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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和借款合同的关系

借据和借款合同的关系

篇一: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

从一起民间借贷案看借条与借款合同区别标签: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临沂律师欠款律师XX-09-30 09:35 阅读(6263)评论(0)

【案情简介】

王某和李某是同村村民,关系处的一直很好,XX年9月3日和10月24日王某以砖瓦窑厂扩建需要资金为由先后两次分别向李某借款30万元、20万元,王某向李某借款共计50万元,王某为李某出具了两张借条,借条中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双方口头约定使用期限最多为一年,待王某资金周转过来马上还款。同时王某还向其他亲友借款XX多万,并给其他亲戚朋友许诺了高额利息。王某借款后,并没有按约定用于扩建窑厂,王某用一部分借款购置房产和豪车,大部分借款被用来放高利贷,后因王某的债务人携款潜逃,造成巨额借款收不回来,导致王某资金链断裂,王某无法支付债权人借款本息。王某的债权人经常到王某家中索债,XX年4月27日数名债权人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告王某诈骗、非法集资,部分债权人还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了王某的财产。李某作为债权人也多次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李某无奈只得于XX年5月6日委托本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中,王某称借条并非自己书写的,是李某伪造的,向一审法院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后又放弃鉴定。XX年7月27日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归

还李某借款,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提出上诉,王某的上诉理由是借据确实为自己书写,但是李某并没有实际交付借款。

【承办经过】

李某又委托本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针对王某的上诉理由,因李某交付给王某的借款为现金,本律师让李某到银行打印出其银行存取款明细,证明李某现金流水量大,王某借款时李某手头有50万元现金。庭审中,根据法庭争论的两个焦点:一、李某的资金来源;二、李某有没有实际交付借款。本律师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1、被上诉人李某借给上诉人王某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被上诉人李某虽然户口在农村,但是被上诉人李某所在的村为镇政府驻地,被上诉人李某也不同于一般的农民,被上诉人李某自己做生意,经常需要大量的现金交易,所以为了方便被上诉人李某家中存放有大量现金,被上诉人李某手头持有大量现金不是专门留着借给上诉人王某用的,而是上诉人王某借款的时候,被上诉人李某手头正好有足够的现金。这通过被上诉人李某提供的存取款明细可以证实。

2、被上诉人李某已经实际向上诉人王某交付了借款。

被上诉人李某向上诉人王某交付了50万元借款,上诉人王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借条就是被上诉人交付借款的证据。上诉人王某一再强调被上诉人李某没有提供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是上诉人王某混淆了借条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区别。借款合同本身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书面借款协议或者借据,更重要的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实践中,民间借贷操作流程是出借人先给付借款人借款,借款人再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而且借款时出借人也只是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很少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先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交付借款后,借款人再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被上诉人李某作为普通百姓不知道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还要有交付凭证。另一方面,如果借款事实不存在,上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会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借条后应该了解其法律后果,可上诉人既没有向被上诉人要回借条,也没有报案说明情况,也证实被上诉人李某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上诉人王某应该承担被上诉人李某没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明责任,否则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上诉人王某不仅先后向被上诉人李某借款50万元,还以窑厂做抵押向其他债权人借款XX多万,上诉人王某借款后用于放高利贷,上诉人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被上诉人李某等债权人的借款,XX年4月27日被上诉人李某及多名

债权人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要求追究上诉人王某诈骗罪及非法集资罪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把报案的债权人的债权凭证一一向上诉人出示,并询问上诉人王某借款是否属实,对于该笔借款的存在上诉人在公安机关供认不讳。被上诉人李某及其他债权人因担心追究上诉人王某的刑事责任后,包括被上诉人李某在内的债权人的债权彻底要不回来,被上诉人和其他债权人同意让上诉人分期分批归还借款,这有被上诉人及数名债权人在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报案记录、对上诉人王某的询问笔录等予以证实。

3、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及上诉到二审法院其目的是为了拖延还款时间,甚至达到不归还借款的目的,但是上诉人王某向被上诉人李某借款5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相信上诉人的所作所为都是枉费心机,是徒劳的,上诉人积极想办法筹款还钱才是正道。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困难的时候,考虑到邻里朋友关系主动伸出援手,帮助上诉人度过难关,令被上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被上诉人和上诉人之间上演了一出农夫和蛇的悲剧。

另就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作如下说明:

借条不同于借款合同,借条不仅反映了一个借款合同的存在,借条更重要的作用是证明借款合同出借人对出借义务的履行,着重确认的是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条与借款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款合同关系是出具借条行为的基础关

