL)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附表四: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样本量字码样本

接收质量限(AQL)

0.150.250.400.65 1.0 1.5 2.5 4.0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AcRe

D E F 3

5

8

01

01

↓↓

01

01

01

12

G H J 13

20

32

01

12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K L M

50

80

125

12

12

23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67

56

67

89

67

89

1011

N P Q 200

315

500

12

23

34

23

34

56

34

56

67

56

67

89

67

89

1011

89

1011

1011

↑=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Ac=接收数

Re=拒收数

附图一: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转移规则简图

标题:抽样检验规定编制

发布日期:

A1批不被接收

或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或认为恢复正常检验正当的其他情况

B当前的转移得分至少是30分

且生产过程稳定

且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C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接收的

D连续5批被接收

E加严控制时,累计5批不被接收

F供应方改进了质量

注:1、“A、B、C、D、E、F”表示各检验转换的条件。

2、从正常→加严检验时,不考虑再提交批。

3、从暂停检验到恢复检验应以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4、当在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间进行转移时,已规定的检验水平应保持不变。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原油田外购物资和自产产品的质量,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中原油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部建设工程以外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于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围的,本办法也适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定期监督抽查、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及监督统一抽查。 定期监督抽查每两个月或每季度开展一次;不定期监督专项抽查根据油田所用物资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监督统一抽查对油田使用的不同厂家生产的同种(类)产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时间和统一判定法开展。 第四条技术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并发布监督抽查通报;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的局级质量检验机构或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受技术安全监督处的委托,负责承担监督抽查样品的抽样和样品的检验工作。

第五条为避免重复监督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给油田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油田有关部门不得擅自组织产品质量抽查或质量检查、检验活动,不得发布产品质量抽查通报。若需对某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应与技术安全监督处联合开展。 油田所属单位组织的任形式的检验不得代替监督抽查,其检验结果以监督抽查为准。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质量判定是以《标准化法》的要求和中原油田有关规定的有效标准、技术规等为依据。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样品,在目前所抽查产品的类别中,除各种橡胶制品和阀门产品属破坏性检验外,其它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对各种橡胶制品抽样时,质检站以领料的形式抽取样品,质检站付给被抽查单位所抽样品的费用,由技术安全监督处审核后,随每次的检验费用补偿;阀门样品的处理暂按阀门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八条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任被抽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抽查。 第九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或生产厂家收取检验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财务资产处(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抽查计划和抽查实施细则 第十条技术安全监督处根据上年度的抽查情况,结合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量,年初制定本年度的监督抽查计划,通过征求有关部门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DOC格式).DOC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DOC格式).DOC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 IQ 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 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 电子料MAJOR:0、4;MINOR: 2、5② 组合料 MAJOR: 1、0;MINOR: 4、0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 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 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 MAJOR:0、4;MINOR: 2、5② 内销无线产品: MAJOR:0、65;MINOR: 2、5③ 外销产品: 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 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 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编制:审核:批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取样管理规章制度

取样管理规章制度

取样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对不同类型的取样活动进行规范,保证取样的代表性,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应于本公司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取样,以及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取样总则 3.1 取样要求: 3.1.1 取样范围: —由QC化验员负责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纯化水、饮用水的取样; 3.1.2 取样着装: —原辅料、中间体取样人员必须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手套,有毒 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进入取样区取样。 —成品、微生物检验取样人员应穿戴工衣、工帽、工鞋及专用取样手套, 有毒样品需戴防毒面具,护目镜,还必须遵守洁净区有关工作服穿 戴规定。 3.2 取样器具 3.2.1 玻璃取样器具、不锈钢取样器具和PE取样器具的使用范围: —固体原辅料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固体中间体、成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用不锈钢取样棒; —液体原料、液体中间体、液体成品用玻璃取样管或者取样瓶。(取 样器的长度以能取到桶底或罐底部样品为宜) —固体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用PE袋;易吸潮、挥发的固体或液体原辅料、中间体用PE取样瓶或玻璃取样瓶(100ml或250ml)。固体原辅料、中间体、 成品的待检品、留样包装袋规格均为18*25cm的PE袋,材质与市售成品包 装袋一致,取样结束后模拟市售成品包装用线绳扎口。 —微生物取样用一次性PE保鲜袋。 3.2.2 取样器具的清洁: —将取样器具按现行“取样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清洁,贮存,备用。

