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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1、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一)刑事证据学与刑事诉讼法学

(二)刑事证据学与刑法学

(三)刑事证据学与犯罪侦查学

(四)刑事证据学与法医学

2、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

(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

(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

(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

3、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

(一)刑事诉讼证据要受到实践的限制

(二)刑事诉讼证据会受到条件的制约

(三)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4、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5、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办案人员绝不能用主观臆断来代替这些客观事实,更不允许任意改变或者替换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6、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的意义:

(1)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

(2)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

7、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

(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8、刑事诉讼证据为什么要有证据的合法性?(理由)

(1)理论依据(2)法律依据(3)事实依据

9、“弹劾式诉讼”要求:要求原告再提起诉讼的同时,必须将被告人传唤到庭或将其拘讯到

案,并须提供有关本案的必要证据。被告在进行答辩或提出反诉时,

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10、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起誓;水审、火审、铁审;决斗;卜筮。

在信仰基督教的民族中,还采用一种“十字证明”的方法。

11、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它对维护奴隶制社会的统治秩序起到过重要作用的原因):

(1)它适应了奴隶主阶级借助于“神威”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

(2)它与古代实行的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

(3)它与古代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相适应。

12、“法定证据制度”的具体规则(内容):

(1)法律预先把各种证据划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两大类。

(2)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自白是“全部证据中最好的证据”,是“证据之王”。

(3)对证人证言的规定是,只有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还不具有完全的证明力,必须

有两个证人的相同证言,才能使案件得到充分的证明。

(4)判断证言证明力的规则是,按照证人的身份来确定其证言之优劣。

(5)对书证的要求是,用作书证的文书必须是公文书,并且必须是原件。

(6)对于特定案件,法律也规定了如何定案规则。

13、“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1)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做了规定,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

(2)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地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体现了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3)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做自证其罪的特殊证人,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定了刑讯的合法性。

(4)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的不平等原则。

14、《唐律》中的《断狱篇》,规定“罪从供定”的主要内容:

(1)刑讯的条件(2)。。方法(3)。。扩大适用(4)拷打的部位(5)考讯的杖具15、自由心证的实质:就是相信法官的“理性”与“良心”。理性是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

良心(职业道德)是做出正确判断的保证。

16、自由心证制度有两个核心内容:

(1)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运用,不是有法律事先做出规定,而是完全听任法官凭自己的感知和理性来自由判断的。

(2)法官要对案件中的证据作出判断,必须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确信它是真实的。

17、自由心证制度的评价:

积极性:(1)他冲破了法定证据制度下许多形式主义的束缚,引起了刑事诉讼结构的变革。

(2)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下烦琐规则的束缚,从而能够根据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具体情况,按照自己的经验,智慧和良心,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作

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最终做出正确裁决奠定

了机基础。

局限性:(1)其强调的是法官的理智和良心。

(2)其哲学指导思想是主观唯心主义,法官在作出自由心证时,起决定作用的是主观信念。

18、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据法的主要原则:

(一)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

(1)关于证人资格或能力的规则(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

(3)关于证人免特权的规则---后发展为具有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重要特征之一的“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特免权规则。

(二)关于证据资格(证据的相关性)

不具有相关性事实的有:(1)相似事实或类似事实(2)当事人品格

(3)犯罪前科

(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

不具有可采性的事实有:(1)以非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

(2)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

(3)传闻证据。。。

19、英美法系国家证据规则的特点:大都只属于“半官方”的性质,而不同于由国家立法

机关正式颁布的法典。

20、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书P73)

21、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坚持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绝对忠实于事实真相。

22、证据规则的特点:

(1)证据规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2)证据规则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性(3)证据规则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4)证据规则是程序性原则

23、证据规则的分类:

(一)适用范围的不同分类: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刑事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民事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二)适用阶段的不同分类

收集证据规则(取证规则)

采信证据规则(采证规则)

审查、判断证据规则(查证规则)

认定案件事实规则(定案规则)

(三)规范内容的不同分类

规范证据能力的规则(可采性原则)规范证据本身的规则

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属于如何运用证据的程序性规则

24、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3)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

(4)有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

(5)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25、证据能力(可采性)的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3)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26、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2)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需要。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道德素质。

(4)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防止错假冤案。

27、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传闻证据有可能是真

(2)对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质证,违背了交叉询问规则和直接言词原则。

28、确立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的原因: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察觉到的客观事实提供给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判断。

(2)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靠程度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29、传闻证据包括两种:一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作证,而

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

二是书面传闻证据。

30、确立疑罪从无规则的原因:

(1)强调了证明有罪的责任应由控诉方承担,控方必须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以证明犯罪

(2)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3)有利于保障人权

(4)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

31、确立最佳证据规则的的原因:最佳证据规则的着眼点是书证的真实性、可靠性。

32、确立补强证据规则的原因:

(1)确立补强的证据通常都是虚假可能性较大的证据。

(2)确立补强证据规则有利于克服“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也有利于防止刑讯逼供。

33、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

(1)证据开示规则

(2)交叉询问规则

(3)当庭认证规则

(4)推定与司法认知规则

(5)疑罪从无规则

34、确立证据开示规则的理由:

(1)证据开示规则是对抗制诉讼的需要

(2)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揭示案件真相,实现诉讼公正

(3)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4)证据开示规则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辩护权的实现

35、证据开示的范围:

(一)控方开式的范围:(1)控方准备在庭审中提出的证据必须在庭前向辩方开示。

(2)控方掌握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必须开式。

(二)辩方开示的范围:辩方准备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对辩护律师

的陈述不应包括在开式的范围内。

36、证据开示的程序:

(1)证据开示的地点:检察院设立的证据开示室----比较合适

(2)证据开示的时间: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有效性和开始证据的范围的完整性,开示

时间可以安排在提起公诉后5日内。

(3)证据开示的的顺序:控方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应当先开示证据,然后辩护律师在

开始证据。控方不首先开始证据的情况下,辩方有权利拒绝开

示证据。

(4)违反证据开示义务的法律后果:程序性制裁、经济制裁、排除证据制裁

37、确立交叉询问规则的原因:

(1)交叉询问规则是对抗式诉讼的要求,是与言词直接原则相适应的证据规则

(2)交叉询问规则是揭示案件真相、判断证言真伪的有力保障。

38、确立当庭认证规则的理由:

