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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勘察规范

广西勘察规范
广西勘察规范

ICS 27.080

P18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3333——2010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

2010-33-33发布2010-33-33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符号 (1)

3.1 术语 (1)

3.2 符号 (5)

4 总则 (7)

5 一般性土地基 (8)

5.1 一般规定 (8)

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

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

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

6 岩石地基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

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

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14)

7 膨胀岩土地基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

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8)

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8)

8 红黏土地基 (19)

8.1 一般规定 (19)

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0)

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2)

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3)

9 软土地基 (24)

9.1 一般规定 (24)

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4)

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6)

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7)

10 填土地基 (27)

10.1 一般规定 (27)

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7)

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8)

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9)

11 混合土地基 (30)

11.1 一般规定 (30)

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0)

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1)

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2)

12 风化岩与残积土地基 (32)

12.1 一般规定 (32)

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4)

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6)

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9)

13 岩溶地基 (40)

13.1 一般规定 (40)

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1)

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4)

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45)

14 采空区 (46)

14.1 一般规定 (46)

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46)

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47)

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48)

15 危岩和崩塌 (49)

15.1 一般规定 (49)

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49)

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51)

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52)

16 滑坡 (52)

16.1 一般规定 (52)

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52)

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55)

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57)

17 边坡工程 (58)

17.1 一般规定 (58)

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59)

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61)

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62)

18 基坑工程 (62)

18.1 一般规定 (63)

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63)

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64)

18.4 基坑工程支护与监测 (64)

19 地下水 (65)

19.1 一般规定 (65)

19.2 地下水勘察 (65)

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67)

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6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6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6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0)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7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78)

条文说明 (79)

前言

本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07]164号文的要求,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及高等院校等19个单位编制而成。编制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经验与科研成果,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编写内容侧重于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经验的总结。力求反映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了区内外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针对广西常见的地基岩土类型,结合广西建筑地基的特点编写,反映了近年来广西工程勘察行业的新技术和新经验,突出广西地方特色,体现了客观性和科学性。

本规范共19章5个附录,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符号、总则、一般性土地基、岩石地基、膨胀岩土地基、红黏土地基、软土地基、填土地基、混合土地基、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溶地基、采空区、危岩和崩塌、滑坡、边坡工程、基坑工程、地下水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提出。

在本规范使用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料积累,以便今后为规范的修订提供依据。对本规范的意见或建议请寄交主编单位(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38号,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室收,邮编:530001)。

参加本规范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如下:

主编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排列不分先后):

广西大学广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广西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广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南宁市勘测院

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海市勘察院梧州市建筑设计院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水利电力设计院中化广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要起草人:

卢玉南许英姿梁俊勋米德才代志宏江日光

高武振关键超苏阳陈赞颐邓长倍何友其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韦俊媚方宗正王家斌王柳宁白爱忠刘谢伶

刘功余闫清武张瑞源张作清陈孙文杨林海

周兴勇周从辉罗继勇庞敬林徐初来徐振斯

莫继军莫先恒梁天津梁锦文蒋受义蒋吉才

潘伟熙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规则。

1.2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类建筑工程、基坑工程、边坡工程、地基处理以及地基基础施工等工程的勘察、测试、治理与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086-2001 锚杆喷谢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8-9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2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 50487-200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J 112-8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T 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279-98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JGJ 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83-91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GJ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DB45/T 396-2007 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符号

3.1 术语

3.1.1 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3.1.2工程地质测绘 engineering geologic mapping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3.1.3岩土工程勘探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岩土工程勘察的一种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

3.1.4勘察阶段 investigation stage

根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要求而进行的各相应阶段工程勘察的总称。

3.1.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geotechnica1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report

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一般由文字报告、图表以及必要的附件组成。

3.1.6取样 sampling

为获取岩土参数而在钻孔、探井、探槽中采取土样、岩石样或水样的总称。

3.1.7室内试验 laboratory test

在室内对现场采取的土、岩、水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指标及化学性质的各种测试。

3.1.8 原位测试 in-sitn test

在现场基本保持岩土天然结构、湿度和应力状态下对岩土体性能进行的测试。

3.1.9圆锥动力触探试验dynamic penetration test(DPT)

用一定质量的击锤,以一定的自由落距将一定标准规格的圆锥型探头击入土层,根据探头贯入土层一定深度所需锤击数来判断土层的性状和确定其承载力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3.1.10标准贯入试验standard penetration test(SPT)

以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沿钻杆自由下落76cm,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高程预先击入15cm,继续击入30cm,并记下相应的击数(标准贯入击数),据此确定地基土层的承载力,评价砂土密实状态和液化可能性,所采试样可用于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

3.1.11地球物理勘探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应用地球物理方法来探测地层、岩性、构造等地质问题的勘探方法。

3.1.12原始资料 origina1 materia1

勘察过程中形成的未经加工的、真实反映客观情况的各种记录,包括手工记录和自动采集的观测数据、测试数据、像片、录像等。

3.1.13现场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3.1.14现场监测 in-situ monitoring

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3.1.15岩石质量指标 rock quality designation (RQD)

用直径为75mm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采取同一层的岩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3.1.16岩石坚硬程度 hardness degree of rock

按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或工程地质类比法划分的岩石等级。

3.1.17岩体完整性指数(岩体速度指数)intactness index of rock mass

岩体和未受裂隙切割的岩块压缩波速度之比的平方值。

3.1.18岩石风化程度 weathering degree of rock

岩石的原生矿物、结构与构造,受自然环境的风化作用而引起分解和变色的程度。

3.1.19岩土工程分级 categorization of geotechnical projects

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场地和地基条件等因素,对岩土工程难度和复杂程度的等级划分。