—微生物样品取样前,应将医用口罩、取样袋等在传递窗灭菌后,备 用。 3.2.3标签: 标签分五类分别为取样证(附件六)、水质取样证(附件七)、待检品标签(附件八)、留样标签(附件九)和检品标签(附件十)。 3.2.4 取样规则: 为防止交叉污染,同一人同一时间只能取同一种物料的样品,且取样间只 能有一批样品,每批取样完后必须清理或者清洁现场。所取原辅料、中间 体、成品应对整批物料具有代表性,当物料总件数(n)≤3时,每件均应抽 样;物料总件数>3件时,按n +1抽样,固体物料待检品量、留样量均 不得少于3倍全检量,3倍全检量少于10g的时取样量不得少于10g。(密 度、外观检测样品量不需要按3倍取),各物料取样量见固体原料3倍全 检量汇总表(附件三)、固体中间体3倍全检量汇总表(附件四)、固体成品 3倍全检量汇总表(附件五)。 4.原辅料 4.1 QC收到“物料请验单”和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单后,审查品名、编码、入库序号、供货 厂家、日期、数量及厂家检验结果,若发现不合规定,应拒收。核对无误后,准备相应的取样器具和用品,如取样棒、取样证、取样袋等。 4.2 QC化验员拿“物料请验单”和已准备好的取样器具到库房,核对该批物料的“原辅料标 示单”,检查被抽取原辅料的品名、来料批号、供货单位、入库批号、来料件数、包装规格、来料重量等是否与“物料请验单”一致,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库管员和QA人员。 4.3袋装物料按规定取样件数随机取样,由库管员协助放置于取样间,用不锈钢取样棒随 机抽取不同部位的样品,将所取样品放入PE袋中混合均匀(前后晃动5次,上次颠5次),按取样规则平行抽取两份,一份作为待检品(贴上待检品标签),另一份作为留样(贴上留样标签)。样品取样结束后,由库管员将物料撤离取样间,取样人员按要求对房间进行清洁,并做好清洁记录。如果同时取多批次同一样品,批与批之间应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抽样检验作业规范标准[详]

1.目的:规物料进料检验、制成过程控制抽样检验、成品入库抽样检验的标准,从而确保来 料、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检验整个生产中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IPQC过程控制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IPQC、OQC负责执行本文件的规定 b)品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管理规定 4.名词解释 AQL:当一个连续系列批被提交验收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一般按照百分比来计算 A类不合格 ---- 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 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B类不合格 ----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 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一般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符合技术要求,外观存在一定的瑕疵或缺陷。 Ac合格接收量 Re不合格拒绝接收量绝 5.程序: 5.1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GB2828-2003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进行检验 ①电子原件AQL:2.5 ②塑料件:关键指标AQL:2.5 外形外观一般指标AQL:4.0 金属件:AQL: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品质部QE决定。 5.2过程控制检验 过程控制检验是指在对生产过程中的品质进行控制和验收,按照我公司规定实行三检制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预防和控制。IPQC需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个工序进行巡检,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验。巡检抽检的比列按照每天生产安排量5%进行,关键工序和重点工序的巡检比例而不得低于10%。关键过程和重点过程分别指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质量事故频繁发生的工序,检验标准按照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 5.3成品出货检验 1)生产过程中的工序检验控制按照100%依次逐个检验,QC对其外观及性能在进行抽检,抽检比例按照1%进行。 2)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4进料检验规 进料检验(IQC)又称验收检验,是为了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方式,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信息来源。 所进的物料,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 全检:数时少,单价高。 抽检:数量多,或经常性之物料。

抽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生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抽样检查,依据MIL-STD-105E-LEVEL II抽样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 进厂之原物料、零件、半成品、成品(含委外加工品)。 制程中之在制品。 出货前和库存品稽查。 3.职责与权限 质量部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4.定义 批之构成: 采购之进料,以每次送货同一规格之物品数量为一批。 在制品以同一批号产数量为一批。 出货成品以每一次出货给一客户之数量或库存品,经规划数量做稽查时,以上两者 所称量为一批。 抽样:从批中以随机之方式取本之作业。 样本:由批中随机抽取检验对象之产品。 样本数:从群体中抽取样本之数量,以N代表。 合格判定个数:判定批为合格时,样本中所容许之最多不良个数以Ac代表。 不合格判定个数:判定批为不合格时,样本中所容许之最少不良个数以Re代表。 允收质量水平:送验批之质量达到此批水平时,消费者愿意尽量接受该批(AQL)为质量满意之界限。 5.抽样计划作业流程: 抽样计划作业流程图