(1)庭前程序性的改革要求当庭认证

(2)当庭认证有利于防止庭审走过场,提高诉讼效率

(3)当庭认证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39、确立推定与司法认知规则的理由

(1)推定与司法认知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活动,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2)推定与司法认知有利于分配举证责任。

40、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1)最佳证据规则(2)补强证据规则

41、物证的表现形式:

(1)犯罪工具

(2)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

(3)实施犯罪所留下的痕迹

(4)其他可供揭露犯罪的物品

42、物证的特征:

(1)客观性:物证的形成和存在,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识为转移,它是完全遵循自然规律而产生的。

(2)特定性:犯罪行为是由特定的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实施的,因而它所形成的罪证也具有特定性,具有不可替代性。

(3)间接性: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些片段或个别情节,因而物证在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43、物证的分类:

(1)按物证的体积大小分类:宏观物证、常态物证、微量物证

(2)按物证如何发挥证明作用分类:特征物证、属性物证、状态物证

(3)按物证的形态分类:固体物证,液体物证,气体物证

(4)按人对物证的感觉与反应的器官分类:视觉物证,嗅觉物证听觉物证

44、物证的意义:

(1)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借助于物证直接查获犯罪分子

(2)某些物证可以指明侦查方向

(3)物证可用以验证言词证据的真伪

(4)物证是制服罪犯和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手段

45、刑事证据的分类:

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视听资料

46、书正与物证的区别:

(1)书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2)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划分两者的基本分界线

47、书证的表现形式

(1)证件、档案与文书

(2)伪造、涂改账簿的各种书面材料

(3)标语、信件等

(4)其他一切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证据材料

48、书证的特性

(1)物质性:书证必须有一定的物质作为其载体

(2)思想性: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这些内容足以表达一定的思想,而这些思想内容又是可以被他人所认识和了解的

(3)确定性: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应是与本案直接相关的,它所反映的是案件中某一方面的事实。

49、书证的分类:

(1)按制作书证的权限不同分类:公文性书证非公文性书证

(2)按书证的制作过程与用途的不同分类:原本正本副本影印本复印本节录本译本(3)按对书证制作程序的要求不同分类:一般书证特别书证

(4)按书证表现形式不同分类:文字书证图形书证符号书证

50、书证的意义:

(1)某些书证可能成为认定争议事实的直接依据(2)书证具有持久的证明力

(3)特定书证是某些犯罪构成的重要条件(4)书证可以被用来检验其他证据的真伪51、使用物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物证主要通过现场勘查,检查和搜查,扣押等法定程序收集。收集与保全物证应注意:(1)现场勘查必须十分仔细(2)收集物证应注意客观、全面

(3)调取证据与搜索检查(4)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应妥为保存

物证主要通过现场勘查,检查和搜查,扣押等法定的程序收集。现场勘查必须十分仔细,有时应反复多次进行,对勘察的情况及发现和提取的物证,应当做好笔录,当场拍摄照片,有条件的最好能够当场录像。如事后有疑问时,可以根据现场录像恢复现场,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侦查试验。搜查时,一般应“先礼后兵”。检查和搜查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收集物证应注意客观、全面的收集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证据,防止片面取证。

52、使用书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书证,在使用时一定要判明是不是原件。

(2)对书证的抄件或复印件,则应审查其是否有遗漏或弄虚作假。

(3)英美证据法中的“最佳证据规则”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是运用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证据之一。

53、证言的形式:口头陈述书面证词,一般以口头方式

54、证人所作的判断性陈述,可划分为两类:体验性判断和意见性判断

(1)客观性较强(2)不可替代性(3)可能出现误差甚至伪证

55、证人证言的特点:

56、证人证言的意义:

得进行刑讯逼供。

(1)。。。。可能成为指认犯罪的直接依据

(2)证人提供的许多情况有助于侦查破案和证实犯罪

(3)。。。。可用以验证其他证据的真伪

57、《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

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1)关于证人的范围

(2)证人必须是知情人

(3)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4)关于作证能力的限制

(5)不能作证人的人员:a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

b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和辩护律师

58、中国封建法律规定“子不证父”确认“亲亲相隐”的原则;资本主义法律规定某些人

有权拒绝作证。

英美证据法规定:(1)任何人均有拒绝“自我归罪”的权利

(2)夫妻双方均享有拒绝为配偶作证的权利

(3)某些人员由于职业需要,依法享有对职业秘密拒绝作证的特权。

我国一概没有此类特殊例外,体现了实事求是原则

59、证人的诉讼权利:

(一)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

(二)如实陈述权:证人享有不受威胁的充分陈述的权利

(三)人身自由权:对于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又提出控告的权利(四)要求保密权:刑事案件的举报人和证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要求对其姓名和举报、作证的行为保守秘密。

(五)控告权:对于司法人员的侵犯其诉讼权的行为或者人身侮辱的行为,证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60、证人的诉讼义务:

(一)有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二)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98条

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付法律责任。(三)出庭接受询问、质证----《-刑事诉讼法》第151条

证人在接到出庭作证的通知后,应当按其出庭作证,在法庭上,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61、对证人的保护

保护证人及其近亲属安全,是公检法三机关的法定义务,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证人及其近亲属加强保护。

62、询问证人的法律规定:P147

63、询问证人适应注意的问题

(1)允许证人提供书面的证词,一般仍应当对证人先进行口头询问,在问明情况后再让其书写

(2)实现应作必要的准备,避免在询问时出现“卡壳”现象

(3)尽可能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使证人解除顾虑进行陈述

(4)应当先让证人自由陈述,然后向他提出有关问题。不应事先画框框,定调调,更不64、对“被害人”的概念的界定

(1)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应当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2)所谓“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和其他合法的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3)被害人应当是自然人,即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

(4)被害人既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未成年人;既可能是神志正常的人,也可能是精神病人或呆傻人。

(5)刑事被害人的身份,是由犯罪行为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

(6)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有被害人,有的案件只有一个被害人,有的案件则可能有若干个被害人。但有些案件有可能没有被害人。

(7)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

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

65、被害人陈述的意义:

(1)指认犯罪嫌疑人,证实犯罪

(2)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3)核实案情,排除伪证

66、刑事诉讼的主要任务: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这本身就是对

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67、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1)被害人对于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提出检举和控告

(2)司法机关在接受被害人的控告后,如不予立案,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提出控告的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3)被害人对于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5)被害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6)被害人对由于犯罪行为而蒙受的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进行适当的赔偿。

(7)在法庭审理中,被害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并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8)在侦查阶段,被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并可以要求不公开其姓名。尤其是强奸案件的被害人,有权要求对于被害的情况予以保密。

(9)被害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不服,可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10)被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有权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

68、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义务:

(1)被害人对于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有义务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者提出控告。对于严重的犯罪案件,法律不允许被害人与犯罪分子“私了”。

(2)被害人应当如实陈述遭受侵害的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故意夸大事实,诬陷他人。

(3)在法庭审理中,被害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69、自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1)对于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由被害人自行决定。被害人可以同加害人自行和解,也可通

过调解使纠纷得到解决,必要时,当然也有权提出诉讼。

(2)自诉案件起诉后,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被害人还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3)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0、自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义务:

(1)被害人对于在自诉状中提出的指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自诉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期出庭参加诉讼。

(3)在法庭审理中,自诉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71、询问被害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该法第三节“询问证人”的各

项规定。其具体要求是:

(1)侦查人员询问被害人,可以到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询问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3)询问被害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做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4)询问不满18岁的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5)询问被害人时,应认真的做好询问笔录,经被害人核对。

72、询问被害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1)被害人可以打电话或用书面材料进行控告,但不能代替当面陈述。

(2)询问时应先让被害人自由陈述,然后在提出有关问题要他回答

(3)询问被害人,语气应亲切、和蔼,避免使被害人再次受到伤害

(4)事先应作必要的准备,以便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

(5)对被害人不宜反复多次询问,以免造成副作用。

73、为何不宜对被害人进行多次反复询问

尤其是对强奸案件,强制猥亵妇女案件中的被害人,更不宜多次传唤反复询问。因为此类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多次传唤反复询问会触及被害人的痛处,甚至造成四处传扬、损害被害人的名誉的不良后果。

7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包括三方面:

(1)对犯罪事实的供认---自首坦白供认

(2)说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否认申辩反证

(3)检举、揭发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又称“攀供举发”

7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

(1)口供查证属实的,可作为认定案情的直接依据---这是口供的最大优点

(2)口供中虚假不实的成分较多,而且通常会反复多变

7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意义:

(1)在侦查阶段的意义: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交代其罪行的供述,有助于缩小侦查范围,迅速查明案情。

(2)在审判阶段的意义:可用被告人的口供同其他证据比对,互相印证,有助于司法机关客观的分析案情,做出正确的结论。

(3)对量刑的意义:根据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具体情况,可确定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作为最后量刑时的参考。

77、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程序

(1)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负责进行。在侦查阶段,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讯问,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把他传唤到本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3)对于被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其被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4)如果一个案件中有若干个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以防他们相互串供。

(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

讯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于本案无关的问题,又拒绝回答的权利。

(6)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由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7)在讯问时,应认真做好笔录。

(8)犯罪嫌疑人再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为其取保候

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由侦查机关批准。

78、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1)应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应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

(3)应恰当解释“如实回答”的问题

(4)应慎重对待书面证词

7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与证人证言的根本区别

证人应当是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以外的第三者,即“局外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是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将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视为一般意义上的证人证言。

80、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在四种情况下可作为证人证言的特殊例外

(1)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某一被告人检举、揭发其他同案被告人与己无关的犯罪事实,可以看作证人证言

(2)已经结案的被告人为正在审理的案件作证,。。。

(3)处于次要地位和被动地位的同案被告人,揭发首犯、主犯和实行犯的罪行,。。。

(4)已经决定不起诉的同案人,被传唤出庭作证,。。。。

81、同案被告人一致供述认定案件部分实施的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至少有一次主要犯罪事实已有大量其他证据可以证实。

(2)案件的主要事实或基本事实也已查清,且有大量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认定全案已无问题。

82、如何认识对待被告人翻供

(1)被告人翻供具有两重性,即有的翻供确实是一种抗拒行为,有的翻供则是纠正原先供述中某些虚假不实的内容,是行使辩护权的表现。

(2)对被告人反复变化的多次口供应作具体分析,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查证属实者信,查无实据者否”

83、刑讯逼供是历史的积淀

(1)封建社会实行“罪从供定”,刑讯逼供是合法的手段

(2)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在法律上废止刑讯逼供,但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仍普遍存在(3)革命阵营中“左”的指导思想导致刑讯逼供泛滥

84、纠正刑讯逼供的方法:

(1)反复耐心地讲清刑讯逼供的性质和危害

(2)对刑讯逼供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明里暗里鼓励和怂恿这种错误的方法(3)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制服罪犯

(4)设法解决公安、司法机关的装备问题

85、刑讯逼供的危害:

刑讯逼供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大忌,其主要危害有:

(1)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误伤了好人而放纵真正的犯罪分子

(2)逼出来的口供很不可靠,往往搞得真假难辨,使案情极端复杂化,会使办案人员陷于被动

(3)刑讯逼供是很不文明的野蛮做法,会使办案人员丧失社会同情,也会损害公安、司法人员的形象,实际上也会损伤党和政府的威信

(4)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打骂体罚会损伤政策和法律的威信,更会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对立情绪,造成以后的审讯和改造中的困难。

86、鉴定结论的特点:

(1)。。。。是专家的判断性意见

(2)。。。。不能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3)。。。必须提出书面结论

87、鉴定结论的意义:

(1)有助于排除犯罪嫌疑和指明侦查方向

(2)有些鉴定结论对认定案情能够起到关键的作用

(3)有的鉴定结论可能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依据

88、鉴定结论的种类:

(1)法医鉴定(2)司法精神病鉴定(3)毒物分析鉴定(4)痕迹鉴定

(5)文件鉴定(6)物品鉴定(7)司法会计鉴定(8)工程技术及责任事故鉴定

89、鉴定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具有专门知识和必要的鉴定手段

(2)与鉴定涉及的案件及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90、鉴定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1)有权了解案件中的送鉴材料的来源