3.1.20土试样质量等级 quality classification of soil samples

按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不同划分的等级。

3.1.21红黏土地基damic earth ground

由红黏土(含原生红黏土和次生红黏土)组成的地基。

3.1.22填土地基filled ground

由填土组成的地基。

3.1.23岩溶地基Karst ground

有溶洞、溶隙、地表塌陷等岩溶现象的地基。

3.1.24膨胀岩土 expansive rock and soil

富含亲水性矿物并具有明显的吸水膨胀与失水收缩特性的高塑性软岩和黏土。

3.1.25软土 soft clay

天然含水率大,呈软塑至流塑状态,具有压缩性高、强度低等特点的黏土。

3.1.26不良地质作用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3.1.27地质灾害geological disaster

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3.1.28滑坡 landslide

斜坡上的部分岩体和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沿某一明显的界面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29 危岩 dangerous rock

被结构面切割、在外营力作用下松动变形可能失稳的岩体。 3.1.30 崩塌 collapse

危岩体离开母岩失稳坠落或倾倒的一种地质现象。

3.1.31 岩土参数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of a geotechnical parameter

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3.1.3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soil bearing capacity

指由静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3.1.33 工程地质评价 engineering geological evaluation

根据已获得的地质资料,结合具体工程特点进行工程地质条件分析,经过定性评估和定量计算,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施工方案、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措施等作出的总结性的意见。 3.2 符号

3.2.1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w ——含水量; e ——孔隙比; n ——孔隙度,孔隙率;

d ——颗粒粒径; r S ——饱和度;

r ——重力密度(重度); d r ——干重度;

ρ——质量密度(密度); ρd ——干密度;

L w ——液限;

P w ——塑限; L I ——液性指数; P I ——塑性指数。

3.2.2 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C ——黏聚力;

——内摩擦角;

μ——泊松比;

S F ——边坡稳定系数;

s ——基础沉降量,静载荷试验沉降量;

f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o f ——地基承载力基本值;

k f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ak f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sp

f ——复合地基承载力;

rk f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3.2.3 岩土变形参数

ef δ——自由膨胀率; ep

δ——有荷载膨胀率;

a ——压缩系数; c C ——压缩指数; e C ——再压缩指数; s C ——回弹指数;

0E ——变形模量; s E ——压缩模量;

G ——剪切模量;

C p ——先期固结压力。

3.2.4 原位测试及试验指标

0P ——静载荷试验比例界限压力,旁压试验初始压力;

u P ——静载荷试验极限压力; f P ——旁压试验临塑压力;

l P ——旁压试验极限压力; m E ——旁压模量; d E ——侧胀模量;

f

R ——静力触探摩阻比;

s f ——静力触探侧阻力; s p ——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c q ——静力触探锥尖阻力;

N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10N ——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5.63N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重63.5kg)锤击数;

120N ——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重120kg)锤击数; P V ——压缩波波速;

S V ——剪切波波速;

——抗剪强度。

注:N 、N 63.5、N 120均为校正后锤击数,相应的N ˊ、N ˊ63.5、N ˊ120均为实测击数,本规范有关条款采用的符号

实测或修正后锤击数均与此对应。

3.2.5 水文地质参数

k ——渗透系数;

Q ——流量、涌水量;

R ——影响半径;

S ——抽水降深;

r ——抽水试验孔半径;

H ——含水层厚度;

u ——孔隙水压力。 4 总则

4.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服务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广西的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4.2 本规范以广西常见且积累了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岩土工程问题为内容进行专题编写,是结合地区特点和经验对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补充和延伸。

4.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4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性质、场地条件、设计阶段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勘察纲要。无勘察纲要不得实施勘察作业。

4.5 勘察工作应充分了解当地的勘察、测试资料及建筑经验,并积极运用原位测试方法,查明场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特征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与评价,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应作为设计、施工的依据。

4.6 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一般性土地基

5.1 一般规定

5.1.1 一般性土是指除特殊性土之外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土。

5.1.2 一般性土的分类、状态、密实度等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要求。

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5.2.1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工作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要求。

5.2.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

在已有较充分工程地质资料或工程经验的地区,可以简化勘察阶段,也可以采用一次性勘察。一次性勘察应按详细勘察的要求布置工作。在地质条件简单的地区,可以简化勘察的部分内容,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2.3 各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深度、以及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详细勘察采取的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6件(组);

b)对3栋及3栋以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2件(组);

5.2.4 对黏性土、粉土宜采取原状土样和做标准贯入试验,对砂土宜做标准贯入试验,对碎石土宜做圆锥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5.3.1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一般性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1)对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综合确定;

2)对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三级的工程,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室内试验或原位测试成果,按附录C表C.2-1、C.2-2和C.3-1~C.3-7,结合当地经验综合确定。

b)砂土、碎石土的孔隙比可根据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按表5.3.1-1确定。

表5.3.1-1 用重型圆锺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确定砂土、碎石土的孔隙比

c)砂土、碎石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根据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锤击数,按表5.3.1-2确定;

表5.3.1-2 用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确定砂土、碎石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φk

d)碎石土变形模量可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1)根据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锤击数,可按表5.3.1-3确定;

表5.3.1-3 用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确定碎石土的变形模量E0

2)根据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锤击数,可按表5.3.1-4确定;