6.作业描述: 抽样检验与全数检验之选择: 一般在批量较大的情况,使用抽样检验可节省人力、时间、和费用,同时可靠度亦较高,但在批量较少或质量不好时则须采全数检验。 使用抽样检验之情况: (A)破坏性检验时。 (B)检验项目很多时。 (C)产量大、批量大且连续性无法作全数检验时。 (D)刺激上一工程要注意质量改善时。 (E)满意客户要求时。 使用100%全数检验之情况: (A)检验容易或批量很少时。 (B)不容许混入不良品时。 (C)工程能力不足,致使交货不良率太高时。 (D)满足客户要求时。 抽样计划之选择:根据被抽样产品之数量、种类、检验特性分别抽样计划应用于进料及制程成品检验之检查基准书内。 单次抽验计划:从送检验批中取一次样本,(依批量大小决定样本个数)根据检验结果及 该送验品之抽样计划下之允收个数,判定该批为合格或不合格。 抽样计划表之实施: 检验之严格性共分正常、加严及放宽三种,其转换程序如下: (1)开始检验时均使用正常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11号) 2014年12月3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 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和规范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 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 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 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抽样检验标准()

1.0说明 1.0适用范围 1)对于形成过程连续,具有自然连续性和整体均匀性的流程性材料,不能进行计数只能进行计量的物料,如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验方式的,按本标准中的2.0有关抽 检规定执行。 2)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验方式的其他批量物料,执行本标准中的3.0、4.0、5.0有关规定,这部分物料包括:外购物料、委外加工的零部件、自制零部件等。 1.1引用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制定。 2.0流程性材料抽检规定 2.1规格、型号相同,由同一个供应商供货的同批流程性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对于塑料 或树脂、钢材炉批号等相同的物料为一个检验批。 2.2钢材的理化试验,每批抽检一组试样 2.3不易展开的物料在端头进行常规检验,如线材类等 3.0术语及符号 3.1批量(N):产品生产批次数,同一个供应商采用相同材质、技术工艺、车间、人员及 设备生产出的产品统称为批次.构成一个批的产品产生条件须尽可能相同 采购件:规格、型号相同,由同一个供应商供货的的同批产品。 外协件:同一个外协厂按同一图纸,采用相同的工艺方法的同批产品。 自制件:同一班次按同一图纸,采用相同的材料、工艺方法和设备的产品。 3.2样本量(n):样本中产品数量 3.3样本的抽取: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 样本可在制作完成后或在制作期间抽取。由本公司自制件的首件必须报捡。二次或多 次抽样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抽取。 3.4正常、加严、放宽检验 1)概念 正常检验:在规定的时段或生产量内平均过程水平优于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可使用正常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AATCC检验及抽样标准.

一. AATCC 检验及抽样标准 1. 抽样数量:总码数的平方根乘以八。 2. 抽箱数:总箱数的平方根。 二. 四分制检验 1. 1” -3” 扣 1分; 3” -6” 扣 2分; 6” -9” 扣 3分; 9” 以上扣 4分 2.疵点的评分原则: A .同一码中所有经纬向的疵点扣分不超过 4分。 B .破洞不问大小扣 4分。 C .布边一英寸内不扣分。 D .连续性疵点须开裁或降等外品。 E .任何大于针孔的洞均扣 4分。 F .无论经向或纬向,无论何病疵,都以看的见为原则,并按疵点评分给予正确扣分。 G .除了特殊规定(比如涂层上胶布 ,通常只检验布的正面。 3.等级计算方法有两种: A .以线长度为基准计算:100M 扣分不超过 50分为 A 级(为可接受范围。 100M 扣分超过 50分为 B 级。 (为不可接受范围。 B .以平方码为基准计算:每百平方码四十分(为可接受范围总疵点评分 *3600被查布匹实际长度 *实际布匹门幅(英寸