系,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借款合同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直才能成立,如果借条就是借款合同,则它是书面合同,书面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才能成立,而借条只要借款人单方签字就成立,无需出借人签名。因此,借条不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只是证明口头借款合同的存在,并且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款,借款协议往往是口头的,并且大多是不计利息的,因此其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借款合同又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出借人交付了款项后合同才能生效。正因为借款合同具有这样的法律特征,当事人之间往往有口头协议之后,由借款人直接出具一张借条作为凭据,而少有订立一个书面借款合同,又因为借条是基于借款协议而产生的,当然具有反映或者说证明借款协议存在的作用。因此,人们容易将两者混淆,认为借条是借款合同。在审理借款纠纷时,如果法官对借条的法律性质作出了错误认定的话,那就有可能对出借人的权利保护相当不利。如果借条是借款合同,那么合同是否履行需要义务履行人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对自己交付借款的义务要负举证责任。而实践中出借人交付借款后一般只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很少再要求对方出具一个收条。笔者认为,出具借条这一法律行为的实质是为设立借款人按约定利息和期限返还本息,而出借人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应注意这里约定的利

息和期限是基于借款协议的约定,反映了协议的内容,而不能以此为依据认定该借条就是合同。只要出借人出示的借条是真是有效的,他就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明他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中出借款项的义务。

【审理结果】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即上诉人王某归还被上诉人李某借款50万元。

【法律警示】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因暂时资金短缺,需要借款的事时常发生,因民间借贷和向金融机构贷款相比,有很多优势,如门槛低,时间短,不

篇二:借条、借款协议、欠条的法律差别

借条、借款协议、欠条的法律差别

借条、借款协议、欠条差别

1、借条,某人向某人借到什么东西,简明扼要,法律关系清楚,不易遭致纠纷。又分为两种情况,法律含义各不相同。

①约定了归还日期的,从约定归还之日起,两年之内,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如果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从约定归还之日起,两年之后,没有证据证明你曾经催要过的,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但是债务是存在的。

②没有约定归还日期的,最长20年的国家强制力保护,

期间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催要,从你有证据证明催要之日起,2年内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如果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

③约定了利益,不能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4倍,高出4倍的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但是对方认可的,属于合法的,一样必须归还。

2、欠条,某人欠某人什么。从法律上说,欠钱需要提供欠钱的合乎法律规定的原因才受法律保护,但是借条不需要提供法律原因,这是二者的最大区别。千万注意。如果你提不出合乎法律的原因证据,则欠条可能无效,这样会气死你的。

比如:“今欠张三货款伍百万”,与“今借张三货款伍百万”,法律上

完全不一样。

①“今欠张三货款伍百万”,一旦发生纠纷,张三必须提供交货凭证,

货物合格证明等等,很麻烦。

②“今借张三货款伍百万”,张三不需要解释任何原因,持条就可以索

要这五百万。

产生欠条的法律原因消失了,这张欠条就作废了;但是借条不需要原因,

永远都有效。

3、借款协议,相当于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但是还要双方提供履行这个合同义务的证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是最严格按照合同法来执行的,也是法律上构成债务要件最严格的,也是最麻烦的,最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

比如有借款协议,但是提供不出交付借款的收据,就完蛋了。但是借条本身就具有收据性质,不需要再出具收据,简单明了。

律师建议:

1、打借条最简单,最好约定还款日期与违约责任。

2、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让对方打欠条,否则欠钱的原因谁能说的清呢。

3、借款协议最复杂,不是大额的交易需要控制资金使用的,不要搞得这么复杂。

篇三:民间借贷中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律师起草)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为用于个人生产经营的目的,急需一笔资金用于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讫后将借据交给乙方时,本合同终止。

五、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经双方协商约定月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监督出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相当于借款利率

一倍的罚息。

篇四:XX公务员考试法律考点:借款合同与借据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

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据,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四、结论

借款合同同借据存在着上述明显的区别,其“持有”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不尽相同,二者不应等同。不仅是借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与“借据”有着前述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借据”的作用、法律意义照搬照套到“xx合同”上去。在司法程序中,债权人用持有“借据”来证明自己的下列主张,可以成立,尽到了证明责任,达到了自己应达到的证明标准。但是否据此定案,还应经质证和允许对方提出抗辩:1、借款已交付债务人;2、债务人

没有偿还借款;3、债务人超出借据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如果“持有”时的时间已过偿还时间)经质证和抗辩后,如无相反证据(对方陈述除外),司法机关应予支持其主张。但债权人不能用持有“借款合同”去有效证明自己的上述主张。或者,可以用“借款合同”加“本人陈述”进行立案,进行举证,但一旦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主张不应被司法机关支持。

篇五: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一张借条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吗?