表5.3.1-4 用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120确定碎石土的变形模量E0

5.3.2 粉土、砂土、碎石土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尚应根据场地的岩土条件、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对以下岩土工程问题进行专门评价:

a)有透镜体或夹层等分布的复杂地段、基岩面起伏较大的地段应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b)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地区,应划分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危险或一般地段;场地地震液化判别应先进行初步判别,当初步判别认为有液化可能时,应再作进一步判别;液化的判别宜采用多种方法,综合判定液化的可能性和液化等级;

c)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土层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其液

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勘察报告除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各孔的液化指数外,尚应根据各孔液

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

d)在有水头差的粉细砂、粉土层中,应进行抗渗稳定性验算,评价产生流土、管涌、接触冲刷、接触流失的可能性,渗透的水力梯度不应超过临界水力梯度。土的渗透变形判别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附录G的规定;

e)在地下水位下开挖基坑或地下工程时,应根据岩土的渗透性、地下水补给条件,分析评价降水或隔水措施的可行性及其对基坑稳定和邻近工程的影响。

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5.4.1 存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a)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上部结构对地基的要求;

b)在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分布,且下卧层承载力不满足要求;

c)地基不均匀变形超过地基变形允许值。

5.4.2 一般性土地基的处理可根据地质条件、建筑体型、结构特点、荷载性质等,结合施工机械设备与当地材料供应等综合分析选定,可采用换填垫层法、灌入固化物(渗入性灌浆、压密灌浆、深层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CFG桩等)和机械振密挤密(强夯法、振冲密实法等)等方法处理。

5.4.3 地基处理后应进行处理效果检测,确保其承载力和变形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地基处理的方式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应以静载荷试验为主,辅之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钻孔取芯、波速测试及室内试验等,综合评价地基处理质量。

5.4.4 基础施工时,应监测地基实际地质条件是否与勘察资料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施工勘察,复核地基承载力及变形模量等重要指标。

6 岩石地基

6.1 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一般岩石地基,膨胀岩、花岗岩风化岩和岩溶地基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6.1.2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鉴定岩石的名称和风化程度,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和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划分。

6.1.3岩石地基的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存在影响基础稳定或不均匀变形的软弱夹层、断层破碎带等特殊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应进行施工勘察。

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6.2.1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的勘察阶段的划分、勘察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6.2.2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先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再勘探、测试;勘探时应先疏后密,先施工控制性勘探点,后施工一般性勘探点。

6.2.3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拟建建筑物地段及可能受其影响的地段。岩石地基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的内容、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要求。采用的比例尺及图幅应能将测绘范围内主要的地质要素和重要地质现象及其它重要信息完整、清晰地反映在图纸上。

6.2.4岩石地基的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钻孔孔径应满足勘察目的、取样、测试及钻进工艺的要求。鉴别和划分地层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采取软质岩试验岩样孔径不宜小于91mm;孔内测试试验的孔径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b)岩芯采取率对完整、较完整岩体不应低于80%,对较破碎、破碎岩体不应低于65%;应选用合适的钻探工艺提高岩芯采取率;

c)对不同岩性界面和软弱结构面等需重点查明的部位,应采用双层单动取芯钻具连续取芯等措施提高岩芯采取率;

d)当需采用岩石质量指标(RQD)评价岩石质量时,应采用75mm口径(N型)双层岩芯管;

e)钻进回次进尺对完整、较完整的硬质岩石不应超过2m,对破碎软弱岩体、软硬互层岩系,不应超过1m,对不同岩性界面、软弱结构面等特殊部位应减小回次进尺;

f)不同岩性分层的界面深度量测误差不应超过5cm,地下水位的量测误差不应超过2cm。

6.2.5 岩石地基的勘探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a)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岩石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坚硬程度、节理裂隙特征、岩芯状态等表征岩石与岩体性状的内容;

b)计算岩芯采取率、岩石质量指标RQD等量化指标;

c)对探井、探槽应绘制剖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壁和底面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试验位置。

6.2.6 根据建筑物地基条件和岩土工程评价的需要,结合场地条件,可选择适宜的物探方法进行岩石地基物探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为查明勘探深度范围的岩土组合规律、岩体风化程度变化剖面、断层破碎带、软弱结构体、洞隙等异常地质体的位置、空间形态特征,可采用浅层地震、孔间地震波CT、孔间电磁波CT、孔间声波CT、瞬态面波法等测试方法,跨孔(洞)间距、点距应根据探测精度和探测方法选择,并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b)为评价岩体完整性,确定岩体质量等级,可采用单孔或跨孔弹性波速测试。点距应依据地球物理条件和仪器精度要求确定,声波法宜为0.2~0.5m,地震波法宜为1~2m;

c)当提供地基岩体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岩土卓越周期等参数指标时,应进行地微振测试;为确定场地抗震类别应进行覆盖层的剪切波测试,其测试数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第4.1.3条的规定;

6.2.7 根据场地岩性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地基条件,岩石地基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确定天然地基或桩基持力层的地基参数指标时,对强风化、软弱、破碎及软硬互层岩体上的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应进行岩基静载荷试验,同一岩性层或岩体单元上的试验不

应少于3个点;

b)对各类软弱破碎岩体上的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三级的工程勘察,可采用重型和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动力触探测试孔宜与勘探钻孔间隔布置,或选择代表性钻孔旁布置,且数量不应