拒收标准:A. 一匹布疵点评分超过四十分。 B ,整匹大货的标准疵点超过 20分。 C ,疵点连续出现在三米或以上,不论疵点评分多少。 三. 十分制检验 1. 经向疵点扣分法: 1” 以下扣 1分; 1” -5” 扣 3分; 5” -10” 扣 5分; 10” -36” 之间扣 10分。 2. 纬向扣分法: 1” 以下扣 1分; 1” -5” 扣 3分; 5” -半门幅之间扣 5分;半门幅以上扣 10分。 疵点的评分原则: A :同一码中所有经纬向的疵点扣分 10分。 B ,破洞不问大小扣 10分。 C ,布边半英寸内不扣分。 D ,连续性疵点须开裁或降等外品。 E ,任何大于针孔的洞均扣10分。 F ,无论经向或纬向,无论何病疵,都以看得见为原则,并按疵点评分给予正确扣分。 G ,除了特殊规定(比如涂层上胶布 ,通常只需检验布的正面。 四. 等级计算方法 1. 可接受范围=总分数小于总码数; 2. 百码扣分不得超过一百分 五. 布匹检验标准 布匹的检验方法常见的是“四分制评分法” 。在这个“四分制评分法”中,对于任何单一疵点的最高评分为四分。无论布匹存在多少疵点,对其进行的每直线码数(linear yard 疵点评分都不得超过 4分。 对于经纬和其它方向的疵点将按以下标准评定疵点分数;

抽样检验标准完整版

抽样检验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抽样检验标准 1. 目的: 为使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时有正确之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2. 范围: 进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均适用本规范。 3. 权责: 由进料、过程、成品检验员负责实施之。 4. 定义: 4. 1 单位产品: 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称为单位产品。 4. 2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之为检查批,简称为批。 4. 3 批量: 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称为批量。 4. 4 样本单位: 从批中抽取用检查的单位产品,称为样本单位。 4. 5 样本: 样本单位的全体,称为样本。 4. 6 样本大小: 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单位数,称为样本大小。 4. 7 抽样检验:依照批量大小,抽出不同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其规格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比较,以决定个别的样品是否合格。

4. 8 不良率: 不良品的表示方法。 任何已知数量的制品不良率,为制品中所含的不良品数除以单位产品的总数再乘以100%即得: 不良率=? 不良品个数 *100% 检验单位产品总数 4. 9 检验方法: 用检验、量测、试验或其它方式将单位产品和其规定的要求加以比较的方法。 4. 10 抽样计划: 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结合在一起,称为抽样计划。 4. 11 抽样程序: 使用抽样计划判断批合格与否的过程,称为抽样程序。 4. 12类别:根据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过程的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 三类。 A类:成品及构成产品的最主要原料。其质量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性能,严重的可能直接导致产品报废。 B类:半成品及重要原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性能,导致产品重要性能指标的下降。 C类:一般原材料,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检测,备案。不会对产品的主要性能产生影响,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应用性能。 说明:原材料分级规定详见附件《原材料分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习题

精心整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试题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3分/题)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D、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4、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A、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B、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C、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D、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1 6 A、 7 A、 8 A、 9 A、 1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2 B、3 C、5 D、10 二、判断题(3分/题)

1、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3 4 5 6 7 8 9、 () 10、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DOC范本).DOC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DOC范本).DOC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 IQ 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 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 电子料MAJOR:0、4;MINOR: 2、5② 组合料 MAJOR: 1、0;MINOR: 4、0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 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 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 MAJOR:0、4;MINOR: 2、5② 内销无线产品: MAJOR:0、65;MINOR: 2、5③ 外销产品: 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 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 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编制:审核:批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 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 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 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第二章计划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方 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抽样检验标准

深圳市四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抽样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SFQW-QC001 版本:A2 页数:共 7 页 发起人/日期:陈果2018-7-9 所属部门:进料检验部 审核人/日期: 陈果赖国安进料检验部品质部 相关部门负责人 批准人/日期:王水清部门总监 涉及部门:进 料 检 验 部 品 质 部

