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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师大自考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

2015年自学考试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学位只限于2014年6月、12月毕业的考生,申报学位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可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查询)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2011年(含2011年)以后获得的且成绩合格,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3月12—16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上班)。

2、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自考部(新校区理科群6

号楼二层北头212房间)。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东行300米,进学校北门南行100米路东侧。

3、乘车路线:由新火车站乘72路“河北师大”站下车即到师大北门口。途经我校北门口(“河北师大”站)的公交车次还有:2环2路、快2环2路,快35路、69路、75路,53路、106路、50路。

三、申报时需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下载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请考生自留复印件,以备稍后提交电子信息时使用。

“双本”自考毕业生,如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可提供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顶替“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

3、纸质毕业论文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本人“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本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其他底色照片无效),背面注明专业、准考证号、姓名。

四、需提交的本人电子信息

1、时间:3月12—20日

2、方法:登录本网首页“学位申请”,进入“自考学士学位申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入口”→“准考证号”→“报名”→显示毕业库信息,点击“信息准确补充信息”→填写“姓名拼音”等信息→“保存”。

①“外语考试日期”格式:20110515,“外语考试有效期至”格式:“20150618”

②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分辨率150*210像素,不大于10k,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与上交照片同版。

③上传毕业论文电子版:准考证号加姓名命名(如:088012300431李明),(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④核对信息:再次进入系统,“姓名”+“准考证号”→“登录”,可核对修改个人信息。

五、评审费用

1、缴费标准: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

2、缴费代码:自考准考证号前加“99”,即是自己的缴费代码。如:准考证号:088012300431,缴费号:99088012300431。

3、缴费办法:5月15—18日登陆“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88798539.html,)”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须持有建行卡方可交纳考试报名费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过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缴费步骤:登录“建行悦生活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f88798539.html,)”,点击“切换城市”,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注:无论您属于何地考生均选择“石家庄市”)——>点击“行政教育”——>点击“考试报名费”——>收费单位选择:“河北师范大学考试报名费”——>输入“缴费号”(缴费代码)——>“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点“确认”——>通过网上银行或账号缴费,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缴费,无需查阅。

六、学位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7月20日后登录本网首页“学位申请”查询结果。

7月23—2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正常上班)发放学位证书,地点:同申报地点。

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也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领取人身份证号及所学专业。未通过评审的考生也可在此时间段领取申报材料。

七、温馨提示

1、望考生遵守各个时间段安排,过期不候。

2、申报学士学位要求考生本人来办理手续,若找人代报,出现差错,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015年2月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88798539.html,/

河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及时间

1、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毕业的第二年三月初提出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跨年度的不受理其学士学位申请,请于每年三月初关注本网公布的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见“附件一”。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2、交验的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表(现场填写正式表),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草表,可提前预填写。

(2)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

(3)毕业论文原件一份,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电大)三个专业不用提供。

(4)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5)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像素150*210,以身份证号命名)

河北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表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填表日期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制

填表说明

1、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的

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2、表内各栏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

3、“主干课课程名称”应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主干课课程科目为准。

4、此表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此表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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