少于6孔;

c)对破碎和较破碎岩石的地基宜进行岩块点荷载试验,同一岩性层或岩体单元不应少于6组,每组不应少于9件;

d)为进行斜坡场地稳定性计算,宜对岩体中的控制性软弱结构面进行现场大型剪切试验。

6.2.8 岩石室内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个岩性层或岩体单元参加统计的数量不应少于6组,每组不应少于3件;对3栋及3栋以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岩层的试样不应少于2组,每组不应少于3件。

b)为评价岩石地基承载力,应进行硬质岩石的饱和状态单轴抗压试验,软质岩石的天然状态单轴抗压试验;为评价岩体的完整性指数,可同步进行单轴抗压试验岩样的波速测试;

c)当评价软质岩石的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时,应进行相应的试验;

d)当需提供岩石的弹性模量和泊松比时,应进行单轴压缩变形试验;

e)当需提供岩石的抗剪强度指标时,可根据岩石的坚硬程度进行三轴压缩强度试验或直剪试验。

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6.3.1 岩石地基的岩体质量评价应根据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按表6.3.1确定。

表6.3.1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

6.3.2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附录B有关规定确定。对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V级、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的工程,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在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和点荷载强度试验成果初步确定的基础上,由静载荷试验确定;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三级的工程,可由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和点荷载强度试验,结合当地经验确定。

6.3.3 软硬岩夹层或互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参照以下方法确定:

a)当岩层产状水平或缓倾斜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基础直接置于软质岩上的,可取软质岩的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

2)基础直接置于硬质岩上的,可根据基底硬质岩体的厚度及其质量等级、基础宽度或直径,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对I~III级岩体,当硬质岩体厚度与基础宽度或直径的比值

(H/B)为0.5~1.0时,取0.6~0.8倍硬质岩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

载力特征值;H/B为1.0~2.0时,可取0.8~1.0倍;H/B大于2.0时,直接取硬质岩承

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对Ⅳ、V级岩体,可取下伏软质岩

的承载力特征值作为软硬岩互(夹)层的承载力特征值;

b)当岩层产状陡倾斜或直立时,可按软质岩、硬质岩所占面积与各自承载力特征值进行加权平均确定软硬互层岩组的承载力特征值。

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6.4.1人工挖孔嵌岩灌注桩在嵌岩段宜采用微差微分爆破或预裂爆破,以充分发挥其侧阻嵌固力。

6.4.2易风化和崩解的岩石地基基础施工挖至预定深度,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浇灌封闭。

6.4.3机械成孔的大直径钻(冲)孔灌注桩至预定深度时应检测孔深和孔底沉渣,当人工挖孔桩开挖至预定深度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一柱一桩的大直径端承桩,应进行施工勘察。

6.4.4位于斜坡上的岩石地基,可根据需要进行边坡水平和竖向变形的监测。

6.4.5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出现异常应分析其原因和潜在的危害性,提出处理措施及建议,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7 膨胀岩土地基

7.1 一般规定

7.1.1 膨胀岩土是指含有大量亲水矿物,同时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软化、崩解和失水收缩开裂,且往复变形,变形达到足以危害建筑物安全,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内应力的岩土。膨胀岩土的初判应符合现行广西地方标准《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45/T 396第5.1条的规定,终判应在初判的基础上应按DB45/T 396第5.3.1条进行。

7.1.2 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当基础处于腐蚀性环境或温度影响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7.2.1 膨胀岩土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三个阶段。损坏建筑维修工作需要时,应进行维修勘察。

场地面积不大且地质条件简单或已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必须满足详细勘察阶段的技术要求。

7.2.2 膨胀岩土地基对取土试样的勘探孔,当岩土层的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小于50时,不应采用送水钻进或振动、冲击钻进,土样应尽量保持天然结构和天然湿度,施钻完毕应及时回填封孔。

7.2.3 室内试验除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外,尚应进行自由膨胀率、一定压力下膨胀率、土的收缩试验和膨胀压力试验。必要时,可进行颗粒分析、化学分析和黏土矿物试验。

7.2.4 勘察场地根据地形地貌、地下水、土层结构、膨胀岩土均匀程度及不良地质作用分为三类: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场地:

1)地形坡度大于5°;

2)高差大于5m以上的边坡或沟谷;

3)地下水局部分布,埋深不一,变化大;

4)膨胀岩土和非膨胀岩土互层多、透镜体多;岩土层厚度、产状、埋深、土质(尤其胀缩性)变化大;

5)浅层滑坡、崩塌多。

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场地:

1)地形坡度2~5°;

2)沟谷、边坡、陡坎高差小于5m;

3)地下水局部分布,但埋藏较深(地表8m以下);

4)膨胀岩土和非膨胀岩土互层、透镜体较少,岩土层厚度和土质变化(尤其膨胀性)较大。

c)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场地:

1)地形坡度小于2°;

2)无沟谷、陡坎、边坡,或位于常有水浸润的低洼地带;

3)地下水位浅,水位稳定;

4)地层单一,厚度和土质(尤其胀缩性)变化小。

7.2.5大气影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的深层变形观测或含水量观测资料确定;无此资料时,可根据表7.2.5确定。

表7.2.5 大气影响深度及大气影响急剧层深度(m)

7.2.6可行性研究勘察,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外,尚应以工程地质调查为主,配合少量钻探或坑探,勘探深度4~5m,了解地层分布和特征,并采取有代表性的原状土样,测定自由膨胀率、胀缩总率,初步判定场地内膨胀岩土的分布及胀缩等级,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设的可行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7.2.7 工程地质调查应着重调查下列内容:

a)收集当地气象及水文资料、建筑经验,并对场地附近已有建筑物进行调查,分析其完好或损坏的原因;

b)收集当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初步查明膨胀岩土的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和岩性特征;

c)调查场地地形地貌形态,划分地貌单元;

d)调查场地内地裂、滑坡、冲沟、岩溶和土洞等不良地质作用,并初步圈定其范围;

e)调查地表水排泄积聚情况,地下水类型,水位变化幅度;

f)初步预估拟建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地质的影响。

7.2.8 初步勘察阶段除符合现行勘察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确定膨胀岩土的成因类型,初步查明其分布的规律和胀缩等级;

b)根据地形地貌,对场地进行分类;

c)勘探点宜结合地貌单元和微地貌形态布置,在地形地貌交界外、地层岩性急剧变化处,应有勘探点。勘探点网格间距不应大于50 m3100 m。在大气影响深度范围内,基岩面起伏较大、地下水变化较大、岩溶土洞发育和岩性差异较大等地段,应缩小勘探点间距;

d)勘探点深度,除应满足现行勘察规范外,尚应超过大气影响深度。在斜坡上勘探时,应考虑整平后地面标高的变化,适当加深勘探点的深度。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4~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

e)勘探线、点的间距和勘探深度可按表7.2.8-1、表7.2.8-2确定;