时间:XX-06-30 浏览量 1812 评论 00 0

[要点提示]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尤其是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案例索引]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XX)吴民一初字第1428号[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某。

被告顾某某。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XX年12月登记结婚,XX年8月7日协议离婚。XX年10月21日,原告张某某向沧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顾某某归还借款40万元。张某某提交了以下证据:1、欠条一张,内容如下:“今欠张某某人民币贰拾万整,在房屋拆迁归还。欠款人顾某某。”;2、借条一份,内容如下:“今借张某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待房屋拆迁后支付,特此条。借款人顾某某。”。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否认向原告借款,并提供原告本人否定欠款的便条一份,内容如下:“顾某某欠张某某的贰拾万元正的欠条作废。张某某。。”沧浪法院认为被告借条上承诺的履行还款

义务的条件尚未成就,原告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故驳回了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某不服上述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于XX年3月9日撤回上诉,原审判决生效。 XX年10月17日,友联村红联某号房屋拆迁。XX年2月17日,原告张某某认为上述借条的债务到期偿还的条件已成就,再次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20万元。因被告顾某某的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沧浪法院将该案移送至本院审理。

原被告协议离婚前夕,顾、张二人于XX年2月11日向马慧珍借款30000元,于XX年3月5日向苏某借款30000

元,于XX年4月13日向李国庆借款65000元。上述三起借款纠纷已由沧浪法院认定属于顾某某与张某某离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顾某某与张某某共同偿还。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主动履行债务,沧浪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关于本案讼争20万元借条的形成经过。被告顾某某到庭称:被逼的没有办法,就写了借条,有“110”报警记录为证。

原告张某某第一次向沧浪法院起诉时,法官就借款经过询问原告,问:“借款用途?”,答:“被告开舞厅欠债,借钱还债。”;问:“何时借的款?”,答:“离婚时拿的钱,补写的”;问:“款项来源?”,答:“一部分是我自己的,一部分是我借来的。我以购买房屋为名向银行借款一共要40多万元”。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某向本院提交书面说明,其中就20万借款经过作如下陈述:XX年我向我的朋友借钱给顾某某开舞厅,共投资20万元左右,后经营亏本将舞厅转给他人。XX年8月7日,我们协议离婚。顾某某XX年8月18日下午4点多打电话说,有急事求我,恳求我带20万钱回来,当时他给我打了张20万元的借条,我就将20万元现金给他。

[法院审判]

吴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实践性合同,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

时才生效,虽有借条但未实际出借款项的,借款合同不生效。借条虽然可作为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的初步证据,但并不必然证明有借款事实存在。

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XX年8月18日借条所载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本案从借款的用途及借条的形成时间上分析。原告张某某的先后陈述,存在以下疑点:第一,原告称其帮助顾某某争取宅基地并盖了房子与本院查明红联某号系顾某某父亲赠与顾某某(而非建造)的事实不符。第二,张某某称,舞厅投资在20万元左右,是其向朋友借款的,但顾某某经营不善亏本,所以出具20万欠条给她;而张某某在XX年沧浪法院庭审中的陈述被告向其借款用于归还开舞厅欠债。第三,关于本案20万借款的借条形成与借款的交付时间,张某某向法院的陈述先后矛盾。

由于原告就借款用途、借条形成时间、借款交付过程等借款细节,先后陈述存在明显矛盾之处,为查明事实真相,本院曾多次明确告知原告代理人通知张某某本人到庭进一步核实借款经过、开庭时本人必须到庭,否则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法院与原告本人也多次电话联系,要求原告在指定时间至法院核实借款细节。但原告张某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到庭。另,XX年8月期间,原告正因不能归还到期债务而引发多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原告本人也未能履行上述债务。

在此期间原告是否具备提供20万元借款的融资能力,亦值得质疑。

对于本案案情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原告张某某对本案借条形成及借款事实的陈述存在诸多矛盾和不合常理之处。原告虽持有借条,但是原告本人就20万元借款交付的具体时间、借款经过等基础事实陈述先后矛盾,本院难以采信借款事实存在,而被告顾某某对借条形成当天情况的陈述前后基本一致,且与公安部门“110”报警记录、证人证词、沧浪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执行裁定等证据可以相互佐证,故被告的抗辩成立。借条所载明的20万元款项并无借款事实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和盖然性,即本案借款事实不成立,借款合同未生效。原告依据该借条诉请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