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版本修订内容修订人批准人生效日期 2018-7-9 A2 新增放宽检验抽样标准;优化各抽样标准之前的转化 规则;新增分层抽样标准;新增停止检验。 陈果赖国安2018-7-9 1.目的 为本公司品质检验提供合理的样本抽取方式和批次判别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IQC原材料来料抽样检验。 部分特殊检验方式由品质部经理决定。 3.引用标准 引用GB/T2828-2003标准 4.定义 严重缺陷(A类不合格)AQL= 主要指原材料极为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原材料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主要缺陷(B类不合格)AQL= 主要指原材料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原材料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次要缺陷(C类不合格)AQL= 主要指原材料一般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原材料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5.抽样标准 检验水准 5.1.1 正常检验采用一般检查等级中Ⅱ级检验水准,加严检验采用一般检查等级中Ⅰ级检验水准,放宽检验采用一般检查 等级中Ⅲ级检验水准。 5.1.2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注:初次 检验指第一次检验,区别于拒收后的再次提交批的检验。再次提交批的检验结果不参与转移。)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连续10次检验都合格、并且生产处于稳定状态的话,可以转移到放宽检验。 当正在执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应恢复正常检验:

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批量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得到有效控制。2.依据: 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2828、一般检测水平II。 3.适用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所有外购、外协件及自制件的抽样检测控制。 4.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监督考核。 4.2采购部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的抽样检测。 4.3制件车间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5.程序: 5.1样本的抽取: 质管部检验人员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当检验批由若干层组成时,则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若检验的产品较笨重或属于易碎品,则采购部、车间应安排人员配合质管部人员进行样本的抽取,必要时协助验收。 5.2样本的数量: 依据工艺处制定的《采购物资分类标准》,对关键件、重要件、

一般件的样本量规定如下: e e 5.3样本的检验与处理: 依据外购、外协和自制件图样及检验细则,逐个对样本进行检验,并分别累计不合格品总数,若检验结果中,不合格品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质量合格,予以接收。 5.4抽检的严格度 5.4.1根据检验情况计算出每批的抽检合格率。 5.4.2正常检验:按照上述程序采用标准型抽样检验。 5.4.3加严检验: 根据每批的抽检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两批产品抽检合格率低 于90%时,则进行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要求: 正常检验时的样本量增加30%,即新的样本=原样本量* (1+30%),而合格判定数不变;加严检验后,若连续三批产 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时,则转为正常检验。 5.4.4放宽检验: 根据每批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三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建设工程实体抽样检测规定

金华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 抽样检测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价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的主要项目有: 1、混凝土强度; 2、砌体承重结构砌筑砂浆强度; 3、外墙砂浆饱满度; 4、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 5、钢筋保护层厚度; 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检测项目。 第四条除第三条第四项外的其他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并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抽样

检测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如未按专项方案实施,检测结果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依据。 第六条抽样检测方法与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混凝土强度检测: 6.1.1混凝土强度检测上部结构优先选用回弹法,基础工程混凝土优先选用取芯法。 6.1.2主体工程按每层每2000㎡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2个构件进行抽样检测。基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每2000M2不少于一个构件,钻取的芯样的部位要有代表性。 6.2砌体承重结构砌筑砂浆强度检测: 6.2.1采用《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中的方法。 6.2.2按每层每2000㎡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2个检测单元进行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抽检的构件应考虑楼层、承重情况等。 6.3 外墙砂浆饱满度检测: 6.3.1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查三块砌体,取平均值。 6.3.2按每层每2000㎡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两处进行外墙砂浆饱满度的检测,抽检的部位应为受雨水影响较大处。 6.4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抽样检验标准

抽样检验标准 1.抽样检验流程 1.1选择检验质量合格水平值。 1.2规定检验水平。 1.3组成与提出检验批。 1.4决定抽检严格程序与抽样计划。 1.5从检验质量合格水平样本代字号及抽样计划表中查找抽样计划。 1.6抽取样本。 1.7检验样本。 1.8判断整流批检验是否合格。 1.9整批检验后的处理。 2.检验批的形成与提取 由同种型号、规格、状态及版本的单位产品组成,在形成检验批后,每个样本应从整批中随机抽取。 3.样本的抽取与检验 3.1抽取 要以能代表批品质的方法抽取样本,当检验批由若干层组成,就以分层抽取方法抽取样本,抽取样本的时间,可以在检验批形成过程中,也可在检验批组成以后。 3.2检验 根据公司的各相关检验标准等,对样本逐个检验,并累计不合格品数量。

4.对于焊接材料的检验 I 主控项目 4.1.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说明:4.1.1 焊接材料对焊接质量的影响重大,因此,钢结构工程中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同时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1.2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说明:4.1.2 由于不同的生产批号质量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条对用于重要的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的复验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项目。本条中“重要”是指: 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 大跨度结构中一级焊缝。 4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中一级焊缝。 5 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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