表7.2.8-1 初步勘察阶段的勘探线、点的间距 (m)

表7.2.8- 2 初步勘察阶段的勘探深度 (m)

岩土工程勘察模版样本

岩工程勘察( 工民建详勘) 模版 执行日期 1月1起 1 前言( 一级标题小三号字加粗, 顶格) 1.1 工程概况( 二级标体四号字加粗, 退两个字符) 拟建***场地位于***, 其交通位置图详见图 1.1-1。建筑总用地面积18861.28m2, 净用地面积12751.25m2, 总建筑面积63596.0m2, 其中地下车库占地面积12640.0m2。拟建项目由3栋高层住宅楼及商业楼和地下车库组成, 其中1#楼高25F( 首层为商业) 、 2#楼高32F、 3#楼高22F, 2#楼及3#楼北侧以及1#楼与2#之间设商业楼1F。全场地普设地下车库1层, 地下车库底板面埋深为地坪设计标高以下5.4m。拟建筑物总体高度约97.50m。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地坪设计标高以上采用剪力墙结构, 其基础形式、荷载、地基充许变形值及基础埋深待定。地坪设计标高76.60m( 为黄海高程基准) , 地下车库底板厚按0.60m考虑, 地下车库底板底标高70.60m, 平面布置详见《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 1.需附交通位置图; 2.若为片区多栋建筑物或须特殊说明的建筑结构特征, 建议采用列表形式描述, 表见表1.1-1: ) 拟建 图1.1-1 勘察区交通位置图( 采用小四号字加粗)

拟建建筑物工程特性表( 采用小四号字加粗) 表1.1-1 本工程项目由***( 以下称建设单位) 承建, ***( 设计单位) 设计, 受建设单位委托, 我公司对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2 勘察目的和任务要求 本次勘察为一次性详细勘察, 其目的为: 详细查明建筑场地的水文地 质条件及工程地质条件, 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 土参数;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 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 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为基础设 计和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和依据。本次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要求是: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面图, 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筑物 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 基础形式、埋置深度, 地基允许变形 等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 度, 提出整治方案建议, 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3.查明建筑场地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 分析评 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位变幅, 判定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 腐蚀性; 5.划分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 分析地基抗震效应; 查明有无可液化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 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增加了“核电厂”的勘察;2.增加了“术 语和 符号”章;3.增加了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完整程度分类和岩体基本质量分级;4.修订了“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及“桩基础”勘察的要求5.修订了“地下洞室”、“岸边工程”、“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的规定;6.将“尾矿坝和贮灰坝”节改为“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勘察;7.将“场地稳定性”章名改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将“强震区的场地和地基”、“地震液化”合为一节,取名“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9.对特殊性土中的“湿陷性土”和“红粘土”作了修订;10.加强了对“地下水”勘察的要求;11.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强制性条文 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4.1.20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 4.8.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9.1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广西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试题.100分.doc

1.单选题【本题型共40道题】 1. 为了满足卫生要求,食堂与厕所之间的距离至少达到(B)。 A.10m B.15m C.20m D.25m 2.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为了满足消防要求宜设置成环形,如有困难必须 设置(A)的回车场。 A.12m×12m B.15m×15m C.10m×10m D.4m×4m 3. 施工现场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D)人。 A.25 B.15 C.20 D.10 4. 根据广西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下列关于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描述错误的是(C)。 A.天棚抹灰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垛、柱所占的面积 B.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C.楼梯底面抹灰按楼梯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圆形型、拱形等天棚的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5. 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要从(A)开始。 A.编制投标文件 B.收到中标通知书 C.取得施工许可证 D.开工之日 6. 某项目有施工人员550人(其中:男500人,女50人),请问设 置厕所时需要男、女各(A)个蹲便器。 A.10,1 B.15,1 C.10,2 D.20,5 7. 施工现场消防干管的管径不应小于(B)。

A.75ND B.100ND C.150ND D.50ND 8. 在软土地层修建地铁车站,需要尽快恢复上部路面交通时,车站基坑施工方法宜选择(B)。 A.明挖法 B.盖挖法 C.盾构法 D.浅埋暗挖法 9. 下列方法中,(B)不属于深基坑坑底稳定的处理方法。 A.加深围护结构入土深度 B.抛填大石块 C.坑底土体注浆加固 D.坑内井点降水 10. 灭火器设置点到临时动火作业起火点的最大距离(A)。 A.10m B.25m C.15m D.20m 11.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给予(C)分扣分处罚。 A.4 B.2 C.3 D.1 12. 当地质条件和场地条件许可时,开挖深度不大的基坑最可取的开挖方案是(A)。 A.放坡开挖 B.无支撑开挖 C.逆作法开挖 D.支撑开挖 13. 正确处理劳务分包纠纷的措施之一(B)。 A.材料费公示制度 B.人工费公示制度 C.管理费公示制度 D.文明施工公示制度