一、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

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二、经验规则与自由心证在借贷事实认定中的运用

法官对认定借贷事实是否成立问题可根据证据法中的日常经验规则,运用自由心证从高度盖然性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借条形成及借款事实,以此来判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

据是否能够证实民间借贷事实的存在。

1、经验规则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里所说的法官在审核认定证据中所运用的日常生活经验,被归纳为证据认定中的“日常经验规则”。所谓“日常经验规则”,是指在审核认定证据的过程中,法官要运用为社会中的普通人所普遍接受或者体察的社会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以决定其是否具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日常生活经验规则”指向的是一种客观意义上的普遍知识,作为基本常识而为公众普遍认同,无需借助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也无需法律予以规定;法官对“日常生活经验规则”的运用是以其职业素养为前提,对一般生活经验加以提炼,以作为认定待证事实的根据。在本案中,从表面上看,原告张某所提供的证据数量充足,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与其主张相互印证,似乎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篇六:借款合同借据收据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现甲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天,自月(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收据交给乙方。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还款账户名为: 开户银行: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

借条是借款合同吗

借条是借款合同吗 篇一:标准借款合同、借条 借款合同贷款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担保人:身份证号 乙方因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Y 元) 二、借款期限:,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交付:甲方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转帐将借款 交给乙方(乙方帐户:帐号:) 四、借款利息及支付:按月利率%计算利息即每月利息元。利息支付方式为从年月开始每月号前乙方支付当月利息到甲方帐户(甲方帐户:帐号:) 五、违约责任:若乙方迟延天未支付当月利息,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借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每天按借款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若借款到期乙方未能归还全部本息,则每天按借款本息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六、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担保人愿意对借款人上述借款全部本金、利息及 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签字: 贷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担保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借条 本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现在本人已收到上述全部借款。借款期限为,即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按月利率%计算,即每月利息元,从年月开始每月号前支付当月利息。若本人迟延天未支付当月利息,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给本人的全部款项,同时本人承诺每天按借款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若借款到期本人未能归还全部本息,则每天按借款本息总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借款人: 年月日 担保人愿意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 年月日 篇二: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

有借款合同,借据借据丢失

有借款合同,借据借据丢失 篇一: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个人借贷范本) 借款合同 说明:本合同为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基本信息: (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二、借款信息: 经双方协商同意,出借人自愿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圆整(小写:¥ .00元);借款期限: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共年(即个月)。 1、本金金额的,折合每月利息人民币仟佰拾圆整(小写:¥ .00元);按月付息,约定为每月号支付上月利息,不足1月的按实际天数/30计算短期系数; 2 3、必须提前至少个月通知出借人,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限、实际借款金额计算; 4、必须提前至少个月通知借款人, 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限、实际借款金额计算。 三、出借人应保证借出资金合法合规、无其他经济纠纷。 四、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息,到期还本,若借

款形成逾期,在合同规定的月利率基础上加罚 %。 五、本合同由出借人、借款人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共同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处理方式: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补充资料: 1、出借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可选择付息办法, (1)按月付息,每月约定日期支付利息,。 (2)期初付息,借款期初支付整个借款周期的利息,到期时归还本金。 (3)期初、期末两次付息,借款期初先付借款期的一半利息,剩下一半利息到期随本付息。 (4)期末付息,到期时随本付息,一次性结清。 2、利息、本金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为(1)现金方式支付,(2)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利息分期、且现金支付的话,建议每期出具一个“利息收条”,写明“自XX月XX日至XX月XX日的利息XX元已收讫,收到时间XX”之类的。 4、是否允许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出借人提前收回本金,看双方协商,提供一个“出借人不可提前收回”的范本:出借人按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执行,在未到期时间内不得提前收回,若有不可抗拒的特殊需要用款,经借款人同意,可以提前归还,月息按合同原定下降10%。

个人借款协议及借据、借条样单(民间借贷含担保)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现甲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整(¥元)。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归还借款。乙方如不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除借款外,还需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金额每月3%计算,同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四、担保条款 1、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乙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甲方进行清偿,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甲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以及担保人各执1份。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日期___ ____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日期_ __ ___联系电话: 担保人:__________日期___ ___联系电话:

借据 今因从出借人处借得人民币(大写数字)五万圆整(即小写数字¥50000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约定月/年利率为百分之叁(即3%),月/年共计利息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月息/年息于每月日前支付,本金及利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每月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 担保人担保事项: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至借款全额归还之日,担保范围为借款本息、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上述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日期___ ____联系电话: 担保人:_________日期___ ____联系电话:

借款合同和借条范本 (2)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借款合同和借条范本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条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你了解借款合同和借条该怎么写吗?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看看一系列的借款合同和借条。望大家采纳。 借款合同和借条范文篇一 编号:________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 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 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 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白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 年月曰至年月曰,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 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

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 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 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 (若以其它可白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勺逾期利息建设银行借 款合同合同范本。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勺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 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

多笔借款合同的形成和单笔借据的形成

多笔借款合同的形成和单笔借据的形成篇一:借款合同和借据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为用于个人生产经营的目的,急需一笔资金用于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

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讫后将借据交给乙方时,本合同终止。 五、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经双方协商约定月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监督出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相当于借款利率一倍的罚息。七、保证条款 1.乙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贷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4.丙方为本合同的保证人,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借条是借款合同吗

借条是借款合同吗 篇一:个人借款合同及借条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于沿河路八组旧城改造,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 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甲方违反本

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照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按借款总额的30%赔偿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法定程序处分甲方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借到________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借条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 _____年___月__日 篇二:个人借款合同(含借据、收据)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doc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

借款合同和借据.doc

借款合同和借据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乙方为用于个人生产经营的目的,急需一笔资金用于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讫后将借据交给乙方时,本合同终止。 五、借款利息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经双方协商约定月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监督出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相当于借款利率一倍的罚息。 七、保证条款 1.乙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贷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4.丙方为本合同的保证人,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借据)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借据)标准版本

民间借款合同简单范本(借据)标 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 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 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 借款人: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借条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借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条合同范文篇一 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https://www.wendangku.net/doc/f18081153.html,以归还该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

个人借款合同协议书及借条

个人借款合同协议书及 借条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六条处理。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主动以现金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四、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息为_____元/天计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借条 今借到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借款期内月利息为________元/天计算,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此据

个人借款合同及借条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六条处理。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主动以现金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四、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息为_____元/天计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借条 今借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借款期内月利息为 ________元/天计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 _____年___月__日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银行借款合同与借据(示范合同)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8675 银行借款合同与借据(示范合

银行借款合同与借据(示范合同) 银行借贷合同范例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

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

借条合同集合8篇

借条合同集合8篇 借条合同集合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条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借条合同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利息______%。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借条合同篇2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写) 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借条合同4篇

借条合同4篇 借条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条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条合同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利息______%。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借条合同篇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用途为 .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 . 第七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甲方对于借款用以下第种方式担保。 ①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②甲方用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抵押期限为年(或至甲方还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止)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借款,同和,借据,区别,借款,合同,据有,什么,不同,借据,,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查看更多范文。 借款合同与借据有什么不同?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表现在成立的方式不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下面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

借款合同和借条范本

借款合同和借条范本 编号:_______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 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 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 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 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 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建设银行借款合同合同范本。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 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银行借款合同与借据

银行借款合同与借据 银行借贷合同范例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

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无忧范文网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区别 借款合同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 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 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 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 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 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 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 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 到了该借款。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 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 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 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 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据,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 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 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

借条范本之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篇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事主体因各种经济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债权债 务关系,而债权债务 人常常会以文字凭证的形式来记录双方的债权债务。这其中,借条 和欠条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如果仅仅从字面文意上解释,两者似乎没什么区别。但如果从法律 意义上说,两者之间的区 别还是有很大学问的。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经常会将借条写成 欠条,或把欠条又写成借 条,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诉讼隐患。在这里,我将二者在法律上的细 微区别详述于下,或许能 减少你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借条与欠条的内涵不同 借条证明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 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 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 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 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 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等。欠条证明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 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 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比如合同、侵权、不当得 利、无因管理等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 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 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因此,欠款范围大于借款。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 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两者的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 关系时,由债务人向 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 受到《合同法》调整。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 欠款,因劳务产生的 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欠条”的法律概念较大,不 一定是合同关系,可以是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 更多的受《民法通则》或 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 之日起算。超过2 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 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 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 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 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 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 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 次日起算。原因是,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 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对此,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 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 (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 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 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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