(2)有权要求提供足够的材料

(3)有权坚持个人意见

(4)有权拒绝鉴定

义务:(1)认真负责工作,忠实于与事实真相

(2)写出鉴定结论并签名以示负责

(3)接到人民法院通知时,按时出庭当众陈述鉴定结论,并回答提出的疑问

(4)对于本案中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应当保密

91、勘验、检查笔录的特征:

(1)它是人的感觉器官对特定失控状态的一种直接反映活动。

(2)它是通过法定的“笔录”方式对特定时空状态进行的如实、全面记载。因此,它更具有客观性、真实性。

(3)它是通过文字、图像等书面材料来记载特定时空内的实况的,因此,勘验、检查笔录又是以合法方式固定与保全证据的一种有效途径。

92、勘验、检查笔录的意义:

(1)有助于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总体情况形成较为客观的判断

(2)是收集证据和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手段

(3)可用以验证其他证据的真伪

93、有关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法定程序

(1)应由法定的诉讼主体主持制作

(2)应由勘验人等签字或者盖章

(3)在侦查阶段勘验、检查的具体规定

(4)关于人民检察院进行复验、复查的法律规定

(5)关于侦查实验的法律规定

94、勘验、检查笔录的内容:

(1)现场勘验笔录:包括现场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

(2)物证检查笔录:

(3)尸体检验笔录

(4)人身检查笔录

(5)侦查实验笔录

95、勘验、检查笔录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保护好现场(2)现场勘查应认真仔细,防止遗漏了重要的事项

96、视听资料的特点:

(1)证明内容的直接性(2)证明方式的直观性

(3)证明内容的真实性(4)证明载体的科学性

(1)录音磁盘、磁带等形式所录制的声音

97、视听资料的表现形式:

(2)录像带所录制的图像

(3)电子计算机存储的资料、数据

(4)其他现代科技制成的精密仪器或检测装置所提供的信息

98、视听资料的意义:

(1)可能成为认定案情的直接证据

(2)具有很大的威慑力

(3)可用以验证其他证据的真伪

99、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划分的正面意义:

(1)有助于客观、全面的收集证据和分析案情。防止先入为主,偏听偏信和主观臆断。(2)有助于确保辩护权的行使。有助于当事人有理有据的依法行使辩护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0、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分类的相对意义:

(1)某一证据事实可能同时包含控诉与辩护两方面的内容

有助于办案人员以及辩护人等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客观、全面的收集对被告人不利和有利的各种证据,防止片面性。

(2)某一证据对案情的证明作用,可能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而发生变化

要求办案人员绝不能先入为主,对证据的判断绝不可一成不变,而应当随着案情的推进而逐步发展,要随时调整自己原来对某些证据的认识,以揭示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101、辩护证据的表现形式:

(1)“正面防御型”辩护证据

这类证据,可从正面证明被告人并未实施某一犯罪行为,或者证明他所犯的只是某

种罪轻而不是起诉方指控的重罪。

(2)“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

这类证据,并不否定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基本事实,但能够证明被告人具有应当减轻

或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

(3)“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

这类证据,虽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也不能提出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其刑事

责任的事实,但他们能够提出确凿的事实,证明某些控诉证据是虚假的,或者证明

该控诉证据与办案并无关联,这就使控诉方的指控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其作用如

同“釜底抽薪”。

102、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分类的意义:

有利于判断每个证据的可靠程度,并正确运用传来证据。传来证据的可靠度和证明力显然不及原始证据,但它可以成为发现原始证据的媒介和桥梁。

103、原始证据的表现形式:

(1)犯罪现场遗留的尸体、物品、痕迹

(2)侦查人员从搜查、检查中获得的犯罪工具、留有犯罪痕迹的各种衣物和各种赃款赃物

(3)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账簿、单据和信件、文件的原件

(4)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历史的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档案材料的原件

(5)被害人的陈述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

(7)现场目击者和案件知情人提供的证言

104、传来证据的表现形式:

(1)各种物证的复制品和照片

(2)犯罪现场的照片、模型、录音、录像等

(3)根据证人和被害人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所画的模拟画像

(4)各种书证的抄件、复印件

(5)证人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

(6)在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的笔录

105、原始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

由于原始证据是从第一来源获得的,出现误差的可能性较小,对于案件的证明作用也就比较强,办案人员应当尽可能追根溯源,努力寻找、收集原始证据,防止因证据多次转手、传抄而造成的失真,避免对案件认定出现失误。

106、传来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

传来证据经过了中间环节的转手,传抄或转述,同案件事实距离较远,因而出现失真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远不及原始证据。事实上,传来证据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1)传来证据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判断原始证据是否可靠的佐证

(3)。。。。可用以代替某些不能提取的原始证据

(4)某些原始证据已经灭失或者实在无法取得时,只要传来证据查证属实,也可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107、对传来证据的再认识:

由于过于看重了传来证据的缺点,而忽视了某些传来证据作为固定、保全证据的手段所具有的突出的优点,其具有明显的片面性。近至现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那种主张禁止使用传来证据的理论和规定,都逐渐有所松动。近代各国的刑事诉讼中,各式各样的传来证据已被日益广泛运用,司法实践有力的推动了证据理论和证据立法不断前进,这是人类法治文明不断进化的又一生动的表现。

108、言词证据的特点:

(1)能够从动态上揭示案件发生的起因,过程和具体情节----最显著

(2)是由提供证词的人对于案情事实的折射反映----特点又是最大缺点

109、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客观性强---最大优点

(2)一般只能从静态上反映案件的某一局部的事实

(3)实物证据有可能变形、腐烂或者挥发、灭失,也可能被认为的隐匿、毁弃

110、言词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

(1)在收集证据时,应当让当事人进行当面的口头陈述,书面供词或证词只能看作是辅助性的证据,不能以书面证词代替向司法人员所作的口头陈述。

(2)在审查证据时,如果发现某些证词存在疑点,应当再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讯问),让他们再以言词的方式进行补充和改正。

(3)在庭审阶段,除了直接讯问被告人以外,应当传唤主要证人和被害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并允许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和辩论、质证。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证

人和鉴定人均不能免除出庭作证的义务。

111、言词原则和直接原则的关系:

两者实际上是两项紧密相关、互相联系的诉讼原则。在诉讼中贯彻言词直接原则,是人

类法治文明逐步发展的产物,是诉讼制度趋向民主化、科学化的实际表现。

112、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

(1)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3)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

(4)某些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

(5)某些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6)有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被当场扭获,当时查获的赃款赃物

(7)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物证也可能成为直接证据

113、直接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严禁为了获取被告人供述而实行刑讯逼供(冤枉无辜、破坏法制、丧失威信、坑害自己)(2)直接证据不能搞错,不可轻信

它能够直接有力的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有很容易发生虚假不实的情况,在运用直接证据时,一定要谨慎,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最后定案的依据。

114、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无法一一列举。

115、既不属于直接证据又不属于间接证据的两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前有过类似行为,甚至犯过与本案相同的罪行,不能作为认定他在本案中犯罪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审讯时的表情,不能作为判断他是否有罪的间接证据。116、间接证据的两个显著特点:

(1)间接证据对案情事实的证明关系是间接的(2)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117、间接证据的作用:

(1)间接证据是侦查破案的向导,是发现直接证据的桥梁

(2)间接证据可以用来检验直接证据的真伪,使最后的定案确实可靠

(3)大量的间接证据可用于排除犯罪嫌疑

(4)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只要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也可据以定案。

118、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具有的特点:

(1)必须是与本案有关,并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2)必须是依法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119、明确证明对象的意义:是为了明确在办案中需要查证的范围,使办案人员分清主次和轻重缓

急,有重点、有次序的安排自己的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120、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四个方面:

(一)有关犯罪的事实---最主要、核心内容

两步:(1)证明犯罪事实是否确已发生,应否追究刑事责任

(2)如有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随即开展侦查,进一步查明有关本案中构成犯罪的各方面情况

(二)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有无犯罪前科和犯罪后的态度

(三)案件中涉及程序法方面的事实

(四)案件中的某些证据材料

121、刑事诉讼中无需证明的事项:

(1)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及自然规律和科学定律(2)司法人员职务上熟知的事实

(3)预决的事实(4)推定的事实

122、司法认知的范围:

(1)对法律问题的司法认知

(2)对事实问题的司法认知:众所周知的事实、司法确立的实体事实

123、司法认知的程序:

(1)司法认知的告知程序(2)启动(3)听证(4)裁定(5)救济

124、证明标准的意义:

(1)对于诉讼活动具有指引作用

(2)证明标准的确定和准确把握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和基础

(3)确立证明标准能够促使举证责任的举行

(4)确立证明标准有利于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125、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化为以下几点:

(1)据以定案的每个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

(2)每个证据必须和待查证的犯罪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具有证明力、

(3)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4)所有证据在总体上足以对所要证明的犯罪事实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并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126、拟制与推定的区别:

拟制是指法律把某些实际上并不相同的事项,视为具有相同的意义;推定则是指对于某些情况不明或无法证明的事项,以假定或推断的方式加以确定。拟制的事项是不可推翻的,推定的事项允许事后在取得确凿证据时予以推翻。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127、推定的意义:

(1)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活动;

(2)可以消除对于某些无法证明的事项必须举证的困难;

(3)可以使有关当事人合理分担举证责任。

128、对法律推定的分类:

(1)从法律推定在诉讼中的法律效力来看,分为不可反驳的推定(终局性推定)与可反驳的推定;

(2)有基础事实的推定和无基础事实的推定

129、法律推定的适用条件:

(1)除了无罪推定原则外,适用推定必须以事实基础得到证明为基础

(2)适用推定必须以无相反证据能推翻为条件

130、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区别:

(1)产生的方式不同。法律推定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事实推定来自于司法人员根据经验法则的逻辑推理。

(2)司法者的自由裁量权不同。法律推定规定了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司法者必须适用;而事实推定,司法者可以根据其实践经验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

(3)使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推定主要适用于非刑事诉讼,事实推定则存在于任何诉讼形式之中。(4)推定的种类不同。法律推定分为可反驳的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推定,而事实推定都是可反驳的推定。

131、事实推定的成立条件:

(1)必要条件——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存在与否。

(2)前提条件——基础事实已经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3)逻辑条件——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须有必然的联系

(4)生效条件——以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反正成立与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

132、收集证据的特征:

(1)收集证据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职责和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3)。。。。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133、收集证据的意义:

(1)。。。。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2)是审查、判断证据的基础

134、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

(1)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2)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

(3)。。。。要主动及时(4)。。。。要客观全面(5)。。。。要深入细致(6)。。。。要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7)。。。。要注意把握人的心理状态

(8)。。。。要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

135、证据保全的意义:

(1)肉眼还难以看到需用各种办法将他们显现出来并加以固定、提取。

(2)被毁灭替换或者变形变质,以致失去了证据的效力。

(3)证人外出、死亡而不能在开庭审判是出庭作证

(4)保全证据是档案管理的需要。

136、证据的特征:由公安、司法人员进行;。。主观思维过程;。。查明案件的方法;。。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法律活动。

137、判断证据的意义:

(1)鉴别证据材料的真伪(2)剔除与案件无关的材料(3)判明现有证据是否已经达到充分的程度

138、判断证据的任务:一是对个别证据的审查、判断,即逐证审查、判断;

二是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

139、证据的逐证审查、判断的主要方法:

(1)审查证据来源和保管情况,以判断他们是否事实、可靠

(2)要审查证据事实与案情事实是否有关联

(3)要审查每个证据事实是否合情合理

(4)要审查收集证据的手段是否合法

140、证据排列组合的意义:

(1)有利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2)有利于在庭审中组织对证据调查、质证与辩论

(3)有利于档案管理

141、排列组合的主要方法:

(1)按照作案时间的先后次序排列(2)按照所犯罪行的轻重适当排列

2018年10月自考00370刑事证据学试题和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刑事证据学试卷和答案 (课程代码00370)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在每小J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法定证据制度产生于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2.从立法上来看,最早确立自由心证的国家是 A.德国 B.日本 C.法国 D.意大利 3.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 A.由检察院重新收集证据 B.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C.由法院裁量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D.视案件而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4.检查的对象是 A.案件现场 B.犯罪嫌疑人 C.物品 D.尸体 5.如果缺少刑事证明,审判将失去 A.原则和方向 B.标准和动力 C.依据和根基 D.准则和目的 6.传统广义的“大证明”观,将当事人承担的责任称之为 A.证明责任 B. 举证责任 C.收集责任 D.鉴定责任 7.无可争议的、审判人员履行职务都应当知晓的事实是 A.司法认知 B.预决的事实 C.程序事实 D. 众所周知事实 8.被告人能够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是