岩土工程勘察相关规范及参考资料

目录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 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50025-2004) 6.《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二、关于我省工程勘察和地基施工图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勘察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 四、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六、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七、参考资料: 1.建筑地基设计规范GB 7-89 附录五土(岩)的承载力标准值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5-31-2003 资料 3.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12-2001 附录D地基承载力 4.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J 024-85 5.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08-37-2002 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1999资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和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度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 评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

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及技术应用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及技术应用要点 发表时间:2018-08-30T17:01:21.3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9期作者:孟盛兵 [导读] 通过运用各种各样的勘察测试手段及其方法,对建筑场地进行调查研究。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30001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是岩土工程的基础工作,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和技术方法可以有效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对场地地基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为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正常使用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本文在此从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出发,对勘察的手段及勘察技术的应用做了详细的研究。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勘察技术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 通过运用各种各样的勘察测试手段及其方法,对建筑场地进行调查研究,对修建各种建筑物的地质条件进行实地调查勘察,并且把建筑工程对自然地质环境带来的所有影响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精确的判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地基和上部结构共同工作时,地基的强度、稳定性等不致于产生过大的沉降变形。换句话说,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设计做配套的服务,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勘察资料,只有通过工程勘察,我们才能更加清楚的了解,地质条件等各方面的问题。才能为设计提供所必要的依据。有利于更好的进行岩土工程的勘察。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手段及方法 1、地质测绘与调查 运用地质、工程地质理论,对地面的地质现象进行观察和描述,分析其性质和规律,并藉以推断地下地质情况,为勘探、测试工作等其他勘察方法提供依据。在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场地,必须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但对地形平坦、地质条件简单且较狭小的场地,则可采用调查代替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测绘是认识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高质量的测绘工作能相当准确地推断地下地质情况,起到有效地指导其他勘察方法的作用。 2、勘探与取样 勘探工作包括物探、钻探和坑探等各种方法。它是被用来调查地下地质情况的并且可利用勘探工程取样进行原位测试和监测。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岩土的特性选用上述各种勘探方法。物探是一种间接的勘探手段,它的优点是较之钻探和坑探轻便、经济而迅速,能够及时解决工程地质测绘中难于推断而又急待了解的地下地质情况,所以常常与测绘工作配合使用。它又可作为钻探和坑探的先行或辅助手段。但是,物探成果判释往往具多解性,方法的使用又受地形条件等的限制,其成果需用勘探工程来验证。钻探和坑探也称勘探工程,均是直接勘探手段,能可靠地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是必不可少的。其中钻探工作使用最为广泛,可根据地层类别和勘察要求选用不同的钻探方法。当钻探方法难以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时,可采用坑探方法。坑探工程的类型较多,应根据勘察要求选用。勘探工程一般都需要动用机械和动力设备,耗费人力、物力较多,有些勘探工程施工周期又较长,而且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时应具有经济观点,布置勘探工程需要以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成果为依据,切避盲目性和随意性。 3、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的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问题分析评价提供所需的技术参数,包括岩土的物性指标、强度参数、固结变形特性参数、渗透性参数和应力、应变时间关系的参数等。原位测试一般都藉助于勘探工程进行,是详细勘察阶段主要的一种勘察方法。原位测试的优点是试样不脱离原来的环境,基本上在原位应力条件下进行试验所测定的岩土体尺寸大,能反映宏观结构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好。试验周期较短,效率高尤其对难以采样的岩土层仍能通过试验评定其工程性质。缺点是试验时的应力路径难以控制、边界条件也较复杂有些试验耗费人力、物力较多,不可能大量进行。室内试验的优点是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应力应变条件可以控制等入可以大量取样。 4、现场检验与监侧 现场检验与监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现场检验的涵义,包括施工阶段对先前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验证核查以及岩土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控制。现场监朋则主要包含施工作用和各类荷载对岩土反应性状的监测、施工和运营中的结构物监测和对环境影响的监测等方面。 5、地下水评价以及对地基均匀性的确定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对工程地下水的要求,应该及时的对地下水进行取样并分析其腐蚀性!地基的承载力和坚固性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而且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中也明确规定了地基土的均匀性评价指标,但是,根据实际的工程经验,多数和岩土工程相关的事故是变形问题!因此,在分析地基指标时,要特别重视强度指标和压缩指标的均匀性! 三、几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应用 1、GIS技术的应用 GIS技术具有完整的数据库,可以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制作图片,并且将制作出来的图片与原先的过程数据和信息进行比较,最大范围地找出数据和信息中出现的错误。由于地理信息系统是空间卫星与地面接收站系统的有机结合,使得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运用GIS技术时,可以对获取的地质信息进行动态、及时地处理,同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地理信息系统的运用会越来越广泛,其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工程规划等优势也使其运用的深度也会更加深入。不过,虽然地理信息系统的优点非常多,但是现如今还是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因为基础数据的获得还是离不开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的野外实地考察与室内具体分析。 2、工程物探 目前,在进行过程物探的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主要包括河床冲积层地震波探测量、声波垂直反射波法、声波 CT法和红外线热成像三种相结合的方法,这些技术的应用和开发有效的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成功的解决和探测坝体面板脱空等工程

DBJ45-004-2012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桂建标[2012]77号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DBJ/4J/4J/45 5DBJ/45-004-2012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Constructing Code for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facilities'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2012-11-23发布2012-12-2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DB45/T562-2008自2009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住区供电安全可靠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缺乏强制性,仍有大量新建居民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配置水平偏低,难以保证安全可靠供电。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充分调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5.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广西电网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主编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参编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黄秀琼王锋许维超龙艳云陈新智 李弘黄仕昌奉斌刘剑锋王磊 胡廷明温志伟于荣华张双萍韦选 秦臻 主要审查人:唐标文莫兰新黄健强张经纬禹中文 郑江肖玉明陈肖梅仇芸 1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供配电设计 (3) 3.1负荷性质的确定 (3) 3.2用电负荷计算 (4) 3.3居住区供电 (6) 3.4配套设施 (8) 3.5配电装置防雷和接地 (9) 3.6.电能计量 (10) 4设备选型 (11) 4.1高低压设备及材料 (12) 4.2电能计量装置 (13) 4.3各类智能系统 (14) 5施工及验收 (14) 5.1施工 (14) 5.2验收 (15) 本规范用词说明 (16) 附录A居住区供配电一次接线图及配电站电气平面布置图范例 (17) 附录B居住区电缆管沟、工作井图范例 (22) 引用标准名录 (25) 条文说明 (27) 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 目录 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 (2) 2、P210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计算 (2) 3、P225 地震液化判别计算 (4) 4、P69 湿陷性土总湿陷量计算及地基的湿陷等级确定 (6) 5、P70 红粘土的状态分类及复浸水特性分类 (8) 6、P77,多年冻土平均融化下沉系数δ0计算及融沉性分类表 (9) 7、P82盐渍土按化学成分分类表及按含盐量分类表 (9) 8、P246 花岗岩残积土液性指数计算 (9) 9、P103 浅层及深层平板载荷实验的变形模量计算 (10) 10、P110 旁压试验旁压模量计算 (10) 11、P111 扁铲侧胀试验有关参数计算 (11) 12、P28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动贯入阻力计算 (11) 13、P289 十字板剪切试验估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及单桩极限承载力 (11) 14、P292 利用旁压曲线的特征值评定地基承载力 (12) 15、P298 波速测试小应变动剪切模量、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计算 (13) 16、P124 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有关计算 (13) 17、P132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需用计算器统计功能) (14) P136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15) 表A.0.1 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 (15) 表A.0.2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分类 (15) 表A.0.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15) 表A.0.4 岩体按结构类型划分 (15) 表A.0.5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15) 表A.0.6 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定 (15) P141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15) P143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15) P144 附录D 膨胀土的初判方法 (15) P145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 表E.0.1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 表E.0.2 孔隙水压力测定方法和适用条件 (15) P146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15) P147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及有关法律、法章、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设工程,司机只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路灯、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自己投资为主(以下简陈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西工程量清单计价,并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其他投资性质的建设工程,应首先选择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也可采用定额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办法和工料单价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第四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造价管理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城实、信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1、国家法律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以下简称〈广西消耗量定额>). 4、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办等价格信息以及组价办法等。 5、发、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招、投标文件。 6、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设计或方案。 7、现场签证现场政是指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及合同价款之外的前任证明。包括上方签字认可的非工程量清单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办证、零星工程签证以及材料价格的变动签证等。 8、索赔说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对于非本方的错误而是应由另一方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经双方按约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后,作为办理人价款支付和(或)工期延顺的依据。 9、其它其他是指发、承包人不能预见的事项或风险等。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的统一格式 第八条本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名词术语,按《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办法的定义。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和计算的表现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及其相应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招标未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合同、调整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和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发包人编制,也可以由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

各大设计院名单

给大家仅做参考!希望对大家找工作有所帮助的! 这个排名我想只是综合实力的排名的,但是也从某个角度客观反映了员工的收入的一个排名,我已经把相关水利的单位加重加红了,有漏掉的请大家指出来,大家也可以说说您目前所在的单位是否在这个排名中呢,呵呵!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共有勘察设计企业12375家,其中甲级企业 1928家,乙级企业 3410家。整个行业供过于求,而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日益开放,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日趋深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 落实,行业竞争也必将更加激烈。 500强排名 1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3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4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5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6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7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8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11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12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3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14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机械工业第二、三、五中联西北... 15 中京邮电通信设计院(原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16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7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9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0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2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22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23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24 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25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26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7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28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29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 30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31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32 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33 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34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35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36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37 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8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40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41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42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43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 44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45 北京首钢设计院 46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47 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48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49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50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51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5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53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54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55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6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57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58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59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0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61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报建编号:42011520150331001 项目名称: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部分 投标人: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5 年 5 月22 日 目录 一、前言 (3) (一)工程概况 (3) (二)勘察技术要求 (3) (三)勘察设计编制依据 (4) 二、工程地质概况 (5) (一)场地位置及地形地貌(详见工程概况) (5) (二)水文地质条件 (5) 三、岩土工程勘察方案 (5) (一)勘察布孔及工作量预估 (5) (二)取样 (6) (三)现场原位测试 (6) (四)室内试验 (7) 四、勘察施工组织 (7) (一)人员组织 (7) (二)设备组织 (10) (三)工期计划 (10) (四)技术管理 (12) (五)安全生产管理 (16) 五、勘察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17) (一)质量保证体系 (17) (二)优质服务保证 (17) (三)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17)

六、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18) 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及检查验收 (19) (一)成果整理 (19) (二)检查验收 (19) 八、对本工程合理化的建议及后继服务 (19) 一、前言 (一)工程概况 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位于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70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786.9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8#主厂房及辅助厂房、门房和设备用房。(二)勘察技术要求 本场区拟建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勘察阶段为详勘,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①查明建筑场地内有无不良地质现象,若存在不良地质现象,还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②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如遇不利地段或起伏较大的复杂地段,宜适当增加钻孔数量; ③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④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⑤场地地震效应(地震液化)评价,划分场地土类型及建筑场地类别; ⑥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合理的基础型式供设计参考使用; ⑦提供桩基设计参数,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