A.自诉案件 B.公诉案件 C.反诉案件 D.追诉案件 9.当没有相反证据出现时,法律推定推出的事实就成为 A.已知爵实 B.基础事实 C.案件事实 D.法律事实 10.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须通过一系列 A.事实 B.政策 C.判例 D.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1.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正确的有 A,结果无科学性、可靠性 B.以“神灵显示”作为标志 C.与古代实行的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 D.与古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带有一定的科学性 E.适应了奴隶主阶级借助神威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 12.在证据法的价值体系中,最基本的价值包括 A.自由 B.法治 C.秩序 D.公正 E.效率 13.广义证明观的刑事证明主体包括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当事人 E.证人 14.刑事证明对象的客观方面主要包括 A.时间 B.地点 C.手段 D. 行为 E.后果 15.“谁主张、谁负责”规则的基本要求包括 A. 主张方举出证据 B. 证明后的实证 C. 证据符合证明程度要求 D.承担责任方承担败诉责任 E.举证责任在于举 16.逮捕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A.立案条件 B.证据条件 C.罪贲条件 D.供述条件 E.社会危险条件 17.我国原始证据优先规则适用于 A.物证 B.人证 C.鉴定意见 D.勘验笔录 E.书证 18.非法证据排除的作用有 A.保障宪法性权利 B.阻吓违法取证 C.维护司法纯洁 D.维护司法程序正义 E.避免冤假错案

民法学-简答题

简答题目录部分 1、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2、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 3、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4、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有哪些? 5、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6、民事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7、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有哪些? 8、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9、法人的特征是什么? 10、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1、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什么? 12、合伙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3、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14、物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5、民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16、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有哪几项? 17、什么是单独虚伪表示?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18、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9、胁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21、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是什么? 2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3、可撤消民事行为有哪几种? 24、代理的特征是什么? 25、代理权行使的原则是什么? 26、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哪几项? 27、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几项? 28、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29、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 30、人格权的特征是什么? 31、肖像权的特征是什么? 32、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33、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 34、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35、业主管理权的内容是什么? 36、善意取得应具备什么条件? 37、按分共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38、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39、用益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40、地役权的特征是什么? 41、担保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42、设立浮动抵押应符合哪些条件? 43、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最新刑事证据学名词解释115题

1. 证据学:通常称为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证据:证明之根据。 2. 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 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4. 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 5.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6. 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7.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与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8. 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9.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反 10. 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合法, 11. 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12. “弹劾式诉讼”:就是诉讼必须由原告对被告提出弹劾(控告)才能引起,国家并不主动干预。13. “纠问式诉讼”(“审问式诉讼”):是指封建国家要求司法机关依据其职权,对犯罪行为主动予以追究,在诉讼中又特别注重对被告人的“纠问”,采取各种手段逼使当事人招供。14. “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作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 15. 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16. 证明标准: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其所依据的证据对案件的证明需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据以定案。17. 证明任务:刑事诉讼证明任务是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18. 收集证据: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必要步骤,是为追究犯罪奠定基础的工作,是判断和使用证据的前提和先决条件。19. 证据规则:是指为了规范证明行为而确立的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采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原则。 20. 证据能力(证据资格):21. 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可以被用为证据,哪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 22. 决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问题。 2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4. 用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所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定罪与判刑的根据。 25.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一般不能被用作定案的根据。26. “毒树之果”:源于美国。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所提供的线索,再去获取其他证据,被认为是由“毒树”结出的“毒果”,因而该证据也被认为同最初采用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一样不具有可采性。27. 意见证据:是指证人对案件事实发表的意见。28. 证据证明力:是指某一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究竟具有多大的可信度。29.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30. 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31.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对于某些证明力难以确定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以增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作为定罪的根据。 32. 证据开示(证据展示):33. 是指控、辩双方在法庭开庭前相互展示证据,以交换有关案件信息的一项制度。 34. 当庭认证:是指法庭对于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应在当庭审查后予以认定。 35. 推定:是指在司法证明中,以已知的事实为基础,根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的规律,推导出另一事实的带有假定性质的判断。36. 不可反驳的推定:又称终局推定,是指当事人不能提出反证加以推翻的推定。 37. 拟制:法律上的拟制是根据实际操作的需要,把两种并不相同的事项视为相同的事物。 38. 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于某些司法人员熟知的事实,可以无需证明就直接认定其存在不存在。39. 疑罪:是指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其无罪的两难情况。40. 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 41.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和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实物证据。 42. 公文性文书:是指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出具的证明文件。 43. 属性物证:是以其其自身属性的品质内部属性发挥作用的物证。44. 证人证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以外的人,就其耳闻目睹

自考刑事证据学填空题 (1)

1.证据学通常称为诉讼证据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2、证据:证据,即证明之根据。3、诉讼证据:诉讼证据应当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4、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5、“弹劾式”诉讼:所谓“弹劾式诉讼”,就是诉讼必须由原告对被告提出弹劾(控告)才能引起,国家并不主动干预。6、神示证据:所谓“神示证据制度”,古代社会并没有这样的正式命名,而是后人所作的概括。7、纠问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又称“审问式诉讼”,是指封建国家要求司法机关依据其职权,对犯罪行为主动予以追究,在诉讼中又特别注重于对被告人的“纠问”,采取各种手段逼使当事人招供。8、法定证据: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作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9、证据规则:证据规则是指为了规范证明行为而确立的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采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准则。10、物证: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情 的客观实在。1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实物证据。 12、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可以被用为证据,那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决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问题。13、证明力:所谓证据的证明力,是指某一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究竟具有多大的可信度。14、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情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称为“补强证据”15、证据开示:又称证据展示,是指控、辩双方在法庭开庭前相互展示证据,以交换有关案件信息的一项制度。16、交叉询问:是指在庭审过程中,为审查人证言的真实性,应由控、辩双方对出庭作证的证人轮替交叉地进行询问。17、当庭认证:是指法庭对于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应在当庭审查后予以认定。18、疑罪:是指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其无罪的两难情况。19、证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并具有作证能力的自然人。20、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以外的第三者,就其耳闻目睹的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