(建筑工程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重点监督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减少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重点监督,是指自治区、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差、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建设工程实施的重点监督。 第三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市、县(区)监督机构接受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认定和监管本辖区内的施工安全重点监督工程(以下简称重点监督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建筑市场管理,制约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重点监督工程的认定和告知 第五条发生下列事故或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建设工程,由辖区监督机构查实后列入本辖区的重点监督工程名单且书面告知该工程的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格式附后)。 (壹)发生壹般事故及之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发生起重机械倒塌、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等安全责任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 (三)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被责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但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俩次被责令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 (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按规定投入,造成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未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情节严重;(八)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机构查实后认定应列入重点监督工程名单的工程。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及时将辖区内重点监督工程名单(名单应包含工程名称、重点监督起止日期、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重点监督名单事由、重点监督期满后是否被延期等内容,格式附后)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单的每壹次更新均应及时报告。 第七条监督机构应建立重点监督工程的相关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档案。 第八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投诉,要求监督机构对存疑事实进行调查或自行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该工程是否列入重点监督工程名单。 第三章重点监督期限和公告 第九条重点监督工程的期限为3个月,自该工程被列入重点监督名单之日算起。重点监督期内仍发生第五条所列事故或行为之壹的,重点监督期限再顺延3个月。 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和及时更新重点监督工程名单。单个工程的公告延续时间等于其重点监督期限。 第十壹条各级监督机构应将本辖区《施工安全重点监督工程名单》在每月最后壹天之前通过互联网上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第四章重点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定期自查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314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1.18(1、2、3、4)、4.1.20(1、2、3)、4.8.5、5.7.2、7.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1.0.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3A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3.3.7 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细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3 粉土宜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等; 4 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土的结构等; 5 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 如对淤泥尚应描述嗅味,对填土尚应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 6 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7 需要时,可用目力鉴别描述土的光泽反应、摇振反应、干强度和韧性,按表3.3.7区分粉土和粘性土。 表3.3.7 目力鉴别粉土和粘性土 4.1.13 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摘自《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一、甲级项目: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 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 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 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 、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 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二、乙级项目: 1、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划》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2、场地等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 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3、20 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 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桩承受荷载4000kN 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 的高耸建筑物; 4 、小于30m 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前言 1.1工程概况 受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其拟建设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综合楼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拟建办公综合楼位于宜州市中山大道与九龙路口南面龙港新城的背后,拟建办公综合楼高为8层,外观呈“7”字形;框架结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待勘察后确定;场地整平相对标高为0.00m,(详见钻孔位置平面图01)。 该项目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复杂等级为三级、地基复杂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1. 2勘察目的与任务 本次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地质依据。其任务是: 1、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地基岩土层的分布、厚度、岩性、工程特性; 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断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4、提供地基土(岩)承载力及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工程评价,对地基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基础埋深等提出建议; 1. 3勘察工作依据 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 2.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4.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5.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6.《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2012); 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8.《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9.《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HB45/T396-2007); 10.《建筑工程勘察合同》书。 1.4 勘察手段及完成的工作量 1. 勘察手段 本次勘察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的有关要求,沿拟建建筑物周边线、角点及建筑物范围内共布设5个钻孔。勘察的主要手段有:钻探、取样、现场原位测试及室内岩土试验等。钻探设备先后投入2台GY-1型钻机,于2012年9月13日进场,于9月15日结束,共完成5个钻孔,钻孔编号为ZK1~ZK5;并完成了相应的取样、原位测试工作。勘探点的测放工作由我公司专职测量人员利用索尼全站仪完成;坐标系统为相对坐标系,高程为相对高程(以场地南面道路边线点为±0.00m引测得出:主业已做好标记)。岩石抗压试验由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土工试验室负责完成。 2.完成工作量 本次勘察共完成勘探钻孔5个,完成的工作详见附表1。 工作量统计表表1 3.说明

广西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题目及答案接近满分201904

1. 单选题【本题型共40道题】 1. 今后一段时间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 A. 规章 I ______ 厂 B.地方法规 厂I C.标准工地 I — ____ ? ___ I D.动态扣分 2. 根据《广西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在编制工程控制价时,管理 费和利润应按照费率区间的( )计算。 A.平均值 D.任意值 3. 根据广西现行消耗量定额的规定, ()。 A. 梁、板、墙模板应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B. 基础梁混凝土浇捣模板应套基础梁子目 B. 上限值 C. 下限值 F 列关于模板工程量描述错误的

「 C.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带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I ------ ' I______ 「 D.梁高大模板的钢支撑工程量按经评审的施工专项方案搭设面积乘以支模高度(楼 地面至板底高度)以立方米计算 4. 广西2013消耗量定额中人工费工资属于() “ A.计时工资 I ------ I _______ “ B.计件工资 I ------ I 厂 C.基本工资 I _______ 厂 D.工资性补贴 5.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 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由()支付。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施工单位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建设单位 6.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兼职

'* B.专职 I ----- [— r C. 一定数量 I ----- I _______ D. —定比例 7. 住宅抗震构造,高度超过( 且贯通全墙的水平系梁。 A. 3 B. 4 A. 分部分项工程 — B.措施项目 I ______ 广 C.预留金 I ______ 「 D.材料购置费 9.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 A.国务院 )的墙体,墙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 8. 工程量清单中的( )是非工程实体项目 C. 8 D.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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