民法简答题整理

简答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㈠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基于财产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所反映的平等自愿的特点,也 是民法区别于行政法和经济法的界限。 2 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关系 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支配的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 的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多为有偿的,也有无偿的。 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不是仅由民法调整,但主要由民法调整 1主体地位平等 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2 与人身不可分离 3 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人身关系体现的是精神上的利益,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二民法的性质 1 民法是私法 不同社会的司法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法。 2 民法是权利本位法 民法的基本任务是确认和保护民事权利 3 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规定的财产法确立了有关财产的归属及其转移的基本框架和规则 4 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 协调市民利益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本质和特征的 集中反映,它反映了这些社会关系的一般规则和要求 2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就民事法律规范的整体而言,不同于各种具体民事法律制度的原则 3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民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立法者的法律观念、价值取向对民事立法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定 时期的国家政策,也会反映在民事立法政策上 四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 指导功能

自考刑事证据学手机版小抄

1.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实际状态进行勘检,检查所制作的实况记录。 2.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根据报案和有关线索,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观察,勘验或检查,从中发现,提取和固定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或电子计算机存储的资料以及其他科技设备与手段所提供的有关案件的信息。 4.被害人陈述: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遭受侵害的情况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和控诉。 5.控诉证据:是指那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证据。 6.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或最初来源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7.传来证据:是指离开了第一来源,从其他方面获取的经过了转手,传抄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明材料。 8.鉴定结论:是由有关专家对诉讼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检查测定以后,所出具的结论性书面意见,又称“鉴定人的意见”。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受刑事迫诉的人,就有关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认,辩解和陈述。10.实物证据:凡不是以人的言词,意见为其表现形式,而是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

11.法律推定:是指对某些情况不明或者确实不可能查清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某种程序,来推断该事项的“有”或“无”,即由立法者根据事物间的常态联系通过立法明文规定的推定。 12.证据保全: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为了使已经发现和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不致由于自然或者人为的原因而发生变形,变质,混合,调换或者灭失,而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提存,固定并妥为保存的诉讼活动。 13.诉讼证据的排列组合:就是将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把它们排列起来,形成对所要证明的每一个问题,都有一组相应的证据。 14.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15.刑事证据: 16.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17.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决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问题。18.推定:是指在司法证明中,以已知的事实为基础,根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的规律,推导出另一事实的带有假定性质的判断。 19.证据规则:指为了规范证明行为而确立的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采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准则。

《刑事证据学》历年真题全套试题

2.1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4年4月份)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D ] A.客观性、关联性、直接性B.主观性、直接性、合法性 C.主观性、关联性、合法性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B] 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B.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 C.年幼的人D.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3.以下关于被害人陈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被害人陈述都是直接证据 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窖人陈述 C.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 D.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4.有权指定医院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法院 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有权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 A.公安局长B.刑警队长C.派出所所长D.检察长 6.在侦查阶段,有权依法主持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是[ ] A.鉴定人B.侦查人员C.法医D.侦查机关聘请的专家 7.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侦查机关将其退还邮电部门的时限是[ ] A.7天以内B.5天以内C.3天以内D.24小时以内 8.某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或不具有作案的条件,该项证据属于[ ] A.“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B.“酌情减免型”辩护证据 C.“直接否定式”辩护证据D.“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 9.在以下关于言词原则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言词原则即直接原则 B.言词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定案时必须具有言词证据 C.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原则 D.言词原则要求诉讼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 10.下列各事项中,属于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的是[ ] A.证据材料B.程序法方面的事实 C.预决的事实D.实体法方面的事实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英美证据法中的证据可采性规则包括[ ] A.相似事件或类似事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当事人的品格通常不得作为认定案情的证据 C.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 D.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E.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一般不得采用为证据 12.下列各项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有[ ]

民法学民法概述练习题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的地位。 A.根本大法 B.基本法 C.单行法 D.中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所有的人身关系 C.纵向的财产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 B.民事 C.交换 D.日常 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本案适用() A.中国民法 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法 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 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 B.法国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 D.苏俄民法典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调整()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 B.公民 C.法人 D.公民与法人 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 解析: 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2018年自考《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考《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1.证据规则的特点 1)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2)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作用 3)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4)是程序性准则 2.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公正 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3)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 4)有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5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由 1)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2)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权的需要 3)有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 4)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 4、确立传闻证据排除的理由 1)传闻证据有可能失真 2)对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质证,违背了交叉询问规则和直接言词原则 5、确立意见证据排除的理由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感觉到的客观事实提供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和判断 2)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靠程度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6、确立补强证据排除的理由 1)需要补强的证据虚假可能性较大的证据 2)确立补强证据规则有利于克服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也有利于防止刑讯逼供 7、证人证言的意义 1)可能成为指认证据的直接证据 2)证人提供的许多情况有助于侦查破案和证实犯罪 3)可用于验证其他证据的真伪 8、被害人陈述的意义 1)指认犯罪嫌疑人,证实犯罪 2)提供线索,证实犯罪 3)核实案情排除伪证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意义 1)口供在侦查阶段的意义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交代其罪行的供述,有助于缩小侦查范围,迅速查明案情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错、漏现象,从中发现新的线索 2)口供在审判阶段的意义在审判阶段,可用被告人的口供同其他证据比对,互相印证,有助于司法机关客观地分析案情,作出正确的结论。被告人的口供经查证属实的,可以用作案情的直接证据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民法学学位考试(A)卷 (适用专业:09法学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 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 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 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0年4月全国自考刑事证据学真题

全国2018年4月自考刑事证据学真题 课程代码:0037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是() A.客观性B.关联性 C.合法性D.可采性 2.与弹劾式诉讼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罪从供定证据制度 3.英美证据规则规定的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A.盖然性占优势B.有合理根据 C.无合理怀疑D.证据确实充分 4.书证的特征主要有() A.物质性、思想性、确定性B.客观性、思想性、确定性 C.物质性、思想性、间接性D.客观性、思想性、特定性 5.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 ...的诉讼权利是() A.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D.上诉的权利 6.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法定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A.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B.讯问应一律在侦查机关进行 C.对于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其被拘留后的48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D.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派员在场 7.属于办案人员对证据在诉讼中证明作用的一种判断,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原来的判断可能得到证实也可能被推翻的证据可分为() A.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B.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D.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8.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1

A.鉴定结论B.勘验、检查笔录 C.视听资料D.书证 9.不属于 ...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是() A.有关犯罪事实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 C.程序法事实D.推定的事实 10.首次在立法中体现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是() A.意大利《宪法》 B.《世界人权宣言》 C.《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纲要》 D.法国《人权宣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刑事证据定义的核心内容是主要强调刑事证据() 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是确信争议事实是否存在的原因 C.必须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D.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E.是认定某一待证事实的方法 12.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规则主要有()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B.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C.意见证据排除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 E.补强证据规则 13.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有() A.证人必须按照严格的形式宣誓 B.证人不能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C.当事人有权要求法庭传唤其认为必要的证人出庭作证 D.法庭必要时可以强制证人出庭 E.反对强迫自我归罪 14.鉴定结论的特点包括() 2

民法学试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 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 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 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 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27、法人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都是法律赋予的,故二者的权利能力应相同。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模拟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按份共有 2.房屋典权 3.民事法律事实 4.监护 5.法定代理 6.法人 二.填空(每空1分,共23分)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和。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停止的活动。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委托代理和三类。8.《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或起计算。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和。 10.以占有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其占有属于非法为标准,可将不法占有分为和。 11.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和两种。 12.《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内容 5.公民死亡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 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6.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7.自阿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8.《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10.《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诚实信用原则的涵义和具体内容。 2.滥用代理权的有哪几种情况? 五.案例分析(13分)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的切面机。售货员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6年7月份)

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刑事证据学试卷 (课程代码037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是【】 A.客观性B.关联性 C.时间性D.合法性 2.与纠问式诉讼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A.法定证据制度B.神示证据制度 C.罪从供定的证据制度D.察言观色的证据制度 3.下列规则中,不属于规范采证程序规则的是【】 A.意见证据排除规则B.交叉询问规则 C.当庭认证规则D.疑罪从无规则 4.物证的基本特征是【】 A.客观性、思想性、确定性B.客观性、思想性、间接性 C.客观性、特定性、间接性D.客观性、特定性、思想性 5.下列询问证人的程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询问证人一般应当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B.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对拒不作证的人可以强制其作证 D.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6.以下关于勘验、检查笔录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勘验、检查笔录属于言词证据 B.勘验、检查笔录不是独立的诉讼证据 C.勘验、检查笔录是对物证的一种固定方式 D.勘验、检查笔录是指文字记录 7.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的对象是【】A.被害人 B. 犯罪嫌疑人 C.证人D.被告人 8.以下关于实物证据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实物证据即物证 B.实物证据一般只能从“静态”上反映案件某一局部的事实 C.实物证据包括鉴定结论 D.实物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9.侦查终结时的证明标准是【】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C.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之间没有矛盾D.主要犯罪事实基本查清 10.下列关于收集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收集证据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职责

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

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 1. 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答: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 2. 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 答: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3. 简述我国民法的任务 答:民法的任务是民法立法宗旨的具体体现, 是由民法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民法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4.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其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 是民法理发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特性的集中反映, 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民事政策。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5. 简述民法的适用范围。 (试述民法的效力论述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 是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

力。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期间有效, 亦即在何时间内可以和应当适用该法律规范。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 2 新法改废旧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由于民法的渊源不同, 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也就有所不同, 如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该地区。三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不仅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6. 我国民法的性质是什么? 答:我国民法具有以下性质: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 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就是民法。 2民法为文明法。民法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任何社会的民法都是与当时社会文明相适应的, 我国社会主义民法是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相适应的, 是促进和维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和进步的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民法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模式,规范主体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规定, 则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 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须依照民法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 民法规范又是法院裁判案件的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民法规定主体的行为准则,确认主体的权利义务,因此,民法为实体法。

2011年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

课程代码:0037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特征是() A.客观性B.关联性 C.合法性D.可采性 2.资本主义社会实行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 C.罪从供定证据制度D.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下列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勘验、检查笔录B.鉴定结论 C.书证D.视听资料 4.在侦查阶段,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 A.证据调查权 B.证据保全申请权 C.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权 D.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权 5.某公安机关法医王某在下班途中目睹了甲伤害乙的经过,那么() A.王某应当作鉴定人B.王某应当作证人 C.王某既可以作鉴定人,又可以作证人D.王某既不能作鉴定人,又不能作证人 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时的证明标准是() A.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B.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C.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7.鉴定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A.有权要求保密B.有权申请回避 C.有权要求提供足够的材料D.有权了解全部案情 8.对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A.12小时B.24小时 第 1 页

C.36小时D.48小时 9.下列关于视听资料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以录音、录像为载体的证据都是视听资料 B.视听资料的内容,应当是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的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信息 C.视听资料的记录与存储均产生于诉讼过程之中 D.视听资料是用来固定、保全证据的手段 10.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A.被告人认罪的陈述B.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C.赃物的复制品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按照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证据规则,一般情况下不具有 ...可采性的有() A.相似事实或类似事件B.当事人的品格 C.犯罪前科D.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 E.传闻证据 12.关于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主要有() A.最佳证据规则B.补强证据规则 C.证据开示规则D.交叉询问规则 E.疑罪从无规则 13.物证的意义包括() A.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借助物证直接查获犯罪分子 B.某些物证可以指明侦查方向 C.物证可用以验证言词证据的真伪 D.物证是制服罪犯和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手段 E.物证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14.下列证据中属于视听资料的有() A.犯罪分子从商店盗窃的录音带 B.某银行监视系统拍摄的有关犯罪经过的资料 C.在诉讼中使用的飞机“黑匣子”记录的情况 D.侦查中收缴的淫秽光盘 E.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像 15.证据排列组合的主要方法包括() 第 2 页

最新刑事证据学 自考 笔记

绪论: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 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 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 (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 (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 (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 (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 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 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 (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 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

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 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 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 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 受到法律的约束 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 实。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8、客观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 9、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 (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 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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